5.4 弯管制作
5.4.1 弯管弯曲半径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宜符合表5.4.1的规定。
表5.4.1 弯管弯曲半径
续表5.4.1
注:D为管外径,δ为管壁厚度。
5.4.2 有缝管制作弯管时,焊缝应避开受压及受拉区。
5.4.3 管子可采用弯管机或胎具进行热弯或冷弯。弯管机或胎具应清理干净。弯管应采取防止管子表面损伤的措施。
5.4.4 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铅管,可采用冷弯,公称直径大于100mm的铅管,可采用热弯。热弯时,管内不得装砂。
5.4.5 钽、铌及其合金管子制作弯管时,宜采用机械方法冷弯成形。
5.4.6 弯管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子不应有嵌入物、裂纹等缺陷。
2 弯管的内、外表面应无划痕及污染。
3 弯管圆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弯管圆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u———弯管的圆度(%);
Dmax——管子弯曲后断面的最大外径(mm);
Dmin——管子弯曲后断面的最小外径(mm)。
2)对于承受内压的弯管,弯管圆度应符合表5.4.6-1规定;
对于承受外压的弯管,弯管圆度不应大于3%。
表5.4.6-1 弯管圆度
4 弯制后的最小壁厚不应小于直管的设计壁厚。
5 弯管的管端中心偏差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米管段弯管的管端中心偏差(图5.4.6-1)不得超过3mm;
2)当直管段长度大于3m时,管段中心允许偏差应为0~10mm。
图5.4.6-1 弯管的管端中心偏差
1—实际中心;2—要求中心;L—弯管的长度;Δ1—管端中心偏差
6 ∏形弯管的平面度允许偏差(图5.4.6-2)应符合表5.4.6-2的规定。
表5.4.6-2 Π形弯管的平面度允许偏差(mm)
图5.4.6-2 Π形弯管平面度
L—弯管的直管段长度;Δ2—平面度
5.4.7 弯管加工合格后,应填写管道弯管加工记录和管道热处理报告,格式宜符合本规范表A.0.3和表A.0.4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