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 火炬和排放
5.9.1 液化天然气管道泄压安全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两端阀门关闭且因外界环境影响可能造成介质压力升高的液化天然气管道应设置泄压安全措施;
2 减压阀后的管道系统不能承受减压阀前的压力时,应设置泄压安全措施。
5.9.2 安全阀、放空阀、其他泄压设施和其出口管道及设备应能适应排放过程中温度变化。
5.9.3 液化天然气不应就地排放,严禁排至封闭的排水沟(管)内。
5.9.4 火炬系统的处理能力应满足下列工况中可能产生的最大排放量。在确定最大排放量时,不应考虑任意两种工况的叠加:
1 火灾;
2 液化天然气储罐的超压排放;
3 设备故障;
4 公用工程故障;
5 开停车和检维修。
5.9.5 液化天然气储罐的超压排放量应按本规范第5.3.9条第1款~第5款工况可能组合的最大排放量确定。
5.9.6 蒸发气排放总管进入火炬前宜设置分液罐。分液罐应设加热设施,加热设施的启动及关闭应与分液罐的液位或温度信号联锁。
5.9.7 火炬系统应设置保持正压及防止回火的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火炬系统防止回火措施宜采用注入吹扫气体的方式,不应采用水封罐方式,不宜采用阻火器,吹扫气体宜采用氮气;
2 高架火炬吹扫气体注入点宜设在分液罐的出口管道上,地面火炬吹扫气体注入点应设在各分级压力开关阀下游;
3 高架火炬吹扫气体应连续供气,宜设置备用气源;
4 吹扫气体宜设置流量指示和低流量报警仪表;
5 分液罐后的火炬放空主管宜设置压力指示和低压报警仪表;
6 高架火炬应设置密封器,宜采用速度密封器。
5.9.8 高架火炬筒体、塔架和其附属设施的设计应能适应低温气体排放条件。
5.9.9 封闭式地面火炬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烧器宜选用自引风式,应能够充分燃烧;燃烧器应具备100%的消烟能力;
2 燃烧器应满足低温天然气燃烧的要求;
3 管路系统应避免出现冰冻堵塞火炬气排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