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系统设计
5.2.1 当进水中的强酸、弱酸阴离子比值较稳定时,一级离子交换除盐可采用阳、阴串联连接方式,阴床的运行周期宜为阳床的1.10倍~1.15倍;当进水中的强酸、弱酸阴离子比值变化大时,或除盐系统设备台数较多时,一级除盐阳、阴离子交换器应分别采用母管制连接方式。
5.2.2 弱型树脂与强型树脂宜联合使用。强弱联合除盐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GB/T 50109的有关规定。
5.2.3 串联连接的每系列阳离子交换器进口和阴离子交换器出口应设置手动隔离阀,母管制系统中的每台离子交换器进出水管应设置手动隔离阀,同类离子交换器数量达到6台及以上时,应根据除盐设备的运行周期及设备的再生频次分组,并按组配置再生设备。
5.2.4 离子交换器的反洗可采用进水,离子交换器的再生、置换应采用除盐水。离子交换除盐系统宜设再生水泵,当阳床、阴床、混床再生水泵分设时,可不设备用。
5.2.5 未经预脱盐的除盐系统,其阴床碱再生液宜加热,加热温度可根据阴树脂的耐温性能确定,宜为35℃~40℃。对于Ⅱ型或聚丙烯酸系强碱阴树脂的碱再生液,最高不应超过35℃。
5.2.6 对流再生离子交换器顶压用气和混合离子交换器树脂混合用气应选用无油压缩空气。
5.2.7 当阳或阴离子交换器设备数量多于6台时,宜设置树脂贮存罐。阳、阴树脂贮存罐应分别设置。
5.2.8 当有反渗透预脱盐装置时,离子交换器台数与出力宜与反渗透装置出力相匹配。
5.2.9 离子交换树脂的工作交换容量应根据选用的交换器形式、再生剂种类、再生水平、进水离子组成、处理后水质要求等因素,按树脂性能曲线确定或参照类似条件下的运行经验确定。离子交换树脂的选型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发电厂水处理用离子交换树脂选用导则》DL/T 771的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离子交换器进水的CODMn大于2mg/L时,应选用抗有机物污染性能较好的阴离子交换树脂;
2 浮动床宜选用粒度均匀,且渗磨圆球率指标好的浮床专用树脂;
3 当强型和弱型离子树脂用于双层床,应选择易于分离的双层床专用树脂;
4 混合离子交换器应采用专用树脂,均一系数不应大于1.40。
5.2.10 除二氧化碳器的设置应根据处理工艺和进水水质合理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级离子交换除盐工艺宜设置除二氧化碳器,当进水碱度小于0.5mmol/L时,可不设除二氧化碳器。
2 当一级反渗透给水加酸调节,其后续工艺宜设除二氧化碳器。除二氧化碳器在工艺中的设置位置宜根据反渗透产水水质及后续处理工艺确定。
3 经两级反渗透预脱盐的产水及多级闪蒸(MSF)或多效蒸馏(MED)的淡化水,其后续工艺可不设除二氧化碳器。
5.2.11 母管制除盐系统中的除二氧化碳器不宜少于2台。当1台检修时,其余设备应满足正常除盐水用量的要求。
5.2.12 火力发电厂除盐水系统至机组的补给水管道应同时能输送最大一台机组的启动补给水量或锅炉化学清洗用水量及其余机组的正常补给水量;补给水管道总数为2条及以上时,任何1条管道停运,其余管道应能满足输送全部机组正常补给水量的需要。当选用不锈钢管材时,可只设1条管道。
5.2.13 核电厂除盐水供水管道的设置宜根据机组数量、除盐水供水量、厂房布置等因素选择全厂集中供水或按机组分组供水,并应选用不锈钢管材。当分组供水时,每组除盐水供水管道可设1条,其设计容量应同时满足最大一台机组启动或事故、其余机组正常运行时的供水要求。
5.2.14 热力系统的疏排水不应回到除盐水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