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党建”为党的建设助力赋能
翟晓舟
人工智能作为科技时代的前沿技术和数字时代创造的新兴文明,正在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同时,随着科技的日趋进步,人工智能可以通过智能搜索、深度学习、云操作处理等技术手段实现对人类智能的模拟和拓展,更好地服务于新时期党的建设的客观需求,为党的建设提供理念创新、内容创新、载体创新、方法创新。人工智能正在从“相加”走向“相融”,为党的建设助力赋能。
(一)
人工智能通过“大数据+深度模型”使得党建工作不仅仅停留在数据整合、数据汇总层面,而是随时随地将相关数据进行深度处理,从而为党建工作是否真正做到在政治上坚定立场和方向、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和品行提供精准的辅助测评、判断和预测。借助人工智能,汇聚党员基础数据、收集党员在学习中的发言及其他信息,通过“党员数据精准画像引擎”进行智慧分析,精准获得党员的个性化信息。再通过“深度学习系统”进行二次分析并针对分析得出的问题推送解决方案。“用人工智能 ‘算’党员思想状况”,满足了党员教育入脑入心的要求,实现了党建数据信息的智慧使用,切实推动了党员政治素质与思想意识的真正提升与共同促进,让党组织在政治引领与思想建设中更加有的放矢,让党建工作更加精准、务实,带领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二)
一方面,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人工智能作为对人的智能的模拟、延伸和扩展,包含了感知、交互、学习、推理、规划等多种能力,为党建信息在党组织体系中的快速、广泛、深入传播提供了便利。人工智能通过提升信息资源与用户需求的匹配性,实现语音、图像甚至意念情感元素等多元化形态要素的搜索匹配,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提供了多样性的智慧支持。另一方面,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切实保持和增强党的群团工作的政治性,要把群团组织所联系的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借助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智慧党建已经可以贯通干部、基层党建、人才工作与部分重要部门数据流、业务流、工作流,借助人工智能实现了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拓展延伸。通过人工智能让“网络群众路线”走得更好、更远,更多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收集好的想法建议,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回应群众关切,让群众认识党组织、了解党组织、热爱党组织。
(三)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人工智能以互联网为平台,不仅能为主题教育学习提供信息共享与交流,更能实现教与学的互动,反映主题教育的进展成效和社会反响。深入宣传党中央主题教育精神,广泛拓展主题教育的社会认知程度,让更多群众了解主题教育的内容、认识主题教育的重要性、感受主题教育的氛围,将党风建设的实效推广到全社会各阶层、各领域。毋庸置疑,借助人工智能技术优势,进行学习质量监督、个性化学习方案定制、学习互动交流、情感心理元素引导,将会进一步提升教学效果。以互联网思维、智能化方式运用信息化规律,将会继续放大党的作风建设的效果。
(四)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制定纪律必须要执行,必须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人工智能为党的纪律建设进行方法创新提供了新利器。特别是语音与人脸识别、目标定位等方法的广泛利用,使人工智能日渐成为进行监督执纪、强化纪律执行、管党治党的技术引擎。有些法院通过对接监控网络和数字法庭实现了多维度视频行为识别,用于对干警的职务行为和工作过程进行实时动态自动巡查。对疑似违规违纪行为实现了自动识别、抓取留证、生成监查报告、定期通报、检测提醒。有了人工智能这一个“助手”,纪律监查工作效率明显提升,纪律建设的精准度和时效性也得到很大程度改善,开拓了纪律建设的新局面。
(五)
制度事关根本,关乎长远,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腐败是社会的毒瘤,必须不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化标本兼治。如成立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运用人工智能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有些省市向全省用户开放使用信访机器人、自助信访一体机,推动信访工作提质增效。再如有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着力打造人工智能、OCROCR图像识别与纪检监察业图像识别与纪检监察业务相结合的智能化应用系统,“构建专有超脑能力体系”,用以提高纪检工作效率与办案质量,辅助反腐败斗争的科学决策与精准实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工智能是引领这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具有溢出带动性很强的“头雁”效应。由此可见,“人工智能+党建”实现了人工智能与党的建设工作的完美结合,有望充分借力人工智能技术的溢出效应,为党的建设工作带来质的飞跃。我们应该与时俱进,在充分掌握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特征的前提下,加强领导、做好规划、明确任务、夯实基础,结合党建工作的目标和特征使人工智能在党建工作上显现出最大化优势,积极促进党建工作主动顺应人工智能时代发展的时代潮流。与此同时,我们要加强对于人工智能发展及应用中可能发生的风险的预判和防范,把握党建工作部署要求与人工智能发展的规律与特点,引导“人工智能+党建”的科学化、规范化、伦理化推进,确保对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安全、可控化使用。要更加重视党建工作中的人文情怀与价值内涵,防止党建工作舍本逐末、流于高科技形式。要在熟练运用技术手段的基础之上,时刻站稳党建工作中的党性立场和人民立场,时刻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辩证看待人工智能与党建工作结合中产生的利与弊,扬长避短、提纲挈领地实现科技与党建的相互促进,走出符合自身需求的“人工智能+党建”之路。
(原载于《学习时报》2019年9月6日)
作者简介
翟晓舟,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法学与社会治理教研部副教授,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科技政策与法律、社会治理等方面研究。兼任陕西省委政法委特约研究员、陕西省科技厅法律顾问、中国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会常务理事。先后主持和参与完成省部级课题10余项;参与完成专著、教材4部,在《学习时报》《陕西日报》等报刊发表论文20余篇;获得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项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