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一
岚皋县位于陕西南部、巴山北麓、汉江之滨,毗邻湖北、重庆两省市,与安康市平利县、紫阳县、汉滨区和重庆市城口县接壤,辖12个镇136个行政村(社区),国土面积1956平方公里,总人口17.2万人。境内多为山地,峰峦叠嶂,沟壑纵横,地势南高北低。最高海拔2641米,最低海拔331米,植被覆盖率超过90%,森林覆盖率78.6%,处于亚热带季风气候过渡带,是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和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区。境内旅游资源丰富,建有AAAA级景区1个、AAA级景区2个、省级森林公园1个,生态旅游“岚皋特色”发展模式,成为全国县域旅游发展四大模式之一。“十二五”以来,岚皋县先后获得陕西省旅游强县、省首批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县、省级生态建设强县、省级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称号。
2018年,全县生产总值59.4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7.7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8亿元;地方财政收入9587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08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533元。
岚皋县地处巴山腹地,山大人稀,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繁,高海拔地区基础设施落后,群众生存条件差。198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50元以下贫困人口14345户66980人,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41.9%,被确定为国家级贫困县。2000年,国家贫困标准提高,贫困人口增加,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1000元以下贫困人口21375户85481人。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600元以下贫困人口24131户65979人,占农业人口的44.7%。
二
陕南移民,源于安康,始于岚皋。易地扶贫搬迁是实施贫困山区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是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问题的治本之策。1997年,岚皋县在孟石岭乡开展高山群众扶贫移民搬迁试点,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施易地扶贫移民开发工作,按照“群众自愿、政府主导、有土安置、脱贫致富”的总体要求,实施高山地区群众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其做法为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经验,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关注。
从2011年起,岚皋县委、县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利用10年时间,实施陕南移民搬迁工程”部署要求,大力开展扶贫移民、避灾移民和生态移民。以“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为目标,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将移民搬迁工程同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密切结合,不断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精准扶贫和区域开发的移民搬迁工作新路径。
精准确定搬迁对象。坚持高山边远、地质灾害、绝对贫困、生态保护四种移民搬迁对象范围;严格限定地质灾害移民搬迁、洪涝灾害移民搬迁、扶贫移民搬迁、生态移民搬迁四种搬迁类型。坚持地质灾害威胁户和危困户、特困户“三优先”原则,根据轻重缓急,制订移民搬迁轮候安置计划,明确房屋面积、补助标准、搬迁时间、旧宅腾退等工作要求,强化组织保障,实现有序搬迁,精细化管理。
科学确定搬迁方式。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资源禀赋和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地确定四类搬迁方式:一是向城镇迁移。充分利用县城、中心镇及集镇基础设施、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产业发展规模等优势,结合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有组织地将一部分有能力、有条件的农户安置到城镇发展产业、居住和就业。二是向移民新村迁移。对移民搬迁量大而且集中,自然条件宜居,土地条件相对宽裕,交通、通信、水源、能源等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较好的地方,建设移民新村,集中进行移民搬迁安置,促进移民安居乐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三是小村并大村迁移。对移民搬迁量少且比较分散,自然条件受限、土地资源紧缺、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地方建设中心村,实施移民就近搬迁。四是自主分散迁移。对有迁移愿望和自主搬迁能力的农户,按照建立相对集中的要求,利用移民补助资金实施分散安置。
合理规划布局选址。把优化集中安置点布局作为确保搬迁有序、稳步推进的重要基础。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支撑能力以及立地条件,将移民搬迁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国家易地扶贫开发相结合,使搬迁选址的土地既能保证生产生活,又能符合避灾生态要求。坚决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洪涝灾害隐患区和自然保护区,最大限度地避免削坡斩岩、填沟改河、损坏植被。结合实际,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尽可能使用闲散地、未利用地,严格保护耕地和生态。将安置点靠近城镇、靠近产业园区、靠近中心村,把移民搬迁作为推动产业科学布局、促进城乡公共均等服务的有利契机。移民搬迁安置房建设坚持以经济实用为前提,以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突出民俗特色,不千村一面,不贪大求洋,以低成本建设实现高水平目标。
明确搬迁建房主体。坚持县为主体,镇为法人单位。楼房化安置项目一律统规统建,并按项目管理办法运作,不违规转包和分包;确需自建的经县移民搬迁领导小组批准。移民搬迁住房建设、基础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部实行项目管理,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合同制、质量终身负责制、监理制、项目管理法人制,严格质量责任追究制,确保安置点项目建设质量。
分类推动建房安置。坚持集中安置为主,从严控制分散安置,明确集中安置率不低于80%,分散安置不超过20%。针对不同安置方式和安置对象,按照家庭人口确定面积和补助标准兑现补助。实施“交钥匙”工程,保障农村危、特困户住房安全。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施策”原则,有序开展宅基地腾退工作。逐户签订搬迁协议,明确界定政府与迁出地和迁入地权属关系。推进移民搬迁安置房和保障房相结合,做到保障性住房与移民搬迁住房统筹规划、配套安置。
1987~2010年,以分散安置为主,移民搬迁10663户43214人。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含工赈移民)6043户25334人,救灾移民4620户17880人。
2011~2018年,以集中安置为主,移民搬迁20209户61218人。其中,易地扶贫移民搬迁13484户41370人,避灾及生态移民搬迁6725户19848人。集中安置17785户54274人,安置率为88.6%;分散安置2424户6944人,安置率为11.4%。建移民搬迁安置点209个,其中,统规统建安置点92个,安置移民11139户,统规统建率44%;统规自建安置点103个,安置移民3192户,统规自建率为49.3%;委托建设安置点6个,安置移民2321户;其他形式安置点8个,安置移民1133户。进县城安置6190户21347人,进集镇安置8074户24283人,城镇安置率为74.6%;进中心村安置3521户8617人,安置率为14%。
三
安康水电站岚皋库段、蔺河口水电站水库淹没及影响区涉及11个乡镇45个村120个村民小组,需搬迁集镇2个,乡址3个。按照水库移民“以农为本、有土安置”安置原则,坚持“积极分插、稳妥后靠、慎重远迁”工作方针,全县水库移民搬迁安置6957人,其中,农村移民4702人,集镇居民及机关单位2255人。
进入移民经济开发及后期扶持阶段,通过资金扶持、技术培训、典型带动、结对帮扶等措施组织和引导移民发展庭院经济,兴修基本农田,发展家庭养殖业、经济林果业和农村手工业,有计划地组织移民户劳动力转移,扩大就业门路,增加家庭收入。结合库区土地及移民户发展条件,重点开展基本农田建设、林特基地建设、庭院经济建设、贫困组扶贫攻坚和远迁移民的帮扶。
基础建设突出农田水利、修厕建圈、库岸治理三大重点,产业发展突出经济林园改造、畜禽养殖、魔芋种植三大主导项目,库区维稳突出安置配套、跟踪扶持、化解矛盾三个关键措施,实施库区综合开发。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公路交通、电力、通信网络、生活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大为改善,集镇配套服务功能更加齐全。
按照县域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移民经济发展始终围绕“三园”“三改”“三通”建设主线,合理规划奋斗目标,正确选择建设项目,合理利用移民项目扶持资金,建立后期发展长效机制,突出重点、分年实施,为水库移民致富奔小康奠定坚实基础。
为支援重点项目建设,库区群众搬离立地条件较好的河谷川道和熟悉的生活环境,有的甚至远离故土,举家搬迁到外省外地落户定居。在整个搬迁过程中,他们经历了沉重的思想斗争,承受了巨大的艰辛代价。在他们身上表现出来的舍小家、为大家和艰苦创业、重建家园的奉献精神值得后人称赞。
四
移民搬迁是基础,脱贫致富是目的。通过发展产业、生态补偿、创业就业、教育扶持、医疗救助、兜底保障、资产收益等政策叠加方式,把发展区域特色产业与搬迁户增收致富结合起来,加大产业培育扶持力度,因地制宜地发展搬迁群众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推进龙头企业与社区合作组织、搬迁群众结成利益共同体,以市场为导向,培育工农业园区、合作社(协会)、新社区工厂、产业联盟等新型经营主体986个,推进产业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技术推广、行业管理、维权保障等方面的作用,采用合同约定、订单生产的方式,降低产业风险,增加搬迁农民收入。
以安置社区为中心,构建搬迁群众能脱贫、逐步能致富的产业体系和就业创业平台。至2018年,坚持内扶外联发展思路,先后引进玩具厂、电子厂、服装加工厂等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41家,实现移民就近就业1300余人;依托旅游景点,建立旅游新村11个,推进社区变景区、商铺变市场,扩大旅游服务范围,增加自主性收入;实施迁出地腾退复垦开发,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养则养、宜游则游,增加搬迁群众财产性收益;加大搬迁群众技能培训力度,鼓励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开发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优先安置易地搬迁群众2250人;成立就业服务窗口18个,实施就业岗位菜单式对接和就业状态清单式管理,确保移民贫困家庭成员实现稳定就业。
按照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工作目标,建立脱贫保障机制及管理体制,对全县4429户5131人实行贫困低保、农村合疗、社会养老、民政救助、劳动就业等兜底保障,全面落实搬迁群众就医、免费教育、公共服务保障措施。全面实现贫困村卫生室、新农合参合、大病保险、健康政策、县级医院一站式结算、特殊困难群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六个全覆盖。相继建成城镇道路、公众出行、安全饮水、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一批民生项目,文化活动、体育健身、图书阅览、商业购物场所遍及移民社区,搬迁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攀升。
五
移民搬迁既是促进岚皋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又是破解贫困山区发展难题的积极探索,综合效益十分明显。
移民搬迁改变生存环境,破解山区精准扶贫难题。岚皋县地处大巴山区,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市场化程度较低,产业发展相对滞后,脱贫致富难度大。把贫困人口引导聚集到城镇等经济条件好的人口密集区,为群众从事规模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商贸服务业创造条件;随着山区人口有序进城入镇,促进农民承包地、山林地等经营权流转,化解以户为主的生产经营模式对农业现代化的制约。
移民搬迁促进人口聚集,为山区城镇化提供现实路径。在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按照“三靠近”“三结合”原则,统筹规划移民搬迁工作,把移民搬迁同城镇化、产业化、社区化结合起来,分类引导农民就地、就近有序进城入镇,推行“山上建园区、山下建社区”发展方式,通过人口集中促进产业集中,走出一条移民搬迁倒逼城镇化,加快山区实现新型城镇化的可行道路。城镇化率由2010年的31.9%提高到42%,增长了10个百分点。
移民搬迁整合公共资源,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山区群众居住分散,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成本高、重复浪费、经济性差。把偏远地区群众搬迁到相对集中的地方,实行社区化管理,统筹使用相关资源,在安置点配套建设较高水平的基础及公共设施,加快城乡融合,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小区化建设、社区化管理,促进人口集中,使搬迁群众融入城镇生活,享受与市民同等的公共服务,接受现代文明的辐射,搬迁群众幸福指数明显提升。
移民搬迁主动避让,解决地质灾害防治难题。尊重自然规律,是面对地质、洪涝等自然灾害的理性选择。搬迁过程中,各级政府组织群众主动撤出地质灾害多发区,使边远危险区群众远离“灾害源”,地质及洪涝灾害伤亡率明显下降。2017年,特大洪涝灾害,全县无一伤亡,政府部门也不用因洪涝灾害而提心掉胆。
移民搬迁“人退林进”,促进生态功能恢复。森林是生态的重要屏障,保护生态是一项历史责任。治理水土流失,实施退耕还林,全县森林覆盖率与2010年相比,增长了2.2个百分点。移民搬迁改变山区群众靠传统手段谋生方式,实现陡坡地退耕还林,缓解人口与资源矛盾,有效减少对自然环境的人为扰动,为天然林保护、山区生态功能恢复奠定了基础。
移民搬迁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各级干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科学谋划、系统推进,以功不在我、务实为民的情怀,一张蓝图画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多年如一日,工作态度不变、工作力度不减,殚精竭虑、苦抓实干,坚守搬迁对象精准“界线”、住房面积“标线”、搬迁不举债“底线”、项目规范管理“红线”,励精图治,以干克难,把解决贫困人口安全住房这件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大事办好。
在移民搬迁工作中,岚皋县先后获得“全省水库移民迁建先进县”“全省扶贫攻坚工作先进县”“全省易地移民扶贫开发先进县”“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先进县”称号,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先进单位58个(次)、先进个人68人(次)。
易地移民搬迁为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推动乡村生态振兴、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在完善配套设施、促进搬迁群众稳定致富、推动社区化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仍有很多工作要做,相信在党的富民政策带动下,生态岚皋、美丽岚皋、富裕岚皋建设之路会越走越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