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路易十六时期的法国
法国国王其实不需要加冕礼,他在前国王去世时就领受神恩,登上宝座。加冕仅仅是遵从习俗,走过场而已。所以不少人,甚至部分高官都认为1775年6月11日在兰斯大教堂精心安排的路易十六传统祝圣仪式是在浪费公共财产。就在祝圣仪式的前一个月,巴黎周边的农村因高价面粉和面包引发了骚动,有人考虑将庆典延期。于是,通往兰斯的各个路口都有士兵把守,最后真正抵达香槟之都、目睹这一历史性时刻的人比预想的要少得多。旅店老板抱怨来客寥寥,宴会负责人也为剩下的食物可惜。但在那个阳光普照的早晨,当教堂大门砰然开启时,年轻的国王头顶王冠,手持查理大帝权杖,涂着克洛维[1]圣油,沐浴在荣光之中,在场的人们无不心生敬仰之情。
圣路易之子、法兰西和纳瓦尔最虔诚的基督徒国王——路易十六,在当天宣誓将保持教会的和平,平息混乱,力行公正,铲除异教,永远维护圣灵的崇高地位,对造次者绝不姑息。三天之后,在炎炎夏日中,他按照仪式碰触了2400名浑身恶臭的瘰疬病患者,人们素来相信受膏国王神圣的碰触能够治愈这种使人面目全非的疾病。除此之外,国王还抽出时间给74岁高龄的首席大臣写信,后者留在凡尔赛,抵制愚蠢的王后的任人唯亲之举,毕竟宫廷阴谋不会因国王登基而有所收敛。所以,路易十六举行的庆典以及他所履行的仪式,是一种奇怪的混合,既事关重大又微不足道,既意味深长又流于形式,既有诸多讲究又空洞乏味。他行使的权力,许下的承诺,甚至穿着的礼服,都经过了漫长曲折而又充满偶然性的历史的洗礼。在这个从1774年5月10日起被路易十六所统治的王国里,几乎没人知道或者记得这一切的缘由。
在18世纪70年代,不包括美洲和非洲的领土,法国国王所统辖的疆域大约有277200平方英里,居民超过2700万——直至1789年,人口还增长了100万。从中世纪早期到波旁王朝末年,通过征伐以及各种事件,法兰西王国不断扩张着领土。1678年,路易十四得到了弗朗什孔泰;1766年,路易十五得到了洛林,1768年他又得到了科西嘉。但是,在法国国内,阿维尼翁及其周边各区是属于教皇的,而阿尔萨斯的几个片区名义上是属于德国国王和米卢斯的独立城邦共和国的。没人对国中之国感到奇怪,因为它们都是根据法律、传统和国际共识划定的。无论如何,这些领土只是王国内部多样性的突出表现而已。
法国最初的行政区划是行省制。各行省本是封建采邑,后逐渐被法国国王吞并,面积大小悬殊:大的如朗格多克、多菲内和布列塔尼;小的如比利牛斯山附近的富瓦;还有边境的长条状地区,如佛兰德斯和鲁西永。它们都被设为行省。我们甚至连行省的准确数目都难以确定,因为历史传统总是含混不清的。然而在1776年,39个行省被任命了总督,但其功能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荣誉象征。而从中央行政角度,王国又被分为36个财政区,每区皆委派一名督办官。财政区的历史不如行省悠久,各地委派督办官也不过是近100年的事情。但这些行政单位在建制上远比行省规范,彼此之间的界限也是分明的。倒是高等法院的辖区,即13个最高法院,与行省比较类似,例如,巴黎的高级法庭就覆盖了王国三分之一的范围,而波城和杜埃高等法院的辖区只比最小的行省大一点。高等法院起源于中世纪采邑统治者建立的最高法院,当国王将别人的土地据为己有之后,他往往会选择保留而不是废除当地原有的制度。例如500多年前,英国国王曾作为诺曼底公爵在鲁昂主持法庭,直到现在当地人还是习惯称鲁昂高等法院为税务法庭[2]。历史最短的南锡高等法院于1775年建立,取代了洛林旧的公爵法庭。大多数高等法院要同时管辖几个行省和财政区。这种现象十分普遍,必然造成司法管辖权上的摩擦碰撞。而教会也有一套自己的区划。全国分为18个大主教区和136个主教区,后者集中分布在南方,地域狭小且历史悠久。不过很多主教喜欢在不属于自己管辖的主教区内圈出“裁判权飞地”[3],布列塔尼多尔地区的主教至少就有33个这样的“飞地”,在地方乡镇,这种情况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真正复杂的还在后面:除了针对特定事务颁布的王室法令外,王国领地可以不服从那些本应适用于它们的其他法律和行政指令。南方各省都依据成文的罗马法行事,但在其中一些地区,如比利牛斯,遵循的是地方习俗。在法国北方,传统习惯是第一位的,法律都以习惯法形式存在,迄今我们还能举出至少65条广泛适用的基本习俗和300多条各具地方特色的习俗。这意味着不同行政区之间的婚丧嫁娶、继承、财产占有等法律可能存在巨大差异,而如果一个人在不同地区拥有财产,他的财产契约可能是大不相同的。每个行政区也有自己的度量衡,同一计量单位在不同地方往往有不同的数值。在这种情况下,被欺骗或者害怕遭到欺诈的痛苦充斥在所有交易活动中,这为处于司法体系底层的成百上千家小法院和审判所带来了没完没了的案子。税制的情况也是如此,毫无规范可言。众所周知,法国北部和中央地区要缴纳的税比南部以及王国外围地区重。例如,主要的直接税——军役税,在中央省区按人头征收,而在偏远地区,像朗格多克是按地征收。而著名的盐税则根据地区不同分成6个征收等级,还有6个行政地区是免缴盐税的,包括布列塔尼。不论是在城门还是河流沿岸,数不清的税卡遍布于各省之间,货物税、通行税和关税等可以根据不同的税率,用各种各样的财物缴纳。例如,从弗朗什-孔泰出发,经由索恩河和罗讷河运往地中海的货物,途中要分别向36个税卡交钱,而这36个税卡中既有国家的也有私人的。在一个理性的观察家眼里,这样的复杂局面看起来一直都是反复无常、混乱不堪,这同时也是按部就班和毫无意义的历史遗产。但是这些传统并不像任何旅行家可以轻松证实的那样,仅仅是由地理气候、文化或者经济需要造成的。
法兰西王国起源于起伏而开阔的巴黎盆地,慢慢向四周扩展。巴黎盆地的地理交通非常便利。由塞纳河和卢瓦尔河组成的河道系统利于船舶航行,也易于改造,为人们提供了通向大海的便捷通道。陆上的干道大路纵横绵延,很少因天然屏障碍阻而改道,而巴黎就位于这些四通八达的道路网络的中央。到了18世纪晚期,法国已经建立起欧洲其他任何地方都无法比拟的主干道系统,令外国人啧啧称奇。由于气候温和、土壤肥沃,以及交通便捷,巴黎盆地的农业,尤其是首都北部和佛兰德斯低地附近,是整个王国最繁荣、商业化程度最高的地方。这里不仅有着65万巴黎居民,还是英吉利海峡[4]沿岸全法人口密度最大的地区。从诺曼底首府鲁昂到诺曼底的沿海地区,大量的人力被吸引到这里,从事欣欣向荣的棉纺织业,使巴黎盆地变成了所有英国旅行家口中的法国“曼彻斯特”。这里资源丰富、组织严密,最终成为城市聚集区,也很容易为中央政权所控制。在巴黎盆地,能读会写的居民远超王国其他任何地方,也超过了任何讲法语的地方(以能听出是法语为标准)。但在首都150英里(约合241.40公里)以外的地方,情况可就不是这样了。
在诺曼底西部和岩石嶙峋的布列塔尼半岛的边界并非开阔的原野,而是高高的山丘和由林木分隔而成的小块土地、零星的农庄和深陷的道路——这就是所谓的“博卡日风光”。再往西边走,那里的农民讲的不是法语,而是布列塔尼语,着装也与众不同,颇具地方特色。在18世纪80年代,英国旅行家阿瑟·杨(Arther Young)对法国景象进行了细致的观察,并因此闻名于世。他对当地的赤贫感到十分惊讶:“布列塔尼、曼恩和安茹就像沙漠一样。”[5]不过布列塔尼人丁兴旺,而且轻赋薄税,甚至自18世纪60年代起就有了便利的主干道。布列塔尼人对自己的独特个性也颇为骄傲。靠着粗蛮的高等法院和在雷恩召开的三级会议,他们比大多数省份拥有更多的自治空间。而且布列塔尼人通过海洋与法国之外的世界建立了联系。在布雷斯特,当地人以拥有法国最重要的大西洋海军港口为傲;洛里昂则是法国在印度洋利益的门户,声誉日隆的南特是法国奴隶贸易的中心,而且和西印度群岛的贸易频繁,仅次于波尔多。在卢瓦尔河南岸,旺代的低山丘陵区有更多的“博卡日地带”,那里分布着不少别具特色的农场与村落,但几乎没有更大的定居点。旺代海岸线的土地低矮湿软,缺少港口,这意味着所有主要交通道路都会绕开该地区。因此,旺代地区相当闭塞,其农业产出仅够温饱,要不时由南特向外出口劣质纺织品以贴补生计。
聚集了欧尼斯、圣通日、吉耶纳和加斯科尼等行省,范围一直拓展到比利牛斯山脚的加龙河盆地,与上述地域的差别可能就更大了。该地区拥有良好的航运和交通系统。除了吉伦特河口湾南边是灌木丛生的荒野外,其他都是土地肥沃、气候温暖湿润的地区,因而农业产品十分丰富。甚至连波尔多附近的砾石滩,都是种植酿造最美琼浆的作物的最佳土壤。加龙河北部地区和比利牛斯山脚则在17世纪后期引进了玉米,从而改变了这个国家,也改变了农村的经济面貌。但是,西南部地区的农业商业化程度不及北部平原。从卢瓦尔河向南延伸开的地区,采取的是“小农经济”模式,那里的地主雇佣小自耕农和佃户来耕作土地,并不期望高产值。由于中世纪英国的长期统治,布列塔尼与法国其他地方的身份认同差异巨大。法国最南边的人们讲巴斯克语和贝亚恩语,但西南部大部分地区说带鼻音的加斯科方言,口音明显与法国北部的奥依语类似。毫无疑问,波尔多是该地区的中心,也是欧洲第二繁忙的海港。这里曾在17世纪发生过两次反对国王的叛乱。直至现在,当地人对与之相距五六天路程的巴黎依然充满了不信任感,总认为巴黎过多地干预了当地正急速发展的繁荣商业。从18世纪初开始,波尔多的人口从4.5万增加到11万。
除了巴黎南边一马平川的博斯平原,北部和西部的地理景观复杂多变,大多是山地,但很少有海拔超过600英尺(约合182.88米)的地方。如果我们在南方的巴约纳到北方的色桑之间大致画一条线,在这条线的南边和东边,除罗讷河的谷底、加龙河北部地区以及里昂湾的地中海沿岸地区之外,地势都比较高。靠近地中海的地区——即南部——和北部低地之间被不可逾越的中央高原切断。中央高原是一个偏僻多山的地区,经济十分落后,人们的生活只能靠季节性地迁徙来维持,而人们通常是向低地迁徙,最远甚至到达加泰罗尼亚。中央高原上当然也有土壤肥沃的河谷,在稍高一些的地方,不少农民有自己的小块土地,但他们只能做到自给自足,甚至越来越依赖板栗而不是谷物来养活激增的人口。中央高原的南部属于广大的朗格多克地区,后者得名于它在南部与众不同的法语方言。在普罗旺斯,南方方言几乎成为一门独立的语言:所有南方人说起话来都像是意大利人或者西班牙人,和中央高原以北的居民大不相同。普罗旺斯的气候也十分特别,干燥炎热的夏季和短暂的冬季非常适合种植葡萄、橄榄树和桑树,在任何土质上都是如此,包括当地的坡地。朗格多克居住着25万新教徒,他们大多数聚集在尼姆、蒙托邦和作为中央高原南部界限的塞文山脉及其周边地区。自1685年以来[6],法国新教徒就没有享受过宗教的优厚待遇。18世纪前10年,狂热信奉《圣经》的农民掀起了血腥的卡米撒派运动,点燃了宗派对抗的火种。路易十六坚决铲除异教之后,这种对抗与怀疑有所减少,但从未消失。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国中央政府已不再以最严厉的法律对付持异见者,何况是自治传统悠久、权力有限的省份。朗格多克每年在蒙彼利埃召开的三级会议由主教们主持。但图卢兹高等法院自1762年起就变得臭名远扬,这是因为伏尔泰指责其为新教徒让·卡拉斯的司法谋害者。
普罗旺斯和朗格多克一样,也有自治的传统,但形式有所不同。艾克斯省高等法院的主席由督办官担任,税收则由公众议会管理。这个议会从1639年以后就再未召开过三级会议。艾克斯多荒野石滩,土地贫瘠,南部的土伦却是热闹的海军基地和犯人流放地。西边的马赛则是控制罗讷河口的重要口岸,这个河口是联系法国南北部的主要通道。马赛实际上垄断了法国地中海和勒旺的贸易,也掌控着通往大西洋的重要商路。1720年,法国暴发了一场严重瘟疫,马赛人口骤减,40年后才有所回升。一个英国游客写道:“这里的百姓习俗野蛮粗鲁,这一点更像是共和国,而不是君主国。”[7]很多北方人在看到南方人时也会同意这一说法。
毫无疑问,无论是从狭窄的罗讷河顺流而下,在激流中以惊人的速度冲过圣神港口的拱桥桥洞,还是从上游200公里处的里昂出发,以每天24英里(合约38.62公里)的速度缓慢前进在狭窄干道上,北方人都不会走访那个陌生的世界。当然,多菲内省东部阿尔卑斯山上的风景也吸引不了他们,那里全是高海拔的寒冷地带,居民基本以放牧为生。多山谷的多菲内省曾经也是由三级议会自治的。那里可谓“山高皇帝远”,人们还保留着几分对自治的记忆。低地中的居民都习以为常,每到冬天,多菲内山里的男人就会到谷底找活儿干,但食物有限,这就是生存竞争。最能吸引他们的就是拥有14.6万名居民的里昂。这座法国的第二大城市位于主干道交会点以及罗讷河、索恩河的交界处,没有一心想挤进高等法院并以此为荣的律师群体。丝绸贸易是当地主要的经济来源,有6万人以此为生,不过18世纪70年代中期,丝绸贸易已逐渐衰落。
尽管到首都的距离和到波尔多差不多,但里昂属于巴黎高等法院管辖之内,而它北面的勃艮第省本身拥有一座位于第戎的高等法院,还有真正的三级会议。17世纪早期的战火摧毁了勃艮第很多地区,而弗朗什-孔泰在并入法国之后就不再是边境省份了,由此迎来了和平时期,勃艮第著名的葡萄园也重获生机。这些地方覆盖了从巴黎到南方的众多交通要道。便捷的交通利于当地的工业建设,于是,18世纪80年代在勒克勒索的煤矿铁矿附近建立了当时欧洲最先进的工业综合设施,生产军火、军械并借鉴英国焦炭熔铸法制造玻璃。不过,法国真正的冶炼中心在勃艮第西北部洛林树木丛生的山上。在那里,金属熔铸还要依靠传统的木炭提供热量,工厂的规模也都很小。至于洛林,则逐渐成为“法国领土”。它从1738年开始由法国控制,而在更长的时间里处于被法国领土包围的状态。它的近邻是弗朗什-孔泰和阿尔萨斯——两个由汝拉山脉和莱茵河连接起来的边陲省份。在从西班牙分离出来、并入法国之后,弗朗什-孔泰在整个18世纪都处于蛰伏状态,专心于自身事务,没有受到任何国际冲突的影响。该省内部的利益焦点是贝桑松高等法院的派系斗争,而其社会结构最显著的特点便是拥有14万农奴——原则上在他们死后,土地都要归还给领主。西班牙的统治给孔图瓦带来了虔诚和正统的名声,与他们北边的阿尔萨斯截然不同。此地有和朗格多克加尔文教徒迥异的20万新教徒和路德会教友,占了当地人口的三分之一。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将阿尔萨斯并入法国——这个省的新教徒获得了宗教自由。在邻省洛林,还零散地居住着3万犹太人。阿尔萨斯和巴黎盆地之间被陡峭险峻、树木茂盛的孚日山脉隔断,该省紧邻德国,居民也大多讲德语,又地处莱茵河沿岸商业地带,这样的地理位置对其经济生活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当地农民从德国人那里学会了如何种植土豆,正如阿瑟·杨所说的,在肥沃的莱茵河谷,有“你所能见到的法国最富饶多产的土地和最发达的种植业”[8]。
在阿瑟·杨的法国之行中,这样的称赞并不多见。他认为法国农业呈倒退状态,商业化程度很低——这也得到了大多数历史学家的认同:法国农业产量低,技术落后,耕作效率也相当低下。18世纪中叶,曾有一些专家积极倡导采用新方法,政府对他们的观点表示支持,并且试图推动公众对农业展开更广泛的讨论。但对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而言,这一切对他们的日常耕种并没有产生任何影响。在阿瑟·杨看来,问题的根源在于法国乡村财产的分散性和碎片化。虽然表述有所不同,但法国的所有法律都规定,遗产要进行分割。因此上一代人的遗产都将被下一代人分割继承。而欧洲其他国家为确保大宗不动产得以承袭,都制定了继承法。但在法国,继承制要么不为人知,要么财产被削弱或受到限制,而且无论如何,农民在经济上都无法承受这种继承制度。所以按照国际标准,即便是法国最大的地产也不算太大,只有教会的财产逃过了再分配的命运。不过,全法国有不少于400万的小地产所有者,他们的小块土地加起来也许相当于法国面积的四分之一。剩下的土地也大多不是组合成片的地产,将其分块出租给佃农也许是管理土地的最好办法了。法国几乎四分之三的出租土地都按照分成制契约租给农民,由租户耕种土地并自行准备农具,地主提供种子并得到半数收成,或者按照双方契约规定的比例收取粮食。此类租约中,双方承认小块土地的收成是无法预计的,难以定期缴纳固定地租。事实上,不论是自有的还是租种的,大多数农民的小块土地产出都难以满足一个农民家庭的口粮需求,更不用说可出售的多余粮食。当时致力于改善农业生产的人都哀叹说:所有的法国农民似乎都只关心种出喂饱自己家人的粮食,真是太糟糕了。他们最大的野心,也仅限于让土地满足其果腹的需要。
人们越来越渴求谷物,这本是传统需求,也是由饥荒带来的合理担忧。但这也妨碍了农业生产的多样化,尽管多样化其实有助于减轻农业歉收带来的灾难。事实上,在某些地区已经有了一些变化,人们开始种植高产量作物。西南部农民靠种植玉米生活,并能出售小麦;阿尔萨斯和洛林则大面积种植土豆。这两处新作物的种植都是在灾难性歉收发生之后才得以固定下来的。西南部的歉收发生于17世纪60年代,东部两省的歉收发生在1737—1741年间。但法国北部不适合种植玉米,而土豆在大多数农民看来还是喂牲口用的。无论如何,和谷物比起来,两种新型作物都需要更加肥沃的土壤,而肥料早就供不应求了。这是因为牧场常常被开垦为农田,家畜只能去公地或者休耕地寻找食物。在与人类争夺土地产出的情况下,牧群不论从数量上还是从培育质量上都无法提供足够的肥料。正如阿瑟·杨不断强调的那样,牧群消耗掉的休耕地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在北方,土地习惯上三年一休,在南方则多是两年一休,任何一次休耕都使国家相当一部分可耕种土地毫无产出。只有在佛兰德斯及其周边地区,当地农民才会使用能够恢复地力的草料植物来替换谷物,诸如四叶草、紫苜蓿和驴食草等,这样一来,土地就无须休耕了。所以,这些位于法国最北部的地区能够在长达几个世纪的时间里一直保持粮食产量居全国之首,绝非偶然。
在佛兰德斯出现的这种先进生产方式,最初是为了应对早期欧洲城市化程度较高地区的人们对食物的需求,这些地区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且门槛很低的市场,激发了人们的种植热情。巴黎和北方人口稠密的沿海地区也有着类似需求,因此促成了巴黎盆地的开阔地带乃至全法国唯一的大规模农业生产基地。城市市场的巨大需求带来了收入,对地主而言,出租大片土地变得有利可图,也使所谓大佃农愿意接受地主不断抬高的地租。耕种几块大片土地的费用十分高昂,用来耕地的犁、牛马以及雇来种地的半熟练劳力都价格不菲,这也是为什么乡村大多数田间汉都用铁铲和锄头,而“农夫”一词就代表使用某种手段的人。不过,大佃农在乡村社会从来都不受欢迎,因为他们囤积最肥沃的土地,将农耕地变成牧场,圈起原本开放的土地,蔑视摒弃传统的公共权利——比如拾落穗和自由放牧。在地主和农民都对通过提高土地肥力赚取金钱毫无兴趣的农村社会,大佃农是一个干扰因素,除了种子,他们几乎再没有投资过其他的农业产品,阿瑟·杨曾多次对法国大多数农场建筑设施的荒废和工具的残破感到震惊。大多数农民和地主一样,都对为市场进行农业种植没有兴趣,即便有些兴趣,他们的市场也只能是地方性或区域性的。
仅仅是交通运输费一项,就使农业市场受限的状况成为必然——在当时人的概念里,即便运输成本减少,也少不了太多。道路和河流得到修缮,人们还开凿了运河,部分人希望关税更加合理,但在任何人都无法预见的铁路出现之前,人们获得的最终利润仍然十分微薄。大多数人试图减少生产上的负担,正是这种负担侵蚀着利润。比如,通过对税种的重组,就能减少相当于一个农民总产量10%~15%的税收。原本用于维持教区教士生计,却常常被修道院或俗众挪用的什一税,大概占农民产值的8%。而徭役强迫农村劳力去修缮维护道路,使农田每年都有很长一段时间无人耕种。从路易十六时期开始,农民可以以税代役,其中的消耗又被加到了税单上。总而言之,法国存在着时人称为“封建主义”的负担。这在各地差别极大,在巴黎和曼恩税赋只有百分之几,在中央高原为10%,图卢兹附近则是15%,在布列塔尼和勃艮第的一些地区能达到25%。各处确实有一些零星的无主之地,不用承担任何税赋,并且已经存在了相当长时间,但中世纪并入法国的大多数领土都是有主之地,在路易十六时代依然如此,尽管当时所谓领主和土地所有者两种身份已经开始分离。领主对自己也许已不再真正拥有的土地享有极大的“封建”权利。这些权利通常包括象征性的货币地租,但缴纳的货币金额和实物往往会加重,其中狩猎和射击权是一成不变的两种权利。有时还包括庄园垄断,这意味着种地者必须使用领主的磨坊或者酒窖,而且类似权利往往都会由领主的私人法庭强制执行。这么说都还太简单了,很多租约会不加区分地将封建和正常租金混为一谈。布列塔尼的大部分地区,在一种所谓“可回收地产”的体制下,佃户签订一份为期9年的租约,混缴货币租和实物租,同时佃户被视作他所租种土地的建筑及果树的经营业主,领主如果不出钱买断这些土地是不能驱逐佃户的,因此佃户实际享有土地占有权。但这是否意味着佃户是土地所有者?是否是严格意义上的封建制?这些问题在实际操作中都没有太大意义——直到1789年,这一切才突然变得至关重要,命运攸关。[9]
尽管产量低、方法陈旧,而且没有改进的迹象,法国农业还是在18世纪中叶繁荣了一段时间。连年丰收满足了人口增长带来的粮食需要,农产品价格看好,地租和土地价值也随之持续上涨。但从18世纪60年代开始,粮食产量开始变得不稳定,农业收成时好时坏。从1770年到1789年之间,只有三年是丰收年,而歉收的省份很难从外地购进足够的粮食补给。农民用于应对资源不足的酿酒作物在这些年中的产量也受到很大影响,比如1778年严重歉收,第二年却又出现超产。18世纪70年代中期,亚麻和饲料作物也严重不足。养牛人无法喂养自己的牲畜,只能将其杀死,低价出售,几乎所有人都这么做。但这一切并没有拉低一路攀升的地租和地价,地主和富农仍然如鱼得水。而对于作为法国农业主体的小业主、承租人和分成制佃农而言,路易十六统治时期可谓极其艰难、几近绝望。由于农业是王国的主要经济支柱,农业减产使得国家经济的各个方面都备受冲击。
事实上,从事农业和从事工业之间并没有明显的界限,大多数工业都在乡村发展,即便是那些像建筑业理应属于城市的生意。建筑业是重要的新兴产业,正在改变巴黎和其他大城市的面貌,它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每年冬天将自己的薪水带回农村的移民工人。冶金业其实与煤炭矿藏无关,大多数是位于木炭资源丰富的偏远林区的小规模公司。最大的工业——纺织业落户于城市,比如亚眠、阿布维尔、色当或克莱蒙-德-洛代的羊毛业,鲁昂和埃尔伯夫的棉纺业,尼姆和里昂的丝绸业。但只有在里昂,具体的产品制造才集中在市镇内完成,其他纺织业市镇只是一级市场,是派货和财政运营中心,而真正的纺织工作是在距离它们不超过50英里(约合80.48公里)的农家作坊里完成的。鲁昂附近大概有1330万农民从事与棉花产业相关的工作。不过,大部分工业劳动力都是农民,与之相应的,大部分消费者也同样是农民。遇到歉收年份,他们拿不出多余的钱购买衣物或其他消费品,所以,市场需求是随着农业的收成波动的。在路易十六时期,工业与农业一样,都处于不稳定状态,里昂的丝绸业就在一次次危机中起伏不定,羊毛和亚麻制品市场同样如此。只有棉花保持住了在世纪中叶经历过的增长态势,这是因为棉花的主要市场不在法国,而是在海外的南欧和热带殖民地。
但在18世纪70年代,法国没有多少这样的殖民地。英国在18世纪中期就将法国从印度赶走了,好望角东侧属于法国的只有“法兰西岛”(毛里求斯岛)和“波旁岛”(留尼汪岛)了。在加勒比海域,法国成功攫取了马提尼克岛、瓜德罗普和最重要的圣多明各(今海地),这些热带小岛的价值远远超过了它们的面积。在《巴黎条约》中,路易十五甚至愿意放弃整个加拿大来换取瓜德罗普。法国大革命前夜,圣多明各是全世界最富庶的一块土地。黑人奴隶生产出了糖、咖啡和其他热带奢侈品,这成为殖民地财富的来源。仅在圣多明各就有50万黑奴,而从非洲运输候补黑奴又是大西洋复杂贸易的另一个侧面,它依靠各大港口作为中转。正是由于殖民地的生产经营,法国海外贸易量在18世纪增长了5倍,激增的人口、奢华的建筑和波尔多、南特及勒阿夫尔等地熙熙攘攘的码头都是当时繁荣的见证。殖民地经济也与王国其他地域的经济状况不同,除1778—1783年的英法战争对它有一些冲击外,几乎没有衰退的迹象,而且此次战争中英国对这些殖民地造成的损害也不如前几次造成的严重。恢复和平之后,上述殖民地又达到了新的繁荣高峰。然而,这些地区的商业富庶并没有影响到法国内地。殖民地贸易的真正收益在于将珍贵奢侈品转手出口到北欧的港口。但即便人们将贸易所得利润投资到土地上,也多半是为了保值,而非再生产。
因此,可以说存在着两类法国经济,但两者的联系极其微弱。沿海地区和能够在四大河流域中通航的低地地区依靠国际间的贸易建立了联系,并分享了利润,它们似乎注定会不断发展。但路易十六的大多数臣民居住在内陆,交通不便,经济停滞,尽管18世纪中期引进了一些有益且优质的作物,却因为气候恶化以及人口的增长仍无济于事。17世纪动辄饿死成百上千人的饥荒似乎正逐渐淡出人们的记忆,但是随着每一次几乎让所有民众成为乞丐的歉收发生,很多有识之士越来越担心现有政府的抗压能力。贫困是法国最显著的社会问题,没有人能够忽视它。旅行家们都注意到了农村住房残破、农民衣衫褴褛的现象。阿瑟·杨在凯尔西记述:“所有农村女孩和妇女都没有鞋袜,而农夫的脚上既没有木鞋也没有长袜。这是足以撼动国家繁荣根基的贫困……这里让我想起了爱尔兰的贫困景象。”[10]到处游荡的流浪汉令独门独院的农户提心吊胆,不少市镇的街道上满是乞丐。即便是在最好的年景里,贫困者——这里指那些没有工作或者没有保障的人——也占到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即800万人。而在较差的年景,工作机会减少,还会有200万到300万人沦为贫困者。大多数贫困者都是老弱病残,其家庭也无法供养他们,而随着人口增长,许多壮年劳动力也很难找到工作或维持生计,在18世纪的法国,物价上涨速度是工资上涨速度的3倍,皮卡第制造业的巡查员让-玛丽·罗兰写道:“今天的工人需要挣双倍工资才能糊口,他们挣的和50年前一样多,而当时的物价是现在的二分之一。”[11]一个诺曼底教区的神父对此种情况作了描述,他在1774年写道:
临时工、普通工人、熟练工人和有工作但不能解决温饱的人,都有可能成为乞丐。年轻人会去工作,当他们工作到能给自己买好衣服、支付婚礼花销的时候,就会结婚、养育第一个孩子,生第二个孩子时就有些困难了,有了第三个孩子后,他们的工资就不足以购买食物以及用于日常花销。每到这个时候,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换上乞丐的行头,开始在路边讨生活。[12]
乞丐走的路一般是通往城镇的,这会给他们带来更多(或者期望中)的机会。城镇上的施舍者大多出身乡下,早年离开人口稠密的乡村外出闯荡。许多卫生状况差的城镇死亡率极高,儿童尤其容易夭折。城镇的繁荣基本依靠外来劳动力。移民即使在城里找不到工作,也能在修道院或者修女院获得救济品。医院和济贫院会接受捐助,用于接纳、救治那些丧失谋生能力的人。相比赤贫的乡村,城镇里得到私人慈善救助的可能性更大,但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就免不了僧多粥少,在路易十六时期,资源短缺的情况愈加凸显。修道院发的救济面包越来越少,这不仅仅是因为需求的增加,还因为他们遭到了批评——一视同仁的慈善举动带来了惰性。医院和济贫院发现它们长期依赖的慈善遗产捐赠也在减少,而且作为教会机构,它们得到进一步捐赠的机会也被1749年限制永久性营业土地的立法切断了。该法令通过限制永久性营业的土地来防止当时人们以捐献慈善为名转移地产。[13]投资政府债券的利息也蒙受了损失,因为18世纪的法国政府有过一次破产并转换了债期(由短期转为长期),医院的资产本已缩水,再加上通货膨胀,它们能购买的补给就更少了。18世纪法国各地关心此事的世俗民众也开始寻求贫困救济的新方法。共济会分会建立了慈善基金,18世纪80年代的几个城市还建立了慈善社团,向富人募款,救济穷人。政府也开始慎重尝试实施全国范围的济贫计划,例如,自18世纪60年代起,在每个财政区建立济贫院;70年代开始建立慈善工坊,这些措施实施的背景便是公众对贫困问题的日益关注。在学院里,在知识阶层、文人圈子中和报刊上,人们对此展开了激烈讨论,这印证了有教养的人群对一场即将超出他们掌控的危机的担忧。
穷人的行为加深了人们的忧虑。一般说来,他们会接受眼下能找到的东西,但当他们找不到的时候,就毫不羞愧地开始乞讨。乞丐们大都“很专业”,这让那些被他们缠着不放的人开始怀疑他们的乞讨动机,假装吃不起饭的人或者编造倒霉故事的现象确实存在,任何能讨到更多钱的伎俩都值得一试。当他们乞讨不成时,恐吓往往成为更好的手段,而这和犯罪也没什么两样。每个贫民都有可能变成小偷。另一种情况是走私偷运,法国的大地上布满了关口税卡。在乡村有人偷猎,在城市绝望的妇女流落风尘,尽管这实际上会不可避免地带来疾病和进一步的衰败,18世纪60年代巴黎有2.5万妓女。一个从乡下来的姑娘经历大抵是这样的:先做女仆,怀孕,丢掉工作,为了养活孩子沦为妓女。她也许会选择丢掉孩子,而面对一张多出来的吃饭的嘴,不只未婚母亲会这么做。最能体现贫困状况的是弃婴弃儿的增加,18世纪时,这一数字增长了3倍。18世纪80年代全法国大约有4万弃婴,仅巴黎就有8000人,而在像巴约这样仅有1万居民的小城镇,每年也会有50名弃婴,收留这些儿童的医院连人头都数不过来。它们会把孩子抱给奶妈喂养,而奶妈本身也是赤贫者,在这些机构里,孩子往往活不过5岁。经济状况较好的观察者认为这一切证明了下层的道德水准正在急速滑落,于是考虑该如何教育他们不要这么做,而且还会操心教育到何种程度是妥当的。但这件事的核心在于,法国经济无法为全体农村居民提供像样的生活。
农民占法国总人口的80%。路易十六的臣民中只有五分之一的人居住在规模超过2000人的聚居地共同体中,约25万人根本就没有聚居地共同体可言,他们是四处游荡的漂泊者,让居有定所的人们既害怕又鄙夷。而对于那些生活在贫困线之上或者刚刚过线的人来说,流浪汉就是一种警示,他们也可能变成后者。大多数农民家庭的生活就是得过且过,混一天算一天。即便是有地的农民也难以糊口,因此,像很多无地农民一样,他们依靠某天或某季劳动的收入、做点农家手艺过活,或者把多出来的家庭成员送到已知(或者被认为)有工作的地方。1769年奥弗涅教区的一份报告中称:“居民们唯一拥有的‘行当’就是每年离家外出9个月。”[14]但悖论在于,正是这种状况的家庭构成了农村社会的主体。这不仅仅因为他们占农村居民的绝大部分,还因为他们能在大多数乡村都具备的共同体权利中找到有价值的额外资源。在公地上他们可以牧牛、收集柴草;在开放的土地上,他们会在收获之后捡拾麦穗,他们的牛可以啃食麦茬。在一些地区,尤其是南方,社会共同体保护地方习惯的传统非常强势。如果领主要征收额外租税或者行使尚不确定的权利,共同体甚至会控告领主。从18世纪60年代起,在东部很多地区和西南部一些地区,官方认可并划定了公地的范围和分属,并终止了当地人的集体权利,然而,没有人利用这项立法占到过便宜。那些试图这么做的领主和大地产者被乡村共同体震慑住了,后者明显已经准备好通过法庭就这个问题进行斗争,更不要说骚乱和其他消极抵抗的手段了。村民们也用类似的策略对付什一税征收者,特别是当税款最后不能到达享有圣职的教区神父手中,而落入世俗人或者教会财产的世俗接收人手里的时候。毕竟,教区神父是每个村子的重要人物。在大多数村庄里,他也许是唯一受过教育并拥有权威的居民,与他的宗教权威和守卫教堂(在多数教区,教堂也只是普通建筑)的职责相比,神父更像是一个天然的首领。因此,他是使乡村团结一致的有力黏合剂。从历史上看,他最顽固的对手是那些在乡村团结纽带中份额最少的人——小部分拥有或能够出租足够土地的幸运农民,这些人能实现经济独立。
很多事情都让这些富足农民和他们身边的大量其他居民显得截然不同。仅凭自己的力量,他们就能在饥荒或者瘟疫中存活下来,还能在村里派发工作,因为他们自己就经营着大面积的土地。他们拥有农业工具、小推车,还喂养着大量牲口。其他人必须从他们那里租借,就像他们在困难时期还要找富农借种子或现钱一样。然而常常出现的情况是,如果倒霉的借债人还不上钱,那么富有的农民就会取消抵押品的赎回权,进而占有更多财富。他们确实常常被村里人提名为地方行政长官、收税员或者教会委员。这并不代表他们很受欢迎,而是因为只有他们有时间和资源来承担这样的责任。他们和其他村民罕见地团结出现在需要一致对外的时候,例如对抗地租开价对其产生威胁的大佃农,或者是享有免税资格的贵族和市民(因为后者一旦在教区中购置了土地,那么村里所有人都要摊派缴更多的税),或者是当领主的种种权利——例如狩猎权、射击权、庄园垄断、实物或货币的封建租税——伤害到贫富村民共同的财产及利润时。村民们基本上是参照教区神父的地位来看待外来富人和庄园领主的:只不过后者被看成是乡村共同体中权力和权威的竞争者。而当日后有机会打击这些竞争者时,村民们毫不犹豫地把握住了机会。
从某种意义上说,上述这些吝啬的独立自耕农才是真正的乡下人:只有他们能够做到与城市毫无瓜葛。乡村社会中的其他人与城市生活的联系比看上去要紧密得多。大多数人无法种植他们需要的全部食物,因此需要到地方城镇市场购买。农舍作坊的网络也是靠城镇组织起来的,而且他们的产品也在城镇销售。几乎所有的农民家庭中都有人在某个遥远的城市工作过一段时间,或者干脆迁到城市中定居。通过这些途径,乡村和城市联结在了一起。城镇和乡村也并非一直泾渭分明,在很多人口密集的集合城市中心就有人放养牲畜和种植作物。法国90%的城镇居民不足1万人,只有9座城市人口超过5万。不管怎样,18世纪是城市快速扩张的时期:巴黎人口增加了10万,波尔多和南特的城市规模扩大了不止两倍,而里昂和马赛则扩大了至少50%。是的,错过了18世纪商业扩张的城镇——例如图卢兹、贝桑松或者其他数不清的小城市,它们整个世纪都在破落的城墙后苟延残喘——会逐渐失去活力。但路易十六时期法国超过三分之一的人口居住在城镇中,他们中包括了国王臣民中最富有、最有教养和最具活力的人。
即便如此,大多数城镇居民依然贫穷,而且没有一技之长。城市的贫困尤为集中而且刺眼,城里的工作总是不够。雷恩一位法官在1772年抱怨道:“本已悲惨的城镇居民还要为自己的无能所累,他们无事可做,因为能提供给当地居民做的事情本来就不够。”[15]被包括在这个行列中的人有不计其数的临时工、搬运工、轿夫、码头工人、侍者、擦皮鞋的小孩、杂货商、二手服装贩子,以及在任何城市街道都能碰见的叫卖小贩。他们群居在地窖里或者出租屋的楼上(在巴黎是四五层楼),当处境困难付不起房租时,他们就会使医院和刑事法庭人满为患。无技能移民中运气好的人会成为家仆,也许这在任何规模的城市中都是最大的全职工作群体了。巴黎有4万~5万家仆,在大多数外省城市,他们一般占人口总数的5%~7%。雇主给家仆的待遇是包吃包住,除了发工资,常常还会发服装,其他无技能工人看到家仆们的优越处境也许会眼红不已。但真实情况往往是其他工人看不起家仆——仆人都是依赖于人的,要靠他们的主人过日子,完全没有自己的生活,也不能结婚,因为已婚仆人价格昂贵且不便使唤,他们最大的奢望就是攒够钱赎身,开始家庭生活。大多数家仆都是频繁更换,这说明收入带来的表面的稳定,掩饰着他们生活的艰难和对此的不满。此外,寄人篱下、遵从他人意愿生活的感觉也很糟糕。在每个城市由临时工、乞丐、小混混和妓女组成的流动人口中,肯定有不少人曾因为一段时间的家仆工作而目睹过一个更美好的世界。他们知道自己失去的是什么,毫无疑问,在意识到自己永远进入不了那个世界时,他们对那一切的感受会更加强烈——或许只有做小偷能够“进入”那个世界了。
他们同样几乎没有机会进入技术工匠的圈子。大多数的生意都是严密组织、独家经营,只聘用土生土长的城里人和贸易集中地区的本地人。甚至本应是外来移民占优势的行业,也主要从特定省份聘用。比如,建筑业和凿石业工人主要是利穆赞人。技能是需要训练的,大多数工艺和手工行业都尊奉一套能力等级制度。最底层的是学徒,他们要学习行业知识。四五年之后,他们才有资格成为熟练工人,也就是所有行业的中流砥柱。在不少行业中,熟练工人还要外出游历学艺。巴黎的一个上釉工人雅克-路易·梅内特拉留下了一套十分重要的回忆录[16],从1757年到1764年,在他20多岁的时候,花了大部分时间徒步走过了南法的各个市镇,整个旅程长达1500英里(约合2414.02公里)。为了方便找工作,从一开始,他就加入了法国三个最大工匠工会中的一个,该工会帮助会员在这场“法国之旅”中的每一站找到工作和宿舍。然而,工会没有法律身份,因此各地地方政府都对其颇为不满:它们是罢工和抵抗运动的有力组织者,更不要说互相的残酷争斗了。被政府所承认的技术行业组织是所谓的“行会”,原则上讲,一个工人必须是行会成员才有从业资格。每个城镇都有一个行会金字塔,由师傅团体控制。师傅们规定自己这门手艺的标准,他们自己就能成为该行业中独立的雇主。师傅是从熟练工人中产生的,后者要交一笔入会费,并呈上一件“作品”来证明自己的技艺。但师傅的儿子,像梅内特拉这样的人,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他在做了8年的熟练工人之后,无须呈交作品,就能够当上师傅。在行会成为历史之前,很多事情就是由这种不公平造成的;但师傅并不是一张必然通往成功商业之路的护照,在大多数行会里,对师傅的资格似乎并没有特别严格的限制。而在里昂庞大的丝绸工人行会(那里有6万人,简直就是一个大工场),师傅比熟练工人还多。在巴黎,1785—1789年间有接近7000人成为各种行会的师傅。师傅人数的增长意味着大多数工坊规模很小。1789年巴黎每个工坊平均员工数为16人或17人。尽管工时很长——通常都是每天工作16个小时,每周工作6天,但大多数工匠都有自己的工作节奏。按照现代标准来看,这个节奏是非常缓慢闲散的。各地都出现了颁布工作纪律的工作场所。最著名的是纺织印染行业,如克里斯托夫·奥伯坎普夫的工厂,该工厂位于茹伊,拥有近1000名职工;又如加尼耶、当斯和泰瓦尔三人位于博韦,拥有800名雇员的工厂。在巴黎最值得一提的此类工厂则是王家玻璃厂,有500名员工;或者是雷韦永的壁纸厂,有300名工人。两家工厂都在圣安托万区的东部。但这类工厂的规模、组织和不受行会约束的气氛使它们显得有些另类,当然也使它们成了被怀疑的对象。不只有行会才能维护传统质量标准和工人素质,这些工厂也制定了一套控制工人的好办法。逐渐增多的自由行业不是由行会组织的,因此转而在新兴的工厂规章体制中受到密切监管。不过对于这种管理方法的怀疑之声也在与日俱增。
1776年整个行会体制差点被废除,当时巴黎工匠们都上街庆祝这个消息。可就在几个月后,旧体制又基本恢复了。1781年引进的新管理手段后来被称为“工作表”。这是一份所有工人都要携带的工作记录,雇主签署该表之后,工人才能下班。这种新的发展和通货膨胀所造成的实际工资缩水,使路易十六时期的工业领域越发不稳定。以生动描述18世纪80年代巴黎生活而著称的路易-萨巴斯蒂安·梅西耶写道:“几年来,我们能清楚地看到人民的不顺从,特别是工匠们。学徒和年轻工人希望表明自己是独立的,他们对自己的师傅缺乏尊重,并且自行组成团体。”[17]这些观察家非常关心接连不断的罢工和抗议,他们也许低估了师傅们及其手下之间由共同技艺、文化背景、熟悉的行会规章以及小工坊里的氛围等因素培养起来的团结一致。最生动的例子出现在里昂,这个“大工厂”的师傅和熟练工人联合起来,多次与几个垄断了他们产品收购和销售的大商人发生冲突。而每当农业歉收导致物价飞涨时,所有地方的师傅和熟练工人也都会协同合作。在这种时候,从未出现过工匠要求加薪或者师傅主动加薪的情况。双方——包括他们的妻子,她们也常常在此种情况下出来抗议——都希望,不论市场状况如何,政府能够出面平抑物价。
面包或者谷物价格的突然上涨被认为是公共秩序安全最危险的时刻,而城镇的秩序是最容易崩坏的。农民卷入其中的骚乱往往在他们到城镇赶集的时候发生。人人都认为面包的价格应该得到控制,维持普通人能够接受的价格水准。当面包价格超过这条线时,他们就会从道义角度考虑,认为自己有权采取行动把价格降下来。这些行动也许就包括威胁面包师和粮食零售商,甚至绞死那些消极应对的商人。暴民也会闯入商店或仓库,按照他们认为公平合理的价格把货物卖出。“囤积居奇”在粮食匮乏时期被认为是最严重的犯罪。骚乱群众会胁迫当地法官把粮价调整到可接受的程度。大多数法官也会立即同意,而且会在之后的数周内监控粮价。如果巴黎发生这样的情况则会被看作全国的大事——首都都挨饿了,那整个国家就岌岌可危了。在巴黎方圆100英里(约合160.93公里)范围内的所有市场中,粮食供给要优先满足巴黎的需要,而且即使到了两倍于该距离的地方,巴黎的影响依然很大。但最密切的监控也无法预测粮食短缺,虽然在18世纪40—60年代间的丰收年份中,粮食供应是相对可靠的(除了1752年),但1768—1778年这10年却给很多地区带来了麻烦——这段时间的收成非常不稳定,而且由于国家首次尝试放松对谷物贸易的管制,后果就更加严重了。政府在18世纪60年代放开了部分管制,70年代早期又加强了约束,到1775年又再次放开。其结果就是在库存本就不足的情况下,粮食价格和价格预测都陷入了混乱。1768年在勒阿夫尔和南特发生了骚乱和民众自行规定粮价的情况,1770年在兰斯也是如此。在1770年,政府曾试图通过一些挑选出来的大商人调整粮食供应,结果却导致谣言风传——传言说卑鄙的大臣设计了所谓的“饥荒条约”,要让国王的臣民们挨饿。无论如何,政府重新管制并未缓解1773年的粮食短缺,波尔多差一点因此被饥民们洗劫。然而,最糟糕的莫过于1775年的“面粉战争”,就发生在路易十六加冕礼之前。尽管1774年粮食歉收,但杜尔哥相信自由市场能够最有效地防止粮食短缺,因此坚持撤销所有管制。到了第二年春天,巴黎面包价格的上涨超过了50%。4月27日,在巴黎以北25英里(约合40.23公里)瓦兹河畔的博蒙爆发骚乱,闹事民众在一周之内席卷了巴黎周边地区,直逼凡尔赛王宫大门以及首都的面包市场。国家不得不调动军队,逮捕上百人,公开处死两人,才恢复了秩序,而那时法国东北部大部分地区早已经历了长达两周的混乱。到了1778年,轮到了几个南方城市——格勒诺布尔、图卢兹和波尔多(再一次遭洗劫)——经历粮食歉收之后的民众开始暴动,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1784年和1785年的诺曼底。面粉战争平息12年之后,杜尔哥的下届官员不希望重蹈覆辙,于是积极干预谷物市场,保持粮价平稳,只有在1787年的大丰收之后才稍有缓和。然而,他们未能在正确的时机放松调控。
受过良好教育的旁观者总会将面包骚乱归咎于穷人——乞丐、流浪汉和小混混,这类人使城市街道每天的情景令人恐惧生厌。旁观者们认为,一无所有的人能从混乱中得到一切,这就是他们如此疯狂的原因。面包占大多数普通人食物总量的四分之三,在正常时期,一个最贫穷的雇工要把其收入的三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花在面包上。如果面包涨价,那么他整个生计都将受到威胁,因为剩下用于支付其他食物、衣服、供暖和租金的钱变少了,这使他有可能变得一贫如洗。有些人把激起类似于1775年混乱的人们称为“乌合之众”或“人渣”,并对此深信不疑,他们中大多数人从来不知道如此精打细算的生活到底是怎么过的。大量没有生活在赤贫状态的法国人随时都面临着跌下贫困线的危险,他们也随时准备用暴力来避免这种厄运。当他们这么做的时候,城市里有生活保障的少数精英们就要被吓坏了,平常他们是城市生活的主导者,而且从来不用担心一块4磅重的面包的价格。
这种精英人群在大多数城镇中只占人口很小的比例——从未超过五分之一,通常远低于五分之一。他们中总有一些成功的工匠师傅,而境况宽裕的标志就是不用亲自参加劳动。法国主导阶层的显著特征是:一双柔弱的手,得体的衣着,有侍从或仆人,能识文断字,并拥有法国普通男女做梦都想不到的稳定收入和财产。他们的人数不超过200万,而除了几十万的贵族和教士之外,其余都是所谓的中等阶层——资产阶级。路易十六时期的资产阶级人数比路易十四末年的两倍还要多。与此同时,法国的总人口只增长了四分之一,所以资产阶级在社会中所占比例的增加比他们的人数增长得更快。这些人占据了大量的国民财富。大多数工业和几乎所有的商业资本都集中在资产阶级手中,总计占到法国全部私有财产的五分之一。大概有四分之一的土地归他们所有,他们还持有大量政府公债(尽管具体比例不明)。这份资产中有很大一部分被用于买官。自16世纪以来,买官被证明是法国极为成功的一个产业。18世纪80年代,由于资产阶级参与到买官的竞争中,把很多官职价格推到了有史以来的最高点。资产阶级的投资还不断涌向很多正在改变城镇面貌的新式华丽建筑,以及不断拓展的奢侈品行业。里昂的丝绸、西印度群岛的糖和咖啡以及诸如版画、壁纸之类装饰品的热销,都源于资产阶级的喜好和品位。资产阶级的资本在巴黎和其他外省城市如波尔多建起了富丽堂皇的剧院,资产阶级自己又会掏钱买票,保证剧院上座率。他们投资教育和文化的热情则带来了学校和大学学院的大量增加以及图书市场的繁荣,也促进了新兴产业的发展,比如报纸、公共图书馆、阅览室和不计其数的俱乐部和文化社团的建立。这一切都极为有力地证明着:随着穷人越来越穷、数量越来越多,富人也越来越多,并且越来越富。梅西耶在1783年写道:“富人和其他人的差距每天都在扩大,而当穷人看到(前者的)生活以惊人的速度变得日益奢靡,贫困就越发令人无法容忍。敌意变得更深了,整个国家被分成了两大阶层:贪婪麻木的人和极其不满的人。”[18]
资产阶级的致富根基是18世纪迅速发展的商业和工业。所有资产阶级都是靠商业发家,随着时间的积累,他们的财富也与日俱增。伟大的成功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阿瑟·杨在波尔多时写道:“这里商人的生活极为奢华。他们的住宅造价不菲。他们对客人的招待极为慷慨,很多菜是用金银质餐具盛装的。豪赌则是很糟糕的事,甚至有绯闻风传商人包养剧院的歌舞女郎,当然这也不会给他们带来什么好名声。”[19]雅克·萨瓦里在1675年出版过一本广受欢迎、多次再版的小册子,其中描绘了节制、朴素、精打细算的传统“好商人”形象,阿瑟·杨见到的资产阶级已经完全脱离了那个世界。但毫无疑问,大多数生意人没有过上这样的日子。资产阶级和其他社会群体一样,富有的少数比节制的大多数更引人注目。但从根本上说,区别仅仅是程度不同而已。在任何层面上,商业资产阶级的行为大致是一样的。他们中几乎没有人愿意把钱留在当初发家的行业,贸易和制造业虽然利润可观,但毕竟不稳定。因此,资产阶级一旦有了钱,第一反应就是买地。所有的殖民地货物托运商和大城市银行家都会把他们的千万家产用来购置选定地区的庄园、乡间别墅和广阔的领主采邑,成功的小城镇商人则会购置街边房屋或者城外花园。土地总是保险的,虽然利润不高,但很稳定。总之,土地更为人所看重。一切最优秀的人,以及那些长久以来治理这个国家的人,都是地主。因此,任何想要在社会中成为大人物的人,都不能没有土地,而那些有着坚定志向的人知道他们早晚要从生意场全身而退。
很少有资产阶级家庭在富过了一代人之后还留在生意场上的,除非他们是新教徒或者犹太人——这两者被法律捆住了手脚,只能挣钱。经商利润如果不用于购置财产,就会用于为下一代人提供优越的教育环境。通过教育,下一代才有可能从事高尚职业,人们才会忘记他们是商人起家。这是长期以来确立的模式,尽管18世纪末人们越来越倾向于肯定商人的作用,并对他们一旦有钱就放弃自己行业的做法感到惋惜,但现实中商人的做法还是没有改变的迹象。
1780年,里昂的一个诉讼当事人这样描述他的对手:
我不能保持沉默,忘掉这件事……我自己就是一个广受爱戴和尊重的商人的子嗣,热斯先生侮辱了商业,他把那些从事这个行当的人称作“社会糟粕”,这就是他如何称呼这个举国上下都同样尊重的职业的。但请记住,热斯先生和我一样,也是商人的儿子,他否认了自己的血统,我却以之为荣。[20]
这位作者是地方法庭的一位法官。显然,他以父亲的职业为荣的原因在于,父辈挣的钱足够给儿子买到这个官职。而繁荣的买官市场最能证明长期以来资产阶级对摆脱商业这一“恶名”的渴望。买官制起源于16世纪,一开始是作为国王借钱的手段,到了17世纪,官职买卖成了法国社会生活的基本制度,如果官员可以缴纳这个官职所需的年税,就可以把职位传给自己的孩子或者卖给第三方。这让官职听起来像是和土地一样的投资品,而为了应对日益增长的需求,王室开放了绝大部分官职的买卖。整个司法体系,上至高等法院的最高主席,下至最偏远的乡村法庭的法警,都是可以买来的。其他成千上万的、各种品级的官员也是如此。在路易十六时期大概有7万个可以买卖的官职,价值共计9亿里弗[21],而且随着大多数官职的涨价,整个市场的价值继续上扬。只有传统上不卖给资产阶级的官职——比如高等法院中的部分职位,或者那些可能会长期赔本的官职才没有涨价。其余官职价格都一路飙升,这是因为资产阶级无比渴望过上受人尊敬、有职业尊严感的生活,离喧嚣的生意场越远越好。
其实担任公职挣不到钱,但人们并不在乎。事实上,在巴黎或其他外省中心担任公证人一类的职务能够挣到很多钱。一个有天分的——或者很多人认为仅仅是好运的——麻烦制造者能在法庭上脱颖而出,获得成功。这也是有史以来首次有作家发现自己能靠笔杆子吃饭。但所有这些成功故事都是特例。大多数资产阶级的命运——同时也是他们的目标——是在审慎、与世无争但舒适的境况下茫然度日,找个门当户对的老婆,官职有人继承或者儿孙满堂。比如,注定要成为其时代最著名的外省资产阶级的马克西米利安·罗伯斯庇尔,他的家族在阿图瓦从事法律行业已有五代,在1788年之前,他似乎除此之外无路可选。在毫无生气的外省城市阿拉斯,罗伯斯庇尔靠打官司过着平静的生活,在特别审判法庭当小法官补贴收入——这种法庭在全国各地不计其数;他有充裕的闲暇进行广泛阅读、写诗和参加文学比赛,还成为当地学院的成员。在其他城镇,有数不清的人和他过着同样的生活——平凡且单调。很多人加入了共济会分会,借着后者的“远大理想”和神秘且原则上秘密的仪式来给自己的生活增添色彩。而其他人,在充斥着中等阶层自负感的小世界中,纠结于各种琐事,比如感到被蔑视、争夺蝇头小利或者牢骚满腹、进行微不足道却又尖刻无比的争论等。在被当地律师讨论小组除名之后,罗伯斯庇尔就写过一本刻薄的小册子控诉他们。在格勒诺布尔,另一个小镇律师安托万-皮耶尔·巴纳夫在10岁的时候和他母亲进入一个为省区总督的贵族朋友预留的剧院包厢里,被赶了出来,结果巴纳夫在当地以此闻名,并且他本人对此颇为受用。这让资产阶级(同时也是新教徒)的巴纳夫步入了社会和宗教人士的行列,这明显是他们相当珍视的一种特质。巴纳夫后来表示,这件事使他的人生有了一项使命:“把一个人从天生被蔑视的境遇中拉出来,将其提升到应有的社会等级。”不过,他母亲进入那间著名包厢的决心(他的父亲当时坐在剧院正厅后排)是一个生动的事例,显示出了使资产阶级备受煎熬的执念——他们对贵族既爱又恨的复杂心态。
在所有资产阶级中,最为人们所欣赏的就是“过得像贵族一样”的人。这意味着他们不用亲自从事任何职业,而靠投资收益或者地租生活。“过得像贵族一样”的资产阶级非常稀少,任何能够承担贵族生活开销的人,也绝对能够承担成为真正贵族的花费。“成为贵族”是所有资产阶级梦寐以求的,也是对其社会成就的终极认可。如果一个人有这个财力,那么成为贵族也不难。最热门的官职中有超过4000个是授予持官者贵族头衔的,通过这条途径和其他各种次要的方法,18世纪一共有大约1万人(如果算上他们的家庭成员就是4.5万人)脱离了资产阶级身份成为贵族,速度大概是每天两人。大多数附带贵族头衔的官职确实要求两代人相继担任该职,这样才能算完全以继承的方式获得了贵族头衔。但857个国王秘书职务没有任何实际义务可言,能完全而且立刻获得贵族身份。这些职位被称为“花钱买来的肥皂”,但金融家、商人和工业家们对它们趋之若鹜。在18世纪80年代,他们把这类官职的价格炒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对于拥有职业的资产阶级来说,没有什么比看到白手起家的生意人一跃进入社会最高阶层更让人生气的了。他们本以为任何商人都低自己一等,现在却变得毫无意义:暴发户们预备用来购买贵族头衔官职的钱让所有职业人士望尘莫及——即便如此也是值得的。职业人士能做的只有请愿(就像地方民事和刑事法庭),请求将他们自己的职位也变成带有贵族头衔的,或者通过盗用贵族身份脱身。伪造家谱在当时是一个小有规模的行业。1789年之前,我们能见到的德·丹东、德·罗伯斯庇尔、德·马拉、布里索摇身一变成了德·瓦维耶[22],还有罗兰·德·拉普拉特耶尔[23]。对其等级的贸然闯入者,贵族们却不以为意,但这种态度绝非自我安慰。当高等法院投票通过只接受有多代贵族血统的成员(18世纪60—80年代有几个高等法院这么做过)、1781年著名的《塞居尔法令》规定军官必须从至少有四代贵族的家族中招募时,资产阶级舆论一片哗然。金融界购买贵族头衔的能力曾搅乱了职业人士心中的礼义廉耻,但现在这些政策针对的正是这个金融界。从表面上看,这些政策似乎排除了所有资产阶级担任炙手可热公职的可能。实际上,如果不先当上贵族,极少有资产阶级能身居如此高位。但是公开把这种情况规范化,在这个资产阶级和贵族的教育水平、价值观和外貌都逐渐趋同的时代,无疑是具有挑衅意味的。
什么东西让人们如此渴望成为贵族?当然是贵族身份所带来的魅力和卓尔不群的社会认同。然而资产阶级对特权并不陌生,当时社会中大多数人都能通过自己所处的行业、团体、城镇甚至省份获得一些特别的权利或免除某些义务。对于这个没有统一法律体系和制度的国家,特权就是其最大的特征。但贵族比大多数人享有更多特权,他们在社会中形成了独立的等级或秩序,国王的其他臣民,从最不幸的乞丐到阿瑟·杨笔下用金银餐具吃饭的殖民地大货商,都是平民。贵族在公共场合处处优先,能够佩剑,能够炫耀独有的盾徽。对贵族的审判要在特别法庭进行,而如果贵族犯下了严重罪行,可以得到特殊的死刑——斩首。他们不用服徭役,不用为驻扎军队腾地方,也不用参加义务兵役。最重要的是他们享有巨大的财税优势,免于承担盐税带来的重负——这是遭人憎恨的敲诈性盐业垄断。在转让封建财产的时候也不用缴纳财产变更税,而且贵族享有主要的直接税——军役税的免税权。实际上,很多资产阶级人士也不用缴军役税,因为城市市民也有免税权。在三级会议省区,军役税按土地而不按人头征收,当地贵族发现他们要缴军役税,而他们的邻居并非贵族,但由于拥有采邑,却不用缴纳该税。[24]当然,贵族不能免缴新近开征的直接税,例如人头税(1695年)和廿一税(1749年)。但在大多数人看来,军役税的免税权依然是贵族身份的典型标志,这明显是骑士时代的遗风。在当时人们的概念里,有责任为保卫国家而冒生命危险的人不需要为之纳税。但这种武士同盟也使贵族从事零售贸易变成一件丢脸的事情,这样做要冒着丢掉贵族身份的风险,也可能会降为要缴军役税的等级。很少有人敢于无视这项法律或其背后深深的偏见,这会危及他们作为贵族的优越处境。无论如何他们还要为子嗣打算,贵族身份是家族事务,是一项只有传诸后世才真正有效的殊荣。况且,贵族被认为应该投身比挣钱更重要的事情。按照惯例,他们是社会的管理者——这是有追求的资产阶级强烈地想成为贵族的另一个原因。
不论当时还是今天,没人知道贵族的确切人数,可靠的估计是在12万~35万之间,但这一小部分人拥有法国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土地,其中绝大部分都是依赖其封建权利所占有的。他们拥有所有最有价值的可卖官职、大量的公债,而近四分之一的教会税款则会落进贵族神父、僧侣的腰包。大多数重工业也被贵族控制,要么是通过投资,要么是由于他们直接拥有可以开展采矿业和冶金业的土地,这种产业以土地为依托,因此不会被看成是商业。甚至对于贸易的禁止也是有漏洞可钻的。大规模贸易已经对贵族和国王公卿们开放很多年了,因为他们中很多人本来就是大商人或者私人金融家,他们不会因为购买了带有贵族头衔的官职而被要求放弃生意。正因为成功的资产阶级可以通过这种方法轻易成为贵族,他们带来的资产也一直在为整个贵族阶层的财富添砖加瓦,更不要说带着丰盛嫁妆的女性资产阶级继承人了,很多身无分文的绅士正巴望着靠她们“镀金”呢。于是,资产阶级不断增长的财富也带动了贵族富裕,帮助贵族保持住了领先地位。“贵族”就像是一个俱乐部,所有富人都觉得自己有资格——也确实有义务——加入。这绝不是说所有的贵族都有钱,但所有的有钱人最后都会成为贵族。
随着贵族财富而来的是影响力和权力。作为“王国第一绅士”的国王会在一群贵族廷臣中度过一生,原则上,只有名门望族才有机会见他一面。他所有的大臣也都是贵族——当1776年路易十六任命雅克·内克为国库总监的时候引起了轰动,因为内克是瑞士人,一个新教平民。行政部门的所有高级官员——大使、总督、国务委员以及督办官——都是贵族,陆军和海军的高级军官以及大多数低级军官也都是贵族。大部分确保中央政府有钱花的金融家和包税人都买到了贵族身份,而且因为每个高级法庭的每个职位都是附带贵族头衔的,所以整个司法系统的上层都是贵族。在教会里,贵族占据了所有主教职位、最好的修道院院长和教士职位,而且在路易十六时期,让他们担任这些职位成为一项制度。其动机也正是1781年《塞居尔法令》的隐含目的之一:把一部分公职留给那个没有其他资产的群体——贫困贵族。
事实上,路易十六时期法国的真正管理者并非贵族,而是财阀集团,大多数贵族在其中没有一席之地。大半贵族过得和普通资产阶级差不多,很多甚至还不及资产阶级。托拜厄斯·斯摩莱特[25]在1763年如此描述布洛涅的贵族阶层:
虚荣、傲慢、贫穷而且懒惰……他们任由自己的别墅衰败,花园和农田荒芜,寄居在上城区的阴冷小屋里……没有灯光、新鲜空气或者厕所。他们在里面忍饥挨饿,这样才能有足够的钱买好衣服,每天好好打扮一次……他们没受过什么教育,没有阅读品位,不理家政,没有任何实际的职业,只会打理自己的头发,修饰自己的仪态。他们讨厌步行,如果不是为了满足被观赏的虚荣心,也绝不会出国……他们装作非常在乎自己的等级,绝不会和商人有任何来往,他们觉得商人是平民。[26]
在宫廷,在巴黎,钱能疏通一切。公爵和达官贵人们非常乐意将他们亭亭玉立的女儿嫁给大金融家。内克的权力通行证就是他作为银行家的巨大财富。很多外省首府也存在着品级和金钱的融合,尤其是港口城市。然而,这些繁华的消费中心之外的贵族们,往往是一群血统高贵,却寒酸破败、没有多少资产财力的绅士。这才是大多数农民,也是大多数法国人会碰见的贵族。他们常常发现贵族傲慢自大,急于索取封建捐税和行使领主特权,极为依恋自己的祖先和贵族的特权。1825年,塞居尔伯爵在回望革命前的岁月时曾这样说道:“相比在宫廷有关系的上层贵族或人员,人们更有理由对乡村贵族感到不满,他们贫穷而且愚昧。这并不奇怪,因为他们除了头衔一无所有,他们总想用头衔来和一些中等阶层一较高低,而后者在学识和财富上都让他们备感尴尬、颜面扫地。”[27]这种贵族最敌视的莫过于贸易了。在布列塔尼,处境窘迫的绅士在通过经商挣回财产时,可以“搁置贵族身份”。但即便这么做了的人——比如夏多布里昂[28]的父亲,他最后成功赎回了祖先的城堡,却也花光了所有积蓄。但他乐于重新过上窘迫却貌似位居上流的理想生活。缺钱意味着这些人不可能担任法院职位——他们付不起这些职位的钱。至于用来支付高级法庭法官可有可无的职业教育的经费,他们也只能望洋兴叹。他们倾向于把高级法庭官职看成是“穿袍贵族”[29]的新来源,并对之冷嘲热讽,求得心理慰藉,尽管这种看法往往是没有道理的。另外,他们把自己看成是唯一货真价实的贵族——“佩剑贵族”。他们从祖先的血统中继承了自己的使命——战斗。他们有义务在军队中——当然是作为军官——侍奉国王,而国王相应地也有义务给予他们机会。但问题是,军队的所有职位也是可以拿钱买的,财阀们再一次把这些职位的价格抬上了天。在18世纪中期,人们对贫穷贵族问题展开过一次激烈的公共辩论。夸耶神父在1756年出版的《商人贵族》中称,解决之道在于鼓励这批贵族从商。但路易十四的私生孙子圣富瓦伯爵在其回应著作《军人贵族或法国爱国者》中谴责了金钱的魔力,并主张由贵族垄断军队职位,并以战绩作为唯一升迁标准。这既能给予贫穷贵族可靠的谋生手段,也能塑造更加专业的军官群体。到了1776年,这一系列辩论达到顶点,当时建成了由12所军校组成的体系,其中就包括拿破仑·波拿巴就读的布里耶纳军校。拿破仑来自刚刚并入法国的科西嘉岛,出身于一个贫穷贵族家庭,他在军校中学会了作战技艺的基本原理。《塞居尔法令》也有相同的意图——将来自资产阶级、把军装带来的光鲜荣誉和社会尊重看得比军事效率更重的富有纨绔子弟清理出军队。其缺陷在于对宫廷中的纨绔子弟没有影响:这些人的血统高贵无比,也同样有钱,但他们对军队的奉献承诺也仅仅流于形式。不论哪条路,天生的富二代或者贵族二代总是占先,而有天分或能力的人只能排在他们后面,这种情况不仅仅发生在军队里。在很多人看来,很显然,整个社会都是这么运作的。一个自学成才的文人尚福,通过贵族关系在1781年进入了法兰西学院,他思索这样一个问题:“什么生物与他周遭的环境最格格不入?有没有可能是这样一个人呢?——他既无金钱亦非贵族,只有靠苦干和功绩,身边却到处都是拥有金钱或者贵族身份,或者是兼具两种优势的人。”[30]公众的不满主要针对军队,这也绝非巧合。18世纪中期法国军队的战绩实在太丢人了。他们在海上被英国击败,在战场上被普鲁士痛击,再没有其他国家机构像军队这般无能了。路易十四时代的法国军队为全欧洲所敬仰,而现在它的名声一落千丈,国家想努力恢复其声望,军事学校和《塞居尔法令》一类的改革正是这些努力的一部分。如今,代替路易十四军队昔日地位的是腓特烈大帝的军队,而后者恰恰为法国许多改革提供了榜样。历任陆军大臣都不仅想要建立普鲁士风格的军官团体,还要引进普鲁士的军事战术和作战演习、军队服装甚至军队纪律。这种政策处处发生龃龉,人们往往会争论,法国士兵如果犯了普鲁士式的军事错误——比如用剑面攻击——是否能在不丢颜面的情况下被惩罚?路易十六军队的构成当然和腓特烈大帝的军队不同:大多数士兵是法国臣民,还有志愿兵。军队中确实有23个外籍军团,其中包括令人敬畏的负责王室安全的瑞士卫队,但他们的人数还不及整个军队人数的七分之一,而且征兵制只用于招募民兵部队——这是一支只在战时调动的预备军。有很多人被招揽到一起,用于挑选每个地区所需的应征士兵;但免于参军的资格范围很广,只有最穷的农民逃不过征召。尽管现在民兵部队被收编的风险不大,但它在乡村地区仍然很不受欢迎。即便是最穷困潦倒的农民,也对军队生活没有太大兴趣。大量正规军队是在高度城市化、重兵把守的北部和东北边境地区征召的。大多数新兵要服满8年兵役,每年大概有3000名逃兵,这一数字低于当时的国际标准。军队占总人口的比重并不高,18万军人意味着每156个臣民中有一个军人(在普鲁士,这个数字是29比1),而且军队的地域集中意味着它对中部、南部和西部所有省份的生活都不会造成冲击。约有60年时间,法国军队未曾在自己的领土上打过仗,18世纪时他们也从未接到平息国内动乱的命令。因此,虽然军费开支越来越大,军队却越来越与世隔绝,对多年非军事化的地区或人群没有太大影响。然而,军队内部也分成了不同的王国。大多数军官有大把假期,他们很少见到自己的部下,对后者也毫不关心。军事理论家鼓吹的普鲁士模式提倡军人无意志的机械行动,更是无法让军官和士兵走得更近。限制军队官职任命的措施也是一样,他们急于把富裕平民赶出军官阶层,同时也排除或压制了有才能的“好运军官”,尽管后者在其他的或者较低的军阶上积累了长期而宝贵的经验。
海军不可能有这种隔阂,船上的全体官兵要连续数月吃住在一起,每位军官都要对航海和船员职责了如指掌。在整个法国海军史上,军方一直努力将军官招募限制在贵族范围内。布雷斯特、罗什福尔和土伦的海军学校用于训练海军的所有军官,它们原则上只向贵族开放。但贵族们觉得扬帆远航太艰辛,不如待在陆军,尽管这些学校培养的“红衫”军官主导着整个海军,然而一旦到了战争时期,他们的人数将远远不及从沿海地区广泛招募来的“蓝衫”军。海军中没有买官制,即便是海军最高级别的官职,也很少有廷臣问津,因此每一级军阶中的社会竞争都要少得多。大海上靠的是能力和经验,为了确保即使下甲板船员也拥有这样的素质,从柯尔贝尔[31]的时代开始,法国就在实施一种海军招募体制:在沿海地区和航运流域,每一个低于60岁且有航行经验的人都被要求注册到一个“编队”或海军预备役名录之下,在国家需要的时候有义务出动。就像民兵招募在农民中不受欢迎一样,这种海军招募在水手、渔民和驳船船员中也不招人待见,但相比英国海军的强制征兵制,这种方法能培养更好的战舰船员——他们在美国独立战争时打败了英军,报仇雪恨。这场战争似乎为大规模扩张海军的计划和装备翻新进行了有力辩护,而上一次的扩张和翻新结束于1763年。到1780年,法国军队中共有86艘驱逐舰和79艘战列舰在役,从1776年到1783年,海军每年的军费涨了4倍。这样的努力对美国取得独立是至关重要的,甚至在战争结束之后,路易十六仍决心要让法国继续保持作为欧洲主要海上力量的地位。而他唯一一次见到海洋,是在1786年去瑟堡视察一个兴建中的大型海军港口,这也是他在1791年之前唯一一次离开巴黎周边行政区,走访王国的其他地方。那里有3000名工人,阿瑟·杨1788年8月看到他们时就已经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很想知道,要完成一项如此浩大的工程,这个国家怎么才能做到不破产。事实上,这项工程又花了65年才得以完工。而就在阿瑟·杨抵达瑟堡的前11天,巨大的国防开支已经使这个国家入不敷出了。
贵族紧抓着军事力量不放,其理由是他们的等级天然决定他们要战斗,而且他们也以此来捍卫免税权。这等于回到了典型的中世纪社会分工:有人劳作,有人战斗,有人祈祷。自然,那些祈祷的人——教士们也会诉诸类似的理由,同样是强调某种自身的实用性,为其享有的广泛特权奠定基础。按照法律,教士的等级高于贵族,是王国第一等级,因为他们是王国共同体精神幸福和道德标准的守卫者。教士约有13万人,但超过半数的教士只从事普通的神职工作(其中三分之二是女性),还有不少修道院外的教士属于大教堂和圣堂参事会联合会的成员,是没有医治灵魂职能的大教堂教士。因此,教区神父是少数,全国平均下来每位神父要负责400~500名居民。但是教士的分布和这个国家其他事物的分布一样,是不平衡的。在乡村,本堂神父是教区居民们唯一能见到的神职人员;而在城镇景观中充满了修女院、神学院、学校和医院,全部由教士运作,更不要说大教堂、教堂联合会和不计其数的教区教堂,可谓连甍接栋、钟声相闻。在很多小城镇,教堂是主要的劳动力雇佣方。在沙特尔的1.2万居民中,直接受雇于教堂参事会的就有500~600人,还有更多的人依靠它谋生,而教堂本身也是靠着周边地区的1.7万英亩(约合6879.66公顷)土地和124位封建领主来养活的。在1万人口的巴约,据估计,当地所有神职机构每年会为该镇经济贡献多达40万里弗。全法国有超过十分之一的土地在教会手中,尽管它们大部分在北方而非南方。而根据什一税,教区教士理论上能够收取每个人收入的十分之一用于维持自己的生计。实际操作中什一税的征收很不规范,而且即便是对那些没能逃过该税的人也从未征满十分之一。除了1561年后并入法国的省份——其教会被“视为外国的”,所有教会收入都被免除了平常的税收。[32]和贵族不一样,政府想要摧毁教会的免税特权,但屡屡告败。最后的一次纷争发生在1749—1751年之间,国家准备开征廿一税。教会因组织有序而最终获得胜利。和第二、第三等级不同,他们每五年召开一次代议性的法国教士大会,休会期间,该等级所有集体事务都由一个常设的大会常务理事会管理,主管常务理事会的是两名被精心挑选出来的大会干事,他们往往是想出人头地、野心勃勃的年轻教士。然而,他们从事的大多是财政事务——免税并不意味着教会对王室岁入毫无贡献。教会每十年要向政府兑现一个所谓“自由捐献”,这笔钱会在教会内部对教士进行征收。同时,教会利用自身极高的信誉,替国家发放巨额债券,这意味着它还要筹措比“自由捐献”更多的钱来还利息。教会每年要向国家或帮助国家支付的费用加起来总共达到1600万里弗。然而鉴于他们每年岁入约为2.5亿里弗,他们的收入比例远远低于平均信徒的需求。
在第一等级内部,对教士的征税力度也不是完全平等分配的。教区教士依赖什一税和各种工作费,如果他们有幸得到一小块教会附属地,将会缴出收入的一半,此外,他们对于主教辖区内的征税额度分配没有发言权。大教堂教士和规模较大的教士会、修道院占有教会大部分地产,他们的代表垄断了所有有权力、有影响的位置。而这些团体中最富有的群体,反过来又一定会被贵族控制,因为对于贵族而言,前者能成为他们众多子女主要的、舒适的且待遇优厚的庇护所,否则这些子女会变成家族财产的沉重负担。自从1516年弗朗索瓦一世和教皇里奥十世签订政教协议[33]以来,国王有权任命大修道院中所有主教和院长。到了18世纪,国王听取一位主教的建议,把这一重大职务委任权以圣职名录的方式分配到了下面。然而,太多宫廷家族渴望让自己的亲戚、朋友和扈从过上教士那样的好日子,所有手中握有委任权的人都发现很难抵制前者的巨大压力。随着18世纪地租的提高,对教会职位的需求量更大了。高层大主教的收入都是六位数,很少有收入在2万里弗以下的高级教士,一个较大修道院有推荐权利的院长比主教收入还高。相应地,这些炙手可热的圣职将由大贵族的次子们担任。截至1789年,所有主教级别的教士(只有一个例外)都是贵族出身,四分之一的主教职位被13个家族把持着。这个体制内的很多圣职都被任命给了非常年轻的人,他们经过短暂的学习,闪电般地接受任命,在这个早已不那么神圣的等级体制内迅速蹿升。塔列朗[34]就是一个注定要做教士而非军人的人,幼年的他因为一次事故导致一条腿发育不全。他在21岁时被任命为副主祭,几周后成为兰斯大教堂教士,几个月内当上了修道院院长——不过他在4年之后才成为神父,再下一年他成了两名大会干事中的一个,1788年他34岁的时候,已经是欧坦的主教了。后来的历史将证明,路易十六时期的主教中,没人比塔列朗更加愤世嫉俗,更加冷酷无情,因为每每遇到考验时,大多数教士还是会怀着某种热情坚守圣职。不过他们的升迁都是同样神速,毕竟也没有其他途径可走。如果说这样的体制孕育了对神圣事业并不热心的神父,那么它也使法国天主教会的主教们成为强悍的政客和权力掮客。1787年5月图卢兹大主教洛梅尼·德·布里耶纳当上首席大臣,实现了教士们公开追求多年的抱负。18世纪早期的弗勒里、贝尼斯和泰雷[35]等例证表明,路易十四永不将高级世俗官职授予教士的原则早已人亡政息了。
布里耶纳是作为教会改革者而出名的。他在1766年当上了修士委员会的主席。教士大会成立该委员会的目的是进行投资,关闭或者合并(如果有必要的话)无人居住的修士院和修女院。教会成立委员会,摆出改革姿态,可谓18世纪最大的宗教变革——1764年法国驱逐耶稣会士的后续。驱逐耶稣会士是由一系列令人难以置信的偶然事故从很多方面导致的结果,世俗权力除去了在法国宗教和教育生活中最活跃、最有影响力的宗教团体,这段历史极为生动地展现了一个拒绝改革的教会将变得多么脆弱。教会在察觉到危险之后,就开始四处寻找容易下手改革的地方。修士群体被暴露了出来,因为他们一直犹豫着不吸纳新人,还被愈发功利的公共舆论谴责为财富囤积者,而教会则被认为是懒汉的避难所。于是,在1768—1780年间,458个修道院被解散,其共计62.2029万里弗的资产被分发给了医院、贫民院和神学院;但更大更富有的修道院依然毫发未伤,教区教士的问题、教会中被轻视的穷困苦工的问题,也都没有得到解决。很少有教区教士真的出身贫寒,毕竟从事教士职业是需要一定教育经费的,以大多数人的标准来看,享有俸禄的教区神父也绝非极度贫穷。然而,很多教士对教会财富分配不均、在教会管理中没有发言权且毫无升迁前途可言等情况牢骚满腹。农产品价格的上涨让享受什一税的教士人数越来越多,但在很多城镇什一税已经成为历史,就连在乡村,也有三分之一的有俸教士无权获得该教区的什一税。这些税款有时被转交给了平民教徒,而更多的时候是被转移到了修道院和其他教士团体的腰包里,后者只按照固定比例把收益中的一部分付给教区神父——这种经费被称为“恰当提成”。实际上这就是教区神父们的薪水,但18世纪持续的通货膨胀必然使这份提成的价值不断缩水。王室于1768年和1786年两度下令强制涨薪,但这两次都被教士抱怨涨幅不够。那些占有什一税的教会团体不仅不支付薪水涨幅,甚至放弃了给教士们付钱。于是现在轮到神父去触碰什一税的霉头了,他们发现自己收上来的钱还不如“恰当提成”多。18世纪70年代,在许多主教辖区,教区神父的不满爆发了,他们组织起反叛集会,控诉“恰当提成”的不足,谴责向教士征税的不公平性,还有大教堂教士和修士对教区行政部门的垄断,以及主教们的“专制”——教会现行模式的靠山正是主教的权威。在1780年教士大会中,主教们重弹老调:禁止未经批准的教士集会。1782年,一纸王室法令支持了主教们的立场,这显然使所谓的“神父反叛”偃旗息鼓了。但它并未尝试铲除引发反叛的根源,因为当时的教会正遭到世俗人士前所未有的抨击。
教会最遭人诟病之处是其政治权力。它垄断了公众崇拜,国王的所有臣民在法律上都是天主教徒。同样,从法律上讲,新教徒不享有宽容(阿尔萨斯地区除外),也没有民事权利。就在1762年,一名牧师被处死了,政府新近释放新教囚犯只在1775年发生过一次。教会还控制了几乎整个教育系统,提供了大部分的济贫和医疗救济。它拥有覆盖面很广的审查制度,其布道坛常常被世俗政府借来发布重要公告和警报。这一切都强化了教会所宣称的自己拥有的上帝所赐的道德权威。在法国,法律和政令的日常执行非常不到位,在这样的国家中,教会使臣民保持温驯服从的功能就显得无比重要了。
在王国的大多数地区,除军队之外,推行法律最重要的力量要算骑警队了,这是一支马背上的警察部队,人数多达3000人。按照传统,不论大小,所有的城镇都雇佣看守人,但即便在最大的城市里,看守人总数也不超过三位数。只有巴黎的警力比较充足,各种部门加起来有2000多名警官,另外还有法国卫兵和瑞士卫兵。事实上,法国的法官比警察多得多,经过前几个世纪的买官制,法官人数大大增加。司法系统的最底层是成千上万的小司法辖区,不少是私人性质的,但都配备了一套完整的班子: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代诉人、法庭警察和执法人员。仅昂热这座2.6万人口的城市就有53个不同的法院和审判庭,不过,它们都不是司法系统中的高级机构。稍大一些的贝桑松有高等法院,其在职人员约为500人,其中大概有十二分之一的人员从事与法律直接相关的工作,其他更多人则间接依赖法律工作。这座司法迷宫带来的延误和巨额花销臭名昭著。1763年,巴黎高等法院的最高检察长(他应该了解情况)记述道:“有人每两三年就要打一场官司,耗费大量金钱只为了找到那位能受理他案件的法官,我们难道不是天天看到这样的人吗?”[36]但只要法国制定不出一套规范的法律体系,只要政府无法买断所有持官者的官职,问题就无法解决。这样的改革和理性化行动在1771—1774年以及1788年确实断断续续地发生过,是政府和高等法院政治斗争的副产品,但这类改革与催生改革的短暂局势一样,转瞬即逝。
高等法院位于司法系统的金字塔顶端,是各自管辖区域的最高终审法院。它们同时享有广泛的行政权力,这使它们常常和总督、督办官发生冲突。最重要的是它在立法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所有法律都要经过高等法院的注册,才具有合法效力,高等法院有权向国王呈上谏诤书,指出新立法中的缺陷。在国王给出答复之前,高等法院延缓注册,于是具有了搁置或阻碍政府政策的能力。自从路易十四死后,高等法院将这种技巧发展成了主要的抗议手段。原则上,谏诤书是国王与法官之间秘密的交流,但这个时期,高等法院为引导公共舆论而将谏诤书出版发售已是司空见惯之事。在得到国王回复之后,高等法院通常会更新自己的谏诤书。到了18世纪后期,高等法院的反抗手段扩展到了法官罢工和偶尔的大量辞职。然而,每个人都知道,国王有最终决定权,他会亲自到庭(在外省,国王会委派代表),通过一个被称为“御临法庭”的会议命令高等法院注册引起争议的法令。君主代表着正义,法官的权威也来源于委派,因此,只要国王一出面,法官自然失声。高等法院通常会抗议君权的出场,但如果君主这么做了,他们也绝不会继续抵制。高等法院保存了颜面,而且不是通过公然反叛的方式——任何高等法院法官都没打过这种算盘。除了财政与宗教事务之外,大多数存在争论的问题也不需要通过“御临法庭”这一极端方式才能得到解决。即使如此,在18世纪60年代,很大程度上由高等法院引起的驱逐耶稣会士事件也是他们插手宗教事务的极限了。但在军费开支不断上升、政府不断征税和举债来满足军需的时代,财政问题上的对抗却只能愈演愈烈。18世纪上半期,司法辖区覆盖了全法国三分之一的地区,直到那时为止,最重要的高级法庭——巴黎高等法院在财政问题上还处于孤军作战的状态。但自1749年廿一税开征以来,外省法院也开始显示自己的权威,一方面是针对财政问题,另一方面是反对(在高等法院看来)中央政府的各省代理人扩充自己权能的努力。这种争斗在18世纪60年代尤其激烈,政府和贝桑松、图卢兹、波尔多、波城和雷恩的高等法院都发生过冲突,更不要说和其他高院周期性的小摩擦了。高等法庭越来越被怀疑密谋败坏政府声誉,篡夺王室权力。1766年,路易十五觉察到必须用强硬措辞重申他绝对的、不受限制的权威,在这次被当事人回忆为“鞭笞会议”的事件中,国王亲临巴黎高等法院,宣布道:
国家的最高权力仅国王一人所有……法院的权威也只能来源于国王,他们以国王之名才能充分行使的权威,也永远归属于国王……只有国王享有立法权,不依赖于任何人,不允许任何分割……整个公共秩序都以国王为基础,国家与国王的权力与利益同为一体,也只能由国王掌握。
冲突仍旧不断,事实证明,因18世纪中叶战争带来的税负难以在和平时期得以填补。当新的司法大臣莫普激怒了巴黎高等法院,导致后者拒绝任何合作时,双方的冲突达到了新的高潮。莫普随即流放了法官,选择一些更听话的合作者取而代之。他还抓住机会取消了高等法院的买官制,在整个高等法院的司法管辖范围之内都建立起一套新的下属法院架构。提出抗议的外省高等法院也被改制了。出人意料的是,这次改革中大多数在职法官都选择了合作,但惨遭流放和革职的法官却掀起了一场巨大的抗议风潮,宣称这是推翻王国宪政的行径。在这次改革按压下法院意见之前,雪片般的谏诤书朝国王飞来,尽管政府有精心安排过的宣传计划,但大部分舆论还是对改革的价值疑心重重。当3年之后路易十五去世时,这项体制还未能在法国巩固下来,因此,如何处置高等法院就成了路易十六继位之后面临的第一个重大政治议题。几个月后,他决定召回法官,重建旧的机构,莫普被解职,其所有改革措施被取消。新国王身边最有影响力的大臣们劝谏说,如果他不召回可靠而备受信赖的公共自由守卫者,公共舆论就不会相信他的良苦用心。因此,在路易十六行加冕礼的同时,旧的司法体制得以重建,买官制得以恢复,巴黎高等法院再次开始写谏诤书,阻碍新法律的注册。但若有人认为一切又回到原样,那就错了。高等法院看到,自己并非不可侵犯,公众也看到,自己面对一个决绝的政府是多么无足轻重。通过1775年和1776年的谏诤书,巴黎高等法院非常满意地证明了自己仍旧强大,在接下来近10年的时间里,它保持着相对的沉默。而一些外省高等法院内部,与莫普合作的法官和不合作的法官之间暗自相互指责,于是陷入了多年的分裂。莫普是法国最后一位司法大臣,拒绝签署辞职书,他最终于1792年去世。高等法院的政治势力曾一度为莫普所削弱,却很难完全恢复,即使它已经得到重建。
莫普造成的破坏不止于此,其改革也使王室沾上了不可磨灭的污点。尽管路易十五曾在1766年以极为严厉的语言强调过自己的权威,但他仍然会宽容高级法庭的一些挑衅行为。这表示法国王权遵循法律,并能够接受臣民合法表达自己的不满。大批群众支持高等法院,而国王对它偶尔的让步也等于向国民证实了他并非暴君。不断成熟的王权本已对高等法院永无休止的阻碍感到厌倦了,对莫普的支持更将双方微妙的信任一扫而光。法院的起源和权力与法国王权本身一样古老,而莫普对法院的攻击使它的形象成了专制主义、目无法纪、只遵从王权意志的政府代理人,面对这个专断无常的政府,任何人或任何财产都是不安全的。如果路易十六不将莫普解职,而继续推行他的改革,那么“暴君”的帽子将会提前17年落到他的头上。但即便是重建旧的高等法院也无法抹去高等法院曾被压制的回忆。法国人现在知道了,如果国王愿意,他能够实行的权力有多么大,大家对此颇为不安。1771年之前的机构和人员是回来了,但是承载这些机构人员运转的政治信任(甚至是天真)的气氛却难以修复。
高等法院的法官大概有1200人,加上其他主管特殊金融财政审判的高级法院法官约1000人,他们共同组成了所谓的“穿袍贵族”。所有高级法庭官职都附有贵族头衔,但是到目前为止,很少有法官的贵族头衔是从官职那里获得的。他们大多数有好几代的贵族血统,而现在很多高等法院已决定只接收这样的贵族成员。他们主管着各自省份的全部地方事务,这也是他们会如此频繁地与督办官、总督发生冲突的原因。在巴黎,他们主导着全国性事务。高等法院和大城市高级法庭不仅仅比外省法院享有更大的权力和司法管辖区,大多数督办官、国务专员和大臣都是巴黎穿袍贵族出身。野心勃勃的年轻法官在干了几年之后,就会去购买官职,争取成为80名国王司法助理中的一员。在这之后,他们就能顺理成章地把目光投向34个督办官职位,这些职位一直是为他们这一级别的官员准备的。大多数督办官最后当不了内阁大臣,但他们却可以是督办官。这一切意味着,在首都,政界和法律界是紧密相连的,他们之间普遍的子女联姻则让这种关系更进一层。政治斗争中的任何人都在两派各有亲属,而双方的对抗并不总像表面上那样激烈。由于斗争双方关系密切,他们知道需要给对手留点面子。莫普自己不久前就担任巴黎高等法院院长,可他把过去同事中最敢说话的人流放了,而且流放到似乎是刻意选择的险恶之地,于是,这个舒适惬意的圈子震惊了。毫无疑问,莫普招来了私怨,而当他把被称为“侵略者”的外来人安排进他的新司法体制时,他背负的恶名也被进一步强化了。狭小的法律和行政精英圈子控制着王国大多数权力机关,他们并不欢迎新鲜血液,即便是在外省,“穿袍贵族”的谱系也只会偶尔断线。只有另外两个团体在王国统治问题上有同等发言权,而其中一个团体唯有成员在世时才能保有体面。
这个团体就是金融家群体,当时也简称其为“财源”,总人数在200人到300人左右。金融家群体掌管着政府的岁入和支出,保证政府有钱可花,提供短期贷款,并通过与私人银行和贸易界接洽,发放更长期的债券。大多数的间接税都是由总包税局征收的,这是一个富有的财团,通过每6年一签的合同获得垄断包税资格。直接税的收入也是由金融家组成的持官者收取并转出的。他们以管理公共资金为生,这项工作的高额收益让他们成了国王最富有的臣民。这群人中多数是从卑微的商人做起,但他们都没忘记给自己买一个贵族头衔,他们的女儿是全法国价码最高的女继承人。他们过着极尽奢华同时也令人怀疑的生活——人们怀疑他们的耀眼财富是从公共经费中攫取的,所以金融家备受嫉恨。老贵族把他们看成暴发户——尽管他们也很想“挽上”后者女儿的嫁妆。自由职业者也这样认为,同时又嫉妒金融家的成功。纳税人把金融家看成是公共吸血鬼,他们怀念那些令人记忆犹新的事:每当一个新国王上台之后,总会有金融家因挪用公款而被送上法庭。但在1774年,这绝不可能发生——他们的影响力太大了。财政大臣们花了十多年时间相继废除了金融家把持的官职,然而到了1781年,这些努力被放弃了。4年之后,总包税局在巴黎四周建起了一道10英尺(约合33.53米)高的城墙,用于防止人们逃避通行税。他们授意建造的城门或关卡堪称现代设计的杰作。但对于巴黎普通百姓而言,它们象征着财政欺压和挥霍国王岁入。
不过,要说挥霍纳税者金钱的惊人例证,还要往西走12英里(约合19.31公里),到凡尔赛去看看。那里坐落着王宫,还有组成法国国家的第三股关键势力——廷臣。5万人居住在凡尔赛,使那里成为法国第二大城镇。有1万人在国王的家——凡尔赛宫里生活或干活,整座城镇的生活都依赖于此。宫廷每年花费3500万里弗,相当于国王岁入的5%,大部分经费都落入数百位廷臣的腰包。任何人只要穿着得体都可以进入凡尔赛宫。阿瑟·杨惊叹道:“在这里,你能得到一视同仁的对待,没有人会怀疑你,自由极了!”[37]但只有被引荐到国王面前并伴随其左右的,才是货真价实的廷臣。而一个人要成为“宫廷贵人”,必须提供能将其贵族血统追溯到1400年之前的可靠证明,或者得到特殊照顾才可以。只有不到1000个家庭有此殊荣,大多数人即使拿出证明也得不到太大好处,因为凡尔赛的生活昂贵到了极点。只有最富有的人才能承担服装、扈从、娱乐和凡尔赛、巴黎两地的住宅维护等费用——毕竟至少要有房子才能在当地引领时尚生活。能够拿得出这笔钱的人都是法国无可争议的社会精英,是贵族阶层中的精华——包括公爵、重臣、其他享有高贵头衔的人、王室周围的高级官员、大臣、将军、大主教或王室亲信乃至其同僚等。而即便是这样的人,如果得不到更多的年金、闲职或其他有利可图的国王政令或恩赐的殊荣,也会觉得难以为继。这正是这整套体系的总设计师——路易十四的目的,他要把法国的大人物集中起来,使他们围绕在自己身边,这样才能够监控他们。凡是来到凡尔赛的大人物都获得了丰厚的奖赏,同时也被驯服,变得依赖于国王。路易十四唯一拒绝给他们的是只有政府高官才能享有的实权。但到了路易十六时期,廷臣们夺得了实权。自18世纪50年代起,公爵、伯爵和穿袍的职业人士一样,担任执政大臣职务。每天与国王、大臣以及王室亲信们相处的人,即便没有正式官职,怎么可能没有影响力呢?受到王室青睐的人有获得利益、地位、年金、官职和各种额外好处的权利,宫廷生活本质上就是不断追求这一切的过程。玛丽·安托瓦内特的寝宫首席女仆回忆说,路易十五的死讯是这样传给他的继承人的,当时“路易十五的寝宫外屋传来和打雷一样的喧嚣,这是廷臣离开去世先王的前厅,跑向路易十六这位新国王致意的声音”[38]。自从路易十五以来,数不清的日记和回忆录作者以极为翔实的细节描绘了各种宫廷阴谋,这样生动的回忆在他们的书中随处可见,其中大多数回忆极为琐碎,但与之相关的名望、财富和权力却是无比真实的。法国的统治中心在凡尔赛,如果一个人能在宫廷获得成功,他将得到无限的奖赏。
有人以廷臣积累的公共资金多少来衡量其获得的奖赏。在廷臣影响力达到顶峰的18世纪70年代,王后的密友波利尼亚克公爵夫人每年的年金和薪资总计43.8万里弗。1774年,杜巴丽夫人在她的国王情人去世之后,从宫廷退休,这位美貌绝伦、曾经的女帽制造商,退休之后卖掉了自己在凡尔赛的三处房产,搬到几英里外一幢配备了奢侈家具的乡间别墅,生活在珠光宝气之中。在好色的路易十五统治下,王室情妇确实拥有成就或毁掉大臣的能力。路易十五眼前的大红人舒瓦瑟尔公爵就是靠不断向蓬帕杜夫人谄媚进贡才登上权力巅峰的;掌管海军的国务卿莫勒帕伯爵则因为四处传她的坏话而失宠,遭到流放,直到1774年,对情妇不感兴趣的新国王即位,才将其赦免,并任命其为首席大臣和顾问,莫勒帕的流放生涯至此才宣告结束。在1781年去世之前,莫勒帕曾插手所有任期四年的国务卿(外交、陆军、海军和王室内务)的任命与解职,另外还包括财政总监和掌玺大臣(司法系统中的最高职位)的官职,以及其他所有重要职务,如督办官和巴黎警察中尉等。莫勒帕作为法国首席大臣,在王家理事会中享有最崇高的地位,对一切政策制定起着主导作用,年轻的国王也对其知识和经验崇敬有加——即便这些知识和经验属于更前一代人,而前一代政府所面临的问题远不如现在尖锐。
除了莫勒帕,路易十六还能求助于谁呢?他的父母很早就离他而去,而他的祖父路易十五也没告诉他作为君主的任何责任,传授给他任何秘诀。他继承王位时年仅20岁。他的奥地利公主妻子1770年嫁给他时只有15岁,还只是一个满脑子只知道享乐的小女孩,对他不愿履行丈夫义务感到恼火。路易十六受过良好的教育,能阅读几国文字,而且十分虔诚。他有很强的责任感,决心要治理好国家,这也是他召回莫勒帕的原因,因为他的导师对后者评价颇高。但是他矮胖的外形和蹒跚的步伐使他显得很不起眼(一个英国贵族在1780年嘲笑说“国王看起来像是一个阉人歌手”[39]),天花出人意料地夺走路易十五的生命,这使他的继承人感到——像他自己说的——就像天塌下来砸到他头上一样。他登上了王位,号啕大哭,他太年轻了。114年前马扎然去世时,路易十四轻松掌握了权柄,并拿出明确的行动纲领。路易十六完全无法与之相比,他有的仅仅是良好的意愿。
英国大使观察后说:“国王陛下想要摆脱所有的阴谋利用。但这样的期待只能落空,这是年轻、缺乏经验的头脑中的幻想。他所登上的王位,远不能使他凌驾于所有阴谋之上,相反将其置于阴谋中心。若是拥有伟大、卓越的天分作为优势,也许能够粉碎这些阴谋集团,但我们没有理由相信他有这样的优势。我认为,他会成为他们的猎物,发现自己每天越陷越深。”[40]
[1] 克洛维一世(Clovis I, 466—511),法兰克王国奠基人、国王。——译者注
[2] 税务法庭,在中世纪的英国掌管税务以及裁决税务纠纷的法庭。——译者注
[3] 飞地,一种特殊的人文地理现象,指隶属于某一行政区管辖但不与本区毗连的土地。——编者注
[4] 法国称“芒什海峡”。——译者注
[5] Travels in France during the Years 1787, 1788 and 1789, Cambridge, 1929, pp. 275-276.
[6] 1685年路易十四废除了象征宗教宽容的《南特赦令》。——译者注
[7] W. Scott, Terror and Repression in Revolutionary Marseilles, London, 1973, p. 10.
[8] Travels, p. 180.
[9] 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有此说。——译者注
[10] Travels, 10 June 1787, p. 23.
[11] F. Bluche, La Vie quotidienne au temps de Louis XVI, Paris, 1980. p. 275.
[12] O. H. Hufton, The Poor of Eighteenth Century France 1750-1789, Oxford, 1974, ii.
[13] Walter W. Powell, Richard Steinberg (ed.), The Nonprofit Sector: A Research Handbook, 2nd edition,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6), p. 26. ——译者注
[14] Hufton, The Poor, p. 69.
[15] O. H. Hofton, “Towards an Understanding of the Poor of Eighteenth Century France”, in J. F. Bosher (ed.), French Government and Society 1500-1850: Essays in Memory of Alfred Cobban, London, 1973, p. 152.
[16] Edited by D. Roche, Journal de ma vie: Jacques-Louis Ménétra compagnon vitrier au 18e siècle, Paris, 1982.
[17] Tableau de Paris (12 vols., Amsterdam, 1783), S. L. Kaplan, “Réflexions sur la police du monde de travail 1700-1815”, Revue historique, 329 (1979), 70.
[18] Y. Durand, Les Fermiers Généraux au XVIIIe siècle, Paris, 1971, p. 190.
[19] Travels, 26 Aug, 1787, p. 60.
[20] M. Garden, Lyon et les Lyonnais au XVIIIe siècle, Paris, 1970, pp. 534-535.
[21] livre,法国大革命前第一种货币单位。——译者注
[22] 布里索的真实全名为Jacques Pierre Brissot, de Warville是他给自己取的假名。——译者注
[23] 这些人都是后来的革命领袖,在大革命之前却都将自己的名字贵族化。——译者注
[24] 在三级会议省区,军役税的征收只与土地有关,平民土地需要缴税,而贵族土地不用缴税。因此拥有平民土地的贵族要缴税,而拥有贵族封地的平民不用缴税。——译者注
[25] 托拜厄斯·斯摩莱特(Tobias Smollett, 1721—1771),英国小说家。——译者注
[26] Travels through France and Italy, London, 1763.
[27] Edited by E. Cruikshanks, Memoirs of Louis-Philippe Comte de Ségur, London, 1960, p. 41.
[28] 夏多布里昂(Chateaubriand, 1768—1848),法国18—19世纪著名作家、政治家,代表作有《墓畔回忆录》等。——译者注
[29] 不是世袭贵族,往往出身于资产阶级,用钱买到贵族头衔。——译者注
[30] Edited by C. Roy, Maximes et pensées: Caractères et anecdotes, Paris, 1963, p. 76.
[31] 让-巴普蒂斯特·柯尔贝尔(Jean-Baptiste Colber, 1619—1683),路易十四时代著名的法国政治家、国务活动家,长期担任财政大臣和海军国务大臣。——译者注
[32] 此处应指1561年的《普瓦西契约》,涵盖了当时全法国所有教会,这些教会不用缴税;而在1561年之后并入法国的地区,其教会被称为“外国教会”,需要缴税。——译者注
[33] 指《博洛尼亚政教协议》。——译者注
[34] 塔列朗(Charles Maurice de Talleyrand-Périgord, 1754—1838), 18—19世纪法国著名政治家、外交家、主教。——译者注
[35] 此三人为路易十五时代担任政府高官的神职人员。——译者注
[36] M. Marion, Dictionnaire des institutions de la France aux XVIIe et XVIIIe siècles, Paris,1923, p. 314.
[37] Travels, 23 Oct, 1787, p. 89.
[38] Mme Campan, Mémoires sur la vie de Marie-Antoinette, reine de France et de Navarre, ch. 4.
[39] Diary of Lord Herbert, 7 May 1780, in The Pembroke Papers, ed. Ld. Herbert, London, 1942,p. 473.
[40] S. K. Padover, The Life and Death of Louis XVI, NY, 1963 edn., pp. 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