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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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人贵族汉尼拔,犯罪艺术家

何袜皮

没药花园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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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有个女记者采访我时说起,她在读没药花园公众号上介绍的“夜行跟踪者”理查德·拉米雷斯时,觉得他这个人和他的犯罪都“很美、很性感”,因此可以理解为什么他在狱中能收到那么多情书。

理查德·拉米雷斯(1960—2013)是美国著名的连环杀手,自诩撒旦,在1985年夏天连续入室盗窃、强奸、杀人,成为洛杉矶人的噩梦。在我的眼中,他的暴力行为并无美感。但同时,我又能理解整个事件在艺术上的价值——暴力、酷暑、黑夜、恐惧都可以是文学、音乐、绘画的意象。

谈及犯罪的美感,没有一个“罪犯”比汉尼拔这个角色更具有艺术性和审美价值。

汉尼拔是谁?是大家都看过的《沉默的羔羊》的主人公。他出身于立陶宛的庄园贵族家庭,在被捕前是一名精神病医生。他的智商极高,不仅精通医学外科,而且博学多识,对古典音乐、文学、艺术、天文地理等都有很高的品位。他对美食和衣着亦十分讲究,过着洁净、优雅、精致的生活,平日里待人温文儒雅,不动声色地操控人心。

同时,他又是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连环杀手,并犯下最反人类、反伦理的食人恶行。

汉尼拔·莱克特这个名字也有玄机。汉尼拔(Hannibal)与食人者(Cannibal)的发音接近,而他的姓氏莱克特(Lecter)有“教堂中的读经者”的意思。

这名字本身象征了他身上的矛盾性:一面是具有野蛮兽性的汉尼拔,拥有堪比犬类的嗅觉,喜欢用牙齿撕咬同类,细嚼慢咽他们的尸体;另一面是高度文明的产物莱克特博士,可以客观地洞悉罪犯心理,理性分析自己的食人癖。汉尼拔的感性和莱克特博士的理性和平友爱地共处在同一个躯体内。

从这套书在美国的销量以及电影票房便可知,读者、观众们爱上了这样的角色。这或许是因为,汉尼拔这个人物既不符合大众对连环杀手的经验,也不符合大众对精英人物的想象。

大家内心鄙夷现实中那些粗俗、低劣、猥琐又动机肤浅的杀手,又渴望揭开上流阶层道貌岸然的面具。汉尼拔契合了人们内心深处的向往。

他如同一道气味独特的佳肴,有着最刺激的气味和最新鲜的口感,还有复杂晦涩的回味。

他和那些住在古老城堡里、非得用水晶杯来盛血喝的吸血鬼们有异曲同工之妙——既高贵又残暴,唯独不卑贱。

尽管汉尼拔是如此反人类经验,但托马斯·哈里斯并没有把他塑造为一个自然界的差错,一个天生的异类。

大部分连环杀手都有不幸福的童年和少年经历,《红龙》中的多拉德如此,汉尼拔也不例外。如果读者看了《少年汉尼拔》,了解了汉尼拔的贵族出身和战争中的不幸经历,便更容易理解他身上的矛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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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克特博士不是脱离现实,而是超越现实的。我们忍不住会问,世间真的有汉尼拔这样的罪犯存在吗?

有人说,汉尼拔的原型是美国连环杀手泰德·邦迪。也有人认为作者参考了俄罗斯食人魔安德烈·奇卡提罗。

但在我看来,汉尼拔与这些现实中的连环杀手有本质上的不同。

在现实中,如果一个凶手的主要目的是财产,他/她可能随机杀害男女。还有大量连环杀手的主要动机不是谋财。他们享受折磨、虐待受害人的过程。这一类以取乐为目的的连环凶手,挑选的对象几乎都是他们有性欲的那个性别对象,譬如GAY杀男,直男杀女,直女杀男……

上述连环杀手的案例中,受害者的性别一致,这往往证实了凶手作案动机有性幻想的成分:他们可以从虐杀受害人、甚至处理受害人的尸体中获得快感。

毕竟,杀人、处理尸体、隐藏罪行都不是轻松的活儿,如果不是为钱,也不是为了快感,为什么要花费力气去完成呢?

泰德·邦迪和汉尼拔的共同之处在于,他们不像大部分连环杀手那样处于社会底层、生活落魄。泰德·邦迪长相英俊,从法学院毕业,有体面工作,被判刑后还曾在狱中协助警方分析另一起连环杀人案(和《红龙》《沉默的羔羊》的情节相似)。但与汉尼拔不同的是,邦迪的性意图在作案中很明显,他杀害的无一例外都是女性,并且有奸尸行为。

俄罗斯食人魔安德烈·奇卡提罗会吃掉受害人身体的一部分,因而在作案手法上和汉尼拔相似。但是,他选择的受害人依然主要是女性(少部分为男童),并会强奸他们,作案细节也显示出他寻求性满足的动机。

为什么说汉尼拔和现实中的连环杀手在本质上不同?因为他谋杀的动机不是为钱,不是为性快感。他作为一个异性恋连环杀手,杀害的几乎都是男性。也就是说,他在挑选受害者和作案动机上完全是反经验的。

那么,他最初的动机到底是什么?

是痛苦、恐惧、愤怒之后的复仇。

当他的复仇完成后,他的杀人和食人并没有停止。

其实,我们大部分人对于严重心理创伤的处理方式是逃避。但这会让那根毒刺越扎越深,钻入潜意识深处,终有一天引起溃烂。而汉尼拔采取的是主动的方式,直面并重复那些自己最恐惧和最愤怒的事,就如同把刺拔出来再扎回去。

在心理逻辑上,汉尼拔其实和俄罗斯食人魔安德烈·奇卡提罗有相似性。在奇卡提罗五岁那年,他的家乡乌克兰爆发大饥荒,哀鸿遍野,他的哥哥有天失踪了。奇卡提罗的父母成天在家里悲痛地控诉,自己的儿子可能是被因饥饿发狂的邻居们分食了。我们无法具体知道这个极度可怕的念头会给五岁的孩子带来什么样的心理震荡。但和汉尼拔一样,他长大后成了食人魔。

汉尼拔的食人癖好,其实是通过反复折磨自己的伤口,来实现对自己的救赎。他在食人时扮演一个至高无上的“神”的角色,让自己感觉与众不同,从而克服内心深处童年时面对邪恶的无力感和对死亡的恐惧和焦虑。或许只有这样,他的心理才不会全面崩塌,才可以守住人性中的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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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汉尼拔在复仇后,如何继续挑选受害人呢?

汉尼拔加害的对象通常都带着显而易见的无礼、傲慢、自私,或者得罪过他。在汉尼拔的逻辑世界里,善恶的定义被颠覆。一个人可以杀人、吃人,但不可以无礼,也不可以不体面。前者的罪孽未必比后者更重。

所以在汉尼拔看来,那些傲慢自大、粗鲁无礼、自私自利的男性才是罪恶的代名词:那个潜规则不成就对史达琳后背捅刀子、玩弄办公室政治、滥用职权为自己谋私利的克伦德勒;那个性侵男童、为富不仁的富豪梅森;那个为了满足私欲把情报卖给梅森的意大利侦探长;那个以折磨汉尼拔、刁难女主角为乐的心理医生……

食人魔汉尼拔是反社会人格吗?不,他不是。比起他来,其他那些道貌岸然的男性受害人倒更像是反社会人格。一个人的负面品质不能抵消他的优点,反之亦然。

因此,当汉尼拔杀害那些人时,读者竟然很难对受害人产生共情,哪怕怀有一丝同情。而无论汉尼拔的手段多么残忍和狡诈,也很难引发读者的愤怒和憎恨。相反,全世界汉尼拔的拥趸都会为他的逃脱而欢呼。

普通读者心中的正义天平并不总向受害者倾斜。

沉默的羔羊系列最令我喜欢的一点是,作者托马斯·哈里斯热忱表达了自己对女性的欣赏。

在周围男性要么贪婪,要么自大,要么好色的情况下,书中的女主角史达琳保持了正直和率真。她无疑是美丽的,但她同时拥有心理学和犯罪学的双学位,吃苦耐劳、工作勤奋、有一腔抱负,她不想只被人看到外表。

可惜除了欣赏她才华的恩师克劳福德,其他男人遇见她时常常先入为主地认为她是花瓶。她因为拒绝了克伦德勒的性骚扰,在职场中性格直率,给自己惹来麻烦。克伦德勒的小动作让她始终得不到升迁,在事业上的付出没有回报。她的经历像极了现实中的一些女孩。她们往往因为不愿屈服于男权规则,而不得不付出更大的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抱负,或者只能放弃。

汉尼拔和史达琳之间究竟是惺惺相惜,还是前者对后者的心灵操控,仁者见仁。当知晓狱中一个罪犯把精液甩到史达琳头发上后,汉尼拔用计让那个罪犯吞下了自己的舌头,因为他无法忍受他的无礼。他也引导史达琳说出自己童年的故事,来治疗她的心理创伤。归根结底,汉尼拔也是一个懂得欣赏女性价值的人,与大部分专挑妇孺下手、只为获取性快感的连环杀手截然不同。汉尼拔的杀人、吃人,也超越了任何犯罪动机,更像是行为艺术。

高贵与野蛮,共情与残忍,理性与本能,智力与暴力,善与恶……汉尼拔身上的矛盾特质具有诗意的美感,形成了最大的张力。因此,我觉得我们应该从美学上,而非犯罪心理上,去理解和认识汉尼拔。我以波德莱尔的诗作为结束:“明与暗面面相对,一颗心成了自己的镜子!又亮又黑的真理之井里,颤抖着一颗苍白的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