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与地下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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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管理机构及人员编制

8.9.1 管理单位的性质

本工程不再另设独立的管理机构,建成后由五指山水务有限公司统一管理。根据工程规模和运行管理需要设置岗位和增加人员编制。增加的编制主要用于现场的运行管理,后方的管理人员可由原编制内人员兼职。

五指山水务有限公司全面负责本工程的筹建和实施,工程建成后,由五指山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本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8.9.2 工程建设管理

8.9.2.1 建设管理机构及人员编制

五指山水务有限公司作为该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负责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一切事宜。

参照类似工程建设管理情况,设五个职能部门,配置管理人员25人。

(1)行政管理。负责办公室的日常行政及项目履行单位接待、联络等工作。

(2)计划财务。负责项目的财务计划和实施计划安排及与项目履行单位办理合同协议等手续,以及资金使用安排及收支手续。

(3)施工管理。负责项目的土建施工、安装等协调与指挥,施工进度与计划安排,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以及工程的验收工作。

(4)设备材料管理。负责项目设备材料的订货采购、保管、调拨等项工作。

(5)技术管理。负责项目的技术文件、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主持图纸会审,处理有关技术问题以及组织职工的专业技术培训、技术考核等项工作。

8.9.2.2 管理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水利行业规定,五指山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贷款、征地、移民、工程的招标等建设过程中的管理。

8.9.3 工程运行管理

8.9.3.1 运行管理体制

本供水工程建成后,由五指山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行管理。主要进行取水口、净水厂、供水管线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8.9.3.2 运行管理机构及人员编制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标准(试点)》(2004年)、《城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0-2009),参考《城镇给水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CJJ 41—91)和《村镇供水站定岗标准》(水农〔2004〕223号),按照精简高效、良性运行和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工作量定员的原则,拟定本工程管理机构组织和人员编制。人员编制为45人,岗位设置、岗位定员见表8.9-1。

表8.9-1 运行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

8.9.3.3 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为保障供水工程安全、正常运行,结合本工程规模及其重要性划定本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1.工程管理范围

(1)取水口建筑物两侧30m,上下游50m范围内。

(2)净水厂围墙向外2m范围内。

(3)其他建筑物轮廓线向外2m范围内。

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按永久占地征用,并办理确权发证手续,待工程竣工时移交五指山水务有限公司。

2.工程保护范围

为保证本供水工程运行安全,除设置工程管理区外,另设工程保护区。

建筑物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延30m;输水管线地埋段,不设置管理范围,但为保证工程安全,设工程保护范围,保护范围为输水管道中心线向外两侧各10m,共20m。

工程保护范围的土地不征用,参照有关法规制定保护区详细管理办法,待工程竣工后由五指山水务有限公司报五指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8.9.3.4 工程管理

1.工程检查

(1)对工程各建筑物、闸门及启闭机械、动力设备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观测。

(2)每年汛期、汛后对各建筑物及其他各项设施进行定期检查。

(3)工程建成后,在开始运用的3~5年内,必须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鉴定,以后每隔6~10年进行一次。

工程检查的内容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各种检查、鉴定都必须认真进行,详细记载,存入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安全鉴定,均应作出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2.工程观测

工程竣工后,应做好取水口、净水厂和输水管道的各项观测工作,及时监测工程运用期存在的问题。根据规范要求及工程实际运用情况,主要应对以下项目进行定期观测。

(1)各建筑物的沉降、位移、应力、扬压力等结构观测,以及相关的水沙原型观测。主要包括:水池流量及水位,含沙量及颗粒级配沿池变化,水流流速分布等。

(2)滤池后出水水质的监测。

(3)清水池及末端水池水质的监测。

实际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观测项目。

3.建筑物的养护修理

为保证工程各建筑物的安全、正常运行,管理单位必须按要求配备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人员对本工程主要建筑物和相关设施进行管理。管理人员对所管理对象的所有有关资料和技术必须了解掌握,并建立档案,本着“经常养护、随时维修、养重于修、修重于抢”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采取有关措施,防患于未然。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建筑物的养护修理主要包括取水口和净水厂。

4.闸门、启闭机的运用及养护

闸门启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调度运用计划进行,按照规定程序由专职人员按操作规程启闭。

闸门养护的项目有:每隔5年左右,重新涂防腐漆一次,止水橡皮需每年检查,如有损坏,立即更换。一般每隔3~5年更换一次;闸门支承定轮每年闸门投入使用前应注油一次,避免润滑油干结。闸门的支承滑道应定期检查,避免滑块脱落;闸门上的各种螺栓、螺帽应经常检查,如有松动或脱落应及时拧紧或补充;当闸门在局部开启运行时,如遇闸门发生振动,应立即调整开度,避免振动持续进行。

为了保证启闭机及其附属设备运行灵活、可靠,应有专人定期对构件进行维护和保养。

8.9.3.5 工程管理设施与设备

1.办公、生活及生产用房

根据《城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0—2009)和《城镇给水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CJJ 41—91),办公、生活及生产用房分两处设置,分别布置于取水口处、净水厂处,具体建筑面积见表8.9-2。

表8.9-2 附属设施建筑物面积表

2.道路及交通工具

本工程管线沿线有现有道路,不专门修建管道检修道路。为了满足工程运行管理的需要,需新建净水厂进场道路0.6km。

输水管道长,各主要建筑物之间的距离远,需配置交通工具5辆,交通工具的名称及数量见表8.9-3。

表8.9-3 交通工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