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工程设计
7.1 设计标准
本工程供水区五指山市城镇人口达11.45万人。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0—2000)和《防洪标准》(GB 50201—94),城镇规模为小城市,重要性为一般,因此本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
根据《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的规定,江河取水构筑物的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城市防洪标准,其设计洪水重现期不得低于100年。
因此取水坝工程等别为Ⅳ等,泵站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