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洪水组合
洪水组合包括量级组合与时程相应两个方面。
对于有多个洪水来源的洪水风险图编制区域,在进行某一来源洪水的分析时,应设定可能影响该洪水运动特征的其他洪水来源的相应状态。例如,分析对象为河道洪水时,需设定流经该区域与分析对象河道有关联的其他各河道洪水的来流状态、当地降雨状况,若分析对象河流的洪水运动受潮位影响,还应设定相应的潮位过程;分析对象为当地暴雨时,则需设定相关河流来流状态,沿海地区还需设定对应的潮位过程;分析对象为风暴潮时,通常可不考虑河道来流和当地降雨的影响。
进行某一来源洪水的分析计算时,可通过3种方法确定其他来源洪水量级与之组合的方式:①该地区各洪水来源在有关部门已批准的规划、方案或设计中有明确的组合方式,可直接采用;②该地区各洪水来源在有关部门已批准的规划中无明确的组合方式时,可通过分析各洪水来源实测水文资料的相关性,合理确定其组合方式;③分析对象洪水与某一来源之间无明显相关性,则该洪水来源以水位 (或流量、或潮位过程) 年最大值的多年平均值与之组合和相应。
对于上述第一种洪水量级组合情况,不同洪水来源间的时程取规划或设计中确定的相应方式即可。对于第二种量级组合情况,应采用量级组合相关分析中最具代表性典型年的实际洪水确定不同来源洪水的时程相应方式。例如,某洪水风险图编制单元可能的洪水来源为河流A、B和当地暴雨,进行河流A某量级设计洪水分析时,其起涨时刻取为量级组合相关分析典型年的起涨时刻,而河流B与当地降雨相应量级设计洪水或设计暴雨的起涨时刻或降雨开始也应取同一典型年实际的洪水起涨和降雨开始时刻,各来源的起始时刻通常是不一致的,而计算结束时刻则以分析对象洪水来源为准。
选择年最大值多年平均与对象洪水相应的具体方式如下:对于潮位过程,提取实测资料中各年24h最大潮位过程,计算得到其多年平均潮位过程,与分析对象洪水 (或降雨) 相应,当分析对象洪水 (或降雨) 的过程长于24h,将多年平均潮位过程重复使用,直至与分析对象洪水的时间过程相等;对于河道洪水,计算得到其年最大流量的多年平均值作为入流,与分析对象洪水 (或降雨) 相应;对于当地降雨,取与分析对象洪水 (风暴潮) 过程相应的时长,提取各相关雨量站点该时长的各年最大降雨过程,计算降雨过程的多年平均值,以此分析降雨分布,与分析对象河道洪水 (风暴潮) 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