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吴钩 (二 下)
第二章 吴钩 (二 下)
一时间,二人都失去了交谈的兴趣,只是在地上闷闷地坐着,一碗碗地饮酒。他们都不再是多年前逃难到塞外的少年了,一个穿着厚厚的熊皮袍子,一个穿着四品武将的常服。但对于自己的国家,他们却依然像多年前一样无能为力。无能为力地看着她像成熟的桃子般一点点烂掉,除了心痛之外,想不出任何可以让其重新焕发活力的办法。
这些喝闷酒简直是一种折磨,喝得越多,心中的郁结也是越深。“唉!”半晌,潘占阳长长地叹息了一声,再度开口,“我这次来找你…..”
“塞外的收益是吧,先在你们部落寄放着吧。说不定哪天我会亲自去取!”李旭摆摆手,打断了对方的话。兵荒马乱的,他可不能保证自己还能分出精力去保护那些身外之物。易县那边不缺吃穿,历城那边也有二丫和管家打理。与其把大笔的财货运回中原来惹流寇窥视,不如暂时寄放在塞外,至少那里还能保证片刻安宁。
“我也觉得先放在羽棱部好一些,但王妃非叫我找到你,跟你说明一下。”潘占阳有些醉了,不小心洒了半碗酒在皮袍子上。他惋惜地看了看滚动的酒珠,又给自己倒满,以近乎嘟囔的声音抱怨,“她一直念着你的恩德,所以没找到你的话,不准我回去覆命!你当年不会已经收她入房了吧,对了,你是她的主人,做这些事情也没人能说什么!”
“别胡说,小心你家可汗割了你的舌头。我当年逃命还来不及,哪顾得上找女人!”旭子气得扔下酒碗,低喝。
在喜欢胡言乱语方面,潘占阳倒是一点都没变。并且现在胆子更大,连自家王妃的隐私都敢乱猜。
“每个部落的风俗不一样。契丹人对成亲之前发生的事情根本不看重。即便成亲后,被人抢了老婆,连肚子里的孩子一并抢回来的事情也屡见不鲜。他们认为打仗是男人的事情,男人保护不了自己的女人,责任不能让女人来背!”潘占阳撇了撇嘴,回答。
“那也不要胡言乱语伤人名节。她现在毕竟已经是王妃,很容易受到别人忌妒。”
“忌妒,别人得有忌妒的本钱!”潘占阳翻着白眼反驳,“若你们仅有主仆之义,她为何对你念念不忘。其实你这个人除了有人死心眼外,根本没什么其他好处!”
“每个人都有所坚持,你也未必例外!”旭子眼里被潘占阳气得苦笑不得,大声回答。有人记挂的感觉令人心里很舒坦,但除了舒坦外,又勾起了他记忆中的许多往事。“你在草原上还听说些什么吗?比如突厥和苏啜部之类的事情?”
他期待着一个详细的消息,但潘占阳显然没理解他想问些什么,所以干脆拣自己所知道的对最关键的情报提供。“现在的可汗是启民可汗的儿子,名叫咄吉,号称始毕可汗。气度很是恢弘,整个草原几乎都匍匐于其号令之下。对大隋他早有难窥之心,只是近几年老天屡降大雪,突厥本部的粮草和战马凑不齐整,所以将战事一拖再拖!”
“唉!”旭子又沮丧地叹了口气,心里更加失望。这些情报对他一点用处没有。如果强行写奏折上去,只会落下勾结外番的口实,起不到任何提醒朝廷做防备的效果。“却禺呢,他还活着么?后来没在草原上发了疯般找你?”
“却禺这老家伙啊,聪明反被聪明误。他当年本想趁着始毕可汗初立,汗位不稳时建些功勋,以便顺利夺位。谁料数十万石粮草被我等一把大火烧了个干净。他拉不下这个脸来,所以找借口说你当时勾结了很多马贼,甚至几度冲破了他的围追堵截。可越这样说,越显得他实力差。结果我到了契丹第二年,就听说他失了权。现在仅仅作个伯克,跟在始毕可汗身边听吆喝罢了!”
“恐怕他说得是实话!”旭子举起酒碗,苦笑了连声,“的确有很多人跟我一起冲破了他的堵截,但那些人不是我勾结的。实际上,当晚放火的也不只咱们三个人!”
当年参与放火的还有刘弘基、张亮、牛进达、吴黑闼。现在除了刘弘基外,其余人都站到了他的对立面。就在当天下午,大伙在于阵前准备一决生死。这些话,旭子很想找人聊一聊,但潘占阳显然不是个合适的人选。
“看来这人到哪里都不能说实话!”听旭子说当晚放火的的确还有其他人,潘占阳先是楞一下,然后快速总结。“我说呢,咱们三个,怎么可能放起那么大的火。原来还有人暗中帮忙。不过无所谓了,人家始毕可汗就是为了要寻错吞并他的部众。所以无论这火是三个人放的,还是三百人放的,其实都一样。即便当时没起火,估计始毕可汗也能抓住却禺别的短处。反正要收拾他,有错没错不过是个借口而已!”
“却禺的部众被始毕吞并了!”旭子的手一抖,也泼了半碗酒在身上。不顾形象狼狈,他胡乱用衣袖擦了擦,颤抖着声音追问,“那,那骨托鲁呢,启民可汗的侄儿,与却禺交情颇深的那个?”
“你说的是阿史那骨托鲁啊,他现在得意着呢。却禺被逼得交了权,原来的地盘都归了骨托鲁管。他现在号称骨托鲁汗,地位仅仅比始毕汗的弟弟咄苾差一点。他的可墩据说出自苏啜部,和咱家王妃是手帕交,每年夏天都会到部落里来住几天。有她在背后撑腰,咱家王妃的地位在羽棱部牢不可破。几个其他部送来的女人忌妒得眼睛发绿,就是分不了半分宠走!”潘占阳摇头晃脑,洋洋得意,根本没看见旭子的眼神突然间又由明亮转为黯淡。
“原来如此!”李旭笑了笑,淡淡地道。年少的梦全部结束了,陶阔脱丝嫁给了骨托鲁,从而为其部族和阿芸赢得了富贵平安。她当年的选择没有什么错,她要的那些,都是自己给不了的。草原上的鹰,也只有和草原上的鹰比翼才能幸福。
有股涓涓细流在旭子心头流淌,他知道自己有些醉了,但他还希望自己能更醉一些。多年来,那个把“露水夫妻”当作诗情画意的小女孩的身影在其心里一直徘徊,舞动,每每想起,便是一股深深的酒意。
“我还见到过你的狼,叫甘罗对不对?”潘占阳见旭子转眼间醉态可掬,端着酒碗靠过来,与他手中的酒碗碰了碰,问道。
“是叫甘罗,它现在过得开心吗?”旭子将碗中酒一干而尽,利落地向对方亮了一个陶底。
“它又不是人,我怎么能看出它开心不开心!”潘占阳也干了一碗酒,大声嘲笑,“要不我说你这个人愚呢,居然关心一头狼的心情。不过你放心好了,它现在地位可是崇高得很,走到哪里,都被当作神仙一样。寻常人要是冒犯了它,不用它发威,就会被部民们活活给打死!”
“那倒好。它的毛色怎样样,还是银亮银亮的?除了你们的王妃,还有谁能靠她近?”旭子不再跟客人碰碗,开始独自慢慢品。像个吝啬的酒鬼般,仔细品尝着碗中每一滴的滋味。
甘罗身边,一定是陶阔脱丝。有甘罗在,她的地位就会很崇高。这是当年自己唯一能为她做的事情,能得到今天的效果,的确令人很欣慰,很欣慰。酒碗的倒影中,李旭看见了自己满脸的卷曲的胡子,“恐怕甘罗现在见了我,也认不出来的吧!”他咧着嘴,自问,自答,“应该不会,它应该记得我的味道!”
“你身上现在全是血腥味!跟原来一点都不像!”潘占阳不合时宜地打击了一句。随即,又笑着补充,“不过我也没好哪去,全身都是羊膻味儿。”
“是么?”旭子低下头,冲自己的胸前嗅了嗅。他只闻到了浓郁的酒香,其他味道根本分辩不出来。
“别闻了,你天天杀人,早就习惯了。就像我看见你们皱眉头,明知道你们嫌我身上膻味重,自己其实什么也闻不到!”
“我们都不复是当年!”旭子想了想,慢慢总结。
“我们当然不再是当年。谁还想像当年一样,到处躲着怕被官府捉去填沟渠!”潘占阳大声附和,表达的意思却和旭子完全不一样。当年的他,并没有在背后留下什么遗憾,所以更享受今天的生活。“不过甘罗未必会忘记你,此物极其有灵性。整个草原上,除了我家王妃和骨托鲁的可墩,其他人都根本无法靠近。”他用手在半空奋力比划着,仿佛在介绍一个草原少年,“这么高,像一头小马驹。毛还是银亮银亮的,一丝掺杂都没有。”
“跑起来像一道闪电!”旭子轻笑,总结。
“对,就像一道闪电!你形容得真贴切!”
‘其实更像一道流星!’旭子微笑着,在心中暗想。
当年的草原上,曾经流星若雨。
酒徒注:三更,晚安。这几天看西方人表演他们的博爱,忽然想起了狼和小羊的故事。无论真相到底是什么,它需要的,只是一个借口而已。想求公平,除非那头小羊也长着尖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