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範法》容許仲裁雙方隨意採納任何仲裁機構訂立的規則。被採納的規則將在《示範法》的框架內。
本章歸納了五種在亞洲仲裁中比較常用的規則,分別為: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機構仲裁規則、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仲裁規則(SIAC)、倫敦海事仲裁員協會條款(LMAA)、國際商會仲裁規則(ICC)及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CIET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