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族裔资源与商业谋略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移民企業的多種特徵(1)

有關族裔企業(2)(或稱「移民企業」)的文獻,漸漸成為種族和族裔關係學中的熱門分支學科,令移民和少數族裔在先進工業社會中的經濟成就及流動情況備受關注。

從其他相關文獻的分析中我們可以觀察到兩點:第一,移民和少數族裔被限制在次級勞動力市場中,經歷經濟學家所謂的「超級剝削」(Hill 1980),第二,非本地出生者從事自僱職業的比例,與本地白種人口相比顯得失調。在第一點中,移民的流動機會因族裔特徵而受阻,簡而言之,這是種族劣勢。第二點則指出事情弔詭的一面,即遷進和遷出的過程賦予移民群體一種社會學意義上的優勢,體現於內部的族裔凝聚力和集體主義,有助於經商。當然,上述兩點不無關連,移民可以將不利條件轉化為有利條件,機會受阻反而產生其他可供選擇的機會。主流資本主義經濟阻止移民進入,而移民則通過創立自己的資本主義作出回應(Portes 1981:297)。不利條件和困擾越多,改變的動機和動力就越強(Light 1984:198)。

自從1972年Light的經典著作《美國的族裔企業》(Ethnic Enterprise in America)出版後,有關移民企業的文獻呈現出積極樂觀的氣氛,Ward和Jenkins在1984年編輯的《族裔商業社區》(Ethnic Communities in Business)中保持了類似的精神。1990年Waldinger等人出版的《族裔企業:工業社會中的移民商業》(Ethnic Entrepreneurs: Immigrant Business in Industrial Societies),可謂迄今討論移民企業家最為全面的著作。這個研究團隊由不同學術興趣和信仰的成員組成,書中涉及包括亞裔、古巴裔、希臘裔和猶太裔在內的50個族裔群體。移民企業無疑是兩個相關領域——種族和族裔關係學、國際移民學中最活躍的課題之一。事實上,無論從實際情況還是從理論上來看,對族裔企業家的分析,都與上述兩個領域緊密結合。

文化與結構的融合

社會學嘗試將移民創業的現象理論化,並催生了豐富的概念性語言和詞彙。這些理論按發展方向可分為兩類:文化視角和結構視角。文化視角關注企業的「供應面」,即群體內部固有的族裔資源。外來文化或植入文化的價值觀及信仰可以被檢視、依循、產生和繁殖,從而創立和維持族裔商業。對追求創業以達至經濟成就及社會流動的移民來說,族裔特性就是一種有用的文化。強調族裔特性為「可用」(put to use)文化資源的研究者沿用文化視角,強調移民享有的「族裔優勢」,包括擁有從族裔社群輪流信用協會(rotating credit associations)獲取啟動資金的資格;家庭或同族裔人持續提供廉價、可靠及忠誠的勞動力;移民組成的制度化機構為族裔成員提供有關商業類型、規模和地點的信息;勞資關係中特定的族裔規範和價值觀。族裔資源也包括那些獨特的文化特徵和群體特徵,這些特徵影響並指引着族裔群體在居留國裏從事創業活動。對社會學學生而言,植入文化(transplanted culture)論點在本質上很明顯是Weber(1958)“Protestant ethic hypothesis of capitalistic growth”理論的變體(Weber認為近代資本主義的產生與新教倫理有一種內在的親和性關係——但其理論不乏批評者)。

對族裔企業發展和成長的結構性解釋,則關注社會情境力量或外部力量、限制和機會,以及族裔企業的「需求面」。這一看法令族裔企業成為移民的「少數族裔中間人」(middleman minority)(Bonacich 1973;Loewen 1971),填補因統治群體和從屬群體甚少互動而產生的缺口。李勝生(Li 1976,1979)找出制度性種族歧視中的結構因素,這在歷史上曾限制了華人於美國和加拿大主流經濟中的機會。當社會流動的管道受到封鎖,華人轉而尋找和利用機會結構中的其他可能性——這要看移民在創業時如何理解整個社會、經濟和政治力量。

機會結構包括市場條件以及與移民額、稅收和族裔商業發展相關的政策。進行任何商業活動,前提都必須是其商品和服務存在市場需求。早期移民最先開展的商業活動是提供食物和文化產品。移民具有非族裔商業無法滿足的需求、品味和偏好,因此相關行業興起,這本來就是移民商人渴望發掘的結構條件。

另一行業則是那些供應不足或大多數商業集團已經拋棄的市場,這給族裔商人留下了可以填補的空缺。根據Park(1936)和Burgess(1928)的著作,生態繼替論(the ecological succession thesis)(Aldrich 1975,1980;Aldrich and Reiss 1976;Aldrich et al. 1985a)是結構性解釋的一個變體,論證當一個居住區內舊的、過份發展的本地商業集團不能及時再生產時,小型商業破產的機率很高——這為新生的移民企業創造了空缺,於是,一個個族裔群體前仆後繼,進入被本地小型企業遺棄的市場,拚命賺取微薄的剩餘利潤。

在這樣的市場中,規模經濟相對較少。族裔商人通過自我剝削的策略將效率和利潤最大化:超時工作、提供全年無休及個性化服務、更低價格。建立小商業機構如雜貨店或洗衣店,進入市場的門檻通常很低,只需要少量的啟動資金、勞動力、技術知識或培訓。商機的興起在於主流人群對異國族裔商品和服務的需求——移民抓住這個機會推銷族裔商品,逐漸控制了一個既受保護又被約束的市場(Aldrich et al. 1985b)。

為了整合文化視角和結構視角、族裔資源和機會結構、「供應」和「需求」,學者們在紐約進行了一系列的工業個案研究(Waldinger 1984,1985)和幾個族群研究(Ward 1983;Mars and Ward 1984),從而引發了「互動的解釋」(interactive explanation)。這種解釋認為,「當經濟環境與族裔群體的非正式資源相一致時,族裔商業激增」(Waldinger et al. 1985:591)。如此看來,對商業的需求與技能及資源的提供,兩者互動的時候,就催生了族裔企業。論證上述解釋是為了超越文化與結構相對立的辯論,「認識到:無論社會經濟成果的軌道由文化或是結構支配,這一非此即彼、二選其一的框架屬矯揉造作」(Nee and Wong 1985:284)。從歷史的角度來看,供應與需求、文化與結構處在持續的辯證轉換關係中(Boissevian and Grotenbreg 1986),因此將二者截然分開毫無價值,歷史已清晰地展現出文化與結構之間的辯證關係。

對企業而言,市場既有需求,也有供應。Smelser(1976:126)和Light(1977:475)對黑人和華人1880年到1940年間開辦的非法企業進行了比較研究,並得出以下結論:儘管非法,也是企業活動,最好將其看作一種綜合體,綜合公眾想要購買的非法商品和服務(需求),以及弱勢族群期望提供的商品及其數量(供應)。Light提出:「因此,需求並不能解釋供應,因為供方文化、社會組織和人口特徵都是干擾因素。」(1977:475)Light的觀點更為縝密,既承認結構提供機會,也堅持文化(主要指群體特徵)界定供應方式。

文化及結構融合當然不是新概念。Yancey(1976)在闡述「新興族裔特性」(emergent ethnicity)概念時,認為族裔特性是在居留國裏被「製造」出來的,並非由海外進口或移植過來的。

儘管移民確實帶來一種「正統」(orthodox)文化,影響了他們最初的態度和行為,儘管受到了文化和性格因素干預,但這是本地結構條件深深依附在他們長期的文化和經濟模式上的表現(Hirschman 1982:179),長遠來看,文化鮮有如此移植的,而是通過發掘結構中的有利條件,適應結構的約束而繁殖、生產、解構和建構的。

Turner和Bonacich對文化變量和情境變量的區分(Turner and Bonacich 1980:145,148),同Light對企業「反應性的文化背景」(reactive cultural context)與「正統文化背景」(orthodox cultural context)的區分相似。許多移民群體內部最為人熟知的凝聚力,即所謂族裔企業的基石(Hraba 1979:374),其實是反應性的凝聚力(reactive solidarity),是移民群體面對新環境要求的集體反應。正如Light所說:「移民在居留國裏歸屬於一個初級群體,在他們最初遷出的國家裏卻並不存在……反應性的凝聚力要求從『他者』身份中『解放』(liberate)出來。」新生的移民文化,或稱反應性的移民文化,是適應後的文化,是絕妙地「與結構相融合的文化」。

在Waldinger等人最近創建的理論模型中,他們試圖抓住移民企業互動、適應和新生的特徵(1990)。模型的中心是各種族裔策略,這些策略源於機會結構和族裔群體文化之間的互動——族裔企業家適應社會結構的限制,同時憑藉群體特徵,試圖闖出一片天地。隱含在該模型中的觀點是:遷移是解放的過程,是一個積極的行動(Chan 1992:130-131;Chan and Chiang 1994:344;Park 1950:147,169;Wickramagamage 1992)——無論對移民個體還是團體而言,都為其社會流動、成長與發展開發出機遇。移民試圖與歷史與社會結構抗爭,各種有待開發利用的資源和機會嵌入在他們的經歷和日常生活中。有關移民企業研究的其他方面,都顯示了族裔資源是如何被某些人加以運用的。移民(作為個體或群體成員)參與到對歷史和社會結構的控制中,Giddens(1976)稱之為「辯證控制」(dialectic of control):在控制歷史、個性、族裔特性、種族、性別、階級和社會結構的過程中,平衡被不斷建立又被不斷打破,因而產生出移民企業家,他們(3)也因之隨機應變採取不同的應對策略。該概念基本的觀點是:族裔策略是變遷着的、動態的和新生的——更重要的是,族裔策略本質上是社會性的和集體性的(Waldinger et al. 1990:131-156)。

族裔企業的兩個特點

前面我們已經進行過理論上的論爭:文化對族裔企業家崛起的解釋力更強,還是結構的解釋力更強?相應的經驗上的爭論也出現了:現實中,是族裔優勢(文化)還是環境劣勢(結構)在發揮關鍵作用?文化衝破結構的障礙了嗎?族裔特性克服結構的限制了嗎?到底少數族裔的商業發展能否通往經濟成就和社會流動的道路,Aldrich等人的那篇值得深讀的文章表示,這「似乎被兩個相互對立的見解撕開了」(seems torn between two opposing views),「兩個明顯不調和的形象」(two apparently irreconcilable images),出現在「知識分裂症」(intellectual schizophrenia)(1984:190)裏。

內部凝聚力是造就企業成就的一個族裔優勢,並繼而向上流動,族裔商業為群體成員提供了「擺脫少數族裔身份和躋身中產階級」(Aldrich etal. 1984:191)的機會。

這樣的成功故事在許多先進工業社會裏——不管是英國、美國,還是加拿大——不斷上演。與之形成鮮明對照的則是種族劣勢、外部和結構性的排斥、並非內部以及族裔的包容。於是,儘管表面上看移民企業家已經克服了這些障礙,但本地白人對主流經濟的壟斷繼續為移民企業家製造着障礙,Aldrich等人在參與他們稱之為「去魅力化」(an exercise in deglamorization)的實踐中得出這樣的結論:在英國亞裔商業活動的代表與種族不平等達成了停戰協定,而非戰勝種族不平等。表面上看,亞裔商業的成功似乎是族裔自決的範例(Jones 1979),事實上,亞裔成功的例子很少,其實他們只是「在邊緣工人的角色和邊緣業主的角色間實現了轉換而已」(Aldrich et al. 1984:209),不管怎樣,這種成功仍然是邊緣、依賴和脆弱的。

「去魅力化實踐」至少有兩個貢獻,一個是將分析點集中在移民企業實際面臨的結構性障礙上,這一點遲遲未得到關注,新聞界和學界只為移民企業的崛起和成功興奮。另一個貢獻圍繞Bonacich所謂移民企業的代價(cost)(Bonacich 1988:425-436)或稱「族裔企業的另一面」(the other side of ethnic entrepreneurship)(Bonacich 1993:685-693)。除了Aldrich等人,Morokvasic和Bonacich也論述了移民企業與先進工業資本主義體系的關係,兩人都是女性社會學家,也許對職業女性面對的社會不公平和壓制特別敏感。在對巴黎製衣業移民進行的研究中,Morokvasic適時地提醒我們:對於那些薪水很低或工作條件很不利的人來講,自僱職業只是一種生存方式、一種隱性失業而已。少數族裔企業家與同族工人之間的關係建立在恐懼、依賴和「預期的」僱員忠誠之上——所有這些都導致僱員被壓迫和剝削(Bonacich 1993:691;1988:431)。女性勞動力被壓迫和剝削尤甚,這也是移民企業家積累資本僅有的幾個方法之一(Morokvasic1987:453)。此外,本地製衣資本家也利用了少數族裔企業家中間人地位的模糊性和不穩定性:他們將生產風險、對勞工的壓迫轉嫁給少數族裔企業家(Bonacich 1993:689)。這些中間人與本地資本家緊密相聯,但「他們並不是本地資本家的競爭者,而是依賴者」——少數族裔企業家「表現得好像已經脫離無產階級,但與真正的製衣業企業家相比,他們不得不承認依賴者的身份」(Morokvasic 1987:460)(斜體部分為筆者所加),最後,少數族裔企業家的風險和不穩定所造成的衝擊則由少數族裔勞工來承受。不論在巴黎、紐約、多倫多或倫敦,Morokvasic堅持將移民勞工稱為先進工業國家大城市裏製衣業生存和復興的奠基石,而不是移民企業家。

在闡述移民企業家的「另一面」之後,Bonacich補充:少數族裔的自僱經營增加了國家層面以至世界層面的不平等,而不是減少不平等。在Bonacich看來,對移民企業的前景一直充滿希望,本身就是在意識形態上支持自由企業資本主義。社會將少數成功的移民企業家甚至平民英雄樹為行為典範,似乎使失敗者覺得他們造成了自己的痛苦——從更深的意義上講,這樣的做法指摘了受害者(blaming the victim),卻包庇或否認種族主義造成的社會不平等。Bonacich還指出(她也許將事實誇大了一些),移民企業的成本也體現在「意料之外的結果」(unintended consequence)——白人統治者根據族裔邊界製造族群衝突,「採取『分而治之』(divide and rule)的政策使少數族裔相互鬥爭」(Bonacich 1988:433;1993:691)。

Bonacich顯然沒有忘記移民企業家面臨的個人問題和困境,她促使人們關注移民必須忍受的工作上的艱苦和健康狀況的惡劣:在美國韓裔社區裏,長期的、難以忍受的自我剝削引發家庭問題,導致婚姻破裂(Bonacich 1988:431)。自我剝削是少數族裔個人生存的關鍵策略,因為不進行自我剝削,他們就幾乎生存不下去(Aldrich et al. 1981:183-186)。

評估英國亞裔企業面臨的結構劣勢,最明顯的指標可能是缺乏市場和低回報。長此以往,隨着顧客/企業家比率的下降,移民商業因為族裔內部的競爭,可能逃脫不了「生老病死」(demographic inevitability)的宿命——某事物的因正是其果(Aldrich et al. 1984:206)。當利用族裔商機賺錢的同類型商業過多時,就會為有限的顧客群相互競爭,這時,族裔聚居區內同族裔的內部經濟競爭便發生了,移民企業會發覺因此陷入沒完沒了的「降低成本及長期超時工作」的殘酷循環裏。諷刺的是,移民社群裏越多制度性的競爭,向心力越強、離心力越弱,內部競爭的傾向也更強。因擁有大量的族裔資源,家庭、宗族網絡和族裔制度被賦予權利,可以限制或者指導「族裔商業的少數民族化」(ghettoization of ethnic business),最壞的情況是生意失敗或破產(Chan 1992:128)。

因此,正如Aldrich等人(1981:188)評論,亞裔商業可能已經為擁有者提供了他們所渴望的自治和獨立,然而亞裔商業在保護企業家遠離白人經濟競爭的同時,也從根本上導致企業家處於不利的地位,經濟孤立主義滋生了文化孤立和自我分割,移民企業繼續依賴分割的族裔市場,不利走向「個體經營」這一可與白人達至同等社會經濟地位的通道。

新一代移民企業家:未來研究

有關移民企業的論爭是在兩個不同的層面上進行的。在意識形態層面,爭論發生在「親資本家」(pro—capitalists)(4)一方和其批評者之間,前者聲稱移民企業為移民提供在小企業中學習職業技能和向上流動的機會,後者則指摘移民企業剝削勞工,造成社會不平等。

在概念和理論層面上,爭論的焦點是何者對移民企業的影響更大,文化、結構,抑或兩者的融合。理論爭論當然需要置於更寬泛的哲學關注,以及社會學認知裏有關社會結構或個體社會的辯證中。雖然沒有必要,但爭論主體常常分裂為兩個陣營:「樂觀主義者」或理想主義者和「悲觀主義者」或現實主義者。前者對人類行為充滿信心,後者則對社會限制和結構約束給予關注,因此對移民企業有兩個截然不同的定位:一個是人類的解放和可能性,另一個則是社會的掣肘和不可能性(Waldinger 1992:13)。Waldinger長期研究移民企業,近期得出一個相當清醒的結論:「我自己的感覺是,移民商業像所有其他事物一樣是個混裝袋(mixed bag),既有積極也有消極的一面。」(Waldinger 1992:13)(斜體部分由筆者所加)

當然,還有其他因素影響我們對移民企業的探討,包括新移民在先進工業社會中的特性和國際遷移過程,這些都在變化着。有觀察者發現加拿大華人移民中出現「新中產階級」(new middle class)(Li 1983:13),即所謂的新海外華人(Skeldon 1994)。

根據Ma Mung(1993:6)的觀察,在巴黎,越來越多的華人參與貿易擴張、多元化經營以及「上游企業」(upstream enterprises)的創建,這些商業活動涉及與非華裔社區的貿易,而在以前,這一貿易活動由非華裔商人壟斷。在全球「離散經濟」(diaspora economy)的大背景下,巴黎的華人企業家利用跨國空間裏的「空間資源」(spatial resources)連接他們的商業網絡,呈現出國際性和跨國性的特點。如果沒有許多點(localities)或棒(poles)為網絡提供基點——不管網絡是在紐約、曼谷、雅加達、上海、香港、倫敦還是多倫多——離散經濟將變得雜亂無章。

這樣的一個全球經濟體系有其內部以及外部的社會組織原則,其增長潛力可以很驚人。芝加哥的韓裔(Yoon 1991)、加拿大的華人(Chan 1992)或伊朗裔、以色列裔(Waldinger 1992),逐漸從對族裔資源的依賴轉向對階級資源的依賴,這表明移民經濟外部因素的重要性正在演變。正如Waldinger(1992:12)所說:「事實證明,依靠非族裔群體是企業成功的成果之一。」

回顧前文,我們對移民企業文獻進行梳理,並為族裔或移民群體適應居留國文化的形式提供理解方法。儘管居留國經濟環境各不相同,但移民應對的模式卻有共同點。然而,大多數對移民適應過程的研究都着眼於小型商業——這在上述結構模型和文化模型中有所體現,雖然類似的適應情況仍然可以在最近的移民中發現,例如從東南亞遷出的移民,但是,我們必須問這樣一個問題:這些移民能否代表目前新的遷移發展趨勢?

在加拿大、澳大利亞以及不太明顯的遷移停靠點,如新加坡、馬來西亞和其他東南亞國家,吸引高層次移民企業家(有時也叫做「經濟投資者」或「商業移民」)的政策成為時尚。政策規定移民承諾在居留國裏投資,以此換取護照、永久居留權或公民身份,這樣的選擇性移民政策令新移民和企業家所屬的社會類型與早期移民非常不同(Smart 1995)。

新中產階級移民(有些明顯是上層階級)現象為移民企業增添了一個新的特徵,他們在居留國裏成為潛在的大僱主——這就是政府優先吸納他們的動機。早期移民雖然在居留國裏有工作,但禁錮於族裔聚居區內,因而難以躋身社會分層結構的上層。然而,如今在溫哥華、多倫多這樣的城市裏,新的中產階級移民和企業家業已成為社會重要的、不可忽視的力量,他們在社交生活和經濟活動上不再聚居,與「老」移民社區的整合也存在問題。

在溫哥華的媒體報道中就有不少這樣的例子。新近抵達溫哥華的移民資金雄厚,在影響經濟的同時,也將新的消費模式和生活方式帶進業已建立的移民社區,因此,在社會學意義上,這些新移民不僅在更大規模上影響了居留國裏地位鞏固、佔統治地位的中產階級,也影響了族裔社區。新移民與舊移民在文化上相似,但在經濟上則不然。政府為獲取經濟利益而採取的靈活的移民政策尚未得到很好的認識,如果要深入這個領域,我們必須就上述方面進行研究。從許多方面來看,將來研究新移民企業家的參考框架很可能在社會分層理論裏找到,並且同種族與族裔關係、遷移與適應理論裏找到的參考框架一樣多。

新中產階級企業家較早期移民在經濟上處於有利地位,但同時也表現出早期移民的一些偏好,尤其表現在奮鬥或是返鄉的意願上。

最近的移民潮中,暫時性遷移或稱臨時遷移的理念復興。新式移民與早期移民一樣,都自視為暫居者(sojourner),離開家鄉只為賺錢,有朝一日定要回去。當前的移民大軍隨時準備發掘第三個、甚至第四個移民的機會。這些移民擁有必要的流動資金,並時常尋找有利的經濟條件。新式移民大部分的資產和資源是可轉移的,因而使國際轉移變得容易,這一跨國移民的現象已日漸引起人們的關注。和那些為尋求永久居留權的人相比,新式移民更願意轉移陣地,但研究移民企業的現有文獻多關注永久居留者,而不是這類新式移民。

目前,移民企業家精神呈現出新的「剝削性」特點。在最早的移民潮中,苦力和移民被剝削;在第二次移民潮中,那些希望永久站穩腳跟的移民竭力發掘居留國裏的有利條件;在第三次移民潮亦即最近的移民潮中,居留國為企業家提供的機會成為吸引力所在。有些遷移到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的華人移民現在試圖返回臺灣、香港或新加坡,或轉移到其他地方,他們這樣做更多的是出於商業考慮,而不是因為社會或文化的需求,這個事實促使人們反思影響遷移的「古典」因素。如今,社會空間的拉力和融入社會的意願並不是影響遷移的惟一因素,還有更多的因素在發揮作用,這些是移民公式中新的事實,將來必須被納入更寬泛的解釋模型中。

綜上而言,有關移民企業的文獻與新興的經驗事實是脫節的,現有社會學文獻集中討論小型商業就是問題所在。以往社會學家「審問」(interrogate)的對象是體力工人或小商人,而不是更大和更全球化的「玩家」。面對社會學家的詢問,個人保密的能力、保護商業資訊和自我利益的能力,顯然與擁有多少個體和社會資源有關。這些無論對於大型還是小型的商業社會學,都有明顯的方法論意義。基本上,針對商業移民和經濟投資者項目的政府政策,其可行性尚待研究。

不管是移民還是非移民的資金密集型企業(尤其是那些涉及上百萬美元投資的企業),要獲得數據很困難,至於跨越政治邊界的資本流動也不易追蹤,政府給予移民的金融承諾使移民政策變得像經濟發展計劃多於人道安置,最後,移民出現分層化、兩極化,在解釋移民特別是移民企業家的模型時,必須將上述現象考慮進去。

有趣的是,儘管新移民比早期移民擁有更多資本,他們仍像前者那樣幻想「金山」(gold mountain)。那些在居留國裏處在頂端的移民,期望利用金融資源達到商業目標,然而,在實現個體的「金山夢」時,他們也實現了居留國的「金山夢」。這樣的突變極具諷刺性,因為他們追求的夢想與苦力並無兩樣。與此同時,當加拿大移民署的官員到香港或臺灣吸引「大紅大紫」(big—time)的經濟投資者和高端移民企業家時,我們不得不懷疑:現代的「金山」到底是在東方還是在西方?

有關移民企業的文獻在其他方面也有局限性。對政治體制和文化體制不同的社會進行比較時,大部分研究的注意力集中到小型商業上,這個做法其實很有問題。

以往我們所關注的移民,大多是遷入了一個本地人在政治、經濟、文化和人口上都佔據統治地位的地方,這類移民與殖民地國家裏的移民有很大差異,與東南亞國家獨立後的少數族裔移民也不同。另外,移民佔大多數的國家(如新加坡)的經濟發展模式在社會學意義和政治學意義上有獨特之處,正如所有貫穿其中的變化(Chan and Chiang 1994)。我們需要認識企業發展以及社會經濟學模式的差異。如果研究僅僅關注移民在本地人主導的經濟體內的適應過程,就會出現理論上的空白,即使研究特殊例證,也應對上述各類移民進行比較,如此才更有意義。

在新加坡和東南亞,以方言為基礎的華商網絡呈現出另一種適應形式。這種新形式的網絡與傳統的以方言、村莊和地域為基礎的網絡,在經濟意義上非常不同。資金雄厚的亞洲聯合大企業的影響如今已跨出國界,但營運的原則卻與村莊組織非常相似。我們可將亞洲商業的小群體與其他文化或社會中的商業作比較,以確定對家庭、親戚和宗族關係的依賴是否為亞裔人的特色。

族裔商業研究最為緊迫的問題之一是:長期來看,不同移民群體和不同社會背景下的企業,其類型、規模和績效為甚麼會變化以及如何變化?族裔商業研究仍在起步階段,因此不能提供充足的經驗案例或歷史經歷供比較研究、跨文化分析和縱向分析。

對文化與結構融合、希望與痛苦的理解,既成熟也複雜。然而,社會學之所以研究移民企業,源於社會學對企業及個體所能創造的奇跡充滿興趣。企業的動力和自由精神,就是這麼神秘難解,總和文化或結構、推動或約束、自由或禁錮的爭論有千絲萬縷的聯繫。正如生命裏的其他許多事物,移民企業還有許多特徵,而每個特徵往往只揭示了事實的一部分。


(1)本篇是與Ong Jinhui合著。英文原題為“The Many Faces of Immigrant Entrepreneurship”,出自陳國賁著《移民、族裔關係與華人商業》(Migration, Ethnic Relations and Chinese Business)(倫敦:Routledge出版社,2005)。

(2)「族裔企業」與「移民企業」在此文中並無區別,兩個術語可交替使用。我們也注意到,在種族和族裔關係的研究領域,通常認為從移民到族裔是一個漸進的過程。

(3)在英文原文中用“he”和“himself”泛指移民企業家,部分原因在於大部分都是男性,但必須指出,族裔企業家也有不少是女性。

(4)Bonacich(1993:686)認為Waldinger et al.(1990)的《族裔企業家:工業社會中的移民企業》是一本「親資本家」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