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多一點點
二十年代的香港,市民生活艱難,父母為口奔馳,孩子終日流連街頭,失學兒童、童犯問題相當嚴重。二十年代末,立法局非官守議員,曾任潔淨局(巿政局前身)議員的曹善允博士為興建兒童遊樂場進行研究報告。翌年,政府成立「遊樂場地委員會」,專責統籌興建遊樂場的事宜,可說是本地兒童遊樂場的萌芽期。
三十年代:成立「兒童遊樂場協會」
1933年,由修頓爵士、麥花臣、曹善允博士等多位知名人士、社會賢達所組成的「兒童遊樂場協會」正式成立,專責管理由政府批出的多幅兒童遊樂場場地,冀為本地兒童提供更多遊玩設施以減少社會問題。後來該會更提出興建福利大廈的構思。與此同時,南華會、馬會、青年會等團體也積極響應興建計劃,官民齊心,眾志成城。
四十年代:地區性遊樂設施出現
四十年代,政府認識到長遠規劃的重要,並積極發展遊樂空間。1951年,政府頒佈「兒童遊樂場會條例」,地區性的遊樂設施開始出現。當中,灣仔修頓球場一帶除提供體育設施外,晚上更化身為平民夜總會,為貧苦大眾提供免費娛樂。此外,被喻為九龍區街童最大樂園的麥花臣福利大廈,亦提供各項兒童遊樂設施,如鞦韆、嬉水池、大型籃球場、羽毛球場及晚間比賽設備等。
「香港遊樂場協會」前身為「兒童遊樂場協會」,是政府資助的非牟利組織。
麥花臣遊樂場是香港最早期的兒童遊樂場之一。
五十年代:遊樂場滲入居住環境
直至五十年代,大部分香港人仍居住木屋、寮屋或是艇戶,因此遊樂設施仍只是集中在某些地區。要見到兒童遊樂場遍地開花,就不得不提1953年的石硤尾大火。1953的聖誕節,石峽尾木屋區發生火災,波及白田上村、白田下村、石硤尾村、窩仔上村、窩仔下村及大埔村等,逾五萬八千名居民頓失家園,也促使了香港公共房屋的誕生。其後政府在原址興建包寧平房,接着再興建二十九座七層高徙置大廈,成為香港第一批公屋。及後政府進行城市規劃,這時兒童遊樂場才真正得以廣泛和大規模地滲入居住環境內,公共屋邨兒童遊樂場正式誕生。
六十年代:遊樂設施更多元化
六十年代,香港經濟發展迅速,兒童人口急增,但當時的社區遊樂設施仍然嚴重缺乏。那時的居所擠迫,一屋幾伙,天台屋、板間房林立,小朋友只好在住所附近的走廊、樓梯、騎樓底、街角和屋邨外圍的空地玩耍。幸好,隨着公共屋邨的發展,遊樂場漸漸增加,部分兒童遊樂場也增設公共圖書館,為兒童提供更多元化的設施。
早期公共屋邨的兒童遊樂場設施,多以金屬鋼具組成,一組一組的,獨立而零星地分佈在空地上不同角落,典型的設備包括滑梯、鞦韆、蹺蹺板、馬騮架和氹氹轉等,採用金屬材料的好處是耐久、不用太多保養。
七十年代:「香港遊樂場協會」成立
七十年代,工商業發達。公共屋邨內的康體設施百花齊放,除了兒童遊樂場的鞦韆、蹺蹺板、氹氹轉、公共圖書館外,部分更包括兒童及青少年活動中心。而「兒童遊樂場協會」亦於1974年改名「香港遊樂場協會」,成為政府資助的非牟利組織,現時會址位於灣仔修頓中心。
八十年代及以後:安全至上,長幼共融
八十年代起,香港經濟富庶,社會環境轉變,開始在各區的休憩用地引入園林建築的概念。九十年代開始,園境師更全面投入屋邨休憩用地的設計,其中兒童遊樂場的設計方向是使用遊戲組合,像砌積木般把塑膠料的預製組件合併;「傳統」遊樂設施逐漸被取代,部分能過渡到九十年代的,也統統在地上鋪上一層黑色軟墊,以策安全。另一方面,本港人口結構轉變,休憩地已滲入長者的健體器材,鼓勵長幼共融,卻間接令兒童遊樂場的設施萎縮,面目全非。如今,絕大部分的早期遊樂場設施已經拆卸,只有在少數公共屋邨仍能見到它們的零星蹤影。
九十年代的愛民邨遊樂場,現已面目全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