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節 複情論第三
上來所述之情緒論,不過本培恩、衰未等諸氏之心理學,從普通之分類而說明之,且辯明其各作用與妖怪之關係。惟余於複情之一部分,設怪情之一種,而論其與他諸情之反對,此普通心理學所未說也。又於先輩分類之外,設妖怪學上一種特別之分類,為從來心理學家所未唱者,即常情、怪情二種是也。蓋一切事物,有常態、變態之二種,吾人之精神作用,亦有常態、變態之二︿種﹀。故於第二講學科篇,分學問全體為正式、變式之二科,又先於理論之應用,述其有內、外二途,並於心理學述其有正式、變式之二樣。蓋客觀的事物,主觀的精神,物理、心理,皆有常、變二態。照事實,考道理,甚明也。然則心理作用,皆有常、變二態(即正、變二式),而其中感情作用,必當有常情、變情之二種無疑。變情者,即怪情。抑變情之義,屬於精神病狀態時與屬於妖怪時,自有二樣之別,其分類如左表:
病情者,是亦不外於一種之怪情,前已以精神病為屬於妖怪,可證也。雖然,病情者,例外之例,與常體之妖怪,又稍異其性質,則暫除之,而獨論普通之怪情,可也。凡人者,其自然之性,接觸於異常或不可思議時,必怪之。而且求知其理,既知其理,更進而求於他之異常或不可思議者。以此人情常向妖怪而走,不能安於既知既明之地位,而向於未知未明之境遇。故俱好怪事,樂聞怪談,又有即妖怪事實,而潤飾之、回護之之情,是余所以言人本有怪情也。世界有可知的界,不可知的界,其一,有限相對之境遇,其二,無限絕對之世界也。而在有限相對界,觀情緒之發動,即常情之作用;對無限絕對界,視情緒之進向,即怪情之狀態。推究此二者之別,知情緒之所以有常、怪二種。然而由此有限進向於無限之情,是宗情而非怪情。蓋怪情與宗情,其所歸雖一,其範圍又有所異。抑宗情亦有通俗的與理想的之二種。余獨即理想的宗情而述之,則所謂宗情者,即向於真理而發動之情操也。而余所謂怪情者,即合稱假怪、真怪之情,而惟舉其對於假怪者,其方針則在於進向真怪之途次,由有限者進行於絕對之情而已。及假怪極而達真怪,真怪者,即宗、怪二情相合之一點。此點者,實諸情之最上也。故妖怪極而宗教始現其真光。然照達此之途次者,教育之燈台也。蓋拂假怪者教育,而開真怪者宗教。故宗教、教育二道進步,世所謂一切妖怪者,雲消霧散,而不留其形。然而宗教、教育者,外因而非內因,其內因即吾人所有之怪情。怪情雖迷誤之情,而其裡面有進向真怪一種之蒸氣力。其外部示假怪之迷情,其內部含真怪之實相也。以此觀之,怪情者,實位於常情之上,若更擴充此情之意義,謂一切常情,皆由怪情之真相發現,豈不可耶?
以上所論妖怪,有假怪、真怪之二種,其怪情亦有假情、真情之二種可知。即外部所發動者為假情,內部所含有者為真情也。以假情關於假怪,而與教育關聯;真情關於真怪,而與宗教關聯,故更分情緒如左:
若舉此理而推究之,則妖怪學者,為體達於宇宙機密之一種門徑,可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