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 四個音樂家(德國)
從前有一頭毛驢、一條狗、一隻貓和一隻公雞。他們經年累月忠心耿耿地為他們的主人工作,到頭來年老體衰,越來越不中用。最後主人認為不值得留下他們,決定把他們殺掉。他們眼見大禍臨頭,只好逃命。他們走在一起,要進城去當音樂家,因為他們都覺得自己有一副好嗓子。
可是進城太遠,一天走不到。夜色降臨時,他們來到一片密林裏,決定在林中過夜。入睡前,公雞飛到一棵大橡樹樹頂,看看周圍是否平靜無事。他看見遠處閃爍着一點亮光,便招呼夥伴們說,“不遠處一定有人家,因為我看見了燈火。”
他們終於走近那地方,發現是個強盜窩。他們經過商量,定下一條妙計。毛驢前腿踏着窗框,後腿站在地上;狗爬上毛驢的肩膀;貓騎到狗背上;公雞飛起站上貓背。一切就緒,他們就開始了大合唱。
“哞─噢!哞─噢!”驢鳴。
“汪─汪!汪─汪!”狗吠。
“咪─嗚!咪─嗚!”貓叫。
“喔─喔!喔─喔!”雞啼。
緊接着他們一齊破窗而入。窗玻璃嘩地粉碎。強盜們以為有甚麼可怕的妖怪要吃掉他們,嚇得魂飛魄散,跳窗逃到樹林去了。
毛驢和夥伴們坐在桌前,狼吞虎嚥吃下強盜留在桌上的食物,就像餓了整整一個月。飯後,他們熄了燈各自找一塊自己喜歡的睡覺的地方。因為已經精疲力竭,很快就沉沉睡去。
夜半時分,強盜又潛回這座房子。他們看到房子裏一片漆黑,一切平靜如常。於是強盜頭兒躡手躡腳走向房子進入廚房。他在廚房摸摸索索,從壁爐架上摸到一枝蠟燭和幾根火柴。這時貓已醒來,站在爐邊目光灼灼地盯着那強盜。強盜以為貓眼睛是兩個燒紅的煤炭,就彎下身用火柴頭去碰煤炭,想點着火柴。貓惱了,一下子撲到強盜臉上,又啐又抓。強盜嚇得大叫着向門口跑去。躺在門邊的狗一口咬住他的腿。他好不容易才逃跑到院子裏,毛驢卻在院子舉起後腿,一腳把他踢倒。公雞先生被吵醒,“喔喔喔!喔喔喔!”地啼起來。
強盜頭兒用盡氣力連爬帶滾才會合了其他強盜。他告訴他們有許多妖婆住在屋子裏。
於是強盜們跑了,再也沒有回來。四個歌唱家很喜歡他們的新居。他們不進城了,就在這裏住下來。我敢說直到今天你還會在那裏找到他們。
——雅各布 與 威廉·格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