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引言
关于记忆,无论是作为一项生理能力还是作为一种学理概念,都已有过许多伟大的论述。曾有人表示,如果失去了记忆的能力,“我们就会被困锁在无限狭小的当下,没有言语也没有思想”[1]——简单来说,我们喜欢把自己理解为有意识、有目的的交往生物,但如果没有记忆,我们无法被识别为这样的生物。记忆是“使得人类存在成为可能的能力”,“是所有精神生活的组建所依赖的支架”,它处于人类存在的中心位置,是“一项无所不在的,与我们的存在浑然一体的功能”[2]。这样的观点让人印象深刻,却是双刃的。一方面,它们给予了记忆概念进入几乎所有人类求知领域的权利。另一方面,也很可能使得这一概念变得过于宽泛,让我们对此依然一无所知:如果记忆是一切事物中共有的元素,我们就会觉得,了解记忆也并不能有助于我们了解任何特定的具体事物。实际上,直到不久以前,这或许就是大多数历史学家都持有的观点:尽管很少有人会否认记忆是历史研究的组成部分,但也很少有人会认为这是他们必须关注的部分。
如今,这样的情况已经改变了。在过去的二十五年中,记忆显然已成为历史研究的中心议题。这一兴趣的激增是由多方面的因素促成的:社会史学家对于经验层面的社会过程与社会情境的兴趣,新兴的口述史从业者对于回忆的心理和社会动态越来越不露声色的方法论参与,文化社会史家想要探索口语和文字的运作及其相互关系的动力,文化思想史家对于将过去表现为政治和宗教意识形态的关键特征的兴趣,后现代主义者(笼统来说)对于现实性与主体性的心理建构的强调,现代和当代的历史学家为研究世界战争和种族清洗给个人和社会带来的创伤性影响而作的努力,以及这些历史学家在后苏联时代对共产主义政治体制所压抑的过去进行的恢复和重新评价,以上这些,只是造成记忆研究盛行的动力之中比较突出的几个。不过,“记忆的转向”(turn to memory)[3](我遵从时下已确立的用语,采用这个称呼)似乎比这些贡献的总和看起来还要影响深远:记忆,至少在某些方面,已然成为历史研究辞典中的一个关键术语——对于确立历史探究的新模式以及改进旧有的模式来说,几乎都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概念。“过去我们所谈论的民间历史、大众历史、口述史、公共史,甚至神话传说,”克尔温·李·克莱因写道,“现在都被作为一种元史学范畴的记忆收归麾下。”[4]与之类似,加布里埃尔·施皮格尔也觉察到了一种“将记忆定位为另一套可供选择的历史编纂话语的趋势”[5]。两位作者所描述的这一进程是复杂的。在记忆的转向中,历史学家们并非只是将兴趣转向了新的主题内容,而是同时也转向了组织、标注和描述研究对象的新的方式,以及将其领域的本质和它所致力于生产的知识进行概念化的新的方法。
历史学中的记忆转向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对记忆现象的兴趣高涨,以及对于将记忆作为一种组织知识的范畴来使用的兴趣的高涨,大致也同时存在于其他领域,不仅包括曾长期研究记忆的心理学,也包括众多和历史学类似,刚刚开始参与记忆研究的学科——比如文学、社会学、人类学、文化研究、民俗研究、艺术史、考古学、博物馆学、音乐学,等等。[6]在将关注点转向记忆之时,历史学家们进入了一个尤为繁忙的跨学科场域。不过,这一场域仍然处于大体上缺乏管理的状态。记忆研究不是一个连贯统一的探索领域,显然也并不处在向连贯统一发展的过程中;记忆研究中并不存在公认的定义,也不存在一定程度的方法论协调性:相反,“记忆”这一术语是在不断扩大的学科范围和话语领域中被使用——并与这些范围和领域互动的,由其产生的见解和联系虽然往往新颖有趣或具有启示性,但也总是需要有更进一步的阐释。任何对这一领域进行概括总览的尝试都注定是偏颇和主观的,同时也很快就会过时——这样一种总览的工作并不是本书尝试要做的。[7]本书的意图仅是介绍历史和其他领域中由近年来的兴趣热潮推向显要位置的一些话题,同时探讨通过思考记忆对于历史的重要意义能促使我们发展出的一些知识联系。尽管这本书主要是写给历史学家的,并且致力于处理那些我相信历史学家们应该会感兴趣的话题,但它的目的并不是提出一种独独针对历史学的处理记忆的方法;相反,我想要展现一系列方法——有些来源于历史学家当下的实践,有些发展于其他学科——如何可能为历史学家提供帮助,将记忆在其领域中并为其领域提出的问题进行概念化。我知道这本书反映出的是我的个人经验——作为一位知识和经验主要集中于现代时期的历史学家,我也知道研究其他时期的专家或许会发现这本书对他们所在的领域关注有所不足,但是,这本书是我怀着这样的信念写作的:我希望它所提出的话题能与历史学家的普遍关切有关,而并不只是关系到那些研究最近几个世纪的人。
如果说这本书关注的是历史与记忆的关系,那么很显然,这是一句带有迷惑性的简单陈述,因为“记忆”和“历史”都是具有多重含义的词语。实际上——让“记忆”这一术语暂时保持不动,而允许“历史”在周围游移——我在这本书中会涉及三种不同的历史——记忆关系。第一,在普遍层面上,我关注记忆在我们所谓历史过程中的角色——通过这一过程,过去的事情发生了,一种历史状态转变为另一种状态,一直持续到并且包含着我们称之为当下的历史时刻。第二,我关注将记忆作为历史研究对象的实用性——那些概念和方法论路径,它们能帮助历史学家定义和处理作为历史情境中的元素之一的记忆。第三,我关注人们如何想象和讨论作为知识形式的记忆与历史的关系,两者都试图以某种方式将当下意识与过去的现实连接起来。这三种不同的历史——记忆关系,对其中每一种的思考都能为对另外两种的思考带来启发。
但是,这只是我们必须解决的难题中的一半,因为不论是在这三种关系的哪一种中,“记忆”本身都可以有多重理解。根据其中一些理解,记忆在本质上是个人的;而根据另一些理解,它则主要与社会制度和文化形式有关。对于有些人来说,它是过去经历的遗存;而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它却在本质上是立足于当下的对那些过去经历的重构。在研究不同种类的历史——记忆关系时,我也将出于必要,研究这些不同的、将记忆本身概念化的方式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探讨上述复杂问题需要我们从两个层面着手,这将是很清楚的事情。在第一个层面上,我们将涉及实际的历史和记忆——涉及这两个术语曾用来描述的过程、活动、经历或知识形式。在第二个层面上,我们将关注这两个作为概念和论述工具的术语本身——关注“历史”和“记忆”怎样被用于思考和论证人类与过去的关系,以及我们的与过去相关的知识的地位。如果说历史近来向记忆的转向有一部分的意义在于历史研究领域所采取的新的方法,那么,另一部分的意义则在于,对于记忆的思考冲击了对于历史本身作为一种知识形式的思考。历史与记忆是两个近似的概念:它们栖居在一片相似的精神领域中。萨姆·温伯格用“两个相撞的世界”来形容历史与记忆。这对他来说或许意味着,当我们像他那样去理解这两个术语时——就记忆来说,指的是“用我们用来了解大多数事情的、日常的领会能力去了解过去”,对于历史,则是“了解它是因为具有受过训练的思维习惯”——它们所代表的,是或许处于相互冲突或紧张关系中的了解过去的方式,但之所以如此,部分地是因为这两种方式同时也有着相互联系和重叠。[8]在这里我想表达的意思稍微有些不同——当我们考虑“历史”和“记忆”被赋予的定义所具有的流动性和变化性时,我们可以将它们视作总是在相互影响的概念术语,它们会彼此进入和出离,会警惕地或多情地盘旋在彼此身边,有时相互拥抱,有时相互分离,有时也在共同栖息的话语领地中为争抢位置而相互推撞。在第一章中,我们将进一步谈论这一相互作用的历史,以及贯穿其中的一些问题。在这里,“记忆”被指派的意义将会是流动而多样的,因为这些意义的流动性和多样性正是我所描述的论辩中的一个特征。而在本书剩余的章节里,与之相反,我将在更具体的方面使用“记忆”这个词,来描述并连接起一系列不同的实践、过程和现象,其中有些发生在个体身上,而有些发生在社会和文化的结构之中,关系到在各种不同的社会层面上对过去意识的生产。在这些章节中,我的关注点将由个体的记忆现象逐渐转向社会交互、集体结构以及公共表现,尽管我的整体意图是为了展现,在这些不同层面上的对记忆的处理是如何能够相互交织的。在这些章节中,“记忆”一词被用作一种分析工具,或一个描述范畴,因而我为其指派的意义必须被更为严格地定义。
说到这里就进入了一个棘手的领域。记忆之所以能在学术辞典中享有今日这般显著的地位,至少有一部分原因在于它的意义有着灵活的范围,而这种多义性所得到的重视,有时也会引起一些相反的意见。诺曼·芬克尔斯坦曾在不久前将“记忆”斥为“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学术领域出现的无疑最缺乏创造性的概念”。哪怕不至于像芬克尔斯坦那样想得那么极端,人们也会警惕有时通过对这一概念词语过于得意忘形的运用而被偷运到学术思考中的、对意义的轻率合并和减省。[9]安德鲁·拉斯曾告诫我们,“记忆”这一术语所具有的启发性价值正在被一种使用习惯减损,即将其用作“一个包罗万象的术语”,尽管其中包含的现象可能产生“复杂而有意义的交织”,但这些现象彼此之间有着天壤之别。[10]诺亚·戈地和伊加尔·伊拉姆将这一批评往前推进了一步,他们反对“集体记忆”这一术语被允许取代一些有用的概念,比如“迷思”(myth)[11]、“传统”和“成见”:他们尖锐地指出,以一个模糊、概括的术语取代一系列更具体的术语,往往意味着“概念的退化,而并非像有些人以为的那样,是一种复杂化”[12]。即使对于“记忆”作为一个概念范畴的潜在丰富性没那么反感,阿龙·孔菲诺也提醒我们,这一范畴会“由于过度使用而贬值”,他认为这一范畴目前“更适用于实践而非理论建构”[13]。与这些学者一样,我也很担心,希望在这本书中不要被记忆作为一个参照性术语无尽的、随叫随到的可用性所迷惑。一个词或许能用于意指诸多事物,不过让它同时意指所有这些事物是很不明智的行为。我们需要区分的标记:我们不能——或不应该——追求一种横跨从个人心理到社会的文化动态一系列领域的“记忆”,而从不指望偶尔打断一下我们概念的进化步伐。我们也不应该认为,作为一个分析范畴的“记忆”的出现是某种概念上的启示,只能将其他概念词汇(诸如“传统”)引向赘余状态;相反,它的价值或许正在于与其他那些词汇的交汇,以及允许我们重新检视那些词汇。
但是,倘若对记忆和回忆(remembering)这两个术语的用法进行区分对于我们来说是重要的,那么同样重要的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记忆并不是一个很容易划定界限的东西。归根到底,记忆并不是一个物件,而是一个概念——一个心理范畴,我们用它来理解人的行为和经验中复杂难懂的方面。与任何一个名副其实的概念一样,只有冒着边界被磨损的危险,它才是可用的。如果必须视作一件事物,那么我们应该将其视作一种类似化学元素那样的东西,它不会以纯粹的状态出现,而是往往混合在其他事物之中——在我们学习和感受它的过程中,在我们的认同感和自我意识中,在我们对时间或地点的知觉中,在我们的叙事习惯和社会互动能力中,在我们的传统意识或发展潜能中。但是,记忆对人类生活方方面面的参与,意味着任何一种研究它的学理路径都势必是片面的:我们通过限制探索的重点范围而获得了分析的切入点。相应地,方法论的出发点也是多种多样的:对于一些人来说,在记忆研究中重要的是对于实际回忆感受的现象学分析;另一些人则更看重对于在特定情况下特定数据被回想起的速度和准确性的测量;有人分析用于表达过往记忆的叙述模式;有人调查让人们形成或运用回忆的技巧和习惯的社会环境;也有人将记忆的效果与神经活动的模式联系起来。这些路径往往发展于不同的学科结构之中,它们不仅体现了对于同一研究对象的不同研究视角,也体现了对于以下两个问题的相互独立且往往不易相容的理解,即这一研究对象包含了什么,以及对它的研究是如何与更广泛的人类知识结构联系起来的。在这些理解之中,有些依传统将记忆视为“个体的”或“个人的”,另一些则将记忆视为“社会的”;有些专注于内部的主体性,有些则专注于外部的表现。如果说我们在区分这些不同的理解时需要准确性,那么我们同样需要避免那种绝对的严格注意,那会过于轻易地将在跨学科森林的一角发展起来的对于记忆的有效理解转换成僵化的定义,阻碍我们探索人类生活和经验的不同方面之间的多样联系,而这正是对记忆的兴趣能使我们警觉到的。说到底,记忆并不是一个像橱柜中的飞蛾一样能被明确锁定的东西;这个词的有用性体现在对它的检验和辩论之中。同样地,我们也不应认为我们所理解的记忆定义能自动转移到其他文化之中,或在更早的历史时期里显得合乎情理。我们需要的不是固定不变的定义,而是将对记忆的不同理解彼此联系起来的方法、探索它们之间的冲突和交汇的方法,以及比较它们的不同目的和前提假设的方法。
要做到这些,同样要求我们记住,记忆的存在往往或多或少是有点神秘的,因此对记忆的思考也往往或多或少是一项想象性的工作。我们通过对模型的使用、通过类比,也通过比喻来探索对它的某种理解——简单说来,通过比喻和联想的思维。[14]我们是将记忆视为结构性框架、生产性过程,还是一连串图像?是将它描述为已逝的碎片,还是连接过去与当下存在的线缕?是将它比作一张刻印头脑中过去经历的蜡版,还是一间储藏图像的仓库,抑或是一座迷宫、一幅全息图像?我们在这些意象之间做出的选择为我们往后的思考设定了轨道,也将我们对于记忆的理解与更广泛的文化捆绑起来。由此建立起的想象性联系,能够超越产生它们的环境而持存下去。随着时间流逝,类比会被颠倒过来。长期以来将记忆想象为储藏室的习惯转化为相反的想法,即存储系统或许应被理解为记忆形式:关于社会的“档案记忆”或“计算机记忆”的讨论持续进行,尽管在学术思考中,储藏室的类比已不再广泛用于形容个人记忆。甚至,对类比的认识现在正朝着相反的方向移动:从计算机科学中得来的模型,与传统的储藏室形象毫不相关,现在却被用来描述个人记忆的运作。正是通过这种方式,“记忆”作为一种概念延伸到了一些新的领域之中,并以新的方式得到运用,随着为理解而作的努力——不只是对记忆的理解,也包括对其他事物的理解——产生出了新的想象性联系,“记忆”概念的重点也发生了转移。在对这样的意义延伸和转移保持警惕的同时,我们也不应该忽视我们自身——作为记忆的思考者——牵涉进我们所描述的心理实验的程度。“记忆”并不具有让我们可以总是不变地重现的固定、稳定而统一的意义:它一直——并且正当合理地——是一个处于流变之中、始终受到检视的概念。
实际上很显然,任何关于记忆的讨论都势必是有局限的,势必会侧重于这一术语的某些可能意义而不那么重视另一些。在“记忆”这一术语最宽泛的当代用法中,它有着极其普遍的应用:它指的是安德烈·勒罗尔——古朗所说的“铭刻行为序列的支撑物”[15]——换句话说,任何持久的天性或性情都被认为以事物存在的方式或事情发生的方式,产生了可观察到的规律或模式。这样来理解,“记忆”就可以是心理的或身体的,自然的或人造的,有意识的或无意识的,个体的或社会的:它可以体现在动物直觉、文化设计或电子系统中(“计算机记忆”),或者在极限里,甚至体现在于特定物理材料中制造“形状记忆”效果的分子结构中。尽管这样一种广义的记忆概念有它的用途,大多数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领域近来的记忆研究仍然基于的是一种更狭义的理解:虽然它们对于更进一步的概念阐释还未形成认同,但它们都用“记忆”来指涉植根于人类意识中的种种与过去之间的关系。根据意识来定义记忆,当然不会有碍于我们认识到,意识或许也能由其他一些东西支持——或许有时也与其他一些东西紧密纠缠——这些东西也包含在广义的记忆概念,例如身体习惯、文化和教育结构,或者人工智能系统之中。但这样的定义给了我们一个更精准的焦点:就我们当下的目的来说,对记忆的研究也就是研究对过去的有意识的认知——作为与当下有着有意义的联系的东西——是如何在人类个体和人类文化中维持和发展的。
以某种标准来看,这仍然是一个很宽泛的定义。近年来记忆的转向所引发的大部分争议都涉及一个问题,即对作为一种分析范畴的“记忆”的使用是否应受到进一步的限制——通过将其限定在严格的个人记忆情形之中。历史学家萨拉·富特代表那些坚持这一限定的学者(他们之中并不是每个人都对记忆转向的所有方面怀有敌意)表示:
我认为记忆行为是一种个人行为,尤其是(独独是)一种心灵回忆过往事件的行为[……]塑造集体叙述和正式历史的筛选和省略机制中,有许多同样地也会建构记忆本身,这被认为是不言自明的。但是,关于一个共同过去的观念,即特定社会、政治或者(比如)宗教团体中的成员凭借个人或集体对于构成这一团体的组成元素的所有权而能利用的共享的追忆(remembrance)库,我希望将它与“记忆”区别开来。这样的纪念(commemoration)——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都是纪念性的(memorial,在庆祝回忆、混合记忆的意义上),而不是回想性的(reminiscent),其中涉及的心理过程是一种习得的模式,而非从经验中提取的过程。这种区分不可能是绝对的——被重温的经历在被重新诉说时往往会被镀上一层习得性的光泽,这是由早期未经加工的版本的其他见证者或聆听者提供的——然而认知行为是不连续的。[16]
这一论述是清晰的,然而在富特所用的一系列词汇中,却也蕴含着提出不同观点的可能性,这些词汇以某种方式唤起了富特在描述更为集体性的与过去之间的关系时所使用的记忆(“纪念”“纪念性的”“追忆”),而她想要将记忆在认知上与这样的集体性关系区分开来。同样必须看到的是,尽管从“个人的”或“个体的”方面对于记忆的理解能得到我们的许多日常经验和想法的支撑,但是日常用语长期确立的倾向也能够支持更宽泛的或不同的理解。当说到为记忆而保存某些事物的需求,或说到一件已经从记忆中消逝的往事,或者当刻碑以“铭记”某件事或某个人时,我们不一定会觉得这样的说话方式需要我们指出这涉及哪些具体的人的记忆能力:记忆在这些表达中似乎是无实质的,与其说是个体的思维活动,不如说是事物或事件的“来世”,一种弥散的介质,在其中事物或事件在失去了具体现实的更完整的性质时,可以作为意识的对象而留存下来。
当然,对于“记忆”这一术语的更加非“个人化”的理解,是记忆的转向所产生的大多数作品的特征。[17]在有些论著中,形容词的修饰产生出“社会记忆”“集体记忆”“文化记忆”或“公共记忆”作为表面的分析对象;而在另一些论著中,“记忆”(没有被限定)则被允许涵盖一系列现象,其中很多在表面上也不具备“个人性”。我们被告知,记忆是“过去的一部分,由于与人物和事件的紧密联系,似乎为群体的概念增添了尊严”[18]。集体记忆是“群体的现实生活经验中所遗存的过去,或这些群体所制造的过去”[19];或是“当下的共同体对过去的集体建构”[20];又或者“被定义为过去的表现,这一过去既由群体所共享,也被集体性地纪念,建立并巩固了群体认同、当下境况以及对未来的想象”[21];而对社会或集体记忆的研究“确实是对共有的文化资源的研究,这些文化资源让我了解了集体过去的景象,解释了当下的社会为什么会形成,以及是如何形成的”[22]。诸如此类的定义简单地越过了个人记忆的问题。不过,也有广义记忆概念的其他倡导者详细论述了个人记忆在与这一概念的关系中所处的位置。“记忆不仅是正在回忆的个体的回忆行为,”爱德华·希尔斯写道,“还在传统中留下了一份客观的沉淀。”[23]这一陈述或许为术语的协商留下了空间:记忆在传统中留下的沉淀本身是否也是记忆的延续(正如希尔斯的言辞所暗示的),或者说它是不是(正如富特可能辩驳的那样)知识的一种形式,记忆曾是它的运载工具,如今它的表达却取决于另一种不同形式的精神活动?相比之下,在迈克尔·舒德森的记忆概念中就不存在这样的模棱两可:关键点不仅在于记忆超越了个人回忆的限制,更在于“在一个重要的意义上,压根就不存在个人记忆这种东西”,因为个体所赖以指导当下生活的大多数关于过去的信息都并非储存在他们自己个人的头脑中,而是“分布在社会机构和文化制品之中”。对于舒德森来说,个体只是“依托于”他/她的社会所发展出的“关于记忆的社会和文化实践”[24]。
在试图理解学者们针对记忆研究领域的概念释义所产生的分歧时,我们不应忽视一个很明显的问题,即不同的概念侧重或许有时是对不同时期或不同类型社会的研究所产生的不同问题的合理反映。比如,富特和舒德森的态度分歧就不仅与思想意识形态之间的广泛区别相关,也同样与他们所研究的文化——盎格鲁——撒克逊人的英格兰和20世纪后期的美国——的差异有关。正如富特自己所说明的那样,盎格鲁——撒克逊社会是一个很大程度上依赖口语交流的社会:即便是那些有助于为过去意识赋予某种持久的明确形式的书面文本(以及那些构成了历史学家研究那种过去意识的明显材料的书面文本),通常也都是从个人记忆或在有限的社会圈子里流传的记忆中提取的材料。[25]这样一个社会的研究者认为需要一个有效的记忆定义来让她分析个人记忆对更广泛的知识结构的具体贡献,这是不足为怪的。而这种需要,对于由大众传播媒介和消费文化机制所主导的当代社会的研究者来说,就并非那么明显了:当舒德森论述美国人关于水门事件的记忆的实际内容并不来自个别美国人有时能回忆起的“个人的且具有特质的记忆”,而是来自报纸、书籍、电视节目以及其他在公共范围内传播的文化产品时,他实际上——与富特一样,虽然是为了相反的效果——塑造的记忆概念,也反映了其自身对于他所思考的社会的文化动态的认知。[26]
这并不是说中世纪研究者总是强调记忆的“个人”方面,也不是说当代社会的研究者总是倾向于从文化或制度层面来定义记忆。那种更大的、跨越了这些专业主义问题的学术议题,或许也极为关键。记忆概念,作为一种在本质上是个人的,并且是个体自我所内在固有的东西,似乎在更普遍的层面上与更广泛的个人化思潮——我们将此与启蒙运动及其后来的自由主义遗产联系起来——有着解不开的关联。同样地,将记忆概念“社会化”“文化化”或“集体化”的趋势,或许可以被视为大约半个世纪以来各个学科前沿产生的对如日中天的个人化思潮所作质疑的一部分——有时发展为对原有“集体主义”情感的恢复或重新审视的尝试(在某些版本的集体记忆观念中可以看出这种倾向),有时则发展为对这样一些思维模式的细化,即寻求反思一种后现代的、超移动的、由媒体主导的文化环境的影响的反思[例如在近来关于“假体记忆”(prosthetic memory)或“数字记忆”的文章中,这一倾向表现得很明显]。[27]通过探讨不断变化的并且有时相互冲突的记忆定义,我们也涉及了当代文化与社会、身份认同与文化变迁等观念之间的角力。
这本书本身思考记忆问题的前提是,无论是“个人的”或“个人主义的”记忆观念,还是将记忆放入社会、文化或制度构成和实践中来看待的观念,都不具备与另一方相比的天然优越性。这么说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们可以模糊这两者之间的界限,而是说探究它们之间的冲突、思考可能的调解方式,可以成为提出和探讨这些重要问题的方式,包括人类与过去的关系是如何被建构的,以及这些建构对于个体和社会分别有着怎样的影响。更广泛的记忆思考的困难之处在于对联系的寻求,即对以下三者之间存在的复杂关系的探索:其一,个体如何回忆作为个人经历的过去;其二,他们如何定义或经历他们的社会参与;其三,对社会或集体的过去的表现和理解是如何在更广泛的社会范围内产生出来的。
有时笼罩着“集体记忆”“社会记忆”和“文化记忆”这样的术语的概念混乱,并不能让我们对上述难题的应对变得简单。这些术语中最早进入公共使用的是“集体记忆”,对于一些人来说,它不过是指在一个既定群体中产生出来的对于集体过去的表现;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它指的是群体的制度结构被授予的回忆权力;还有一些人认为,它是群体成员的个人记忆中所展现出的共同点;更有一些人认为,它是当人们想要回忆群体环境中的往事时,时而采取的协作策略。[28]稍晚一些进入公共使用的“社会记忆”,有时几乎可以与“集体记忆”互换使用(在后者的许多义项中),[29]但也有时是对“集体记忆”这一术语的矫正,矫正对集体存在层面的过度强调这一令人误解的倾向。例如,芬特雷斯和威克姆尽管认同造成记忆社会化的是这些记忆“对社会群体身份的依赖”,但他们拒斥“集体记忆”这一说法,认为这一术语不恰当地忽视了个体:在他们看来,“社会记忆”使得对以下问题的更细致微妙的探讨成为可能,即“个体意识是如何与个体所组成的集体的意识联系起来的”[30]。不过,仍然有人对这两个术语的区别有不同的解释,认为“社会记忆”这一术语“反映了社会因素对个体记忆的影响”,而“集体记忆”则表示的是“记忆的分布过程,或有着社会功能的交互记忆(transactive memory)”[31]。最后,“文化记忆”有时被用作“物质遗产”(特定群体或社会所认为的具有象征意义的物质遗存)实质上的同义词,有时表示一个社会对特定文化符码或设施的记忆,有时指那些被视为封存在文化设施之中的记忆,也有时只是简单地作为一种注解,表明“记忆既可以被理解为一种个体的或社会的现象,也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文化现象”[32]。
鉴于这些有时令人困惑的用语的多样性,讲清楚我自己将为其中的某些术语指派的意义,我认为是十分重要的。我的这本书既涉及个体记忆(在具体的文本中我将其称为个人记忆或自传记忆),也涉及社会记忆。在定义我所认为的后者的含义,并分析它的运作时,我也势必将提到,并与一种集体记忆的概念打交道,不过我会尽可能与其保持一定的批判距离。那么,这些术语该如何理解呢?
对于个体记忆,我与大多数人对它的理解是一样的——它指的是位于个体头脑中的记忆,个体据此认知其个人经历范围内的事物。这种记忆是个体的心理功能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人格和自我紧密相连,这方面的内容是我在第二章中将主要关注的。不过个体的或个人的记忆也是人类在社会环境中生存所需的心理工具的一部分:它的形式会受到其社会用途的影响,它也有助于社会知识的积累和社会理解的形成,这些不仅可以从个人角度,也可以从社会角度进行探索。至于理解个体记忆如何成为社会中的个体以及社会本身的资源,如何与更大范围的社会过程联系起来,将是本书第三章的主要目的。
对于社会记忆,我指的并不是个体记忆在功能上的类似物——一种统一的记忆能力,为群体或社会行使个体记忆为个体所行使的功能。对于我来说,社会记忆是一个总称,包含了一个过程(或一系列过程),借此,关于过去的事件或境况的知识或意识在人类社会中被发展和维持下去,而那些社会中的个体也因此被赋予了那种超越了他们自身所能回忆起的范围的过去意识。所以,我对社会记忆的探讨将以对个体记忆的社会维度的某一方面的探讨作为开端,这会放在第三章的初始部分;而后将以对社会群体中记忆运作的探讨作为推进,这会放在这一章中接下来的部分;最后将以在更大范围的社会中对过去的表现、理解和感知的产生方式作为探讨的完结,这将是第四章和第五章的主要部分。
社会记忆,根据我在这里对它的理解,需要一方面通过它与个体记忆的关系来定义,另一方面通过它与集体记忆概念的关系来定义。我对这一术语的使用不存在以下意图,即定义“一类回忆”,它排除了个人记忆的运作,而只是社会的。个体作为社会的参与者,对其自身经历的记忆的表达,是社会生产关于过去的知识与意识的过程中非常关键的要素。但是,它们不是为这一过程助力的唯一要素,因此就我的理解来看,社会记忆也不可被化约为个体记忆的总和或累积效果。相反,社会记忆的过程也具有这样的特性:它涉及多种多样的文化设施的运作,以及制度或社会结构中的元素的运作,其结果往往是让特定的一些数据集与特定的个体回忆环境之间可能的联系变得松散。人们通过参与这些过程以及与这些过程的接触而获得了某种认知的过去,不是个体的过去的累积——在原则上个体的过去是倾向于分散的——而是被想象为普遍的或集体的一种过去(或一系列过去)。可能构成这种(或这些)对过去的认知的要素在社会中发展并聚合起来的方式,影响着个体对他们自身经历的记忆方式:他们从经历中寻找意义的方式之一,或许就是关注这段经历与更广泛、更长期的群体和社会经历之间被感受到的联系,而群体和社会的过去则是他们在社会和文化中感知到的。社会记忆的过程往往将社会的与个体的记忆交织在一起,生产出关于过去的知识和理解的资源库,既可为社会所使用,也可为个人所挪用。
重要的是,社会记忆应被视为一个过程(或一系列过程),而不是一种心理产物(或一系列产物)或一项集体性的心理能力。在这里我们理解的社会记忆不是具体的:它的定义并不包含那种在实质上可归属于特定群体或社区的可定义的属性。因此,如果我们有机会——往往是有的——去思考这些过程是如何在某一特定的社会形态中运作的,我们便可以谈论在那一形态之内的社会记忆的运作,但应该避免谈论属于那一形态的社会记忆,就好像该形态本身具有一种记忆能力,能将其与自己独特的、明确的过去毫无障碍地联系起来一样。类似地,当我指称在一个既定社会的既定时刻关于过去的具体表现时,我是将它们作为这样的表现来谈论的:社会记忆过程在某一特定时间将它们置入流通领域,它们自身也在那些过程的更进一步发展中发挥着作用;而不是谈论它们时就好像这些表现本身具有某种“记忆”的地位,这种记忆是这种据说属于集体的记忆能力可能拥有的。
显然,作这些区分的意义在于,避免集体身份的过度具体化,以及关于集体身份的连续性的天真的(有时或许是不真实的)推定,这样的推定是对“集体记忆”(甚至包括“社会记忆”)术语的某些用法倾向于鼓励的。谈论个体记忆时,我们对“记忆”一词的使用是相当不固定的,有时用来指个体回忆过去经历的一般能力,有时则用来指更具体的让这一能力得以实现的心理过程,有时也用来指作为回忆的具体产物的形象或印象。然而,我们能如此多变地使用“记忆”一词的唯一原因,恰恰是我们关于个人记忆的讨论是建立在对所记忆之物的本质连续性的假设之上的:也就是说,我们假设有一大脑记下了最初的经历,而与当时同样的大脑现在正在回忆那一经历,连接过去经历与当下意识的过程也发生在同一大脑的同一位置之中。在社会记忆的过程中,这样一种可设想的连续性是决然缺失的——这种缺失并不仅仅是因为群体或社会不是个体意义上的心理实体(即它们并不天然地拥有一个统一的位于中心、起调节作用的智慧,让其可以将产生于其中的各种各样的印象综合为一个连贯而实用的知识运作系统),而且也是因为,并且同样根本性地因为,社会实体在时间中的连续性往往天然地就是有问题的。我们与那些我们被要求视为社会祖先的人之间往往是隔绝的,造成这一隔绝的不仅是个体接连的死亡必然产生出的个人意识的明显断裂(不过,代际的重叠或许可以缓和这种断裂),还有关于社会认同的不断变化的概念,以及集体组织的不断变化的模式。唤起集体的过去往往意味着将早期的经历附着于当下的社会概念,而集体记忆的语言则倾向于掩饰以下事实,即人们感受到的这一过去与今天的社会身份之间的相关性,势必总是一种想象性的或意识形态的建构。米歇尔——罗尔夫·特鲁约强有力地表达了这一观点:
欧洲人和美洲白人真的记得新大陆的发现吗?无论是我们所了解的欧洲,还是我们现在所体会的白种人概念,在1492年时都不是以目前这种样态存在的。这两者都是我们现在称为西方的这一回溯性实体的组成部分,如果没有它,当下形式的“发现”就是不可想象的。魁北克公民的牌照上骄傲地宣称“我记得”,但他们真的能够复原法国殖民时期的记忆吗?马其顿人,无论他们是谁,真的能够回忆起希腊化时代的早期冲突和冀望吗?还有谁真的能够记得塞尔维亚人第一次大规模皈依基督教的过往吗?
这里的重点不仅在于人们无法亲身记得他们出生之前几个世纪发生的事情,而且更在于,作为社会认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代代相传的集体记忆观念,其实遮蔽了社会意识中常常存在的严重断裂性。特鲁约指出,在上面引用的情形中,“据称记得的集体主体在他们声称记得的事件发生时是不存在的。相反,他们作为主体的建构是与对过去的创造紧密联系在一起的”[33]。
因此,在我自己的用法中,社会记忆和集体记忆并不是同义术语。社会记忆是一系列过程,这些过程不一定受到不同人类共同体之间的分界线的严格限制,而在任何一个共同体之中,都有可能产生出多种多样的理解,不仅是关于怎样的过去应被唤起、描述或庆祝,也是关于每一种过去的表现或唤起应该包含或表达什么样的具体内容。集体记忆属于意识形态虚构的一类,它本身往往是由这些社会记忆过程产生出来的,并产生于这些社会记忆过程之中;它将特定的社会实体呈现为一种稳定的、集体行使的记忆能力的拥有者,并将关于一般认为的集体过去的特定观点或表现,呈现为这样一种集体记忆能力的自然表达。
然而,将集体记忆(在上述意义上)视作一种虚构,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简单地彻底抛弃掉这一术语。第一,这一术语本身——有时在这一意义上理解,有时在那一意义上理解——在近年来的学术话语中过于根深蒂固,以至于倘若我们没有至少理解学者们对它的使用的话,就根本不可能去概括或批评这些对理解社会记忆过程做出了贡献的学者们的思想。第二,或许也是更重要的一点,我用这一术语所描述的这种虚构本身,或许有时也在社会记忆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即便在事实上国族不是有机的集体记忆的载体——这种集体记忆让国族中的当下成员凝聚起来,并将其与一个原始而连续的过去联结为同质的整体——这样一种观念对于构造关于过去的理解在特定社会中发展和表达的方式,也仍然是有影响力的。
社会记忆是一个过程(或一系列过程),这些过程由社会和文化实践构成,它们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联合起来,对人类意识与人类社会关系产生影响。在这一方面,我对社会记忆的理解与杰弗里·奥利克近来阐述的观点相似,他呼吁学者们“将社会回忆视为人物在场景中的意识形态投射和实践”,从而抵制“实体论的诱惑”。对于奥利克来说:
人们,无论是单独还是一起,都会有记住、回想、纪念等活动。然而这些多种多样的记忆实践创造的只是实质的表象,而不是一个应该被学者们当作(那一特定的?)集体记忆来对待的实体。行动者以记忆之名发表主张,宣布他们认为的记忆是什么,以及他们想要拥有哪些记忆;学者们研究记忆行为以及其他众多与之相关的实践(例如纪念活动、博物馆化、英雄化,等等),但避免将以集体记忆之名或就集体记忆提出的主张当作实体存在——“那一特定的集体记忆”——的标志。学者们的工作[……]是标绘出主张的用途,而不是参与它从概念到现实的认识论转变。[34]
从这一角度来看,社会记忆包含了众多相互关联的实践,其中多数是连续的或重复的,有些则对人们的身份意识有着细微的改变。有些实践基于集体认同或共同连续性的概念,或是专门以宣扬这些概念为目的,这些概念有助于集体记忆的虚构;另一些实践则是为了适应更世俗的社会目标。
尽管在这里我们所采取的对于社会记忆的基本理解是从过程和实践方面来看待它的,但有时,用“社会记忆”(或只是“记忆”)这一术语来指称社会记忆过程所带来的、与过去相关的意识的统治与分布,也是一种合理的延伸。因此,我们或许可以谈论世世代代保留在记忆中的某一特定事件,或者,比如,“关于美国内战的社会记忆”。但是至此,我们所谈论的记忆意味着什么,应该很清楚了。说葛底斯堡战役在当下美国人的记忆中占有一席之地,显然并不是指还有活着的人能亲身记得这件事;也不是指关于这场战役存在着统一的记忆,以某种方式固定于美国公众的心中;更不是指所有美国人对于这场战役及其影响都持有相同的观点。而仅仅是指,通过我称之为社会记忆的复杂而富于变化的过程,某些关于这场战役的认识在当代美国社会广泛流传。显然,这一观察只是作为进一步研究的一个起点。更进一步,我们还需要探索,比如美国人在多大程度上将这一关于葛底斯堡战役的认识视为作为美国人所必须具备的,在多大程度上表述这一战役的典型言辞是将它呈现为一个对于国族认同的建立或国族共同体的巩固来说至关重要的事件,不同的政治和文化机构在多大程度上试图将关于这场战役的某一特定理解、特定的思考或表达方式作为常识——甚至规范——施加(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能成功施加)于美国社会之中。这些问题有着极为关键的意义,有助于我们理解社会记忆过程在具体实例中是如何运作的,以及理解社会记忆过程在关于集体认同的不同概念的形成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但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回答并不暗含在我对社会记忆给出一般定义的方式之中。
这本书所呈现的是关于当下的一些学术路径的问题和联系的考察,以及回顾——尽管不是一项全面的回顾。在这里我无意假装能够完全公允地反映时下关于记忆的历史研究的丰富性,有许多领域——包括口述史、性别记忆、记忆与物质文化、记忆与博物馆——我都只能仅仅触及我感兴趣的部分,而它们应该得到更充分的详细阐述。对此我的理由(虽然不怎么好)是,我为自己设定的基本目标并不是评估性地总结当前这一涵盖甚广且流动变化的史学领域的发展情况,也不是去介绍其中的重点。我想要寻求的是一种方法,能展现或表明不同兴趣领域之间的联系,或许这些联系能帮助历史学家(以及其他人)去推进一种更具综合性的路径,来解决一个更大的问题,即对于我们与过去之间的联系的理解是如何在人类社会(包括个体层面以及集体和制度层面)中生成的。
我想说,朝着这一方向迈进并不依赖于我们能找到一种确切的方法,去解决作为一般学理范畴,或作为第一章中所探讨的假定的知识模式的“历史”与“记忆”的那类争论。甚至我还要说,尽管分析这些争论在一些问题上给我们带来重要洞见——这些问题是我们为定义历史作为一门学科的特性和社会功能所作努力的关键基础——然而“记忆”和“历史”这两个术语具有在情感上和政治上曲折的多重意义,从而使得干净利落地在概念上解决历史——记忆问题这样的期待变得不切实际。尽管“记忆”这一术语的意识形态用法的多重性带来了很多问题,有时还很让人恼火,但它在近来的学术事业中有着一项重要的实际价值:它以不仅加深而且拓宽我们的历史理解的方式,帮助学者们研究新的领域,从不常见的视角来切入熟悉的领域,形成新的联系,并建立新的学科间互动。
有时我们会听到这样的观点,认为历史学家将他们的注意力集中于记忆问题是一种倒退,从分析过往社会和历史过程的传统历史关切,退到了一种“当下主义的”(presentist)对于过去之表现或想象性建构的方式的研究。例如凯瑟琳·霍奇金和苏珊娜·拉德斯通就曾指出,历史学家从事记忆研究“主要是因为,相比于对历史联系的绝对断言,记忆概念似乎提供了一种更为谨慎的、有保留的与过去之间的关系”。在这一立场上,记忆转向的实质就在于它对一种“暂时的、主观的、与当下的表现相关而不是与过去的事实相关的”意识的包容。[35]作为对一些历史学家的时下动机的观察,这或许是有价值的,但在我看来,这种观点所坚持的,是以一种相当单维的视角来看待记忆研究最终可能将我们带向何方。受限于关于过去的“绝对断言”,不一定意味着不再加深我们对于历史进程的理解。如果一个具体化的“过去”不再能被当作一个可供审视的稳定物件,那么“当下”也不可能具有更多的稳定性。当下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时刻——关于过去的“表现”的意义严格限定于其中——它往往是一个发生的瞬间,在当下,持续了一段时间的事情会继续发生,并随着其继续发生而获得不断变化的意义。尽管这一研究存在诸多问题,上述这一点仍然是历史学家们需要努力阐明的重要部分。这并非意味着终止对于“表现”(而不是相反)的兴趣,而是意味着力求发展出一种过程性的关于表现的理解——探索它们兴起的语境和生产过程,它们与此前的诸种表现的关系以及与不断变化的理解框架之间的关系,还有它们自身对正在进行的过程(通过这一过程,关于过去及其当下意义的认识在社会中被生产、协商、修正、传播,并作为行动的基础被投入使用)的回应方式。我相信,近来关于记忆的研究已开始沿着这一方向做出了一些有目的的推进,而我的这本书正是希望为延续这些进展做出我的贡献。
所有这一切的重要性,都是由于过去意识以及维持和发展它的复杂记忆过程为历史进程做出的贡献,这一历史进程不是次要的,而是不可或缺的,并且往往非常关键。人们在特定处境中如何行为,往往更多取决于他们以及其他人对于过去所发生之事以及过去对当下之影响的特定——往往也是充满情感的——理解,而不是当时的直接境况,或他们所负载的此前历史的累积总体。历史的过程不能被简化为一个个独立瞬间的有序排列,其中每一个都在下一个出现时立即礼貌地消失。正如麦克白悲伤地感受到的事情——至少是有些事情——在它们结束时可能并不该结束。事件和经历在意识中的驻留是不均匀的,有时几乎觉察不到,有时间歇性地重新浮现,而有时则在产生它们的境况消逝过后还留下长久的影响。诸如科索沃战争或美国内战这样的事件,以及诸如对奴隶制或种族清洗的体会和经历,在人们对于敌意和危险、耻辱感或宏伟幻想的期待模式中留下了印记,这些印记代代相传,其影响往往是无法预料的。这些事件和经历制造的印象与此前或此后发生的事件所制造的印象重叠或相交,于是带给了历史过程一种质感——不是有序的排列,而是混乱纠缠的同时性。过往的洪流如何产生出每一个相继的当下瞬间,每一个这样的瞬间又如何建构起被认为有意义的过去,对这两者的理解是不可分割的:我们的任务始终是,去连接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