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复古的众声与别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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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明初”诗人的类型与明初诗史再认识

本章所说的“明初”诗人,是指在元末(元代,1279—1368)和明初(明代,1368—1644)两个时期都有创作活动的诗人,事实上属于元明易代之际诗人;然而由于后世的文苑传、诗文评、诗文选本以及文学史书写中将其视作“明初”诗人,其易代作家的身份被遮蔽,在文学史叙述中被作为明初作家看待。由于此处所讨论的对象是易代之际的作家,类似方孝孺(1357—1402)、杨士奇(1364—1444)等在元代出生却并无文学活动的作家,不在讨论范围。

通常来说,以朝代为序的文学通史或者断代文学史在处理易代作家的时代归属时,往往是以其政治身份作为基本依据,而其中是否曾在新朝出仕为官通常被作为一个标准。如同为泰定四年进士的杨维桢(1296—1370)和张以宁(1301—1370),二人均在入明以后三年去世,但在文学史上却常被视为元、明不同两代的作家。原因之一,与二人在明初的“政治选择”有很大关系:杨在明初虽曾应诏至京,议订礼法,却坚予辞官,因而只是被视作前朝遗老;而张入明以后曾接受翰林侍讲学士的职位,虽然为时甚短,但在身份上已属新朝臣子。政治身份的不同,使两人出现在了元、明两个不同时期的文苑传、诗文评和诗选当中,并由此进入了不同的文学史书写单元。本章的考察即由此展开,通过分析“明初”诗人的类型及其在诗学批评、诗歌史上的时代归属,以说明因诗人年代身份划分而造成的文学史落差,并提供一种重新理解诗史的向度和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