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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成药的合理应用
(一) 辨证合理用药
1. 辨证论治
辨证论治是中医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是中医学的精髓。中成药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结合现代技术制成的成品药剂,也是临床用于治疗疾病的重要武器之一,故也必须在辨证论治思想的指导下有的放矢,才能保证安全、有效、合理地用药。
中医学认为疾病的本质和属性,往往通过“证”的形式表现,辨证使用中成药就是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将望、闻、问、切四诊所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辨清疾病的病因、性质、部位以及发展趋向,确立疾病的证候属性,根据辨证的结果,确定相应的治疗方法,进而立法、处方、用药,即“法随证立,方从法出”,必须充分体现理法方药、辨证统一的精神。
辨证论治作为指导临床诊治疾病的基本法则,既要看到同一疾病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可以出现不同的证型;又要看到不同的疾病在其发展过程中又可能出现同样的证型。因此在治疗疾病时就可以分别采取“同病异治”或“异病同治”的原则。
(1) 同病异治:
中医学认为感冒由于四时受邪不同,有外感风寒、外感风热、挟暑、挟湿的区分,虚人外感又有气虚、血虚、阴虚、阳虚的不同,小儿外感又有感冒挟食、挟痰、挟惊的不同特点,因此在选用中成药时必须对证选药,才能取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如风寒感冒者,治宜发汗解表、疏散风寒,可选用感冒清热颗粒、正柴胡饮颗粒等;若属风热感冒者,治宜疏散风热、清热解毒,可选用银翘解毒丸、芎菊上清丸等;若属感冒挟湿者,治宜解表祛湿,可选用九味羌活丸等;若属感冒挟暑挟湿者,治宜解表化湿祛暑,可选用藿香正气水等。若属小儿外感挟食、挟痰、挟惊者,治宜解表、消食、化痰、定惊,可选用小儿宝泰康颗粒等。
(2) 异病同治:
如六味地黄丸功能滋阴补肾,用于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骨蒸潮热,盗汗遗精,消渴等。现代医学诊断为高血压、糖尿病、更年期综合征、支气管哮喘、复发性口疮等属于中医肝肾阴虚证时,则均可选用本品治疗。又如逍遥丸功能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郁脾虚所致的郁闷不舒,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现代医学诊断为慢性胃炎、功能性消化不良、抑郁症、月经不调、慢性肝炎、更年期综合征、乳腺增生、慢性附件炎等属于中医肝郁脾虚证时,也均可选用本品治疗。这充分体现了中医学“异病同治”,即“同证同治”的辨证用药原则。
2. 辨病辨证相结合
临床实践中,辨证论治与辨病论治灵活结合,往往能取得满意的临床效果。目前上市的不少中成药在主治病证的西医病名基础上增加了中医证候属性,对此类药物可采用辨证辨病相结合的方法,合理使用。如冠心病心绞痛属于中医胸痹范畴,主要病机是心脉痹阻,常分为气滞血瘀、瘀血阻络、寒凝心脉、心气不足、气阴两虚等证候类型,因此临床应用时需在明确冠心病心绞痛诊断的基础上,根据中医的证候表现不同对证选药。其中:①瘀血阻络证,症见胸部刺痛,痛有定处,心悸失眠,舌质紫暗,脉沉涩。可选用银杏叶胶囊、灯盏花素片等活血化瘀通络的药物治疗。②气滞血瘀证,症见胸部憋闷,刺痛,心悸失眠,舌见瘀斑,脉沉弦等。可选用心可舒胶囊、血府逐瘀丸等行气活血、通络止痛的药物治疗。③寒凝心脉证,症见胸闷心痛,形寒肢冷,舌质淡,有瘀斑。可选用冠心苏合丸等。④心气不足证,症见胸闷憋气,心前区刺痛,心悸自汗,气短乏力,少气懒言,舌质淡有瘀斑,脉细涩或结代。可选用血栓心脉宁胶囊等。⑤气阴两虚证,症见心悸气短,胸闷心痛,神疲倦怠,五心烦热,夜眠不安,舌红少苔,脉细数。可选用生脉饮等。
(二) 配伍合理用药
由于疾病可以表现为数病相兼,或表里同病、或虚实互见、或寒热错杂的复杂病情,因此中成药在临床具体应用中,常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常用的配伍形式有:中成药之间的配伍、中成药与汤药的配伍、中成药与药引子的配伍及中成药与西药的配伍。配伍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复杂病情,提高疗效,降低毒副作用。例如中气下陷,久泻脱肛,又兼见肾阳不足,腰膝冷痛者,可用补中益气丸配合金匮肾气丸;气血不足、内有热毒的痛经,月经不调者,可用八珍汤配伍金刚藤糖浆。对于复杂疾病,应综合考虑,全面兼顾,合理选择中成药配伍使用。外感风寒或脾胃虚寒之呕吐泄泻,常用生姜、大枣煎汤送服中成药,以增强散风寒、和脾胃之功。此外,为了满足某些疾病在治法上的特殊需要,如妇科、外科、皮科、五官科、骨伤科等许多疾病,常采用内服与外用两种不同使用方法的中成药配合应用,才能取得良好的治疗效果,例如火毒上攻,咽喉肿痛,可内服一清颗粒,外用冰硼散吹喉,共奏清热解毒,消肿利咽之效;筋骨折伤者,可内服舒筋活血丸,外敷七厘散,共奏活血伸筋,疗伤止痛之效。
(三) 安全合理用药
1. 正确使用药品说明书
药品说明书包含了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科学信息,是指导医师和药师用药的法律依据,如2007年发布的《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第14条指出:“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第33条指出:“药师……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同时药品说明书也是广大患者自我药疗,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品的主要依据。
药品说明书作为使用药品的重要参考,对于安全、有效用药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在医疗实践中,临床医师、药师以及患者都应高度重视药品说明书作为用药依据的重要地位,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给出的各项信息,学会使用药品说明书,以保证安全、有效、合理地用药,尽可能避免和减少药品不良反应。
2. 恰当合理选用含毒性饮片品种
尽管有毒药物使用不当会产生毒副作用,但一些传统品种在我国具有悠久的使用历史,临床应用广泛,并取得满意疗效;新上市品种都已经过严格的安全性实验室检验,按常规应用,一般不会引起不良反应。而且按中医以毒攻毒的理论,有毒药物,运用得当,同样能够攻克顽疾。上世纪90年代,就有应用传统中药砒霜中的主要成分三氧化二砷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患者取得疗效的报道,并发现砷剂诱导白血病细胞分化和凋亡的双重药理学机制。充分说明科学合理地使用有毒中药,以毒攻毒,也能取得良好的效果。恰当合理使用含毒性饮片的中成药品种,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注意剂量疗程:
有毒药、剧毒药在安全剂量范围内是某些疾病的有效治疗药物,但如果治病求愈心切而一味地提高药物的剂量和延长用药的时间,就容易引起严重的后果。诸多中药的不良反应都与超剂量、长期使用有关。如国家药典规定制川乌的每日服用剂量是1.5~3g,有学者统计了157例乌头类中药中毒病例,其平均使用剂量为22.94g,超过常规用量7.65~15.29倍。因此应针对病情的轻重缓急、患者的体质强弱,正确使用药物,中病即止,不可过服,以防过量和蓄积中毒。
(2) 注意用药方法:
服用含乌头类的中成药时,常因冒受风寒、饮食生冷或大量饮酒引起不良反应事件的发生。因此注意服用方法,合理使用药物也是避免不良反应所不容忽视的一个方面。
(3)注意个体差异:
某些毒性药材对特定人群或机体的特定器官具有严重的损害作用,相关人群应尽量避免使用。
3. 安全使用中药注射剂
中药注射剂是中医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药物制剂技术与传统中医药相结合的产物,是基于长期临床验证的传统中药的一个创新剂型。由于其在继承传统中药疗效的基础上,拓展了中药的使用范围,成为临床治疗危重急症的独特武器。中药注射剂在防治病毒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甚至肿瘤等方面的优势越来越突出。在2003年的全球非典型性肺炎(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ARS)和2009年H1N1甲型流感流行中,清开灵注射液等一些中药注射剂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得到了WHO的认同。
《关于印发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30号)中规定:“中药注射剂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的剂量、调配要求、给药速度和疗程使用药品,不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为保障医疗安全和患者用药安全,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导下,应严格按照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安全使用中药注射剂。①中药注射剂应必须凭医师处方才能购买、使用。②临床要辨证用药,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范围用药。③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给药速度、疗程使用药品。④根据适应证,合理选择给药途径,能口服给药的不选用注射给药;能肌内注射给药的不选用静脉注射或滴注给药;必须静脉注射或滴注的应加强监测工作。⑤中药注射剂应单独使用,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⑥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初次使用的患者,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慎用。对需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⑦加强用药监护。用药前要认真检查药物,如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漏气、破损等情况,不得使用。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取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