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用具护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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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颅骨牵引护理指南

一、颅骨牵引概述

(一)原理

通过外力或者人体自身的重力将颈椎椎体之间的间隙通过牵引而增宽,使骨折复位,减轻组织充血、水肿,同时限制颈椎的活动。

(二)目的

固定及稳定颈椎、骨折复位、缓解疼痛、减轻颈椎后凸畸形。

(三)适应证

1.颈椎骨折脱位或伴有神经症状、高位截瘫的患者。
2.颈椎外伤性疾病。
3.上颈椎畸形、脱位。

(四)禁忌证

1.牵引处有炎症或开放创伤污染严重者。
2.牵引局部骨骼有病变及严重骨质疏松者。
3.有恶性肿瘤、出血性倾向者。
4.严重心、肺疾病以及全身衰弱的患者不适合牵引。
5.牵引局部需要切开复位者。

(五)人员资格

1.具有专业执业资格证的护士。
2.经过“颅骨牵引护理指南”培训合格的护士。

(六)物品准备

1.骨牵引器械包(内备颅骨固定钉、手摇钻、钉锤)。
2.切开包(内备弯盘、消毒碗、手术刀及刀柄、剪刀、血管钳、无菌巾、缝合针线及消毒纱布)。
3.颅骨牵引弓、牵引锤、无菌橡胶手套、局麻及皮肤消毒用品、颅骨头钻。

(七)牵引的重量及时间

重量大小取决于牵引目的。从小重量开始,逐渐增加至适合重量并根据病情、骨折矫正情况及时调整。维持颈椎稳定,一般采用2~4kg牵引力。整复骨折或脱位,建议在第1颈椎用4~5kg,每向下一个颈椎节段,增加2~2. 5kg,第7颈椎脱位,最大可用到15 ~18kg。颈椎骨折复位后其维持牵引重量一般为3~4kg,以防牵引过度而影响骨折愈合。
颅骨牵引作为主要治疗手段时,应维持10~12周时间,至少6周。

(八)评估要点

1.评估患者文化程度及配合能力。
2.评估患者全身状况。
3.评估患者过敏史,特别是普鲁卡因过敏史。
4.评估患者牵引处的皮肤状况。

(九)宣教要点

1.告知患者不可强行扭转身体及颈部。
2.不可随意增减牵引重量或放松绳索,牵引绳上不能放置任何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