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诗经》的来历与分类
神话毕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诗歌,真正在文字表达形式上的诗歌,最早的作品是《诗经》,《诗经》也是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
《诗经》的地位非常崇高,从书名的“经”这个字就可以知道。它是儒家的神圣经典,和《论语》《孟子》等典籍一样,都是传统文化的核心,可以说是过去知识分子的必备学问,其重要性可想而知。不过,它所收录的内容毕竟是诗歌,是句式整齐、隔句押韵、内容抒情的作品,也是不折不扣的文学经典,可以说是后代诗歌发展的渊源,因此被称为“根文学”,也就是后代文学的根源,影响非常深远。
下面我们就来谈谈《诗经》的来历,以及其中的诗篇是怎么形成的。
诗三百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诗经》里作品的来历以及它们的分类。《诗经》最初叫作《诗》,一共有三百一十一篇,其中的六篇是“有目无词”,也就是只剩下目录上的篇名,却没有诗歌内容,所以真正的诗歌作品是三百零五篇。
据说,《诗经》原来有三千余首诗,被孔子整理、淘汰之后,只剩下大约十分之一。这是中国最伟大的历史学家司马迁说的,后来的理学家朱熹也这么认为。不过经过学者的考证,“孔子删诗”的这个说法应该不是事实。
必须说,孔子确实参与了《诗经》的音乐整编。根据《论语·子罕》记载孔子说:“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可见,孔子的整理主要是音乐上的分类编排,也显示出孔子是很懂音乐的,音乐造诣极为高明。难怪《论语·述而》里面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能够这样欣赏音乐的美,还感动到一连三个月都不觉得肉的美味,你可以想见,孔子真的是一个造诣很高的音乐爱好者。从这里也可以知道,《诗经》中的作品都是入乐的,可以配乐演唱。
无论如何,至少可以确定,从孔子开始,《诗经》就已经是三百零五篇,《诗经》又被称为《诗三百》,就是这个原因;甚至“三百”的这个数字就专门代表了《诗经》,后代的文人也会直接以“三百篇”代称《诗经》。
这些诗篇,创作的时间很长,起于西周初期至春秋中叶(公元前11世纪~公元前6世纪),涵盖了大约六百年的时间,诞生的地区主要是在黄河流域一带,包含了黄土高原最主要的陕西、山西,以及河南所在的黄土平原地带,属于周文化的一部分。
风、雅、颂
这些作品,都是配乐演唱的,依照内容体制或音乐性质,可以分为风、雅、颂三种。其中,依照宋朝郑樵《通志》所说:“风土之音曰风,朝廷之音曰雅,宗庙之音曰颂。”可以分别说明如下:
第一,“宗庙之音曰颂”,是宗庙祭祀的乐曲,包括《周颂》《鲁颂》《商颂》,表达出周朝、鲁国、商朝的祭祀颂歌,甚至有人视之为周的开国史诗。在演奏时要配以舞蹈,内容最是庄严隆重。
第二,“朝廷之音曰雅”,《雅》又分为《小雅》和《大雅》,属于宫廷音乐。宋朝的大学者朱熹也认为,《小雅》为宴请宾客之乐,《大雅》是国君接受臣下朝拜、陈述劝诫的音乐,内容几乎都是关于政治方面的。另外还有一种说法,认为“雅”就是反映王政的诗,如《毛诗序》云:
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
但即使如此,这类的作品主要是配合雅乐,属于“雅”的类别。那什么叫作“雅”呢?“雅”就是“正”的意思,代表正统、正确,所以后来也都“雅正”并称,可以说是一个同义词。因此,“雅”可以说是贵族官吏的诗歌。
第三,“风土之音曰风”,“风”就是风土民情的意思,指的是周代各地的地方民谣。《诗经》里收录了一共十五个国家地区的民谣,称为十五国风,朱熹《诗集传·序》又说:
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
一般人民歌咏的就是生活以及婚姻爱情,属于人生最基本的需求,所产生的诗篇数量也最多,有160篇,高过于《雅》的111篇(其中包括“有目无词”的六首),《颂》的部分则只有40篇;《国风》里的作品不但最多,也是我们今天最熟悉的诗篇。
那么,这些诗是怎样成为《诗经》内容的呢?原来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献诗,一种是采诗。
所谓的“献诗”,据《国语·周语》所说:“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可见有些诗是在朝廷上,由公卿大夫献给天子。那么,“风、雅、颂”中的“雅”,应该就是“献诗”这一类的作品。
至于“采诗”,指的是派人到各地采集民歌,这么一来,采诗所收集到的作品,反映了各地的风土民情,主要就是到了《国风》这个分类里。
但讲到这里,我们应该要知道,无论是献诗,还是采诗,最后都要集中到太师那里。太师是周王室的乐官,由他进一步整理,配上音乐,然后反映给天子,让天子可以掌握政治状况,尤其是百姓的情况。这么说来,采诗得来的作品,应该就是《国风》中的诗。由此可见,连《国风》这些从全国各地收集而来的诗,都要汇总到周王室的乐官“太师”手里,进行修改、润饰等整理之后,才形成正式的文字版本,也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样貌。所以说,包括《国风》在内,《诗经》都是贵族阶层文化的产物。
这里,我们还必须特别提醒:在资源丰富、教育普及的现代,读书、读文学是人人都可以享受到的权利,但是,这个情况只不过是近一百年,甚至只不过是这几十年来的样态,并不是天经地义、自古皆然的。我们可以参考一个统计数字:大约在清朝末年光绪三十年(1904)的时候,社会上做过一个全国识字率的普查,当时的期望值是1%。而这个比例是在几个条件上得出来的:第一,当时已经经过十九世纪西方列强的入侵,导致许多观念的改变,一方面努力追求富国强兵,一方面则是大力推动国民教育,因此识字的人口比例会比以前来得高;第二,所谓识字率的标准只是初级的教育程度,只要基本上能读能写就好,当然人数也会比真正的知识分子范围大得多;第三,1%这个数字是期望值,意思是希望达到的数字,也就是在最好的情况下会有的数字,所以1%又是一个高估的数目。换句话说,把这三个情况考虑进来,就可以发现,即使在努力现代化的清末时期,全中国人民的识字率是不到1%的;而在清末以前,教育的普及率更低,一般百姓的识字率更远远不到1%,能像司马迁、谢灵运、李白、杜甫、苏轼、曹雪芹等这样写作的人,那真可以说是凤毛麟角,属于万中选一的极少数精英。
也因此,这些文化精英的道德标准、思想观念,当然和一般平民是很不一样的,这就是古人所说的“礼不下庶人”,即礼乐、礼教之类的道德文明,是不会普及到一般老百姓的。庶民既然没有受教育,也就不用受到高标准的要求,这很公平。从文化集中的情况来说,既然文士能够读书做官,享受绝大部分的人所没有的文化知识和政治权利,当然也就更应该洁身自爱,以最高标准来自我要求,才能对国家社会有所贡献。
从这个历史背景或社会条件来说,采集《国风》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歌咏人民的喜怒哀乐,而是要反映百姓的喜怒哀乐,以作为当政者的参考。在诗篇的整理上,也不可能是各地民谣原来的样子,多多少少都经过改写,或者至少润饰加工,因此这么多的诗篇才会有如此统一的风格。也因此,在诗篇寓意的解释上,采取纯粹抒情的角度去理解,恐怕是脱离历史背景的;寄托道德寓意,应该还是比较接近编辑《诗经》原意的。
赋、比、兴
首先我们得知道,对于《诗经》的创作,传统的说法有所谓的“六义”,也就是“风、雅、颂,赋、比、兴”。前三项的“风、雅、颂”,是指《诗经》中作品的三种分类,我们前面已经看到了;至于六义中的后三项“赋、比、兴”,则是指诗歌的三种创作方法,这是我们现在要谈的内容。
“赋”,就是直接描写的意思,主要的做法就是铺陈。这也是诗歌文学最基本的写法,也最常见。例如《国风·豳风·七月》,就是描写农家一年的生活,第一章从岁寒写到春耕开始: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一之日觱发,二之日栗烈,无衣无褐,何以卒岁?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同我妇子,馌彼南亩,田畯至喜。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意思是说,七月时,火星已经不在五月时正中最高的位置了,它开始偏西向下;到了九月,蚕丝、桑麻都已经收成了,这时就要忙着做冬天的寒衣。下面说“一之日觱发”,是指十月以后第一个月的日子,那就是十一月,北风刮过来,发出觱发的碰撞声。“二之日栗烈”,是指十月以后的第二个月,也就是十二月,这些日子气候凛冽,大雪纷飞,这时候“无衣无褐,何以卒岁”,没有冬袍和棉袄,如何挨过年终的酷寒?接着是“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意思是十月以后的第三个月、第四个月,也就是第二年的正月、二月,这时要修理耕田的农具,下田去做活。其间你可以看到“同我妇子,馌彼南亩,田畯至喜”——妻子和孩子送饭到南田给农夫吃,主管农事的官员看到这个景象,心里感到非常满意。
《七月》这首诗依照历法,从七月、九月、十一月、十二月,按时一直写到第二年的正月、二月;再配合其他各章的描述,完整呈现出农村一年四季的生活景象,非常写实。这就是“赋”的写作方法。
此外,在平铺直叙的基础上,为了凸显诗人想要呈现的效果,还有两种特别的艺术技巧可以运用,那就是“比”和“兴”。“比”,就是比喻的意思,诗人在两个事物之间找到类似的地方,然后放在一起来诠释,这可以让抽象的道理更具体,更容易理解,也可以让原本就具体的事物更生动、更鲜明,所以是一种很重要的修辞法。
例如《诗经·魏风·硕鼠》里,写到深受横征暴敛之害的人民,他们把剥削百姓的官吏比喻为大老鼠,并大声呼吁说: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硕鼠硕鼠,无食我麦!三岁贯女,莫我肯德。逝将去女,适彼乐国。乐国乐国,爰得我直。
硕鼠硕鼠,无食我苗!三岁贯女,莫我肯劳。逝将去女,适彼乐郊。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用大老鼠来比喻横征暴敛的官吏,可以说是非常生动而精确的。我们常常说小人的模样是尖嘴猴腮、獐头鼠目,说短视近利是鼠目寸光。老鼠那尖尖的嘴、细小的眼睛、锐利的牙齿,这种长相本来就不讨好了,它乱啃乱咬的破坏力更是让人气得咬牙切齿,可它神出鬼没,只在深夜暗地里活动,简直就是百分之百的小人,难怪古人常常把小人称为鼠辈,这里老鼠也被用来比喻贪得无厌的官吏,剥削百姓辛苦的心血,据为己有。“赋、比、兴”中的“比”的用法,《硕鼠》这一篇可以说是最佳的代表。
至于“赋、比、兴”中的“兴”,是兴起、兴发的兴,也就是一种触发的作用,指的是一个人已经蓄积、酝酿了一些情感,而自己并没有清楚意识到,突然之间看到大自然中的某一种景物,在这个外在的刺激之下,就触发了内心已经酝酿得很饱满的情感,于是接着把这份情感抒发出来,形成了一种写作的模式:先写外在客观的自然景物,接着写主观的内在情意,看起来两者之间似乎没有关联,其实通常彼此有一种类似的性质,那外在的景物才能引起注意,而召唤出类似的情感。
例如《国风·周南·桃夭》这一篇,诗中的第一章说: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第一句的“桃之夭夭”,今天已经用同音字加以转化运用,变成了“逃之夭夭”,赶快一溜烟逃走的意思,但这其实是后来的人严重的误解。最初《桃夭》这一篇是在讲春天桃花盛开的样子,所以是桃花的“桃”字;而“夭夭”,是指年轻少壮的样子,所以这棵桃树的生命力才会这么旺盛,枝繁叶茂、花朵缤纷,红艳的花朵像在燃烧一样;“灼灼”这个词带有一种鲜明闪亮甚至炙热的感觉,充分显示出灿烂逼人的色彩,新嫁娘的美丽也可想而知。“之子于归”的“之子”就是“是子、是人、此人、这个人”的意思,它说这位新嫁娘就要“于归”了,出嫁回到她真正要安顿一生的归宿,而她的秀外慧中真是“宜其室家”,非常适合她的家庭,等于是得其所哉,注定终身幸福!
而这一首诗就是用“兴”的笔法,诗人以“桃之夭夭”起兴,看起来好像只是在送嫁的路上偶然看到路边的景色,于是顺手用来作为一个引子,和新嫁娘没有关系;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你仔细玩味一下,就会发现:桃花开在春天里,不就是呼应了新娘的青春吗?古代女性结婚的年龄,差不多是十几岁的少女,就像花朵正要绽放一样;而桃花盛开的样子,不就正好像这位新娘的美貌吗?婚礼的那一天,新娘打扮得艳丽华贵,往往就是女性最美丽的一天,脸上的胭脂仿佛就是桃花染上的色彩呢;再说,古人认为女性有了夫家,就是得到了终身的归宿,所以说是“于归之喜”,到今天,我们参加婚礼时还可以用到这个成语,那么这位新娘不就是满心喜悦吗?
这样看起来,盛开的桃花不就等于于归的新娘吗?都是青春洋溢,都是美丽非凡,也都是充满喜悦,难怪走在送嫁的路上时,会吸引诗人的注意的,不是其他地上的小草或绿色的树木,也不是蜿蜒的小溪流水,而是满树盛开的桃花。诗人一看到“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景色,心里充满青春、美丽、喜悦的那份情怀就被触动了,所以信手拈来,接着推展“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的主题。这样的脉络,顺理成章,自然而然,可以说是“起兴”的一个典范。
其他类似的还很多,好比“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诗经·国风·蒹葭》),都是这样的形态,大家可以自行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