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书·卖书·搬书
前年我写了一篇《书太多了》,登在《读书》1988年第7期上,里边摘录两位英国作家的文章,其中第二人是G. C. Squire。最近在旧书堆里翻出他的一本随笔选集《美人鱼酒店里的生活》,重读了一遍,里边有不少篇谈到与书有关的事情,现在挑出三篇来给《读书》的读者做个介绍。关于作者的生平,我在一本《现代诗选》的“作者介绍”里找到他的小传:生于1884年,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毕业。诗人,评论家,随笔作家,也写过短篇小说。曾任《新政治家》文学编辑和代理主编,《英国文学家传记丛书》主编。最为世人所知的是1919年创刊文学杂志《伦敦信使》并任主编直到1934年10月。他的著作,除书评集三卷外,有随笔集、短篇小说集以及诗集多种(正经的创作和游戏性的仿作)。在这相当简单的小传的头上安了个头衔,说他是一位有名的journalist,这个字在英汉词典里都翻译成“新闻工作者”,可是这位作家怎么样也难于列入“新闻工作者”的队伍,这也可以算做在不同的语言里往往有名目相同而实质不完全相同的字眼的例子。
我要介绍的第一篇文章是讲买旧书的,题目却是《一位朋友》。他先从旧书市场里善本越来越少、价钱越来越贵说起,说这都是那些美国大学来英国重金搜购的结果。然后说在伦敦的偏街小巷,尤其是在外地小城镇的书店里,也还能不花很多钱买到已经罕见的书。他说他有一位新近去世的老朋友就有这个本事。他的藏书只有几百本,可都是他“发现”的。他知识广博,使他能够一眼就看见那种外行人看不出有什么可稀罕的书。他好像有一种本能,走进一家书店就径直走向那唯一值得一看的书架。我偶尔想起几件往事。有一回在白教堂路一架卖旧书的手推车上——那儿的书都是拍卖场里筛下来的——他拣了一本16世纪初年Pynson印书馆的黑体大字书、有非常悦目的木刻插图。我又曾经跟他一块儿走进Bloomsbury的一家书店,看着他无目的似的登上一个梯子,不露声色地从书架的最高一格取下三本黑体字小书,亨利八世的法规集,其中有一本是不列颠博物院所没有的。在这种事情上,关键在于他的博学在书店老板之上,因为有些书的价值是在表面之下的。然而他不是一位隐士,一个怪人,一个驼背的书呆子。他不是通过书本看人生;他做他的本职工作——给一个学院编书目,他划他的船,他喝他的酒,他仰看青天,俯视大地。然而他爱书。他在书上花费很多时间。早餐的时候,他看书商寄来的书目;午饭的时候,他改正参考书里的错误。他走到哪儿都随身带着一本小牛皮装订的旧书。
另一篇的题目叫做《可怕的卖书人》。文章一起头说,人们常常埋怨,卖书的人对于他卖的书知道得太少了。如果卖书的人是个懂得书的人,顾客会买更多的好书。这个话有点道理。确实有少数卖书的人爱好“培养”有希望的青年顾客,让他们终于成为坚定的买书人。事实上,我们不妨说,从买书人的角度看,理想的世界是卖新书的人对于他卖的书无所不知,卖旧书的人对于他卖的书一无所知。就这后半句话说,我早些时候的一次经历足以证明。我不止一次遇到卖旧书的,他的学问让你甭想从他手上买到一本便宜书;可这一回我遇到一位对他店里的书的兴趣之浓使我一本也没买成。他不是一位真正“行家”,很可能他的店里有真正的珍品而他一无所知。可是他的知识的渊博,那是没有疑问的。我走进他的书店的时候,他正坐在那里看一本什么书,眼镜推在额头上,胳膊支在桌子上,两只手埋在头发里,胡子几乎碰着书。我说:“我到处看看行吗?”他说:“没问题。您的兴趣在哪方面?”我的回答是不着边际的,“哦……书。”他说:“书的门类可多了。您喜欢诗吗?”我轻轻地嗯了一声,他就把我领到他放诗集的书架那边。可是还没等到我取出一本书来,他已经让我明白,真正“到处看看”的是他不是我。您看,这是Kirke White的一本诗集。您看过没有?他那首赞美诗真了不起!(从头到尾背一遍)他那一生!屠夫的儿子,律师的书记。有数学的天才,剑桥给他奖学金名额。不幸早死,否则很可能成为英国文学史上一颗明星。您对意大利文的书感兴趣吗?这里有一本书品很好的《订了婚的一对》。这本书的印数可真不小!当然,买的人多才印得多啊!他这么滔滔不绝,我怎么拦也拦不住。我的手指头刚刚碰着一本书的背脊,他已经另外拿出来一本,把我拉过去热情介绍。这回是葛德文。您喜欢他的小说《开勒白·威廉》?当然!可是您读过他的英国史吗?这本书是对克拉伦登的英国史的答辩。克拉伦登是一位大作家,可是他不公正。于是从克拉伦登谈到查理二世,从查理二世谈到他的情妇。然后话锋一转,拿出1784年出版的一本书,那里边谈到制造首相的秘方:主要成分是虚伪、诈骗、腐败、撒谎。这一下打开了闲扯淡的大门。1784年的首相是谁?当然,是小皮特!(“对,”我说。)不对,是洛金罕。(“对,”我说。)不对,是布特。就这么扯下去。在这家书店里我一共待了两个小时;两小时之中,我钻空子翻看了六本书,六本没什么意思的书。我敢说这个书店里真有好书,可惜没让我碰上。我一本书也没买走了出来,书店主人很不高兴,他的热情遭到这样的冷淡。我不知道这老头儿怎么养家活口。我想他大概有点儿家底。可是从此以后我对另一路红鼻子的旧书店老板要比以前更有好感,他只知道书的“外情”,他坐在他的店里一个角落的旧书堆上抽他的烟斗,像一个流浪汉坐在路边石子堆上休息一样。可惜这种书店老板现在不多了。
第三篇文章谈的是书房搬家。作者说,我刚刚做完一件事——把我的书房从一间屋子搬到另外一间,我虔诚希望我在这一间里度过我最后的日子,虽然正像首相先生那样善为说辞,“宁可晚点儿,而不是早点儿”。我一个晚上又一个晚上来回爬楼梯,把楼上的书往楼下搬——我从来没想到我的书有这么多。一趟又一趟,单调得像坐环行线的地铁;空着手上楼,然后弯腰驼背,两只手和一个下巴颏儿紧紧夹住老想中途逃窜的厚厚一摞书,一步一步蹭下楼。这种事情开了一个头就没法子半途而废;可是在进行之中有时候真是恨透了书,就像建造金字塔的奴隶恨一切纪念碑一样。又苦又重的厌书症淹没了一个人的灵魂。让这一大堆纸、油墨和死人的思想感情把你捆得紧紧的,多么可耻啊!让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老老实实地待在那儿,让自己作为一个自由自在的、无拘无束的、不识字的超人走向世界,岂不好得多、高得多、勇敢得多吗?文明!去它的!幸而好,这种心情在我身上只是昙花一现。它随着乏味的体力劳动的需要而产生,也随着这种需要的消灭而消灭。然而搬运本身几乎是这一连串操作里边最短促、最少烦恼的一步。给你的书打打土,是可做可不做的,但是把你的书整理好,那麻烦可大了去了!
当然,如果你是连书带书架一块儿搬的,那就好。你可以把书取出来,按原来的次序放在地板上,等书架搬齐了,再把书搬上架,各归原位。可如果不是连书架一块儿搬,而你又喜欢物以类聚,书以群分,那就麻烦了。我的情形是再坏没有了。把我从里边撵出来的书房是矮而方的;把我赶进去的那一间是高而拐个弯的。我的原来贴墙的书架没有一个能配合我的新的书房的墙;书架全得新做,要比原来的多,形状和排列都得完全改变。旧的安排绝对不能再用,可是要设计一个新的方案让我额头出汗。如果是个从来不想到去查书的人,事情好办,把大书搁在高格子上,把小书搁在矮格子上,然后背靠在最近的柱子上,掏出烟斗,抽一袋自得其乐的烟儿。可是对于一个要知道哪本书在哪儿,并且有一种系统分明、秩序井然的要求的人,这是不可能的。哪怕是系统性不强的人也要除书的大小之外还按书的内容分分类;而且,拿我来说,还得加上一重困难,那就是非常强烈的时代次序感。因为这对于找书极其方便。可是如果你的新的架阁跟你的旧的安排完全不能配合,大本子的什么汇编的册数多得不得了,非要侵占给大本子的纯文学保留的格子,小本子的外国诗集硬是挤进了为小本子的国际贸易、伦理学、考古学保留的领地,那你就只能干着急。我现在就正处于这种状态;广阔的地板上铺满了锯末,白土子、钉子、烟灰、火柴头,以及世界上伟大作家的伟大著作,而我坐在它们中间。幸而,用罗斯金的话来说,“我将在好久好久好久之后才会再搞这么一回”。
抄完了要抄的文章之后,少不了自己也得说上几句。Squire在这里谈到一位善于买旧书的朋友,精通版本目录之学,可是也许是缺少当藏书家的财力,也许是没有当藏书家的兴趣,始终是个玩儿票的角色,只有为数不多的善本书,可也自得其乐。中国的藏书家是有长远的传统的,即使到了今天,除了像西谛、黄裳等名家以及不愿意出名的藏书家之外,像Squire介绍的“一位朋友”那样的业余性质的藏书家,我们这里应该也不少吧。很希望有人谈谈。
Squire介绍的“可怕的卖书人”确实可怕,幸而我们这里没有。我们这里有的是,或者说多的是,一问三不知。当然,这是卖新书的书店里的情形,古旧书店的情形好些。可是即使在古旧书店,能够对顾客不即不离,善于引导的朋友似乎也日见其少了。
最后谈到搬书,这实在是非常苦恼的事情。Squire讲的搬书是要求插架井然,要什么书一索即得。在我辈看来,这个要求是太高太高了。我们的最高要求仅仅是有足够的空间把所有并不太多的书安顿下来,并且能够按常用不常用的顺序分别安排在容易拿、比较容易拿、难拿、十分难拿的地方。如此而已。这是就已经定居的地方而论,要讲到连人带书一块儿搬家,那个苦恼就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