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绅权
一、士庶之别
唐代柳芳论魏晋以来的士族—绅士家族—在政治上的特权时说:
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世胄(世代做官的),卑寒士(祖先不曾做过官的),权归右姓(大家族)已。其州大中正、主簿,郡中正、功曹,皆取著姓士族为之,以定门冑,品藻人物,其别贵贱,分士庶,不可易也。(5)
士族的成立是由世代做官而来的,凡三世有三公的称为膏粱,有尚书、中书令仆(射)的为华腴,祖先做过领(军)、护(军)而上的为甲姓,九卿和方伯的为乙姓,散骑常侍、大中大夫的为丙姓,吏部正员郎为丁姓,统称四姓,也叫右族。
就个别的绅士家族而论,士族南渡的为侨姓,王、谢、袁、萧是大族;东南土著叫吴姓,朱、张、顾、陆最大;山东为郡姓,王、崔、卢、李、郑是大族;关中的郡姓以韦、裴、柳、薛、杨、杜最著名;代北为虏姓,如元、长孙、宇文、于、陆、源、窦等家族都是。从4世纪到10世纪大约七百年间,中国的政治舞台被这三十个左右的绅士家族独占。
士族子弟做官依族姓门第高下,有一定的出身,甲族子弟二十岁便任官。后门则须满三十岁才能考试做小官。(6)名家有国封的,初出仕便拜员外散骑侍郎。(7)谢景仁到三十岁才做著作佐郎,有人替他抱屈说,司马庶人父子怎么能不垮?谢景仁这样人三十岁才做这个官!(8)甚至同一家族,还分高下,王家有乌衣诸王和马粪诸王两支,马粪王是甲族,甲族是不做台宪官的;王僧虔做御史中丞,自己解嘲说,这是乌衣诸郎的坐处,我将就做一下。(9)至于做郎官的,那更是绝少的事。(10)
北魏孝文帝曾和廷臣辩论士庶任官的典制。
孝文帝问:“近世高卑出身,各有常分,此果如何?”
李冲对:“未审上古以来,张官列位,为膏粱子弟乎?为致治乎?”
孝文帝:“当然是为致治。”
李冲:“然则陛下何为专取门品,不拔才能乎?”
孝文帝:“苟有过人之才,不患不知。然君子之门,借使无当世之用,要自德行纯笃,朕故用之。”
李冲:“傅说、吕望,岂可以门第得之?”
孝文帝:“非常之人,旷世乃有一二耳。”
秘书令李彪:“陛下若专取门第,不审鲁之三卿,孰若四科?”
著作佐郎韩显宗:“陛下岂可以贵袭贵,以贱袭贱?”
孝文帝:“必有高明卓然、出类拔萃者,朕亦不拘此制。”
不久,刘昶入朝。
孝文帝告诉刘昶:
或言唯能是寄,不必拘门,朕以为不尔。何者,清浊同流,混齐一等,君子小人,名器无别,此殊为不可。我今八族以上,士人品第有九,九品之外,小人之官复有七等。若有其人,可起家为三公。正恐贤才难得,不可止为一人,浑我典制也。(11)
这段谈话说明士庶在政治上的相对地位,士是君子,是清流,是德行纯笃的。庶人呢,是小人,是浊流的,是要不得的。要维持治权,就得分别士庶,使之高卑出身,各有常分。
其次,士族都是大地主,大庄园的占有者。大量土地的取得手段是兼并,官僚资本转变为土地资本。更重要的方式是无条件地占领,非私人的产业如山林湖沼,豪强的绅士径自封占,据为己有,这情形到处都是,皇权被损害了,严立法禁,不许绅士强占,可是绅士集团不理会,政府没办法,妥协了,采分赃精神,依官品立格,准许绅士有权按照官品高下封山占水,下面一段史料说明了5世纪中期的情形:
扬州刺史西阳王子尚上言:山湖之禁,虽有旧科,人俗相因,替而不奉,山封水,保为家利。自顷以来,颓弛日甚,富强者兼岭而占,贫弱者薪苏无托,至渔采之地,亦又如兹,斯实害人之深弊,为政所宜去绝,损失旧条,更申恒制。
子尚是皇族,代表皇家利益要求重申禁令,政府当局根据壬辰诏书所立法制,占山护宅强盗律论,赃一丈以上皆弃市,尚书右丞羊希以为:
壬辰之制,其禁严刻,事既难遵,理与时弛,而占山封水,渐染复滋,更相因仍,便成先业,一朝顿去,易致怨嗟。今更刊革,立制五条:凡是山泽,先恒熂爈,养种竹木杂果为林芿,及陂湖江海鱼梁鳅场,恒加功修作者,听不追夺。官品第一、第二听占山三顷,第三、第四品二顷五十亩,第五、第六品二顷,第七、第八品一顷五十亩,第九品及百姓一顷,皆依定格,条上赀薄。若先已占山,不得更占,先占阙少,依限占足。若非前条旧业,一不得禁。有犯者水土一尺以上,并计赃依常盗律论。停除咸康二年(336)壬辰之科。从之。(12)
即承认过去的封占为合法,并规定各官品的封占限额。皇权向绅权屈服了,绅士由政治的独占侵入经济,享有封山占水的特权。
此外,士族还有不服兵役的特权。(13)
二、士大夫和寒人
士族是一个特殊的阶级,不但严格讲求谱系阀阅、郡望房次、官位爵邑,来保证朝廷官位的占有,并且严格举行同阶层的通婚,用通婚来加强右族的团结。当时寒人要加入这个集团,比登天还难。随便举几个例子,如宋文帝时的要官秋当、周赳,不见礼于同官张敷,《南史》卷三十二《张敷传》:
敷迁正员中书郎,中书舍人秋当、周赳并管要务,与敷同省名家,欲诣之,赳曰:彼若不相容接,便不如勿往,讵可轻行?当曰:吾等并已员外郎矣,何忧不得共坐。敷先旁设二床,去壁三四尺。二客就席,敷呼左右曰:移我远客!赳等失色而去。
徐爰被拒交于王球、殷景仁:
中书舍人徐爰有宠于上,上尝命王球及殷景仁与之相知。球辞曰:士庶区别,国之章也,臣不敢奉诏。上改容谢焉。(14)
蔡兴宗不礼王道隆,王昙首见秋当不命坐,王球拒接弘兴宗:
齐明帝崩,右军将军王道隆任参国政,权重一时,蹑履到兴宗前,不敢就席,良久方去,竟不呼坐。元嘉初中书舍人秋当诣太子詹事王昙首不敢坐。其后中书舍人弘兴宗为文帝所爱遇,上谓曰:卿欲做士人,得就王球坐,乃当判耳。殷、刘并杂,无所益也。若往诣球,可称旨就席。及至,球举扇曰:君不得尔!弘还,依事启闻。帝曰:我便无如此何!(15)
纪僧真要做士大夫,被拒于江教:
永明七年(489)侍中江为都官尚书。中书舍人纪僧真得幸于上,容表有士风。请于上曰:臣出于本县武吏(《南史》作臣小人出自本县武吏),遭逢圣时,阶荣至此,为儿昏得荀昭光女,即间无所复须。唯就陛下乞做士大夫。上曰:此由江谢沦,我不得措意,可自诣之。僧真承旨诣,(登榻)坐定,便命左右曰:移吾床远客。僧真丧气而退,告武帝曰:士大夫故非天子所命。(16)
南朝中书舍人关谳表启,发署诏敕,为天子亲信,权倾天下,最是一时要官。历来多用寒人武吏。(17)虽然地要权重,有的还承皇帝特敕,要求和士大夫交游,可是,都被拒绝了,士庶不但有别,而且,士族深闭固拒,绝对不给寒人以礼貌,更不必说准许寒人参加士大夫集团了。
在朝廷如此,在地方也是一样,最著名的例子是庾荜父子,庾荜拒邓元起做州从事:
荜为荆州别驾。初梁州人益州刺史邓元起功勋甚著,名地卑琐,愿名挂士流。时始兴忠武王憺为州将,元起位已高,而解巾不先州官,则不为乡里所悉。元起乞上籍出身州从事,憺命荜用之,荜不从,憺大怒,召荜责之曰:元起已经我府,卿何为苟惜从事?荜曰:府是尊府,州是荜州,宜须品藻。憺不能折,遂止。
庚乔又拒范兴话做州主簿:
乔复仕为荆州别驾。时元帝为荆州刺史,而州人范兴话以寒贱仕叨九流,选为州主簿,又皇太子及之,故元帝勒乔听兴话到职。及属元日,州府朝贺,乔不肯就列,曰:庚乔忝为端右,不能与小人范兴话为雁行。元帝闻,乃进乔而停兴话。兴话羞惭,还家愤卒。(18)
寒人处处碰壁,被摈于士大夫集团之外,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以才力得主知,挤到要地,做要官,却做不了大官、清流官。另一条路是从军,用战功、用武力来抢地盘,进一步抢政权,篡位做皇帝,如刘裕和陈霸先,前者是田舍翁,后者是寒人,便是著例。
寒人被抑勒出清流之外,和寒人有同样情况,庶人中的工商,凭借雄厚的财力,操奇计赢,长袖善舞,要进一步保障既得利益和发展业务,也用尽一切手段,挤上政治舞台来了。绅士们感到威胁,一致抗拒,运用政治权力,限制工商出仕,抑勒工商不入流品,工商任官的只能任低级官。如477年的法令:
北魏太和元年(477),诏曰:工商皂隶,各有厥分,而有司纵滥,或染流俗(流俗,《北史》作清流)。自今户内有工役者,官止本部丞,若有勋劳者,不从此制。(19)
到隋文帝开皇十六年(596)更下诏制定,工商不得仕进。(20)唐制工商杂类不得预于仕伍(21),“依选举令:官人身与同居大功以上亲,自执工商,家专其业者不得仕。其旧经职任,因此解黜,后能修改,必有事业者,三年以后听仕。其三年外仍不修改者,追毁告身,即依庶人例”(22)。则不但工商不能入仕,连已入仕的官人同居大功以上亲也不许经营工商业了。
三、一千年后的绅权
隋唐以降,门阀被摧毁了,士族在社会大动荡中逐渐式微了。李唐时代的二十个左右大家族已经不完全是六朝时代的三十家族,到宋代这些家族都听不见说起了。考试制度代替了门阀制度,新官僚代替了旧官僚。
虽然如此,前代士族的特权仍然遗留给后代的新绅士。绅士的本质变了,绅权并没有什么大变。试举明代的例子来做对照。
明代士、庶两阶级的分别,从《大明律》名例条关于文武官犯私罪一款最能清楚。这条例规定:“文武官职,举人,监生,生员,冠带官,义官,知印,承差,阴阳生,医生,但有职役者,犯赃犯奸,并一应行止有亏,具发为民。”发为民就是褫夺绅士所享的特权。
绅士最重要的特权是免役,关于见任官的免役,洪武十年(1377)二月特降诏令说:
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23)
见任官是做官的本人,见任官的父兄子弟则是乡绅。两年后又令“自今内外官致仕还乡者,复其家终身无所与”(24)。则不但见任官,连退休官也享有免役权了。嘉靖二十四年(1545)规定,京官一品免三十丁,二品二十四丁,至九品免六丁,外官各减一半。(25)不但见任或退休官员,连学校生员除本身外,也免户内差徭二丁。(26)明代的里役最为人民所苦,有二十亩产业的中农,要是不出一个秀才,一轮到值役,便立刻破产。(27)里役有里长、甲长两种,十年轮值一次,原则上是由殷户充当的,殷户中最殷实的是绅士,绅士不服里役,负担便全部转嫁给平民了。16世纪末年,大概现年里役,得破费一百两银子,恰是中人的家当。至于一被签为南粮解户,即使是中小地主,也非破产不可。(28)以一般情形而论,大县有秀才千人以上,假定这县有十万顷田地,秀才占五万顷,余下的五万顷的地主就得当十万顷的差;秀才如占九万顷,余下的一万顷得当十万顷的差,一句话,地方上的绅士越多,人民越倒霉,绅士越富,人民越穷,贫富的对立也更尖锐。(29)
其次是豁免田赋、粮赋,正德十六年(1521)的优免事例,规定京官三品以上免田赋四顷,五品以上三顷,七品以上二顷,九品以上一顷。嘉靖二十四年(1545)又改为京官一品免粮三十石,二品二十四石,到九品免粮六石,外官减半。(30)生员无力完粮,可以奏销豁免。甚至可以于每月朔望到知县衙门恳准词十张,名为乞恩,包揽富户钱粮立于自名下隐吞,一年约莫有二百两银子,也够花销了。(31)
其次是居乡的礼貌,洪武十二年(1379)的诏令规定:“致仕官居乡里,唯于宗族序尊卑如家人礼。若筵宴则设别席,不许坐于无官者之下。如与同致仕者会则序爵,爵同序齿。其与异姓无官者相见,不必答礼。庶民则以官礼谒见,敢有凌侮者论如律,著为令。”(32)婚丧之家,招待绅士另辟一室名大宾堂,不和平民共起坐。出门坐大轿,扇盖引导,有的地方官还送门皂、吏书、承应。生员出门,也有门斗张油伞前导。(33)
畜养奴婢也是特权之一,明制庶民是不许存养奴婢的,《明律·户律》:“庶民之家存养奴婢者,杖一百,即放从良。”
法律所赋予的特权之外,还有法外的权力。把持官府,嘱托词讼,武断乡曲,封山占水,甚至杀人,无所不为,例子太多了,不必列举。这一类非法权力的形成,赵南星有一解释:“乡官之中多大于守令者,是以乡官往往凌虐平民,肆行吞噬,有司稍稍禁戢,则明辱暗害,无所不至。”(34)以为守令官小,不敢得罪比他大的乡官。顾公燮以为是师生和同年的年谊作怪:“缙绅尤重师生年谊,平昔稍有睚眦,即嘱抚按访拿。甚至门下之人,遇有司对簿将刑,豪奴上禀主人呼唤,立即扶出,有司无可如何。其他细事虽理曲者,亦可以一帖弭之。”其实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皇权对绅权的有意宽容放纵,士大夫成为皇权的统治工具,只要不直接和皇权冲突,违反皇家的利益,动摇皇家的基础,区区凌虐剥削百姓的琐事,皇家是不会也不肯加以干预的。
一千年后的明代情形,和魏晋南北朝没有什么两样,理由是封建关系不变,绅权也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