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处处有真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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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时间即生命

时间即生命

最令人怵目惊心的一件事,是看着钟表上的秒针一下一下地移动,每移动一下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已经缩短了一部分。再看看墙上挂着的可以一张张撕下的日历,每天撕下一张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又缩短了一天。因为时间即生命。没有人不爱惜他的生命,但很少人珍视他的时间。如果想在有生之年做一点什么事,学一点什么学问,充实自己,帮助别人,使生命成为有意义,不虚此生,那么就不可浪费光阴。这道理人人都懂,可是很少人真能积极不懈地善于利用他的时间。

我自己就是浪费了很多时间的一个人。我不打麻将,我不经常地听戏看电影,几年中难得一次,我不长时间看电视,通常只看半个小时,我也不串门子闲聊天。有人问我:“那么你大部分时间都做了些什么呢?”我痛自反省,我发现,除了职务上的必须及人情上所不能免的活动之外,我的时间大部分都浪费了。我应该集中精力,读我所未读过的书,我应该利用所有时间,写我所要写的东西,但是我没能这样做。我的好多的时间都糊里糊涂地混过去了,“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例如我翻译莎士比亚,本来计划于课余之暇每年翻译两部,二十年即可完成,但是我用了三十年,主要的原因是懒。翻译之所以完成,主要的是因为活得相当长久,十分惊险。翻译完成之后,虽然仍有工作计划,但体力渐衰,有力不从心之感。假使年轻的时候鞭策自己,如今当有较好或较多的表现。然而悔之晚矣。

再例如,作为一个中国人,经书不可不读。我年过三十才知道读书自修的重要。我披阅,我圈点,但是恒心不足,时作时辍。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我如今年过八十,还没有接触过《易经》,说来惭愧。史书也很重要。我出国留学的时候,我父亲买了一套同文石印的前四史,塞满了我的行箧的一半空间,我在外国混了几年之后又把前四史原封带回来了。直到四十年后才鼓起勇气读了《通鉴》一遍。现在我要读的书太多,深感时间有限。

无论做什么事,健康的身体是基本条件。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有所谓“强迫运动”,我踢破过几双球鞋,打断过几只球拍。因此侥幸维持下来最低限度的体力。老来打过几年太极拳,目前则以散步活动筋骨而已。寄语年轻朋友,千万要持之以恒地从事运动,这不是嬉戏,不是浪费时间。健康的身体是做人做事的真正的本钱。

守时

《史记》五十五留侯世家,记载圯上老人授书张良的故事,甚为生动:“后五日平明,与我会此。良因怪之,跪曰:‘诺。’五日平明,良往,父已先至,怒曰:‘与老人期,后何也?’去曰:‘后五日早会。’五日鸡鸣,良往,父又先在,复怒曰:‘后何也?’去曰:‘后五日复早来。’五日良夜未半往。有顷,父亦来,喜曰:‘当如是。’”

老人与良约会三次。第一次平明为期,平明就是天刚亮,语义相当含糊,天亮到什么程度才算是平明,本难确定。“东方未明”是一阶段,“东方未晞”,又是一阶段,等到东方天际泛鱼肚色则又是一阶段。良平明往,未落日出之后,就不算是迟到。老人发什么脾气?说什么“与老人期”之倚老卖老的话?第二次约,时间更不明确,只说早一点去。良鸡鸣往,“鸡既鸣矣”,就是天明以前的一刹那,事实上已经提早到达,还嫌太晚。第三次良夜未半往,夜未半即是午夜以前,这一次才满老人意。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早明说,虽然这是老人有意测验年轻人的耐性,但也不必这样蛮不讲理地折磨人。有人问我,假如遇见这样的一个老人作何感想,我说我愿效禅师的说法:“大喝一声,一棒打杀!”

黄石公的故事是神话。不过守时却是古往今来文明社会共有的一个重要的道德信念。远古的时候问题简单,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根本没有精确的时间观念,而且人与人要约的事恐怕也不太多。《易·系辞》所谓“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不失为大家在时间上共立的一个标准,晚近的庙会市集,也还各有其约定俗成的时期规格。自从有了漏刻,分昼夜为百刻,一天之内才算有正确时间可资遵循。周有挚壶氏,自唐至清有挚壶正,是专管时间的官员。沙漏较晚,制在元朝。到了近年,也还有放午炮之说。现代的准确计时之器,如钟表之类,则是明季的舶来品,“明万历二十八年,大西洋人利玛窦来献自鸣钟”(《续通考·乐考》),嗣后自鸣钟在国内就大行其道。我小时候在三贝子花园畅观楼内,尚及见清朝洋人所贡各式各样的自鸣钟,金光灿烂,洋洋大观。在民间几乎家家案上正中央都有一架自鸣钟,用一把钥匙上弦,昼夜按时刻叮叮当当地响。外国人家墙上常见的鹧鸪钟,一只小鸟从一个小门跳出来报时,在国内尚比较少见。好像我们老一辈的中国人特别喜爱钟表,除了背心上特缝好几个小衣袋专放怀表之外,比较富裕的人家墙上还常有一个硬木螺钿玻璃门的表柜,里面挂着二三十只形形色色的表,金的、银的、景泰蓝的、闷壳的,甚至背面壳里藏有活动秘戏图的,非如此不足以餍其收藏癖。至于如今的手表(实际是腕表)则高官大贾以至贩夫走卒无不备有一只了。

普遍的有了计时的工具,若是大家不知守时,又有何用?普通的衙门机关之类都定有办公时间,假如说是八点开始,到时候去看看,就会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大抵较低级的人员比较守时,虽然其中难免有几位忙着在办事桌上吃豆浆油条。首长及高级人员大概就姗姗来迟了,他们还有一套理由,只有到了十点左右办稿拟稿逐层旅行的公文才能到达他们手里,早去了没有用。至于下班的时间,则大家多半知道守时,眼巴巴地望着时钟,谁也不甘落后。

和民众接触最频繁的莫过于银行邮局,可是在门前逡巡好久,进门烧头炷香的顾客不见得立刻就能受理,往往还要伫候一阵子,因为柜台后面的先生小姐可能很忙,忙着打开保险柜,忙着搬运文件,忙着清理卡片,忙着数钞票,忙着调整戳印,甚至于忙着泡茶,件件都需要时间。顾客们要少安毋躁。

朋友宴客,有一两位照例迟到,一碟瓜子大家都快磕完了,主人急得团团转,而那一两位客偏不来。按说“后至者诛”才是正理,但是后至者往往正是主客或是贵宾,所以必须虚上席以待。旧日戏园演戏,只有两盏汽油灯为照明之具,等到名角出台亮相,则几十盏电灯一齐照耀,声势非凡。有迟到之癖的客人大概是以名角自居,迟到之后不觉得歉然,反倒有得色。而迟到的人可能还要早退,表示另有一处要应酬,也许只是虚晃一招,实际是回家吃碗蛋炒饭。

要守时,但不一定要分秒不差,那就是苛求了。但也不能距约定时间太远。甲欲访乙,先打电话过去商洽,这是很有礼貌的行为,甲问什么时候驾临,乙说马上就去。问题就出在这“马上”二字,甲忘了钉问是什么马,是“竹披双耳峻,风入四蹄轻”的胡马,还是“皮干剥落,毛暗萧条”的瘦马,是练习纵跃用的木马,还是渡过了康王的泥马。和人要约,害得对方久等,揆诸时间即生命之说,岂是轻轻一声抱歉所能赎其罪愆?

守时不是容易事,要精神总动员。要不要先整其衣冠,要不要携带什么,要不要预计途中有多少红灯,都要通过大脑盘算一下。迟到固然不好,早到亦非万全之策,早到给自己找烦恼,有时候也给别人以不必要的窘。黄石公那段故事是例外,不足为训。记得莎士比亚有一句戏词:“赴情人约,永远是早到。”情人一心一意地在对方身上,不肯有分秒的延误,同时又怕对方忍受枯守之苦,所以“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老早地就去等着,“月移花影动,疑是玉人来”了。

我们能不能推爱及于一切邀约,大家都守时?

闲暇

英国十八世纪的笛福,以《鲁滨孙漂流记》一书闻名于世,其实他写小说是在近六十岁才开始的,他以前的几十年写作差不多全是以新闻记者的身份所写的散文。最早的一本书一六九七年刊行的《设计杂谈》(An Essay upon Projects)是一部逸趣横生的奇书,我现在不预备介绍此书的内容,我只要引其中的一句话:“人乃是上帝所创造的最不善于谋生的动物;没有别的一种动物曾经饿死过;外界的大自然给它们预备了衣与食;内心的自然本性给它们安设了一种本能,永远会指导它们设法谋取衣食;但是人必须工作,否则就挨饿,必须做奴役,否则就得死;他固然是有理性指导他,很少人服从理性指导而沦于这样不幸的状态;但是一个人年轻时犯了错误,以致后来颠沛困苦,没有钱,没有朋友,没有健康,他只好死于沟壑,或是死于一个更恶劣的地方,医院。”这一段话,不可以就表面字义上去了解,须知笛福是一位“反语”大师,他惯说反话。人为万物之灵,谁不知道?事实上在自然界里一大批一大批饿死的是禽兽,不是人。人要适合于理性的生活,要改善生活状态,所以才要工作。笛福本人是工作极为勤奋的人,他办刊物、写文章、做生意,从军又服官,一生忙个不停。就是在这本《设计杂谈》里,他也提出了许多高瞻远瞩的计划,像预言一般后来都一一实现了。

人辛勤困苦地工作,所为何来?夙兴夜寐,胼手胝足,如果纯是为了温饱像蚂蚁蜜蜂一样,那又何贵乎做人?想起罗马皇帝玛可斯奥瑞利阿斯的一段话:

“在天亮的时候,如果你懒得起床,要随时作如是想:‘我要起来,去做一个人的工作。’我生来就是为了做那工作的,我来到世间就是为了做那工作的,那么现在就去做那工作又有什么可怨的呢?我既是为了这工作而生的,那么我应该蜷卧在被窝里取暖吗?‘被窝里较为舒适呀。’那么你是生来为了享乐的吗?简言之,我且问汝,你是被动的还是主动的要有所作为?试想每一个小的植物,每一小鸟、蚂蚁、蜘蛛、蜜蜂,它们是如何地勤于操作,如何地克尽厥职,以组成一个有秩序的宇宙。那么你可以拒绝去做一个人的工作吗?自然命令你做的事还不赶快地去做吗?‘但是一些休息也是必要的呀。’这我不否认。但是根据自然之道,这也要有个限制,犹如饮食一般。你已经超过限制了,你已经超过足够的限量了。但是讲到工作你却不如此了;多做一点你也不肯。”

这一段策励自己勉力工作的话,足以发人深省,其中“以组成一个有秩序的宇宙”一语至堪玩味。使我们不能不想起古罗马的文明秩序是建立在奴隶制度之上的。有劳苦的大众在那里辛勤地操作,解决了大家的生活问题,然后少数的上层社会人士才有闲暇去做“人的工作”。大多数人是蚂蚁、蜜蜂,少数人是人。做“人的工作”需要有闲暇。所谓闲暇,不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之谓,是免于蚂蚁、蜜蜂般的工作之谓。养尊处优,嬉邀惰慢,那是蚂蚁、蜜蜂之不如,还能算人!靠了逢迎当道,甚至为虎作伥,而猎取一官半职或是分享一些残羹冷炙,那是帮闲或是帮凶,都不是人的工作。奥瑞利阿斯推崇工作之必要,话是不错,但勤于操作亦应有个限度,不能像蚂蚁、蜜蜂那样地工作。劳动是必需的,但劳动不应该是终极的目标。而且劳动亦不应该由一部分人负担而令另一部分人坐享其成果。

人类最高理想应该是人人能有闲暇,于必须的工作之余还能有闲暇去做人,有闲暇去做人的工作,去享受人的生活。我们应该希望人人都能属于“有闲阶级”。有闲阶级如能普及于全人类,那便不复是罪恶。人在有闲的时候才最像是一个人。手脚相当闲,头脑才能相当地忙起来。我们并不向往六朝人那样萧然若神仙的样子,我们却企盼人人都能有闲去发展他的智慧与才能。

中年

钟表上的时针是在慢慢地移动着的,移动得如此之慢,使你几乎不感觉到它的移动,人的年纪也是这样的,一年又一年,总有一天会蓦然一惊,已经到了中年,到这时候大概有两件事使你不能不注意。讣闻不断地来,有些性急的朋友已经先走一步,很煞风景,同时又会忽然觉得一大批一大批的青年小伙子在眼前出现,从前也不知是在什么地方藏着的,如今一齐在你眼前摇晃,磕头碰脑的尽是些昂然阔步满面春风的角色,都像是要去吃喜酒的样子。自己的伙伴一个个地都入蛰了,把世界交给了青年人。所谓“耳畔频闻故人死,眼前但见少年多”,正是一般人中年的写照。

从前杂志背面常有“韦廉士红色补丸”的广告,画着一个憔悴的人,弓着身子,手拊着腰上,旁边注着“图中寓意”四字。那寓意对于青年人是相当深奥的。可是这幅图画却常在一般中年人的脑里涌现,虽然他不一定想吃“红色补丸”,那点寓意他是明白的了。一根黄松的柱子,都有弯曲倾斜的时候,何况是二十六块碎骨头拼凑成的一条脊椎?年轻人没有不好照镜子的,在店铺的大玻璃窗前照一下都是好的,总觉得大致上还有几分姿色。这顾影自怜的习惯逐渐消失,以至于有一天偶然揽镜,突然发现额上刻了横纹,那线条是鲜明而有力,像是吴道子的“莼菜描”,心想那是抬头纹,可是低头也还是那样。再一细看头顶上的头发有搬家到腮旁颔下的趋势,而最令人怵目惊心的是,鬓角上发现几根白发,这一惊非同小可,平素一毛不拔的人到这时候也不免要狠心地把它拔去,拔毛连茹,头发根上还许带着一颗鲜亮的肉珠。但是没有用,岁月不饶人!

一般的女人到了中年,更着急。哪个年轻女子不是饱满丰润得像一颗牛奶葡萄,一弹就破的样子?哪个年轻女子不是玲珑矫健得像一只燕子,跳动得那么轻灵?到了中年,全变了。曲线都还存在,但满不是那么回事,该凹入的部分变成了凸出,该凸出的部分变成了凹入,牛奶葡萄要变成金丝蜜枣,燕子要变鹌鹑。最暴露在外面的是一张脸,从“鱼尾”起皱纹撒出一面网,纵横辐转,疏而不漏,把脸逐渐织成一幅铁路线最发达的地图,脸上的皱纹已经不是熨斗所能烫得平的,同时也不知怎么在皱纹之外还常常加上那么多的苍蝇屎。所以脂粉不可少。除非粪土之墙,没有不可圬的道理。在原有的一张脸上再罩上一张脸,本是最简便的事。不过在上妆之前下妆之后,容易令人联想起《聊斋志异》的那一篇《砸皮》而已。女人的肉好像最禁不起地心的吸力,一到中年便一齐松懈下来往下堆摊,成堆的肉挂在脸上,挂在腰边,挂在踝际。听说有许多西洋女子用擀面杖似的一根棒子早晚浑身乱搓,希望把浮肿的肉压得结实一点,又有些人干脆忌食脂肪忌食淀粉,扎紧裤带,活生生地把自己“饿”回青春去。有多少效果,我不知道。

别以为人到中年,就算完事。不,譬如登临,人到中年像是攀跻到了最高峰。回头看看,一串串的小伙子正在“头也不回呀汗也不揩”地往上爬。再仔细看看,路上有好多块绊脚石,曾把自己磕碰得鼻青脸肿,有好多处陷阱,使自己做了若干年的井底蛙。回想从前,自己做过扑灯蛾,惹火焚身,自己做过撞窗户纸的苍蝇,一心想奔光明,结果落在粘苍蝇的胶纸上!这种种景象的观察,只有站在最高峰上才有可能。向前看,前面是下坡路,好走得多。

施耐庵《水浒》序云:“人生三十未娶,不应再娶;四十未仕,不应再仕。”其实“娶”“仕”都是小事,不娶不仕也罢,只是这种说法有点中途弃权的意味,西谚云:“人的生活在四十才开始。”好像四十以前,不过是几出配戏,好戏都在后面。我想这与健康有关。吃窝头米糕长大的人,拖到中年就算不易,生命力已经蒸发殆尽。这样的人焉能再娶?何必再仕?服“维他赐保命”都嫌来不及了。我看见过一些得天独厚的男男女女,年轻的时候愣头愣脑的,浓眉大眼,生僵挺硬,像是一些又青又涩的毛桃子,上面还带着挺长的一层毛。他们是未经琢磨过的璞石。可是到了中年,他们变得润泽了,容光焕发,脚底下像是有了弹簧,一看就知道是内容充实的。他们的生活像是在饮窖藏多年的陈酿,浓而芳洌!对于他们,中年没有悲哀。

四十开始生活,不算晚,问题在“生活”二字如何诠释。如果年届不惑,再学习溜冰踢毽子放风筝,“偷闲学少年”,那自然有如秋行春令,有点勉强。半老徐娘,留着“刘海”,躲在茅房里穿高跟鞋当作踩高跷般地练习走路,那也是惨事。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地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科班的童伶宜于唱全本的大武戏,中年的演员才能担得起大出的轴子戏,只因他到中年才能真懂得戏的内容。

寂寞

寂寞是一种清福。我在小小的书斋里,焚起一炉香,袅袅的一缕烟线笔直地上升,一直戳到顶棚,好像屋里的空气是绝对的静止,我的呼吸都没有搅动出一点波澜似的。我独自暗暗地望着那条烟线发怔。屋外庭院中的紫丁香还带着不少嫣红焦黄的叶子,枯叶乱枝的声响可以很清晰地听到,先是一小声清脆的折断声,然后是撞击着枝干的磕碰声,最后是落到空阶上的拍打声。这时节,我感到了寂寞。在这寂寞中我意识到了我自己的存在——片刻的孤立的存在。这种境界并不太易得,与环境有关,但更与心境有关。寂寞不一定要到深山大泽里去寻求,只要内心清净,随便在市廛里,陋巷里,都可以感觉到一种空灵悠逸的境界,所谓“心远地自偏”是也。在这种境界中,我们可以在想象中翱翔,跳出尘世的渣滓,与古人同游。所以我说,寂寞是一种清福。

在礼拜堂里我也有过同样的经验。在伟大庄严的教堂里,从彩画玻璃窗透进一股不很明亮的光线,沉重的琴声好像是把人的心都洗淘了一番似的,我感到了我自己的渺小。这渺小的感觉便是我意识到我自己存在的明证。因为平常连这一点点渺小之感都不会有的!

我的朋友萧丽先生卜居在广济寺里,据他告诉我,在最近一个夜晚,月光皎洁,天空如洗,他独自踱出僧房,立在大雄宝殿的石阶上,翘首四望,月色是那样的晶明,蓊郁的树是那样的静止,寺院是那样的肃穆,他忽然顿有所悟,悟到永恒,悟到自我的渺小,悟到四大皆空的境界。我相信一个人常有这样的经验,他的胸襟自然豁达辽阔。

但是寂寞的清福是不容易长久享受的。它只是一瞬间的存在。世界有太多的东西不时地提醒我们,提醒我们一件煞风景的事实:我们的两只脚是踏在地上的呀!一只苍蝇撞在玻璃窗上挣扎不出,一声“老爷太太可怜可怜我这个瞎子罢”,都可以使我们从寂寞中间一头栽出去,栽到苦恼烦躁的旋涡里去。至于“催租吏”一类的东西打上门来,或是“石壕吏”之类的东西半夜捉人,其足以使人败兴生气,就更不待言了。这还是外界的感触,如果自己的内心先六根不净,随时都意马心猿,则虽处在最寂寞的境地里,他也是慌成一片忙成一团,六神无主,暴躁如雷,他永远不得享受寂寞的清福。

如此说来,所谓寂寞不即是一种唯心论,一种逃避现实的现象吗?也可以说是。一个高韬隐遁的人,在从前的社会里还可以存在,而且还颇受人敬重,在现在的社会里是绝对的不可能。现在似乎只有两种类型的人了,一是在现实的泥溷中打转的人,一是偶然也从泥溷中昂起头来喘口气的人。寂寞便是供人喘息的几口新空气。喘几口气之后还得耐心地低头钻进泥溷里去。所以我对于能够昂首物外的举动并不愿再多苛责。逃避现实,如果现实真能逃避,吾寤寐以求之!有过静坐经验的人该知道,最初努力把握着自己的心,叫它什么也不想,而是多么困难的事!那是强迫自己入于寂寞的手段,所谓参禅入定完全属于此类。我所赞美的寂寞,稍异于是。我所谓的寂寞,是随缘偶得,无需强求,一霎间的妙悟也不嫌短,失掉了也不必怅惘。但是我有一刻寂寞,我要好好地享受它。

悲观

悲观不是消极。所以自杀的人不是悲观,悲观主义者反对自杀。

悲观是从坏的一方面来观察一切事物,从坏的一方面着眼的意思。悲观主义者无时不料想事物的恶化,唯其如此,所以他最积极地生活,换言之,最不为虚幻的希望所误引入歧途,最努力地设法来对付这丑恶的现实。

叔本华说,幸福即是痛苦的避免。所谓痛苦是实在的,而幸福则是根本不存在的。痛苦不存在时之状态,无以名之,名之曰幸福。是故人生之目标,不在幸福之追求,而在痛苦之避免。人生即是一串痛苦所构成。能避免一分的苦痛,即是一分的幸福。故悲观主义者待人接物,步步为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这是悲观主义的真谛。

从坏处着想,大概可以十猜十中百猜百中;从好处着想,往往一次一失望十次十失望。所以乐观者天真可爱,而禁不住现实的接触,一接触就水泡一般地破灭。悲观者似乎未免自苦,而在现实中却能安身立命。所以自杀者是乐观的人,幸福者倒是悲观的人。

快乐

天下最快乐的事大概莫过于做皇帝。“首出庶物,万国咸宁。”至不济可以生杀予夺,为所欲为。至于后宫粉黛三千,御膳八珍罗列,更是不在话下。清乾隆皇帝,“称八旬之觞,镌十全之宝”,三下江南,附庸风雅。那副志得意满的神情,真是不能不令人兴起“大丈夫当如是也”的感喟。

在穷措大眼里,九五之尊,乐不可支。但是试起古今中外的皇帝于地下,问他们一生中是否全是快乐,答案恐怕相当复杂。西班牙国王拉曼三世(Abder Rahman Ⅲ,960)说过这么一段话:

我于胜利与和平之中统治全国约五十年,为臣民所爱戴,为敌人所畏惧,为盟友所尊敬。财富与荣誉,权力与享受,呼之即来,人世间的福祉,从不缺乏。在这情形之中,我曾勤加计算,我一生中纯粹的真正幸福的日子,总共仅有十四天。

御宇五十年,仅得十四天真正幸福的日子。我相信他的话,宸谟睿略,日理万机,很可能不如闲云野鹤之怡然自得。于此我又想起从一本英语教科书上读到一篇寓言。题目是《一个快乐人的衬衫》。某国王,端居大内,抑郁寡欢,虽极耳目声色之娱,而王终不乐。左右纷纷献计,有一位大臣言道:如果在国内找到一位快乐的人,把他的衬衫脱下来,给国王穿上,国王就会快乐。王韪其言,于是使者四出寻找快乐的人,访遍了朝廷显要,朱门豪家,人人都有心事,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都不快乐。最后找到一位农夫,他耕罢在树下乘凉,裸着上身,大汗淋漓。使者问他:“你快乐吗?”农夫说:“我自食其力,无忧无虑!快乐极了!”使者大喜,便索取他的衬衣。农夫说:“哎呀!我没有衬衣。”这位农夫颇似我们的禅门之“一丝不挂”。

常言道,“境由心生”,又说“心本无生因境有”。总之,快乐是一种心理状态。内心湛然,则无往而不乐。吃饭睡觉,稀松平常之事,但是其中大有道理。大珠《顿悟入道要门论》:“有源律师来问:‘和尚修道,还用功否?’师曰:‘用功。’曰:‘如何用功?’师曰:‘饥来吃饭,困来即眠。’曰:‘一切人总如是,同师用功否?’师曰:‘不同。’曰:‘何故不同?’师曰:‘他吃饭时不肯吃饭,百种须索,睡时不肯睡,千般计较。所以不同也。’律师杜口。”可是修行到心无挂碍,却不是容易事。我认识一位唯心论的学者,平素昌言意志自由,忽然被人绑架,系于暗室十有余日,备受凌辱,释出后他对我说:“意志自由固然不诬,但是如今我才知道身体自由更为重要。”常听人说烦恼即菩提,我们凡人遇到烦恼只是深感烦恼,不见菩提。快乐是在心里,不假外求,求即往往不得,转为烦恼。叔本华的哲学是:苦痛乃积极的实在的东西,幸福快乐乃消极的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所谓快乐幸福乃是解除苦痛之谓。没有苦痛便是幸福。再进一步看,没有苦痛在先,便没有幸福在后。梁任公先生曾说:“人生最快乐的事,莫过于看着一件工作的完成。”在工作过程之中,有苦恼也有快乐,等到大功告成,那一份“如愿以偿”的快乐便是至高无上的幸福了。

有时候,只要把心胸敞开,快乐也会逼人而来。这个世界,这个人生,有其丑恶的一面,也有其光明的一面。良辰美景,赏心乐事,随处皆是。智者乐水,仁者乐山。雨有雨的趣,晴有晴的妙,小鸟跳跃啄食,猫狗饱食酣睡,哪一样不令人看了觉得快乐?就是在路上,在商店里,在机关里,偶尔遇到一张笑容可掬的脸,能不令人快乐半天?有一回我住进医院里,僵卧了十几天,病愈出院,刚迈出大门,陡见日丽中天,阳光普照,照得我睁不开眼,又见市廛熙攘,光怪陆离,我不由得从心里欢叫起来:“好一个艳丽盛装的世界!”

“幸遇三杯酒美,况逢一朵花新?”我们应该快乐。

谈幽默

幽默是humor的音译,译得好,音义兼顾,相当传神,据说是林语堂先生的手笔。不过“幽默”二字,也是我们古文学中的现成语。《楚辞·九章·怀沙》:“眴兮杳杳,孔静幽默。”幽默是形容山高谷深荒凉幽静的意思,幽是深,默是静。我们现在所要谈的幽默,正是意义深远耐人寻味的一种气质,与成语“幽默”二字所代表的意思似乎颇为接近。现在大家提起幽默,立刻想起原来“幽默”二字的意思了。

“幽默”一语所代表的那种气质,在西方有其特定的意义与历史。据古代生理学,人体有四种液体:血液、黏液、黄疸液、黑胆液。这些液体名为幽默(humors),与四元素有密切关联。血似空气,湿热;黄疸液似火,干热;黏液似水,湿冷;黑胆液似土,干冷。某些元素在某一种液体中特别旺盛,或几种液体之间失去平衡,则人生病。液体蒸发成气,上升至脑,于是人之体格上的、心理上的、道德上的特点于以形成,是之谓他的脾气性格,或径名之曰他的幽默。完好的性格是没有一种幽默主宰他。乐天派的人是血气旺,善良愉快而多情。胆气粗的人易怒,焦急,顽梗,记仇。黏性的人迟钝,面色苍白,怯懦。忧郁的人贪吃,畏缩,多愁善感。幽默之反常状态能进一步导致夸张的特点。在英国伊莉莎白时代,“幽默”一词成了人的“性格”(disposition)的代名词,继而成了“情绪”(mood)的代名词。到了一六〇〇年代,常以幽默作为人物分类的准绳。从十八世纪初起,英语中的幽默一语专用于语文中之足以引人发笑的一类。幽默作家常是别具只眼,能看出人类行为之荒谬、矛盾、滑稽、虚伪、可哂之处,从而以犀利简捷之方式一语点破。幽默与警语(wit)不同,前者出之以同情委婉之态度,后者出之以尖锐讽刺之态度,而二者又常不可分辨。例如莎士比亚创造的人物之中,孚斯塔夫滑稽突梯,妙语如珠,便是混合了幽默与警语之最好的榜样之一。

“幽默”一词虽然是英译,可是任何民族都自有其幽默。常听人说我们中国人缺乏幽默感。在以儒家思想为正统的社会里,幽默可能是不被鼓励的,但是我们看《诗经·卫风·淇奥》,“善戏谑兮,不为虐兮”,谑而不虐仍不失为美德。东方朔、淳于髡,都是滑稽之雄。太史公曰:“天道恢恢,岂不大哉?谈言微中,亦可以解纷。”为立滑稽列传。较之西方文学,我们文学中的幽默成分并不晚出,也并未被轻视。宋元明理学大盛,教人正心诚意居敬穷理,好像容不得幽默存在,但是文学作家,尤其是戏剧与小说的作者,在编写行文之际从来没有舍弃幽默的成分。几乎没有一部小说没有令人绝倒的人物,几乎没有一出戏没有小丑插科打诨。至于明末流行的笑话书之类,如冯梦龙《笑府序》所谓“古今世界一大笑府,我与若皆在其中供话柄,不话不成人,不笑不成话,不笑不话不成世界”,直把笑话与经书子史相提并论,更不必说了。我们中国人不一定比别国人缺乏幽默感,不过表现的方式或不同罢了。

我们的国语只有四百二十个音缀,而语词不下四千(高本汉这样说)。这就是说,同音异义的字太多,然而这正大量提供了文字游戏的机会。例如诗词里“晴”“情”二字相关,俗话中生熟的“生”与生育的“生”二字相关,都可以成为文字游戏。能说这是幽默么?在英国文学里,相关语(pun)太多了,在十六世纪时还成了一种时尚,为雅俗所共赏。文字游戏不是上乘的幽默,灵机触动,偶一为之,尚无不可,滥用就惹人厌。幽默的精义在于其中所含的道理,而不在于舞文弄墨博人一粲。

所以善幽默者,所谓幽默作家(humorists),其人必定博学多识,而又悲天悯人,洞悉人情世故,自然的谈唾珠玑,令人解颐。英小说家萨克莱于一八五一年作一连串演讲——《英国十八世纪幽默作家》,刊于一八五三年,历述绥夫特、斯特恩等的思想文字,着重点皆在于其整个的人格,而不在于其支离琐碎的妙语警句。幽默引人笑,引人笑者并不一定就是幽默。人的幽默感是天赋的,多寡不等,不可强求。

王尔德游美,海关人员问他有没有应该申报纳税的东西,他说:“没有什么可申报的,除了我的天才之外。”这回答很幽默也很自傲。他可以这样说,因为他确是有他一分的天才,别人不便模仿他。我们欣赏他这句话,不是欣赏他的恃才傲物,是欣赏他讽刺了世人重财物而轻才智的陋俗的眼光。我相信他事前没有准备,一时兴到,乃脱口而出,语妙天下,讥嘲与讽刺常常有幽默的风味,中外皆然。

我有一次为文,引述了一段老的故事:某寺僧向人怨诉送往迎来不胜其烦,人劝之曰:“尘劳若是,何不出家?”稿成,投寄某刊物,刊物主编以为我有笔误,改“何不出家”为“何必出家”,一字之差,点金成铁。他没有意会到,反语(irony)也往往是幽默的手段。

了生死

信佛的人往往要出家。出家所为何来?据说是为了一大事因缘,那就是要“了生死”。在家修行,其终极目的也是为了要“了生死”。生死是一件事,有生即有死,有死方有生,“了”即是“了断”之意。生死流转,循环不已,是为轮回。人在轮回之中,纵不堕人恶趣,生、老、病、死四苦煎熬,亦无乐趣可言。所以信佛的人要了生死,超出轮回,证无生法忍。出家不过是一个手段,习静也不过是一个手段。

但是生死果然能够了断么?我常想,生不知所从来,死不知何处去,生非甘心,死非情愿,所谓人生只是生死之间短短的一橛。这种看法正是佛家所说“分段苦”。我们所能实际了解的也正是这样。波斯诗人峨谟伽耶姆的四行诗恰好说出了我们的感觉:

Into this universe,and why not knowing,

Nor whence,like water willy-nilly flowing;

And out of it,as wind along the waste,

I know not whither,willy-nilly blowing.

不知为什么,亦不知来自何方,

就来到这世界,像水之不自主的流;

而且离了这世界,不知向哪里去,

像风在原野,不自主地吹。

“我来如流水,去如风”,这是诗人对人生的体会。所谓生死,不了断亦自然了断,我们是无能为力的。我们来到这世界,并未经我们同意,我们离开这世界,也将不经我们同意。我们是被动的。

人死了之后是不是万事皆空呢?死了之后是不是还有生活呢?死了之后是不是还有轮回呢?我只能说不知道。使哈姆雷特踌躇不决的也正是这一段疑情。按照佛家的学说,“断灭相”决非正知解。一切的宗教都强调死后的生活,佛教则特别强调轮回。我看世间一切有情,是有一个新陈代谢的法则,是有遗传嬗递的迹象,人恐怕也不是例外,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代旧人,如是而已。又看佛书记载轮回的故事,大抵荒诞不经,可供谈助,兼资劝世,是否真有其事殆不可考。如果轮回之说尚难证实,则所谓了生死之说也只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一个理想了。

我承认佛家了生死之说是一崇高理想。为了希望达到这个理想,佛教徒制定许多戒律,所谓根本五戒、沙弥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戒,这还都是所谓“事戒”,菩萨十重四十八轻戒之“性戒”尚不在内。这些戒律都是要我们在此生此世来身体力行的。能彻底实行戒律的人方有希望达到“外息诸缘,内心无喘”的境界。只有切实的克制情欲,方能逐渐的做到“情枯智讫”的功夫。所有的宗教无不强调克己的修养,斩断情根,裂破俗网,然后才能湛然寂静,明心见性。就是佛教所斥为外道的种种苦行,也无非是戒的意思,不过做得过分了些。中古基督教也有许多不近人情的苦修方法。凡是宗教,都是要人收敛内心,截除欲念。就是伦理的哲学家,也无不倡导多多少少的克己的苦行。折磨肉体,以解放心灵,这道理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以爱根为生死之源,而且自无始以来因积业而生死流转,非斩断爱根无以了生死,这一番道理便比较的难以实证了。此生此世持戒,此生此世受福,死后如何,来世如何,便渺茫难言了。我对于在家修行的和出家修行的人们有无上的敬意。由于他们的参禅看教、福慧双修,我不怀疑他们有在此生此世证无生法忍的可能,但是离开此生此世之后是否即能往生净土,我很怀疑。这净土,像其他的被人描写过的天堂一样,未必存在。如果它是存在,只是存在于我们的心里。

西方斯多亚派哲学家所谓个人的灵魂于死后重复融合到宇宙的灵魂里去,其种种信念也无非是要人于临死之际不生恐惧,那说法虽然简陋,却是不落言筌。蒙田说:“学习哲学即是学习如何去死。”如果了生死即是了解生死之谜,从而获致大智大勇,心地光明,无所恐惧,我相信那是可以办到的。所以在我的心目中,宗教家乃是最富理想而又最重实践的哲学家。至于了断生死之说,则我自惭劣钝,目前只能存疑。

钱的教育

乌托邦的作者告诉我们说,在理想的国里,小孩子拿金钱当作玩具,孩子们可以由性地大把地抓钱,顺手丢来丢去地玩。其用意在使孩子把金钱看成司空见惯的东西,久之便会觉得金钱这东西稀松平常,长大了之后自然也就不会过分地重视金钱,贪吝的毛病也就可以不至于犯了。这理想恐怕终归是个理想吧?小孩子没有不喜欢耍枪弄棒的,长大之后更容易培养出尚武的精神;小孩子没有不喜欢飞机模型的,长大之后很可能对航空发生很大的兴趣。所以幼习俎豆,长大便成圣贤,这种故事不能不说有几分道理。小时候在钱堆里打滚,大了便不爱钱,这道理我却不敢深信。

事实上一般小孩子们所受的关于钱的教育,都是培养他对于钱的爱好。我们小时候,玩的不是钱,而常常是装钱的扑满。门口过来了一个小贩,吆喝着:“小盆儿啊小罐儿啊!”往往不经我们的请求,大人就给买一个瓦制的小扑满。大人告诉我们把钱一个个地放进那个小孔里面,积着,积着,积满了之后噗的一声摔碎,便可以有笔大钱。那一笔钱做什么用?从来没有人告诉我们。以我个人而论,我拿到一个扑满之后,我却是被这个古怪的玩意儿所诱惑了,觉得怪有趣的,恨不得能立刻把它填满,我憧憬着将来有一天摔碎它时的那种快乐。我手里难得有钱,钱是在父亲屋里的大木柜里锁着的,我手里的钱只有三种来源:一是过年时的压岁钱,或是客人来时给的红纸包的钱;一是自己生辰家里长辈给的钱;一是从每日点心费里积攒下来的节余。有一点儿富余的钱,便急忙投进扑满,当的一声,怪好玩儿的。起初我对于这小小的储蓄银行很感兴趣,不时地取出来摇摇,从那个小孔往里面窥看。但是不久我就恍然,我是被骗了,因为我在想买冰糖葫芦或是糯米藕的时候,才明白那扑满里的钱是无法取出来用的,那窟窿太小,倒是倒不出来,用刀子拨也拨不出来,要摔又不敢,我开始明白这不是一个玩具,这是强迫储蓄的一种陷阱。金钱这东西为什么是那样的宝贵,必须如此周密地储藏起来呢?扑满并没有给我养成储蓄的美德,它反倒帮助我对于钱发生一种神秘的感觉。

有人主张绝对不给孩子们任何零钱,一切糖果玩具都已准备齐全,当然无从令孩子们去学习挥霍的本领。铜臭是越晚沾染人的双手越好。可是这种办法也有时效的限制,一离开家之后任何孩子都会立刻感觉到钱的重要。我小的时候,每天上学口袋里放两个铜板,到学校可以买两套烧饼油条做早点吃,我本来也没有别的其他欲望。但是过了两天,学校门口来了一个卖糯米藕的小贩,围了一圈的小顾客,我挤进去一看,那小贩正在一片一片地切着一橛赭中带紫的东西,像是藕,可是孔里又塞着东西,切好之后浇一小勺红糖汁和一小勺桂花,令人馋涎欲滴!我咽了一口唾沫之后退出来了。第二天仗着胆子去买一碟尝尝,却料不到起码要四个铜板才肯卖。我忍了两天没吃早点换到了一碟这个无名的美味。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觉到钱的用处,第一次感觉到没有钱的苦处。我相当地了解了钱的神秘。

钱的用处比较容易明白,钱从什么地方来,便比较难以了解。父母的柜子里、皮包里,不断的有钱的补充。但是从哪里来的呢?有人主张用实验的方法教导孩子:不工作便没有钱。于是他们鼓励孩子们服务,按服务的多寡优劣而付给报酬。芟除庭草,一角钱;汲水浇花,一角钱;看家费,一角钱;投邮费,一角钱……这种办法有好处,可以让孩子知道钱不是白给的,是劳动换来的。但是也有流弊,“没有钱便不工作”。我看见过很多人家的孩子,不给钱便不肯写每天一页的大字,不给钱便死抱着桌腿不肯上学,不给钱便撒泼打滚不给你一刻安静的工夫去睡午觉。这样,钱的报酬的功用已经变成为贿赂的功用了!“没有钱便不工作”,这原则并不错,不过在家庭里应用起来,便抹煞了人与人之间的情分,似乎是太早地戕贼了人的性灵了。

如果把钱的教育写成一本大书,我想也不过是上下两卷,上卷是钱怎样来,下卷是钱怎样去。

钱怎样来,只能由上一辈的人做一个榜样给下一辈的人看。示范的作用很大,孩子们无须很早的就实习。如果一个人的人生观和宇宙观都是从钱的方孔里望出去的,我相信他的孩子们一定会有一套拜金主义的心理。如果一个人用各种欺骗舞弊的方法把钱弄到家里而并不脸红,而且扬扬得意地自诩为能,甚而给孩子们也分润一点儿油水,我想这也就是很有效的一种教育,孩子长大必定也会有从政经商的全副的本领。所谓家学渊源,在这一方面也应用得上。讲到钱的去处,孩子们的意见永远不会和上一辈的相同,年轻人总觉得父母把钱系在肋骨上,每个大钱拿下来都是血淋淋的。钱永远没有足够的时候。正当的用钱的方法,是可以从小就加以训练的。有人主张,一个家庭的经济应该对孩子们公开,月底召开一次家庭会议,懂事的孩子们全都到席,家长报告账目和预算,让大家公开讨论。在这民主的形式之下,孩子们会养成一种自尊。大姐姐本来吵着买大衣,结果会自动放弃,移做弟弟妹妹买皮鞋用,大哥哥本来争着要置自行车,结果也会自动放弃,移做冬天买煤之用。这是良好习惯的养成。钱用在比较最需要的地方去。钱不但满足自己的物质的需要,钱还要顾及自己的内心的平安。这样的用钱的方法,值得一试。孩子们不一定永远是接受命令,他也可以理解。

房东与房客

狗见了猫,猫见了耗子,全没有好气,总不免怒目相视,龇牙咧嘴,一场格斗了事。上天生物就是这样,生生相克,总得斗。房东与房客,或房客与房东,其间的关系也是同样的不祥。在房东眼里,房客很少有好东西;在房客眼里,房东根本就没有一个好东西。利害冲突,彼此很难维持人与人之间应有的常态。

房东的哲学往往是这样的:“来看房的那个人,看样子就面生可疑。我的房子能随便租给人?租给他开白面房子怎么办?将来非找个妥保不可。你看他那个神儿!房子的间架矮哩,院子窄哩,地点偏哩,房租贵哩,褒贬得一文不值,好像是谁请他来住似的!你不合适不会不住?我说得清清楚楚,你没有家眷我可不租,他说他有。我问他是干什么的,他死不张嘴,再不就是吞吞吐吐,八成不是好人。可是后来我还是租给他了。他往里一搬,哎呀,怎那么多人口,也不知究竟是几家子?瘪嘴的老太太有好几位,孩子一大串,兔儿爷似的一个比一个高。住了没有几个月,房子糟蹋得不成样子,雪白的墙角上他堆煤,披麻绿油的影壁上画了粉笔的飞机与乌龟,砖缝里的草长了一人多高,沟眼也堵死了,水龙头也歪了,地板上的油漆也磨光了,天花板也熏黑了,玻璃窗也用高丽纸给补了,门环子也掉了……唉,简直是遭劫!房租到期还要拖欠,早一天取固然不成,过几天取也常要碰钉子,‘过两天再来吧’‘下月一起付罢’‘太太不在家’‘先付半个月的罢’‘我们还没有发薪哪,发了薪给你送去’……好,房租取不到,还得白跑道。腿杆儿都跑细了。他不给租钱,还挺横,你去取租的时候,他就叫你蹲在门口儿,砰的一声把大门关上了,好像是你欠他的钱!也有到时候把房租送上门来的,这主儿更难缠,说不定他早做了二房东。他怕我去调查。租人家的房子住人的,有几个是有良心的?……”

房客的哲学又是一套:“这房东的房子多得很,‘吃瓦片儿的’,任事不做。靠房钱吃饭。这房子一点儿也不合局,我要是有钱绝不租这样的房子。我是凑合着住。一进门就是三份儿,一房一茶一打扫。比阎王还凶。没法子,给你。还要打铺保?我人地生疏,哪里找保去?难道我还能把你的房子吃掉不成?你问我家里人口多不多?你管得着吗?难道房东还带查户口?‘不准转租’,我自己还不够住的呢!可是我要把南房腾空转租,你也管不了,反正我不欠你的房租。‘不准拖欠’,噫,我要是有钱我绝不拖欠。这个月我迟领了几天薪,房东就三天两头儿地找上门来,好像是有几年没付房钱似的,搅得我一家不安。谁没有个手头儿发窘?何苦!房钱错了一天也不行,急如星火,可是那天下雨房漏了,打了八次电话,他也不派人来修,把我的被褥都湿脏了,阴沟堵住了,院里积了一汪子水,也不来修。门环掉了,都是我自己找人修的。他还觍着脸催房钱!无耻!我住了这样久,没糟蹋你一间房子,墙、柱子都好好的,没摘过你一扇门一扇窗子,还要怎样?这样的房客你哪里找去?……”

房东房客如此之不相容,租赁的关系不是很容易决裂的吗?啊不,比离婚还难。房东虽然不好,房子还是要住的;房客虽然不好,房子不能不由他住。主客之间永远是紧张的,谁也不把谁当作君子看。

这还是承平时代的情形。在通货膨胀的时代,双方的无名火都提高了好几十丈,提起对方的时候恐怕牙都要发痒。

房东的哲学要追加这样一部分:“你这几个房钱够干什么的?你以后不必给房钱了,每个月给我几个烧饼好了。一开口就是‘老房客’,老房客就该白住房?你也打听打听现在的市价,顶费要几条几条的,房租要一袋一袋的,我的房租不到市价的十分之一,人不可没有良心。你嫌贵,你别处租租试试看。你说年头不好,你没有钱,你可以住小房呀!谁叫你住这么大的一所?没有钱,就该找三间房忍着去,你还要场面?你要是一个钱都没有,就该白住房吗?我一家子指着房钱吃饭哪!你也不是我的儿子,我为什么让你白住?……”

房客方面也追加理由如下:“我这么多年没欠过租,我们的友谊要紧。房钱不是没有涨过,我自动地还给你涨过一次呢,要说是市价一间一袋的话,那不合法,那是高抬物价,市侩作风,说到哪里也是你没理。人不可不知足。你要涨到多少才叫够?我的薪水也并没有跟着物价涨。才几个月的工夫,又啰唣着要涨房租,亏你说得出口!你是房东,资产阶级,你不知没房住的苦,何必在穷人身上打算盘?不用废话了,等我的薪水下次调整,也给你加一点儿,多少总得加你一点儿,这个月还是这么多,你爱拿不拿!你不拿,我放在提存处去,不是我欠租。……”

闹到这个地步,关系该断绝了罢?啊不。房客赌气搬家,不,这个气赌不得,赌财不赌气。房东撵房客搬家,更不行,撵人搬家是最伤天害理的事,谁也不同情,而且事实上也撵不动,房客像是生了根一般。打官司吗?房东心里明白:请律师递状,开庭,试行和解,开庭辩论,宣判,二审,三审,执行,这一套程序不要两年也得一年半,不合算。没法子,呕吧。房东和房客就这样地在呕着。

世界上就没有人懂得一点儿宾主之谊,客客气气,好来好散的吗?有。不过那是在“君子国”里。

谈话的艺术

一个人在谈话中可以采取三种不同的方式,一是独白,一是静听,一是互话。

谈话不是演说,更不是训话,所以一个人不可以霸占所有的时间,不可以长篇大论的絮聒不休,旁若无人。有些人大概是口部筋肉特别发达,一开口便不能自休,绝不容许别人插嘴,话如连珠,音容并茂。他讲一件事能从盘古开天地讲起,慢慢地进入本题,亦能枝节横生,终于忘记本题是什么。这样霸道的谈话者,如果他言谈之中确有内容,所谓“吐佳言如锯木屑,霏霏不绝”,亦不难觅取听众。在英国文人中,约翰逊博士是一个著名的例子。在咖啡店里,他一开口,鼠都不敢叫。那个结结巴巴的高尔斯密一插嘴便触霉头。Sir Oracle在说话,谁敢出声?约翰逊之所以被称为当时文艺界的独裁者,良有以也。学问、风趣不及约翰逊者,必定是比较的语言无味,如果喋喋不已,如何令人耐得!

有人也许是以为嘴只管吃饭而不作别用,对人乃钳口结舌,一言不发。这样的人也是谈话中所不可或缺的,因为谈话,和演戏一样,是需要听众的,这样的人正是理想的听众。欧洲中古时代的一个严肃的教派Carthusian monks以不说话为苦修精进的法门之一,整年的不说一句话,实在不易。那究竟是方外人,另当别论,我们平常人中却也有人真能寡言。他效法金人之三缄其口,他的背上应有铭曰:“今之慎言人也。”你对他讲话,他洗耳恭听,你问他一句话,他能用最经济的词句把你打发掉。如果你恰好也是“毋多言,多言多败”的信仰者,相对不交一言,那便只好共听壁上挂钟之滴答滴答了。钟会之与嵇康,则由打铁的叮当声来破除两人间之岑寂。这样的人现代也有,相对无言,莫逆于心,巴答巴答地抽完一包香烟,兴尽而散。无论如何,老于世故的人总是劝人多听少说,以耳代口,凡是不大开口的人总是令人莫测高深;口边若无遮拦,则容易令人一眼望到底。

谈话,和作文一样,有主题,有腹稿,有层次,有头尾,不可语无伦次。写文章肯用心的人就不太多,谈话而知道剪裁的就更少了。写文章讲究开门见山,起笔最要紧,要来得挺拔而突兀,或是非常爽朗,总之要引人入胜,不同凡响。谈话亦然。开口便谈天气好坏,当然亦不失为一种寒暄之道,究竟缺乏风趣。常见有客来访,宾主落座,客人徐徐开言:“您没有出门啊?”主人除了重申“我没有出门”这一事实之外,没有法子再作其他的答话。谈公事,讲生意,只求其明白清楚,没有什么可说的。一般的谈话往往是属于“无题”“偶成”之类,没有固定的题材,信手拈来,自有情致。情人们喁喁私语,总是有说不完的话题,谈到无可再谈,则“此时无声胜有声”了。老朋友们剪烛西窗,班荆道故,上下古今无不可谈,其间并无定则,只要对方不打哈欠。禅师们在谈吐间好逞机锋,不落迹象,那又是一种境界,不是我们凡夫俗子所能企望得到的。善谈和健谈不同,健谈者能使四座生春,但多少有点霸道,善谈者尽管舌灿莲花,但总还要给别人留些说话的机会。话的内容总不能不牵涉到人,而所谓人,则不是别人便是自己。谈论别人则东家长西家短全成了上好的资料,专门隐恶扬善则内容枯燥听来乏味,揭人阴私则又有伤口德,这期间颇费斟酌。英文gossip一字原义是“教父母”,尤指教母,引申而为任何中年以上之妇女,再引申而为闲谈,再引申而为飞短流长,而为长舌妇,可见这种毛病由来有自,“造谣学校”之缘起亦在于是,而且是中外皆然。不过现在时代进步,这种现象已与年纪无关。谈话而专谈自己当然不会伤人,并且缺德之事经自己宣扬之后往往变成为值得夸耀之事。不过这又显得“我执”太深,而且最关心自己的事的人,往往只是自己。英文的“我”字,是大写字母的“I”,有人已嫌其夸张,如果谈起话来每句话都用“我”字开头,不更显得自我本位了么?

在技巧上,谈话也有些个禁忌。“话到口边留半句”,只是劝人慎言,却有人认真施行,真个的只说半句,其余半句要由你去揣摩,好像文法习题中的造句,半句话要由你去填充。有时候是光说前半句,要你猜后半句;有时候是光说后半句,要你想前半句。一段谈话中若是破碎的句子太多,在听的方面不加整理是难以理解的。费时费事,莫此为甚。我看在谈话时最好还是注意文法,多用完整的句子为宜。另一极端是,唯恐听者印象不深,每一句话重复一遍,这办法对于听者的忍耐力实在要求过奢。谈话的腔调与嗓音因人而异,有的如破锣,有的如公鸡,有的行腔使气有板有眼,有的回肠荡气如怨如诉,有的于每一句尾加上一串格格的笑,有的于说完一段话之后像鲸鱼一般喷一口大气,这一切都无关宏旨,要紧的是说话的声音之大小需要一点控制。一开口便血脉贲张,声震屋瓦,不久便要力竭声嘶,气急败坏,似可不必。另有一些人的谈话别有公式,把每句中的名词与动词一律用低音,甚至变成耳语,令听者颇为吃力。有些人唾腺特别发达,三言两句之后嘴角上便积有两摊如奶油状的泡沫,于发出重唇音的时候便不免星沫四溅,真像是痰唾珠玑。人与人相处,本来易生摩擦,谈话时也要保持距离,以策安全。

旁若无人

在电影院里,我们大概都常遇到一种不愉快的经验。在你聚精会神地静坐着看电影的时候,会忽然觉得身下坐着的椅子颤动起来,动得很匀,不至于把你从座位里掀出去,动得很促,不至于把你颠摇入睡,颤动之快慢急徐,恰好令你觉得他讨厌。大概是轻微地震罢?左右探察震源,忽然又不颤动了。在你刚收起心来继续看电影的时候,颤动又来了。如果下决心寻找震源,不久就可以发现,毛病大概是出在附近的一位先生的大腿上。他的足尖踏在前排椅撑上,绷足了劲,利用腿筋的弹性,很优游地在那里发抖。如果这拘挛性的动作是由于羊癫疯一类的病症的暴发,我们要原谅他,但是不像,他嘴里并不吐白沫。看样子也不像是神经衰弱,他的动作是能收能发的,时作时歇,指挥如意。若说他是有意使前后左右两排座客不得安生,却也不然。全是陌生人无仇无恨,我们站在被害人的立场上看,这种变态行为只有一种解释,那便是他的意志过于集中,忘记旁边还有别人,换言之,便是“旁若无人”的态度。

“旁若无人”的精神表现在日常行为上者不只一端。例如欠伸,原是常事,“气乏则欠,体倦则伸”。但是在稠人广众之中,张开血盆巨口,做吃人状,把口里的獠牙显露出来,再加上伸胳臂伸腿如演太极,那样子就不免吓人。有人打哈欠还带音乐的,其声呜呜然,如吹号角,如鸣警报,如猿啼,如鹤唳,音容并茂,《礼记》:“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撰杖屦,视日蚤莫,侍坐者请出矣。”是欠伸合于古礼,但亦以“君子”为限,平民岂可援引,对人伸胳臂张嘴,纵不吓人,至少令人觉得你是在逐客,或是表示你自己不能管制你自己的肢体。

邻居有叟,平常不大回家,每次归来必令我闻知。清晨有三声喷嚏,不只是清脆,而且洪亮,中气充沛,根据那声音之响我揣测必有异物入鼻,或是有人插入纸捻,那声音撞击在脸盆之上有金石声!随后是大排场的漱口,真是排山倒海,犹如骨鲠在喉,又似苍蝇下咽。

再随后是三餐的饱嗝,一串串的嗝声,像是下水道不甚畅通的样子。可惜隔着墙没能看见他剔牙,否则那一份刮垢磨光的钻探工程,场面也不会太小。

这一切“旁若无人”的表演究竟是偶然突发事件,经常令人困恼的乃是高声谈话。在喊救命的时候,声音当然不嫌其大,除非是脖子被人踩在脚底下,但是普通的谈话似乎可以令人听见为度,而无需一定要力竭声嘶的去振聋发聩。生理学告诉我们,发音的器官是很复杂的,说话一分钟要有九百个动作,有一百块筋肉在弛张,但是大多数人似乎还嫌不足,恨不得嘴上再长一个扩大器。有个外国人疑心我们国人的耳鼓生得异样,那层膜许是特别厚,非扯着脖子喊不能听见,所以说话总是像打架。这批评有多少真理,我不知道。不过我们国人会嚷的本领,是谁也不能否认的。电影场里电灯初灭的时候,总有几声“哎哟,小三儿,你在哪儿啦”?在戏院里,演员像是演哑剧,大锣大鼓之声依稀可闻,主要的声音是观众鼎沸,令人感觉好像是置身蛙塘。在旅馆里,好像前后左右都是庙会,不到夜深休想安眠,安眠之后难免没有响皮底的大皮靴,毫无惭愧地在你门前踱来踱去。天未大亮,又有各种市声前来侵扰。一个人大声说话,是本能;小声说话,是文明。以动物而论,狮吼,狼嗥,虎啸,驴鸣,犬吠,即是小如促织蚯蚓,声音都不算小,都不会像人似的有时候也会低声说话。大概文明程度愈高,说话愈不以声大见长。群居的习惯愈久,愈不容易存留“旁若无人”的幻觉。我们以农立国,乡间地旷人稀,畎亩阡陌之间,低声说一句“早安”是不济事的,必得扯长了脖子喊一声:“你吃过饭啦?”可怪的是,在人烟稠密的所在,人的喉咙还是不能缩小。更可异的是,纸驴嗓,破锣嗓,喇叭嗓,公鸡嗓,并不被一般地认为是缺陷,而且麻衣相法还公然地说,声音洪亮者主贵!

叔本华有一段寓言:

一群豪猪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挤在一起取暖;但是它们的刺毛开始互相击刺,于是不得不分散开。可是寒冷又把它们驱在一起,于是同样的事故又发生了。最后,经过几番的聚散,它们发现最好是彼此保持相当的距离。同样的,群居的需要使得人形的豪猪聚在一起,只是他们本性中的带刺的令人不快的刺毛使得彼此厌恶。他们最后发现的使彼此可以相安的那个距离,便是那一套礼貌;凡违犯礼貌者便要受严词警告——用英语来说——请保持相当距离。用这方法,彼此取暖的需要只是相当的满足了;可是彼此可以不至互刺。自己有些暖气的人情愿走得远远的,既不刺人,又可不受人刺。

逃避不是办法。我们只是希望人形的豪猪时常提醒自己:这世界上除了自己还有别人,人形的豪猪既不止我一个,最好是把自己的大大小小的刺毛收敛一下,不必像孔雀开屏似的把自己的刺毛都尽量地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