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衙门的黑幕时弊
提起旧中国的官场,人人皆知其黑暗腐败到了极点,为人所切齿痛恨。这是因为在那时的官场中,作奸犯科、营私舞弊、手辣心狠者居多,甚至草菅人命,以换取他们的功名利禄。但是,普通的老百姓只知道官场的可恨,却不知其可恨之所以然,在那重重的黑幕之中,原因如何?手段如何?所获之私利又如何?就更不清楚了。在这里,笔者根据多位当时、当事人士所述,将官场中卑污龌龊的黑幕内情编纂在一起,建一座孽镜台,使读者诸君得知其中真相。
一、衙门弊政概览
钻营的方法,或以金钱,或以美色。金钱或许不能直接送交权贵,但可求托权贵的心腹下属。权贵的亲信们也四处为权贵们勾搭贿赂者。得钱以后,他们自己留下十之二三,将其余的递交权贵。行贿者呢?也就因此而得了官。
提起旧中国的官场,人人皆知其黑暗腐败到了极点,为人所切齿痛恨。这是因为在那时的官场中,作奸犯科、营私舞弊、手辣心狠者居多,甚至草菅人命,以换取他们的功名利禄。但是,普通的老百姓只知道官场的可恨,却不知其可恨之所以然,在那重重的黑幕之中,原因如何?手段如何?所获之私利又如何?就更不清楚了。在这里,笔者根据多位当时、当事人士所述,将官场中卑污龌龊的黑幕内情编纂在一起,建一座孽镜台,使读者诸君得知其中真相。
一位从旧中国经历过的人士在谈到北洋政府时期的官场时说:那时的官僚,实在比以往任何时候的官僚都要荒谬。入仕升官,不讲资格,不管才干,甚至谈不到正式公开的捐钱买官。想当官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蝇营狗苟的贿赂。那时的所谓知名能干的一些官员,大多数为日本某某大学有名无实的学生,甚至有人足不出国门,只以金钱购得日本大学的一张毕业文凭,便拥有了至高无上的出身。因此,西洋留学生都十分瞧不起东洋留学生。为什么东洋留学生会在北洋政府中占优势呢?没别的,就是因为他们会钻营罢了。钻营的方法,或以金钱,或以美色。金钱或许不能直接送交权贵,但可求托权贵的心腹下属。权贵的亲信们也四处为权贵们勾搭贿赂者。得钱以后,他们自己留下十之二三,将其余的递交权贵。行贿者呢?也就因此而得了官。行贿者得官后,便可与权贵来往。喝喝酒,打打牌。通过打牌赌博还可以行贿。例如当时边境某省有位总督,每日必邀下属同僚打麻雀牌。打牌时,总督身后总有位机灵的仆人侍立。他看到总督需要什么牌,便用手指暗示给另外三个打牌人,那三人如果手中有此牌,便会立刻打出,让总督大人和牌。因此,与总督在一起打牌的下属每次必输数百元及至数千元。如果不输,反而赢了总督的钱,那他到了明天一定会被罢免。在北京盛行打扑克,以输钱来行贿就更方便了。行贿者与受贿者在一起打牌,双方争加赌注,待赌注数目很大时,行贿者便佯示怯状,丢下牌不敢再打。这样,受贿者便算获胜,桌上的钱尽入其袋中。某商人之所以后来能当上某部总长,便是得益于此。至于以美色献媚者,则家中必有妖艳之妻妾,想办法让妻妾与显贵攀上世交乡谊,以进入显贵之门,往来渐密后,或与显贵的妾婢结拜干姐妹,或干脆就拜显贵为义父,使出全身媚术,使显贵对其迷恋,言听计从,以此来使她那想当官的夫婿博得显贵的可怜,赏个官当。还有些想当官却又无妻妾者,则到妓院中挑选那一向为贵官所赏识的红妓,不惜巨资,买回家中,却又故意让贵官知道。然后便邀请贵官到其家做客,贵官进屋后,不见主人,却遇到旧相好,于是重拾旧欢。主人进屋发现后,不但不怒,反在一旁阿谀奉承。贵官因而大悦,说不定要将其人破格提升。某卖国贼便是用了这种方法当上了高官。另外还有既献美人而又借美人之手行贿的,那功效便更神,高升也更快。某财政厅长的发迹史便是如此。金钱与美人是柔性的钻营,此外还有刚性的钻营,那便是凭借外国人的势力来压迫当局,使其不得不提拔。有一个外号叫“阿瞒”的人,在某国留学时,深得该国内阁总理某侯爵的赏识。那侯爵曾对左右说:“这个人聪慧有为,可为我国所用。”于是用金钱来资助他,并为他扬名。阿瞒毕业归国后,又得该侯爵暗中帮助,进入外交部办事。当某国使用武力,向我政府提出无理要求时,外交当局交涉无效,而阿瞒却能轻易地让某国作出一些让步。于是政府惊叹阿瞒为外交奇才,将他由普通职员提升为高级长官。此后,阿瞒凭借某国之力,占据中国的高官显位,却接受着某国皇帝的密令,完全丧失了国格人格,沦为间谍。
官场如此黑暗,国家又怎能强盛?当时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中国若亡,是无地理;中国不亡,是无天理。”这便是因为官场之黑暗腐败,而使老百姓大失所望。以上所述仅只是官场黑幕之一斑,欲知其详,请您继续往下看。
二、中央衙门的弊事丑闻
民国成立,军焰熏天,陆军部有管理全国陆军军政之权,应该有无上之权力,但实际上却并不是这样。其权力连内务部都比不上,更不用说与财政、交通两部相比了。这是因为军权都掌握在督军手里,根本不服陆军部的节制。当年的吴佩孚不过是一个师长,总统对他都没有什么办法,其他的便可想而知了。
公府
民国初年的公府,因与中央行政制度无什么关系,因此,人们都视公府中职员为总统的内幕私吏。在袁世凯时代,元首专权,所以公府秘书长的权势凌驾于各部总长之上。此后,元首权力渐小,公府中的职员也渐渐为人所看轻。
公府中的秘书长,既参与机要,有时也可代表总统与各方面接洽。庶务长,以官僚而为总统管理家事,若非与总统有密切关系,绝不会担任此职。公府中的翊卫处、礼官处和侍从武官处,其中虽有不少阔佬,如满蒙之王公、退职的上将中将等,但实际上还不如传宣处的官员受人奉承。其他如顾问咨议等,虽是闲职,但由于他们经年在外奔走,疏通各方关系,颇能得各省军方武人之信任,且能与在野名流声气相通,其待遇自然就不同了。所以,名心重者,便想任高等顾问,因此职外方可当一个省的省长或督军;利心重者,便愿当庶务,因此职可兼任京师税务或插入财政机关中去;欲名利双收者,便希望任秘书长,因此职调任必为一阔部的总长。至于礼官、侍从等职,则近于养老,没有多少人愿意任那里的官。
公府中的秘书厅,由于掌管文牍,所以许多事都能预先知道,如同省公署内的政务厅一样。担任秘书长的人,必是元首之心腹,而学识才干却可以不管。秘书长的应酬很多,因嫌工资不足供用,便去兼营他职,或安排子弟干些肥差。厅内职员分别办理各种事务,其中以书札、联额、祭吊文、褒奖词及题画、序书等事最繁杂,且系元首之私事,恐一般人不能胜任,因此必从前清南书房的翰林中选一二人来做此事。江湖中的名士,若没有内援,便不能久任。曾经有位丹徒人,经历了两任总统,竟没有被人排挤掉,这是十分罕见的。秘书厅受外省官吏的赠物是比较丰厚的。
公府中的庶务处长,纯粹是总统的一个大管家。有时庶务长还要兼管总统的贸易和财产,所以人们又称其为“大掌柜”。有位能干的前清小吏,任公府庶务员仅两年多,便因经手工程而拥有巨资。历任庶务长,大多兼任崇文门税务,每年都必须用几万银钱来报效总统夫人、小妾及男女公子等,所以又俗称其为“管家婆”。
公府中的传宣官,如同前清时督抚衙门内的巡捕,每日与各部诸官员相接触,消息十分灵通,因此他们的官虽小而势很重。若有外省的军民长官入京朝见元首,传宣处必向他们荐科员、荐书记、荐军需及副官等。所以一人任传宣,其家之鸡犬皆升天。至于将府中一应吉凶事件,为各省传递信息者,也以庶务、传宣等职居多。
公府中的侍从武官,专任趋奉奔走,收入亦不多。但他们若被派赴外省宣慰或犒军,便可得到优厚的赠仪。
国务院
国务院这一组织,开始于民国元年(1912年)六月,以各部总长为国务员、内阁总理为领袖,下辖秘书厅和法制、铨叙、统计、印铸四局。厅有秘书长、秘书,各局有局长、参事,厅、局内还设有佥事、主事、办事员等职,法制局设编译、调查之职,印铸局设技正、技士之职。国务院虽为全国行政的总机关,但除国务会议外,各部总长对院事从不过问。因此国务院的秘书长和局长只服从总理。能得到总理信任的人,视各总长如同兄弟,甚至凌驾于其上。为总理者,常常忙于同外国人的交际及本党的私事,每日到院办公时间很短,所以国务院的大权通常都是掌握在秘书长之手。如张志潭,以陆军次长的身份兼任院秘书长,以一身而当行政、军事之重任,这在世界各国都没有先例。
当时中国没有以政见集合的政党,不论是谁组阁,其所用的国务员,政见定不会一致。因此在国务会议上,不过就本部主管的事项陈述一二,如果事关全局利害,那么发言人就只有陆军、财政、内务等部的总长,而农商、教育、司法等部总长则只默默列席,至于那些不喜多事的人,更可避不出席。即使是国务院总理,也没有一定的权限。任用文吏则权绌;任用军人则权重;总统与总理亲善,国务员便都能依法行使职权;府院不睦,大权便落于秘书等人的掌握。往往会议开了多次,却连一件事都不能决定。国务院总理若能兼陆军或财政等部总长,势力便会很大。例如官员之升迁,也是国务会议的事项之一,但实际上在开会时很少有提议的人,一概听元首和总理二人的意见。就连公布的国务院组织法也是徒存其名,只是视人为强弱罢了。
国务院秘书厅。其事繁任重,更在公府秘书厅之上,印信、会议、庶务等亦归其职掌。厅中负责撰拟命令的人,如同前清时的军机章京,欲判探机密的人,必与其结交。因此他们的应酬最忙。负责监印者,无论何项公文,皆可过目,对于传递消息十分方便。会计之事,本不繁杂,但因任总理者多为政党之魁首,秘书长时常要为他们支配党费,所以颇劳筹划,名为整理本院庶务,实际上,总理的私人宴会庆吊诸事无不归其经理。所以厅中还必须要安排一些精干、漂亮的少年,专门陪伴总理的子弟吃喝玩乐。这些人不必每日按时上班,但仍能得到上司另眼相看。
国务院法制局。职掌审定各部院拟订的法律命令,因此职权非常重要。局长一席,照例为留学生担任。这个单位很容易与各部院发生矛盾,因此便有做事圆滑的人仿照前清宪政编查馆的旧法,遇事择其无关紧要者驳回或更改一二条,其余的全部通过。这个方法一实行,局内事务少了许多,职员们在班上无事可干,日日闲坐聊天。
国务院铨叙局。如同清代的吏部,所司皆依例行事,惟独在审查文官资格时可做些手脚。前些年有个亏空公款被查缉的小吏,有机会到别省做官,竟请补任县知事,铨叙局中也并无一人纠正。有人就此事批评他们,他们的回答是:“亏款被查的案件的内务属财政两部,本局不知。”但实际上是因局内的参事中有该人的亲戚,代其遮掩。又如发放抚恤金,虽不敢在数目多少上变易,但在发放时间上却可随意。若有急等钱用的人想求他们快些发放,非得托人情送礼物不可。至于核对履历、验看凭照等公务,他们往往只是草率行事。有人问他们为什么这样,他们说:“前清吏部对于各省的升迁调补是准一半驳一半,而如今之铨叙是有准无驳,核对履历、验看凭照不过是多此一举,又何必怪我们草率行事呢?”
印铸局在国务院四局中,银钱经手的事情最多。制造公文用纸,刊行公报、法令、职员录,铸造勋章、徽章、印信等,皆归其职掌。所以在行政责任上虽较法制等局轻,但与总理却最接近。若还占有其他势力的人,常愿在此为官。政府公报的篇幅虽少,但其纸张印刷费用却比市场上贵许多倍。某人任技正时,说他所经手督造的勋章、徽章多至万余枚,费用不够,只好偷工减料。此话被袁世凯听到后,特意把该人所督造的勋章取入公府比验。某位四川将军得到的一枚勋章,内中所嵌珠宝较其他人所佩的体积大,也更精致,这是由于他事先托人并送了礼。铸印在清代是由礼部职掌的。因铸资不能中饱私囊,所以有的印铸出的印大小一致,轻重也一样。今天就不同了,因此不仅铸工不好,笔法更是十分恶劣。
国务院的统计局。只是依样画葫芦,权利也很微薄。某甲任局长时,准备用统计统一事项及统计会计事项来控制各官署,于是对送来核对的表册多有驳回。内务、财务、交通三部对他不满,便将其苛求之事告诉了秘书长。不久,某甲便被调往别处。此后,统计局职员时常互相告诫:“不要再多事了。”
外交部
外部交内分一厅三司,外则有各省交涉公署及驻外公使、领事官等。由于当时国势危弱,不仅外侮要仰赖友邦之扶持,就是内讧也要求外国排难解纷。外国势力日益膨胀,任外交部总长者,必与元首和总理同心同德,方可成事。外交部的尊贵丰腴并不在财政、交通部之下,但如职位在总长、次长、司长及参事以下者,收入便不能与交通部的官员相比了。
外交部总务厅分文书、统计、会计、庶务和出纳五科,电报与图书二处。内中庶务与会计两科掌管本部官产官物,度支经费并直辖各官署的会计。他们所司经费每年有数百万,其阔绰也为全外交部之冠。庶务员每日往来于各大饭店之间,他们的私居也很豪华,所用烟、酒均为高档上品,大有欧洲贵族之风。
通商司可以干预关税、外债等事项,收入也很丰厚。
交际司的礼仪、接待两科,主管招待外宾。但每逢国庆及各种大典时,各种开支均由庶务、会计管理,交际司不得过问。因此,两方面经常发生冲突。过去曾发生过一件为争一条白绉绸则彼此大斗的真实笑话。说的是每次宴会时,餐台上要放一条新白绉绸,以便摆放花瓶、果盘等物。宴会结束后,这条白绉绸便为庶务员所有了。有一次,接待科的一个职员想拿走这条白绉绸,庶务员却对他说没有先例。使参会的外国商人传为笑谈。交际司还有个勋章科,专管核准本国官员收受外国勋章及驻在本国之各国官吏侨民请求授勋事项。其职司之简单为各部所无。有一个犹太富商,非常想得到中国政府奖励的勋章,便以帮助工作为由,让外省官吏为他请奖。在外交部核复时,当时的勋章科科长不禁为之狂喜,以为这个犹太富商马上就会送来大笔金钱。不料等了许久也没等到,于是他又几次托人找那个商人,暗示要他送钱。但几次辗转往复之后,那商人仅送来三百元酬金,使科长大失所望,一直颓丧了几个月。
外交部的政务司专门处理政治交涉,没有一点活动余地,而界务裁判、诉讼交犯等事及在外的本国人关于民刑法律的事项,又没有国际法可循,所以被某君称之为“怄气司”。但各省交涉公署行政事务的准否,大半都操之于政务司,因此从天津到琼州的四十三个公署,全都服从于政务司的命令。
内务部
内务部兼有前清的吏、户、工、民四部之权,事务的繁杂为各部之冠。内务部除总务厅外,还有民治、职方、警政、土木、礼俗、卫生等司。每司分设四至五科,主事多至九十人。在朱启钤任总长时,很重视市政、土木司,司官无一不是他的亲戚朋友。前清时,京师木商没有不结交内务府官吏的,今天则全部结交土木司的官员。虽然发包工程也要投标、立合同,竣工后也要派员验收,但却常有索价最低的投标者被弃用的事情。若被查问,便说是经过调查,其人不可相信。每一工程出,各大木商都会预先得到信息,投标不过是敷衍门面而已。土木司收取的回扣有九、九点五之分,另外还要收取验收费,征用土地时的弊端就更多了。所以土木司有内务部中的权力是最大的。内务部所管经费为总务厅职掌,因此土木司必须与会计科合手才行,否则到核发工费时必然会产生矛盾。各省任用县长等官,本为内务部的职司,后渐为各省长掌握了实权,只是到了正式任命时由内务部呈请。与部里总、次长有关系的人,定会派个好差事;与参事、司长等有关系者,也会有个实缺。这是内务部独有的权力,是其他部所不能比的。
民治司主管地方行政及经济事项,也管理地方自治团体及其他公共团体的行政及经济事项。该司管理的内容虽多,但其权力却都被省公署分去了,只有办理选举事与各政党有关联,还可以活动活动。
职方司主管收放官地,但实际上中央并无什么权力,只好听任各省官吏所为。一些资力较大的垦荒公司,则皆与内务部相通,职方司的官员依赖于他们,才可对地方官加以抵制。
能够与土木司相匹敌,且势力更大者,是内务部中的警政司。全国的警察均归其管辖。近些年各商埠及省会城市的警察厅长收入十分丰厚,甚至可同税关监督相比,显然是不应该的,但内务部却根本不去查核,这里的原因是可想而知的。稽查著作的出版,也是警政司职责所在,但却被他们视为无关紧要。近来淫秽出版物触目皆是,教育部尚能通令禁止学生购阅,内务部却从不过问这些事。有个在内务部任职的四川人说,民治司管救灾拯济及习艺感化所等,这些大体为贫民所设,可称之为“乞丐头”;警政司主管警察,受各省厅长的承迎趋奉,而各省厅长又受烟、赌等项的供养,可名之为“流氓头”。
近年来新药畅行,大都为不中不西的假货。稍有些效用的药品,无不加入吗啡。但只要呈请化验,卫生司一律发放凭照。有人说这就是生财的一条道。北京的地方医院也归内务部所辖,经费由卫生司统管,每次办理防疫,司中人都忙碌异常,但却面有喜色。自然是因为其中必大有钱赚。联想到前清时东三省、京津等地办理防疫,用钱二百万,官吏还都大获褒奖。以今例昔,足以说明趋利而忘义乃是古往今来的通患。
财政部
财政部,始同前清的户部。其所辖除总务厅外,还有赋脱、会计、泉币、公债、库藏五司。财政部的总长被称为内阁的台柱,居此席者,必须具备一些外交手腕,可以主议借外债,又可以得到军人的欢心,其收入之丰,要超过前清时户部尚书的十倍。但他们有些时候要代总统或总理填补亏空。财政部的二个次长,比其他部的次长更具实权,这是因为总长并不都懂得外交,还要依赖次长中有一人能与洋商或外国公使接近。
财政部的总务厅分为四科七课。机要科可以参与借款,司会科掌管着本部经费,以上两科的官员都由总长的亲信来担任。财政部直辖的官署是最多的,这些官署的会计皆归总务厅稽核,要想让自己打上的报告不被驳斥,必先买通财政部的官员。电务记录两科,事繁而权微,这两科的职员被人们视之为“可怜虫”。
赋税司掌管征赋及土地清册。会计司掌管预算、决算及支付等事项。泉币司掌管货币、纸币及监督银行。这几个司的职责是十分繁重的。但是,赋税司与征收的官吏,除日常的监督外,其余事项均由各省财政厅兼管。因此,外省官员尽可以中饱私囊,赋税司官员却不能分得一丝一毫。会计司的职权范围,容易与审计院发生冲突。因此司中官吏都与审计院第一厅的官员结为好友。过去,司法部与财政部的人员常发生矛盾,因此,财政部人员在编制预算时,故意将司法经费漏载若干条,以此为报复,这都是会计司的职员所为。泉币司管理造币厂及各银行,权力是很大的。中国银行为国家银行性质,与本部有密切的关系。此外,交通、殖边、劝业三银行也在直接监督之列。其他如山西晋胜银行、东三省官银号等二十五家银行,也由财政部派出监理来监督。某人任泉币司司长时,他的两个弟弟和一子一婿皆在银行做事,他的一个表弟则在天津造币厂任职。到整理币制、调查金融时,不过是译书抄报,应付差事而已。
财政部公债司,事务极简便,而个人收入却很丰厚,被人称之为“福地”。民国开国以来,国家发行公债不过五次,民间很少有购票者。利息八厘的公债,原准备抵押外款,后为诸要人所分,国家实收尚不及四成。还有许多债券流入外国人之手。这些债券皆由公债司经手,因此司中职员皆有若干债券在手中。发行短期债券的弊病就更多了。京师竹枝词曰:“纸券初颁押品贱,酒楼高宴债精多。”其所指即此也。
库藏司掌管收纳支发,且有管理政府各种基金及监督出纳官吏的权力,事繁任重,被人们称之为“当家官”。但有时他们的痛苦也比其他司更多。民国四年以后,军费日增,中央政府的收入却只有盐税余款,自然是杯水车薪,不够支撑。主管官员每到月终或年节时,必要预先向银行借款。那时,库藏司几乎被人踏破门坎,但事过以后,门庭就冷落了。一年之内,库藏司必有几十天的忙碌,其余时间,便只是照式登记表册,作刻板文章而已。某人在库藏司任佥事时曾说,打听借款成否,乃司员惟一天职。若有一宗外债到手,必先尽强有力者提用,然后便用来敷衍各部署行政经费。这个时候,有请托发先发的,有求免核减的,也有请求结清历年积欠的。尽管是无权的司官家中,到此时也是门庭若市。
陆军部
民国成立,军焰熏天,陆军部有管理全国陆军军政之权,应该有无上之权力,但实际上却并不是这样。其权力连内务部都比不上,更不用说与财政、交通两部相比了。这是因为军权都掌握在督军手里,根本不服陆军部的节制。当年的吴佩孚不过是一个师长,总统对他都没有什么办法,其他的便可想而知了。
陆军部除总务厅外,分军衡、军务、军械、军学、军需、军医、军法、军牧八个司,没有佥事、主事等职,代之以科长、科员、副官、法官等官衔。在总务厅当副官的人,必是总理的亲信,任秘书、参事者也如是。陆军部军官的升迁任用等事项,皆归总务厅职掌。因此该厅的势力是很大的。
军衡、军需、军务三司,所管的事都是很繁重的。但军衡司所掌管的都是例行公事,而军务司所掌管的则是编制训练及要塞运输等事项,因此,军务司官员只有学堂出身的人才能担任。军务司的科长、科员,不是总长的门生,便是次长的门生,其他人均不能入该司。军需司直接管辖各部队的军需官,服装、军粮等也都归其经理、检查、制造及购买,该司的收入自然比其他司更丰厚。
军医、军牧两司,所管事十分简单。军牧司每逢直辖各部队买马时,还有一些起色,军医司则只是填写一些统计调查表而已。几年前,有个天津人任军医司司长,准备大考各省各部队的军医、兽医。消息传出后,医官们大为恐慌,后来不知他们采取了什么办法,大考之事竟然中止了。
军学司管辖军事学校,并负责审定教科书。民国以来,军事学校减少,该司的事情也就不多了。但京师附近的各陆军学校校长,如果不能讨军学司的欢心,那么办起事来就会十分困难。青年蒋方震便因此而自杀,致使全体军校学生对军学司司长提出指控。
军法司本是掌管高等军法会审的,但军人没有一个服从中央裁判的,使军法司很难办事,甚至导致各督军、护军、镇守等署的军法科也无所事事。幸亏还有些犯抢劫、奸窃等案的匪徒划归军法司处理,因此每月尚能办上一两件事情。
陆军部的直辖机关有卫生材料厂,隶属于军医司;有呢革厂、制革厂、被服厂,皆隶属于军需司。但大宗服装仍由各军衣庄分别承包制作。经营军衣庄的多为天津人,平日向军人奉承买好,请他们喝酒吃饭、借钱给他们或代他们采购物品、送礼等,以便有事时可得到大宗的买卖。这些人对军需司的官员更是大献殷勤。某司长孩子结婚,一分钱都没有花,全是一个军衣庄老板为其操办的。
陆军部直辖学校有陆军第一预备学校、陆军军官学校、陆军军需学校、兽医学校、宪兵学校等。这些学校的经费比其他专门学校的经费要增加五倍,教职员的工资待遇也极好。学校中的许多人都与军学司时官员有密切关系。
陆军部直辖兵工厂,自北京军宝库下,有保定、三家店、上海、德州、汉阳、成都、广州等七处,全部是大厂,均隶属于军械司。该司有筹划检查军用枪炮弹药的权力,各省各部队向外国购入枪械,必经该司核准给照,通知海关方可放入。该司本来很有实力,但因向日本借款购买枪械之事发生,日本人将其无用的枪械全都卖给了我国。军械司中官员俯首听命,检查权也全部丧失。有人说这次借款,该司的人全部都得了回扣。是否如此?尚不得详。但是军械司中的官员全都非常阔气,八大胡同中的妓院之内,扑克、麻将的赌博场上,常见到该司的人。工资收入是不足以供他们这样挥霍的,难道他们的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
海军部
中国自甲午战争以后,简直无海军可言。今天的第一、第二舰队和练司舰队加在一起,其排水量还比不上外国的几艘军舰。但海军部却有四个参事、四个秘书、六个司长、五十个科长、上百个科员、十个副官、八个视察,技正、技士等尚不在此列。这些官员日日安闲,无所事事,但收入却比陆军部官员还优厚。军械、军需两司的职员更是不得了,看其他部的总长如兄弟伙一般。海军部可以更名为福建会馆,因为它几乎成了福建人的私产。程玉堂以广东人任总长,指挥总不能如意。刘冠雄就不同了。袁世凯称帝时,刘冠雄被封为公,所以他在北京被称为“公爷”。这位公爷在前清时并无名气,自从得到袁世凯的宠信,二次革命时南下犒劳海军,从此便坐拥巨资。每发生一次内讧,海军总有生财之法。陆军的钱,是勒饷掠民挨骂费力得来,而海军呢?时而拥卫中央,时而护法保民,只费一纸通电,立可获得重金,得钱十分容易。在外的舰队司令尚且如此,海军部更可想而知。今日的刘“公爷”已在中国富人前十名之列了。
军械司辖舰政、兵器、机器三科,造船、购武器皆归其管理。当科长的人都是总长的心腹。海军部完全靠同乡情谊结合而成,凡事不拘仪式,职员出入总、次长的家门,如同家人子弟一样。
陆军部所辖的军区数目很多,但部内官员的私利却不及海军。这是因为各省督军都瞧不起陆军部,各部队的长官也大多擅权专政,陆军部与军队间常发生隔阂。而海军部所辖仅两舰队司令处、两军港司令处,彼此声气相通,军舰、枪械、粮草算事尽皆听命于部员。
海军部直辖局厂中,以江南造船厂为全国之冠。其余如大沽造船所、福州船政局、烟台海军练营、海军鱼雷营等,每年都要支出巨款。海军部直辖学校有南京的海军鱼雷枪炮学校、烟台海军学校、福州海军学校及海军制造学校、吴淞海军学校、天津海军医学校等。自校长以下,到庶务、书记,没有不是福建籍人的。天津籍由于北洋的关系,一向为袁世凯所喜爱,所以在学校教职员中,尚能找到几位天津籍人氏。这些已在学校中成为风气,其他省的学生对此十分不满意,致使校中常起风潮。某人曾讲过这样一件事:福建人爱吃红糟酸笋、田螺之类,但其他省的人见了就要皱眉头。学校中的厨师是福建人,每天都要用这些食物供学生们吃。学生吃后,很多人都要呕吐,但校方却一点也没有改变的意思。
司法部
司法独立,是各立宪国的通义,只有中华民国却并非如此。法官要受制于军人、政客,很少能自主行使职权。因此司法部在国务院中是无关重要的。但各省审检厅官员的迁调升补,除奉天一省外,其余都由司法部掌握,不受省内官吏的制约。就现有省会、商埠诸厅计算,司法官吏数已不少,有赖于此,部内官员才不至于无事可做。
司法部的总务厅分为五科,有稽核罚金、赃物、管理律师、管理本部经费及一切司法经费等职权,每年支出之款颇为可观。司法部辖二十二个高等厅、十个高等分厅、四十三个地方厅、三个高等分庭、三个审判处、一个司法筹备处。除审判处权操于都统手中,其余皆归司法部实地管辖。什么是实地管辖呢?例如各省的财政厅长,虽然由财政部委派,但必须先得到各省督军及省长的同意。但法官就不同了,各省的军人及行政官却不对此干涉。所以,各省司法厅长以下均要联络司法部职员,对总务厅尤其要刻意奉承。有一个美国留学生,曾在某商埠任会审官。他的夫人原为一名妓,有私蓄万余金。他便以此来与总务厅搞关系,使总务厅人都称誉他的能力,因此被破格调任第一商埠的地方厅长。
律师一职,是近日走红的大生意之一。但做律师的人若不能与司法部官员通气,生意便不会兴隆。民国初年,司法部已为留日学生所盘踞,而律师也不大多是留日学生,彼此间拉关系十分容易。有甲乙二人,皆留日的法政学生。前清时,他们都在京外做官,民国后一同做了律师。后来因事发生矛盾,但乙的势力大,甲只有俯首听命而已。此后,甲不再做律师,入司法部担任总务厅佥事,他便献计限制律师,并千方百计寻找乙的短处,最终将乙的凭照取消,使之不能在京师附近行使律师职责。
大理院、总检察厅及已建成的八十余个法院,其经费皆由司法部掌管,法官也由部里推荐委派。司法部以此为自豪。但总、次长却不为人所重视。其原因在于司法经费不能染指,而部中职员承前清刑部之习,把持盘踞各职,不必随长官进退。任用法官时,参事、司长都可以预先提出建议,各省厅长、推事等,一年之中常纷纷调动,很少能有长任。某人曾任广东澄海地方厅推事,不到半年便调往他处。他自己说,初到时不懂当地土语,便努力学习,待到逐渐能够说些广东话了,却又无缘无故便调到别处去了。言罢,他长叹不已。
司法部的监狱司,管理着各省监狱的六十余处。典狱长的委任,也由部里决定。近年来筑新监狱,因摹仿西式,不但支出经费很多,还有许多不合适之处。报告建成的监狱,奉天、陕西、贵州三省居多。某司长便建议分派人员赴各省考察。但陕西、贵州等省因地方很贫穷,没有人愿意去,此事便中止了。司法部派往各省监狱的职员,该监狱狱长必要好好地对待他们,否则自己的位子就保不住了。至于监狱中的种种弊端,在后面还要专门详述。
教育部
教育部是第一号穷部,有势力的人都不愿在这里工作。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内务、陆军、海军三个部领到的都是现洋,其他部则搭发一些纸币,惟独教育部,不但一分钱现洋没有,还有多年的积欠难望补发,这是因为学生被人轻视的缘故。五四运动以后,学生大露头角,教育总长才渐渐为政府重视起来。但他内须对付学生,外面敷衍政府,左右做人都为难。此后学潮愈演愈烈,做教育总长的人不仅争不到什么权利,想求得往日的清闲自在也是不可能的了。
教育部分一厅三司。总务厅会计科虽有管理学校经费之权,但因实际上各省都各自为政,部吏无从干涉。部设视学十六人,每逢外出视学,各校长都小心翼翼地奉承讨好他们。所以当时人有“宁为视学,不为司长、参事”之说。
审查学校应用图书,为教育部的特权。所以一些资本雄厚的大书店,必与此部内官员通气。有位湖北省人在部中任佥事一年有余,他说,一年中除有几次应大书店之邀去赴宴外,每日只是看着其他部人员的应酬忙而已。因此,大书店呈请审查之书,无一不被批准。
教育部直辖学校有北京大学等十二校,其开支经费皆由此部规定管理。校长皆与总、次长有关系,职员都搭不上线。但学校若经费不够,向财政部催讨的事却都是由一般官员办理。这些一般官员皆苦其有义务却无权利。部所辖京师图书馆等亦与此同,其经费且要不断裁减,那便更苦了。
农商部
农林、水产、畜牧、工商、矿务,皆归农商部职掌。北洋政府财政奇窘,且要扩军备战,结党营私,根本没有余钱来兴办实业,所以该部势力远在财政、内务、交通等部以下。但是,每逢总统或总理就职,必为敷衍门面而说:“我将以全力振兴农商。”此时,任农商部长者自然要加以注意,但经费没有,不过令下面的几个司多订条例,以壮观瞻,至于实行与否便不再过问了。不过农商部的权力要在教育、司法两部之上,这是因为山林矿产皆可抵押外款,而近年来多为商办实为官办的实业公司也很多,全赖农商部之力维持。但在国务会议上便没什么责任了。
以林矿诸业抵押外债,不仅是政府,连武人党魁也可任意为之,但仍对农商部提出的抗议有所畏惧:创办实业公司,或间接授予外国人,或暗中加入外国股,但无论怎样秘密也终须为人发觉,所以尤其害怕农商部的阻驳。为此,不但需结交农商部的总、次长,连普通官员也要予以酬劳。如果此事属政府所为,部里官员自然不敢阻挠,而且还能分得回扣。不过只有主要官员才能得到,一般人不能染指。
名为商办,实为官办的实业公司,以北方为最多,皆军官政客所组织,以垄断众利。例如以贱价购荒兴垦,占据官山为己有来开矿以及诸转运公司等皆依附公家,托名商业。此外还有根本就无资本的滑头公司,若非与部内官员通气,必然多有掣肘。但此类公司,大半与财政、交通两部有关联,不敢有阻,所以在请照注册之时有准无效。假如是纯民立商业,毫无官吏臭味者,则必定依法行事,种种手续齐备,始准开办,而且还要送礼托人情。否则,刁难搁置便在所难免。
处理官有荒地的事项属于农林司,本来是一大财源,但内地省份荒地不多,新疆鞭长莫及,东三省乃为强有力的武人所把持,部里官员根本无权处理。各垦荒公司也只奔走于各省巡阅督军之门,并不把农商部放在眼里。
工商司管理官办工商事业。如官立造纸、水电、制革、粮运等诸公司皆归其直辖。但这类公司的财政内容大多归各省官吏主持,部内官员无以稽查。有时这些公司的资本亏损了,便推到部中,请他们维持。所以工商司官员谈到这些官办实业时,全都要皱眉头。工商业团体事亦归该司管辖。这些商会的权力有时大,有时小,当中央势力薄弱时,商会连部里的命令都敢抵抗。只有各商埠城市的商会总理大多与部内官员友善,所以内外才不致发生隔阂,有时甚至要依靠他们的力量来维持。
交通部
交通部,即前清之邮传部。开创之初,唐绍仪为侍郎,部内官员多用广东人,此后该部则为广东人所垄断,外籍人很难加入。
财政部虽然总管财权,但收入较丰的盐务、海关税为外国人所监督,烟酒公卖又另立专署,比起交通部的自操主权,别无分支来,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交通事项,军人和外国人都不干涉,用人之权,都在部长手中,若非与总理有密切的关系,是不可能当上交通部长的。但交通部长有时在补助党费、接济军用等事上也要费些苦心来经营,各种应酬也特别多。例如迎送显贵的专车、权门的免票,文武官署之长电,都要以公款来作私情用,稍稍迟疑悭吝,便要得罪人,所以历来任交通部总、次长者,手笔皆异常阔大。施植之是交通部第一任总长,他虽非粤系,但却是唐绍仪之婿,因此才与部内官员关系融洽。很多人只知道交通部属于粤系,但却不知在粤系前还要冠以“北洋”二字。如不是出于袁世凯门下的粤系,也不能在交通部内长任。唐绍仪虽然是交通部开山祖师,自从他见疑于袁世凯,跳入民党,从此便对交通系无丝毫权力了。其原因可想而知。
交通部设路政、邮政、电政、航政四司。路政司的权力最大,辖有京汉等管理局十三处,川粤汉等铁路总公所四处和宁湘工程局一处。其中以京汉、津浦、京奉、京张、沪宁等五局称为“五路财神”。该司还有监督陆上运输事业之权,因此能以官力组织转运公司,取资自肥。若有借款筑路事,照例有回扣,以路押款,则回扣尤丰。司中人皆具外交手腕。至于购办车路材料、购煤等事,弊端尤多,各路局并不能独吞利润,这也是该司的一大财源。
航政司的事本很清简,因为中国航运业只有招商、大达、宁绍三个公司较大,且都是官置运轮,国内所无。招商局最初虽有半官性质,但后因盛氏脱离政界,使部、局渐不通气。日前,一个握有军政全权的督办拟在天津建筑园林,堆砌假山,需用南方的太湖石。总、次长闻信后,即命航政司办理。司员们手忙脚乱,毫无良策。招商局闻信后,主动要求帮助运石,以挽回与某督办的好感。部中人员大喜过望。所以近日申津招商轮船公司所运皆花岗石。另外,对于没收的敌侨船只,几方面相互争夺,秘密运动,航政司中人也因此而忙碌起来。据说在数天内,西餐费便高达数千金。自民国成立以来,航政司事务繁忙,仅此一时也。邮政司的实权,本操之于外国人手中。收回部管后,外国人的权力渐小,但各分支局的用人权仍在洋人手中。
电信业日有进步,电政司的权力也与日俱增。清代,电政局设于上海,另派监督,用人购料全部由该监督主持,司员从不过问。自从上海电邮局撤销后,各种权力都移到交通部电政司,各局局长直接委派,不受各省官吏干涉。其中有不少局都是肥缺,任职者可以从中捞到许多好处,因此,电政司的权力要在邮政司之上。电话也归交通部管辖,京、津、粤各市电话局,年收入十分丰厚,局长皆由部里直接委任,不拘资格。
交通部所辖学校有上海工业专门学校、唐山工业专门学校、邮电学校和铁路管理学校等四所。因经费出自本部,所以十分充裕,学生的出路也很好。只有上海工业专门学校,本名南洋公学,改归交通部所辖不久,毕业生也无实在用途。邮电学校的毕业生供不应求。铁路管理学校的学生毕业后,分为甲乙班,派在各路局实习。甲班每月给补助费三十五元,乙班给二十五元。实习期满后,派职定薪,若非与部内高官有关系或有要人事先嘱托的话,就很难派到京奉、京汉等收入高的铁路局,即使派去了也难以进入洋账房。这也是交通部的一个弊端。
参谋部
参谋部掌管国防用兵之事。各省军队任用参谋人员,名义上虽由部主政,但实际上不过是根据各省督军、师长们的请求来正式任命罢了。该部分为六局,每局设局长一人,副官一人。共设三十四科,每科有科长一人,科员总计达一百三十五人,另外还有调查员六十人。僚属济济,但职责却并不多。最初成立时,局长、科长等以湖北省人为多,其中民党伟人之爪牙羽翼也有不少,只拿薪水,却不做事,所以被人称之为“安乐窝”。
凡军事大学,皆属于参谋部,这是东西方国家的通例。民国成立以来,参谋部经多番筹划,才成立了预备陆军大学,其他学校则没有。这是因为开始时该部无总长,以后虽有总长,但权力却在陆军部总长以下,不为人所重视。该部曾多次催请海军部,准备合力筹建大学,但海军部却不想合作。后来,某局长在气愤之余,提出升吴淞海军学校为大学的建议。海军部军学司恐怕大权为人所夺,却又无理由可以拒绝,于是建议改吴淞一校为海军师范学校。但名目不对,终于未能成立。酝酿至今,竟冒昧地将升学期与见习期更易,使烟台的学生心痛明年的薪水之不可得,又有广东人从中怂恿,于是全体罢学。从此,建置大学之事更茫茫无期了。
审计院
审计院负责审查收支计算,以定每年的预算收支,是全国财政的总监督。但若实地考查,京外的官吏皆把它视为无关轻重的地方。其症结便在一个“穷”字。比如富家巨室,钱财富裕,自然请人管账,每笔费用都很清楚。但若是穷人之家,西移东挪,朝不保夕,有钱用即属幸事,哪里还有闲功夫来记账搞预算呢?如今的民国政府,已经到了贫无立锥之地,只依赖亲日系和老交通系的人居中向日、美两国借债。这两个系的人物不必入政府,已在实际上掌管着中国财政的生命。财政部的人员虽然未必都能借外债,但他们能在青黄不接之际,想出办法来敷衍一时,所以他们的地位也比较重要。审计院就不同了,他们掌现成之会计,以挑剔为能事,被人们视之为一大障碍,势力衰颓,连平政院都比不上。
审计院的第一厅主管审查外交、财政、教育等部的收支计算,其中财政方面事务较繁。第二厅主管审查陆军、海军、交通等部的收支计算,其中交通部事务较繁。第三厅主管审查内务、司法、农商等部的收支计算,其中因为各部主管警察,支出较多。在各部中,外交、陆军和海军部凭势压人,审计院根本不敢挑剔。北洋派由军警组成,内务部长若没有统率他们的能力便不能胜任。所以内务部的经费若有出入,审计院也不敢苛求。教育、司法、农商等部一向贫寒,虽搜刮亦很少有所得。因此,审计院只有把主要精力集中在财政、交通两部,而分别主管财政和交通部的第一、第二厅便可谓富厅了,第三厅则是穷厅。有个在审计院任协审官的官员说,自己初到这里时,按照表册核阅一遍。到此三个月以后,便只阅不核。半年以后,连表册都不能看完,只看看开始几面就算了。还有一位审计院的核算官,负责核算教育部普通司所辖经费。几个月过去了,他连一本账簿都没有核算完。这个人是这样工作的:一手握着算盘,一手支着下巴,在桌上睡觉,鼾声直传到室外。有人问他,你这样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把工作做完呢?他回答:“这有什么,催日即了日。”就是说,若时间太长,长官要是催他,他就随便缴卷了事。
审计院书记室设有机要、收发、会计、庶务、编译五科。审计院行使职权本无关机密,所以机要科形同虚设。编译科分编纂、翻译二处,主管编译东西方财政审计政学书籍及表册式样。昔年熊秉三出国考察宪政,带回许多外国的会计簿记格式。后来他出任东三省财政监理官时,便据此而实施。但他所派的检查人员没有不徇私的,而各衙门的购物发票又全都做假,自己印上店号、图章等。财政方面不仅一点都不清爽,而且官厅又要添用雇员数人,专司统计及一切表册等事。
与书记室并立的是外债室。民国政府连年靠借外债度日,此室人员十分繁忙。据组织法规定,该室负责稽核外债事务。但自袁世凯称帝直至今日,借款并非全通过财政部,而且借款全是秘密进行,款借到后,先提一大半,来供党费、临时兵费及收买异己离间他人之费,这些都是无从稽查的。某人主管外债室时,见报纸上登了一条借款消息,便致函国务院询问此事。国务院秘书厅对此置之不理。后来此项借款被舆论一致反对,某高官很气愤,查问此事从何处泄露。秘书厅人说,这定是审计院外债室人员所为,他们曾经有信来此探问。某高官听后非常生气,于是吩咐审计院长将该人罢官。
平政院
平政院是行政裁判机关,负责察理行政官吏的违法行为。该院分记录、文牍、会计、庶务四科,皆直接隶属于院长。另外设第一、二、三庭,每庭设庭长一人,评事四人,其中至少须有一至二人是法官出身。民国政府是有势无法的,只要是有些势力的官吏,就不是平政院所能够裁判的。而没有势力的人根本不敢与人争斗,也就无须劳烦平政院来裁判了。奉天省有一官吏,被省长弹劾,实际上他并没有犯罪,便将此事诉诸平政院。他有个朋友在平政院中任评事,闻知此事后忙对他说:“你所告的那位省长,连大总统都怕他,平政院就更不用说了,请你别给平政院惹祸吧。”
尤令平政院为难的,便是其所处理之事不可妨及司法官署行使职权。因此许多人往往以行政诉讼涉及私德而变为刑事诉讼,于是转归法庭裁判。另外,若是与军人有关联的事,更须归之军法会议处理。某日,一客人与平政院院长周长朴谈话,谈到了时局不好的问题。周长朴说:“这是做官的不能负责任,若每个官员都负起责任来,时局怎能不好呢?”客人说:“如果是这样,那么审理行政违法者,正是你平政院的事。今天最大的违法者,莫过于督军、护军使等。他们干涉行政,使各省官吏不能依法行使职权。你若先平此政,即便是负责任了。”周长朴听罢,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好端茶送客。
税务处
税务处主管各处海关。这个部门最初属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继而属外务部,最后以那桐为税务大臣。那桐没有在外当过官,也没有管过内务府,但他的家财巨富,在金鱼胡同的一所住宅费资百万,这些钱的来源都在税务。民国以后,孙慕韩任税司督办将近五年,打破了文官不能久任此职的先例,其原因何在呢?第一,孙曾数次任驻外使节,与外国人关系很好。第二,税务处不过在表面上是各海关的主管衙门,实际上,海关洋人根本就不服从,而各海关监督的任免,也都是财政部的事情。如上海、天津、广东等一些较大的海关,有时连财政部都不能专权,税务处更无权过问了。前清时,以外务部尚书兼管税务,各海关负责人奉命惟谨,不但给主管大臣送礼上贡的钱财很多,普通官员每年所得的赠礼也不在少数。今天就不同了,权力不属外交部,所得的外款也很少。孙慕韩说,每年所得经费尚不足应用,这样的职位应该不为人所垂涎。
某甲,风度翩翩,而且会说英语,被人荐入税务处任科员,每月工资不过百元。他便向督办的汽车司机行贿,每天督办到此处办公后,他便乘坐着督办的汽车,遍游洋行及各大宅门。税务处事本不多,科员办公与否也无人考查,所以给某甲造成了许多机会。街市上人都认识这辆督办的汽车,认为某甲必是督办的亲戚,不是义儿,便是女婿。某甲便乘此机会,向各处赊取货品,数月间款已过万。他所取的货则都进了典当铺,换成现银供其挥霍。某甲也知不可能总不被人发觉,便托词省亲,离开北京后便一去不返。
盐务署
为盐政而设专署,始于清宣统二年,是当时的度支尚书载泽集权中央的一个大计划。今天的盐务署,表面上看似乎是清盐政处的后身,实际上则是因为自五国大借款后,外国人开始监督盐政,于是成立此署为机关。民国三年五月十五日该署宣布成立,但其源则由于民国二年四月善后借款合同成立。这一年,设稽核总所于北京,财政部总长兼督办,另派一署长兼稽核总所总办,洋顾问一人兼稽核总所会办,总所内还设参事、厅长、秘书、佥事等共三十四人及运使、运办等,这些官员的委任全都由署主持,与清代时督抚分管盐政相比,中央权势更加巩固。可惜盐税除归还外债外,政府欲提用余款,必须得到稽核总所的洋人会办同意才行,而洋会办是由银行团委任的,以此原因,任署长者必与外国人有联络,并擅长交际,才能够胜任愉快。
盐务署设三厅,一是总务厅,掌管视察盐运使等以下官员办事的成绩及盐务官升迁降调事宜。上至盐运使,下迄场课知事,共三百余个官位,加上科长、科员、稽查员等,职员数何止两千,佥事主事都可荐托,更不必说厅长参事了。所以盐运使必要留几个场的知事缺,来酬报厅长等官员的亲朋好友,年节的馈赠更是丰厚,所以人称总务厅为第一厅,意思是该厅最红且阔。场产厅掌管盐场、仓栈建筑及编练场警,管辖缉私营队的职权,虽然势力不如总务厅大,但因其掌管建筑,所以在核办工程报销时,或准或驳,权均操在其手。某次,吉林官运局准备重建长春等处的盐仓,报费甚巨,但厅中却并不核减。当时张岱相任署长,他对属下说,我曾在那里做过事,深知其中情形。如今他们所报的数,要超过实际所需五倍以上,你们可不要轻轻放过。大家都明白他的意思,但也只是相与一笑罢了。缉私营队,搜赃分肥,得利甚多,统领的年收入也不薄。虽然大多为督军等勒索而去,但对于厅员也不能一点应酬没有。所以场产厅称为第二厅,意思是该厅权利只亚于总务厅。运销厅管理文牍及运销事宜,都是例行公事,所以被称为第三厅。但是,盐署无贫员,与交通部相等,这也是尽人皆知的事实。
某甲,留学归来后供职盐署,并受宠于署长,凡秘密计划,无不与之共同商量。当时的长芦盐运使,经常假借公务来北京游玩,到京后必宴请要客,某甲也时常参加这类宴会。一日,在座的客人中有财政部的一位司长,他还是财政部总长的姻亲。由于财政部总长兼任盐务署督办,所以这位司长对客人很是傲慢,毫无礼貌,并因饮酒小事几乎与某甲动起武来。某甲憋了一肚子气,回去后便努力谋求盐务署的独立。他写了几万字的报告书,尽言财政部牵掣之弊,但署长却不敢为他送上去。于是他又运动洋会办,但洋人对此不甚清楚,也没有管这件事。但是某甲此心始终未死。有一天,总长因被军队索饷所逼,无法应付,便写信给署长,要他去取盐税余款。某甲请求让他前去,不知某甲在那里运用了何等手段,竟使洋会办拒绝支付。总长莫名其妙,命署长解决此事。署长想某甲是系铃者,便仍要他解铃。某甲请求先见总长,待总长接见他时,某甲说:“近日财政部官员们狎游豪赌成风,竟带着妓女在外国人开的饭店中赌扑克牌,全被外国人看见了。我前日去找洋会办取盐税余款时,洋人问我,你们的官员如此富有奢侈,国库里怎么能没有钱呢?此话让我无言以对。请长官先戒所属,然后我再去跟洋人商量。”总长听某甲言后,便下令戒饬诸部员,言辞很是严厉。部员们后来知道是某甲的报复,虽然很恨他,但从此却再也不敢轻视署员了。
全国水利局
张季直提倡异淮计划最为热心,他当了水利总裁后,在北京设全国水利局,直属于大总统。局内设总裁、副总裁各一人,视察、佥事、主事、技正、技士、办事员各若干人,掌管全国水利及沿岸的垦辟事务。有人这样说:袁世凯政府特设的署局,都是为能因此而借款所设,水利局便是因异淮借款所设。但所借外债全部都用在了称帝及国内用兵上,异淮建议则形同虚设。水利局总裁早已南下回籍,去经营自己的实业,最初尚以副总裁代行职权,但不久副总裁亦没有人了。不过各省的水利协会仍旧存在,测量垦地尚在进行,水利局或许终会有转运之日。
水利局刚成立时,元首交下来的任务是奉天的辽河、柳河,直隶的永定河等河的修治。但因所需费用很大,所以某副总裁便建议通过大借款来治水,并派他的一个门人到奉天去视察。几天后,日本突然登载文章说,奉天治河借款须先向日本借,而且工程及垦务也要聘日本人来经管。奉天省吏很是害怕,立刻催促水利局人速速返京。那位副总裁将此事告知袁世凯,认为地方官不应将人逐走。奉天省吏则说该人招摇过市,妄图私借日款。这件事虽最后不了了之,但直隶河工局亦宣告成立,隶属于内务部。此后,水利局人很少有出京视察的事情。某师范毕业生当了水利局佥事后,自认为兼理垦辟能得到很多私利。于是他便化名成立了一家湖田垦辟公司,让其亲戚来主管,认为借公力办私事必然进行顺利。不料农商部却说他的公司与垦荒公司注册手续不符。这时恰逢异淮借款未成,中央无心及此,水利局开始大裁员,该人亦在其内,他办公司的事就这样结束了。其实民国官吏一贯倚伏官势来经营农商业,往往因此而致富,这怎能不让那个人徒生羡慕呢?
京师警察厅
京师警察厅隶属于内务部,设总监一人、都尉九人、警正三十九人、警佐一百二十人、技正二人、技士四人,分为总务、行政、司法、卫生、消防等五处。北京为全国首善之地,系中外之观瞻,枉法舞弊之事也较外省少一些,但因限于财力、卫生等诸工程多未设置完备,加之京师遍地贵官,势焰冲天,警士对此不能行使职权,警政亦无起色,自然生出许多弊端。
警察总监的年收入比内务部总长还多,但没听说历任总监中有贪赃枉法之人,这是因其经饷收捐出入至巨之故。地方官有京兆尹,维持秩序还有军队,所以警察总监无须负什么责任。某人担任总监时,频频来往于元首、总理之门,到厅办公之日很少。假如发生意外事件,他便给各处打电话,要他们去维持弹压,所以人皆称之为“电话总监”。另外,自孙佰兰掌管内务部后,市政废弛,到今天凡关系保安、卫生等种种事皆可诿过于内务部与市政公所。某警察总监曾说,愿日日在戒严期中。左右听罢十分惊诧,问为什么?他说:“戒严后,地面治安自有戒严司令部负责,我的责任就轻了。”
警察厅的总务处掌管会计,行政处管理营业建筑,卫生司主管清洁化验。这些事对于品行不端的职员来说均可上下其手以中饱私囊。过去某人主管会计时,非常清白,没有人能通过他来干违法之事。同事们都暗自憎恨他。一日,在他送给总监的工资中,竟发现有若干张假钞票,总监非常生气,竟把那人开除了。有人说这是那些人串通总监左右后所干的事。另如某人主管建筑时,凡商家欲建屋筑墙,呈送图样,他便搁置不理,甚至多方斥驳,以待请托送礼。众人便向商会诉苦。当时商会总理可直接与元首谈话,势力如同贵官,经他一言,那人立即被调往他处。有人说,他所得并非其独享,众人全都可以分到。又如某人主管医药化验时,曾因办理防疫而请加清洁经费。所加清道工人一共不过百名,每日也只是多购些石炭酸而已,但预算月费竟要增加万余金,实在是骇人听闻。
侦缉队司探访,探员必须先熟悉盗贼情形才能胜任,所以大半探员都是过来人,要不就是些流氓地痞,想让他们奉公守法十分困难。这些人的大宗进项,莫过于烟赌。北京的烟窟很秘密,而且在名义上都是经营他业。但一定会与警探通气。买卖烟土的人很多,一些有资本的探员便多布爪牙,以侦私土,查到后多数报官,少数便归己有。探员们抓赌,不敢抓达官贵人之赌,不能抓光棍地痞之赌,所抓的只有中下等商民之赌。某广东人在北京暗开了一家赌馆,一探员为其通风报信,每月就要得贿五百元,其他则可想而知。
三、地方衙门的弊事丑闻
秘书是省长的内幕,秘书长必为省长的心腹。秘书们主管省长的私人信件、训词、演说稿等。近世的富商巨室,凡为长者做寿,必广征诗文,尤看重督军、省长的联额,遇到这类事情,秘书们的财源便来了。撰书联额有赠,代表省长前往祝贺又有赠。
督军署
督军以军官而掌握一省之实权。省长必得其欢心才能久任。其权力如前清时之总督,省长则如巡抚。署中有参谋、副官两处,军需、军法各课及秘书厅、军务厅。经费每年约三四十万,除国防军队外都归其所辖,而且还有以督军仍兼师长者。任何人只要一任督军,莫不立致巨富,任期长久的,数目可达数百万或数千万以上。督军的生财之道,取之于饷需、建筑,服装者为少数,取之于军粮、军械者为大数,另外还有取军费以营商业、矿务,甚至贩盐、贩烟或借战事向中央勒索军饷等,数目都不在少数。有的督军开一个生日宴会就要花费数万元,清代的督抚与之相比实可谓小巫见大巫。一个省的美缺肥差,必先尽督军所荐人员委派,省会的警察厅长、财政厅长等更必须得到督军的同意。督军署的秘书全部兼着其他职务,参谋长、副官长等人的父兄子弟也必有好差优缺。遇乱事,胜则晋勋发财,败亦无丝毫处分,督军真可称为民国的骄子了。
参谋长是督军的心腹,副官长为督军之咽喉,若不是大得宠信便不能任这两职。还有以参、副两长而兼管卫队的,收入就更丰厚了。副官长如同清代督抚的巡捕,以传达稽查为职,并代替督军经营私业。一次,某省某师开赴前敌,为人煽惑,势欲叛变。副官长奉督军命带五万金劳军。他先将三万据为己有,后又只把一万五千元给了该师长,叛谋即宣告中止,而这位副官长则有三万五千元入了腰包。再如某督军署的参谋长、副官长均为督军的弟子,军需课长则为督军的女婿,这三个人均很精干,互相争权夺利。大家称他们为珍珠、玛瑙、金刚钻。珍珠指参谋长,意思是说他圆滑漂亮,如走盘之珠;玛瑙指副官长,意思是说他虽红但价贱;金刚钻是指军需课长,意思是说他尖利,无坚不破。这些话被督军听到后,便在一个宴会上对左右下属说:“这三个人享有如此美号,那么我又是什么呢?”一个已经喝得半醉的咨议说:“您乃是盛宝之橱也。有您这样的大橱,才可使诸珍齐备。”督军听不出他的话中所含的讥讽之意,在座的军需课长却恶其狂,后来便将该咨议诬为乱党,若非有人搭救,几乎要遭枪毙。
参谋、副官非军官不能任,秘书、科长、科员、咨议等便不拘资格了。一个从日本法政学校学成归国的湖北籍留学生,倚仗黎元洪的力量,担任了某省督军署的军法课长。这个人因抽大烟导致身体很弱,每天不能早起床。有一天,一个军官因侵饷被送到军法课处理。这个军官本是参谋长的亲戚,但那位军法课长不受嘱托,依法严惩。使参谋长对他怀恨在心,从此每天早晨六点钟便要他来上班,不准迟到。不到半个月,那位军法课长便受不了了,只得向督军报告,自己因犯烟瘾而不得不旷工。但因督军自己也抽大烟,此事除妻妾外无人得知,听到报告后还认为那位军法课长是在讽刺自己,该课长因此而保住了自己的位置。
省公署
省长为一省的最高级行政长官,道、尹、县知事等皆为其正辖属吏,财政和司法虽因受政府特别委托,不属省长管辖,但省长亦有监督权。最近省长又兼辖教育、实业两厅,其权力如清代之巡抚。但因武人权重,不得不屈节以事督军,又畏省会弹劾,不得不联络议员,所以为省长的人员难免营私舞弊之事,但心却始终忐忑不定。
某人得督军之力,任四川省长。省内的财政厅、官银行等职位都是该人的亲朋好友。这位省长还命自己下属衙门各视所入报效三成,借他与财政厅长均分。这位省长还命多印纸币,以屯购军米,收买官产,现金则尽进入私囊。该省的弊政为各省省会署之冠。后该人员被提交法庭,但最后终依靠金钱运动,只判了很轻的罪名。
某甲被任命为某省长,未到任时便送书信给某地某大老,执后辈礼甚恭。到任后,他又任大老之子为第一科科员,大老之弟为教育厅科长。自此,报纸上对某甲赞颂不绝,某甲所送的预算案,省议会绝不苛求,立即通过。不久,某甲突然以霹雳手段将某地矿厂占为官有,为其鼓吹赞助者即某大老。不料没过多少日子,某甲与某大老竟反目为仇,众人不知是什么原因,后来才听了解内情的人说,某大老垂涎矿厂久矣,但不自愿归公司办。某甲知其意后,便允诺可先归官有,再归大老所有。大老闻听非常高兴,便极力赞助。不料某甲的目的达到后,竟然食言,以该矿厂抵押债项,自己却将三十万元装入了腰包,从此与大老疏远。大老费了心力,却一点好处没得到,很是气愤,于是托人告某甲,称将与他拼老命。某甲听后一笑,置之不理。大老更加生气,便向督军告状。督军果然震怒,后某甲以十万元为督军做寿方才了事。
科长与科员都归政务厅节制。但当科长的人必与省长有密切关系。所以厅长对他们也不得不好言悦色。若嫌其无能,或憎其作梗,则反而要为他谋求调剂一个好差事,使他离开了事。某省公署的一个科员,实际上是省长之子的老师,以假道学善谈因果而为省长母亲所敬重。这位科员虽每日到科,但一到就走,从不办公。一日,张勋复辟的消息传来,该科员即穿上清代官员的衣服入署,劝厅长立刻悬挂龙旗,恢复宣统年号,结果遭到了厅长的严斥。该科员很生气,便假称有病,不再到省长家中教课。省长的母亲恐怕孙子废学,命人去请,该人告知实情,省长之母大怒,责骂省长不该怠慢贤者。省长便将该人升调为秘书,该人才重又到省长家授课。这是因为该人的月薪自此将由五十元升到一百元了。
秘书是省长的内幕,秘书长必为省长的心腹。秘书们主管省长的私人信件、训词、演说稿等。近世的富商巨室,凡为长者做寿,必广征诗文,尤看重督军、省长的联额,遇到这类事情,秘书们的财源便来了。撰书联额有赠,代表省长前往祝贺又有赠。一次,浙江某商人为其母做寿,其秘书代表省长前往致贺,获赠礼二百元。不久,上海某洋商家中的园林落成,省长题联额为赠。某秘书再次请求前往代省长致贺,这回秘书长不让他去了,而是另派了自己的亲信前去。果然这次所获的赠礼比前一次还要更多。
教育厅
教育厅职专而权弱,索款过急时还会得罪长官与同僚,熟悉官场情形而且有一定势力的人都不愿任教育厅长之职。学款每年都要欠账,欲更换一个校长必要结清旧欠,很是困难。中学以上的校长,如果朋友多,威望高,则对厅长根本不加理睬。任教育厅长这个官,既没意思,做起来也很不容易。
教育厅的科员及省视学等,都希望能被委任为校长,而本省籍的重要士绅及有名望的教育家,遇有各校长出缺时,也都纷纷荐举自己人担任。使教育厅长不接受不行,而接受了以后缺额便不够分配,实在是左右为难。一次,某省某中学校长出缺,省会署第一科长举荐其在京师大学毕业的弟弟担任,被教育厅长拒绝了。数月后,省立商业学校校长缺出,被委任的是教育厅科长的内弟,该人只是个高等师范毕业的学生。于是省公署大哗,从此事事对教育厅长为难。厅长没办法,便想到北京去告状。待该厅长请假走后,省长却立即电告国务院,说他擅离职守,该厅长的位子就此另易他人。
财政厅
财政厅掌管一省的收入支出,厘税职员均归其委任,连县知事的升迁调动也要听取财政厅长的意见,在外省官员中地位非常重要。凡大省的厅长,都是财政部总长选心腹来担任,若能别开生面,多筹收入,上可邀元首的宠信,自己也能进京担任财政部次长、盐务署长算美缺优差。一位曾担任多年财政厅长的先生说,如今无米自炊,要讨好实在不容易,但若能谨受“四字诀”,官运必然亨通。这四个字一是“软”,应付本省军需,无论有钱没钱,对军官总要软求巧推,切不可露一丝锋芒,惹其动怒。二是“硬”,收入只有此数,而政府所下的命令,不是说推广教育,便是要振兴实业,其实这些都不过是为遮掩众人耳目。所以在这些地方一定要硬,握紧钱不能有丝毫放松。千万不要勉强支付,一旦开了口子便不好收场,对于报章上的毁誉更不要去管。三是“奇”,何为财政家?能开财源者便是。但自袁世凯政府以后,举凡验契、公产、沙田、盐税、烟酒公卖等种种方法已搜索殆尽,若不能异想天开,另辟蹊径,收入必然难以增加,于是种种新奇的苛钦法便都出来了。四是“正”,这个字在今日官场的字典中是见不到的,但任财政厅长的人有时却要借助其力。笼统地说就是能以正论是非绝私交,然后用人之权便操在自己手中了。能以正言应付议会,然后在弹劾的风潮中可以幸免。其他如催捐征税时,也要严词正色,至于拖欠短少那便是自己的事了。以一身而兼软、硬、奇、正四字,便一定可以得到荣华富贵。
财政厅设三科,除科长、科员外,另有管理库藏的库员。某甲任厅长时,三个科长中,一个是他的外甥,一个是他同僚的女婿,一个是督军所荐之人。该人长年在京,吃一份干薪,他的事皆某科员代办,该科员则为厅长之表弟。因此,某甲的这个班子被称为“亲贵内阁”。但这四人中三个都是日本留学生,自命为经济学家。某甲在厅中开财政会议,召所属官员全部赴会,在会上演讲的便是他的两个科长和一个库员。某甲每月还送给省里某报四百元津贴,要该报为其鼓吹。每逢各团体开会时,某甲虽头发花白,但仍西装革履到会演讲,于是其声望日隆。在他升官调任的时候,很多人都到路上去送行。其实某甲在任时,以公款贩米,贿买税差,又帮助督军暗借外债,得回扣若干,腰包早已塞得鼓鼓的了。
某财政厅长,性极吝啬,当官时舞弊自肥,他的下属们却分不到钱。众下属便以一齐罢工来警告他,他却说:“如今来求事的人多得很,你们要是走了,不愁找不到人。”众下属果然都不到厅办公,并把该厅长的舞弊行为一一列举,要求他限期答复。这位厅长迫不得已,只好找人出来调解。调解办法是日后若有税差缺出,必先尽厅员委用。众下属又提出附加条件,即若一人调剂出外,必提其所得津贴一半留在厅内,归总务科管理,到年终大家均分。该厅长一一答应,罢工才告停止。事后,得到调剂的职员大多背弃定约,使年终分款的数目很少,一些职员便怀疑是总务科长从中捞钱。一日,某科员乘醉在妓院中将总务科长痛打了一顿,为警察所干涉。该厅长便乘机向省长报告,说厅内职员们积习难除,非彻底撤换不可。省长对这些职员不守规矩也非常气愤,便允其所请。于是,该厅长将厅内的职员们大半更换,旧职员十成中只留下了二成。众人在愤怒之余,准备再揭发厅长的舞弊之事,却不料厅长早已将舞弊的漏洞补好了。
实业厅
实业、教育两厅设立的时间很短,论其重要皆不及财政。但民国政府依赖外债来过生活,借债则必先筹抵押品。税、盐等项均抵押罄尽后,便只有以实业作抵押了。所以言财政则必借债,借债则必以实业为抵押,二者息息相通,其权势自在教育厅之上。有人说,第一步是实业抵押外债,第二步则必有人受政府意旨而纠资设立公司。如果无人反对,便由此直接引渡,以归外人。如果有人反对,政府便佯装不知,将责任都推到实业厅去。实业厅长若因此而被免职,不久便会有一个更好的位置。这便是民国振兴实业的大计划,各省设立实业厅的原因所在。
某甲被任命为某省实业厅长后,却坚持拒绝赴任。有人问他为什么,他说:“中国已成的实业,寥寥无几。即使有,也都握在各强有力的人手中,我辈无从干涉。另外如商、工各会,依仗团体的力量来与官府抗衡则优,为地方开利源则绌。今政府已届破产,哪里有余力来经营实力?我干这个实业厅长又有什么乐趣呢?”某甲又推荐他的表弟某乙代自己任实业厅长。某乙到任后,做成了一项林业借款,因系乙一手经理,所以他独得回扣十余万元。乙又呈请拨官荒地若干顷,称将建模范农场。他还请拨官山若干座,称将建成模范林场。但因开办经费很长时间没有到位,乙便向省长报告说:“费用不够,若听任山、地荒废,十分可惜,不如招商办理,或将山地贱价售给人民。”这时正值省库空虚如洗,省长便听从了某乙的建议,将山与地都贱价卖给了某垦荒公司。而组织这个垦荒公司的不是别人,正是某乙化名所为。买荒地的钱都来自那项林业借款的回扣。某乙以此为资本来经营,每年都可向家中寄款三十万元。某乙还很骄傲地问甲道:“如今你认为怎么样?”甲长叹一声说:“今天我才算相信所谓事在人为了。”
各类监督署
海关权握之于税务司,为监督者,所得则为公费、拨饷、赔款生息等,这些均为官银号所管理,所以管银号委员也就成了监督的账房。兼管常关的监督,用人征税皆操己手,盈余也可入私囊,所以兼有常关的监督位置最好。民国成立后,各设专署,分置科员,地方官员不再兼任。监督的职责很简单,但年收入多者可达十万元,所以这个职务若没有高官为内援便很难被委任。不过任职以后,只要安分守己,不与税司发生矛盾就能够长期在任。所以税司不受监督节制,而监督却要听命于税司。
监督署内的科长科员均没有其他私人收入,所以都愿意被调剂为分关员。分关员缺亦有优劣之分,只要其地便于走私便被作弊者认为是优缺,而不以征收的多少为准。边省某关监督,检查分关很严,并大力裁减支出经费,众分关员都很怨恨他,检查时也漫不经心。这样一来,关税收入大为减少,税司也对他产生了不满。但他却自负办事认真,从无弊端,竟与洋人争吵起来。税司上报后,该人被立免其职。
在海关职员中,以验货员、签字手的私收入最富。某监督以干厘税局起家,对各种弊端都很了解。他在上任之时,将各种弊端条分缕析,一一指剖,以戒示所属。在他认为经此一说,各种弊端将被杜绝,众关员也当洗心革面。不料时间不长,关税收入竟大为减少,该人仔细检查后,也未发现有什么作弊现象。这个监督恐怕因短收被上司斥责,便自请辞职。该人辞官后,才有人对他说:你在位的时候,各分关皆溢收,只有总关的收入少,这是什么原因呢?就在于分类减价招徕,税作六折,所以众商人都争相到分关去了。在经过总关时,验货员与签字手都报称货票相符,难道你还能逢货便自行查验吗?分关若与总关的验货员、签字手通同一气,任何明察之监督都不能破其弊。其中的利润全都被商人们赚去了,职员们也一点都得不到,这些人若不是深恨长官,绝不会轻易地使用这个办法。该人这才恍然大悟,但已经补救不及了。
道尹署
道尹为各县知事的监督,但环顾各省,没有一位道尹能够秉公举劾属员的。沿袭至今,道尹自道尹,知事自知事,除例行启转公牍外,百事皆不过问。所以有兼别差的道尹还多少做些事,其余的都非常清闲,所得公费也仅够日常开支,若不是因这个职位可以升转为省长,一定没有人愿任此职。辖区在省城者,称为“首道”,能够经常与督军、省长相联系,势力较大,在本职外必有兼职。某浙江人在任川西道尹时,一身兼五差,人皆称之为“二巡按”。
道尹受省长委任,监督所属境内的财政及司法官员。但这一权限仅只见于公布的文字中,实际上,税员及法官并不受道尹的节制。
道尹遇到紧急情况,除呈报省长外,还可以直接呈报总统。但这只是针对非常变故而言。某福建人任道尹时,其下属皆其同乡。这些同乡署员们因署内公事不多,便联合起来打麻雀牌,每日在署中摆开四张桌子,十六个人围坐桌旁一打就是一整天。后来这种情况被报章揭载,他们又在署衙左面租了一间屋子,开便门与之相通,继续打牌。在该道尹所辖区中有一位年轻的警察,少年好事,受人怂恿,于夜半时分率领众警察前往抓赌。这时,众署员赌兴正豪,且见来人都是所辖区的警察,颇有些看不起,便有人开口谩骂警察。被激怒的警察开枪示威,众署员被吓得四散奔走,有的越墙逃跑,也有的人开门逃回署内。道尹听见署旁枪响,十分害怕,又见众署员狼狈逃归,忙问是怎么回事?署员中一人答道:“警察生变暴乱了。”吓得该道尹赶紧沿袭过去的例子直接向总统报告此事。待事后调查清楚后,该道尹几乎被判重罪。
县知事署
县知事的位置虽不高,但民政诸事却无一不管,所以生出很多弊端。不过也因省份不同而有差异。大体上说来,北方各省的知事,其威风排场依照有若前清,但其节余款项多提取归公,所以谈不上有肥缺。南方各省的知事,表面虽差一些但收入却很不少。就浙江、江苏二省论,浙江逊于江苏。西南边省以护法缺饷,不免苛钦,甚至开烟禁而为筹饷的方法,地方官亦难免不染指。四川则不经手钱粮,甘肃则完全清代习气。山西一省的官吏,皆为阎系,以奉公守法为宗旨,其他省不能望其项背。湖南的官皆以行贿得来,自然要取之于百姓,所以湖南境内很难找到良吏。
某君说:“凡任县知事者,第一要义是能联络境内的武官,可倚仗其力能上通督军署,便终身受用不尽;第二是能出资运动省议员;第三则逢迎要绅。若三者皆备,则指日便可升为道尹。至于教育界、报界等,也应以余力照顾一下,在署中养几个文士,代拟几份实业计划书或劝学演化词,若能如此,便能久任。若不能如此,尽管你廉其守,勤其事,爱养其民,亦不能久任。”
县知事署为行政之起点,握一县之政权。知事以下,有警佐、承审员、各科科长、科员以及技士、书记等职。警佐有一、二、三等之别,承审员每县一人,科长每县四人,分为总务科、会计科、教育科和实业科。各科科员一二人不等,技士每县一二人,书记各科一人。这样的县知事署组织,如同一个小地方政府,职权广、事务繁、弊政更多,现在就分述如下。
县知事之弊:县知事的收入,多则每月三四百元,少则每月一二百元。县知事每月的花费,则有孝敬上司,应酬同寅,资助亲友以及老爷、太太、少爷、小姐等的衣服首饰上的花费,区区月俸,似乎不足开支。但为知事者,不但不忧亏欠,且往往空箱登台,满箱归去。古谚有言:“一任清知县,三千白银子。”到了今日又何止三千,哪一位县太爷不是积累巨万呢?这些钱从何而来,一言以蔽之曰:“作弊。”
县知事弊端之一:侵吞公费。丁、漕两项为县知事收入的大宗。民国以来,每石、每两都要附带征收手数料,多者五六厘,少者也要三四厘。以江苏省各县而论,或有地丁十余万两,或有漕米近三十万石,其手数料平均以四厘计算已可得近万元。其他如附加税、契税、烟酒牌照税、屠宰税、渔杂税以及房捐、典捐等,每年也都要征收手数料,多或过千,少亦数百,而实在开支不过仅占收入的十分之三四,其余皆尽入县知事的私囊。征收丁、漕公费之外,还有行政公费和司法公费,大县每月二三千元,小县每月亦一千余元。县知事为了能侵吞这些款项,往往尽量减少用人,使一个人当二个人使用。司法一股,除请一承审员之外,像司法警察等,应用十人者减用八人;录事书记等,应用四人减用二人。其所节省的公费,即为个人收入之巨款。
县知事弊端之二:存款生息。凡丁、漕两项,县知事绝不会征收到后即向上送,而是多先存在银庄银行中,借以生息。时间也不会太长,大概为本月收进款后,再解上月之款,若数目较大,县知事每月便会有万余元流转,每年约能得数百元或千元的息金。若善于理财者,遇收数极旺的月份,向银行再做些交易,获利便更多了。只是丁、漕两项关系到政绩考查,拖延的时间不能超过一月。至于杂税杂捐则可任意延迟上解时间,甚至可迟至半年之久,其获利便可想而知了。
县知事弊端之三:隐没罚款。自民国以来,罚金一项亦为县署的大宗收入。这种案件,以烟、赌为最多。那些烟犯赌徒们,一旦被抓获,都只求能够早日释放出去,若能处以罚金,自然觉得是万分侥幸,没有不尽力筹缴的。县知事收纳到罚金以后,虽然在收条上如数填写,但是在存根上必定会隐没若干钱数。犯罪者固然不会看见,上级官厅也无从知悉。还有一些犯罪者,是在地方上有些体面的人,他们自然会竭力运动,无论罚款的数字多么大,都愿如数缴清,而不愿将自己的犯罪事实宣布出去。对这些人交的罚款,县知事可以全部隐没,无须报解一分钱。
县知事弊端之四:花销公款。在一县之中必有些地方公款。以南方各省而言,富庶的县可以多至百余万,贫苦些的县也有数十万。这些款额,或者在昔日于丁、漕项下带征积存,或者由地方绅士捐款而置,其用途无非是办理积谷、育婴、竣河、兴学、养老等各种慈善事业。要知官署对于金钱纳入容易,支出就困难了。例如近年来江苏省的几个县虫荒水荒连年不断,灾民们有的外出逃荒讨饭,有的卖儿鬻女以求生存,而各县署的积谷大都有数十万石。地方人士请求开仓发赈,县知事却借郑重公款之美名,先批驳,再调查,继而又造报表,辗转延误达数月之久。灾民们因官府实惠难得,言辞便不免激烈,行为也有些冲动,县知事便以莠民借荒闹事等词电达上官,上官即以“格杀勿论”四字来压迫。也有时上官通令办理荒政,当散米散财之时,县知事必多方克扣,待造报时又浮冒名额,转眼间其私事宜中又会多数千钱财。其他如勘荒派员、施赈派员、设局立所、巧立名目等。总之,县知事一笔开支账,动辄便数百上千金,多年的积储,很快便花销过半了。
县知事弊端之五:收受寿礼。县知事为一邑长官,在用人、行政等方面均有特权,为其下属之人,莫不奉他如神明。每遇县知事本人的生日或太太生日,甚至于少爷、小姐、姨太太生日(若其父母在堂,更会有老太爷、老太太的生日)时,其属下的职员们为了献媚讨好,都会想方法准备些丰厚的礼物送上。如遇太太、小姐、姨太太的生日,更要送上华美的衣服和珍贵的饰品。这也是县知事每年中必得的一种收入。
县知事弊端之六:公行贿赂。过去的县署关防甚严,地方士绅交结长官,甚至被列严禁之内。纵有那贪财的知县欲收贿赂,但却既少中间之人,又畏森严之法。自民国以来,法纪荡然无存,事无巨细,皆以“运动”二字为必要的手续。更有那些无赖的劣绅,甘心为虎作伥,将黄金献入,使黑白混淆。旧谚有云:“衙门堂堂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也是民国政府中到县知事的写照。
警佐之弊:自警察职权独立后,每县都设立了警察所,所长由县知事兼任,而实权多握在警佐之手。警佐之弊端有下述几种。
一、浮收报告费。地方居民每次发生口角争斗时,都要向警察所报告,以判是非。报告时要呈送一份报告书,还要照规矩交纳一定的报告费。但近年来各县警察所对于这种报告费除应收的数目之外,还要加收比规定数字多出几倍的费用,美其名为补公费之不足,但实际上则被警佐们瓜分了。
二、传单费。警察所在收到报告书以后,对于那些依法不在警务范围内的事件,应分别民刑,令当事人向该管的法署起诉。但是近年来警察所为生财起见,见到报告书后便立即发出传单。原报告人接到传单后应交纳传单费,一元或五角不等。此种费用,除酌给值差警察一些外,其余均为警佐的私收入。
三、拘留费。警察所传到犯事人后,先在警所中拘留。受拘留者须交纳拘留费,或按日计算,或因事而定。受拘留者若不交纳此费,便会受到不给饮食、不准睡觉等虐待。拘留费数字不定,少则一二元,多则七八元。
四、侵吞公费。自警察所成立以后,关于路灯、清道、修路等地方事业全部归其掌管,由警佐掌握实权。例如某城内有路灯五十盏,每日应用灯油十二斤,警佐却只给路灯夫每日十斤,至于灯光之明暗他就不管了。又如清道应用人工十名,他也要减少二三名。至于修筑道路时,一切人工材料等费用对下都大打折扣,对上则虚报冒领。因此而盈余下来的钱,或与同事瓜分,或入一人私囊。
五、收受赌规。赌规是警察所中的一大宗私收益。中国的赌风很盛,无论是通都大邑,还是僻壤穷乡,到处都有赌,时时都有赌,所以警察所的赌规收入亦终年不绝,或按日收,或按数收,一月之中,多者可收百余元,少者也有十余元。例如江苏省松江县某警察所,其管区内常有赌局十余处。据内中人言,每个赌局每天都要向警察所交纳规费,小者六七角,大者二三元,平均计算起来每日不止十元。所以该所警吏每年仅只赌规一项便有一二千元的私收入。
六、抽收烟捐。民国以来,禁烟制度是非常严的。但是那些染上烟瘾的人就像与大烟结下生死之交,始终不肯断绝往来。所以无论城镇市乡,到处都有私售私吸大烟的人。但警察的耳目甚多,这些吸、售大烟者不得不以金钱来孝敬他们,以免被他们抓住受苦。于是私烟最盛之地,被视为警吏最优之缺。在江苏省青浦县有两处警察所,其烟捐数目之巨,为全省各县之冠。这两处警察所的位置在该县首镇,商务发达,居民众多,吸烟户约有百家,卖烟的也有数十处。该警察所对于在家自烧自吸的人,每季度收烟捐几十元至上百元不等,视其烟瘾大小而定。至于售烟者,每日至少要缴捐一元。致使那里的人们有“宁为警吏,不作知事”的说法。
七、隐没罚款。依照警察条例,警察所有处以十五元以下罚金的权力。但在实际上,警察所的罚金往往要数倍于此。为什么受罚者能够甘心忍受呢?原因在于:例如抓获到了烟犯,按照现行条例规定,则售烟者判死刑,吸烟者最轻也要判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警察在抓到烟犯以后,不是立即上解,而是暂拘留于所中。犯罪者也明白,若被押送上了法庭,难免照律定罪。于是急忙求托关系,说愿交罚款数百元,只求含糊了案。警察所在敲足了竹杠之后,即以“嫌疑”二字,在表面上判罚十几元,即行开释。而一笔巨款则落入警吏私囊。其他如抓到赌犯之类也是如此。
承审员之弊:承审员掌握着一县之民刑诉讼的裁审权力,其弊端有以下几种。
一、卖批。无论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都要先经过批准,然后才能有审理之日。民事诉讼没有不准之理,但若刑事诉讼一遇批驳,虽有申请再议的救济法,但当事人的财力及精神却要多费不少。而且遇有轻微伤害等各种诉讼,稍延时日,伤痕便会平复,到那时即使上诉恐怕也有理难申。卖批之弊便由此而起。此种交易之介绍人大都为检验吏、司法警察、书记及本地的律师,其费用至少要二三十元。某乡有个姓陆的,被同村人沈某打伤额角,陆某赴县署请求验伤,竟因其在署中无人而遭拒绝。沈某听说后,便找到本地律师张某,并纳费二百元。张某一面嘱其腰间用药物涂成青紫色,一面暗送给承审员五十元钱并代递状词。承审员受状批准,传讯陆某与沈某到庭审判,竟判处陆某两个月有期徒刑。
二、改供。依据审理诉讼章程,当事人的供词,由书记照录后,当庭宣读无误,便令当事人在供词之下签字,以防改供。但近来承审员往往不肯遵照这一规定执行。所以在遇到上诉案件时,常常有因供词前后不符而遭败诉的事情发生。供词之前后不符,大都由被控诉人买通承审员将原供改易所造成。这种弊端,几乎各省都有。
三、滥行拘押。刑事诉讼,无论原、被告,均在集讯后方可拘留。民事诉讼,只有被告人遇必要时,方可拘留。但今日的承审员在遇到刑事案件时,往往有被告尚未传到,而原告投案待讯竟被押入看守所的情况发生。也有在民事案件中,被告无拘押之必要,竟被拘押数月而仍不释放。这种拘押的原因,全系金钱产生的作用。例如甲理直而懦弱,乙理屈而狡猾,这两个人因事涉讼,若依理判断,乙决不会得胜。于是乙便贿嘱承审员,将甲突然拘押起来,使他受到种种不自由的痛苦。甲因懦弱,便会有息讼之心。此时乙再利用其他人,或示之以威,或饵之以利,使甲自请销案,或由旁人和解,此案便不了了之了。
四、延迟牌示。近年来,县知事署理民事或刑事案件不用判决书,则改用告示牌。胜诉的一方常常害怕败诉一方上诉。于是便买通承审员,将判词牌示时间故意延迟。例如刑事上诉期限只有十天,待到最后一天方才发生告示牌,而所标日期已经过了九天。此时,败诉人必然被押在看守所中。其亲属在外纵然看到了告示牌,而且即日便具状上诉,也很难办到。更不用说那些没有亲属关照的败诉人了。许多地方用这种手段来剥夺当事人上诉权利的事情,已经屡见不鲜。
五、抽换案卷。这种弊端多发生在争夺继承权及田土诉讼等案件中。承审员视此为发财生意,多则二三千,少亦可得数百元。某省陈君无子嗣,入赘一婿,抚养一侄为继承人。后来陈君病故,他的侄儿与赘婿争夺其财产,众亲友调解无效,最终诉讼到了法庭。其赘婿用二千五百元买通了承审员,捏造了一份陈君在未死以前已将家产分为两股来支配的文件,并具状备案。到审讯时,承审员便以这份文件为理由,判陈君侄与赘婿平分家产。
六、颠倒刑罪。承审员一旦得到了贿赂,对刑事案件的判处往往便避重就轻。例如损坏罪,若按刑律,轻则只处以罚金,重则可判三年至五年的有期徒刑。在这个时候,承审员就要看纳贿的多少来定刑罪之轻重了。一县之中,一年之内,似这种案件不下百起,必有一半以上来运动减轻的。于是承审员便可得到一笔巨款。另外还有为争意气,花钱运动改轻为重的案件也有不少。
七、宣告缓刑。刑事犯既经判决,便当送去执行。但财产较多的人往往不惜运动费用,向承审员纳贿,请求宣告缓刑。只要在刑期以内不再有犯罪事实发生,那么到期满之后,便与未曾犯罪者毫无两样。一切权利均可享受。所以稍有些财产的犯罪者,花钱运动的第一目的是宣告无罪,若不成,第二目的便是宣告缓刑,这也是承审员的获利之源。
八、滥予假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刑事犯,执行满十年后可以得到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刑事犯在执行过刑期二分以上也可得到假释。但假释的准与不准之权力操于承审员的手中。若想运动假释,便不得不向承审员纳费。近来犯罪者不断增多,每年承审员所获的此种收益也很不少。
总务科之弊:县公署的总务科,如同省公署内的政务厅,除有专管主科外,其余一切公事均归总务科掌握,其职权之广,不啻一小知事。总务科的弊端有以下几种。
一、侵权。总务科的这一名义含有总揽一切的意思。所以为总务科长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才略。县知事遇有不易解决之事时,往往与总务科长商议,总务科长便乘机以侵知事之权。也有一些庸暗懦弱的知事,自知其才不足以应变,遇事便委总务科长办理。彼既大权在握,自然独断专行,知事则仅只是诺诺而已。
二、欺罔。总务科掌握县公署之大权,遇事欲图自利,一定会采用欺罔的手段。例如修葺房屋,估计只用百元即可完工,必要说工程浩大,非二百元不足使用。又如添置杂具,实际上几十元钱足够,却一定要说物价昂贵,没有百元以上便买不到。就在这一出一纳之间,已有数百元饱其私囊。
三、受贿。县公署中,民事与刑事诉讼均归承审员主管,若是行政诉讼,则依法该归县知事自理。但做县知事的人,个个都是喜逸畏劳,往往将此种职责委之于总务科。于是贿赂之门从此而开。松江县某乡的朱某人,出身微贱,却颇有资财。他想在该乡任自治员,又恐怕受人攻击,便向该县总务科纳费四百元。总务科长刘某不仅让他当上了该乡的自治员,而且还在地方上反对时为他庇护。但朱某每年的自治员公费全都被刘某吞没,且不时贷款,仅二三年竟耗去一千余金。
四、引用私人。县署之中,有技士、书记及收发、监印等较低的职务,用人颇多。总务科既为知事所信任,往往推荐自己的私人来担任这些职务。于是众多党羽通同一气,舞弊也更加容易,对上例蒙蔽知事,对下则蹂躏地方,为害非浅。
会计科之弊:会计科主管一邑之财政,比较其他科而言,作弊更加容易。即使是县知事,若想从财政中营私,也要先与会计科勾通,所以会计科舞弊尤为胆大气粗。其弊端主要有下列数种。
一、移动存款。一县之中,必有公款数万或数十万用以存放生息。会计科往往移动此款以取私利。例如有公款五万存于甲银行,年息为七厘。会计科提取了三万,移存乙银行,年利息为九厘。但在报销清册上却依照是年息七厘。如此一来,会计科科人每年就有数百元的私收入。存款越多,私收入也就越多。
二、挪移解款。县署向上解款,地、丁、漕、粮等项绝不能延迟,因为关系到县知事的政绩考察。而其他杂税则可以在任意时间报解。于是会计科便挪移丁、漕等款,私自存放,而将杂税之款作为丁、漕等款上解。等到杂税款催解急时,再挪移丁、漕等款送上。如此轮回周转,一年中常有数万元存放,会计科人便可得数百上千元的利息收入。
三、垫解丁、漕。丁、漕两项税款有逾期加征之说,以此来劝早完,惩滞纳。大概自开征之日起,一月内交纳者均作未逾限论,超过这个时间便是逾限。加价的数目也不尽相同。以江苏省来说,丁银每两加二角,漕银则每石加五角。只有真正殷实富裕之户才能在限期内完成,其余各户总要超些时间。会计科便在限期将满时,挪用其他杂税款及轻息存放的公款,为各户垫解,少则一二万,多则七八万。待各户陆续完税后,会计科再为收回。时间不会超过一月,而加价之银则成了他们的私利。
四、折扣发款。凡县署下发的各种款项,均须经过会计科之手。除各科的人员工资外,其余款项多有折扣。例如厨师、茶役、门房等人的工钱,至少须扣百分之五。若工匠等人还要多扣一成。至于米粮炭柴等的折扣,双方另议。此外如粮书、柜书、差人等的饭食费,折扣尤巨。还有催征吏一项,因其有额外收入,竟将他们应得的工资全数吞没。
五、包办杂捐。民国政府专事搜刮苛捐杂税,其繁重为数千年所未有。其中如屠宰税等,竟准人包办,于是会计科便又多了一宗生意。其方法是:以他人之名出面承包,自己则隐收其利。以江苏省松江县而论,每年的屠宰税实际收入为二万六千余元,而认商只一万三千余元,中间有一万多元的余得,尽为会计科科人所有。
六、浮收公费。凡牌照捐、牙帖税、契税等均征收公费,名曰手数料(今称手续费)。这些都是会计科所主管。遇营业户领照、领帖、交税之时,会计科还要额外加收数角数元。以一县之大,积成总数,便可盈千累百。
七、串吞公款。此种弊端大多与地方上的劣绅勾通。例如备荒、浚河、施医等各项公益费,会计科勾通士绅,具名请拨。但待批准发给时,却扣去几成以入私囊。
教育科之弊:教育科的事情比较简单,表面上看似乎没有什么弊端可以发生,但在实际上其弊端却层出不穷,现分述如下。
一、科长之弊:
① 暗盗学款。教育科掌管着一县的学款,近年虽有劝学所等组织,但其不过是领款发款而已。教育科常与县立学校的校长勾通,借建筑、修理、添置及开办运动会等名目,支用公款,暗中互相分肥。
② 分肥薪水。学校校长及劝学员、学务员等职均须由县知事委任,由教育科主管其事。于是便有人在准备运动这些职务时,宁愿牺牲几成薪水以酬其劳。这也成为教育科科长的一笔进款。
③ 暗收贴费。近来准备推销各类书籍用品的各书店,往往向各县的教育人员送上津贴。例如在上海的某个大书店,对于教育比较发达的各县的教育科长每月都要送上二三十元的干薪。因此该书店每有一书出版,教育科便会通知各学校采买。至于教科书,更要以该书店出版的书为定本,几乎类同科举时代之四书五经,无可更变。之所以会有这种情况,无非是因教育科接受了该书店的钱,而各学校对教育科所指定的书籍不敢不采用。
二、视学员之弊:
① 撤换校长。一县内各小学的校长,其成绩如何,全凭县视学员的报告。所以小学校长必须与视学员联络,或以酒肉结纳,或以金钱店送。否则,该小学校不是被说成“教授不合法”,便是被说成“设备不完全”,更有甚者,还会指摘其“管理无方”或“校务松懈”,而校长也会很快被撤换。
② 荐任教员。校长欲巩固其位置,必要笼络视学员,以求得其良好的评语。而视学员则会乘机以私人向校长推荐,以充教员。这些被荐的教员,大都学问平常,其担任的教科,往往需校长来帮忙。但他们每月的薪金却不能太少,以此来全视学员之情面。
③ 合办学校。在一县之内添设小学,必须得到县署的核准才能有公费的资助。于是,谋求充当校长或教师的人便与视学员串通合办,如此方可不致遭到批驳。学校内的课程,皆由校长及教师担任,而领取到的公款,视学员却要分去几成。这种学校,无论其内容如何腐败,但视学员的评语一定会异常优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