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上课
我开始觉得自己比其他人优秀一点。有一个学期,我一本书都没买,连课都很少去上。早上10点钟才起床,然后到学生会大楼的格里尔餐馆(The Grille),那是大家课间休息都会去的地方。我会坐在那里跟大家乱扯一下,玩玩伤心小栈(hearts,也是一种纸牌游戏),跟女孩聊聊天,订个约会,读读校报《肯塔基上校》(Ken-tucky Colonel)。
我们在格里尔找女孩也不是随便玩玩,有些人还真的就碰上未来的终身伴侣。那方面我也打破了规则,但还是成功。认识帕特(Pat)时,我还定期跟两个女孩约会,桑德拉(Sandra)和黛比(Debbie)。那时我才刚读完约翰·斯坦贝克(John Steinbeck)的小说《煎饼坪》(Tortilla Flat),主角丹尼和他的朋友都是住在加利福尼亚州蒙特利(Monterey)附近山上的穷人。这本书的主题之一是说,有人会把所有的事情合理化。比方说,丹尼偷了某个朋友的钱,还合理化说这其实是帮了朋友:“如果我不把朋友的钱拿走,他可能拿去买酒喝,喝醉后也许把房子都烧了。钱留在他身上就太可怕啦。我作为他的朋友,应该帮他把钱偷走,让他可以救自己一命。”
我很喜欢这本书,所以又买了三本,一本给帕特,一本给桑德拉,一本给黛比。这真是个错误,大错特错。她们虽然都不是同一社团,却常常跟几个女孩一起到格里尔见面和吃午餐。有一天就那么凑巧,三个女孩都在那里看那本该死的书:“哇,你读的那本书很有趣!”“是啊,我男朋友送我的。”“真的喔?”“我也是。”“我也是耶!”“他是谁啊?”我一点都不知道,如果你要同时跟几个女生交往的话,不能都使用同一种手法。为什么呢?因为女孩子们会互相说来说去,要是她们发现你对待她们都一样的话,就觉得自己没什么特别,马上就会不再理你。不过我很幸运,帕特还是理我的。
我那时候就是这么厉害,就算是用“错误”的方法做事情,最后还是成功。我在兄弟会的第一个室友叫吉姆·狄龙(Jim Dillon),他也翘了很多课,不过他被刷掉了。跟我鬼混的几乎都被刷掉了。赫沙被刷掉、狄龙被刷掉、德肯(Dirken)也被刷掉,但只有我过关。这正好印证了我的想法,我就是跟别人不一样,就是比别人厉害一点。有几个人想跟狄龙和我住在一起,不过谁也受不了我们,他们无法和我们同住,因为我们根本都没去上课。我们晚上就是熬夜喝啤酒,聊天,晚上十一点送女伴回家后,就回自己房间喝酒,闲聊到半夜。熬夜到凌晨三点,隔天早上八点的课当然起不来,所以我们不常去上课。
你不去上课,老师可不太高兴。要是你一直都不去,迟早要碰上麻烦。我住在兄弟会所第一学期的成绩单,就把肯大所有的评分等级都拿到了:A、B、C、D、E(肯大的E就是指F,不及格)、W(退选)、I(没修完)。我一次拿齐。尽管我很少去上经济学,我还是得了个A。因为那些我都懂。教授说到边际消费偏好时,我对自己说:“明白了,这是一种概念,我懂。”我可以看着那些供给和需求曲线,说:“好,没错,这个我会。这很有道理。好,如果把供给移到这里……然后,价格就会下跌……好,我明白了。”其实我连经济学的课本都没有,我只是在期末考试的前一天晚上借一本过来,然后自己坐着读完一整本,就去考试,而且考了个“A”。因为我都会啊。我还记得,我边考试边想:“嗯,这一题……说的是边际……我看过……对,那张图很像……是在那一页的左边……应该是在250页附近吧,那一页说了什么呢?”我记得它在哪一页,看起来像什么,书上又是怎么写的,然后我就照着记忆把它写出来。这不是说我的记忆力像照相机一样,但对经济学我就是很行。那位教授很火大,因为我明明很少去上课,考试又总是拿到A。这让他很生气。虽然我不是很认真,但在学校的表现还是不错。
历史科目我拿到B,其他的C、D、E我已经忘了是什么,W是哲学。W是指后来退选所以没有成绩,这样也很好,就不会不及格了。这就等于你一开始就没选修这个科目。天晓得我怎么会选修哲学,我根本就讨厌哲学啊!对我来说,这一点意义也没有,这种飘飘渺渺,抓不住的东西。什么“我思故我在”,谁在乎呢?对我来说跟棒球一样,一点都不切实际。所以我退选哲学科目,一点都不犹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