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年代的经济增长与结构变迁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3.3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实现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协调平衡

中国政府近年来在克服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不平衡性矛盾方面所采取的若干举措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加快社会发展,除了继续扩大政府社会性支出规模和调整社会性支出结构外,还需要进一步改善社会性公共服务提供方面的制度框架。

3.3.1 尽快消除城乡二元体制

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是个人能拥有平等追求愿望的权利,目前中国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主要原因是城乡社会的二元体制。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起,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户籍分为城市户籍和农村户籍,城乡二元体制形成了,城乡被割裂开来。从这时开始,城市和农村都成为封闭性的单位,生产要素的流动受到十分严格的限制。在城乡二元体制下,广大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禁锢在农村中,城市居民和农民的权利是不平等的,机会也是不平等的。户籍制度实际上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口登记制度,其核心是户口背后所包含的福利差异。户籍制度改革的实质并不在于是否放宽了入籍的条件,而根本在于是否把福利因素与户籍身份相剥离。与户籍身份附着在一起的种种福利因素,如社会保障、社会保护、教育获得以及其他公共服务,都处于改革的过程中。目前,虽有部分地区试图对此体制有所突破,但大部分地区没有变化,尤其是大城市限制严格。

3.3.2 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

在某些情况下,对公共服务供给者的绩效进行监督和评估通常十分困难,但在公共供给的情况下,应尽量给予激励并通过加强问责来提高质量。应完善政府对公立服务供给机构和一线服务人员的监督与绩效评估机制以及与绩效挂钩的奖励和惩罚机制。绩效评估机制应体现一定的灵活性,并赋予服务供给机构和一线服务人员一定的自主性。为使监督和评估机制有效,政府的政策制定职能应与服务供给职能尽可能分离,以加强可问责性。

3.3.3 形成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合理分工

在社会性公共服务提供方面,首先应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这是因为:(1)成员数量较少的“小集体”较之成员数量较多的“大集体”具有更高的公共产品供给效率;(2)地区之间的巨大差异必然会导致各地使用者对社会性服务的异质性偏好,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能利用其信息优势更准确地对当地的需要作出反应和决策,能更有效地提供符合当地偏好和当地具体条件的社会性服务,而且,地方政府更能够监督服务质量,也更容易负起责任。

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财权和社会性服务提供方面的责任。对于具有显著规模效应和溢出效应的全国性的社会性服务,中央政府应负有主要的提供责任;而且鉴于各地财力上的差异,中央政府也需要通过规范、透明、有效的转移支付制度协助地方政府担负起对地区性社会性服务的提供责任。与此相配套,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需要建立一种有效的协约关系,监督和评估下级政府的绩效,激励和约束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