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马丁
我能讲清楚自己干吗要从幢高楼顶上跳下去吗?当然我能讲清楚自己干吗要从幢高楼顶上跳下去。我又不是什么倒霉白痴。我能讲清楚,这事一点不难讲:这是经过妥当的逻辑思考之后做出的决定。甚至用不着什么严肃思考就能想明白的事。不是说我心血来潮突发奇想——我的意思是说,这不是什么特难做出的决定,不需要经过痛苦的思考。我这么说吧:好比说,你就是……我也不知道……比如你在吉尔福德[2]一家银行当经理助理。你一直在考虑要移民。这时候有人要你到悉尼一家银行去当经理。当然了,虽然说事情显而易见,你还是得经过一番思考衡量,对不对?至少你得想明白,自己愿意不愿意搬家,舍不舍得把朋友同事们都扔在身后,老婆孩子一家人全盘端到一个陌生地方吃不吃得消。你可能坐下来找张纸,把移民的优势劣势列个单子。你知道的,就像这样:
劣势——父母年迈,朋友,高尔夫俱乐部。
优势——钱更多,生活质量更高(带游泳池、烧烤架什么的房子),大海,阳光,没有什么左翼议员下令禁止“咩咩小黑羊”[3],没有欧盟长官下令禁止英国香肠,等等。
这不是一目了然吗?高尔夫俱乐部!快得了吧。当然年迈的父母可能会让你有点犹豫,不过肯定犹豫不了多一会,最多也就是犹豫一下下,只是一下下而已。不出十分钟你肯定马上打电话给旅行社订机票去了。
你瞧,我就是这么决定的,没多少遗憾后悔,想跳下去的理由倒有一箩筐。我的“劣势”单子上只有一条,就是孩子们,不过话说回来,我想辛迪也不会允许我再见孩子们了。我没有年迈的父母,也不打高尔夫。自杀就是我的悉尼。我这么说绝对不是对悉尼的好人们有意冒犯。
莫琳
我告诉他说我要去参加新年派对。我十月份就告诉他了。我也不知道人们是不是十月里就把新年派对的请柬发出去,很可能没那么早。(我怎么知道?从1984年以来我一次派对都没参加过。马路对面的茱恩和布莱恩那年办了个派对,完了马上就搬走了。就是那一回我也只是趁他睡着了以后溜出去,总共待了一个来钟头。)可是我等不及了。自从五六月份我就开始考虑这件事,我特别想告诉他知道。真是蠢啊。他根本不明白,我肯定他不明白。他们老跟我说要跟他讲话,可你看得出来压根什么变化也没有。而且这种事有什么好忙不迭要告诉他的呢!说出来只是显得我就这么点盼头,难道不是吗?
我一开口跟他说完,马上就想去忏悔。我说谎了不是吗?我对自己的亲生儿子撒谎。哎,这只是个小小小小的谎言:我提前好几个月就告诉他说我要去参加派对,派对是我编出来的,我编得还挺像。我跟他讲派对是谁办的,人家为什么要请我,我为什么要去,还有别的什么人会去参加。(是布里琪特办的派对,就是教堂里那个布里琪特。她请我是因为她姐姐从科克郡来了,先前她姐姐好多次写信都问候我来着。我想去是因为布里琪特的姐姐曾经带她婆婆去过卢尔德[4],我想跟她问问卢尔德什么样,将来我还可以带马蒂去。)但是忏悔根本不可能,因为我知道,去忏悔的话我只能继续说谎,重复我的罪恶,一遍又一遍一直说到年底。我不光对马蒂说谎,还得跟护理中心的人说谎,还有……其实算算也没别人了。也许再加上教堂里的什么人,商店里的什么人。仔细想想其实挺滑稽的。如果你没日没夜地照顾个病孩子,你压根没空犯罪,我都好多年没干过什么值得忏悔的事情了,然后我就一步飞跃,犯下这么严重的罪行,连神甫都不敢告诉,因为我打算一直犯罪犯罪,直到我死的那一天,那天我还会犯下世上最大的罪孽。(可凭什么说自杀是最严重的罪孽呢?从小到大人家都对你说,你故去以后,会来到这么一个神奇美妙的地方。只有一个办法能让你提前一点来到这个地方,可你一旦用了这个办法,就永远失去了去这个地方的权利。哦,我明白这样做有点插队的嫌疑。可是比如说了,在邮局里有人插队的话,大家嘘他两声也就算了,可能有人会说:“对不起,我先来的。”人们决不会说:“你将在地狱的烈火中永远地煎熬。”这就未免太过严厉了吧。)但是这些并没有阻止我去教堂。因为我若是突然不去了,人们会觉得不对劲,所以我才照常去。
日子越来越近了,我不断地跟他说起我了解到的新情况。每个星期天我都假装说我又知道了点新东西,因为我总是在星期天才会看到布里琪特。“布里琪特说她会请大家跳舞。”“布里琪特担心不是人人都喜欢红酒和啤酒,所以她要准备些烈酒。”“布里琪特想知道有多少人是吃好了饭才来参加派对。”如果马蒂能懂点事,肯定会觉得这个布里琪特女人是个神经病,为这么点儿大个派对小题大做,絮叨个没完。在教堂里我每次见到布里琪特都要脸红。当然我很想知道她守岁夜到底有什么安排,可我从来没有开口问过她。因为如果她真是打算办个派对,我问的话她可能觉得不请我过意不去。
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很惭愧,倒不是因为我撒谎——到如今我撒谎都撒习惯了。不,我惭愧是因为觉得自己实在太可怜了。有个星期天,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在跟马蒂说布里琪特打算去哪里买做三明治的火腿肉。其实我把一切都放在心上,当然是说守岁夜的计划,用这种办法我就可以提到那天的安排,却不必吐露真情。慢慢地我大概也开始有点相信真有这么个派对什么的,就好像你相信书里的故事一样。时不时地我会想象一番,我会穿什么衣服,喝多少酒,待多长时间才走,要不要打车回家,诸如此类的事情。搞到最后就好像我已经去过这个派对了一样。可是,即便在我的想象中,在派对上我也不曾跟任何人说过话,而且总是很高兴可以离开。
洁丝
我在楼下空屋子里举办的一个派对上。派对很烂,一群糟老头子坐在地板上,喝苹果酒,抽大卷的大麻,听莫名其妙的怪胎雷鬼音乐。半夜的时候,有个家伙冷嘲热讽地拍了拍手,另外几个笑了几声,这就算完了——也祝你新年快乐。哪怕你是全伦敦最快活的人,参加了这个派对,12点过五分你也会想从楼顶上跳下去。何况我也算不上是全伦敦最快活的人,显而易见。
我去这个派对纯粹是因为学校里有人告诉我说查斯会去,可他根本没来。我上万亿次打他的手机,他还是没开机。我们刚分手那会,他说我跟踪他。可我觉得他用词太过了,说我“跟踪”他,你说是不是?我只不过给他打电话,写信,发邮件,敲他家的门,我觉得这算不上是跟踪。而且他工作的地方我只去过两次,算上圣诞节的派对也才三次,我觉得那次不能算,因为他原来说要带我去参加他们的圣诞节派对来着。人家去商店,去度假干吗的时候都跟着,这才能算是跟踪呢,你说对吧。我可是什么商店都不靠近。再说了,要是别人欠你个解释,我觉得这就不算是跟踪。被人家欠你个解释就好像人家欠你钱一样,而且不是五块十块这种小钱,至少是五六百块钱。要是人家欠你至少五六百块钱,还躲着你,你当然得半夜里去敲他们家门,因为你知道这时候他肯定在家。这么大数目的钱一般人都得当回事。一般人会去找讨债专家,打断他的腿,可我没那么过分。我还是很有节制的。
因此,尽管我一来就发现他不在,我还是待了一阵。我还有什么地方可去呢?我很为自己难过。我都18岁了,守岁夜却没地方可去,只有这么个烂地方,烂派对,来的人我一个也不认识。说起来我应付得还不错。我年年都能应付过去。我很容易交上朋友,可是马上就把他们惹烦了。这点我还看得出来,虽然说我也搞不清楚我为什么怎么就把人惹烦了。然后朋友啊派对啊什么的就全都消失不见了。
我把珍惹烦了。我肯定是这么回事。她就消失不见了,跟别人一样。
马丁
前面几个月我一直在网上搜自杀调查的资料,纯属好奇。几乎每次验尸官的话都大同小异:“他精神失衡,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你接着往下读读这个混蛋的故事:他老婆跟他最好的朋友睡觉,他失业,闺女几个月前车祸身亡……嘿,验尸官先生?有人在家吗?抱歉打扰,可这里没什么精神失衡,我的朋友。我得说他脑子挺正常的。坏事一桩接一桩再来一桩,直到人再也承受不住了,然后你就开着辆家用掀背汽车来到最近的多层停车场,弄根橡皮管子用尾气熏死自己了事。这还不公道吗?显然验尸官的调查报告应该这么写:“经过严肃慎重的考虑,他看清自己过得猪狗不如,因此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从来没有一次,我看报纸的时候,真心相信死者是精神出问题才自杀的。你知道的:“曼联队前锋,跟当今瑞典小姐有婚约在身,最近成功勇夺两冠,获得足协杯和奥斯卡最佳男演员奖,成为同年获得这两项大奖的史上第一人。他的小说处女作刚刚被大导演史蒂芬·斯皮尔伯格购买版权,具体价格未经透露。他的一名雇员发现他在自家马厩的房梁上吊自尽。”瞧,像这样的验尸报告我是从来没见过。如果当真有什么幸福成功有才气的人自杀了,你倒大可以安全得出结论,此人的确是精神出问题了。我倒不是说跟瑞典小姐订婚、在曼联队踢球、得奥斯卡奖你就终身免疫不会害抑郁症了——我肯定这些不管用。我只是说这些东西能让人好过些。我们来看看数据好了。刚离婚的人比较容易自杀,或者生厌食症的,失业的,还有妓女,或者上战场打过仗的,遭强奸的,失去亲人的……有许多因素会把人推上绝路,没有一样不让你痛不欲生。
这要是在两年前,马丁·夏普绝对不会大半夜跑到一块水泥护栏坐着,俯视一百多英尺下面的水泥路面,琢磨摔下去的时候能不能听见自己骨头撞碎的声音。不过两年前的马丁·夏普跟如今不同。那时候我有工作,有老婆,没睡那个15岁的姑娘,没进过监狱,不需要跟我两个小女儿解释小报上的报道,头版大标题“下流坯!”下面配了张照片,是我躺在伦敦一家著名的夜店门外人行道上。(我要是死了新闻标题会怎么写?“下流坯送命!”再不然就是“夏普的下场!”)说句公道话,这些事情发生之前,我坐到水泥护栏上的理由确实要少得多。所以,别跟我说什么我精神失衡,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再说了,什么“精神失衡”,这么说有严格的科学根据吗?人的精神难道真像什么鱼鳞一样,在脑袋里晃来晃去?人越傻晃得越厉害?)我想自杀是在系列的不幸事件将我的生活搞得不堪忍受之后做出的理智反应。哎,我明白心理医生肯定会说他们可以帮忙,可是这个倒霉国家大半的麻烦都是这样,不是吗?人人都不愿意承担责任。总是别人的错。哈哈哈。我碰巧属于那极少数勇敢的人,我很明白当年爹地妈咪干了什么跟我搞15岁姑娘之间没什么关系。我碰巧明白自己当初是不是母乳喂养都会去跟那姑娘睡,现在是时候我该面对自己干的事了。
我干的就是:我把自己的生活给毁了[5],丝毫不差。倒也不是按字面上的意思,说我把自己的生活搞成了尿,存在膀胱里如何如何。可我觉得我就像败家子花钱一样,把自己的生活给毁了。当初我的生活里有老婆有孩子有工作什么都有,可我却把它搞丢了。不,这么说不对。我知道自己的生活哪去了,败家子知道钱都花哪去了。我不是把生活搞丢了,我把生活乱搞搞没了,我跟十来岁的姑娘乱搞,在夜总会乱搞,把老婆孩子工作全搞没了:这样乱搞是要付出代价的,而我乐意支付,可是突然一下子我的生活全没了。我生前身后还有什么?在这个守岁夜,我觉得自己仿佛在跟一点模糊的良心,还有自己不大好的消化功能说再见——这些勉强算是我活着的表示,可是除此之外,我一点自己的生活都没有。我也并非特别难过,只是觉得自己蠢,还很愤怒。
我坐在这里并非是因为自己突然理智觉醒了。我坐在这里是因为这个夜晚跟其他的一切一样,也成了一团糟。我他妈的连跳楼都跳不利索,非得把什么都搞砸了才算完。
莫琳
守岁夜里,护理中心派了救护车来接他。叫救护车要多付钱的,可我不在乎。我还有什么好在乎的?到最后马蒂花他们的肯定比花我的钱多了去了。我只是付个过夜的费用,他的下半辈子都得他们管了。
我想过要不要把马蒂的东西收起一些,免得教他们看见觉得奇怪,不过没人告诉他们那些都是他的东西。他们可能以为我有好多孩子,所以我就由着东西摆在外头。大概6点钟他们来了,两个小伙子用轮椅把马蒂推出了门。他走的时候我还不能哭,怕给两个小伙子看出不对劲;他们以为我第二天上午11点左右会去接马蒂。我只是在他前额上亲了一下,对他说在护理中心要乖,我一直坚持到他们都出了门,然后我就放声大哭,哭啊哭,一直哭了一个钟头。他的确毁了我的生活,可他还是我的儿子,我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了,可我甚至连个像样的告别都做不到。然后我看了一会电视,喝了两杯雪利酒,因为我知道外面肯定会很冷。
我在公交站头等了10分钟左右,随后决定自己走着去。想清楚自己要去死以后,走夜路就没那么可怕了。我可是做梦也没想过自己会这么大半夜里走这老远的路,何况现在街上到处都是醉鬼,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呢?当然了,我还是忍不住担惊受怕,怕有人袭击,却不弄死我,那样我还不如死了的好。要是那样的话,我肯定会给送到医院里,人家会知道我是谁,还会发现马蒂,我这好几个月来的计划就全泡汤了,等我出了院,又会欠护理中心一大笔钱,那可要我怎么还?不过路上没人袭击我。有几个人祝我新年快乐,仅此而已。外面其实没什么可怕的。我会记得,在自己一生的最后一个夜晚我终于发现了这一点,我这辈子其余的时间光顾着担惊受怕了。
我以前从来没到过顶层大厦,只是坐公车经过一两回。我都不清楚如今你还能不能上到楼顶,但是大门开着,于是我就沿着楼梯往上爬,一直爬到走不动了为止。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没想到,人不是说想从哪儿往下跳就可以随便跳,可我一到顶就发现,人家不会让你随便跳的。他们搭了很高的一道网,上头有道蜿蜒的栏杆,栏杆上都装着尖刺……我这才慌了神。我个子不高,不算壮,也不如以往年轻了。我想不明白自己怎么才能过得了这一关,可我又非得今晚就做,因为马蒂在护理中心等等等等。我开始想有没有其他办法,可似乎都行不通。我不想死在自家客厅里,早晚我认识的什么人会发现我的尸体,我想让不认识的人发现我。我也不想卧轨,因为我看过一档电视节目,那些驾驶员很可怜的,自杀的人会让他们很难过。我又没车,不能开车来到个寂静角落,放尾气把自己熏死……
这时我看到了马丁,他就在屋顶的另一边。我躲在黑影里,看着他。我看得出他准备得可够充分:他带了一个小梯子,还有剪铁丝的钳子,他就是用了这些东西才爬到对面去的。他就坐在护栏上,腿晃荡着,眼睛看着下面,随身带着个小酒瓶,不时喝上一口,还抽烟,一边想心事。我就在旁边等着。他抽了一根烟又抽一根,我就等了又等,到最后我实在等不及了。我知道梯子是他的,可我得借用一下,反正东西对他也没什么用了。
我没动手去推他。我没那么壮,一下就能把个成年男人推下楼去。反正不管怎么我也不会去推推看。这样做是不对的;该由他自己来决定跳还是不跳。我只是走上前去,把手伸过铁丝网,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只想问问他看,他还要多久。
洁丝
去那个倒霉派对之前,我根本没想过要到楼顶去。说实在的,在跟这家伙说话之前我压根把顶层大厦什么的全忘了。我觉得这家伙看上我了,这么说一点不过分,一群人里30岁以下的女人还站得起来的就剩我一个了。他给了我根烟,说他叫帮[6],我问他为什么叫帮,他回答说因为他老用水烟枪抽大麻。然后我就说了,那是不是说这里其他人都叫“抽一口”?可他却说,不,看见没,那边那个叫神经迈克,那边那个叫泥巴仔,那边那个叫臭尼克,等等等等,直到他把屋里能认过来的都介绍了一遍。
但是,就是我跟帮讲话的那10分钟造就了历史。我说的历史不是什么公元前55年或者1939年什么的,不是历史学的历史,除非是我们中的一个后来发明时间机器或者阻止基地组织侵略英国什么的。但是,如果不是这个小帮看上我了,谁知道我们几个会发生什么事?本来要不是他跟我聊天,我打算回家的,马丁和莫琳可能已经死了,很有可能,还有……总之一切会大不相同。
帮报完了他的名单以后,看了看我,又说,你该不是想到楼顶上去吧?我心想,你个石头脑瓜,你倒是想。他又说,因为我发现你眼睛里满是痛苦和绝望。我当时已经不大行了,现在回想一下,他当时在我眼睛里看到的大概有7瓶百加得冰锐酒,还有两罐特调酒。我就说,哦,真的吗?他又说,是啊,你瞧,我负责在这儿看着想自杀的人,我专在这儿看着,怕有人上这儿来,专门上楼顶去。我就说了,楼上有什么?他笑了,说,你开玩笑吧,是不是?这可是顶层大厦,伙计。这可是个自杀圣地。他要是没说这个话我可想不到这上头。这样一下子一切都明白了。因为我前面虽然说想回家,却想不出回家去干吗,也想不出一觉醒来还能怎样。我想要查斯,可他不想要我。这时我突然明白了,眼下我最该做的就是让自己快点没命,能多快就多快。我差点笑出来,这倒不错:我想短命,我来顶层大厦参加派对,这也太巧了,简直就是上帝的旨意嘛。当然了,要是上帝给我的旨意就只是这么一句:找个楼顶跳下去吧,那也挺让人失望的。可我也不能怪他。跟我他还能有什么话说?
那时候,我能够感觉到一切的分量——孤独,所有的错误。我上楼,快走到楼顶的时候,觉得自己拖着这么重的分量一路走上来,很英雄。唯一能够摆脱这些负重的办法似乎只有跳下去了事,跳下去一切就对了,不会再跟我对着干了;我觉得非常沉重,觉得自己马上就能一头扎到大街上去,我跳楼肯定能跳出个世界记录来。
马丁
要不是她想害死我,我肯定已经死了。但是人类都有求生本能对不对?哪怕你想自杀的时候求生本能照样会起作用。我只知道感觉背后有人推我,我转身一把抓住栏杆,张嘴开始大叫。我当时已经喝醉了。我从随身扁瓶里已经喝了不少,出来之前也喝了不少。(我知道,我知道,我不该开车,可我不能带着那倒霉梯子上公交车呀。)所以,我可能的确是说了几个脏字。如果我早知道碰我的是莫琳,如果我早知道莫琳是什么人,我可能会收敛一点,可我当时没有;我可能连B字都骂出来了,我后来跟她道过歉。可你得承认,当时情况非常特殊。
我站起身,小心地回过头去,因为我不想不小心掉下去,然后就冲她破口大骂,她只是瞪眼看着我。
“我认识你。”她说。
“怎么会?”我脑子反应不过来。饭店里商场里剧院里停车场小便池边,全英国整天有人走到我面前来跟我说“我认识你”。可是他们统统压根不认识我,他们的意思是:“我不认识你,可我在电视上见过你。”然后他们就跟我要签名,或者跟我聊两句,问潘妮·钱伯斯生活中到底长什么样。可是那天晚上,我是真没料到。这些东西似乎都有点不着边际,都是生活另一面的东西。
“电视上。”
“噢,我的天哪,我是来自杀的,不过没关系,给个签名的时间还是有的,你有笔吗?纸呢?不劳你费心问了,她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婊子,见什么都烦,见人就上。可你在这儿干吗?”
“我……我也是来跳楼的。我想借你的梯子用。”
到这里凡事才落到实处,顺梯子下来了,打个比方而已,中东和平进程可不能顺梯子下来就解决了,金融市场也不会顺梯子下来。凭我做节目采访的经验,生活就好像是Airfix[7]模型,再大的题目都会落实到最小的细节上。我曾经听过一位宗教领袖说,他的信仰源自一个花园棚屋的坏锁(他小的时候被锁在里面过了一整夜,是上帝指引他度过了那黑暗中的时光);我还听一个被绑架的人质讲他是怎么脱身的,就因为抓他的人里有一个很喜欢他钱包里一张伦敦动物园的家庭打折卡。你要谈的是大事,但就是这些小细节,花园棚屋里的锁,还有伦敦动物园卡片这些东西,给你提供了落脚点;没有这些东西你就无从开始。至少主持“潘妮和马丁的早安秀”是如此。我和莫琳都不能说我们俩都是如何如何不幸,为什么想让自己脑浆迸裂,像麦当劳的奶昔一样撒在水泥地上,所以我们只好谈谈梯子。
“尽管用好了。”
“我还是等你……我还是等等吧。”
“那你就打算站在一边看着?”
“不,当然不。你肯定希望一个人做,我猜。”
“你猜得没错。”
“我到那边去。”她指了指屋顶另外一边。
“我下去的时候喊你一声。”
说完我乐了,可她没笑。
“嘿,就眼下说说,这话够俏皮了。”
“我没情绪,夏普先生。”
我觉得她不是有意要逗乐,可我听了她的话更乐了。莫琳走到屋顶另外一边,靠着对面的墙坐了下来。我转过身,重新在房檐上坐下来。可我集中不起精神,那一刻已经过去了。你可能会想了,要跳楼就跳楼呗,哪里需要集中什么精神?这你就不懂了。莫琳来之前我的情绪已经到位了;在那种精神状态下我很容易就能纵身一跃。我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如何沦落到这里来的;我想得清清楚楚,要想再回到地面上,重拾自己的生活是完全不可能的。但是跟她的一番对话让我分了心,又把我拖回到人世中来,我又感觉到冷风拂面,听到七层楼下低音贝斯发出的噪声。我的情绪回不来了;这就像是我跟辛迪刚开始做爱的时候孩子突然醒了。不是说我改主意了,我明白自己早晚还是得跳,可我知道接下来的5分钟里我肯定是跳不下去了。
我叫了莫琳一声。
“嘿,你想跟我换换吗?试试感觉如何?”我说完又乐了。我觉得自己像在演喜剧片一样,有够醉,有够神经,我觉得自己说什么话都可乐。
莫琳走出阴影,小心翼翼地靠近了铁丝网裂口的位置。
“我也想一个人做。”她说。
“行啊,我给你20分钟,然后我把位置要回来。”
“可你打算怎么回这边来?”
这我倒没想到。只有一边有梯子:我这边的栏杆太窄了,摆不开梯子。
“你帮我抓住梯子。”
“你什么意思?”
“你从顶上把梯子递给我。我把梯子竖直摆在栏杆上,你从对面帮我抓牢。”
“我绝对抓不牢的。你太沉了。”
她太瘦,个子又小,身上一点肉都没有;我猜她想自杀是不是因为患了什么绝症,她不想长时间受罪,宁肯一死了之。
“那你就得容忍我在这儿看着你跳。”
反正我也不确定自己到底想不想再爬到对面去。栏杆好像一道界限:过了这道线就是房顶,房顶顺楼梯下去就是大街,顺大街往回走我就回到辛迪那里,还有孩子们,丹妮尔,还有她爸,这些东西形成一股气旋,忽悠忽悠把我像个破袋子一样,吹到了这楼上。还是坐在护栏上比较安全。这里没有羞辱遗憾——若说羞辱和遗憾,也无非就是新年守岁夜你一个人,没地方可去,坐在个护栏上。
“你可以挪到屋顶另外一边去啊。”
“你干吗不挪?这可是我的梯子。”
“你可真不像位绅士。”
“我他妈的本来就不是什么正人君子。所以我才上这儿来的。你不看报纸吗?”
“有时候看看本地报纸。”
“你知道我些什么?”
“你上过电视。”
“就这点?”
“我就知道这个。”她想了想。“你是不是娶了阿巴乐队[8]的什么人?”
“不是。”
“要不就是别的歌星。”
“不是。”
“哦,你喜欢吃蘑菇,这个我知道。”
“蘑菇?”
“你自己说的,我记得。你们节目请了个厨师,他给你尝什么东西,你就说:‘嗯,我喜欢蘑菇,整天吃我都不会烦。’是你说的吧?”
“大概是。可你想半天就这么点?”
“是的。”
“那你以为我为什么想自杀?”
“我不知道。”
“你丫逗我玩呢吧。”
“你可不可以不讲脏话?我听得很难受。”
“对不起。”
可我真是不能相信。我不相信竟然还能碰到一个人不知道这事。我进监狱之前有段时间,早上一起床就有小报记者堵在门口。我跟经纪人还有电视台的主管开过危机处理会议。似乎全英国没人对我干下的勾当不感兴趣,大概我生活的这个世界除了这档子事就没别的要紧事了。也许莫琳一直就生活在屋顶上,我想。在这屋顶上大概很容易跟世界脱节。
“你的腰带怎么样?”她冲我的腰部点头示意。对莫琳来说,这可能是她活在世上的最后时分,她可不想花时间谈论我对蘑菇的热爱(我恐怕这种热爱很可能是我为了做节目硬造出来的)。她想谈点正经事。
“我腰带怎么了?”
“你把腰带解下来,系到梯子上,从你那一侧把栏杆绑起来。”
我这才明白她的意思,看出这办法能行,接下来的几分钟里,我们俩默默地合作;她把梯子从栏杆顶上递过来,我把腰带解下来,穿过梯子和栏杆,拉紧系好,晃晃看稳不稳。我可不想一头栽到后头掉下去摔死。我重新爬回来,两人合力把腰带解下来,又把梯子放回原处。
我刚想让莫琳一个人安安静静跳下去,突然有个疯子呼啸而来。
洁丝
我真不该弄出那么大动静。这是我的错。我是说,我自己找死这是我的错。我本可以沉着冷静、快步走到马丁剪断铁丝网的地方,爬梯子过去跳下去。可我没有。我大叫了句“都给我滚开,你们这帮废物!”,然后像印第安战士那样呜呜叫了几声,就像做游戏一样——当时在我看来,确实有点像游戏——没等我凑到跟前,马丁做了个橄榄球动作,把我扑倒在地,随后他用膝盖把我顶在地上,把我的脑袋按在屋顶的沙石地面上。那一刻我是真心想死了。
我当时不知道那是马丁。我什么也看不见,后来他把我鼻子按到地上,我只能看到地上的沙土。但是我一上到屋顶就知道这俩人是在干吗。这点事用不着什么天才脑瓜就能看出来。所以,他一屁股把我坐在下面的时候我说,凭什么你们俩就有权利自杀,我倒没有?他说,你年纪太轻了。我们操蛋日子过够了,你还没呢。我又说,你怎么知道我还没?他说,就你这把年纪,谁也来不及把个操蛋日子过够。我又说,要是我杀了十个人呢,包括我父母,还有,比方说,我的一对双胞胎孩子?他说,那你杀了吗?我说,没错,我杀了。(我没杀过人,就想听听他怎么接这个茬。)他又说,你既然能上这儿来,说明没人来抓你。要我是你肯定立马上飞机逃到巴西去。我又说,要是我想为自己干的事赎罪呢?他说,闭嘴。
马丁
我把洁丝制服,按倒在地之后,第一个念头就是,可不能让莫琳趁机一个人偷偷跳下去了。并不是说我想救她的命;如果她利用我分心的时机跳下去了,我肯定要气死了。哎,反正怎么都没道理;两分钟以前我还想亲自伺候她过去呢。可我觉得既然制止洁丝是我的责任,凭什么莫琳就没份,而且我大老远把梯子背上来,凭什么给她用。因此我的动机基本上说是出于自私;这算不上什么新闻,辛迪一直说我自私。
我和洁丝那段关于她杀了N多人的白痴对话讲完之后,我大声叫莫琳过来帮忙。她看上去非常惊恐,可还是晃荡过来了。
“你他妈倒是搭把手啊。”
“你想让我干吗?”
“坐到她身上。”
莫琳坐到洁丝屁股上,我跪压在她胳膊上。
“快放开我,你们两个混账老变态。你们觉得这样很刺激是不是?啊?”
经过了最近的事,显然这话比较伤人。有一会我觉得洁丝可能知道我是谁了,可我还没惊弓之鸟到这个地步。换了是你,大半夜刚要跳楼的时候冷不丁被人按倒在地,那会儿你脑子里想的肯定不会是什么早餐时段电视节目主持人。(这么说可能大多数的早餐节目主持人会蛮吃惊的,这帮人坚信人们除了早餐午餐晚餐之外什么都不想。)我是足够成熟了,思想高度足以超越洁丝的辱骂,可我还是想掰断她的胳膊了事。
“我们要是放了你,你会乖乖的?”
“是。”
于是莫琳站起身来,非常烦人但又不出所料,洁丝一爬起来又往梯子那边跑,我只好又把她制服放倒。
“现在怎么办?”莫琳说,好像我是个身经百战的专家,必定懂行一样。
“我他妈不知道。”
说来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没有料到,这个著名的自杀胜地守岁夜竟会像皮卡迪利广场一样热门,但是,事已至此,我只能接受现实:我们正在把一个严肃私密的时刻变成一场万人空巷的闹剧。
就在我决定认命的那一刹那,我们仨变成了四个人。有人礼貌地咳嗽了一声,我们转头去看,但见来人身材高挑,长相不赖,留一头长发,大概比我年轻个十岁左右。他一边胳膊下面夹着个头盔,另一边夹着一个大保温袋。
“你们谁叫的比萨饼?”他说。
莫琳
我以前没碰到过美国人,我想没有。我也说不准他就是,后来他们开口说了些什么我才想到。没料到美国人送比萨,见过没?我确实没碰到过美国人送比萨的,不过也许是因为我脱离社会的缘故。我不常叫比萨吃,仅有的那几回送比萨的人都不讲英文。送货的工作美国人不做,店员售票员这种工作他们也不做。我猜在美国这些工作大概都是美国人做,但在这里不是,马蒂去看病的那家医院里有好多印度人、印第安人,还有澳大利亚人,但是没见过美国人。所以刚开始我们可能都觉得他大概脑子有点毛病。只有这一个解释。他头发那么长,看起来是有点发疯。而且他还觉得我们这群人站在顶层大厦楼顶上还会叫比萨吃。
“我们怎么会叫比萨呢?”洁丝问他。我们俩坐在她身上,所以她讲话的声音听起来怪怪的。
“打手机叫的。”他说。
“什么手机?”
“OK,就是移动电话,随你们怎么叫。”
说句公道话,我们的确可以打手机叫比萨。
“你是美国人吗?”洁丝问他。
“没错。”
“你怎么会送比萨呢?”
“你们怎么会坐在她脑袋上呢?”
“他们坐在我脑袋上是因为这个国家不自由,”洁丝说,“你不能想干吗就干吗。”
“你想干吗?”
她没回答。
“她想跳楼。”马丁说。
“你也是!”
他没接茬。
“你们大家都想跳楼?”送比萨的问道。
我们都没接茬。
“他妈的——”他说。
“他妈的什么?”洁丝问。
“这是句美国式缩略语,”马丁说,“‘他妈的——’意思就是‘他妈的为什么?’美国人太忙了,顾不上说‘为什么’。”
“可不可以请你们不要老说脏话?”我对他们说,“并非人人都跟你们一样,在猪圈里长大的。”
送比萨的家伙一屁股坐到房顶上,大摇其头。我以为他是替我们觉得难过呢,可他后来却告诉我们说不是这么回事。
“OK,”过了一阵,他说,“放开她吧。”
我们都没动。
“嘿,说你呢。你他妈的听见没?难道非要我过来逼你们听话不成?”他站起身,朝我们走过来。
“我想她没事了,莫琳。”马丁说,好像他决定起身完全是自己的主意,而不是因为那个美国人要打他。他站起身,我也站了起来,洁丝也站起来,一边整理身上的衣服,一边破口大骂。然后她突然盯着马丁看。
“你就是那个混蛋,”她说,“早间电视上那个混蛋。就是睡了个15岁姑娘的那个混蛋。马丁·夏普!他妈的!马丁·夏普刚才就坐在我脑袋上。你个老变态。”
当然了,我压根没听过15岁姑娘什么的这些事。我不看这种小报,除非是上理发店的时候,或者是别人扔了一份在公交车上,我捡来看看。
“你开玩笑吧?”那个送比萨的家伙说,“就是进监狱的那小子?我看过他的新闻。”
马丁发出一声呻吟。“现在连美国全国上下都知道了?”他说。
“没错,”送比萨的说,“我在《纽约时报》上看到你的报道的。”
“我的天哪。”马丁说,可谁都看得出来,他其实挺得意。
“我逗你玩呢,”送比萨的说,“你原来在英国主持一档早晨电视节目。美国没人听过你的名字,现实点吧。”
“那给我们点比萨吧,”洁丝说,“你有什么馅的?”
“我不知道。”送比萨的说。
“那让我看看。”洁丝说。
“不行,我说……比萨不是我的,你明白吗?”
“得了吧,别傻叉了。”洁丝说。(千真万确,她就是这么说的,我一点听不明白。)她斜着身子,抢过他的包,把装比萨的袋子抽了出来,随后打开袋子,一块块地戳比萨。
“这个是辣肠。可这个我看不出是什么馅的。蔬菜。”
“素食比萨。”比萨小子说。
“管他呢,”洁丝说,“谁要吃哪样?”
我要了素食比萨。辣肠好像不大适合我。
JJ
我后来跟几个人说起过那天晚上的事情,最奇怪的是,自杀的那部分大家都能理解,可他们不明白比萨那部分。我猜,可能大部分人都想过自杀;也许这种想法藏在内心深处,但是人人生命中可能都有过这样的时刻,认真地考虑第二天早上我是不是还想醒来面对这个世界。自杀的想法看来似乎正是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无论如何,我跟别人说起新年守岁夜那天的事情,从来没有人说:“什么?你想要自杀?”相反,大家都是一副司空见惯的模样:“哦,OK,你的乐队完蛋了,你这辈子就想做一件事,就是搞音乐,但是你的音乐创作进了死胡同,再加上你跟女朋友掰了,你起先就是为了她才跑到这个倒霉国家来的……我当然能理解你为什么会跑到楼顶上去。”可是仿佛不出一秒钟,他们就追着问,像我这么个人,怎么会跑去送什么鬼比萨?
OK,你们并不了解我,所以我说我不蠢你们只能权且相信。我是手边拿到什么书都能一口气读完的人。我喜欢福克纳、狄更斯、冯内古特、布兰登·贝汉,还有迪伦·托马斯。那个星期前头几天——准确说是圣诞节,我刚看完了理查德·耶茨的《革命之路》,那本小说实在是了不起。我真想跳楼的时候揣上一本,倒不光是因为这样做会很酷,能为我的死增添一点神秘感,更是因为我觉得这可能是个好办法,能让更多的人来读这本书。但是事已至此,我根本没时间准备,还把书落家里了。话又说回来,我不建议你大冷天待在陌生城市的一间一居室里,在圣诞节读完这本书。结果可能让我自我感觉更糟了,你明白我意思吧,那结局实在太令人沮丧了。
无论如何,我要说的是,是人都看得出,守岁夜拿最低收入骑辆小破摩托车绕着伦敦北城跑来跑去的家伙,绝对是个窝囊废,毫无疑问是这个四人组所缺少的那个反串角色。OK,我们注定了都是窝囊废,因为送比萨这活就是给窝囊废干的。可我们并非全都是蠢蛋。事实上,就算我通读福克纳、狄更斯,可能我还得算是干活的地方中最蠢的一个,至少也是学历最低的。我们里面有非洲的博士,阿尔巴尼亚的律师,伊拉克的药剂师……我是唯一一个没有大学文凭的。(我真是想不明白,我们的社会里怎么会没有太多跟比萨相关的暴力事件。想想看吧:比如说,你是津巴布韦最顶尖的人才,脑外科医生什么的,后来因为你们国家的法西斯政府想把你屁股钉到树上搞死你,所以你被迫来到英国,结果却在凌晨3点跑去招呼些个烂醉如泥、飘飘欲仙的十来岁小杂碎,送比萨去给他大吃大嚼……我说,难道你不认为你完全有权利一拳打碎他的混账下巴吗?)话说回来,要当个窝囊废办法不止一个。各有各的窝囊法。
我可以这么说,我送比萨是因为英国这个国家操蛋,具体地说就是,英国姑娘操蛋,我不能找个合法的正经工作是因为我不是英国人,不是意大利人、西班牙人,连他妈的芬兰人都不是。所以我只能找到什么活就干什么;好洛威大道上这家路易吉比萨店的老板,立陶宛人伊万不在乎我是从赫尔辛基来的还是芝加哥来的。换句话来解释就是什么狗屁事都有,人倒霉了地方再小再黑再不透气再绝望,都能钻进去。
我们这一代人的麻烦就在于,我们都认为自己是他妈的天才。对我们来说,制作什么东西算不了什么,卖东西也算不了什么,做什么事都不算什么;我们得扬名立万。这是我们作为21世纪的人不可剥夺的权利。如果拉丁天后克里丝蒂娜·阿奎莱拉能行,小甜甜布莱妮还有什么“美国偶像”节目上的怪胎都能成名,凭什么我就不行?天生我材必有用对不对?OK,所以我们组了个乐队,我们的现场演出是酒吧里最棒的,我们还出了两张专辑,好多乐评都大赞,可没多少人买。但是,仅有天才并不能让人幸福,是不是?我是说,天才本该令人幸福,因为你天赋异禀,应该为此感谢上帝,可我不。我有天才却赚不到钱,这简直气得我要死,我连《滚石》杂志的封面都上不了。
奥斯卡·王尔德曾经说过,人真正的生活常常不在现实中。哎,这话说得真他妈太对了,奥斯卡。我真正的生活应该是在温布利球场和麦迪逊广场花园领衔演出,发白金唱片,上格莱美,而不是我现在过的这种日子,所以我觉得大可以把现在这种生活扔了了事。现在这种生活让我成不了……我也说不清,就是成不了我想当的那种人。这种生活搞得我连腰都直不起来。感觉就好像走在隧道里,隧道越来越窄,越来越黑,还开始渗水了,我弯腰驼背,前面挡着一块大石头,我什么工具都没有,只有手指甲。也许人人都有过这样的感受,可我没必要一直耗在这里头。无论如何,那个守岁夜,我实在是受够了。我的手指甲都挖没了,手指都破了,实在是挖不动了。我的乐队解散了,只有一个办法表达我自己,就是看看我那非现实的生活:我要像超人一样从他妈的屋顶上飞跃而下。当然了,唯一的问题就是,结果并不是那么回事。
死了的人,太敏感而活不下去的人里有:西尔维亚·普拉斯,凡·高,弗吉尼亚·伍尔夫,杰克逊·波洛克,普里莫·莱维[9],当然还有科特·库本。活人有:乔治·W.布什,阿诺·施瓦辛格,奥萨马·本·拉登。哪些人你愿意和他坐下来喝一杯,在名字旁边画个叉,看看你是愿意跟这些活人一起还是死人一起。没错,你可能要说单子是我列的,我作弊,我的“活人”单子上缺了几个名字,几个诗人音乐家什么的,有了他们我的说法就站不住脚了。你还可以说希特勒之流不算什么好东西,而他们也都不在人世了。您就别跟我抬杠了:您知道我意思。心灵敏感的人总是活得艰难。
所以说,我发现莫琳、洁丝还有马丁·夏普打算学文森特·凡·高的样,主动离开人世,我真是大吃一惊。(多谢提醒,我知道文森特不是从伦敦北部一幢高层住宅楼顶上跳楼自杀的。)一个中年妇女,活像是谁家的女佣,一个半大孩子神经病,还有一个脱口秀节目主持人,长了张橙子脸……这都是群什么人哪。自杀可不是为这么群人发明的。自杀是为了弗吉尼亚·伍尔夫和尼克·德雷克这种人发明的,还有我。自杀应该很酷才对。
守岁夜属于那些多愁善感的窝囊废。都怪我自己没想到。当然,这么个热门时段楼顶上肯定挤着一堆差劲的家伙。我该选个有点格调的日子——比如3月28日,就是弗吉尼亚·伍尔夫跳河自杀的日子,或者11月25日,尼克·德雷克自杀的日子。如果这两天夜里屋顶上还有人,那很可能也是跟我心灵相近的人,不会是这么一群毫无希望的废物,不知道怎么就觉得一年的最后一天是个什么了不起的日子。我只是碰巧有顶层大厦的住户订比萨,机会这么好,不容拒绝。我本来打算到顶上兜一圈,往四下里看看,找找感觉,下楼把比萨送下,然后办事。
于是突然之间我就跟这么三个企图自杀者在一起,他们大嚼人家订的比萨,眼睛齐刷刷盯着我。他们显然都期待我发表一通葛底斯堡演说什么的,讲讲为什么他们一塌糊涂毫无意义的生活还值得过下去。说实在的,这太讽刺了,他们跳不跳我他妈根本不在乎。我压根都不认识他们,他们随便哪一个貌似都不能为人类的成就做出任何贡献。
“那么,”我说,“不错。比萨。算是这样一个夜晚的一件小小的好事。”典出雷蒙德·卡佛,你大概听说过,可说给这帮人听真是对牛弹琴。
“现在怎么办?”洁丝说。
“我们吃比萨。”
“然后呢?”
“等上半个小时,OK?然后我们再考虑该怎么办。”我也不知道这话是哪儿蹦出来的。为什么半个小时呢?半小时之后又会发生什么呢?
“每个人都需要时间喘口气。在我看来我们这里情形实在是有失尊严。那就半小时?同意吗?”
他们一个个耸耸肩,点点头,于是大家重又沉默下来,大嚼比萨。这是我头一回吃伊万做的比萨。实在太难吃了,甚至可能有毒。
“我他妈不打算在这儿坐上半个钟头看你们这些倒霉的苦瓜脸。”洁丝说。
“你刚一分钟以前才同意这么做的。”马丁提醒她道。
“那又怎么样?”
“你答应了的事却不做,这有什么意思呢?”
“没意思。”洁丝承认自己不讲理,却显然不以为意。
“没想象力的人才会拿逻辑一致当救命稻草。”我说,典故还是出自王尔德。我忍不住掉书袋。
洁丝使劲瞪着我。
“人家帮你说话呢。”马丁说。
“反正什么都没意思,有意思吗?”洁丝说,“所以我们才跑到这里来。”
瞧,这就出来一种比较有趣的哲学论题。洁丝的意思就是,只要我们待在房顶上,我们就都是无政府主义者。什么协议都不用理会,什么规矩都不用遵守。我们大可以互相强奸谋杀,没人会在意。
“不遵纪守法的人才得诚实。”我说。
“你他妈到底什么意思?”洁丝说。
你明白的,跟你说实在的,我从来也没明白这话到底他妈的什么意思。是鲍勃·迪伦说的,不是我,我总以为这话听上去不赖。这是我头一回有机会用上这句话,可我看得出这话不管用。我们现在就不遵纪守法,我们想什么时候撒谎张嘴就随便来,我看不出凭什么我们就不能撒谎。
“没意思。”我说。
“那就给我闭嘴,美国佬。”
我遵命闭嘴。接下来我们还剩下大约28分钟。
洁丝
很久以前,我大约八九岁的时候,看过一档电视节目,讲披头士的历史。珍很喜欢披头士,是她让我看的,可我也没反对。(很可能我当时跟她说我不想看来着,我很可能大闹一场,把她惹烦了。)总之,林戈加入披头士的时候,你仿佛能感到一阵激动,因为就在那时,四个人齐了,他们马上就要出发,成为历史上最著名的乐队。JJ夹着比萨出现在屋顶上的时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我知道你会觉得我这么说是为了好听,但其实不是。真的,我知道。他的模样确实像个摇滚明星,长头发,皮夹克什么的,但我的感觉跟音乐一点关系都没有;我的意思只是说,我觉得我们需要JJ,所以他一出现,一切都好像很对劲。可他其实不像林戈,他更像保罗。莫琳像林戈,可她一点也不搞笑。我应该是乔治,可我不害羞,也没那么讲究灵性。马丁应该是约翰·列侬,可他既没天分又不酷。这么想想的话,也许我们不像披头士,而是别的什么四人组。
反正吧,感觉就好像什么有劲的事情可能会发生,所以我才搞不懂,我们干吗干坐着吃比萨。于是我就说,也许我们该聊聊,马丁就说,聊什么啊,分享我们的痛苦?然后他还做个鬼脸,好像我说了什么蠢话,所以我就骂他操蛋,莫琳听了转头问我,是不是在家里也这么说话(没错,我在家也满口脏话),所以我就骂她是要饭婆,马丁就骂我是个愚蠢又恶毒的小丫头,所以我就冲他吐口水,我真不该冲他吐口水,顺便说一句,如今我也不常这么啐人了。于是马丁冲上来作势要掐死我,于是JJ跳到我们两人中间,这对马丁来说是件好事,因为我觉得他不会当真出手打我,可我要是逮到机会,肯定会打他咬他抓他,来套全武行。这么一小段活动骚乱过后,我们都坐在地上大口喘气,心里头都恨恨的。
后来大家都平静下来,JJ说,我觉得吧,大家聊聊自己的经历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害处。他大意如此,原话比我这句美国腔调更重些。马丁就说,谁会对你的经历感兴趣?你的经历就是送比萨呗。JJ就说,那我的就算了,聊聊你们的经历好了。可他说得晚了一点,听他说到聊聊自己的经历这个话我就猜出来了,他上这里来的目的跟我们几个完全一样。于是我说,你是上来跳楼的,对不对?马丁和莫琳都盯着他看,可他什么也没说。马丁冷不丁地说,你就打算夹着比萨跳下去吗?比萨是人家叫的呢。虽然说马丁是开玩笑,JJ却似乎觉得自己的职业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他告诉我们说,他这次只想上来侦察一下,然后下楼把比萨送到再上来。于是我说,可是比萨现在都被我们吃了。马丁说,天哪,你看上去可真不像个想跳楼的。JJ说,要是想跳楼的都像你们这德性,我也没什么好遗憾的。想必你也看得出,空气中敌意很重。
于是我又说,得,咱们还是聊聊吧。分担彼此的痛苦什么的就算了,就说说自己姓甚名谁,为什么会上这儿来的。可能聊聊会挺有趣呢。我们可能学到点什么,可能会找到出路什么的。我得坦白,我其实有那么点小心思。我的小心思是,也许他们会帮我找到查斯,我和查斯能重归于好,我就没事了。
可他们让我等着,因为大家决定让莫琳先说。
莫琳
我想他们挑中我先说是因为我之前基本什么话都没说过,也不曾惹毛了谁。而且,也许是因为我比他们更神秘。马丁的事看来人人都从报纸上看到过。洁丝,上帝保佑她……我们半小时前才刚认识她,谁都看得出这是个问题少女。虽然我对JJ一无所知,凭我的感觉,我猜他可能是同性恋,因为他留长发,讲话还一口美国口音。美国有好多同性恋,对不对?我知道同性恋不是他们发明的,因为他们说同性恋是希腊人发明的。但是美国人重新把同性恋变成了件时髦事。同性恋这东西有点像奥运会:古代的时候它消失了,到了20世纪他们又把它恢复了。甭管怎么说,我对同性恋是一无所知,我就猜想他们大概都很不开心,想自杀。可我……人们单是看到我的话,一点也猜不出我是怎么回事,所以我猜他们是好奇心发作。
我不介意聊聊,因为我知道用不了我说很多他们就会受不了。这些人谁也不想像我这么生活。我疑心他们都不能理解这样的生活我怎么能忍受了这么多年。每次我一说到收拾大小便的事人们都受不了。从前每当我需要抱怨一下——比如说,我需要医生给我开抗抑郁药的时候——我总会提到,几乎每天我都得帮马蒂收拾大小便。这样说有点搞笑,因为这事我早就习惯了,可我习惯不了这种想法:我的人生就这么完了,毫无意义,一点色彩、希望都没有,这么苦;收拾脏物我现在已经不以为苦,可是每次我一说到这里,医生都会忙不迭地拿笔给我开药方。
“嗯,我明白了,”我说完后洁丝说,“无脑儿。千万别改主意,只会让你后悔。”
“可有的人能应付。”马丁说。
“谁?”洁丝说。
“我们节目里来过一个女人,她老公昏迷了25年。”
“然后她就得到这么点奖赏?上早餐档电视节目?”
“不,我就这么一说。”
“你说的什么呀?”
“我就是说这种事能熬过去。”
“可你没说为什么她得这么熬过去,对不对?”
“也许她爱他。”
他们说得很快,马丁、洁丝和JJ三个,就像肥皂剧里的人物一样,梆梆梆,你一句我一句,像是早知道自己的台词。我可说不了那么快,至少当时说不来。这一场景让我意识到,我这二十几年来,几乎都不大说话,我跟他说话最多的那个人从来都不能跟我对话。
“有什么可爱的呢?”洁丝在说,“他是个植物人。甚至不是棵醒着的植物。他是昏迷的植物人。”
“如果不昏迷他就不是植物人了,你说是不是?”马丁说。
“我爱我儿子。”我说。我不想让他们认为我不爱马蒂。
“对,”马丁说,“你当然爱他。我们也没说你不爱他。”
“你想让我们替你弄死他吗?”洁丝说,“你要的话我今天晚上可以去一次,就我自杀之前好了。我倒不介意。我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他活着也没啥意思,你说对吧?如果他能讲话,他可能还会谢谢我呢,可怜的家伙。”
我眼睛里充满了泪水,JJ留意到了。
“你他妈的怎么回事?你白痴啊你,”他对洁丝说,“看看你干的好事。”
“对不起,”洁丝说,“我就这么一说啊。”
可我哭并不是为了这个。我哭是因为,全世界我最想要的,唯一能让我愿意活下去的,就是让马蒂死掉。想明白我为什么哭反倒让我哭得更厉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