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诺曼底征服
超级埃玛和子嗣
到此时,整个英格兰的王族包括两支,一个是盎格鲁-撒克逊血系,一个是丹麦血系。丹麦人在英格兰当道,盎格鲁-撒克逊的王族都哪儿去了呢?让我们回顾前文,不是有个英国国王屠杀大量的丹麦人,引发了丹麦王“八字胡王”的大报复吗?这个英国国王在被丹麦人进攻时,为了抵抗侵略,曾经向诺曼底公国求救。还记得诺曼底公国吧,挪威人罗洛在塞纳河下游成立的小国家,虽然占了法国的土地,但是高卢人拿他们没办法,只好由着他们最后成为法国一个大诸侯国。
1002年,英王为了抗击“八字胡王”,迎娶了诺曼底公国的公主埃玛。此后的英国历史,我们会认识不少神奇的英国女人,而这位埃玛就是英格兰女人“神话”的初始。埃玛跟第一个老公——英格兰国王生了两个孩子,这两个英国王子后来为躲避兵乱到诺曼底藏身。埃玛做了寡妇没多久,克努特大帝成为英王,居然迎娶了这位前王后。埃玛又恪尽职守地为克努特生了个儿子。
克努特死后,英格兰的王位人选就非常混乱了。克努特有两个儿子,前妻生的哈罗德和埃玛生的哈德,接班的方式是,哈罗德接过英国王位,而哈德则到丹麦去做国王。作为丹麦血系的英王,哈罗德在英格兰需要获得很多支持才能登基,好在他有个很好的帮手——戈德温伯爵,当时的英格兰朝堂上,他大权在握。在他的操作下,丹麦人继续统治英格兰。
可惜的是,不论是哈罗德还是哈德,都是短命鬼,很快,戈德温伯爵就发现,丹麦王系已经没有儿子可以做英王了,既然丹麦系没有选择了,机会自然就回到盎格鲁王族。
克努特刚死的时候,流亡在诺曼底的大王子曾经回国图谋大位,结果是被戈德温伯爵杀掉。最后只剩下小王子爱德华这个王系独苗。既然戈德温伯爵自己不能篡位登基,那就只好拥立爱德华成为英国国王。大家理一下人物关系啊,也就是说埃玛公主一辈子嫁过两个英国国王,还生出来两个英国国王,所以这个女人是大英历史上的第一国母,而且改写了英国历史。
爱德华王子从小就流亡诺曼底,在法国区成长、受教育,除了血统,他对英格兰应该没什么特别的亲近之情,是个标准的法国人。命运稀里糊涂地将他推上英国王位,他主观上肯定是信任来自诺曼底的亲信,这样一来,戈德温伯爵在英国的权势就大受影响了,为了稳固自己的位置,伯爵赶紧把自己的女儿嫁给爱德华,想以国丈的身份继续掌权。
新的英国国王斯文安静,是个虔诚的基督徒,他当家后马上就开始建教堂。在泰晤士河畔,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拔地而起,爱德华王将王宫也搬到这里,从此这个又叫“西敏寺”的地方成为英国皇室的中心和象征。虽然是个基督徒,爱德华心里也并没有充满宽容,戈德温伯爵杀了自己的哥哥,而且他带来的诺曼底亲信也有除掉伯爵的政治需要,所以此时的英格兰,最激烈热闹的事件就是爱德华和戈德温伯爵的君臣争斗。
不幸的是,爱德华及其幕僚穷尽所有的才智,也没有把戈德温伯爵扳倒,更糟的是,戈德温伯爵还有个英雄儿子在成长。戈德温伯爵死后,他儿子哈罗德承袭了伯爵之位,家族势力更大,正逢威尔士族攻打英格兰,爱德华束手无策之际,完全是靠哈罗德带兵打退外敌,保护了国土安全。所以当爱德华一步步将英格兰带向法国时,英格兰老百姓对哈罗德的支持率节节攀升,都希望他能够主持大局,维持盎格鲁-撒克逊族的正统,也维持英格兰相对于欧洲大陆的独特和个性。
爱德华也是个无寿的,国王之位还没坐热就死了,鉴于王子年幼,英格兰的“贤人会议”和百姓赶紧拥戴哈罗德伯爵登上了王位,所以他是哈罗德二世。虽然哈罗德二世不负众望,在英王的位置上鞠躬尽瘁、小心谨慎,深受上下好评,可是他之前的王位混乱,总会留下一些祸端,慢慢发展成大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