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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宗庙的昭穆制度

宗庙在古代与社稷并列,是国家的代称,在统治者心目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战国策·齐策四》有一个“冯谖客孟尝君”的故事,说孟尝君的门客冯谖为巩固孟尝君在齐国的地位,要孟尝君向齐王提出“愿请先王之祭器,立宗庙于薛”的要求,宗庙落成后,冯谖才对孟尝君说可以放心地“高枕为乐矣”。为什么冯谖认为有了宗庙就可以“高枕为乐”了呢?是因为宗庙代表的是国家。孟尝君与齐王同宗,薛地有了宗庙就代表了国家,就受到了祖宗的保佑,有了安全的保障,也因此巩固了孟尝君的地位,薛这个封地就不会轻易被齐王夺走。可见宗庙在统治者心目中的地位之重要。

贾谊《过秦论》有“一夫作难而七庙隳”的句子,这里“七庙”指的是秦,“一夫”指的是陈涉,意谓陈涉大泽乡起义最终推翻了秦。文章以“七庙隳”也就是宗庙的毁灭来表示秦朝的覆亡。

宗庙为何又有七庙之说呢?这就牵涉到古代宗庙的昭穆制度。

宗庙的形成起于对宗族祖先的祭祀,所谓宗庙就是供奉祖先神主的房子。《说文·宀部》:“宗,尊祖庙也。”《释名·释宫室》:“庙,貌也,先祖形貌所在也。”宗庙里有祖先的形貌,古人认为也有祖先的神灵在,所以人们便以祭祀活动来表达对祖先的思念,并祈求祖先神灵的庇护。就统治者来说,更是把宗庙的祭祀活动看作非常重大的国家大事。《左传·成公十三年》:“国之大事,唯祀与戎。”宗庙祭祀和战争一样,是关系国家存亡的大事。

周代的宗庙制度,有很严格的规定和等级之分。《礼记·王制》说:“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士一庙。庶人祭于寝。”这种严格的等级规定和划分,和各自的社会地位相适应。对天子和诸侯来说,宗庙的主祭权就是国家的统治权,丧失了主祭权就等于丧失了统治权,也就是亡国了。对大夫和士来说,宗庙的主祭权就是族权,丧失了主祭权就是丧失了族权,也就是灭族了。所以宗庙的祭祀是关系一个国家或一个家族存亡的大事,古人十分看重。国家一旦灭亡,宗庙的祭祀也就不复存在。按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的宗庙制度,秦是一统天下的大帝国,是天子,宗庙应为七,所以秦覆亡就称“七庙隳”。

但在周朝以前,天子的宗庙是五庙。清代学者焦循在《群经宫室图》中说:“盖五庙之制,自虞至周,自天子至附庸皆同。”天子和诸侯一样,原先都是五庙。

所谓五庙是指考庙、王考庙、皇考庙、显考庙和太祖庙。《礼记·曲礼下》:“生曰父,死曰考。”考就是父,父死称考,他的神主(即牌位,也称祧主)被奉祀于庙,此庙即称考庙,也称祢(nǐ)庙,也就是父庙。所以五庙换一种说法就是父庙、祖父庙、曾祖庙、高祖庙和始祖庙。前四庙合称四亲庙;始祖庙称太祖庙,奉祀始封之祖。四亲以上、始祖以下各代祖先的神主都陪祀在太祖庙中。

这种天子五庙制一直延续到周朝中期,也就是随着世系的延续,到了周文王和周武王按顺序行将迁出四亲庙去太庙陪祀的时候。鉴于文武二王在周朝的辉煌功绩,是周王朝的开国祖宗,因此其庙不可毁,不能按旧制祧(tiāo)迁出四亲庙,于是就增设了二世室庙。这以后,凡文武二王以下、四亲庙以上的祖先神主就都陪祀于二世室庙中,从而形成了天子的七庙制:祖庙加六亲庙。

四亲庙和六亲庙也叫昭穆庙。所谓昭穆,指古代的庙次与墓次。《礼记·祭统》:“夫祭有昭穆。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按周制,始祖居中,昭左穆右。周之始祖是后稷,后稷的儿子不窋(zhú)称昭,后稷的孙子鞠称穆。以下各代祖先逐代递相类推。昭居太庙之左,穆居右。就周王室的七庙而言,太祖庙后稷弃居中,左为三昭:武世室、显考庙、王考庙,右为三穆:文世室、皇考庙、考庙。以下为周王室宗庙昭穆图示:

这里要注意宗庙的庙次和世系的世次是不完全等同的。世系的世次按顺序一世、二世、三世一直排列下去,而庙次只有昭穆二元,自始祖之后,父为昭,子为穆,然后穆再生子昭,昭再生子穆,一直交替着延续下去。《左传·僖公五年》:“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大伯和虞仲是大王(古公亶父)的儿子,属昭辈;王季也是大王的儿子,王季的儿子虢仲和虢叔就是穆辈了。

昭穆和穆昭的交替都是父子关系,因此按理说庙次和世次是应该对应的。上列周王室庙次,一世为始祖后稷,不列昭穆,自二世不窋开始,都是昭生穆,穆再生昭,都是父死子继的单一关系,所以庙次和世次对得相当整齐。除始祖外,双数世次都是昭,单数世次都是穆。如第十三世大王、第十五世文王,庙次都是穆;第十四世王季、第十六世武王,庙次都是昭。但有时也有不对应的。试以晋国的昭穆庙次为例说明。

由上图示简注可知,晋国第九世诸侯穆侯,庙次穆,死后其弟殇叔继位,为晋国第十世诸侯,但庙次也为穆。这是兄终弟及的继位方式,庙次为穆穆相承。又如第十七世晋侯不是第十六世小子侯的儿子,而是第十五世哀侯的弟弟,虽庙次形式上符合常规在昭位,但世系不同。至十八世武公时,世系变化更大。武公之前,晋侯都是十一世文侯的子孙;自武公之后,都成了文侯之弟成师的后代。因为武公按世系为成师的孙子,所以庙次也为昭,与十七世晋侯为昭昭相承,但按世系辈分算的话,他是十七世晋侯的祖父一辈了。之后二十、二十一和二十二世的传位继承关系也不是正常的。

昭穆的区分在当时是很重要的事情,周代还设有专门的官员如小宗伯和小史等负责此事。这种区分在生前就已很明确了。《礼记·祭统》说:“凡赐爵,昭为一,穆为一,昭与昭齿,穆与穆齿,此之谓长幼有序。”清楚地说明贵族在生前就以昭穆相区别。所谓“昭与昭齿,穆与穆齿”的规定,是说祭祀时孙子要和祖父排在一列,儿子却不能与父亲在一起。这就是《礼记·祭统》所说昭穆的功用:用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有学者认为,这种把父子区别在不同行列而形成祖孙并列的所谓“无乱”的规定,和摩尔根《古代社会》所说的婚级通婚制度相似,也和我国古代很流行的表兄妹结亲的习俗相关联。说详庞朴《“数成于三”解》(《当代学者自选文库·庞朴卷》),此不赘。

明代五世祖先神主排列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