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育知识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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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孕前发现感染了性病怎么办

一旦发现得了性病,就要及时进行治疗,治愈后才能怀孕。不同的性病因为其病原体不同,处理方法也有所不同。

(1)淋病。淋病是由淋病奈瑟菌(革兰阴性双球菌)引起的泌尿生殖道化脓性感染,主要通过性交传播,少数通过接触含菌衣物及消毒不彻底的检查器械等间接传播。传染上淋病后,女性主要表现为阴道内有大量脓性分泌物,并发附件炎、盆腔炎时可有下腹痛;男性可出现尿道口脓性分泌物、排尿淋沥不畅等尿路感染症状。妊娠早期发生淋球菌感染可导致流产;妊娠晚期发生淋球菌感染;易发生绒毛膜羊膜炎,导致胎膜早破、胎儿宫内感染和早产,宫内感染易导致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和死胎。新生儿感染淋病后可发生淋菌性眼结膜炎、肺炎,甚至发生败血症。因此,一旦泌尿生殖道淋球菌感染的诊断明确后,就要及时、足量、规范地使用抗生素。以前青霉素是淋病的首选药物,但因为目前耐青霉素菌株较多,所以现在首选第三代头孢菌素,如头孢曲松、头孢克肟,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可选用阿奇霉素。

(2)梅毒。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感染引起的慢性全身性传染病,也是常见的性病之一。早期梅毒主要表现为硬下疳、硬化性淋巴结炎、全身皮肤黏膜损害(如梅毒疹,扁平湿疣,脱发以及口腔或生殖器黏膜红斑、水肿、糜烂等,表现为无痒无痛的溃疡);晚期梅毒主要表现为永久性皮肤黏膜损害,并可侵犯心血管、神经系统等重要组织器官而危及生命。性接触为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占95%。孕妇感染了梅毒后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引起胎儿的先天性梅毒。未经治疗者在感染梅毒后1年内最具传染性,随病期延长传染性逐渐减弱,病期超过10年者基本无传染性。偶尔也可通过接触带有梅毒螺旋体的污染物等间接感染,少数可通过输血感染。梅毒的治疗首选青霉素,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红霉素或阿奇霉素。梅毒治愈后最好避孕2年再怀孕。现在要求所有的孕妇均应在首次产检时进行梅毒血清检查,如发现有梅毒,妊娠早期青霉素治疗有助于避免胎儿感染。



(3)尖锐湿疣。尖锐湿疣是由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引起的鳞状上皮增生性疣状病变。引起HPV感染的高危因素有过早性交、多个性伴侣、免疫力低下、高性激素水平、吸烟等。尖锐湿疣也可与多种性传播疾病共存,如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衣原体感染等。尖锐湿疣主要通过性交传播,也可通过污染的衣物、器械等间接传播。HPV感染的孕妇所生的新生儿也可能感染乳头瘤病毒,引起口喉乳头瘤,但其传播途径是宫内感染、产道感染还是产后感染尚不清楚。大部分人感染HPV后通过机体的免疫功能可使其清除,少数人可演变为尖锐湿疣。尖锐湿疣通常累及生殖道(男、女性均可累及)皮肤黏膜如舟状窝附近、大小阴唇、肛门周围、阴道前庭、尿道口,也可累及阴道及宫颈。50%~70%的外阴尖锐湿疣可伴有阴道口尖锐湿疣,典型者初起为小而尖的丘疹,质稍硬,孤立、散在或成簇状分布,呈粉色或白色;或为微小散在的乳头状疣,柔软,其上有细的指样突起,病灶逐渐增大增多,也可互相融合成鸡冠状或菜花状,顶端可有角化或感染,表现为溃烂、湿腻。尖锐湿疣是HPV与机体的免疫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1%~3%的患者病变可自然消退,部分患者病变持续存在,也可进一步发展。

妊娠期由于细胞免疫功能下降,肾上腺激素水平增加,局部血液循环丰富,尖锐湿疣可快速生长,表现为体积增大、数量增多,甚至可发生巨大湿疣而阻塞产道;此外,妊娠期尖锐湿疣比较脆弱,阴道分娩时易导致大出血。产后尖锐湿疣可迅速缩小甚至自然消退。因此,孕前发现尖锐湿疣应及时治疗;如果在妊娠时发生,病灶小者可暂时观察,病灶较大者可采用物理方法治疗,但最好在孕3个月以后进行。病灶较大阻塞产道或经阴道分娩可能导致大出血者,可考虑剖宫产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