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摄影二度创作的基本原则
我们做任何事情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一定的原则去进行,在摄影的二度创作中同样如此。
对于数字影像创作来说,二度创作主要体现在计算机影像后期处理层面。虽然说计算机影像后期处理在整个数字影像创作流程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但后期处理的尺度在不同的摄影师那里都是不同的,因为每一位摄影师都会有自己的创作定位。所以,有些摄影师对影像的后期调整只停留在对比度、亮度、饱和度和锐度等层面的简单调整,而有些摄影师的创作却离不开甚至完全依赖于计算机影像后期处理。
在多大程度上把握对照片的后期处理?这关键还在于我们对待自身摄影创作的定位。对此,著名影像专家刘宽新先生曾感言:“对于纪实摄影来说,应用Photoshop改变影像是‘骗子’的行径,但对于艺术摄影表现来说,不充分应用Photoshop进行影像制作绝对是‘傻子’。”鉴于此,我们在后期影像处理中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影像的调整应以充分表达创意思维为唯一旨意。
2.不流于花里胡哨的表面效果,花哨的画面效果只能削弱作品思想的传达,二度创作不是简单的后期炫技。
3.处理后的图像不是Photoshop软件某种处理功能效果的简单再现,功能效果的使用要服从并服务于作品思想的表达。这也就是内容与形式的协调性问题,只有这样,Photoshop软件处理手段的使用才是行之有效的。
4.影像处理要精细,不要让观众看到软件处理的痕迹,哪怕是重新拼贴的虚拟影像也一样,必须让观众看起来是真实的,不能露出一丝破绽,给人以天衣无缝的感觉才行。从这个层面来说,熟练掌握计算机软件操作技术是很有必要的。一张制作层面就很粗糙的作品,其构思再怎么巧妙,也是无法勾起我们的审美想象的。
5.对于新闻纪实类摄影来说,调整不能改变影像的原始状况,即不能是像素搬家,不能改变影像的色彩关系,不能违背事物实际的明暗关系。允许对画面的对比度、亮度、饱和度和锐度作适当的调整。使用图像处理软件修改原始影像,导致作品不能如实反映客观事实,违反了新闻纪实类摄影的真实性原则。
运用计算机进行影像后期处理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1.对照片进行后期处理之前,最后复制并保留一份原始文件,否则当你哪一天突然想以其他方法处理或要使用该图的原始素材作为他用时,就后悔莫及了。
2.锐化照片不要过度,因为针对失焦部分进行过度锐化,会导致照片的眩光、噪点等问题都凸显出来,也会导致影像呈现出不真实感。
3.人像磨皮不要太狠,过分磨皮会使人看起来不像真人,而像橡胶做成的一样。
4.通过拼贴合成的影像作品中,所有素材必须符合统一的光源方向与透视效果。否则,拼贴完成后的作品易给人以不真实感。
5.色彩的调整切忌过度饱和,使照片看起来恶俗。
对于艺术摄影表现来说,影像的后期处理可以是随心所欲、天马行空的。但对于纪实类摄影来说,情形则完全不同了。纪实类摄影除了以上所述可以调整层面外,其他是绝对不能“越雷池一步”的。绝对不允许以剪贴等技术手段修改原始影像,因为这会对照片的真实性产生严重影响。这是一个底线,绝对不能突破。这一点在媒体用图及各类摄影比赛中的审查是非常严格的。
在包括阿姆斯特丹主办的世界新闻摄影大赛(简称“荷赛”)、上海主办的“华赛”、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各类比赛等重要评选中,就时有发生因修改原始影像、违背纪实摄影真实性原则而被取消获奖资格的事例。最著名的当属“中国摄影金像奖”取消获奖资格事件。《杂货店的老伙计》是著名摄影师欧阳星凯的参评作品之一,在原始作品中本来有一根扁担。欧阳先生去图片社制作作品时,图片制作人员觉得这根扁担很“突兀”,于是就鬼使神差地帮忙修掉了,最终导致欧阳先生痛失这尊代表中国摄影界最高个人成就的“中国摄影金像奖”奖杯。虽然在此次评选的规则中并没有明示不能修改原始作品,但纪实摄影真实性的基本原则是不能违背的,欧阳星凯本人非常支持摄影家协会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