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预先判断是一种常态
为什么人类如此容易陷入族裔偏见?因为我们之前所讨论的偏见的两大基本要素——错误的泛化(erroneous generalization)和敌意(hostility)——都是人类心理自然而普遍的本能。现在让我们暂时将敌意以及与其相关的问题置于一旁,只考虑人类生活与思考所需的某些基本条件,是这些基本条件引导着我们形成错误的类型化预判,使我们深陷不同族裔与群体之间的对立。
读者需要明白,偏见问题的全貌无法在本书的任何一个单独章节中得到完整的阐述。每个章节,如果被抽离出来看的话,都是片面的。这是对一个主题所进行的任何分析处理都不可避免的必然缺陷。我们所提出的问题包含多个方面,读者在考察其中任何一个方面时,都要牢记问题同时存在着许多其他的方面。本章将从认知角度分析预判的机制。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涉及自我、情感、文化和个人的因素都会同时在预判行为中起作用,但目前我们还没有讨论到那些方面。
人类群体的疏离
在地球上的任何地方,都存在着群体之间互相疏离的情况。人们与和自己相似的人交配,以具有同质性的小群体形式住在一起,一同吃喝玩乐。小群体中的成员相互拜访,更倾向于崇拜共同的神明。这种自然产生的内聚力很大程度上仅仅是因为这种安排比较便捷。它使人们不必在小群体之外寻求陪伴,因为在群体内部就已经有很多人可供选择,为什么要平白制造麻烦,去适应新的语言、新的饮食习惯、新的文化,或者与不同教育程度的人相处?与背景相似的人打交道显然更容易。大学同学聚会总是让人愉快,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所有人都是同龄人,有着相同的文化记忆(甚至有共同喜爱的怀旧流行歌曲),以及相同的教育背景。
因此,如果我们始终与和自己相似的人打交道,生活中的大部分事务处理起来都会顺利得多。与外国人相处会带来压力,与不同社会经济阶层的人相处也是如此。我们从不与看门人打桥牌。为什么?也许他更喜欢打扑克,而且他几乎一定很难理解我和我的朋友们所享受的那种玩笑和闲谈,看门人和我所在的群体之间习惯的差异会造成我们双方的尴尬。我们并不是抱持着阶级偏见,但我们觉得只有在自己的阶级内部才能找到舒适和乐趣。而通常人们都能找到足够多的同一阶级、种族、信仰的人,可以与他们一起玩耍、居住、吃饭、结婚。
在工作中,我们更容易面临不得不与自己的小群体之外的个体打交道的情况。在存在等级的行业或生意中,管理层需要和工人交流,行政人员需要接触看门人,销售需要与办公室文员对接。在生产线上,不同种族的成员可能会并肩工作,但在闲暇时间,他们几乎一定会待在让自己感觉更为舒适的群体之中。工作中的联结很难让人熟悉到能够跨越心理上的疏离的程度。有时工作中的层级使得疏离感进一步激化。墨西哥工人可能会嫉妒他的白人雇主享受着更为舒适的生活。白人工人可能会担心黑人助手虎视眈眈,随时准备抢走自己的职位。国家引进外国劳工是为了让他们在建筑工地做苦力,而当他们在职业上有所发展并在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的时候,就会引起主流群体的恐慌和嫉妒。
少数群体与主流群体保持疏离,也不总是由于后者的强迫。他们往往也更愿意维持他们的群体身份认同,这样他们就无须勉强自己讲一门外语,或是时刻注意自己的举止。就像毕业聚会中的老同学们一样,他们可以与那些有着相同背景的人一起“放轻松”。
一项有启发性的研究表明,美国少数族裔高中生比美国本地白人高中生表现出更为显著的族裔中心主义。比如非裔、华裔和日本裔年轻人在选择朋友、同事、约会对象时,比白人学生更看重对方的族裔。的确,他们不会从自己所在的族裔中选择出“领袖”,而是更多地选择非犹太裔的主流白人。然而即使他们认可从主导群体中挑选出班级“领袖”,他们在寻求亲密关系时,依然将族裔限制在自己所在的群体之中,这样能让他们感到更为舒适。1
因此,初始的事实是人类群体倾向于彼此疏离。我们不需要将这种倾向归结为一种群居本能,或者一种“同类意识”,或者偏见。人们在自己的文化中总是最放松、和睦、自豪的,这个原则就能够充分解释我们所观察到的现实。
然而,这种分裂主义一旦存在,就为各式心理上的扩大化效应提供了基础。 保持区隔的人们几乎没有沟通的渠道。他们很容易夸大群体之间差异的程度,并对造成差异的原因产生误解。而且,也许最重要的是,疏离可能会导致真实的利益冲突以及许多假想出来的冲突。
让我们来举一个例子。得克萨斯州的墨西哥裔工人与他的白人雇主是完全隔离的。他们住在不同的地方,使用不同的语言,拥有大相径庭的文化传统,信仰的宗教也不一样。他们的孩子几乎不可能在同一所学校上学,也不会一起玩耍。雇主所知的一切仅仅是胡安(Juan)来上班、拿钱、走人。他还注意到这位胡安的工作时间并不规律,看起来既懒惰又难以沟通。雇主很容易就假定胡安的行为与他所在群体的特性有关。他形成了墨西哥人懒惰、缺乏远见、不可靠的刻板印象。接着,如果雇主发现自己的生意由于胡安的不尽职而产生了经济上的损失,他就有了敌视墨西哥人的理由——尤其是在他认为自己的高税负或经济困难是由墨西哥人造成的情况下。
现在,胡安的雇主认为“所有墨西哥人都很懒”。当他遇到一位素未谋面的墨西哥人时,他也会想到这个刻板印象。这个预判是错误的,因为(1)并不是所有的墨西哥人都一样;(2)胡安并非懒惰成性,而是他的很多私人价值观使他表现得如此。他喜欢和他的孩子在一起,他需要庆祝宗教节日,他自己的房子也需要做很多修理工作。雇主对这些事实全都一无所知。按照逻辑,这位雇主应该说:“我不知道胡安这些行为背后的原因,因为我既不了解他这个人,也不了解他的文化。”但这位雇主以一种过度简化的方式处置了一个复杂的问题,他将一切都归结于胡安和他的民族的人民的“懒惰”。
然而,雇主的刻板印象也的确源自某种“真实的核心”(kernel of truth)。胡安的确是墨西哥人,他在工作上的确不够可靠,这些都确有其事。事实很可能是,雇主在雇用其他墨西哥工人时,也有过类似的经历。
在有充分根据的泛化与错误的泛化之间做出区分是很难的,对于那些持有泛化观念的个体来说尤其如此。让我们更仔细地检视一下这个问题。
分类的过程
人脑必须借助分类(category,这个术语在这里等同于泛化)来进行思考。分类一旦形成,这些类别就成了正常预判的基础。我们无法避免这个过程,因为有秩序的生活正系于此。
我们可以说,分类的过程具有五个重要特征。
(1)它会将事物分成不同的大类,以指导我们适应日常生活。在我们醒着的大部分时间,我们都靠调用预先形成的类别来维持日常生活。当天空变暗,气温下降时,我们预测将会下雨。我们通过带把伞以适应这类事件。当一只看上去狂躁的狗在街道上横冲直撞,我们会将其归类为“疯狗”,并远远避开。当我们去看病,我们会对医生对待我们的方式有所预期。在这些,和其他无数场合,我们会将单一的事件“类型化”,放置到一个自己熟悉的框架中,并相应地采取行动。有时我们会出错,因为这项事件并不符合这个类别。天没有下雨;狗没有疯;医生表现得不够专业。然而我们的行为是理性的,它们遵循基于高概率的判断。即使我们会将事件分错类别,我们也没法做得比这更好了。
所有这一切都意味着我们的生活经验倾向于形成集群(概念、类别),而我们可能在错误的时间采用了正确的分类,或者在正确的时间采用了错误的分类,但无论如何,这个过程都占据了我们的整个精神生活。每天都有上百万个事件在我们周围发生。我们不可能处理得了那么多事件。如果我们想要考虑它们,就只能将它们分类处理。
开放的态度被认为是一种美德。但严格来说,开放的态度并不存在。新的经验必须被编订进已有的类别之中。我们无法将每一件事情都视为新鲜的、独一无二的来处理。如果我们这样做,那过往的经验还有什么用处?哲学家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曾用一句话总结过这个问题:“永远保持开放的心灵是一颗永远空虚茫然的心灵。”
(2)分类的过程会尽可能多地将事物归入某个集群。我们的思维中存在一种奇怪的惰性。我们喜欢轻松地解决问题,而解决问题最轻松的方式,就是将问题迅速归到合适的类别之下,并以此方式预先判断其解决途径。人们常说,海军医务兵只会把所有向他求助的病人分成两类:如果对方身上能发现伤口,就涂些碘酒;如果没有伤口,就给病人一些盐。生活对于这位医务兵来说很简单;他的整个职业生活都围绕着这两个类别展开。
这一观点也可以用这种方式阐释:即我们的大脑倾向于在不影响完成所需行动的前提下,选择最为“粗略”的方式对事物加以分类。如果医务兵因为在医学实践中过于草率地做出诊断而遭责备,那他在接下来的诊断中,可能就会针对不同的病人,做出更为细致的分类。但如果我们即使使用粗略的过度概括处理事务,也能说得过去,我们就会倾向于这样做。(为什么?因为这样做更轻松。除非我们对该领域充满强烈的兴趣,不然耗费额外的心力让人不快。)
这一倾向对我们目前探讨的问题所产生的影响已经很清楚了。白人雇主下意识地将胡安的日常行为泛化为“墨西哥人都很懒惰”,而不是根据员工的个人情况做出判断,并探究他们行为背后的真实原因。如果我用一个简单的公式就能把自己祖国的一千三百万公民概括到一起,即“黑人是愚蠢的、肮脏的、低劣的”,那么我的生活就可以大大简化了。我只需要避开每一个黑人。有什么比这更容易呢?
(3)分类使我们能够快速识别相关的对象。每个事件都有一些标志,我们根据这些标志来选择应用哪一类预先判断。当我们看到一只鸟的胸口长着红色羽毛,我们会告诉自己“这是知更鸟”。当我们看到一辆汽车疯狂地左摇右晃着冲过来,我们就会想到“司机喝醉了”,并据此做出反应。一位深棕色皮肤的人会触发我们脑海中对于黑人所形成的任何主导印象。如果主导的印象分类是由消极的态度和信念所组成的,我们将不自觉地回避他,或对他采取其他任何一种可行的拒绝手段(参见第1章)。
因此,我们所做出的分类与我们看到的东西、我们做判断的方式以及我们的反应有着密切而即时的联系。事实上,这一机制的目的似乎就是为了调节感知与行为的联系——换句话说,是为了加速我们调整自己以适应生活的速度,使我们可以顺利、连贯地生活。即使我们在将事件归入分类时经常出错,从而使自己陷入困境,这一原则仍然是成立的。
(4)类别会给被归类到其中的事物浸染上相同的概念意义和感情色彩。某些类别几乎全然是智力性质的。我们称这样的类别为概念。 “树”,是由我们对数百个树木的种类和数千棵单独的树的印象所组成的概念,但它本质上只有唯一的观念意义。然而我们的许多概念(甚至包括“树”)在具有“意义”之外,还具有一种独特的“感觉”。我们不仅知道树是什么,而且还可能喜欢它。族裔类别也是如此。我们不仅知道“中国人”“墨西哥人”“伦敦人”这些词语的意思,而且我们会对这些概念产生喜爱或不悦的感觉。
(5)某些分类比另一些分类更理性。我们前面提到,在一般情况下,分类的形成往往始于某个“真实的核心”。这是理性分类的特征,它会随着相关经验的增加而不断巩固和扩大。科学原理就是理性分类的例子,它们是被人类经验所支撑的,所有适用这些原理的事例都将以特定的方式发生。即使原理并不百分之百完美,但只要它能对事件的发生做出高准确率的预测,我们就认为它是理性的。
我们对不同族裔的一些分类是十分理性的。黑人很可能有深色的皮肤(虽然这并不总是对的)。法国人讲的法语很可能比德国人要好(虽然这一情况也有例外)。但是,黑人真的都很迷信,而法国人的确在道德上都很随便吗?如果我们将他们与其他民族进行比较,就会发现这种说法可信的概率比我们所预测的小得多,甚至可能为零。然而我们的大脑在分类的形成过程中似乎是不做区分的:非理性的分类与理性的分类同样易于形成。
要对群体中的个体做出理性的预判,需要对群体的特征有充分透彻的了解。似乎没有人能够得到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苏格兰人比挪威人更易怒,或是东方人比白种人更愚昧,然而这些信念与更为理性的观点一样能够被我们轻易地接受。
在危地马拉的某个社区,当地居民对犹太人有着强烈的仇恨。然而他们从未见过任何犹太人。那么“犹太人是可恨的”这个分类是如何形成并发展的呢?首先,这是一个天主教社区,老师教导居民们犹太人是杀死基督的凶手。同时,在当地的文化中碰巧流传着一个关于魔鬼杀害神灵的古老异教神话。因此,两种有力的情感观念融合在一起,造成了对犹太人充满敌意的预判。
我们已经讨论了非理性的分类与理性的分类同样易于形成。也许是由于强烈的情绪会像海绵吸水一样,加速观念的集聚。被激烈的情感所支配的观念,更倾向于臣服于当下的情感,而非遵循客观证据。
非理性分类的形成缺乏足够证据。在第1章中,我们就阐述了误解的形成,一个人可能在不了解事实的情况下就做出了判断。因为他的许多概念都来源于坊间传闻、二手叙述,所以基于错误信息的分类是难以避免的。在学校,孩子们被要求对一些名词(如“西藏人”)形成大致的概念。他的老师的说法和教科书上给出的信息就是他唯一的知识来源。由此形成的概念图景可能包含了错误的信息,但孩子们无法辨别。
程度更深、更令人困惑的非理性预判是无视事实依据的。据说有位牛津大学的学生曾说过这样的话:“我鄙夷所有的美国人,但就遇到过的美国人而言,他们中的每个我都挺喜欢的。”在这个案例中,他的分类甚至与他自己的第一手经验相矛盾。我们明明已经了解了更多信息,却依旧不改变先前的预判,这是偏见最奇怪的地方。神学家告诉我们,在基于无知的预先判断中,不存在罪的问题,但故意无视证据的预先判断就涉及罪了。
当分类与事实依据冲突时
就我们的论述目的而言,我们需要了解当分类与证据冲突时会发生什么。一个显著的事实是,分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顽固地拒绝改变。毕竟,我们之所以形成了现有的分类,是因为它们之前一直用起来相当顺手,那又何苦要每当新的事实出现就去调整它们呢?如果我们的大脑已经习惯了一种自动分类的模式,并对此颇为满意,那为什么要承认另一种模式的长处呢?这样只会扰乱我们业已满足的习惯而已。
如果新的事实依据和我们先前的信念相符,我们会选择性地将其纳入分类标签之下。如果我们发现一个苏格兰人很吝啬,就会感到高兴,因为他证明了我们的预断。有机会说出“我早就告诉过你”,是多么让人开心啊。但如果事实依据与我们的预断相悖,我们则更倾向于抵触并抗拒。
一种常见的心理机制,可以让人面对与观念相悖的事实依据,还依旧坚持之前的观念。这种机制叫作“允许特例的出现”。 “的确有一部分黑人是很好的,但是……”或者“我的一些好朋友就是犹太人,但是……”这是一种令人放松戒备的机制。通过剔除一些正面个例,偏见持有者得以保留其对此类别之下其他事例的负面态度。简而言之,与之相悖的事实并没能改变错误的泛化,它尽管被认可,但却在分类过程中被排除在外。
让我们称这种机制为“二次防御”(re-fencing)。当现实与大脑中的分类不相符时,眼前的事实被当作例外得到承认,而分类本身则迅速被再次封闭起来,防止它被危险地暴露在外。
在许多关于黑人的讨论中,都存在一个有趣的“二次防御”案例。当一位对黑人持有强烈偏见的人,在面对有利于黑人的事实依据时,他往往会脱口而出那个著名的婚姻问题:“你想要你的姐妹和黑人结婚吗?”这是一次狡猾的二次防御。一旦对方回答“不”,或在回答中有所犹豫,偏见的持有者就会说,“看到了吧,黑人和我们就是不一样的,有些事对黑人来说是不可能的”,或者,“我说得没错吧——黑人的本性中就是有那么些让人厌恶的东西”。
只有在两种情况下,一个人不会试图在头脑中启动二次防御机制来维持原有的过度泛化。第一种情况很少见,即习惯性的开放态度(habitual open-mindedness)。有些人在生活中相对较少地应用固定类别框架去评价他人。他们对所有的标签、分类、笼统的说法保持怀疑。他们习惯去了解每种泛化背后的事实依据。在意识到人性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后,他们对针对族裔的泛化尤其保持警惕。 如果他们坚持某种观念,也是以一种不那么确定的方式,任何与该观念相悖的经验都会修正他们之前的族裔观念。
另一种情况,是出于纯粹的自身利益(self-interest)对概念进行修正。一个人可能从惨痛的失败中明白他的分类是错误的,必须被修正。例如,他可能不知道食用菌的正确分类,并因此中毒。他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而是会纠正他的分类方式。或者可能他开始认为意大利人都是原始愚昧、咋咋呼呼的,直到他爱上了一个出身书香门第的意大利女孩。于是他发现,修正先前的分类方式对自己有好处,之后就建立了更为正确的假设,即世上有各种类型的意大利人。
然而在通常情况下,我们都自以为有充分的理由维持自己的预断。这样做显然更轻松。更重要的是,我们的预断往往能够得到朋友和熟人们的支持。一个住在郊区的人,在是否让犹太人加入乡村俱乐部的问题上与邻居起争执显然不太礼貌。我们的分类方式与邻人相似,这一点能让人得到抚慰,因为我们自己的身份感取决于邻人怎么看待我们。只要我们自己和周围的人都对此满意,我们总是去重新思考那些构成我们生活之根基的信念就是毫无必要的。
将个人价值观作为分类标准
我们已经论述过了分类框架对精神生活是至关重要的,而框架的运行会不可避免地导致预先判断,进而落入偏见。
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类别就是他的个人价值体系。价值观是人们生活的目的和指引。他们很少会反思,或是掂量自己的价值观,而更多地是去感受、肯认、捍卫它。我们的价值类别是如此重要,以至于证据和理性都常常要被强迫去与它们相符。在某个尘土飞扬的乡间,一位农民听到了游客对此的抱怨。他为了维护他所爱的土地,回避对它的攻击,说:“你知道的,我喜欢灰尘;它能让空气变得更纯净。”他的推理毫无逻辑,但能够帮助他捍卫自己的价值观。
作为自己生活方式的坚定拥护者,我们的思考方式也不可避免地会偏心。在我们的所有推理中,只有一小部分是心理学家所谓的“定向思考”,即完全由外部依据所决定,着重解决客观问题。每当涉及感觉、情绪、价值观时,我们都容易掉进“无拘无束”“一厢情愿”或“幻想”思维中。2这种具偏向性的思考方式是完全自然的,因为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的使命,就是在价值观的指引下,过一种协调而一贯的生活,而正是由价值观驱使所做出的预判使我们能够坚持这样做。
个人价值观和偏见
很显然的是,我们对自己价值观的肯认往往使我们陷入偏见。哲学家斯宾诺莎(Spinoza)将“爱的偏见”(love-prejudice)定义为“出于喜爱而对某人做出超过其应得的评价”。陷入爱河的人会过度泛化其爱人身上的美德,她的所作所为都被视为是完美的。同样,对信仰、组织、国家的爱也会让人们对它们做出过高评价。
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这种爱的偏见要比与之对立的“恨的偏见”(用斯宾诺莎的话说,就是“出于憎恨而对某人做出低于其应得的评价”)在一个人的生命中更为基础。一个人必须首先高估自己的所爱,之后才能去贬损其对立面。我们建造起防御,主要是为了守护内心所珍视的东西。
积极的依恋关系对我们的生活至关重要。年幼的孩子不能离开对照料者的依附而独自生活。他必须先通过喜爱和认同某人或某事学会爱,之后才能够学会憎恨。年幼的孩子们必须先获得被亲人与友情所围绕的体验,而后才能去定义哪些人是会造成威胁的“外人”。3
为什么爱的偏见——对依恋和喜爱之物所在的类别做出泛化——没有得到多少关注呢?原因之一是,因为这种偏见不会造成社会问题。如果我严重偏袒我的孩子们,没有人会反对——除非我因此而明显地敌视邻居家的孩子。当一个人捍卫自己珍视的价值类别时,他可能会做出危害他人利益或安全的事情。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只会注意到他表现出恨的偏见那部分,而没有意识到这种恨的偏见实际上源于与其相对应的一种爱的偏见。
以对美国的偏见为例。许多教养良好的欧洲人都怀有这种根深蒂固的偏见。早在1854年,就有一位欧洲人轻蔑地将美国描述为“一个巨大的疯人院,里面满是欧洲的流浪汉与社会渣滓”。4像这样对美国的侮辱在当时很常见,于是1869年,詹姆斯·罗素·洛威尔(James Russell Lowell)有感于此,写了一篇“论外国人纡尊降贵的态度”斥责欧洲评论家。然而时至今日,此类评论文章依旧在欧洲盛行。
问题的根源在哪里?首先,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在批判产生之前就存在的,是一种对自己国家、祖先、文化的爱与骄傲。这些积极的价值是欧洲评论家们安身立命的根基。然而到了美国之后,他们感到自己的地位隐隐受到了某种威胁。他们通过贬低美国获得安全感。这并不是因为他们从一开始就讨厌美国,而是他们太爱自己和自己本来的生活方式了。 这个分析对旅居海外的美国人来说同样适用。
一名来自马萨诸塞州的学生自以为是“宽容”的虔诚信徒,他这样写道:“黑人问题永远不会解决,除非我们真能往那些愚蠢的南方白人的榆木脑袋里灌进一点东西。”学生怀有的积极价值是理想主义的。但反讽的是,这种剑拔弩张的“宽容”造成了他对那些被他判定会威胁到宽容价值的人群带有偏见的谴责。
无独有偶,在另一件相似的案例中,一位女士说:“我当然没有偏见。我有一位关系亲密的黑人奶妈。我在南方出生并且一辈子都住在那里,因此我了解这个问题。如果黑人们只在我们许可的范围内生活,他们会更幸福。北方那些寻衅滋事的人根本不了解黑人。”从这位女士的话语中,我们可以看到她试图(在心理层面上)捍卫她的特权、地位和闲适的生活。她并不是不喜欢黑人或北方人,而只是钟情于现状。
相信某个类别的事物完全是好的,而另一个类别则全然是坏的,是一件相当方便省心的事——如果你能这么相信的话。一个在工厂里受欢迎的工人有机会被提拔为公司的管理人员,坐进办公室工作。某个工会行政人员告诉他:“别去管理岗,因为你去了,就会变得跟其他那些混蛋一个样。” 在这位行政人员心目中,只有两种人:工人和“混蛋”。
这些例子都说明那些消极的偏见其实是我们自身价值体系的反射。我们珍视自身的存在模式,并且相应地贬低(或主动攻击)那些看上去会威胁到我们的价值观的事物。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是这样表述的:“在对自己不得不与之接触的陌生人不加掩饰的厌恶与反感之中,我们能辨认出对自己的爱,或曰自恋的表达。”
这一过程在战争时期表现得尤为明显。当我们几乎所有的正面价值都受到敌人的威胁时,我们就会加强自己的防御,并夸大自己立场的优点。 我们感觉——这是一个过度概括的案例——自己彻底、绝对地正确。(如果我们没有这样的信仰,就无法集中所有精力用来抵抗。)然而如果我们绝对正确,那敌人就一定是全然错误的。但即使在战时,我们也能清楚地发现,爱的偏见是先在的,而恨的偏见只是其衍生现象而已。
即使可能存在“正义的战争”,即某人的价值体系的的确确受到了威胁,并且必须被捍卫,但战争总是会涉及不同程度的偏见。严重的威胁使人们将敌对国家视为十恶不赦的魔鬼,而敌国的每个国民都对自己构成危险。公平与区分成为无稽之谈。5
结 论
本章论证的观点是,人有一种产生偏见的倾向。人性中自然而正常的本能使他们易于做出泛化、概念和分类,这些都是对经验世界的过度简化。理性的分类会始终与第一手经验保持同步,但人们也同样容易形成非理性的分类。即使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他们依旧能够根据传闻、情感投射和幻想形成偏见。
个人价值体系是一种尤为使我们倾向于作出毫无依据的预判的分类,这些价值是我们所有人类存在的基础,因此非常易于带来爱的偏见。 而恨的偏见是由此衍生出来的附带产物,它可能,也经常是正面价值的一种反射。
为了更好地了解爱的偏见的本质——因为恨的偏见根本上还是由它而产生的——我们接下来将关注内群体忠诚(in-group loyalties)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