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洛克·福尔摩斯
1878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了医学博士学位,之后前往奈特利军医学校进修军医课程。我在那里毕业后,立刻被派往诺桑伯兰明第五师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师团当时驻扎在印度。我还在前往部队的路上,第二次阿富汗战争就爆发了。我在孟买上了岸,听说我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林,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赶上前去,平安抵达了坎大哈。我在那里找到了我的团,马上开始履行军医的职责。
这次战役给许多人带来了升迁和荣誉,但对我来说却只有不幸与灾难。我参加了迈旺决战,在这次战役中,一枚捷则尔子弹从我的肩部穿过,打碎了肩胛骨,擦伤了锁骨动脉。若不是我那忠心耿耿的勤务兵把我抓起来扔到马背上,使我安全地返回营地,我就要落到那些残忍的土著人手中了。
受伤之后我非常虚弱,和一大批伤员一起,被送到了后方医院。在那里我的枪伤渐渐康复,却又倒霉地感染了伤寒。有好几个月,我都是昏迷不醒,幸运的是,最后我还是恢复了理智,逐渐痊愈起来。病后的我十分憔悴,医生决定立即将我送回英国。于是,我就乘坐“奥伦梯兹号”运兵船回到了祖国。政府给了我九个月的假期,让我休息养病。
伦敦是所有游手好闲的人最向往的地方,这段时间我过得非常逍遥自在,只要每天的花销不超过一个先令,我就可以为所欲为。我在一个风景不错的河畔公寓住了一段时间,过得很舒适,但渐渐地,我开始入不敷出。最后我只剩下了两个选择:离开伦敦移居到乡下去,或者彻底改变这种生活方式。我选择了后者,决定搬出公寓,另找一个花费不大的住处。
这天我正在街上散步,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小斯坦福。他是我在部队时的军医助理。虽然并无深交,但能在伦敦碰上一个熟人,的确让我非常愉快。他见到我也很高兴,邀请我一起去餐厅吃饭,于是我们就一同乘车前往。
在我们的马车穿过伦敦繁华的街道时,斯坦福很惊奇地问我:“华生医生,许久不见,你怎么变得如此落魄?”
我对他讲述了我的危险经历,他怜悯地说:“可怜的华生!那你现在准备怎么办呢?”我回答说:“我打算找间价钱不高但舒适一些的住处,现在还没有找到。”
斯坦福说:“真是怪事,今天我是第二次听到有人对我说这样的话。”
我问道:“头一个是谁?”
“是一个在医院化学实验室工作的人。今天早晨他还唉声叹气地对我说,他找到了一间不错的房子,但租金很贵,想找人一起合租。”
我高兴地说:“好啊,我正是他要找的人。有个伴儿总比独自一人要好得多。”
我们说着来到了一个小餐馆,酒足饭饱之后,小斯坦福从酒杯上用奇怪的眼神望着我说:“你还没接触过他,也许你见到他之后就不这么想了。”
“难道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吗?”
“人倒是好人,只是性格有些古怪——他总是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奇怪的东西。你愿意见见他吗?”
我说:“当然愿意,可怎么才能见到他呢?”
小斯坦福说:“他现在一定在化学实验室里。他要么就几个星期不去,要么就从早到晚都待在那里。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现在坐车一起过去。”
于是我们走出餐馆,坐上了向医院行驶的马车。
在路上,我问小斯坦福:“你没问过他是做什么的吗?”
他说:“我对他也不熟,只是偶尔在一起聊天。我看他这个人太科学化了,甚至可以说有些冷血。为了证明某种药的效果,他能毫无恶意地让你品尝一小块植物碱——对自己的味觉感到怀疑时,他一定会这么做。”
“人应当有这样的精神。”
“话是这么说,但未免也太过分了。有一次,我竟然看到他在解剖室里用棍子狠狠地抽打尸体,你说怪不怪?”
“抽打尸体!”
“是啊,据他说是为了验证伤痕与抽打力度之间的关系。”
“你确定他不是学医的?”
“不是,天知道他在研究什么东西。现在我们到了,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你自己来判断吧!”
说着,我们就下了车,走进一条狭窄的胡同,来到这所大医院的侧楼。我对这里很熟悉,我们走上白石台阶,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向化学实验室走去。
化学实验室是一间高大的屋子,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在室内纵横排列着,上面放着许多蒸馏瓶、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火焰的酒精灯。屋里只有一个人,他坐在较远的一张桌子前,聚精会神地研究着什么。他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回头瞧了一眼,接着就跳了起来,高兴地欢呼:“发现了!我发现了!”他一面欢呼,一面拿着一个试管向我们跑来:“我发现了一种物质,只有血色蛋白才能把它沉淀出来!”我敢说,即使他发现了金矿,也不会比现在更加高兴。
斯坦福给我们介绍说:“这位是华生医生,这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您好。”福尔摩斯热情地说,并过来握住我的手。我能感到从他手中传来的不可思议的力道。
“您到过阿富汗?”福尔摩斯说。
我吃惊地问:“您怎么知道的?”
“这没什么。”他笑了笑,然后举起试管说,“血色蛋白质,意义重大!”
我回答说:“从化学上来说,无疑这是很有意思的。但在实用方面……”
“怎么了,先生?这可以说是近年来法医学界最重大的发现了!有了这种试剂,我们在血迹鉴别上就可以百无一失!请到这边来。”他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拖到他工作的那张桌子前面。
“来一点鲜血。”他说着,用一根粗粗的针管刺破自己的手指,然后他就把血滴进一个装满清水的试管里。
他摇了摇试管,说:“您看,把这滴鲜血滴进一公升水中,混合液与清水无异。血在这种溶液中所占的成分还不到百分之一。就算这样,我确信还是会有非常明显的反应。”说着他把几粒白色的结晶放进试管里,然后又滴了几滴透明的液体。不一会,试管中就出现了暗红色的小颗粒,渐渐沉淀在瓶底。
“哈!哈!”他拍着手,像小孩子得到新玩具似的喊道:“怎么样,怎么样?”
我说:“非常奇妙。”
“奇妙?简直妙极了!陈旧的树脂测试法难用又不可靠。用显微镜观察的方法也差不多,血迹经过几个小时后,就干涸得连显微镜也分辨不清了。现在,无论血迹新旧,这种新试剂都一样会发生作用。假如这个方法能早些被发现的话,那些逍遥法外的罪犯早就被关到监狱里去了。”
我喃喃地说:“的确是这样!”
“血迹检测是侦破犯罪案件的关键。也许案件发生后好几个月才能查出嫌疑犯,检查了他的衣物后,发现上面有褐色污迹,他就可能辩解说是铁锈或者是洒了的果汁。就是因为没有可靠的检验方法,专家也无计可施。现在,有了夏洛克·福尔摩斯发明的检验法,这些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了!”
福尔摩斯说着话,两眼变得炯炯有神。他把一只手放在胸前,鞠了一躬,好像在向观众致谢一般。
我也被他的情绪感染了,由衷地向他表示祝贺。福尔摩斯兴奋地说:“去年法兰克福的冯·比肖夫一案,如果当时有了我的检验方法,罪犯一定会被送上绞刑架的。还有我们记忆犹新的梅森案,臭名昭著的穆勒案,轰动一时的利菲佛案以及新奥尔良的萨姆森案。我甚至可以列举出二十多件这种检验方法能起到关键作用的案子。”
斯坦福笑着说:“你几乎是刑事案件的活字典了!你可以创办一份报纸,专门刊登那些有启示意义的案子,报名就叫‘陈案警示录’。”
“那读着一定很有意思。”福尔摩斯说着把一小块胶布贴在手指的针眼上,微笑着说,“我得当心了,因为我对毒药也小有研究。”说着他伸出手让我看,只见他的手上贴满了大大小小的胶布,指尖的部位由于强酸的腐蚀已经变了颜色。
“无事不来。”斯坦福德说着坐在一条三脚凳上,也用脚推给我一条,接着说,“我的朋友想找个住处,你不是正愁找不到人合租吗?所以我带他来与你见面。”
夏洛克·福尔摩斯对我好像并不反感,他说:“我看中了贝克街的一套公寓,正好两人合住。你不怕烟味儿吧?”
我回答说:“我抽‘船’牌烟。”
“太棒了。我经常要做些化学实验,这会影响到你吗?”
“决不会。”
“我想想——我还有一些缺点。有时我想事情,一连几天不开口,你别理我就行了。您有什么缺点吗?我们在同住之前,能先彼此了解一下最好。”
我笑着说:“我养了一条虎头狗。我怕吵,有时候勤快,有时候却很懒。也许以后还会增加一些恶习,但现在也只有这些了。”
他着急地问:“拉小提琴算不算吵闹?”
我说:“那要看拉琴的人了。拉得好,是享受。拉得不好……”
福尔摩斯高兴地说:“那就没问题了。还剩下一个问题:您对房子是否满意?”
“咱们什么时候去看房子?”
他回答说:“明天中午您可以来这儿找我,咱们一起去。”
我握着他的手说:“好,明天中午见。”
从医院走出来的时候,我对小斯坦福说:“真见鬼,他怎么会知道我去过阿富汗呢?”
我的同伴意味深长地笑了笑,说:“这是他的特异功能。”
“这可真神秘。”我搓着手说,“我开始对他感兴趣了。”
“是的,你今后会有很多时间研究他。”斯坦福在和我告别的时候说,“再见吧!”
我回答:“再见!”然后带着满腹的好奇,慢慢地向我的公寓走去。
第二天我如约同福尔摩斯一起去贝克街看了房子。这所公寓有两间舒适的卧室和一间宽敞又通风的客厅,还有两扇宽大的窗子,让人感到非常愉快。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房子都令人满意。分担房租之后,租金就不多了,因此我们当场成交,租了下来。第二天早晨我们就搬来了行李,安排妥善之后,就开始逐渐熟悉新的环境。
说实话,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他沉默寡言,生活很有规律。他睡得很早,早晨总是在我起床之前就吃完早饭出门了。有时,他整天都待在化学实验室里,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去,伦敦城的贫民窟也有他的足迹。在他沉迷于工作的时候,没有人能比他的精力更旺盛;可他也常常一言不发,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目光呆滞。每当这时,若不是他的生活依然有规律,我真要怀疑他是个瘾君子了。
时间越久,我对他的兴趣与职业就越好奇。他的相貌并不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却很瘦,因此显得比他的真实身高还要高大;他目光锐利,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看起来格外机警、果断;他的双手非常粗糙,但摆弄起化学药品却格外地温柔。
我向他表示过我的好奇,他却对此绝口不提。我只好常常观察他,把大部分时间消磨在揭穿他职业的秘密上。
他不是学医的。在和他的交谈中我证实了小斯坦福的话。他也不是在为获得学位而苦苦钻研,更没有进入学术界的野心。然而他在某些领域的知识渊博程度是非常惊人的。我相信,一个人如果没有任何目的,绝不会有如此旺盛的精力来获取这些知识。
他在某些领域上知识的匮乏程度与他在另一些领域上知识的渊博程度同样令人吃惊。在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方面,他几乎一无所知。他不知道卡莱尔是谁,更让我惊讶的是,我无意间发现他竟然对哥白尼的学说和太阳系的构成也一无所知——一个19世纪的人,竟然不知道地球围着太阳转!
看到我吃惊的样子,他笑着说:“你感到很吃惊是吧,那我就更有理由忘记它了。”
他见我表示不可思议,便接着解释说:“你要知道,人的脑子就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我们应当有选择的把东西往里放。只有傻瓜才把所有的破烂杂碎一股脑地堆进去。每当你放进一些东西,就会挤出另一些东西,那种认为人脑的容量是可以不断扩大的说法是错误的。”
我分辨说:“可是太阳系这种常识……”
他不耐烦地打断我的话,说:“地球围着太阳转,或是太阳围着地球转,这与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关系呢?”
在我以为他几乎要透漏他工作的内容时,他又闭口不言了。于是我尽量回想和他说过的话,又更加细心地观察他的生活,把他日常接触的领域与他所具有的知识列举出来,写在纸上。写完之后,我自己看了都想笑:
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
文学知识——无。
哲学知识——无。
天文学知识——无。
政治学知识——浅薄。
植物学知识——渊博,但很片面。对鸦片等毒品的了解他可以称得上是专家,对毒药也颇有研究,而对于实用园艺学的了解几乎为零。
地质学知识——有限,却很实用。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壤。他在别人散步回来后,能根据裤子上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推测出这人去过伦敦的什么地方。
化学知识——渊博。
解剖学知识——准确,但不系统。
惊险文学——渊博,他对本世纪中发生的所有恐怖案件都知之甚详。
小提琴拉得不错。
善用棍棒,也精通剑术与拳术。
精通英国法律的实用部分。
我看着眼前这张纸,感到很失望。我把它扔到一边,自言自语地说:“这些联系在一起更加让人难以琢磨。”
我曾提到过他拉小提琴的本事。他的演奏技术很出色,我知道他能拉出一些难度很大的曲子。在我的要求之下,他甚至拉过几支门德尔松的短曲。可每当他独自演奏的时候,你就很难听到什么完整的曲子了。黄昏时,他靠在扶手椅上,闭着眼睛,随意地拉着提琴。琴声有时高亢忧郁,有时却欢快舒畅。搞不清是他的思绪配合着琴声,还是琴声跟着思绪。如果他不在拉完这些刺耳的曲调之后,再拉上几首舒缓的曲子作为对我的小小补偿,我几乎都难以忍受了。
在头两个星期,没有人来拜访我们。我还以为福尔摩斯也像我一样,在伦敦没有朋友。可是不久我就推翻了自己的想法——有很多人来找他,各个阶层的人都有。其中有一个人面色发黄,个头不高,有一双黑色的眼睛。福尔摩斯给我介绍说,他是雷斯垂德先生。这个人每星期都要来三四次。一天早晨,一个时髦漂亮的年轻姑娘来坐了半个钟头。当天下午,又来了一个头发灰白、衣衫破烂的客人,身后还跟着一个奇怪的老妇人。每当这些客人来访的时候,福尔摩斯都客气地请求我让他单独使用客厅,我只好回到我的卧室去。他为给我带来的不便道歉,说:“我不得不这样做,他们都是我的顾客。”我没有像往常一样追问他的职业,而过了不久,他却主动谈起了这个问题。
我记得那是3月4日,那天我起得比平时要早,发现福尔摩斯正在吃早餐。房东太太习惯了我的晚起,就没有在餐桌上安排我的座位。我不满地摇了摇铃,房东太太便来向我道歉,马上去厨房为我准备早餐。我坐在福尔摩斯对面,顺手从桌子上拿起一本杂志翻看,借此消磨等待的时间,我的同伴则一声不响地嚼着他的面包。杂志上有一篇被铅笔标记了的文章,我便看了起来。
文章的标题有些夸大,叫什么“人生宝鉴”。这篇文章的结构清晰,论述严密,而结论却像是在胡说八道。作者声称,对一个训练有素的人来说,“欺骗”是不可能的事情。从一个人瞬息间的表情,肌肉的每一次牵动甚至眼神的微妙变化,都可以推测出他内心的真实想法。
作者说:“一个逻辑推理学家不必亲眼看到大西洋或尼加拉瓜大瀑布,仅从一滴水就可以推测出它们的存在。整个生活就像是一条巨大的锁链,只要见到其中的一个环节,整个链条就能够浮现在眼前。推理分析学也像其他技艺一样,要经过长期的钻研与实践才能掌握。有的人就算穷其一生,也很难登峰造极。初学的人,不妨从简单易辨的方面入手。比如从一个人的细节来推测他的经历或职业。手指甲、衣袖、鞋子、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表情、衬衣袖口等等。如果从这些方面还是无法推测,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读到这里,生气地把杂志扔在桌上,大声说道:“简直是胡扯!我一辈子也没见过像这样无聊又无趣的文章。”
“什么?”福尔摩斯问道。
“就是这篇。”我一面坐下来吃早餐,一面用汤匙指着那篇文章说,“你标记了,也一定读过。我承认这作者的文笔不错,但读后的确让人生气。显然,这是一个吃饱了饭没事做的闲汉,在他的书房中构思出来的不切实际的空想。这种人就应当把他关在地铁的三等车厢里,叫他说出同车人的职业。我愿意跟他打一千对一的赌。”
“那你输定了。”福尔摩斯平静地说,“因为这篇文章就是我写的。”
“你?”
“是啊,我有幸在观察和推理方面具有特殊的才能。我在这篇文章中所提出的理论,看似荒谬,却是我工作实践的结果。”
“你的工作究竟是什么呢?”我忍不住问道。
“侦探顾问,”福尔摩斯说,“在伦敦,有许多官方或私人侦探,这些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就来找我,他们把证据提供给我,我则通过我的知识,设法为他们的行动指引方向。你要知道,犯罪行为常常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如果你精通了一千个案例,那第一千零一个也就不在话下了。雷斯垂德是一位著名的侦探,最近他正陷入一桩伪造案中,所以才来征求我的意见。”
“另外那些人呢?”
“他们多半是私人侦探指点来的,都是遇到麻烦问题需要我来指引。我听他们讲述事情的经过,为他们提出建议,并相应地收取费用。”
我说:“你的意思是说,你足不出户,就能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难题?”
“正是如此,这也是我的能力。你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说你从阿富汗回来,你很吃惊吧?”
“一定有人告诉过你。”
“完全没有,我一眼就看出来了。由于我的职业习惯,在一瞬间我掠过了所有细节,直接得出了结论。如果要我还原当时的推理,应该是这样的:‘这是一位医生,却有军人的风度,那么他显然是位军医。他脸色黝黑,但手腕的皮肤却很白,说明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而是在炎热的地方晒出来的。他面容憔悴,应该是经历了很多的伤病与痛苦。他左臂僵硬,明显是负过伤。看看吧,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的某处历经伤痛,最近符合这样条件的地方,只有阿富汗。’因此我就脱口而出了。”
我笑着说:“听你一解释,事情好像变得简单了。你使我想起爱伦·坡笔下的神探杜班。真想不到在现实中也有这样的人存在。”
福尔摩斯站了起来,点燃了他的烟斗,说:“你一定以为把我和杜班相提并论是在抬举我。可在我看来,杜班实在是个不值一提的家伙。他总是先沉默一分钟,然后才说出答案,这种肤浅地做作让我感到恶心。不错,他是有些分析问题的本领,但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
“那另一个小说家笔下的大侦探勒高克呢?”我问道。
福尔摩斯哼了一声,轻蔑地说道:“勒高克是个不折不扣的笨蛋,他最大的优点就是精力旺盛。那本书是写他如何找到那不知名的罪犯,这样的问题我在二十四小时内就可以解决,勒高克却用了整整六个月。这倒可以成为侦探教科书中的反面教材。”
我听到他把我心中的两个英雄人物贬得一文不值,心中非常愤怒。我走到窗口,望着热闹的街道,想:“这个人也许很聪明,却太骄傲自大了。”
只听他在后面不满地抱怨说:“这些天一直没有罪案发生,也没有什么像样的罪犯,对于我这样的天才来说,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了。”
我腻烦了他的大言不惭,想换个话题。
“这个人好像是在找什么。”我指着一个身材魁梧、衣着朴素的人说。他正在街的对面焦急地察看着门牌号码,手里拿着一个蓝色的大信封。
福尔摩斯说:“你是说街上的那个退役的海军军曹吗?”
我心里想着:“又在吹牛了,反正也没有办法来证实。”
这个念头还没有在我脑中消失,只见那个人看到了我们的门牌之后,就从街对面飞快地跑了过来。紧接着就是一阵急促的敲门声,然后楼梯上便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
这个人走进房来,把信封交给了我的朋友,说:“这是给福尔摩斯先生的信。”
我很高兴,这正是挫败福尔摩斯傲气的机会。他刚才信口胡说,一定没有想到这个人会找来。我压制住心头的激动,尽量温和地说:“小伙子,能告诉我你的职业吗?”
“我是一名邮差,先生。”那人粗声回答说,“我的制服拿去修补了。”
“做邮差之前呢?”我一面问他,一面得意地瞟了我的同伴一眼。
“皇家海军部队轻步兵队军曹,先生。没有回信吗?那么再见,先生。”
他碰了一下脚跟,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然后就走了出去。
我终于看到我同伴的理论在实践中得到了证明。我承认,这的确令我大吃一惊。
阅读思考
1.福尔摩斯怎样看出华生“到过阿富汗”?
2.福尔摩斯的爱好都有哪些?
词语积累阅读笔记
忠心耿耿 伤寒 游手好闲
先令 入不敷出 孜孜不倦
植物碱 蒸馏瓶 沉淀
迎刃而解 炯炯有神 意味深长
贫民窟 瘾君子 鸦片
登峰造极 茧子 荒谬 做作
大言不惭 军曹
阅读笔记
福尔摩斯毫不留情地贬低了华生心中的两名神探,这说明他具有强烈的自信并且心高气傲。然而他的确有心高气傲的资本——“你到过阿富汗?”福尔摩斯的开场白就是这样惊人的结论,而其后他对一个邮差的判断更是让华生大跌眼镜。福尔摩斯这种神奇的能力正是来源于细致的观察与思考,读者们何不效仿一下福尔摩斯,更多地关注一下生活中的细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