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城市桥梁影响性评估
2.9.1 拟在桥梁影响区域内从事以下作业,应先进行桥梁影响性评估:
1. 基坑开挖、桩基础施工、爆破、钻探、打井、敷设管线等地下施工作业;
2. 桥梁拓宽、新旧桥梁搭接、桥梁附属设施维修更换等改扩建作业;
3. 采石、取土、河道疏浚、河道开挖等挖掘作业;
4. 堆放物品、临时停靠或其他增加荷载量的活动;
5. 爆破、打桩、拔桩、填埋、挖砂等水上作业;
6. 其他可能影响或危害桥梁设施的作业。
2.9.2 桥梁影响性评估分级
桥梁影响性评估应按表2.9.2分级:
表2.9.2 桥梁影响性评估等级
2.9.3 桥梁影响性评估要求
1. 桥梁影响性评估的委托人为拟在桥梁影响区域内进行作业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2. 影响性评估单位应具有不得低于原结构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或具有与其专业相匹配的检测资质。
3. 影响性评估应在项目设计阶段开展,并对施工方案提出相应要求。如实施的施工方案与原要求不符,应进一步开展施工阶段的影响性评估。
4. 在影响性评估前和项目实施完成后,均应对原桥梁进行现状检查,然后做详细比对。对于影响性较大的项目,应在项目完成后的一年时间内进行持续的监测,并形成监测报告,然后评估作业对既有桥梁造成的实际影响。
5. 委托单位应向评估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来源依据、计划相关文件;
2)项目基本情况、方案、图纸与原建(构)筑物的相对关系;
3)项目实施作业方案及技术措施;
4) 施工过程中的交通组织方案;
5) 桥梁相关竣工图纸、地质管线查勘资料、检测评估报告等。2.9.4 桥梁影响性评估程序
1. 签订评估合同或委托书,提供评估资料;
2. 查勘现场,获取现场资料;
3. 进行分析、计算、评估;
4. 编制评估报告。
2.9.5 桥梁影响性评估主要内容
1. 应根据计划作业方案,对项目中存在的影响源做出全面的识别与分析,确定影响性评估等级以及分析工况。
2. 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以及拟进行项目与原桥梁的对应关系,结合各影响源分析结论,确定影响性分析、计算的范围。
3. 应根据各项影响源逐一进行影响性分析,计算应按相关规范、标准进行。
4. 应根据桥梁现状,结合各影响源分析结论,评价该作业对桥梁的影响,得出影响性评估结论。
5. 根据影响评估结论,提出应对措施以及施工监测建议。
2.9.6 桥梁影响性评估成果
1. 桥梁影响性评估成果应包括评估报告书面文本及电子文本。
2. 桥梁影响性评估报告内容应包括:
1)项目概况:拟进行项目简介、与既有桥梁空间关系描述、地质资料整理等;
2)桥梁现状概况:对桥梁类型、重要性、运营现状、存在的主要病害等进行简介;
3)影响源的识别与分析、影响性评估等级确定;
4)计算分析范围的确定;
5)评估计算、分析;
6)影响性评估结论;
7)评估建议;
8)附表,包括:桥梁影响性评估简表(附录H);
9)附件,包括:评估机构及人员资格证书。桥梁安全性评估资料和桥梁现状检查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目录、内容及结果摘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