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桥梁管理与养护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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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常规定期检测

2.3.1 常规定期检测应每年1次,可根据城市桥梁实际运行状况和结构类型周边环境等适当增加检测次数。

2.3.2 常规定期检测宜由专业机构承担,并应对每座桥梁制订相应的定期检测计划与实施方案。管养单位应由专职桥梁养护工程技术人员或实践经验丰富的桥梁工程技术人员负责配合、监督。

2.3.3 常规定期检测以目测为主,并应配备照相机、裂缝观测仪、探查工具及辅助器材等必要的量测仪器和设备。重点检查部位必须抵近检查。

2.3.4 常规定期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照城市桥梁资料卡和设施量年报表现场校核城市桥梁的基本数据,并应符合本手册附录B和附录C的要求。

2.记录病害状况,实地判断损坏原因,估计维修范围和方案。

3.对难以判断其损坏程度和原因的构件,提出做特殊检测的建议。

4.对损坏严重、危及安全的城市桥梁,提出限载以至暂时限制交通的建议。

5.根据检测结果对城市桥梁进行技术状况评估和安全性评估,同时确定下次检测的时间。

2.3.5 常规定期检测应包括下列范围:

1.桥面系及附属设施常规定期检查范围见表2.3.5-1。

表2.3.5-1 桥面系及附属设施常规定期检测范围

续表

表2.3.5-1 桥面系及附属设施常规定期检测范围

2. 桥梁上部结构

(1)梁、板式桥常规定期检查范围见表2.3.5-2。

表2.3.5-2 梁、板式桥常规定期检测范围

续表

表2.3.5-2 梁、板式桥常规定期检测范围

(2)拱式桥常规定期检查范围见表2.3.5-3。

表2.3.5-3 拱式桥常规定期检测范围

续表

表2.3.5-3 拱式桥常规定期检测范围

(3)悬索桥常规定期检查范围见表2.3.5-4。

表2.3.5-4 悬索桥常规定期检测范围

(4)悬索桥常规定期检查范围见表2.3.5-5。

表2.3.5-5 斜拉桥常规定期检测范围

(5)必须抵近检查的桥梁上部结构重点检查部位示意见表2.3.5-6。

表2.3.5-6 桥梁上部结构重点检查部位示意

续表

表2.3.5-6 桥梁上部结构重点检查部位示意

3.桥梁下部结构

(1)桥梁墩台常规定期检查范围见表2.3.5-7。

表2.3.5-7 桥梁墩台经常性检查要点

(2)必须抵近检查的桥梁下部结构重点检查部位,见表2.3.5-8。

表2.3.5-8 桥梁下部结构重点检查部位示意

续表

表2.3.5-8 梁、板式桥常规定期检测范围

(3)桥梁支座常规定期检查范围见表2.3.5-9。

表2.3.5-9 桥梁支座经常性检查要点

续表

表2.3.5-9 桥梁支座经常性检查要点

(4)防护结构及地下通道常规定期检测范围见表2.3.5-10。

表2.3.5-10 防护结构及地下通道常规定期检测范围

(5)全桥检修通道常规定期检测主要内容有:

1)出入口是否整洁、清洁、通畅;

2)金属构件是否锈蚀、断裂、脱落缺失等;

3)锚固是否松动、断裂、脱落等;

4)防护涂层是否开裂、起皮、破损、脱落等;

5)混凝土构件是否存在开裂、破损、露筋锈蚀等。

2.3.6 下列结构桥梁开展常规定期检测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I类养护的桥梁结构变位应每年测量1~2次,有条件时可在冬夏即最冷和最热时各进行一次。拉索索力和吊杆拉力应每年测量一次,对照温度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并应与大桥成桥索力及设计索力进行比较。实施索力检测应避免损伤护套,实施时应封闭交通保持静荷载状态,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实施观测及提交数据分析报告。主桥挠度测量时应记录当时的气温、风向、风速等,测量时间宜相对固定。

2.拱桥及软弱地基桥梁的沉降宜每年测量一次。

3.独柱式墩桥梁墩柱的侧向倾角及梁体相对水平位移值应每年测量一次。

4.防雷检测每年进行一次。

5.系杆拱桥每年检测一次结构变位。

6.钢-混凝土组合梁每季度检查一次桥面板纵向劈裂裂缝、桥面横向裂缝以及梁端区域相对滑移和开裂。每年检查一次结构变位。

7.系杆、吊杆的锚夹具应每季度检查一次。

8.桥梁使用后的第一、二年内应每半年检查一次系杆、吊杆状况,以后每年检查一次。

9.拉索的防护应每月目测检查一次(可借助简单工具),对异常情况进行记录,并应进行专项检查,做出技术状况的评定。重点应检查索体异常晃动、下挠、表面破损等情况。

10.斜拉索水泥浆护层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11.斜拉索护筒、护套内的防锈油膏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12.悬索桥应每月目测检查(可借助简单工具)主缆和吊杆钢索防护的渗水、损坏情况,钢索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主缆检查应以散索鞍为起点,沿主缆全长进行凃膜检查,有无粉化、开裂、起泡、脱落和锈蚀、有无机械碰损,并进行检查结果分类评定。

2.3.7 应根据常规定期检测记录绘制缺陷、病害展示图,统计各种病害工程数量。对重要构件要将各次检查的病害全部绘制在同一展示图上,标明病害情况及发展趋势。

2.3.8 常规定期检测的情况记录、评分及养护维修管理措施的建议,均应及时整理、归档。已建立信息管理系统的,应及时纳入城市桥梁管理系统数据库。

2.3.9 应根据常规定期检测的结果,进行桥梁技术状况的评估、分级和安全性评估。I类养护的城市桥梁宜采用考虑桥梁各部件权重的综合评定方法,也可从影响结构安全角度采用重要部件最差的缺损状况进行评估;Ⅱ~V类养护的城市桥梁应按本手册附录D对桥面系、上部结构、下部结构评分等级、扣分表进行评估,并应符合本手册第2.7节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