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入镇中二
自己四处张望还是动作夸张,只要不是太明显被消除了很大存在感的自己真的不引人注意。
真的是存在感消弱后,还会被人给发现的话,那当时自己的表现和动作,干的事不比直接敲锣,差到哪里去?
至于为啥林清,知道的那么清楚,当然是找那几个小朋友验证一下喽,自己过去打招呼,他会正常回应说话,自己声音要是小一点,就像没注意到自己有开口一样,三心二意的。
直到自己最后捏了两下脸蛋,他们才像是反应过来一样,很生气打了自己几下,然后,也并未理会自己,接着玩自己的。
直到林清给他们讲了一个很开心很有爱的诡故事,值得一提的是,当时自己讲故事的时候,居然也变换了一身行头,就像说书先生那样。
自己还是没有存在感存在感,存在感全到自己讲的故事上去了,所以就讲了一个故事,让他们听得更加入神,更加投入,故事才讲一半,爸爸妈妈,嫌他们调皮捣蛋,赶出家门,关在外面不给饭吃,还没讲后面的恐怖剧情呢,居然都哭。
当时刷一下路上的人的注意力全部都吸引过来了,自己身上虽然没有发出声音,但衣服在他们注意时恢复了,之前那样遮挡半个脸,带着兜帽的样式。
鞋子也恢复成了拖鞋的样子,鞋子的变化,是外形变化了,但是走着感觉还是拖鞋的那一种柔软感,路人服变化的更像是伪装。
突然的解除伪装,让林清也吓了一跳,趁着行人的注意力,还没有放到自己身上,还没看清自己,林清二话不说就躺在了地上,屏住呼吸,张大眼睛装死,林清对自己的演技给出90分,剩下的10分是,自己现在没有牙膏之类的,不然来个口吐白沫更加传神。
看着刚才在注视这里的人,突然像是什么事没发生一样,有各干各的事情接着离去,现在只有那几个孩子还在哭,然后也哭着离开,应该是跑回了家找父母告状去,林清对此表示自己已经死了,不关自己的事。
停了一会儿,真的憋不住气了,于是林清起了身,如同自己想的那样,衣服又重新变回了路过镇民们中穿的最多的那种布衣。
林清走着走着就,迷了路,不知道自己是从哪条路过来的?看到挑着货物的人都是往一个方向去,林清不知道去哪,于是决定跟着他们一起往前走。
毕竟这里房子围墙大概都一样,路也都是相同材质的石板铺成,才进来没走多远,就迷失在了这一模一样的道路中。
走了一会儿林清就跟着,走出了这如同迷宫一样的棋盘街道。
“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认识的,路都没路标的”单纯的要是走出去,以这样的布局直接走直线一定能出去,但是到哪里就不清楚了。
跟着路人一起来到了,就是一个相当宽阔的菜市场,划分的津津有条,最让林清大开眼界的居然是路两边都有石台,方便收货的人摆放货物,还有专门的下水道进行杂物的丢弃。
林清虽然没有钱,但是也如同是出来买菜一样,止不住好奇心,研究着各种在售卖的青菜,
有些是自己见过的,有些只是看着眼熟得,有些则是自己不认识的,仔细一细算,居然看见了好几十种。
当然林静也不觉得奇怪,不要说换个世界,你就是换个城市,在那些连锁超市还没开始的时候,里面的菜市场售卖的菜种类,就有很大的不同。
一路走来,林清看什么都觉得稀奇,俗话说十里不同音,百里不同俗,这不同的时代,更是不同的世界,虽然文化很是相似,但不同之处特别多,林清看啥都新鲜。
最后林清在一家卖早餐的店门口停下了脚步,其门口架着两口大锅烀烀的冒着香味,凑上去一看发现,里面煮的居然是动物的内脏,如肚,心,肝之类的,还有一些碎肉末。
看着隔壁那家面积是别的店铺两倍大小的肉铺,上面的招牌,刚好挂在中间,林清不禁暗叹,这家的老板好会做生意。
若是和古代一样屠夫,是门手艺活,但是一般人家也吃不起肉,就算吃得起的不是什么重要日子也不会来买猪肉,这家老板一看就是把好肉留下进行售卖,那些乱七八糟的清洗干净和一些碎骨什么的,用来煮汤。
这样让没钱买太多肉,但又有几个闲钱的人的人来吃,只买一丁半点的要是让别人见了,面子上不好看,但是你用这点钱过来喝碗肉汤,绝对舒服舒服,不担心丢了面子,又把这些卖不出去的内脏用了。
有客人来,店家就会从锅中舀一勺浓汤进入碗中,然后配上。看着很像是金黄的烧饼一样的饼子,由店家拿刀切成丝放入碗中吸收汤汁,然后再撒上一点像是葱花一样的植物。
看得林清,口水直流,虽然很想进去吃一碗,但是不巧的是身上空空如也,有心顺手牵羊从周围人身上拿一点钱,觉得又有点丢自己堂堂穿越者的脸。
但美食更加诱人,林清脑中出现了长着翅膀的恶魔“好香啊!”,又出现了一个有着光环天使“节操啊,节操!”恶魔“那你想不想吃?”天使头上的光环刷一下变黑“确实挺香,走吧”恶魔(⍥(⍥(⍥(⍥(⍥;;) 惊呆惹,天使“没事回头擦一擦就亮”
林清学着一些客人那样招呼,“老板来碗汤,再来两个饼子”。
林清很紧张发现老板,也没感觉到异常,只是一边忙碌一边,回应了一声,“好赖!里面请”
然后开始舀汤切饼,看来自己说的话他们也听得懂,林清放心的坐在最靠门口的那个位置,等着老板上汤来,出了意外也是方便自己跑路。
若是找自己收钱,自己就往地上一躺,凭借这存在感削弱,加主动技能,直接消除所有存在感,让对方忘记自己,只要出了门,自己就是一个无辜路人。
若是道具路人服给力!当自己不存在,自己就先溜,不对,是先回去,回头把豆角带下山,回头补偿老板一些仙丹,毕竟吃了人家的东西肯定是要给钱的,自己只是暂时没钱。
要是刷脸的话,信不信?直接就能传出闹鬼,把这一家生意给搞黄了。为什么那么清楚?还不是旁边人自己一路过来,有很多人都在议论自己,死了,和朱家小姐。刚好八字相合,配了冥,婚,然后尸体找不到了。
最主要的还是朱家的大小姐自己作为背景人物出现,从路人的讲解中了解到了自己这个身份,大致情况。
唯一的一个要饭的,吃百家饭长大的,至于有别的孤儿,则是都有远亲近邻的照顾,原身祖上也是富户,从太爷爷那一代就开始享乐不思进取,然后一直到父亲也是如此,花光了家产后,原身父亲以做生意的名义,四处找亲朋好友借钱,这里民风很是淳朴,邻里之间,都算是有点沾亲带故,有点闲钱的觉得原身父亲这是知道悔改,是好事。
结果原身父亲借到钱后,接着享乐花完了,把关系都弄散了,最后觉得还不上,一死了之,亲朋虽然不要债了,看原身可怜也会给予照顾,但原主是个有骨气的觉得对不起亲朋,送他多少东西他都会拿回去,宁愿要饭,也不再受恩惠。
这几年长大后很少待在城中,远离了家跑到了山上去寻食物,采野果野菜,自力更生,然后就吃了不干净的东西,就这样凉凉了。
果然这些小道八卦只要一提起来,大家都爱聊随便一问,原身的情况基本都清楚了,林清觉得这些消息传递的可真快,昨天半夜发生的事,今天早上整个镇子都知道,原身死了与朱家的小姐配了一对。
消息传得如此之快,自己只要敢露脸,一个死人出现在在,卖肉的店铺,一家卖肉汤的餐馆,再加上这个死人尸体不见了。
这些东西凑一起,你说大家会不会,想这个肉,到底是什么肉?店里的生意不黄才稀奇!绝对一天没生意,两天有人要交代,三天有人远房亲戚来砸店,四天就闹到两家店倒闭。
所以等下喝碗肉汤,如果有人要钱,就把自己的脸捂好,冲出店铺,往地上一躺,先清除存在感,然后再混入人群,自己捂着脸是为了店家好,绝对不是嫌丢人。
对了,回头自己打听一下,自己原身的房子在哪?既然已经下山了,总要找个地方住着有个遮风避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