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消费支出不均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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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国居民消费不平等的文献述评

研究不平等的文献浩如烟海,这些文献的研究视角、研究对象、研究范式各不相同。比如,从研究视角出发,可分为国际视角下的不平等和国内视角下的不平等,国内视角下的不平等又可分为家庭之间的不平等和家庭内部的不平等。从研究对象出发,可以分为经济不平等、收入不平等、财富不平等、消费不平等等。在研究范式方面,不平等不只属于经济学的研究范畴,还属于哲学、伦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范畴。本书主要以经济学的研究范式研究消费不平等问题,但也对基本的问题进行其他范式的分析。

在正式展开研究之前,本书首先对将涉及的基本问题进行文献梳理,对部分重要研究进行综述和评价。这一部分述评的问题包括:平等与公平的关系,控制不平等的标准(或社会需要怎样的不平等),机会不平等与结果不平等的关系,消费不平等是对不平等更好的度量,不平等的度量方法,收入不平等与消费不平等的关系,消费不平等的发展趋势,消费不平等的形成机制,缩小消费不平等的措施等。

2.1 关于不平等的基本问题

2.1.1 平等与公平

平等(equality)与公平(fairness)是两个相似但不同的概念。《汉语大词典》(2008)将平等解释为“人们在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具有相等的地位,享有相等待遇”。洋龙(2004)认为平等是不同的社会主体在一定历史阶段的交往过程中处于同等的社会地位,在社会各领域享有同等权益,履行同等义务的理念、原则和制度。《汉语大词典》(2008)将公平解释为“公正而不偏袒”。吴忠民(2003)认为公平强调衡量标准采用同一个尺度,而非双重标准或多重标准。世界银行(2006)发布的《2006年世界发展报告:公平与发展》将公平定义为人人机会均等。基本权利的平等与非基本权利的不平等都是公平,合理的差别也是公平(罗尔斯,2001)。因此,平等是一个相对客观的概念,注重分配的客观事实描述,能够用某种标准进行衡量;公平则是一个相对主观的概念,具有价值判断和规范分析意义,不同的个体对公平的理解存在差异。平等与公平的问题,不仅仅是经济学的问题,还是伦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的问题,从不同的视角展开研究,可赋予其不同的意义。本书主要从经济学视角研究消费不平等问题,对公平性问题的分析,主要用于揭示消费不平等的形成机制。

在经济学意义上,平等关注分配的状况,公平则关注应当如何分配,侧重分配的过程和机制。平等并不一定公平,公平也并不一定平等。比如,我国在改革开放前的一段时间,社会分配遵循平均主义,社会分配状况较为平等,但这种分配并不一定是公平的,因为干多干少一个样。假设在完全市场经济条件下,遵守同工同酬、多劳多得的市场机制,则这种分配是公平的,因为大家遵循相同的分配标准。但这种分配结果很可能是不平等的,因为个体不同的天赋及努力程度将导致个体收益出现差别。

衡量平等与否一般需要一定的标准。本书探讨的消费不平等问题主要从消费支出的角度进行度量,个别地方也使用了消费品数量进行度量,比如对耐用消费品不平等的度量。由于公平是一个相对主观的概念,社会没有统一的公平观,对一部分人的公平可能被另外一部分人认为不公平。因此,我们只能采用“大多数人认为的公平”本章所指的“大多数人认为的公平”并非“多数人暴政”, “大多数人认为的公平”一方面是多数人认可的公平制度,另一方面它要符合上文对公平标准的讨论。去定义“公平”。比如,垄断人为地造成市场分割,引起价格歧视,我们将垄断制度视为一种不公平的制度。虽然垄断的既得利益者可能认为垄断是更好的制度,但我们把垄断视作“大多数人认为的不公平”。不公平既可以通过制度因素或代际传递影响分配,也可以作为外生变量冲击分配状况。

《论语·季氏》中有一句话为“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体现出古人对公平和安定的诉求。一般而言,公平是人们长期追求的价值目标。人们对不公平具有与生俱来的厌恶,对公平具有与生俱来的偏好。平等几乎是所有近代国家社会建构的伦理基础(森,2007),对于维持经济秩序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与公平不同,并非每一个人都偏爱平等。绝对的平等从来都没有在人类社会出现过。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中,改革开放前的收入分配的平均主义时期,可能是中国社会最接近平等的一段时期。但过度的平等阻碍了生产效率的提高,我国最终放弃了平均主义。人们的效用一方面来自绝对消费,另一方面来自自己的消费水平与社会平均消费水平的比较,即相对消费。因此,在不平等的时代,人们有机会通过努力提高自己的相对消费,使自己的相对消费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来提高自己的效用水平,即不平等的社会赋予了人们改善自己状况的机会。虽然人们普遍厌恶“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式的贫富悬殊社会,但人们并不追求绝对均等的分配状态。因此,不平等是社会分配的常态,只是不能放任不平等扩大,而需要将不平等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2.1.2 控制不平等的标准

亚当·斯密(2008)曾在其著作《道德情操论》中指出,如果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成果不能真正地分流到大众手中,那么它在道义上将是不得人心的,而且是有风险的,因为它注定要威胁到社会稳定。这表明,如果经济发展成果不能由人民群众共享,不仅在伦理和道义上违背人心,而且将导致经济风险和社会动荡。人民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对于维持经济运行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然而,人类社会从来就没有完全平等过。目前全球的国家和地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平等,但大多数国家处于社会稳定状态。许小年认为,社会动荡与否与不平等程度并不存在必然关系,而取决于民众对公平与效率的权衡许小年.为什么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EB/OL]. [2016-11-21]. http://business.sohu.com/20161121/n473692561.shtml.。以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为例,我国改革开放前曾实行平均主义分配机制,导致生产效率低下、生产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改革开放以后,分配制度逐渐转变为按劳分配制度,以及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多元化分配机制,分配方式的改变,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

不平等也有积极意义。以消费不平等为例,部分群体对新产品、新事物的消费对于其他人具有示范效应,特别是在消费需求不足的经济背景下,这种消费示范效应的积极作用尤为明显。安格斯·迪顿(2014)认为人类发展与不平等之间存在复杂关联,不平等有时有助于发展,比如不平等为后进者指明发展方向,刺激后进者迎头赶上;不平等有时也阻碍发展,比如既得利益者为维护自身利益,破坏追赶者的发展道路。

因此,面对始终存在的不平等,我们不推崇平均主义,而是坚持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找平衡。本书认为,维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增进人民福祉是控制不平等程度的三个标准。

(1)维持社会稳定

维持社会稳定是控制不平等程度的底线。公平是人类普遍存在的心理偏好(董志强,2011),并且公平对发展至关重要(世界银行,2006)。不平等既是经济问题,又是社会问题。社会稳定与经济繁荣二者存在辩证关系。社会稳定是经济繁荣发展的基础,经济繁荣发展反过来促进社会稳定。无论是社会稳定还是经济发展,都必须控制好不平等程度。不平等程度加剧,将增加经济运行风险,不平等程度严重恶化时,甚至可能引发社会危机。

贫富差距悬殊,可能引发社会情绪不满、诱发犯罪、损害社会制度权威性、激发阶层矛盾、削弱国家凝聚力等,影响社会稳定(胡联合等,2007)。基于中国省际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表明,收入差距每提高1个百分点,刑事犯罪率约上升0.38个百分点(陈春良,2009)。虽然中国社会制度的优越性保障了社会稳定,但不平等程度加剧必将增加社会不和谐因素。随着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社会阶层流动性减弱,“富二代”们的炫富行为与底层群众的“仇富”心态对峙,阶层矛盾不断加深(朱虹,2014)。“患不均,更患不公”是转型期中国民众面对不平等的心态的具体反映(李路路等,2012)。人们更愿意接受由市场竞争或个人努力程度造成的不平等,由权势或制度不公造成的不平等难以被容忍。因此,即使在社会稳定时期,我们依然应重视不平等问题,特别是由制度不公导致的不平等。

中国民众对目前的不平等表现出了较高的容忍度。一项调查数据显示,超过七成受访者认为中国收入差距过大或相当大,但他们对此持相对宽容态度,只有30%左右的受访者认为有必要进行重新分配(Whyte,2010)。Wu(2009)的分析得出了相似的结论,即虽然人们感知到了不平等,但人们对未来机会结构持乐观态度。Thornton等(2012)基于13个国家调查数据的研究表明,人们对经济发展制度的认知程度影响人们对待不平等的态度。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不平等程度加剧与经济快速增长相伴而生,人们从经济发展中获得收益,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不平等带来的损失。经历这一过程的人们,强化了不平等是经济发展的副产品的信念。经济增长,物质生活水平的改善,以及对不平等与发展关系的认知,提高了人们对不平等的容忍度。

(2)促进经济发展

促进经济发展是控制不平等程度的基本要求。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是社会再生产的四个环节,各个环节之间相互影响。如果分配不均,贫富差距过大,必将出现消费能力较高的高收入者消费倾向较低,中等收入和低收入群体消费倾向较高,但消费能力不足,将导致总体消费需求不足(杨汝岱等,2007;陈斌开,2012)。消费需求不足,导致生产过剩,资本收益率下降,增量资本产出率提高,库存增加,引发经济危机风险。

之所以说促进经济发展是控制不平等程度的基本要求,是因为当经济低迷或倒退时,就很难维持社会稳定,更不会增进人民福祉。从历史经验来看,相比贫富差距,消费不平等更容易加剧社会和政治动荡的危机陈志武.消费不平等更加剧社会和政治危机.[EB/OL]. [2016-07-22]. http://news.ifeng.com/a/20160722/49520464_0.shtml.。革命或起义必然付出代价,若非消费不平等程度恶化至难以容忍的地步,很难出现社会动荡。胡志军(2012)分析了经济增长、收入分配与社会福利之间的关系,研究结论表明,社会福利的增加主要来源于经济增长,收入分配恶化则会导致社会福利降低。通过控制不平等程度,保持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维持经济持续增长,不但能够避免经济危机风险,更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社会福利增长。

近年来中国总体社会福利的增长绝大部分来自经济增长,而消费分配改善引起的福利增长只占较小的部分。因此,在经济繁荣年代,经济增长提高了人们的福利水平,人们较少关心不平等问题;在经济萧条年代,经济增长引起的社会福利减少,人们将更多地关注不平等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确立“一个中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战略,经济快速增长,总体社会福利水平迅速提高,人们对不平等问题的关注程度有所降低。虽然中国经济并不存在较大的经济危机风险,但“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尚未形成,扩大消费需求依然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方面。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发展,经济增速减缓,这时需要更加注重不平等问题。

(3)增进人民福祉

增进人民福祉是控制不平等程度的目标。历史经验表明,平均主义和贫富悬殊都不利于人民福祉的增进。中国改革开放前的平均主义,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生产积极性,导致生产效率较低,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相对较低,制约总体社会福利增加。贫富差距悬殊影响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严重时甚至可能引发社会动荡,更不利于人民福祉的增进。因此,可能存在一个最优的(或合理的)贫富差距水平,既能刺激生产效率提高,又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公平。胡祖光(2004)认为收入平均化有损效率,他从生产与消费必须相适应的角度,通过严格的数学推导,证明基尼系数为三分之一是收入分配的理论最佳值。“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正是在权衡不平等与增进人民福祉之间关系的历史抉择。这一政策扩大了中国不平等程度,但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从总体上迅速提高了全体人民福祉。

人们讨厌不公平,基于这种基本偏好,不平等程度加剧将降低居民幸福感。除性别、年龄、婚姻状况等个人特征外,一些宏观因素也影响居民幸福感,比如失业率、通货膨胀率、收入分配状况等。就收入分配状况而言,一般不平等增加会降低人们的幸福感。多数研究都认为不平等对幸福感有负面影响。比如,机会不平等会严重损害人们的幸福感,且对低收入阶层幸福感的损害要大于对高收入阶层的损害程度(何立新等,2011)。Morawetz等(1977)从经济学的角度检验了社区收入分配状况对居民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发现收入分配恶化不利于居民生活满意度提高。

既然增进人民福祉是控制不平等程度的目标,那么人们的幸福感来源于什么呢?幸福感指人们根据自定的标准,对生活质量进行的整体评估而产生的体验,包括情感和认知两个部分,情感分为积极情感和消极情感,认知指个体对生活满意程度的评价(Diener,2000)。研究表明,人们的收入提高能够更好地满足需要,进而提升主观幸福感(Diener et al. ,2000;邢占军,2011)。然而,“幸福悖论”表明,收入只是幸福感来源的一部分,二者之间的关系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性(Easterlin,1974; Yao et al. ,2009)。社会比较理论认为,人们的幸福感除受绝对收入影响外,还受相对收入的影响,即人们在比较的过程中获得或损失幸福感(Sweeney et al. ,2004; Mentzakisa et al. ,2009)。比如,中国农村收入差距拉大,但农民的幸福感依然有较大提升,因为在经济快速增长阶段,不断拉大的收入差距和对未来收入增加的期望,提升了他们的幸福感(Knight et al. ,2009)。有人用“隧道效应”解释不平等与幸福感的关系,即一定程度的不平等,可以让人们对未来拥有更多期望和向上跃升的可能,有利于幸福感提升(Hirschman,1973)。因此,增进人民福祉,特别是在经济发展初期阶段,不应该一味地追求平等,而应将不平等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应将不平等程度控制在什么范围内呢?王鹏(2011)利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的研究表明,收入差距与居民幸福感之间存在倒U形关系,即居民当收入基尼系数小于0.4时,不平等程度越大居民幸福感越高,当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大于0.4时,不平等程度越大居民幸福感越低。假设果真存在如胡祖光(2004)分析的收入分配理论最佳值,或者王鹏(2011)的研究结论成立,那么中国目前处于收入分配差距过大阻碍福利增加的阶段。基于中国社会综合调查数据对中国收入差距的评价表明,中国处于实际收入差距和居民感知的收入差距都很高的阶段(文雯,2017)。鉴于中国消费率偏低的事实,降低不平等程度可能实现效率与公平兼得的结果(杨汝岱等,2007)。因此,就增进人民福祉而言,目前中国适宜采取缩小不平等的政策。

2.1.3 机会不平等与结果不平等

不平等包括对不平等现实的客观描述,也包括对引起不平等的机制公平与否的规范性判断。人们讨厌不公平,不平等或不公平会制约居民幸福感的提升(Brockmann et al. ,2009;陆铭等,2014)。对不平等问题的研究,不能回避对机会不平等与结果不平等的讨论。消费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最终环节,消费不平等是一种结果意义上的不平等。研究消费不平等,既包括对消费不平等的度量,又包括从机会不平等到结果不平等的形成机制研究。机会不平等往往导致结果不平等,结果不平等又会通过代际传递导致机会不平等。

在中国,高考制度被视为实现机会平等的重要阶梯,高考使贫困家庭的孩子有机会参与平等竞争。教育与收入不平等存在紧密而稳定的关系,教育不平等会加剧收入不平等(白雪梅,2004),进而导致消费不平等。受教育程度显著影响消费分层(李培林等,2000)。教育承载着促进社会流动、保证社会公平和维系社会稳定的功能(郭丛斌等,2009)。长期以来,人们相信教育可以改变命运,认为考上大学是改变命运的开始,是通往社会上层的重要途径。

然而,教育不平等问题日益凸显,教育促进社会向上流动的功能趋于弱化,机会不平等问题更加突出。梁晨等(2012)研究了北京大学和苏州大学两个高校1952—2002年学生的社会来源,认为基础教育的推广、统一高考招生制度、重点中学制度等在维护教育公平方面推动了一场无声的革命。应星、刘云杉(2015)并不赞同上述观点,他们认为重点中学制度固化了城乡教育差距,应将学生社会来源数据置于特定文化与历史背景下考察教育不平等。全国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城乡教育差距较大和优质教育资源不均等问题依然严峻(李春玲,2014)。李永友、王炎(2016)对浙江高校生源信息的调查发现,不同阶层享有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辈出率差异较大,优势阶层子女享有的机会远多于其他阶层子女。当前,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紧迫性,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关注与争论,表明大多数人依然相信教育改变命运,但也反映了教育不平等的现实。教育机会的不均等弱化了教育促进社会阶层升迁性流动的功能(余秀兰,2014)。深化教育制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是提高机会平等的重要途径。

除教育公平性对机会公平性的反映外,代际收入流动性是对机会平等的一种间接测度。一般使用代际收入弹性测度代际收入流动性,代际收入弹性越大,代际收入流动性越小。已有研究表明,中国代际收入弹性较高,代际收入流动性较低,父代收入对子代收入有较强的影响,比如龙翠红、王潇(2014)测度的我国代际收入弹性约为0.6,何石军、黄桂田(2009)测度的结果为0.35~0.66,王美今、李仲达(2012)的测度结果高达0.83。虽然使用的数据或方法的差异导致了测度结果不同,但中国的代际收入流动性低于美国、英国、挪威等国。美国的代际收入弹性约为0.2(Becker,1986),英国约为0.3 (Nicoletti et al. ,2007),挪威低于0.3(Nilsen et al. ,2008)。哪些因素影响了代际收入流动性?陈琳、袁志刚(2012)的研究发现,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财富资本在一定程度上能解释中国代际流动性。社会关系网络、父辈的教育水平和政治地位等对代际收入传递有重要影响(陈钊等,2009;杨瑞龙,2010)。除去客观天赋、能力及主观努力程度外,影响代际收入流动性的因素,如社会资本、父辈政治地位等,将影响机会平等性。

机会是否平等是竞争或分配的起点状态,结果是否平等是竞争或分配的终点状态。机会平等固然很有诱惑力,但并不完美。即使机会平等的条件下,我们依然无法容忍结果不平等:首先,我们难以忽视机会平等条件下一些个体的惨淡结局(Kanbur et al. ,2014);其次,机会平等只代表竞争起点的公平,并不能保证整个过程的公平,比如在竞技体育中,起点公平,但对奖金的分配不一定公平;最后,结果不平等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机会不平等(阿特金森,2016),比如遗产对下一代的影响。因此,机会平等与结果平等同样重要。

2.1.4 消费不平等是对不平等更好的度量

对不平等问题的研究常以财富不平等或收入不平等为对象。比如,赵人伟和李实(1997)、李实和罗楚亮(2011)考察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收入差距的扩大及其原因。万广华等(2005)、程名望等(2015)运用农户数据研究了地理位置、资本、农业结构、基础教育、制度与政策等对农村收入不平等的影响。孙楚仁和田国强(2012)、何晓斌和夏凡(2012)测度了中国财富差距。对收入差距和财富差距的研究都表明,中国的不平等程度在不断加剧,贫富差距处于较高水平。然而,相比收入不平等,消费不平等具有更好的性状。

第一,中国隐性收入比重较高。白重恩等(2015)在调整瞒报因素后,认为中国的隐性收入规模在2002—2009年约占每年GDP总量的19%~25%。王小鲁(2010)的研究表明,2008年中国隐性收入约占国民收入的15%,其中绝大部分隐性收入来源于高收入家庭。因此,在存在较高隐性收入的情况下,如果使用收入数据测度不平等,必将严重低估中国的不平等程度。与收入相比,高收入家庭对消费的瞒报相对较小,使用消费测度不平等能够有效规避因隐性收入导致的不平等程度低估问题。

第二,按照持久收入消费假说(Friedman,1957)和生命周期消费假说(Modigliani,1950),居民习惯于平滑一生的消费。对收入不平等的测度一般指当期收入,而非持久收入,波动较大。消费是对收入波动平滑后的结果,波动性较小,可测度性更强,对不平等的测度更稳定。

第三,收入水平不能反映财富积累状况、不确定性、获取信贷的能力等,这些因素可以通过消费体现出来(Cutler et al. ,1992; Deaton,1991; Carroll, 1997)。使用收入数据测度不平等时,一般使用的是当期收入数据,当期收入数据对于测度不平等具有局限性,例如,当期收入不能反映财富积累状况。消费数据是居民或家庭在既定预算约束下的最优消费选择,能够反映更多的信息。

第四,消费能更好地反映社会福利状况(Blundell et al. ,1998)。最常用的柯布—道格拉斯效用函数是用消费度量的,世界银行也以消费水平定义贫困人口1990年世界银行将每人每天生活支出不足1美元(按购买力平价)的人口定义为贫困人口,2005年贫困线上调至1.25美元,2015年上调至1.9美元。。收入不能完全反映居民生活水平和福利水平,消费是更好的指标,特别是对资源相对贫乏的家庭(Deaton et al. ,1994; Krueger et al. ,2006; Meyer et al. ,2011)。因此,越来越多的学者将对不平等问题的研究转向消费不平等。

第五,消费具有较强的社会阶层再生产意义。在马克思对生产与消费关系的论述中,生产与消费具有同一性。生产直接是消费,消费直接也是生产。因此,消费过程是劳动力的再生产,也是劳动关系的再生产。消费通过这种再生产过程,发挥社会阶层再生产作用。比如,资源拥有状况、教育消费等方面的不平等,通过代际的继承,引起阶层再生产(顾辉,2010;边燕杰等,2014)。

综上所述,消费不平等是对不平等更好的度量。因此,本书以消费不平等为研究对象,从消费不平等的角度考察中国的不平等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