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时间折扣和时间偏好
1.1.1 时间折扣
一般而言,我们对于未来结果的重视程度要低于对现在结果的重视程度,研究者称之为时间折扣或者延迟折扣。有些时候或者应该说大多数时候,研究者并没有严格区分时间偏好和时间折扣的概念,可能在研究里把这两者当作一个概念。但是本书对这两者进行区分,至少在理论上厘清不同的因素对时间偏好或时间折扣的影响。
时间折扣包括了任何对未来结果的重视程度低于现在结果的原因,包括未来的结果比现在的结果更不确定(比如有可能结果不会到来或者在结果来临之前死亡),未来相同结果(比如10年后的1000元)的效用因为通货膨胀而价值贬低,未来个体相对于现在的自己可能更有钱因而使得10年后的1000元相对于现在的1000元效用更低(假设效用在收益领域是金钱的凹函数),现在的1000元可以储蓄赚取利息或者用于投资等。这些因素并不是不合理的,因此研究者把它们称之为规范的因素。而时间偏好指的是对即刻(或近期)效用的偏好大于延迟(或远期)的效用,是在排除了以上所言及的规范因素后对现在效用与延迟效用(或近期效用与远期效用)的权衡,比如决策者可能愿意现在获得一个效用单位而不是明天获得一个效用单位。因而时间偏好是定义在肯定能够获得(不存在风险)的效用(而非结果)之上。假设一个消费者一生只能(也肯定能)吃到一次某一数量的巧克力,并且在任一时候对该巧克力的口味偏好是不变的(一样的喜欢,即瞬时效用相同),不存在因为口味变化而在不同的时间点觉得好吃程度不同的情况,也没有所谓的预期效用(比如不会因为期望未来可以吃到巧克力而提前感到高兴的情况)(Loewenstein,1987)或者回忆效用(比如回忆吃巧克力的经历而感到愉悦的情况)(Philippe et al.,2011),亦不存在跨期套利的情况,即可以现在把这块巧克力卖掉用于投资,将来再买更多的巧克力,消费者的选择(什么时候享用巧克力)或者为了现在能吃到巧克力而牺牲未来一定数量巧克力的决策才显示了他的时间偏好。
因而,我们可以看到,想要得到纯粹的时间偏好,需要排除或者控制大量无关的规范因素。然而在一般的研究中,这是很难实现的。研究者推导得到的时间折扣率总是包含了这两个来源(规范因素和时间偏好)。虽然实际如此,理论上我们还是需要区分时间折扣和时间偏好,以理解不同动机对跨期选择的影响。
1.1.2 时间偏好
跨期选择的传统分析认为,延迟对未来结果主观价值(效用)的影响可以通过折扣函数来理解。折扣函数在跨期选择中起到的作用与风险选择中的概率加权函数相同——结果的概率越低,得到的权重越少;结果延迟的时间越长应该得到的权重也越少。虽然当前有些理论开始偏离这种传统分析的路径(Scholten et al.,2010;江程铭等,2016;孙红月等,2016),但是主流或者说是大多数的分析方式还是采用折扣函数。
现回到式(1-1):。该公式理论上用来定义效用,即肯定会获得的效用。如果F是延迟d的递减函数,代表了决策者缺乏耐心,希望现在消费,F(d)改变的速率是纯粹的时间偏好率。折扣函数通常以折扣率(r)给出,折扣率是标准时间段(通常为一年,也可以是一天、一月等)内F的比例变化:
按照公式(1-2)理论上得到的时间折扣率即为时间偏好率。但是因为折扣率的计算一般是根据被试或者消费者的选择结果进行推论的,所以通常包含了规范因素和时间偏好的因素。
时间折扣率和时间偏好率的区别如同上节中时间折扣和时间偏好的区别。时间折扣率是因为任何原因导致未来效用权重小于现在效用的比率;而时间偏好率则是排除规范因素后未来效用小于现在效用的比率。比如,某决策者认为现在的80元相当于1年后的100元,在假设效用为金钱数量线性函数的前提下,可以推断这个决策者的年折扣率为25%。但是这个折扣率可能包含了规范因素(比如认为1年后的金钱有风险、可以用现在的80元进行投资等)和时间偏好因素(纯粹喜好现在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