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文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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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式百态的类口罩物

中国人向来认为,人与人之间面对面讲话、交流,口气不洁者或者有口臭的人,最好用自己的手或衣袖遮挡正在讲话的口腔,或者做出象征性的动作,以示礼貌。为防止粉尘和口臭等污染,古人开始用丝巾做成“口罩”,或以手遮盖自己的口鼻。如“掩口,恐气触人”《礼疏》;又有《礼记·曲礼上》:“负剑辟咡诏之,则掩口而对。”孔颖达疏:“掩口,恐气触人。”及“西子蒙不洁,则人皆掩鼻而过之”《孟子·离娄章句下·第二十五节》。是文献记载的佐证。

《礼记》所载的内容反映的是上古时期的生活。那时期的女子外出,已需要遮挡其面,这种符合商周(可能是更早的历史时期)以来礼仪文化的行为,在实际的自然生活环境下也有遏制和阻隔风沙、尘土、烟灰等有害物体的意义,遮挡之物即为“面衣”。“面衣”不仅遮面,女性的身体自然也被包裹得严严实实,实际上也是颇为实用之物。先秦时期,《礼记·内则》所载“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作为一个贵妇人,她外出时必须戴上遮住自己面部的巾帕——此即所谓“面衣”。后世文献及演义小说则将这种记载加以引申、拓展,给观众以活脱脱的印记,尤其是武侠小说和当今银幕上特定的女侠或以丝巾蔽面的形象。不过,使用绢布巾帕还是很奢侈的,这种习俗大多出现于中国古代的宫廷和富豪人家。

如此“类口罩物”的“灵感”闪现,足以造就全新而特殊的行业及从业者。譬如说先秦以来就存在的职业杀手(刺客、剑客、侠者之类),他们是被雇佣者或待价而沽者。如墨家学派的成员、春秋时期的四大刺客、被秦国太医李醯雇佣并刺杀扁鹊的刺客、刺杀秦王嬴政的荆轲……这些大约2 500年前的职业杀手、经常被一方霸主雇佣的刺客们时常游走于江湖,他们也如同19世纪美国西部牛仔那样,为了遮挡风沙,同时也为了隐藏自己的真面目,而带着面巾或者大方巾。这种古代面巾也可以算是一种“类口罩物”。

《西京杂记》中记载有“金华紫罗面衣”。这种“面衣”更有一个流传后世的传奇故事:西汉著名的美女赵氏号飞燕(前45年—前1年),自平民之家入选宫中,终为汉成帝刘骜的第二任皇后,成帝驾崩后做了多年的皇太后,最后在被贬为庶人的当日自杀身亡;以美貌流芳后世的她与后来的杨玉环并称为“环肥燕瘦”。西汉成帝鸿嘉三年(前18年),赵飞燕被封为婕妤;永始元年(前16年)六月被封为皇后,赵飞燕被册封立后之时,其妹送给她一件至尊贺礼,这件宝物就是那件著名的“金华紫罗面衣”。这一珍贵礼物是古代社会生活的缩影,那时只有上流社会才能够真正拥有这种奢华的“面衣”,平头百姓何谈“面衣”。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那一特殊历史时期的社会风尚,一些男人也穿女人衣裳(如魏晋玄学家何晏等人),自然也有所谓“面衣”。后世继续发展,果真出现了“男款”——譬如有名的“苏公帕”,就被认为是这种面衣的拓展版。

中国人被视为最早的口罩或“口罩物”的发明者,是基于现代意义上的“口罩”的概念,因为口罩主要用于防止有害气体(也包括沙尘、从嘴里呼出的“不洁之气”)、病菌的传播,所以制作口罩的材料就主要是轻薄透气的纺织物,中国的丝绸、丝绢就是这样的纺织物,而即便其他国家有类似“口罩”的设计,也无法获得大量轻薄透气的纺织品。欧洲黑死病大爆发期间,他们的“口罩物”只能使用比较重的材料。

古代中国卷帙浩繁的文献典籍中,记载更多的是面衣、方巾、手帕、手绢、折扇等“类口罩物”,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口罩和口罩物。从我国的历史记载里,以及古代小说、古装戏中可知,大家闺秀、闺阁小姐的一种“规定动作”是以帕掩口,所谓“笑不露齿”。这已然成为中国的生活习惯和礼仪规范。女子在客人、外人(尤其是男性)面前,用手帕、绢布、丝巾、广袖、折扇等,遮住自己的面部不露出牙齿,不让别人看到表情,是一种典型的行为规范和社交礼仪。在古代中国漫长的历史中,“类口罩物”是一种“戒备和防范”的象征性物品,这种遮挡的意义更在于礼仪和教育功能方面,而非我们强调的卫生防疫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