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在这里,我们就要结束幼儿时期的谈论,开始第二个时期即儿童时期的谈论了。之所以要这样说,是因为“幼儿”和“儿童”具有不同的含义。“幼儿”是指“没有说话能力的人”,它包含于“儿童”之中。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可以在瓦勒尔·马克西姆的著作中看到“幼稚的儿童”这种词汇。但是,在可以用其他名词表明其年龄之前,我仍然会按照我们的语言习惯来使用这个词语。
当小孩开始说话,他就不会再有那么多时间啼哭。这是一种很自然的进步,因为它是在用一种语言代替另外一种语言。当他们能够把自己受到的痛苦用语言表达出来,只要还没有达到因为痛而说不出话的程度,就完全可以用语言把这些感受表达出来。因此,如果他们没完没了哭,原因只在他们身边的人。爱弥儿可以说“我感受痛苦”,但如果要啼哭起来,必须要痛感非常强烈才可能。
一个天性聪明的孩子,如果他的哭号没有任何理由,那么我就不去管他。当他觉得这样做于事无补的时候,我就可以很快地让他自己把眼泪擦干。只要他的哭还持续着,我就坚持远离他,一直等到他停止了哭泣,我才走到他身边去。用不了多长时间,他如果想呼唤我,将不会再啼哭。就算要哭,也只会是一两声,时间不会那么长。孩子判定做一件事是否有意义,是根据可以感觉到的效果来进行的。在他们的眼里,任何含义都不是固定不变的。所以,孩子在一个人的时候通常是很少哭的,不管受到了怎样的痛苦,他要哭,除非是希望别人能够听见。
无论他是走路摔了一跤,被磕肿了头,还是鼻子被弄得流血,或者弄伤了手指,我都只会安静地站着不动,最起码要过一段时间才过去,绝不会慌里慌张地走到他身边。因为如果我表现出慌张的神态,只会增加他心中的恐惧,让他的痛感更强烈,伤痛既然已经成为了事实,他就没有理由不忍受。事实上我们受伤的时候也只是因为恐惧的心情才感受到痛苦,而并非是伤痛本身。所以,我采取这样的做法至少让他避免了恐惧。他无疑会以我对待他伤痛的态度来判断他所受的伤。如果我面带慌张地跑过去,对他进行安慰并表现出难过的神情,当他看到这一切,心里就会觉得情况非常糟糕。相反,如果他发现我一如往常,便会很快平复心情,以为伤痛已经痊愈,不会再出现疼痛的感觉。这样的年岁,正是他应该学会勇敢的年龄。当他学会无所畏惧地忍受轻微的痛苦,在碰到更大的痛苦的时候,他也就慢慢知道如何忍受了。
我不会小心谨慎地防止爱弥儿受伤。不仅如此,事实上我还会担心他在没有经历任何伤痛的情况下长大。他一开始就最需要学会忍受痛苦,同时也最需要知道这是怎样一回事。没有受到这些不具危险性的教训,似乎正是孩子弱小的原因。如果孩子从高处跌落,不用担心,他的腿没那么容易摔断。如果他用棍子击打一下,也不用担心,把自己胳膊打断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也不用担心他拿着一把锋利的刀子会弄出很深的伤口,因为他不会抓得那么紧。在我们的经验中,能够让一个自由自在的孩子弄死自己,或者把自己弄成残废和重伤,只有在下列情况才会发生:把孩子不加任何考虑地放在一个很高的地方;让他独自一人在火炉边坐着;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放置危险的物品。为了避免让孩子受到任何伤害,有些人用各种东西围住他。他们完全不知道,这样做只会让孩子没有勇气和经验面对长大后的痛苦。孩子一受到刺痛就以为要失掉性命,流出一点点血便昏倒,只能说明这许多的设备毫无用处。
我们已经习惯了指责别人和展现自己的广博学识。于是,我们便去教孩子那些他们本来自己可以学好的东西,而把只有我们能够教他们的东西置之脑后。似乎是见到过有人因为保姆的疏忽而长大后不会走路一样,为了教孩子走路,我们甚至把大量精力都投入其中。在教孩子方面,这实在是一件最愚蠢的事情。我们可以发现,正是因为我们下力气教孩子走路,许多人一生都不能很好地走路。
不论是学步车、小推车还是引步车,爱弥儿将来都不会使用。当他已经学会了怎样迈开脚步,如果不是走到有石头的地方,我是不会扶他的。即便是扶,也只是为了让他迅速地走过[54]。我不会让他在充满浑浊空气的房间里待着,而是每天领着他去草地上。我会让他在那里自由自在地蹦跳玩耍,让他每天经历一百次的跌倒。让他受到这样的对待反而是有好处的,只需要经过很短的时间,他就可以学会自己爬起来。受过的许多小伤,已经由从自由中获得的好处予以了补偿。我的学生或许会经常受伤,但是他永远被快乐包围着。你们的学生所受的伤或许没这么多,但他们或许没有那么自由自在,没有那么快乐。在我看来,这对他们并不会有好处。
还有一种能让孩子轻视哭泣的方法,那就是他们的体力得到增长。因为他们遇事更多是靠自己解决,所以需要别人帮助的概率就大大减少了。而当他们的体力得到增长的同时,他们的智慧也会同时增加。他人生中的每一刻,都因为记忆力而延续了一种自我的感觉。这个时候的他,已经是一个真正的人,已经真正具有了自己的意义。这样一来,他就有能力决定自己的命运了。从这以后,必须从一个有智慧的人的角度来看待他了。
我们诚然可以用一个最长的时间段来定义生命的期限,诚然可以让每个人都有可能达到这个期限。但是我们不能不认识到,相较于一切事物,为一个人设定一个寿命,其失败的可能性是最高的。并且,鲜少有人能够达到最长的期限。在出生后最开始的那一段时间里,是生命最有可能遭遇危险的时期。越少体验到生活,就越不可能保持生命。所有出生的孩子,能够长到青年的最多只有一半。你的那些学生,也许没有能达到成人年龄的可能。
我很想知道,我们在看到粗暴的教育为了不确定的未来而牺牲现在,用各种束缚去对待孩子,在为了替他在十万八千里外的地方准备一种幸福(我认为他并不能享受到这种幸福),把他们弄得可怜兮兮的时候,会有怎样的想法。当我看见那些可怜的孩子必须要受到他们无法忍受的束缚的时候,毫无选择地要像服苦役的囚犯一样永无止息工作的时候,我的感受是无比愤怒,并且认为这样的做法没有任何价值,即便进行这种教育的动机情有可原。就这样,孩子在啼哭、惩戒、恫吓和奴役中度过了自己本应该快乐的时光。你们诚然是出于好心才这样做,却不知道这样做可能将他们带向灭亡,让他们的生命在阴郁的环境下消逝。有多少孩子成了父亲或教师过分照料的牺牲品?我想没有人知道答案。而最幸运的事情,莫过于孩子能够避免遭受这样酷烈的行为。在生命走到尽头的那一刻不感到有任何惋惜,是孩子们在遭受各种灾难之后能得到的唯一好处。因为,在自己的一生中,他们遭受到的苦难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仁慈是为人的基本原则,是在一出生就要遵守的。一个人,只要他拥有和人类相同的特点,不管是怎样的身份和年龄,你们都应该对他秉着一颗仁慈之心。也可以说,仁慈是唯一美德。必须要关心和爱护儿童,还要和他做游戏使之快乐,并且要培养他如何变得可爱。拥有始终充满欢乐和安详的童年,你们同样也曾非常期盼。既然如此,你们就应该在那短暂的时光中,让天真的儿童也享受到他们极其珍视的财富。和你们一样,他们人生的最初几年也只能出现一次。因此,你们就不应该让痛苦和悲伤充满了他们那短暂的岁月。死神会在什么时候夺取你们的孩子的性命?没有一个父亲能回答这个问题!所以,你们完全没有理由将大自然赋予他们的短暂快乐时光剥夺,要不然就会感到后悔。你们应该这样做:在他们能够感受到欢乐的时候,让他们去享受欢乐;不论上帝什么时候叫他们回去,你们都应该在他们失去生命之前享受到生命的乐趣。
我毫不怀疑,有许多人都会对我提出抗议。那些表面聪明的人,他们的叫嚣我很远就已经听见。他们尽是在做这样的事:不停地让我们的本性沦落;对当下视而不见;对于那些不可能到来的未来,越是不能得到越要追求;逼迫我们去往不可能到达的地方,从而远离现实的世界。
你们这样告诉我:要想把人的不良倾向改正,现在是最好的时机。对痛苦的感觉最不强烈的时期就是童年,因此,为了让他在懂事之后不受那么多的痛苦,应该在这个时候多给一些痛苦让他承受。对于这样随心所欲的安排,我不知道谁给了你们做的权力。我也不知道有谁告诉过你们,让一个孩子还不那么坚强的心灵获得这样一番精彩的教训,会使他将来少受一些伤害。我几乎可以肯定,你没有把握确定让孩子多经受痛苦,就能让他少碰到一些挫折。既然你不能确定将来的苦难会因为现在的苦难而消失,那么就不应该让他现在承受还无法承受的痛苦。对于你们准备医治他们的那些不好的习惯,你们能够确定它们是自然的要求而非你们的错误做法吗?我想你们不能!因此,你们这样的考虑无疑是没有任何价值的:为了让他在将来的某一天获得幸福,而在现在把他弄得那么不幸。放纵和自由,充满欢乐的孩子和娇生惯养的孩子,已经被这些粗鄙的理论家搞混了概念。对于其中的区别,在这里我们必须要让他们了解。
我们只有知道了如何让自己适应环境,才能避免对幻想展开追逐。人类在万物的秩序中是有着固定地位的。而童年这一阶段,它在人生的秩序中也有着自己一成不变的地位。因此,用成年人的眼光来看待成年人,用孩子的眼光来看待孩子,就显得非常有必要。为了让人们获得幸福,我们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让每个人都处在自己固定的地位上,把人的欲望依照天性进行处理。至于对其他事情的处理,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具体对待。必须认识到:我们无法决定外因。
绝对的幸福和绝对的痛苦是什么样子呢?我们自然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因为在一个人的一生中,它们是相互夹杂的。想要单纯地只体会其中一种感觉,对于我们来说是做不到的。我们不可能把两种不同的时刻放在同一种情况下体会。我们内心的情感是多变的,正如我们的身体一样变化莫测。幸福和痛苦,可以说是每个人都具备的,唯一的不同是程度上的差别。我们所说的最幸福和最痛苦的人,通常是指遭受到的痛苦最少和最多的人。对于所有人而言,痛苦总是多于快乐的。我们只能以消极的态度看待人的幸福:幸福的人,就是经历的痛苦少的人。
所有痛苦的感觉,都离不开逃离痛苦的想法;所有快乐的想法,都离不开享受快乐的欲望。所以,只有缺乏快乐,才会产生寻找的意愿,痛苦在人感到缺乏快乐那一刻就会出现。也因此,愿望和能力的不对等,是我们的痛苦产生的根源。一个人,只要他有感觉,在能力还不能匹配愿望的时候,他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绝对痛苦的人。
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人到哪里才能获得智慧和幸福?减少我们的欲望并非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如果我们的能力比我们的欲望更大,那么有一些能力就没有可用之处,只能被闲置下来。如此一来,对于我们的存在,我们就不能完全享受。同样,增加我们的能力也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原因如下:相较于我们能力增加的幅度,如果我们欲望的增加幅度更大,便只会感到痛苦。所以,只有把那些超过我们能力的欲望减少,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因为这样就可以充分平衡能力和意志。因此,要想拥有一颗平静的心灵,必须让所有力量都得到运用。只有这样,人的生活才会进入一个有序的状态。
大自然之所以一开始要这样安排人,是因为它总是在向最好的方面做事情。它最开始的做法是:让人能够拥有足够的欲望得以生存,并且有足够的能力来满足这种欲望。然后,它往人的心灵深处蕴藏剩下的能力,等到有需要的时候,再让它们充分地被应用。能力和欲望要想获得平衡,唯一能实现的情况就是这种原始的状态。只有这样,人才不会感到痛苦。在所有能力中,想象力是最为活跃的,当潜在的能力开始产生效力,这种能力便会苏醒并首先发展。我们所能达到的好和坏的情形,正是通过这种想象力得以体现的。我们有满足欲望的可能,我们的欲望因此而得到增长,这也离不开这种想象力。我们也要注意到,这个目标一开始看似乎很容易达到,但事实上它会急速地向前移动,从而导致我们永远也不可能追逐到。并且,它在我们认为已经追赶到的时候,会远远地以另一番模样呈现在我们面前。这样一来,对于我们的经历,我们便永远无法看到了,同时也永远不会去想了,而还没有涉足的领域却在不断地增加。于是,即便投入全部精力,我们也无法到达终点。我们越是认为自己在享受,便距离幸福越远。
而人如果和自然状态越接近,那么他的能力便越会匹配欲望。如此,他就更能够得到幸福。他对痛苦的感受最轻微的时刻,只有在他接近失去一切的时候才会出现。原因在于:缺乏某样东西并不会造成痛苦,想要那样东西才会。真实的世界不可能没有界限,但想象的世界就不同了,它可以无限制地蔓延。
对我们来说,让世界变得更大是做不到的。因此,我们就有必要对另一个世界加以限制。原因何在呢?因为我们之所以会感受到让人极度烦恼的各种痛苦,就是由于这种唯一的差别。如果不看体力、健康和良知,看法不同的人,人生的幸福也是千差万别的。我们的一切痛苦,唯一真实的是身体的痛苦和良心受到的谴责。说到这里,有人或许就要说了:所有人都知这个原理。这种看法固然没错,但我也必须指出:这个原理的实际运用和它本身并不是一回事。而我们在这里讲的东西,就是运用问题。
我们常说人是弱小的,那么“弱小”这个词语应该如何解释呢?事实上,“弱小”指的是一种关系,在表达生存关系的时候,我们通常用到它。即便是一只昆虫,只要体力超过需求,它也是非常强大的。反过来,如果需求超过了体力,任何事物就都是非常弱小的,无论是一头大象或一头狮子,一个获胜的人或一个英雄,又或者是一个神。相较于那些快乐的,根据自己的天性而平安祥和生活的普通人,对自己的天性完全不了解而强行做事的天使反而更加弱小。所谓强者,就是满足于自己当下力量的人。如果想要去做自己能力范围之外的事,那么这个人就是弱小的。所以,即便你扩大了自己的官能[55],也并不代表你的体力会相应增加。倘若相较于你的体力,你的骄傲之心已经远远地超过了,那么你的体力就会减少。所以我们必须对自己活动的范围进行测量,像蜘蛛待在蛛网中央一样,保证自己也待在那个范围的中央。如此一来,对于我们自己的需求,我们就能够满足。我们就不会对自身的柔弱有抱怨之心,因为我们并没有认为自己柔弱。
所有的动物,所具备的能力只足够维持自己的生存。拥有多余能力的生物,只有人。但是,奇怪的是,人之所以会遭遇各种不幸,也是因为这一点。无论是哪个地方的人,与本身的需求相比,他创造的物资通常要更多。如果这个人因为非常出色而对是否有多余毫不在乎,那么他就会始终认为自己的需求得到了满足。若问原因,因为他根本不会想太多东西。法沃兰有一个看法:“巨大的财富是巨大需要的产生源,如果有谁想获得自己所没有的东西,那么舍弃已有的东西是最好的办法。”[56]我们的幸福之所以会变成痛苦,就是因为我们想方设法要增加自己的幸福。一个人如果能满足于当下的生活,那么他就能够愉快地生活。并且,他也会因此而变得善良。原因在于:他并不能通过做坏事获得好处。
倘若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永远存在,那么我们反而更加不幸。死无疑是让人难受的,但也并非没有任何好处。如果我们想到自己终将死去,以及这一辈子所遭受的痛苦会被一种更美好的生活结束,轻松的感觉就会洋溢在我们心间。即便有人愿意让我们永远存活在这个世界上,对于这个不祥的礼物,也没有人[57]会愿意接受。因为这样一来,对于命运的坎坷和人的不公正行为,我们就没有办法来对付了,同时也会丧失掉希望和慰藉。一个愚蠢的人,永远不可能拥有远见。这样的人是害怕丧失掉自己生命的,因为他并不知道生命的价值在哪里。但是智慧的人就不同了,他可以看到更宝贵的财富。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他才会更愿意要更宝贵的财富而非生命。那么,是谁让我们只看到死亡而对死之后的情景视而不见,从而导致我们以最大的痛苦来看待死亡的呢?是那些对问题不作深入研究自认为很聪明的人!真正聪明的人是不会这样看的。聪明人会认为应该忍受生活中的各种痛苦,因为最后终归会死亡。如果我们拒绝相信人终有一死,那么为了让这一看法得到稳固,我们就要投入很多的精力。
除了犯罪,个人的偏见,是让我们精神感到痛苦的又一因素。而一个人是否要犯罪,其决定权完全在自己,我们身体上的痛苦和我们本身是没有办法共存的,要么我们消灭它们,要么它们消灭我们。要想让我们的痛苦得到医治,最好的药物就是时间和死亡。我们越是不知道如何忍受,痛苦的感觉就会越强烈。相较于我们忍受疾病而遭受的痛苦,我们为了治疗我们的疾病而遭受到的痛苦要更多。因此,最好的做法是:按照自然来生活,有足够的耐心,也不需要任何医生。你要明白,人最终来说都会死亡,但这种感觉终归只有一次。而医生造成的影响刚好相反,他会让死亡的感觉整天充斥你的脑海。暂且不论你的生命不会因为他虚假的医术得到延长,连你享受生命的权力也被他剥夺了。医术究竟能否给人类带来真正的好处?对于这个问题,我始终都是怀疑的。我不否认它治好了一部分将死之人,但是它杀害那些本可以保全性命的人的数目却远远在这之上。我奉劝那些聪明的人,不要试图去碰这样的运气,因为结局只能是失败,它就好比去买一张彩票而期盼中奖。所以,你能够生活到生命的最后一息才是最重要的,不管是身患疾病,死亡,还是进行治疗。
我们的生命越是缺少价值,我们的忧虑感便会越重。与年轻人相比,老年人对习惯的依赖性通常更强。他们既然曾经为了享受而进行了各种准备,自然不能忍受这些准备付之东流。这也情有可原,对于一个六十岁的人而言,最令人伤心的事情莫过于到死的那一刻都从来没有快乐地生活过。每个人对自己的生命无疑都是非常爱护的,但是每个人却并不一定明白这种爱绝大部分是人为的。一个人对自己的生命的忧虑,从天性上来说,只会出现在有能力保护生命的时候。如果他想不出任何办法,那么他就会心情非常平静。如此一来,在死亡的时候,他就不会让自己有那么多的烦恼。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第一个法则是:上天决定着自己的生命。这个法则,是自然教给我们的。对于死亡,野蛮人和野兽通常不会有太多的抵抗,并且还会选择默默地忍受。如果这个法则不能得到保全,另一个法则就会从理性中产生出来。但是,认识这个法则的人却非常少。与第一个法则相比,这个由人决定生命长短的法则没有那么全面和丰盈。
我们之所以会不断地做能力范围之外的事情,之所以对我们永远无法到达的地方非常向往,其原因就在于我们喜欢对长远进行考虑。而我们各种痛苦的产生根源,就是这种对长远的考虑。人的一生已经这样短暂,居然仍然对遥不可及的未来那样向往,而对当下的现实又那么不屑一顾,只能说是一种疯狂。这种发疯的做法害处要更加大。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人随着年龄的增加,将会有越来越多这样做的想法。这就会使得老年人总是处于多疑、忧虑和吝啬的状态中,宁愿在当下把一切都节约下来,也不希望在垂暮的时候缺少那些可有可无的东西。所以,在当下,我们就要牢牢地把一切都控制在手里。现在和将来即将拥有的时间、地方、人和事物,才是我们最重要的东西。对于我们而言,自身的个体只是最小的一部分。说我们每个人能够感受到整个世界,能够在这块土地上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完全是可以的。因此,说我们所感受到的痛苦,在我们容易受到别人伤害的地方更多,也完全合情合理。由于失去自己从未见过的土地,有许多君王都感到无比悲伤;因为无法涉足印度,有许多商人也在巴黎大声呼吁。
人之所以会这样迷失自己的本性,很显然不是大自然所为!为了知道自己这样死亡是快乐还是悲伤,每一个人要把自己的命运和别人的命运做比较,并且到最后那一刻对自己的命运才有所了解,也同样不是因为大自然的原因。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个人,他有着愉快的心情和健康的身体,脸上也充满着活力。不论他身在何处,人们都会因为他而感到高兴。愉快和生活富足的光芒充满了他的眼睛,只要看到他的面貌,就可以判断他非常幸福。邮局送过来一封信,这个被幸福包围着的人看了一眼,是写给自己的。于是,他拆开信看了起来。几乎是立刻,他的表情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苍白着脸,毫无征兆地就晕倒了。他终于醒了过来,但是完全变了一个人。就像患上了令人恐怖的痉挛一般,他哭泣且颤抖着,大声吼叫着,心情非常激动,同时还不断地扯着自己的头发。我只能说这个人愚蠢到了极点。这封信能造成那么大的伤害吗?我想要知道,它是否折断了你的手或脚,又或者是把你引向了犯罪,又或者是对你内心造成了震撼,严重到使你摆出刚才我看到的那副模样?
在我看来,倘若出现了以下情况,那这个既幸福又可怜的人的命运就要费思量了:信投错了地址,或者是谁出于好心烧了它。你们说他的痛苦一点都没有弄虚作假。我承认这一点,因为他只是从前没有发现。我毫不怀疑他的幸福来自于他的想象,因为健康、快乐、富裕和内心的满足都只是一种想象。事实上,我们所进行的生活,已经没有遵照我们的能力进行,而是运行于我们的能力之外。所以,只要我们的生活资源还没有缺乏,就没有必要那样害怕死亡。
我想奉劝每一个人,要想不再那样痛苦,只需要按照你的能力生活。对于大自然在万物的秩序中所留给你的位置,你应该牢牢地占据,从而使得没有任何力量能够让你脱离这个位置。对于那严格而必然的法则,你不应该反抗它,因为那只是在白白耗费你的体力。上天将体力赋予你的目的,是为了让你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以及让你在它允许的范围内生活,而非让你把生命扩充或延长。你能够享受到的自由和权力,应该依据你本身的体力来决定,而不是超出它的范围。除此之外一切的东西都是臆想、奴役和虚名。当权力要以舆论来作为支撑,那么它本身就带上了一种奴隶性。因为你要遵从于你用偏见来统治的那些人的偏见。你必须要按照他们的想法行事,你才能够按照你的想法支配他们。如果他们的想法发生改变,哪怕只是一点点,你的做法就不能不随之改变。那些接近你的人,那些大臣、军人、僧侣、奴仆、溜须拍马的人,甚至是小孩子,只要能够想方设法控制处于你控制之下的人,或者控制你宠爱的人的想法,又或者能够决定你的家人或者你本人的想法,即便你的才能堪比泰米斯托克里[58],他们都可以像指挥一个小孩子那样,在你的军队指挥你[59]。这样一来,你所有的努力都将白费,因为真正的权力一定是和你身体的能力相适应的。当你观察事物的时候用到了他人的眼光,你的意志就要受制于别人的意志了。你意气昂扬地说:“我统治着人民!”但是你不能忘了,你同时也臣服于你的大臣。而你的大臣又是他下属官员和情人的臣下,也就是他们仆人的仆人。你把一切都握紧在自己手里,接着你又大量地抛撒金钱。你让炮台高耸,绞架林立,并且还制造出刑车。不光这些,你还要发布各种命令,让密探、军队、刽子手、监狱和锁链几倍地增加。你真是一个可怜而且渺小的人!你所做的这一切于你用处何在?让你能从中得到更大的利益?又或者让你不受到那么多人的抢劫、欺骗或权力更大?事实上都不可能。“我们想这样做”是你经常挂在嘴边的话,但是你做的是一些什么事情呢?都是别人想做的事情!
不需要由别人来帮助实现自己意志的人,只会是通过努力,自己能把自己意志实现的人!因此可以说,在一切财富中,权威和自由并不是最宝贵的。只想获得自己能获得的东西,只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才是一个真正自由的人。我的第一个基本原理就在这里。只要在儿童身上应用这个原理,各种教育的法则就会不断地出现。
社会为什么把人变得更柔弱了呢?让一个人已经无法运用自己的力量固然是其中的一个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还是它让人的力量无法满足自己的需求。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个人柔弱的程度增加,欲望也会随之成倍增长的原因,同时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和成年人相比,小孩显得那么柔弱。成人为什么是一个很强大的人,孩子又为什么很弱小呢?其原因就在于就自然状态来说,成人可以满足自己的需要,而小孩却做不到这一点,绝非是因为成人的体力比小孩更大。所以,对于成人来说,他们更多的是意志,而小孩则是虚妄的想法更多。我所说的虚妄的想法应该这样解释:所有不属于真正需求,且只有借别人之手才能满足的想法。
那么又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柔弱的状态呢?关于这个问题,我已经进行过阐述。大自然用以弥补这种缺陷的东西,是父母之爱。但这样做也存在缺陷,那就是可能出现过量和不足,甚至用错的情况。对于自己的孩子,文明社会中生活的父母通常的做法是:在孩子还没有成年的时候,就让他过这种社会的生活。他们以超过孩子需要的标准给孩子东西,但这样做的结果却是,不仅没有让他的柔弱程度得到减轻,甚至还增加了。他们还会做出一系列行为:强迫孩子做一些事情,但这些事情是大自然都没有做出要求的。让孩子把自己不多的一点力气按照他们的意愿来使用。因为这些原因,再加上孩子和父母分别因为柔弱和爱护而形成了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导致了一方在供另一方驱使,孩子的柔弱程度因此也得到了增加。
一个人只要足够聪明,是知道如何稳固自己的地位的。但是孩子却不同,他因为对自己的地位一无所知,因此也就不知道如何固守自己的地位。可能让他的地位发生偏离的方法,在我们这些人身上可以说有许许多多。这就要求管教孩子的人,必须要维持孩子的地位,而这也是唯一的办法。想圆满地完成这个任务诚然非常艰难,因为他的身份只是一个孩子,既不是野兽,也非成年人。他做到以下几点:在不让自己因自身的柔弱而受苦的情况下认识到这种柔弱;在不服从成年人指挥的前提下又依靠成年人;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但是禁止发号施令;除非有确切的需要,或者别人比他更明白什么东西对他作用,能让他的生存更有利或更有害,否则不能听从别人的命令。没有任何一个人有权力命令孩子去做一件于他毫无作用的事情,包括他的父亲。
孩子和成年人之所以幸福,在人们的自然倾向还没有因为偏见和人类的习俗发生改变之前,是运用了自身自由的权利所得出的结果。但有一点也必须指出,那就是这种自由在年幼的时候是为体力柔弱所限制的。一个能称得上快乐的人,必须有满足自身需要的能力。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在自然状态下生活的成年人就属于这种人。如果是一个这样的人,他的需要超过了自身具备的力量,那么,即便他能够做任何事情,也很难说他是快乐的。在自然状态下生活的孩子,就是这样的人。在文明状态下生活的成年人,只能够享受一部分自由,因此,在自然状态下生活的孩子,能够享受到的自由也只有一部分。依靠别人,对于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来讲都是需要的。因此,可以说我们是柔弱和可怜兼备的。我们的初衷是做一个成年人。但因为法律和社会,我们又都变成了孩子。这样的孩子包括:显赫的官员,腰缠万贯的富人,甚至是国王。当看到别人努力去减轻自己痛苦的时候,一种不成熟的高傲心理就出现在了他们身上。这个时候的他们,因为得到了别人的照料,是目空一切的。但他们却没有认识到一个事实:如果他们是成年人,想要别人如此殷勤地对待他们是不可能的。
这都是一些很重要的观点。有了它们,社会制度的一切矛盾就可以迎刃而解。有两种从属关系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物的从属是其中的一种,这种从属是属于自然的。人的从属是另外一种,这种从属是社会的。物的从属是不存在损害自由和产生罪恶之嫌的,因为它不包含善和恶的因素。但人的从属却可以产生各种罪恶,因为它是杂乱而无序的[60]。主人和奴隶之所以会毁灭彼此间的关系,就是因为存在后一种从属关系。那么社会中的这一弊病可以通过什么方法来医治呢?这个办法就是:用法律把人取而代之,让人们的公意因为高于任何单独意志的真正力量而得到武装。像自然的规律那样,如果国家的法律也不能轻易改变,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够左右它,那么就有可能将人的从属变为物的从属。这样一来,在自己的国家里,我们就可以很好地统一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很好地结合能够让人不犯罪的自由和培养节操的道德。
如果你使物成为孩子唯一依赖的东西,那么在教育他的时候,你就可以按照自然秩序进行。倘若他有做错的地方,你如果想要制止,只需要给他制造一些有形的障碍,或者让他承受做错的后果。他是每时每刻都记得这些后果带来的惩罚的。这样一来,你即便不禁止,他也不会乱来。应该让他绝对遵照经验和体力的柔弱来行事。按照他的需求给他物品应该要绝对禁止,在给他东西的时候,应该要看他是否真正需要。同时你还要避免让他在活动的时候知道怎样服从人,在你为他办事的时候明白怎样使唤别人。无论是他的行动还是你的行动,让他从中感受到有自己的自由才是最应该做的。在某一时刻,如果他没有了足够能够满足需求的体力,那么在这个时候,你就应该要予以弥补。但为了让他不任意地驱使别人,弥补的程度只能刚好能让他自由活动。所以,你应该使他在得到你帮助的时候感到羞愧,从而让他希望自己尽早结束别人对他的帮助,这样自己才可以有面子地尽早由自己完成自己的事情。
为了让孩子拥有一个强壮的身体,并且使他能够成长,大自然有着自己的一套办法。这个办法,我们是万万不能违背的。如果一个孩子想走动,那么我们就不能强迫他待在那里。相反,如果他想待在原地,我们也不能硬要他走动。一个孩子,只要我们不用自己的错误去毁坏他的意志,绝没有可能去做于自己无用的事情的。完全可以任由他去活动,或跳或跑,或吵或闹,只要他愿意这样做。于他而言,他所做的一切运动,都是他逐渐强壮的身体所提出的要求。唯一应该避免的事情是:让他去做自己能力之外的事情,或者将他想做的事情由别人代劳。所以,我们就需要了解:他真正的需求——自然的需要有哪些;由他才出现不久的幻想造成的需求有哪些;我曾经提到过的,优裕的生活所引起的需求有哪些。
那么,如果一个孩子因为要得到各种东西而哭号应该怎么办呢?关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我已经作过回答。在这里,我唯一想要补充的是:如果他已经学会用说话的方式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之后再想要某样东西的时候依然用哭号来索取,那么就应该拒绝他的要求,无论他这样做是为了尽早地获得那样东西,还是要使得别人给他。但是,如果他的需求很确切,而且只能选择讲出来,这时,你就要把他的需求弄清楚,并在第一时间予以满足。但是不应该在他一哭泣的时候就给他东西,那样会让他产生一种认识:他的哭泣得到了你的鼓励;相较于向你温和地索要,硬取更能达到目的。如果他认为你不是那么好心好意,那么几乎是立刻,他就变得邪恶。你如果在他眼中变得软弱,那么他就会变得强悍,时间也非常迅速。所以,你必须谨记:你如果准备把某样东西给他,只要他向你索取,你就应该马上给他。不要随便就拒绝他的需求。当然,如果你已经拒绝,就必须禁止又再次答应。
另外,也不能教孩子学会一套面子上的话,这一点尤其需要注意。因为如果这样做,当孩子需要某样东西的时候,他就会把这种话当成一种真言,从而让身边的所有事物都受自己意志支配,进而能够立刻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富人的孩子们之所以通常都非常温文尔雅,就是由于他们的父母对他们实行了一套过于讲礼仪的教育。这些父母的做法是为了让自己孩子所说的话变得谁都得顺从,教给了他们一套固定的话语。也正因为如此,他们的孩子才具备了如下特点:说话不存在求人的态度和语气,即使是有求于别人,语气也骄傲得如同命令别人一般,甚至还有更过分的情况,好像别人天生就要服从于他。如果他们说“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发现他们事实是在说“我想这样做”。如果他们说“我请求你”,我们可以发现他们实际上在说“我命令你”。只要是从他们口中说出来的话,无论有多么客气,意思总会发生改变。并且,他们还只能以命令的形式说出这些话!我是不怕爱弥儿说话粗鲁的,只是怕他说话傲慢。在我看来,即便他在有求于别人的时候说“你去做”,也好过他在命令别人时说“我请求你”。他使用的措辞并不是我在意的东西,措辞所表达的意思才是。
人们通常会表现为过分严苛或过分放纵,我认为这两种情况都应该避免。倘若你对孩子完全放任,那么就有可能威胁到他们的健康和生命。这样做,只会让他们经历许多折磨。关心得太过分也不好。如果你关心得太过分,他们就可能无法承受一丁点痛苦。这样一来,在以后的岁月中,他们就会面临更大的困难,同时整个人也会变得易折,个人的情绪过多,从而永远无法长大成人。但是,不管你是否愿意,他们总有一天会长大成人。你的初衷本来是让他尽量不遭受大自然赋予的痛苦,但最终的结果却使他遭遇了另外一些灾难,而这些灾难原本是大自然无意给他的。我曾经批评过那些令人讨厌的父亲,责备他们以孩子们的幸福为代价去追求那永远无法实现的未来。你或许会因此而这样看待我:看吧,现在你也要成为这样的父亲了。
但我绝不会那样做!原因何在呢?因为和我让我的学生受到的一些轻微的痛苦相比,我给他享受到的自由已经足以补偿,甚至还要超过他痛苦。有几个淘气分子在雪地上玩耍,因为天气冷的缘故,他们的皮肤都呈现青紫色,手指也变得有些僵硬,这一切被我发现了。他们完全可以去暖和一番,只要他们想这样做,但是他们没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硬要他们去烤暖,他们或许会认为你的这种做法比寒冷更让人难受。几乎可以肯定,面对这种情况,你是说不出任何怨言的。你绝对不可能这样认为:我让你的孩子受到一些轻微的苦楚,即便这种苦楚是他自己愿意承受的,我也是在折磨他。事实上,我给了他自由,他在目前可以过得很开心。我让他加以锻炼,可以让他在未来充满快乐,因为他可以因此而抵抗必然会到来的灾难。这样一来,如果让他对愿意做我的学生还是你的学生进行选择,我几乎可以肯定他会立即做出选择。
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是所有人的真正幸福。所以,他不会以舍弃自己的身体为代价,来免于遭受人类的各种痛苦。我持有这样的看法:他必须要先体验一些轻微痛苦,然后才可以获得巨大的愉快,这同时也是他的天性。一个人,如果身体过于舒适,他的精神就会腐朽。如果有谁没有体会过痛苦,那么几乎可以肯定他无法理解人类爱的力量和怜悯的温暖。一个这样的人,他的内心必定是无比冷漠的,也必然不会和其他人交往。在所有的人当中,他将成为一个异类。你如果想让你的孩子受到折磨,就尽管去不加选择地满足他的要求。如此一来,他就有希望满足自己的各种欲望,从而让自己的欲望不断增长。等到将来的某一天,你会发现自己最终会拒绝他的要求,因为你已经不具备足够的力量满足他。这就会造成一种事实:他冷不丁碰了一次壁,而以前从来就没有碰到过你拒绝他。于是,相较于得不到自己希望的东西而产生的痛苦,他因此而感觉到的痛苦更加强烈。一开始他想获得你手里的手杖。没过多久,你的手表他也想要。随后,他对天空中的飞鸟、天上的星星也产生了拥有的念头。最后,他开始想要获得自己想要的一切。如果你不是上帝,对于他的欲望,你定然没有办法全部满足。
人拥有一种天性,那就是把一切能够得到的东西都看成是自己的。所以,霍布斯[61]的原理从这一点来看也可以说并不完全错误。如果随着我们的欲望不断增加,我们满足欲望的方法也相应增加,那么谁都可以主宰万物了。同样的道理,对于一个孩子而言,如果他能够获得一切自己想要的东西,那么他就会形成一种认识:所有东西都受控于自己,所有人都是自己的奴隶。这势必会造成一种局面:当你最后出于无奈而决定拒绝把某样东西给他时,他就以为你背叛了他。因为他原以为自己提出要求,就能够获得一切想要的东西。你的各种解释都将在他眼里成为推托之词,因为他现在还难以明白事理,他会觉得不管是在哪一方面,你都在针对他。如此,他的个性将会因为他眼里的不公正而变得更加扭曲。他会痛恨所有人,如果有谁无微不至地照顾他,他不仅不会表示谢意,而且会稍有不满就暴怒起来。
无论如何,我都没有办法想象一个这样的孩子会成为一个快乐的人,他是那样的愤怒,那么容易就发脾气。他只会成为一个暴君。在所有奴隶中,他是一个地位最低的奴隶;在所有人当中,他也最可怜。用这种方法培养出来的孩子,我曾经看到过几个。他们的做法是匪夷所思的:叫人猛一下推倒房子;为他拿下钟楼上的风标;要求别人拦住正在行进的军队,其目的只是为了多听一段时间行军的鼓声。只要他们的要求没有被及时满足,就会哭得震天响,谁也制止不了。于是,所有人都徒劳地进行了一番努力。然而,没有人能够让他们快乐起来。由于有希望获得所有东西,他们的欲望便日渐增长。所以,他们便开始偏好得到那些他们无法得到的东西。于是,他在各方面都碰到了拒绝、困难和痛苦。几乎是一整天,他们都在哭号、反抗、愤怒。他们就这样在哭泣和抱怨中把自己的日子度过了。这样的人要想获得幸福,几乎是不可能的。柔弱的体力混合使唤人的心,妄想和痛苦就会随之产生。如果有两个这样娇生惯养的孩子,一个要怒发冲冠,一个要往死里折腾,不把许多东西毁坏,他们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如果在童年的时候,他们就因为这些强横的思想过得非常糟糕,很难想象他在长大之后会面临怎样的境地。因为在那个时候,他和别人的关系已经开始扩大范围。在平时的生活中,所有人对他们都是充满畏惧的。但当走入社会之后,他们却吃惊地发现:所有人都在设法抗拒他们;原来可以随意支配的世界,变成了一种压力落在了自己身上;无数的屈辱、白眼和讥讽都会因为他们的傲慢和幼稚的虚荣心纷至沓来;别人侮辱他们,他们只能忍受,就像吞进去一口水一样。用不了多久,冰冷的事实将会告诉他们,对于自己的地位和力量,他们没能有充分的认识。于是,当他们什么事也干不成的时候,他们就会认为是因为自己不具备任何能力。他们将会变得十分胆小怕事:原来,他们要受到那么多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困难阻碍,有那么多眼神都在轻视他们。他们会把自己看得非常卑贱,一如以前把自己看得非常高贵。
我们不妨再把原始的法则阐述一番。大自然为什么要创造儿童呢?为的是让他们得到爱护和帮助。它绝不是出于要让人们畏惧和屈服于儿童才创造他们的。它不可能要让别人对他们产生畏惧,才把凶悍的面孔、残酷的眼光和粗暴的声音加在他们身上。当狮子暴吼一声,动物看到他头上的鬃毛就会发抖,我知道它们一定会感到害怕。但是还有一种情景,既粗鄙可笑,又令人感到厌恶:在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儿面前,跪倒着一大群身穿礼服的官员和他们的上司;他们用庄严的话语向婴儿谈论了一番,但婴儿有着怎样的反应呢?他只是哭叫几声就算说完了所有的话。
如果从孩子自身的角度来看,就可以发现他是世界上一种最柔弱、可怜以及最容易受控于身边一切事物的生物,极其需要得到关心和爱护。他为什么拥有那么可爱的面孔和动人的表情呢?是希望他那柔弱的身体,得到所有意欲靠近他的人的爱惜和帮助吗?答案是肯定的。因此,最让人感到愤怒和违反常理的事情就是:一个骄横且不服从管束的孩子对身边的所有人发号施令,并且还以主人的口吻和这些人交谈,而只要这些人不管他,他就会一命呜呼。
但换一个角度来看,我们也进行了一项野蛮的工作:在知道孩子幼年时因为柔弱已经受了各种束缚,知道他们只拥有着非常有限且不能随便使用的自由,如果剥夺他们享受的权利,于他们、于我们都只有害处的情况下,仍然剥夺了他们的自由,以至让他们受到我们因为肆意妄为而造成的束缚,以及前面说过的那种束缚的双重压迫。如果这样的一种观点成立:傲慢的儿童最可笑。那么成立的还有一种观点:害羞的儿童最可怜。在到达理智的年龄之后,如果他们注定要为社会所奴役,那么就没有理由在一开始就让家庭奴役他们。我们应该要为他们留出这样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当中,生命不受到这种并非大自然强加于他们的束缚。同时还应该让孩子们能够自由享受自己的天赋。如果这样做,在某一段时间内,他们最起码不会染上我们在奴隶生活中形成的恶习。对于那些粗鲁的老师和让自己的孩子沦为奴隶的父亲来说,应该让他们在这里谈论一番他们那些鄙陋的反对理由,要让他们在准备把自己的方法大吹特吹之前先学习大自然的方法。
现在再来谈一谈实践。之前我就说过:应该避免对孩子想要某样东西的要求不加选择地满足,而要看他对那件东西的需要是否真切[62];与此同时,不应该让服从你成为他做任何事的目的,而应该是由于他有必要这样做。这样做的结果是什么呢?他的脑海将不再会存在“服从”和“命令”的观念,“责任”和“义务”也会随之一同消失,“力量”“需要”“没有足够的能力”和“遏制”等概念会转而占有重要地位。应该注意的是,为了避免孩子添加一些错误的意思在这些概念上,应该尽量少用表达它们的词汇。因为,在到达明白事理的年龄之前,精神的存在和社会的关系对他而言是没有任何概念的。我们只要让第一个错误的观念在他心里扎下根,产生错误和恶习的源头就会出现在他身上。这最开始的一段路程,是我们尤其需要注意的地方。应该尽量让可以感受得到的事物对他施加影响,这样一来,他的所有观念就会仅仅局限于感觉,放眼望去,无论从哪方面,他能看到的只有身边的物质世界。否则就可能产生以下结果:他完全不听命于你;以一些错误的观念去理解你讲的精神世界,从而让你即使投入一生的精力,也没有办法消除这一点。
洛克的一个重要原理就是:用理性去教育孩子。在今天看来,这已经是一个非常时尚的原理。但我认为,它的可靠性并不能因为它的时尚而得到证明。就我个人的观念来看,相较于其他人,受过大量理性教育的孩子事实上更愚蠢。理智是人的一切官能中发展最困难的一种,并且也是发展最晚的一种,因为它是由其各种官能综合决定的。遗憾的是,有些人仍然要用这一官能去发展其他的官能。塑造出一个有理性的人,诚然是一种良好教育最好的结果。但正是因为这一点,人们才试图用理性去对孩子进行教育。而这完全是一种舍本逐末的做法!所出现的问题在于把目的误当成了手段。对于道理,如果孩子们能够理解的话,接受教育就变得多此一举了。然而,由于你用一种他们不理解的语言,从儿童时期开始就经常对他说,就让他们形成了各种习惯。这些习惯就是:喜欢玩文字游戏,喜欢截断别人的话头,自认为强过老师,碰到什么事情都想争论一番,不服从别人的看法。如此一来,在今后的时间里,对于所有你本来想要用合理的动机去让他们做的事情,你如果想要他们去做,只能凭借以下动机了:贪婪、畏惧以及虚荣心。
以下的一番对话,已经可以大致归纳出向孩子们进行的或可能进行的各种道德教育了。
老师:那件事情不应该做。
孩子:为什么?
老师:因为那样做不对。
孩子:哪里不对了?
老师:你那样做,别人会反对的。
孩子:我做了别人反对的事情就代表不好吗?
老师:你不按别人说的做,就会受到别人的惩罚。
孩子:我可以暗地里做。
老师:别人也会暗地里关注你。
孩子:我在暗地里做。
老师:别人会询问你。
孩子:我骗他。
老师:骗人是不应该的。
孩子:为什么不应该?
老师:因为撒谎不好。
……
谈话就会这样一直循环往复地进行。这样做已经没有必要了,因为孩子会把它当成耳边风。毫无疑问,这种教育的方法不具备任何重大的作用。其他人又会用什么把这一番对话代替呢?我很好奇这一点。我想,就算是洛克本人来做这件事,他也会感到有心无力。一个孩子,是无法分清善恶以及明白一个人为什么会有各种天职的。
对于一个孩子而言,当他还没有成年,大自然只希望他像一个儿童。如果我们让这个顺序发生错位,可能造成的结果就是:创造出一些还没有完全成熟的果实。这些果实不能称得上肥美,也很难说得上甘甜,甚至还会迅速地腐烂。我们获得的成果将会是:塑造出一些年幼的博士,以及一些垂垂老矣的儿童。无论哪个儿童,都拥有自己个人的观点、思想以及情感。最短视的行为莫过于将他们的观点、思想和情感用我们的代替。当一个孩子长到十岁,相较于让他拥有判断力,我宁愿让他长到五尺那么高。理性在这个年岁对他来说是毫无用处的,只会让他体力的发展受到阻碍,而儿童不需要这种阻碍。
你准备说服你的学生,让他们相信自己应该服从。在你这样做的时候,就已经把暴力和威胁混入了你所谓的说服当中。或许还要更不好,因为你可能把奉承和许诺也放了进去。所以,他们被道理说服的模样都是伪装的,其动机要么是受利益驱使,要么是受到了暴力的胁迫。很快,和你们相同,他们就会认识到服从的好处和反抗的害处。但他们的做法却是,在暗地里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行事,并且还会形成这样一种认识:只要你没发现他说一套做一套,他完全可以放开胆子去做,等到被发现的时候,再坦白承认错误,以免受到更大的惩罚。毕竟,你是在强迫他做自己不喜欢的事,而按照别人的意愿做事是让人痛苦的。在他们那个年龄,服从的概念还根本无法理解,并且世界上也没有真能让他明白的人。但他们仍然按照你的意愿承认了,因为你会三番五次强迫他们同意,并且他们害怕被你惩罚,希望得到你的原谅。在你看来,他们或许已经被你的道理说服,但实际的情况是,因为你的说教他们更加感到厌恶和畏惧。
这就会产生以下结果:他们将会反对你的独断专行,变得讨厌你,以欺骗、狡猾、虚伪的做法来逃避你的惩罚或得到你的奖励,因为你往他们身上强加了他们无法理解的义务;他们将会习惯于把不愿意为别人知道的意图用表面的动机伪装起来,从而学会在你的手下如何不断地捉弄你,这样你对他真正的性格就没有办法了解了,只要有适合的条件,他就可以用套话来应付你和别人。也许你会有这样一番说辞:如果要说到法律,从良心这一点考量,所有人都会认为应当服从,但成年人仍然应该要受到它的约束。这种说法我是同意的。如果不是因为有教坏的孩子,这种人或许根本不会存在。正是因为这一点,我们才应该做好预防工作。自然的顺序应该是:以体力来约束儿童,以道理来管束成年人。和聪明的人讲法律,完全没有必要。
如何去对待你的学生呢?应该按照年龄加以区分。把他放在应有的地位上是首先要做的事情。为了避免让他产生越出这个地位的念头,还应该把他在这个地位上稳妥地固定。这样做了以后,在了解什么是明智的做法之前,对于自己得到的珍贵教训,他就能很好地加以应用。但无论什么事情,都应该严禁以命令的方式对待他。同样,让他对你产生一种可能的认识——你准备对他使用某种权力——的事情也应该绝对禁止。你只需要让他认识到:他是弱小的一方,站在强者立场上的人是你;他必须听命于你,因为你们有着不同的情况。对于这一点,不仅要让他有深刻的认识,而且还要能够很好地掌握。要让他明白一个道理,时间越早越好,这就是:有一副铁石一般的锁链挂在他那不可一世的脖颈上,它是大自然加上去的;没有人可以免于受到它的约束,它是沉重的生活所必需的。同时还应该让他认识到:对于这种需求,不应该从人的任性方面去理解[63],而应该从事物的角度去看;自己绝不能任意妄为,别人并不需要都服从他。你不需要禁止他去做不应该做的事情,唯一要做的是加以预防。在预防的时候,你也不需要对他说出个一二三。你如果想要给他某样东西,只要他表达出想要的意愿,你就果断地给他。让他乞求你给予,尤其是在他提出某项条件时再给,是绝对不能做的。当你给他的时候,你要满脸是愉悦的表情;当你不给他的时候,也有必要面带不悦。你只需要注意:只要你拒绝给他,就要坚定自己的立场,不为他的哭闹所动摇;只要说出了“不可以”这句话,就要像板上钉钉一样不容改变,这样,在经过多次纠缠而感到无望的时候,他就不会再这样做了。
如此一来,即便想获得某样东西的愿望落空,那么他也会觉得没什么,他会在心里想:得不到就得不到吧。这取决于人的一种天性:能够忍受物品的短缺,但无法忍受别人的恶意。只要孩子不认为你在欺骗他,他就会安于你这样的回答:再也没有了。这句话也不可能表现出什么折中的意思,能表现的意思只有两种,要么是告诉他确实如此,要么是对他提出命令。让他的思想和你的思想混淆不清,让他和你为争辩谁应该服从谁而没完没了,是最糟糕的教育方法。在我看来,相较于你为他做主,事事都由他自己拿主意反而更好。
从人们拥有培养孩子的义务开始,唯一学会的方法就是灌输竞争、嫉妒、猜忌、虚荣、贪婪和懦弱等思想,用一种极具危险和刺激性的观念去进行教育,这种教育可以在人身体还没有发展完全之前败坏人的心灵。这种过早的教育,你每向他们灌输一次,就会留一个邪恶的种子在他们心灵深处。如果是一个愚蠢的老师,尽管他本来在让这些学生变成坏人,他本人却会认为:我创造了一种奇迹——告诉人怎样变得善良。或许,他还要严肃地告诉大家:“一个这样的人,才能称之为人!”说得对极了,你培养的人就是这般模样!
你已经尝试过各种方法,唯一没有尝试过的只有有节制的自由。但最有可能起到作用的方法却刚好是这一个。你要想能够担负起教育一个孩子的责任,就必须有能力把他引领到你预想的那个目标,对于所用的方法,你必须能够分辨哪些正确,哪些错误。你要清楚,对于这两类方法的界限,孩子是一无所知的,只要你对事物加以利用,他就能够听任你的约束、促进或抑制,并且完全不会有怨言。如果要说到原因,这个原因就是:人的欲望,只有在它能产生作用的时候才会冲动起来。
口头教训你的学生是没有必要的,无论是哪一种。你真正应该做的事情是,让他们从经验中去获得教训。也不必把任何形式的惩戒加诸在他们身上,因为他们还并不了解自己错在哪里。同样,让他们得到你的饶恕也是不必的,其原因在于,他们并不知道自己违逆了你。他们所做的事情,没有任何一件是邪恶而应该惩戒和责备的,因为他在做的时候根本不存在善恶观念。
我已经看出了一种可能,面对这样的学生,某个震惊的读者似乎要准备加以论断了,论断的对比物便是我们的孩子,但他的做法是不正确的。你意欲把你的学生用无数的障碍物限制起来,只能得到一个结果:让他们变得更加活泼。在你的面前,他们感受到拘束的程度越厉害,在暗地里,他们胡闹的时候就会更多。究其原因,是因为他们想要挽回因为你的严苛管束而受到的损失。只要一有机会,他们就会这样做。一整村的小孩胡闹带来的影响,远远不如两个城里的小学生胡闹带来的影响更大。如果在一间房子里同时关一个城里的公子哥儿和一个乡下的孩子,只有可能出现一种情形:那个乡下孩子也许还在那里原地不动,那位公子哥已经弄乱或打碎了某样东西。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城里的公子哥因为得到了放纵的机会,索性就任意挥洒。但乡下的孩子不同,因为自由对他来说并不那么稀少,他并不在乎一时受到约束。但乡下的孩子也并没有完全达到我的期望,因为被别人夸奖,或者受到别人的约束,对他们来说也是家常便饭。
由于并没有天生的邪恶存在于人的心灵,任何进入人心的邪恶,我们都能说出它的原委,所以,可以说本性最开始的冲动始终是正确的。这一点,也被我们当成了绝对正确的原理。自爱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欲念,并且也是唯一的。在广义上我们通常称之为自私。无论是于它本身还是于我们而言,这种自私都非常妙,并且很有作用。它对任何人都适用同时也是为大自然所允许的,因为并不能说它一定就关系到别人。我们如何运用它,让它有着怎样的关系,是决定它好坏的因素。自私受制于理性。因此,在还没有产生理性的时候,严禁让一个孩子做事的动机取决于别人的倾向。一言以蔽之,那就是:不能让他所做的事情,受到他和别人的关系的支配,而应该是自然对他的要求。只有这样,他所做的事情才不会带上邪恶的性质。
但这是不是说他就会完全安分守己,不受到任何伤害,不会毁坏任何到手的珍贵器皿呢?并不是这样。对他而言,由于破坏的想法决定着不好的行为,做出许多有害处的事情也是有可能的。但在一开始的时候,他并没有破坏的想法。所以,如果这种想法产生在他身上,哪怕只有一次,也会功亏一篑。他很有可能调皮得没有任何底线。
一件事,也许从理性的角度来看并没有那么糟糕,但如果以贪婪的眼光来看就可能是一件坏事。如果孩子正在尽情地捣乱,而你也不打算加以干涉,那么,在这个时候,你就应该避免让他看到任何珍贵的东西,避免在他能够得着的地方放置任何贵重和易碎的物品。应该给他一间这样的房子:里面的家具简单而结实,也没有摆设镜子、陶器和贵重物品之类的东西。那爱弥儿住怎样的房子呢?由于我把他放在乡下培养,他住的房子和一个乡下人住的一模一样。他待在房间里的时间必然会很少。既然如此,就没有必要花费大量精力去对它进行装饰。但也许我说得并不正确。事实上,他自己也会进行装饰。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就可以看他的装饰物是什么了。
对于一个孩子而言,就算是谨慎小心到极点,有一些有用的东西仍会因为他胡混而打碎。在这个时候,你万不可因为自己的百密一疏而责备于他,或者棍棒相加。你应该避免指责他,哪怕是一句话,如果有可能,也尽量不让他感觉你很痛心。你应该装出一副样子:那个家具是自行损坏的。如果你能做到始终不发一言,在我看来,产生的作用会非常巨大。
有一个法则,它可以称为最有作用也最重要的教育法则。在这里,我准备放开胆把它说出来,这就是不应该争分夺秒,而是让时间白白流逝。这无疑是一个奇怪的理论,但我希望得到各位读者的谅解。要知道,当一个人在进行反复思考的时候,提出这样的奇怪理论完全在情理之中。就我个人而言,与其做一个持有偏见的人,我宁愿做一个抱有奇谈怪论的人。从降生的那一刻开始,一直到十二岁,可以说是人一生当中最充满危机的一段岁月。消除各种错误和恶习的方法,如果在这一时期内还不运用,那么错误和恶习就会迅速滋长。等到某一天,你想革除它们,会发现已经无能为力了,因为它们已经根深蒂固。你当下所实行的教育方式,在一种情况下或许是合适的,那就是孩子从刚出生便一下子长到有理智的年龄。但如果要从自然的进程来看待,一种与你实行的教育正好相反的教育才是最合适的。如果他们的心灵尚未具备各种能力,那么你就不应该让他们对其加以运用。当心灵还处于原始阶段的时候,即便你给它一个火炬,它也无法看见。何况,在浩瀚无际的思想中,对于理性所指引的那条路,它也没有能力找到。那条路的痕迹太模糊了,想要加以分辨,即使最完美的眼睛也做不到。
因此,在最开始的那几年,只应该进行消极的教育。这种教育的目的,在于避免让罪恶侵入他的心灵,让错误的看法渗入他的思想,而非以道德和真理加于学生。对于你的学生,你如果有能力把他健康地带到十二岁,并且在这期间不让包括自己在内的任何人教他,那么到了那个时候,即便他连左右手也分辨不清,只要你加以教育,理性仍然会融入他的智慧。这个时候的他,由于没有了偏见和习惯,你教育的成果也不会被什么东西消耗。在你的教育下,他会迅速成为一个充满智慧的人。起初,你不教任何东西,最终,你却造就了一个教育的奇迹。
你如果想很好地完成想做的事情,只需要采取不同一般的做法。谁也不想把孩子教育成一个孩子,而是想把他教育成一个博士。因此,父亲和老师对他的做法通常都是急于求成的,并没有在适当的时候做适当的事情,不论是恐吓、责骂或表扬他,教育或让他改正缺点,答应给他东西或对他晓之以理。但要想把事情做得更好,你必须在做任何事的时候都恰如其分。此外,还应谨记:不要和你的学生进行争辩,尤其是为了让他赞成他自己讨厌的事情而和他讲道理。要知道经常为不那么令人愉快的事情讲道理,只会让他形成一种看法:道理是可恶的东西。如此一来,在心灵对道理还一无所知的情况的幼年,他就开始怀疑道理了。你必须让他的身体得到锻炼,同样应该受到锻炼的还有他的器官、感觉和体力。但在这样做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尽可能让他不使用自己的心智,时间越长越好。同样需要注意的还有:在他还不具备对感情的辨别力之前,避免让他产生各种情感。也不能让他产生一些奇怪的印象。实行这种求善心切的做法是不适当的,而且可能让他产生邪恶之心。真正能够这样做的时间,是在他明白道理的时候。这些推迟的办法,都是很有好处的,它们可以使孩子在不受损失的前提下大为接近最终目的。没有什么东西是必须教他的,明天教如果可以接受,就没有必要在今天教。
这样一种方法,就算从孩子本身的天赋来看也是有作用的。因为必须要充分了解他的天赋,才能知道他适合于哪一种培养道德的方法。无论是谁,他的心灵都有它本身的形式,对这个人的指导,必须要按照这一形式去进行。要想你对他投入的精力不付诸东流,就必须按照他心灵的形式教育而非其他形式。各位谨小慎微的人们,请对大自然进行更多的探索。你想要对你的学生说出第一句话,必须要对他有充分的了解。要想仔细观察他性格的原始状态,必须首先让其自然地展现出来,不能有任何附加的东西。你要相信,让他得到这种自由并非是在浪费他的时间。实际的情况正好相反——对于这段时间的利用是非常合适的。因为要想知道怎样在最珍贵的时期充分利用所有时间,只能这样去做。但你也应该注意,不能在还没有头绪之前就着手去做。这样只会导致你做事情没有任何章法,以致把事情做错,从而必须再从头开始。于是,你本来是想把事情尽快做好,结果却比慎重行事完成得更慢。你不要向那些吝啬的人看齐。他们那些人,是舍不得花费一分钱的,但得到的却是更大的损失。你要知道,浪费在幼年时期的一些时间,到长大成人后可以得到补偿,甚至还会加倍。一个出色的医生在治疗病人的时候,一定会在对病人的体质加以研究之后才对症下药,绝不会只看一眼就胡乱地开药方。不错,他治疗病人的时间是晚了一些,但他却可以医治好病人。急于求成的医生则相反,他会治死病人。
但这就提出了一个要求:必须要让这个孩子有一个栖身之所,才能够把他当成一个没有知觉的人、一个机器人来培养。不可能把他放在月球或一个荒岛上与一切人隔绝,他只要在这个世界上,就会不断地看到别人产生欲望的情况和事例;也不可能从此就避免让他见到同龄的孩子,以及父母、乳母、保姆或仆人,以及邻居和老师(他毕竟不是一个天使)。
提出这种反对意见,不能说毫无根据。但是,各位,我从来就没有说过自然教育非常容易。你们硬要把所有好事都看得非常困难,我一点办法也没有!就我个人而言,我也认为这些困难并非不存在,并且也许是解决不了的。但我毫不怀疑,只要我们全力以赴,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我把我们必须持有的目标提出来的目的,并非指我们一定可以实现它。只是借它在表达一种看法:谁向这个前进的信念越坚定,谁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
任何一个人,要想担负起培养一个人的任务,必须要有一个前提条件,这就是他自己必须是一个被造就出来的人,一个值得大家学习的先锋。为了让孩子开始看到的事物都适合他自己,在他还不具备理智的时候,你就应该不慌不忙地把一切准备工作做好。你必须让自己受到所有人爱戴。为了让别人从各方面都满足你的心意,你必须以让别人爱你为标准去做事情。对于孩子身边的人,你如果没有能力加以控制,就无法做孩子的老师。如果没有一个基础——别人尊重的你道德,老师这一权威就无法得到充分展现。但这是否就是说要把自己口袋里的金钱大方地给予别人呢?当然不是!人的欢心能通过金钱来获得的事例,我目前还闻所未闻。但过于吝啬和冷酷也没有必要。当一个人身处痛苦之中,而你又有能力解救,这时你就应该施以援手,而不是只知道在那里表示忧心。你纵然能够慷慨地给予金钱,但如果心仍旧没有敞开,仍然很难期望别人也向你敞开心扉。在别人眼里,你的金钱和你本身并不是对等的。因此,你就有必要投入你的时间、精力、感情,甚至你自己。相较于送礼物,对别人表示关心和善意产生的作用要大得多,也更能把更多的实际利益带给别人。在这个世界上,一贫如洗和疾病缠身的人太多了,这些人需要的是我们的安慰而非施舍;受压迫的人也同样不计其数,这样的人需要的是我们的保护而非金钱。让我们从以下方面去努力吧:解劝争吵的两个人;奉劝别人不要以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让孩子们的天性能够得到守护;让父亲们有一个广阔的胸怀;让别人获得幸福的婚姻;让别人不为苦恼所缠绕。对于那些饱受屈辱和欺凌的弱势群体,你应该尽量去予以扶持,扶持的对象就是你学生的父母。你应该大声疾呼:我是不幸之人的保护者。此外,你还要拥有一颗公正而善良的心,既要懂得施舍,又要懂得在和人相处的时候仁爱。与用金钱解决别人的痛苦相比,善意的行为作用更大。你如果爱别人,帮助别人,以手足之情对待别人,别人也会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你。
让爱弥儿远离那一群糟糕的仆人,也是我要去乡下培养爱弥儿的一个原因,这些人可以称得上除主人之外最低劣的人。城市既然有光鲜亮丽的外表的装饰,孩子就很容易受到它的蛊惑和影响,这也是我要他远离城市不健康风气的原因。农民则完全不同,他们直率而粗鲁。你当然不会喜欢这些,甚至还可能产生厌恶心理,只要你不是有意模仿。
老师能够更好地处理自己要给孩子的东西,也是在乡下的一个好处。和城市里相比,在乡下,老师的名誉和言谈举止能让他获得更高的威信。在乡下他能帮助到每一个人,因而在每一个人眼中他都是应该尊重的。并且,在学生面前,他们也会想表现一下自己如何对待老师。这样一来,即便这些人身上的缺点仍然有那么多,最起码不会做那么多不好的事情。而我们想要达到的目的,正是这一点。
应该避免把自己所犯的错误归咎于别人。相较于孩子们因为你糟糕的教育而受到的不良影响,他们因为自己接触到的坏事而受到的损害远没有那么大。你不停地向他们讲道理,表现自己的学识,以求把自己所谓的美好观念传授给他们,但现实的情况是:你向他们灌输了你的观念,也一同灌输了许多毫无作用的观念。这样一来,尽管你的想法多多,但并不在他头脑中起作用。你在口若悬河地谈论时,他们是很可能听错某一句话的。他们很有可能按照自己的方式,去评判你所讲的那些千头万绪的东西。他们还很有可能从你讲的东西中拿出一部分,形成自己的一套说辞,在适当的时候反驳你。
你既然刚才已经数落了这个孩子一顿。那么,现在就请你听听他要说什么。你应该任由他按照自己的意愿发表意见。这样做了之后,你会立即惊异地发现:在他的口中,你所讲的那番道理已经改头换面,变成了一种奇怪的模样。他毫无秩序地说着一些话,这让你感到非常气愤。有的时候,他甚至还会出其不意地提出一个击中你痛处的反问。于是,你简直说不出任何话,只想让他闭嘴。在这个时候,对于你这样一个讲话滔滔不绝的人而言,他发现你突然变得沉默了。你认为他会怎样想呢?如果非常不幸,他在风头上盖过了你,并且他自己也认识到了这一点。那么,从此以后,你对他的教育无从谈起了,所有的一切,都将在那一刻瞬间崩坍。莫要说他受你的教育,他甚至还要尽量找你的不是。
所以,满怀激情的老师们,请永葆你们一颗纯朴的心,并且注意自己的言行。你所有行动的采取,只能在防止别人影响你的学生时才能进行。这一点,我在以后还要多次提到。为了避免让他们受到有害的教育,你甚至还要尽量抛弃有好处的教育。这个世界被大自然塑造成了一个人间胜境,作为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你,不能不小心谨慎。要避免在指导纯真的孩子辨别是非的时候,自己先把他们引向了邪恶。制止一个孩子在外面对别人有样学样,你无疑没有那种能力。因此,你必须竭尽全力在他的心中留下你想把他雕琢的模样。
孩子如果看到了冲动的情绪,就会产生强烈的震撼。他不得不注意到这种情绪,因为它的表现是极具刺激作用的。而极度愤怒的情绪影响力更大,甚至会表现出一种抓狂的状态。周围的人,是没有办法不觉察到它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你认为老师是否应该发表一番言论呢?不必了!不需要讲任何好听的话。你就让孩子走过来吧!碰到这种情景的他,已经感到无比惊讶,他会对你进行询问。这时候你应该怎样回答呢?方法很简单,把那些对他感官造成震撼的事物照直告诉他。一个脸红脖子粗、盛气凌人的人出现在他面前,只能说明一件事情:这个人的身体已经失去控制。因此,对于你而言,进行表面上的伪装是没有必要的,你只需要冷静地和他说:“这个可怜的人害了病,他正在发烧。”你可以抓住这个机会,把疾病和疾病带来的影响用三言两语说清,让他获得一个观念。因为,疾病也属于自然,并且也是他无法逃避的一种束缚。
这个观念本身固然正确。但是也需要担心一个问题:当他拥有了这个观念,在他很小的时候,是否就会把过度放纵情绪看成一种疾病,从而对它感到厌恶?你是否会有这样一种认识:相较于让他在适当的时机获得这样一种观念,你没完没了的说教产生的效果可能更好?但是你不能不认识到这种观念产生的效果。对于一个极其不服管教的孩子而言,你在无计可施时完全可以这样做:把他当成一个病人来对待;用一间房关着他;如果有需要,你还可以让他在床上成天躺着,只给他送去定量的食物;用他不断增多的缺点去恐吓他,让他认识到,你为了让他改正缺点而必须采取的严厉手段是一种惩罚。在某个时候,你如果因为情绪失控失去了施教时应该具备的沉着和稳重,对于自己所犯的错误,你也不需要掩饰。你只需要以一种温和的责备口吻,坦率而真诚地告诉他:“你让我感到非常痛心,我的朋友!”
你也不能不认识到,对于一个小孩而言,当他接受这种简单的观念后,会很容易产生各种天真的想法。因此,把他的天真的言行放在他面前谈论需要严厉禁止。最起码,你不能让他发觉这一点。你只要不加考虑地微微一笑,你六个月以来的功夫就可能毁于一旦,从而造成无法挽回的错误。我必须要三番五次地声明,你必须对自己提出严格要求,以求做好孩子的老师。如果有两个妇女邻居发生口角,我毫不怀疑我可爱的爱弥儿会走到吵得最凶的那一个面前,语带同情地告诉她:“我替你难过极了,我们的好邻居你生病了!”无论是对于两个正吵得如火如荼的人还是观众而言,这句俏皮的话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这个时候,我会对他采取以下做法:不取笑他,也不责备和夸奖他;在他还没有觉察出这种影响之前,或者是还不能想到这种影响之前,带他离开现场,不论他是否愿意。然后,会迅速用其他的事情分散他的注意力,从而让他不久就把这件事抛诸脑后。
我并不准备不厌其烦地列举一切的详细细节,而只是想把一般的原则陈述出来。只有在碰到困难的时候,我才会举出一些事例。一个身处社会当中的孩子,要想让他在不对人和人的关系以及人类行为中的对错有任何认识的前提下,把他从出生一直带到十二岁,我认为是做不到的。所以,对于这些不可或缺的观念,应该尽可能让他了解得晚一些。当不得不让他了解这些观念的时候,应该只告诉他当时需要的观念。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让他认为自己是别人的主人。同时还应该避免让他轻易地损害别人的利益,或者已经对别人的利益造成了损害还一无所知。我们不否认有一些性格非常温顺的孩子,在他们还处于纯真的童年时,就已经可以看出他们长大以后不会闯什么大祸。但我们也不能否认有这样一些孩子,他们有着非常刚烈的性格,并且凶悍的特性也发展得非常早。对于这类孩子,为了避免出现不得不束缚住他的可能,必须尽早地教育他们成人。
一开始,我们就要把自己的责任尽到。我们的自身,是我们原始情感的聚集地。让我们的生存和幸福得以保全,是我们一切本能活动最初的目的。因此,我们怎样对待别人,并不是第一个正义感产生的根源,别人怎样对待我们才是。如果说到最普遍的教育法,它还存在一个错误,这就是在教育孩子们的时候,一开始只讲他们有怎样的责任,而不谈他们拥有怎样的权利。这是一种本末倒置的做法。这样做导致的结果是:告诉了他们所有不应该知道以及没有任何关联的事情,对他们应该知道的事情一样也没谈到。
如果一个这样的孩子让我去教育,我一定会认为:一个不打人[64]但是毁坏东西的孩子,当他在不久的将来获得经验后,或许能够懂得尊重所有年龄和体力在他之上的人,但是不能说他就一定会爱护东西。所以,他首先应该具备的观念是财产观念,而非自由的观念。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让他拥有几样私人的东西就变得非常有必要了。不能只让他知道自己拥有哪些衣服、家具和玩具,因为那样做没有任何价值。不错,他正在用这些东西,但他知道这些东西是怎么来以及为什么会有这些东西吗?就算你更深入地告诉他拥有这些东西的原因是你的给予,也不见得就能怎么样。一个人,只有在自己有东西的时候,才能把东西给别人,所以,他在拥有某样东西之前,这样东西并不是他的。这种财产的原理,正是我们准备向他讲解的。并不需要赠送礼物,因为它只是一种社会风俗。在目前阶段,孩子们并不懂得社会风俗是什么[65]。从这个例子以及其他众多的例子当中,我想读者们已经认识到,只把一些孩子们不理解的词汇灌输到他们脑海里,并不能算已经教育好了他们。
所以,对财产的来源寻根究底就变得有必要,因为它是产生第一个观念的根源。孩子如果生活在乡村,只要具备观察的能力以及空闲的时间,就能够对田间劳动获得一些认识。毫无疑问,他具备这两样东西。创造、模仿和制作,以及把自己的体力和活力充分展现,是任何年龄段的人都有的想法,尤其是像他这样的孩子。因此,只要把别人锄地、播种和种菜的过程让他过目一两次,他就知道如何去进行种植。
因此,对于他的想法,我只会赞成而不会反对。我会分享他的乐趣,同时也加入他的劳动队伍。至于这样做的目的,只是为了让自己获得快乐而并非要使他高兴。最起码在他看来,我这样做的目的是这样。我会做他种菜的副手,帮他完成锄地的任务,直到他的臂力已经足以锄地。当他往地里放下一颗蚕豆,就代表这块土地已经归他所有。相较于努涅斯·巴尔沃亚[66]替西班牙国王在南海的海岸插上旗子就代表已经占领南美,这种占领无疑要来得更高尚和不容侵犯。
每一天,我们都为蚕豆浇水。当看到它们一天天长大,我们感到无比喜悦。我告诉他:“这些都属于你。”听到这句话后,他更加欢喜异常。我向他解释了“属于”这个词语的含义。他开始意识到,自己投入了时间、劳动、精力以及人格在这里。他开始意识到,自己有东西在这块土地上,只要有人加以冒犯,无论是谁,他都拥有制止的权利。这就好比自己的手,无论是谁要强拉过去,他都能够缩回来。
这一天,天气非常晴朗,他拿着浇水壶,步调急促地走到了那里。情况非常坏,他感到无比伤心:别人铲掉了所有豆子,甚至连土地都被翻了一遍,种豆的地方已经没有办法辨认。他不禁问自己:我的劳动成果去了哪里?我非常在意的美味果实去了哪里?我的财产被谁夺了去?谁拿走了我的蚕豆?在内心深处,这个孩子满是反抗的情绪。他伤心极了,碰到这样不公平的事,对他来说还是头一回。他眼泪哗哗地往下流,大声地哭号了起来。当然,感到痛苦和愤怒的也包括我。我们不断地到处寻找,只要看到一个人,我们就向他询问。最后,我们终于找到了肇事者——园子的主人。于是,我们迅速差人叫了他过来。
但最终发现,做错事的是我们。关于我们的气愤,当园主弄清原因后,他也愤怒了起来,而且还气得更厉害。他怒气冲冲地说:“两位先生,真实的情况是你们把我的东西毁坏了!我种了马耳他瓜在这里,用到的种子,是别人以无比珍视的态度送给我的。等它成熟了之后,我本来准备用来款待你们。但是,我想你们已经看到,因为你们种那些可恶的豆子,我已经长起来的瓜全都不幸遭殃,就算是补种也没有办法了。你们给我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甚至于没有办法补救。不仅如此,你们把自己吃甜瓜的口福也葬送了。”
让-雅克:噢!请宽恕我们吧,我不幸的罗培尔。在这里,你曾经辛苦地耕耘过,流过了很多汗水。糟蹋你的东西很不应该,我现在已经明白了这点。请不要担心,关于马耳他瓜我会找一些种子来给你。我们也会得到教训,在以后种地的时候,一定要先弄清是否已经有人种了东西。
罗培尔:哦!算了吧,两位先生!但是已经没有了空闲土地。我所种的土地,是我父亲种过的。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这样做的。看吧,所有的土地都已经有人占领。
爱弥儿:罗培尔先生,你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吗?
罗培尔:噢!我的宝贝,并不经常发生这种事。来到我们这里的孩子,像你这样淘气的毕竟是少数。邻居家的园地,我们是没有人去碰的。为了保证自己的劳动,所有人都尊重别人的劳动。
爱弥儿:但我没有园地呀。
罗培尔:这是你们自己的事情。你们如果再敢弄坏我的菜园,以后我就禁止你们入内。我才不想收获不到东西而空忙活一场。
让-雅克:我们和诚实的罗培尔商量一个办法如何?让他给我们划分这个菜园的一小块地方,以供我和你进行种植。当然,并非没有条件,我们会分给他一半的收成。
罗培尔:我白送你们一块。但我同时也要告诉你们,如果我的瓜再受到你们的糟蹋,我就铲除你们的蚕豆。
这样我们就做了一个尝试,通过这种方法,我们向孩子们传授了一些最基本的看法。从这个过程中,对于财产的观念是如何很自然地回到了第一个以劳动占有那块土地的权利,我们就有了一个了解。孩子也能够充分明白这一点,因为它并不复杂。只需要再前进一步,就能从这里到达产权和交换了。当完成这个阶段,就不应该再继续进行下去了。
陈述这件事情,我在这里用了两页文字。所花费的功夫,我们可以发现也许相当于一年的工作。这样做的原因,只是因为在培养道德观念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要放慢脚步,踏踏实实地往前走。这个例子,我希望年轻的教师能够时常回想。并且,我也希望你们不要忘记:你们所进行的教育,无论是哪方面的,都应该更重视行动而非言语。原因是:孩子们很难忘记对他们做过以及别人帮他们做过的事情,但是却很容易忘记他们说过什么或者别人告诉过他什么。
无论早还是晚,这样的教育都是要进行的,这一点我已经说过,唯一的不同是进行的时间,可能因为学生的性情是温顺还是刚烈,提前或者推迟。仅仅用眼睛,就能够看出这种教育的作用。但是我们仍然准备再举出一个例子来讨论,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在这些困难的事情中忽略重要的东西。
也许你那个刚烈的孩子会毁坏见到的一切东西,但是你一定不能应此而感到愤怒,唯一需要做的事情是把他能搞坏的东西放在他无法触及的地方。他把他自己用的家具打坏了,你是否要给他另外的家具?不要这样做,让他感受一下没有家具所带来的不便吧。他把房间的窗户打破了,你也由着他去,让他享受日晒风吹,不要担心是否会冻着他。与其让他发疯,不如让他受凉。对于他给你造成的各种头疼事,你也不要去责备他,但你要让他成为第一个感受到这些事情的人。直到最后,你才能叫人来修理窗子。但在这整个过程中,你仍然要不发一言。如果很不幸,他在之后又打破了窗子。这个时候,你就应该采取另外一个办法。你同样不生气,只是干脆地对他说:“这些窗子的所有权在我,安装它们我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的,我绝不允许毁坏它们!”做完这一切,你就用一间没有窗户的黑屋子关住他。如果这时他还要闹别扭、耍性子,那么就不让任何人搭理他。用不了多久,他就会改腔换调,低头服软,然后在那里自怨自艾,大吐自己的苦水。然后你让一个仆人到那里,他准保会央求那个仆人放出自己。到那个时候,你应该要求那个仆人找一个借口说不能放他,这就是:“我也不愿意人家打破我的窗子。”让仆人说完这句话就离开。然后,继续让孩子在那里待着,待的时间也许是几个小时。等到他厌烦并且已经不会忘记这件事的时候,你再派一个人去他那里,告诉他可以和你订立一个条约。条约的内容是:你给他自由,他要承诺以后不再破坏你的窗子。他是非常愿意这样做的。于是,他叫人过来请你去看他,你去了。他开始把自己的条约向你提出来,你立即接受,并且还告诉他:“这是一个于你、于我都好的想法,你完全可以早点提出来嘛!”接下来你只需要这样做:不问他是否还有什么其他意见,也不要他发誓坚守诺言,仅仅是满脸欢喜地抱住,然后把他带到他自己的房间。你就要通过这一系列行动,让他明白这个条约一经发誓之后必须要遵守。这样做了之后,对于这些约定的信念以及它们的作用,他会怎样看待已经不言自明。在获得这样的教训之后,如果还有哪一个孩子仍然要故意打破窗子,那我就承认自己的看法是错误的。所以,按照这样的顺序,尽管放手去做。对于一个不安分的孩子而言,在他挖一个洞种蚕豆的时候,我不相信他已经意识到是在给自己挖一个囚笼,让自己所学的东西迅速地束缚住自己[67]。
时至今日,我们已经进入道德的世界,这样一个世界的大门对罪恶是敞开的。在社会习俗和义务产生的同时,一并出现的还有欺骗和谎言。一个人,他如果愿意做自己不应该做的事情,也就会产生掩饰自己应该做却没有做的事情的想法。人既然可以因为一种利益而做出承诺,那么为了更大的利益而违背诺言也未见得奇怪。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呢?是因为违反诺言可以不受到惩罚吗?不,是因为这个人有一种天然的认知:没有人能够阻止欺骗和隐瞒。我们现在之所以要惩罚罪恶的行为,其原因就在于我们不能在罪恶刚产生时就扼杀它。人出现错误的那一刻,就是人生经历各种不幸的开始。
我在这一点上已经说了很多了。说的原因,就是为了让大家明白:我们惩罚孩子的目的不是要惩罚,而是为了让他们明白,是他们的不良行为招致了这些惩罚。因此,如果他们撒谎,你没有必要就为这一点而去责备他们。当他们撒谎,你对他们的处罚只是为了让他们明白一个道理:如果撒谎,他们要承受谎言带来的各种灾难,比方说别人以后不会相信他们所说的真话,别人会在他们什么事也没干的前提下认为他们做了坏事。但也要注意一点,那就是对于什么叫撒谎,我们要向孩子们说清楚。
谎言可以分为:为过去做过的事情撒谎,以及为将来要承担的义务撒谎两种。对过去做过的事情矢口否认,或者强说自己做过某件没做过的事情,是前一种撒谎。这种撒谎简单说来就是,他所知道的真相本来是这样,但却要在嘴上说成那样。做出一个不打算兑现的承诺是后一种撒谎。用一句话说就是,他原本是这样的想法,但告诉别人的却是另外一种想法。有的人也可能两种谎言兼而有之[68]。但我在这里准备说的,是两种谎言的区别。
如果是一个认识到自己也是需要别人帮助的人,并且经常得到别人的好处,那么说谎对于这个人来说是不太可能的。或者,为了避免自己被误伤,他还可能尽力让别人了解事情的真相。从这一点就可以清楚发现,一个孩子之所以撒谎,并不是因为他生来就有这种习惯,而是由于要服从的义务而被迫去做的。众所周知,服从别人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所以,他们就想方设法地避免受到这种遭遇。他们当时或许还有这样一种认识:如果说出事情的真相,因此而获得好处只有在将来才能获得,但编造一个谎言却可以免受处罚和责备,这种好处是当下就能享受到的。你的孩子之所以会在自然和自由的教育之下向你撒谎,对你隐瞒事情的真相,完全是因为你在挑他的错,惩罚和强迫他。他之所以不会像告诉他的朋友那样天真地告诉你他做了什么,是因为他认为这样做危险。
事实上,为了自己要承担的义务而撒谎更加不自然,因为达成一项约定本来就不是一种自然状态,它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何况,一个孩子做出一项承诺,因为他本身并没有那么广阔的见识,能看到的只有眼下的情况,在这样做的时候,他并不知道究竟承诺了什么。只要他们具备了撒谎的能力,他们做出各种承诺的能力也就一并具备了。在他们看来,只要能摆脱眼下的困境,一切方法都是可以采用的,无论它的影响是大还是小。他承诺将来会怎么样,事实上并不可靠。这取决于以他当下尚未定型的想象力,不可能对两种情况下自己的情景有一个清楚的了解。你如果要他明天从窗口上跳下,得到的好处是能够避免一顿揍或获得一包糖果,他也会毫不犹豫地满口应承。法律之所以对小孩的约定不尊重,其原因就在这里。对于孩子们答应过要做的事情,如果严厉的父亲和老师一定要他们去做,也是因为这些事情即便没有他们的许诺也必须去做。
小孩答应做某件事情,他事实上并没有撒谎,其原因在于,他是在对承诺的事情没有深刻认识的情况下做出那个承诺的。但这就有一个问题:如果他对作出的诺言不予以执行,就很可能把它看成一种谎言,因为对于自己给出过承诺这回事,他是有非常深刻的记忆的。因此,现实情况之所以不同,他之所以没有遵守诺言,仅仅是因为没有意识到它的重要性。他观察将来的能力的缺失,决定了他无法预见事情可能出现的结果。因此,即便他没有遵守自己的诺言,以他在当时年龄所能具备的理智水平,他的行为也可以理解。
从这一点也就可以看出,是老师导致孩子学会了撒谎。他们的初衷本来是想让孩子说真话,结果却事与愿违。他们一心想要把孩子教导好,让孩子做事不违背常理,但是又找不到有效的方法。他们的看法是,要让孩子的心灵重新受到约束,可以通过一些不具备实际意义的格言和违背常理的教条达到目的。于是,他们抛弃了让孩子保持天真烂漫和诚实的做法,而更愿意让孩子背诵功课和无所顾忌地撒谎。
我们是绝不会这样做的,我们只希望我们的学生通过生活实践去获得知识。与其让他们满腹经纶,我们宁愿让他们做人忠厚老实。但为了避免他们学会欺骗,我们也不会硬要他们老老实实。我们也并不硬要他们做出各种承诺,因为一个这样的承诺,即便他们做出了,也并不一定会遵守。对于我的爱弥儿,他即便在我不在的时候做了什么坏事,我没有办法调查出来,也不会认为是他的错。我不会问他:“是你干的吗?”[69]因为这只会让他否定自己的所作所为。即便他拥有一个非常固执的性格,以至于我只能和他订立一个条约,在这样做的时候,为了能让他来提出全部条约内容,我也会非常小心谨慎地进行。我会让他在订下条约之后形成一种看法:自己获得了最大的现实利益。即便出现另一种局面——他拒绝遵守承诺,我也会让他认识到因此而产生的痛苦不是老师在加以报复,而是这样做的必然结果。但对于如此严苛的方法,我并不认为自己会用到。关于撒谎是怎样一回事情,我可以确定要很久以后爱弥儿才知道。当他知道之后,或许还会感到非常惊讶,因为他想象不出撒谎的好处在哪里。如此一来,事情的本来面目就呈现了:因为我的原因,别人的观念和判断对他美好生活的影响越小,我便越能让他明白撒谎于他自己而言有百害而无一利。
在教孩子的问题上,如果我们不那么心急想要教好,也就不会急于要他做各种事情。如此一来,关于我们对他的要求,我们就可以在适当的时候,不慌不忙地提出来。只要能够这样做,并且不过度地关爱孩子,想把孩子教好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一个愚钝的老师是做不到这点的,他既然不知道如果教育孩子,就可能导致孩子不断地应付各种事情。但这些事情并没有任何选择性,而且数量非常大,门类非常多。这就会使得孩子痛苦不堪,身上背负着许多承诺。同时也必然会导致他轻视那些承诺,认为没有遵守的必要。情况严重者,他甚至还可能把它们当成一种空谈,认为做出承诺而不遵守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对于他所说的话,我想你定然会希望他忠诚遵守。既然如此,你在向孩子提出要求时,就一定要慎之又慎。
就在刚才,我讲了一些撒谎的情形。事实上,它们在很多方面可以用来证明我们强行让孩子们承担了各种义务。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强行让他们去担负这些义务,暂且不说非常可恨,事实上他们也没有做到的能力。强行让他们承担某些义务,表面看是在向他们宣扬道德,但得到的却是另外一种结果——他们爱上了各种恶劣的习惯。这就出现了这样一种局面:我们本来是想避免让他们染上恶习,结果却造成了一个结果——让他们沾染上了这些恶习。于是,一系列的情况就出现了。你本来是想让他们变得更加恭顺,但在带他们进教室的时候,他们却抱怨满怀;你本来想让他们不停地小声祈祷,但他们却认为:真正的福音是从此之后不再向上帝祈祷。你让他们去施舍别人,以使得他们有一颗善良的心。但这也给了他们一种印象:你是因为不屑于去施舍才让他们去做的。我只想说,孩子并不是应该施舍别人的人,老师才是。一个老师,不管他对学生的爱多么深,对于施舍这一荣誉,他都应该和学生去争抢。他应该让孩子明白一个道理:施舍这种事情,是他这种年纪的人还不应该做的。只有成人才需要去施舍,因为他对施舍的东西的价值,以及别人的这种需要都能够了解。而对于孩子而言,施舍并不能算是一种功德,因为他不懂得施舍的含义。所以,他并不是因为慈悲和善意才施舍的。他甚至在施舍的时候还会感到羞赧,因为从自己的行为和你的事例当中可以看出,施舍只是小孩子的事情,当长大成人之后便不再会这样做。
但也要记住,只有孩子不知道价值的物品或他口袋里的金属物可以让他去施舍,因为这些东西对他来说并没有多大作用,唯一的处理方法是给别人。对于一个孩子而言,他是宁愿给别人一百个金币而非一块点心的。对于这个慷慨的施舍者,如果我们想立即看出你是否已经让他真正大方,只需要验证一件事情:你是否有能力让他把自己珍爱的玩具、糖果、点心等物品给别人。
想让他对别人慷慨还有一种方法可以达到,这就是把他已经给了别人的东西过一段时间还给他,这样一来,他就会形成一种习惯:把自己认为可以要回来的东西给别人。孩子身上的慷慨行为,我只发现了两种:一种是把对自己没有用处的东西给别人,一种是把别人一定会还给他的东西给别人。洛克说过这样一句话:“要让他们从行动中获得一种认识,最慷慨的人通常最能得到好处。”孩子之所以会变成一个表面上大方但实则非常吝啬的人,正是因为这点。他又接着说,这样做可以使孩子变得大方。他说得很对,是大方没错,但却是一种高利贷式的大方。他把一个鸡蛋给别人,是想让人家拿一只母鸡还他。这样一种慷慨,当他真正要给别人某样东西的时候,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你如果准备把东西据为己有,他就不准备给你。因此,相较于仅仅养成一种表面上的习惯,能够养成一种发自内心的习惯更加重要。你所教育孩子的一切道德,大体上也是这样一种表面上的道德。他们的童年之所以充满了痛苦,就是因为被宣扬了这些美德。这不是一种高明的教育!
请不要再那样装模作样了,广大的老师们!你们应该秉持公正和善良的做人品德,让你们的学生能够在自己内心深处留下你们的光辉形象。我从不强迫我的学生去做任何慈善的事情,不仅如此,我还喜欢当着他的面,去做这类事情。更有甚者,我还会让他没有办法模仿我,从而认为以他现在的年纪,还不应该享受到这样的荣誉。不让他习惯于把只能是大人做的事情看成小孩做的事情,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我正在帮助穷人,他发现了。这个时候,如果我认为已经应该向他解释[70],我就会告诉他:“我的朋友,穷人想碰到富人,是因为富人有过一项承诺,这就是养活那些靠自己的财产或劳动都无法养活自己的人。”他接着就问我:“那么,你也答应过要养活他们了吗?”“是的,我之所以要这样支配经过我手的财物,是因为它们被附带了这项权利。”
另外一个孩子(当然并非爱弥儿)如果听到了这段话(关于怎样让一个孩子明白这段话的意思,其方法我已经说过),或许就会像我一样以富人的态度去做事情了。我这时就会防止爱弥儿带着扬扬自得的神情去做事情,即便付出的代价是他私下里夺取了我的权力。就他那样的年龄而言,也只能做到这种隐瞒的行为。也只有这种隐瞒的行为,才能获得我的谅解。
从别人那里学来这些美德的方式,我认为和猴子学乖是一样的。一种理想的行为之所以能够获得理想的道德效果,并不是因为你看到别人那样所以就那样做,而是因为你在做的时候已经认识到它的美好。但对于孩子而言,为了能够让他们最终凭借自己的判断和对善良的喜爱去运用自己模仿到的习惯,以他们那样的年龄来看,我们应该要确定哪些习惯是我们所希望他们养成的。人和动物一样,都是善于模仿的,喜欢模仿是一种良好的天性。但遗憾的是,在现在的社会中,这种爱好已经变成了一种恶劣的习惯。因为认为比自己优越的人的行为一定是好的,猴子才会模仿它们畏惧的人而不是其他自己所不屑一顾的动物。但我们却并不这样做,我们的各种小丑,是为了贬低美好行为的价值,把美好行为弄得荒诞才去模仿它们的。他们之所以竭尽全力想让自己能够和比他们高尚的人拥有同等地位,是因为他们有一种自卑的感觉。他们这样做的目的,不是想让自己变得更好和更充满智慧,而是想欺骗别人,让别人对他们的才能表示赞赏,即便他们尽力模仿自己所钦佩的行为,我们也很容易就能从他们选择的对象中发现,他们模仿的目标是不真实的。我们经常想超越别人的地位,就是我们模仿别人的原因。我毫不怀疑,如果我的工作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爱弥儿是没有可能产生这种想法的。因此,对于这种想法可能产生的表面好处,我们必须想办法加以消除。
你如果彻底研究一下你所有的教育法则,就能发现它们全都是错误的,与道德和风俗有关的法则更是错得离谱。“坚决不损害别人的利益”,才是在道德教育方面唯一适合于孩子的一个原则。不仅如此,对于各个年龄段的人来说,这一原则都非常重要。其重要的程度甚至上升到了这样一种高度:如果教人向善不以这一原则为基准,那么这种设想也是虚伪和矛盾的,并且也不会有任何好处。任何人都想做一点好事,这一点是确信无疑的。于是,大家都做一些好事,坏人也做了一些好事。但如果是坏人做一件好事,就可能损害到上百人的利益。我们之所以会遭遇各种灾难,其原因就在这里。最高尚的道德是不那么积极的,并且,这种道德实行起来也最艰难。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种道德不是为了让别人看才做的,何况即使我们做得合了别人的心意,自己也不一定有快乐的感觉。一个人对自己朋友做出的最善良的事,就是从来没有损害过他的利益。他能够做到这一点,无疑就拥有了坚强的心灵和性格。仅仅是空谈这一点理论是无法体会到做到它的伟大和艰辛的,必须还要践行[71]。
在教育孩子的时候,我希望人们能够注意到这几个一般的观念。如果不时刻这样去做,孩子们就会损害到自己或别人,尤其会沾染上一些将来很难纠正的恶习。至于获得过良好教育的孩子,并不需要对他们这样做。在他们的心里,并没有不良行为的种子,他们也不可能变得粗俗、贪婪、调皮和喜欢撒谎。我在这一点上所阐述的看法,对于一般情形是不那么适合的,而更适合于特殊情形。需要指出的是,这种特殊的情形已经变得越来越普遍,因为孩子们已经拥有了更多的机会来脱离他们原来的状态,以及染上大人们的不良习惯。相较于在文明程度没那么高的地方培养出来的孩子而言,在繁华地方培养起来的孩子受到这种教育的时间应更早。所以,采取这种教育是有必要的,即便说它是一种单独的教育,能起到的作用也只是让孩子在童年时期就变得成熟。
但也有一种完全不同的例外情形:一些孩子年龄很小但天分很高。这就好比一些人永远带有一些孩子气。对于有些人而言,童年对他们来说根本就不存在,从降生的那一刻开始,他们就已经是一个大人。但这种特殊的情形极其罕见,想要发现可以说非常困难。而这也是产生不幸的根源。身为母亲,无疑都认为自己的孩子可以成为神童,而她们的这种想法也是坚定的。她们很可能会这样做,把一些很稀松平常的现象——说话俏皮、动作粗鲁和活泼天真,看成是很特殊的现象。但真实的情况是,这些现象正是孩子在这个年岁应该具备的,仅能说明他们还只是孩子。你既然不反对孩子说很多话,有什么就说什么,不要求他们讲求理解和规矩,在他们偶尔说一两句颇为有道理的话时,就没有必要感到惊奇。真正让人感到惊奇的事或许是他从未说一句中肯的话才对,就好比星象家说了一大堆话却没有一句成为现实。亨利四世[72]说过这样一句话:“尽管他们满嘴谎言,最终还是说出了实话。”谁只要说很多胡话,就或许可以说出几句得体的话。对于那些唯一的长处就是说几句得体的话的时尚人物,愿上帝保佑他们!
孩子们的手上可以佩戴最珍贵的钻石,因此,他们的脑子也完全有产生美妙思想的可能,或许说能够有最美妙的词句出现在他们嘴里更为准确。但如果因此说这些思想和钻石是属于他们的就不对了。就他们这时的年龄,是不可能真正拥有任何一种财产的。孩子对自己说出来的东西的认识,和我们对这种东西的认识并不相同。在他们的脑海中,这些观念都是没有前后衔接的(假设他们有这些观念);在他们的思想中,也没有任何固定的和明确的东西存在。以你口中的天才为例,在有些时候,你会发现他有着非常敏捷的思想,他大脑产生思想的能力就像一个永不枯竭的喷泉,天上的云彩,都反映在喷泉清澈的水里。但在另外一些时候,通常这种时候更多,他又变得极其迟钝,有如被重重迷雾包裹住一般。他时而走在你的前面,时而又待在那里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儿,你说:“他是一个天才。”随后你又说,“他愚不可及。”事实上,这两种说法都是错误的,他的身份只是一个孩子。他就如同一只还很幼小的鹰,一会儿飞入了高空,但过了一会儿又回到了自己的巢穴。
所以,在如何对待他的问题上,应该按照他的年龄来进行,不管他的表现如何。应该避免他所有的体力被过多的运动耗费。他的头脑如果已经开始发热,甚至于要沸腾起来,当你看见了这一切,为了避免能量全部消失,就有必要让他自由思维,停止再刺激他。如果他快要丧失掉自己刚出生时的精华,你在第一时间就应该想方设法保留余下的部分。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它们在以后的岁月中,能够变成保全生命的能量和真正的力量。否则的话,你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就会白白浪费,你创造的成绩也会变成梦幻泡影。你满腔激情如同盲人骑瞎马一般陶醉一番,到头来却只获得了失掉精华的东西。
存在一个愚蠢的孩子,就会相应存在一个能力不足的大人。在我看来,这是一条最为普遍的法则,并且最为准确。在孩子还处于幼年时期的时候,就应该看出他是真正的愚钝还是仅仅表面上如此,因为表面上的迟钝通常代表了性格坚毅,而这一点也是最难做到的。猛地一看,这或许会让人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因为这两种极端情况具有非常相像的表现形式。事实上存在这种相似性是有必要的,在还没有具备真正思想的年岁,有天才的人和没有天才的人的区别只在于:对于一些不真实的观念,天才因为能够分辨出来,所以一个也不接受;但没有天才的人不同,他会全盘接受。这样一来,两者都和傻子很像,但一个是认为所有的东西都不合自己的心意,一个却是的确什么都不懂。能够表现这种区别的情况只有一种,并且是唯一的。这种情况就是:在传授某种思想的时候,有天才的儿童能够理解,但没有天才的儿童却总是那个样子。小卡托[73]幼年时在家人的眼里是一个愚蠢的孩子。人们看到他后给出的评价永远只有沉默寡言、性格固执。他的聪明,是他叔父一次在苏拉的客厅里发现的。如果他叔父没有走进那间客厅,在别人的眼里,他就算长到了有理智的年龄恐怕也只是一个粗鄙的人。恺撒[74]如果在那个时候不出现,人们或许永远会把他当成一个只会空想的人。但正是这样一个人,却对恺撒的阴险了如指掌,在很早的时候就对他的意图有所觉察。不加审慎地评价一个孩子的人,最后的结果通常会证明他是错误的。与孩子相比,这种人或许更加幼稚。我很荣幸能与一个人建立友谊。这个人在年岁已经很大的时候,仍然被他的家人当成一个智力低下的人,但事实上他是一个睿智的人。等到他逐渐成熟起来之后,大家最终会看到一个哲学家出现在大家面前。在当代最杰出的思想家和最博学的思辨哲学家这类人当中,我毫不怀疑后世的人会留一个光荣而崇高的位置给他。
不能急于确定儿童的好坏,应该要尊重他们。如果要对他们身上的特异现象采取与众不同的应对方法,一定要在这些现象得到充分体现之后才能实行。为了避免你的教育方法和大自然的教育方法冲突,你应该在大自然已经教导很长一段时间之后再去接替这一工作。你或许会找到一个借口:我不愿意浪费一分一秒的时间,因为我知道时间的价值。但你是否有认识到,相较于在那段时间中什么事都不做所造成的损失,因为用错时间所带来的损失可能更大?一个没有受过任何教育的孩子,要远比一个受到不良教育的孩子聪明。你或许会感到惊异:他的童年居然是在什么事也不做的情形下度过的?但我想问,他整天都处于欢乐中,整天都在嬉戏打闹,是否就一定代表在无所事事、虚度光阴?我想大家都认为柏拉图的《理想国》是一本严肃的书。但他对孩子的教育,却完全是通过节日、体操、唱歌和娱乐活动来进行的。他教他们嬉戏,一同教给他们的还有其他东西。在谈到古罗马青年的时候,塞内加曾说:“他们几乎所有时间都站着,甚至根本就不知道怎样坐着做事情。”[75]一个人如果不那么浪费时间,他到了成年后身价就会因此而降低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此,不需要对这种所谓的懈怠状态过于担心。当你看到一个人,他把一生的时间都利用了起来,完全不给睡眠留时间,我想你一定会说:“这是一个疯子,莫说没有享受到时间,甚至还把时间浪费了。抛弃睡眠意味着走向死亡。”因此,你要有一种认识:这里也是这种情况,在孩子还处于幼年的时候,就应该拥有理性的睡眠。
乍一看,你或许会认为教育孩子非常轻松。但正是这种表面上的轻松,导致了孩子被贻误。这种轻松,本身就代表没有学到任何东西。对于你要给他们看的事物,他们是一点深刻的印象都没有留下的,他们那光滑的头脑,像镜子一样把它们都反射了出去。你说的话尽管留在了孩子的脑海里,但是思想却被拒之门外。孩子所说的那些话,所有听的人都能明白,不明白的刚好是他自己。
从本质上来说,记忆和理解并不是一回事。但两者要想得到真正的发展,却只有相互结合才能做到。孩子在不具备理智的年龄段时是无法吸纳观念的,唯一能接受的只有形象。一些固定的关系,决定了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形象只是可以感知的事物的轮廓,而观念则是对事物的看法。一个轮廓可以独立存在,但如果是一种思想,它就不能不引起另外一种思想。当你在心中想象,你所做的事情,只是在看。但当你进行思索,你就不能不加以比较。我们所产生的感觉,完全是被动出现。但被我们理解的思想,却来源于主动地判断。在后面的篇章中,我还会谈到这一点。
因此,我认为孩子们并没有真正的记忆,因为他们不能够进行判断。声音、形状和感觉,他们都能记得很清楚,但是记住观念却没有那么容易,记住观念之间的关系就更不用说了。当他们学会了一些初级的几何知识,我的反对者就利用这点来证明我的看法并不正确。但事实上他们恰好证明了我的观点正确,得到了相反的结果;证明了孩子不仅没有推理的能力,连别人的论据都不能记住。这些孩子所记住的,仅仅是题目的精确图形和术语,你们只要调查一下这些小几何学家用的方法就能发现这一点。只要你提出反对意见,哪怕只是很轻微的,他们也会不知所措;只要你把图形掉个个儿,他们就会怔在那里。他们所拥有的知识都是感觉上的,对于这些知识,他们还完全不能真正理解。那些别人在小时候就跟他们讲过的事情,他们要想在长大后重新理解,必须要再学习一遍。由此可见,他们的记忆力并没有超过其他能力。
但孩子们的理解力就一点也没有吗?我也不这样认为[76]。相反,对于眼前可以感受到的与利益有关的事物,我认为他们能够理解得非常好。但是,他们所知道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还不能明白。这就导致了这样一种结果:他们本来不知道的东西,我们却认为他们知道;某件事情他们本来完全不懂,但我们却硬要他们讲出个一二三。此外,喜欢让他们关注那些和自身没有丝毫关系的问题,也是我们经常犯的一个错误。比如说,让他们关注自己将来的利益,成年人有多么幸福,等他们长大之后,别人会怎样地尊敬他等等。对于缺乏远见的人来说,说这些话是不具备一点价值的。强迫不幸的孩子们去研究这些东西,通常只能得到一种结果:他们转而去关注了其他事情。因此,在要求他们注意这些事情之前,必须对它们加以判断。
一些迂腐而浅陋的老师,在得到别人的礼物之后,就改变自己的说法,大肆夸耀自己教学生的方法是如何如何地好。但实际的情况又是怎样呢?通过他们的行为就可以看出,他们持有和我相同的看法。他们教给学生的,仅仅是一些咬文嚼字之类的东西。在他们大力宣扬的各类学科中,他们唯独不教真正有益于学生的那些门类。原因何在?因为它们是事物的科学,他们没有能力教好!他们只把术语、谱系、地理、年代和语言等学问教孩子们,因为这是他们知道的,他们可以以此来显示自己对这些学科都是精通的。时至今日,这些学问对成年人来说作用已经没那么大,就更不用说对孩子们的作用了。因此,在他们的一生当中,只要能有一次把它们拿上台面,就足够他们引以自豪了。
你也许会感到惊异:我为什么要把教授语言当成一种没有用处的教育?我想说的是,在这里我讲的只是童年时候的教育。因此,尽管你摆出各种理由,我也不相信一个孩子(当然不包括一些天才儿童)在十二岁或十五岁之前能把两种语言掌握。
关于语言的学习,如果仅仅是学习一些词汇,即所学习的仅仅是这些词汇的符号和声音的表达,我同样认为孩子应该进行这种学习。但我也不得不指出一点,那就是语言在变成符号的同时,一同被改变的还有它们所表达的意思。语言形成了知识,思想也带有一种观念,唯一共同的只有理性。无论是哪一种语言,它的表现形式都是独特的。之所以会有这种区别,或许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每个民族的性格不相同。有一种推论是肯定的,那就是:世界上的任何一个民族,它的语言已经几度受到了它们风俗的影响;这些语言的命运也和风俗相同,或是存在,或是改变。
在练习说话的时候,孩子们便可以在这一过程中学会那些不同形式语言当中的一种。在到达有理智的年龄之前,他所能记得的唯一一种语言,也就是这种语言。要想学会两种语言,其前提条件是要对它们的概念进行比较。但现在他们是没有办法比较的,因为连这两种语言的概念他们也不知道。在他们的眼中,任何一样东西都可以对应许多符号。尽管如此,但一个概念的形式却只有一种。因此,他们能学会的语言也只有一种。有人抱有一种看法,认为他们的确学会了一种语言。在我看来,这种看法是非常不正确的。我曾经看到过几个被称为神童的孩子,据说他们能够说的语言有五六种。我听见了他们讲德语,同时还听到了他们讲拉丁语、法语和意大利语的词汇。但是我只能说,他们用到的词汇确实有五六种,但是所讲的始终是德语。一言以蔽之,一个孩子只能学会一种语言,不管你把多少同义语教给孩子,他所变换的都只是词汇而不是语言。
你们要教他们学习那些已经失去生机的语言,正是为了掩盖你们在这方面能力的缺失。在眼下的这个时刻,关于这些语言的教法是不是符合文法规定,已经找不到判别的人。你就算是模仿书上所写的词句,也不可以说这些词句就是口语,因为这些语言通常的用法早已经无法考证。如果老师是以这样的形式教希腊文和拉丁文,孩子们所学的希腊文和拉丁文是个什么样子已经不言自明。在他们对语法还刚刚只摸清一些门道,对这种语言的用法还没有掌握的时候,你就要求他们用拉丁文译出一篇用法文写的文章。又或者他们虽然已经学得高深了一些,但你要求他们以散文的形式写出西塞罗[77]的句子,以韵文的形式写出维吉尔[78]的一些诗篇。如此这般,他们便觉得自己已经掌握了拉丁语,但是谁会去告诉他们,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无论是哪一门学科,如果它所代表事物的各种符号,没有与之对应的这一事物的观念,那么这门学科就毫无价值。如此一来,你在向孩子教授这门学科的时候,他所学到的只有这种符号,对于这些符号所代表的东西,他仍然一无所知。你或许认为通过你的教育,他已经明白了地球的模样,但事实并非如此,他看到的只是一些地图。你把一些城市、国家和河流的名字教给他,但在他看来,这些地方并没有真正存在,你仅仅是在地图上指给他看一下。我曾经看到过一本地理书,它的开篇有这样一句话:“世界是什么?世界就是一个纸做的球体。”这也正是孩子们所学的地理。你如果用两年的时间,拿地球仪和世界地图去教他们,我敢断定,他们当中没有任何一个十岁的孩子有能力按照你所教的方法,说出从巴黎到圣丹尼镇应该怎样走。如果某个孩子的爸爸给他一张园林示意图让他走,我也敢断定他无法从其中曲折迂回的道路中走出来。一些饱学之士就是这样,他们只知道地图上北京、墨西哥、伊斯法罕[79]以及地球上所有国家的位置。
我听见有这样一种说法:最应该让孩子学的东西,是那些只用眼睛就能学习的东西。我否定这种看法,也许有只用眼睛就能完全学会的东西,但是我反正没有见过。
你让他们学习历史也是一种更加可笑的行为。你或许认为,他们可以理解历史,因为历史代表的全是一些事实。但我不禁要问:怎样理解“事实”这个词语?你或许会有这样一种认识:孩子们可以轻易了解各种历史事实背后的观念,因为决定这些历史事实的关系要理解起来实在太容易了。你或许会认为:真正了解事件和了解事件的因果可以各自孤立地存在,对道德一窍不通的也同样可以学会历史,因为历史涉及道德的地方少之又少。如果对人的行为只观察外部的东西,那么几乎可以肯定,即便学习一段时间历史也会一无所获。如此一来,学习历史就变成了一件枯燥的事情。这就必然导致我们无法从中获得快乐,也无法从中获得什么有用的东西。如果你对我的这些观点,以那些行为的道德关系来加以判别,你就能明白你的学生是否有了解那些关系的能力了。然后,对于一个问题——他们那样年龄的人是否适合学历史,你就可以找到答案了。
各位读者,和你们讲话的人并不是什么学者,也不是一个哲学家。这个人的身份,仅仅是一名普通人。他忠于真理,没有什么偏见,也不相信任何主义。他被孤独包围着,和别人一起生活的时间也很少。所以,他没有那么多机会染上别人的偏见,同时,对于他和别人交往时自己感受到的事物,他就拥有了充足的思考时间。与其说我的论点是一种原理,倒不如说它是一种事实。为了让你们能判断我的论点,在我看来,向你们举出几个让我产生这些论点的事例是一个最好的办法。
我曾经住在一个乡下人家里几天。关于自己孩子们的生活和教育,那位可敬的女主人的关心是超乎寻常的。某一天早上,大孩子正在上课,当时恰好我也在场。一名曾经教过他古代史的人,也就是他的老师,正在为他讲亚历山大[80]的故事。在讲的过程中,这位老师又谈到了医生菲利普的著名故事[81]。不可否认,这个故事确实有讲的价值,书上也有它的插图。在我看来,这位老师是一个可敬的人,但是我不认同他对亚历山大勇敢行为提出的几个看法。为了避免他的形象在自己学生的眼里大打折扣,当时我并没有和他争论。吃饭的时候到了。按照法国人的习俗,那个可爱的小孩在这个时候通常都会被要求瞎说一顿。他讲了许多愚蠢的话。本来以他那种年龄具有的活泼天性,以及定然能够获得的一片赞誉,他说出这些话完全在情理之中。然而在这些愚蠢的话语中,也夹杂了一两句中肯的话,这就让人们忘掉了其余的傻话。他在最后说到了医生菲利普的故事,并且叙述得极其精简和优美。在照例对他表示一番赞扬(对于别人这样的赞扬,做母亲的人是求之不得的,孩子当然也有这样的期待)后,大家就开始对这个故事展开讨论了。绝大多数人所持的看法,都是责备亚历山大的冒失。但也有几个人和老师持有相同的观点,佩服亚历山大的果断和勇气。但是我认为,这一切议论都不足以表现出这个故事真正美的地方。于是,我对他们说:“在我看来,如果非要说亚历山大的行为表现出了一些勇敢和果断,那也仅仅是一种鲁莽的行为。”这种观点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同。我紧接就想就这件事展开一番热切的阐述。坐在我旁边的一个妇人(她直到那一刻还从未开口说过话),这个时候把身体侧了过来,在我耳边轻声地说:“不要继续讲下去了,让-雅克,你表达的意思,他们是完全不懂的。”我惊异地望了她一眼,迅速终止了陈述。
种种迹象让我产生了一点怀疑,对于这位博学之士所讲的那段了不起的历史,孩子并没有真正理解。因此,吃过晚餐之后,我拉着孩子的手去花园散步了一段时间。在随便问了他几个问题后,我得出了结论:对于人们所夸耀的亚历山大的勇敢,他比任何人都要钦佩。但他看出亚历山大勇敢的地方非常耐人寻味,这就是:亚历山大没有丝毫犹豫,也并不勉强地把那么难吃的药一口就吞了下去。就在十五天之前,这个不幸的孩子还吃了一次药。能把药吃下去,他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的,药的余味至今还残留在他嘴上。在他看来,死亡和中毒只是一些不那么让人快乐的感觉,而旃那[82]是他能想到的唯一毒药。但他幼小的心灵因为受到了亚历山大果断的影响,以致做出了一个决定——以后吃药也要和亚历山大一样。我告诉他说这个想法是很棒的,但并没有向他进行解释,因为我知道,以他的年龄即便我解释他也是无法理解的。回去的时候我确实窃笑了一番:一些父亲和老师也真是高明,拿历史来教育孩子的方法居然都想到了。
要让他们把战争、征服、国王、帝国、革命以及法律等词汇在口头上学会,可以说是一点困难也没有。然而,如果要给这些词汇赋予明确的观念,则非要用我们同园主罗培尔的谈话方式来解释不可。
对于“不要继续讲下去了,让-雅克”这句话,有些读者定然不那么满意,这也是在我预料之中的事情。他们定然会有一个疑问,在亚历山大的行为中,我究竟认为哪一点值得称赞?不幸的人,我就算说了你们也不会懂,亚历山大之所以值得称赞,是因为他相信德行的力量;他有为了证明自己的信念,以头颅和性命作为代价的勇气;对于这个信念,他伟大的心灵是相称的。何以证明他有这种信念呢?这就是他所吞食的那一剂药。以这样庄严的证明来表达自己信念的人,还从来没有过。有谁如果认为自己是当今的亚历山大,就请他也以同样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信念。
你所说的话,孩子们既然不懂,那么就不应该用你的功课去教他们。他们要想有真正的记忆,必须要拥有真正的观念不可。我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在我看来,只保留了一些感觉,并不能算记忆。对他们来说,把一连串不知所谓的符号留在脑海里根本毫无作用。要学习那些符号,他们在学习事物的过程中就可以完成,没有必要再多浪费一次力气。何况,你如果要求他们把一些不知所云的话作为自己的学问,也会面临一种风险——使他们产生一种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偏见。孩子之所以会丧失判断力,正是因为他完全是按别人的话去理解自己所学的第一个词汇以及第一件事物,而自己本身对它的用途一无所知。对他而言,这样的一个损失[83]是无法弥补的,即便他能够在一个傻子面前炫耀很长的一段时间。
对于一个孩子而言,大自然让他的头脑具备了这种接受各种印象的可能性。但这就说明它是为了让他记住国王的名字、年代、谱系、地球仪和地方名称吗?为了让他记住不仅对自己年纪的人来说没有任何价值,而且对任何年岁的人都没有价值的词句吗?一点也不!背负学习这些东西的负担,只会让他经历一个十分凄惨和没有任何乐趣可言的童年。孩子的头脑之所以有各种可能性,是为了让他们记住那些对自己有价值的观念。在以后的岁月里,他的幸福和他能够履行自己的天职,与这些观念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它们已经在他的心中烙下了深深的印迹。他的一生,因而可以按照自己的天性和才能过适合自己的生活。
一个孩子,即便不学习书本的知识,他的记忆力也大有用武之地。他会受到一切所见所闻的影响。对于这些东西,他会记录下它们,大人的言行举止也会被他记在自己的心中。于他而言,周围的事物就像一本书。在悄无声息的过程中,他会因为这本书不断地丰富自己的记忆,增强自己的判断力。判断力是他最需要具备的一种能力,要做到这一点,最好的办法是尽可能隐藏他所不应该知道的一切事物。通过这个办法,我们可以让他获得各种对他青年时期的教育和一生的行为有用的知识。我不否认这个方法并不具备培养神通的能力,也不能让别人称赞他的保姆和老师,但是,它具有把一个人变得有见识、有性格、身体和头脑都健康的能力。可能没有人称赞小时候这样的人,但等到他长大以后,这个人一定可以获得众人的钦佩。
爱弥儿不会背诵课文,即便这篇课文是一个寓言,甚至是拉·封丹[84]的寓言,即便它们非常简单和生动。如果说到原因,那就是:寓言中的话并不就是寓言,正如历史中的文字并不就是历史一样。人们竟然把寓言称为孩子们的修身之学,我对此是无比迷惑的,原因在于:没有考虑到他们从寓言中获得快乐的同时,可能也会产生错误的看法;在受到编撰的事情迷惑的同时,会把真理放过去;他们虽然能够通过这样的教法获得快乐,但是在有用的方面一无所获。寓言固然可以起到教育大人的作用,但不能用到孩子身上。对于孩子而言,就应该无所顾虑地把真理讲出来。你如果用东西盖住真理,他就不会有掀开它的心思。
几乎所有的人,都要求孩子们学习拉·封丹的寓言,但是真正学懂的孩子又有几个呢?一个也没有!如果他们真正学懂了,结果或许更加不幸,因为以他们那样的年龄,那些寓言的寓意是不相称和过于绵延曲折的。暂且不论学不到任何良好的德行,甚至还有沾染许多恶习的可能。读到这里,你或许会说:“又在发表奇谈怪论了。”你说得非常正确。但我想证明一件事情:这番奇谈怪论是否真理!
在我看来,小孩对你教他的那些寓言是无法明白的,理由如下:你是想通过寓言去教育孩子,即便你把那些寓言写得再简单,也会把一些他无法理解的观念夹杂进去。虽然你把它们写成诗的形式令背诵更加方便,但它们却因为诗韵而变得更难于理解。这样一来,寓言尽管被写得非常有趣,但它鲜活的寓意却丧失了。孩子们没有办法理解的寓言有许多,并且这些寓言对他们来说也没有任何作用。但是,你却有可能不加选择地让他们学习到这些寓言,因为它们通常是在一本书里和其他寓言混在一起的。我们现在先不谈这样的寓言,而只谈那些专为小孩而写的寓言。
我们知道,拉·封丹的寓言集里,充满孩子的天真气息的仅有五六篇。现在,我就把第一篇[85]作为例子来谈论一下。这样做的原因,是各种年龄的人都适合读这篇寓言,并且孩子们理解起它来也很容易,所以学起来就会充满乐趣。这也是作者把它放在那本书开篇的原因。如果作者写这篇寓言是为了孩子们能够理解它,并且让他们读过之后在获得快乐之余还能得到好处,那么这篇寓言无疑可以是作者的一个杰作。基于这一原因,我想用几句话逐行地分析一下这篇寓言。
乌鸦和狐狸
“乌鸦先生在一棵树上休息,”
这让人不得不产生一系列疑问。“先生”这个词语本身的意义何在?为什么要把这个词语放在一个专门的名词之前[86]?把这个词语放在这里是为了表达什么意思?“乌鸦”是什么?为什么要说“在一棵树上休息”?按常理说,应该是“休息在一棵树上”才对。
说到这里,就有必要讲一下诗歌倒置法了,以及解释一下什么是散文,什么是诗歌了。
“它把一块奶酪叼在了嘴里。”
这里又有不明之处。奶酪?是哪一种奶酪,瑞士奶酪还是布里奶酪[87],又或者是荷兰奶酪?如果孩子根本就不知道乌鸦为何物,你就要考虑到怎样对乌鸦的模样进行一番讲述;如果他看见过乌鸦,你就要能够让孩子想象得到乌鸦把一块奶酪叼在嘴里是怎样的情景。因此,按照自然的样子来讲述才是最好的办法。
“狐狸先生受到了美味的诱惑。”
妙极了,又是一个“先生”!这个称呼可真是适合狐狸!不要忘了,它是玩弄手段的行家。因此,就应该对狐狸进行一番大概的介绍,并且讲清楚它们真正的习性和在寓言中出现的性格有什么不同。
一般说来,“诱惑”这个词语是不经常用到的,因此有必要加以解释。应该要说明,这个词语只有在诗里才用到。否则的话,当孩子向你问起诗歌和散文两种说法的区别在那里,你就没有办法回答了。
“受到了美味的诱惑!”这块奶酪是被一只在树上休息的乌鸦叼在嘴里的,因此我很疑惑,要把一只狐狸从树丛或地洞中引出来,奶酪需要有多大的气味!一个判断是否正确,要看它是否有可靠的依据作为支撑,在于是否能够分辨出别人所说事物的真假。因此,重要的是,你是否能够让你的学生学会这个判断事物的精义。
“对乌鸦这样说:”
“对乌鸦说”!狐狸也知道说话?它有能力讲出乌鸦的语言?请各位智慧的老师多多留心,在回答的时候,应该要多加考虑。你回答一个问题,所产生的影响之巨大是你无法想象的。
“你好呀!乌鸦先生!”
在这里又出现了“先生”!看到你把这个称谓当成一个笑话在用,小孩子会完全忘记它作为一种尊称的意义的。对于一个说“乌鸦先生”的人来说,他要把“乌鸦”前面的冠词“的”(de)解释清楚,要花费的功夫是很大的。
“你美极了!我觉得你非常漂亮!”
意思重复,一点作用也没有。你把同样的事情用另外一种修辞来重复说,当小孩发现这一点之后,也会跟你一样说些无聊的话。你或许会以这样的理由辩解:这种多余的话是作家的一种艺术手法,其目的是为了表达狐狸对乌鸦夸奖得厉害。我认同可以有这样的说法,但不适合对我们的学生说。
“不要撒谎,要使你的歌喉”
为什么要说“不要撒谎”?你是否撒过谎?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告诉孩子说,狐狸之所以叫乌鸦“不要撒谎”,是因为狐狸它自己有撒谎,你认为孩子会有怎样的看法?
“配得上你的羽毛,”
能告诉我“配得上”的意思吗?你让孩子比较声音和羽毛这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东西,你怎么能够期望他了解你的意思?
“就让你做这片树林中百鸟的凤凰。”
“凤凰”是什么?在这里,我们竟然谈起了并不存在的古代物种,几乎近于讲神话了。
“林中的百鸟”!这话形象极了!为了更容易诱惑别人,溜须拍马的人总是用文雅的词句把话说得非常高雅。但问题的关键是,一个小孩是否能够理解这种奇妙的地方?对于什么是更高雅的说法,什么是更低俗的说法,他是否能够理解?
“乌鸦听了这些话,欢乐得忘乎所以。”
要想体会这个成语表达的感受,必须要把十分激动的情绪亲身经历之后才能够做到。
“为了展现他美妙的歌声,”
孩子要想懂得这一行诗和整个寓言的意思,不亲身听过乌鸦的声音究竟哪里美,是没有办法做到的。
“一张开嘴,奶酪就跌落到地上。”
这真是写得很好的一行诗,其中的情景,仅仅从诗韵的和谐度上就已经可见一斑:有一只怪嘴出现在我眼前,张得非常大,同时,奶酪从树枝上掉到地面的声音也传进了我的耳朵。只是,对于孩子来说,这种美妙的地方是显得很突兀的。
“狐狸抓住了奶酪,接着说,我多么好的先生,”
看吧,好心竟然成了一种愚蠢的行为。当然,到了这里,你无疑会对孩子进行教育。
“众所周知,所有曲意逢迎的人”
这是一种笼统的说法,没有人能够真正理解。
“他的生活完全依赖于他所吹捧的那个人。”
这一行诗,一个十岁的孩子是无法理解的。
“以一块奶酪的代价得到这样的一个教训,还是划得来的。”
这句话说得是不错,把意思也表达得很清楚,但是有一点不得不指出:对于少数儿童来说,如果让他选择要教训还是要奶酪,他是宁愿要奶酪而不要教训的。所以,对于这种说法,应该让他们明白只是一个笑话,因为他们并不懂其中的美妙之处。
“乌鸦感到非常恼怒,并且气愤极了,”
再次把一种意思同样说两遍。这一次已经不容置疑了吧?
“发誓(可惜为时已晚)以后再不吃同样的亏。”
向孩子们解释“发誓”是怎样一回事,有老师敢这样做吗?
诚然,上述的阐述已经讲得非常详细,但是还不足以分析清楚这篇寓言的全部思想,以及总结出这些思想当中每一个思想所立足的基本观念。但是,为年轻人进行这样的分析,我想没有人会认为有必要。在我们这些人当中,又有谁在讲到哲学时会把自己当成一个小孩子呢?因此,我们索性接着讨论它的寓意。
但我有一个疑问,这就是:是否需要告诉一个六岁的孩子,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会阿谀奉承和欺骗别人?我们仅仅能告诉他们,的确有些人逗小孩子玩,以及暗地里嘲笑别人愚蠢。但在,在这个寓言当中,一块奶酪推翻了全局,因为你所做的事情,是在教他们怎么把奶酪从别人嘴里夺来,而非把自己的奶酪紧紧叼在嘴里。于是,我的第二个奇谈怪论又在这里提了出来,较之上一个奇谈怪论,它的重要性同样很高。
对于那些学过寓言的孩子来说,当有机会实现自己所学寓言时,他们的做法和寓言作者的意图通常是相悖的,只要你和他们相处过很长一段时间,就能够发现这一点。他们对你想纠正或防止的缺点会不以为意,更有甚者,为了从别人的缺点中获得利益,他们还会故意为非作歹。如前面所讲的那个寓言,他们固然会讥讽里面的乌鸦,但在另一方面,他们也会很喜欢那只狐狸。至于第二个寓言,你或许认为他们会以蝉来作为自己的学习榜样,其实不然,他们会选择蚂蚁。无论是谁,都只想充当一个出彩的角色,而不是失掉自己的体面。这是由一个人的自爱决定的,也是一个很自然的选择。但孩子如果受到这种教育则是可怕的。一个既吝啬又毒辣的孩子,完全可以称得上所有怪物当中最恐怖的一种。这样的一个孩子,既能想到别人会向他索取什么,也能明白哪些东西不能给别人。寓言中的蚂蚁更显得厉害,拒绝别人不说,它还把别人骂了个狗血淋头。
狮子在所有寓言中可以说是最孚众望的一个角色。在学了这些寓言之后,孩子们通常只想做狮子。当要分什么东西让他来充当执行人时,他会想办法把所有东西都划归自己帐下,和狮子的做法完全一个样。但是,当他看到狮子被蚊子制服之后,他就不愿意做狮子而想做蚊子了。蚊子不能明着攻击别人而可以叮死别人的做法,他将来也会学。
当孩子们学了《瘦狼和肥狗》这个寓言,你认为他们会像你想象的那样,把它作为一种谦虚的教训吗?不会的,他们会把它当成是在教人放纵。我曾经看到过一件令我永生难忘的事情。为了让一个小女孩听大人的话,有人曾用这个寓言来折磨她。但最后的结果是那个女孩伤心地大哭了一场。至于她哭的原因,大家一开始并不知道,直到最后才终于明白:这个可怜的女孩在泣诉自己不是一头狼,因为她已经受够了别人的束缚,觉得锁链把自己脖子上的皮都磨破了。
因此,在孩子们看来,五个寓言的寓意一目了然:第一个是在教人怎样卑鄙,阿谀奉承;第二个是在教人变得残忍,铁石心肠;第三个是在教人做事怎样只偏袒某一方的利益;第四个是在教人嘲笑和讽刺;第五个是在教人如何我行我素。最后这个寓言于我的学生而言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对你的学生来说更不应该教。你如果教给他们一些自相矛盾的寓意,你所投入的精力注定付诸东流。但有一点也不容否认:我固然在用这些寓意来反对寓言,但你恰好在以这些寓意作为保存寓言的理由。在这个社会上,口头的教训固然需要,但行动的教训也不可或缺。这两种教训刚好又完全不同:第一种出现的地方,多是问答式的教育,教训了一段时间就不了了之;第二种则见于拉·封丹写给孩子们的寓言以及写给母亲们的故事。在这里可以说,这两种教训都被一个作者应用了。
拉·封丹先生,我们商量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可好?我可以对你做出承诺:关于你的书,我会选读,何况我还非常喜欢你。我要从你的寓言中汲取营养,因为我坚信自己可以理解它们的真正意图。但也请你同意我的请求:我不希望我的学生去学那些寓言,无论是哪一个。要想让我同意我的学生去学,你必须保证:第一,尽管那些寓言中有四分之一他不能明白,但是学了一定会有好处;第二,对于那些他能够理解的寓言,在他学习的时候不会曲解其中的意思;第三,他学了之后,既不会上当受骗,也不会为非作歹。
这样,我就替孩子们消除了一个最让他们感到痛苦的因素——读书,因为我让他们免于学习各种功课。在孩子们还处于儿童时期的时候,说读书是一种灾难也不为过。但即便如此,你却还要他们把时间浪费在读书上。我的爱弥儿,在他长到十二岁的时候仍然不知道书为何物。有人或许会说:“他最起码也应该识字。”对于这种看法,我是认同的,他必须要在读书对自己有用的时候识字。但是在眼前,我唯一看到的事实是,读书只会使他感到厌烦。
孩子们之所以会去学那些现在对于他们没有作用的东西,完全是因为你们的勉强,如果不是这样,他们是一定没有心思去学的。对于并不在身边的人,同他们讲话和听他们讲话,以及把我们的感情、意志和希望通过媒介传递给他们,可以说是一种艺术。各种年龄段的人,都可以感受到这种艺术的用处。但就是这样一种作用巨大且趣味十足的艺术,竟然成了对孩子的一项惩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原因就在于,你强迫了孩子们去学它,去学习他们并不了解的事物。这样一个工具,如果你是用来折磨孩子的,那么他再好奇也是不会去练习的。反之,这个工具如果能带给他快乐,即使是你禁止他使用,他也会二话不说就去立即用它。
为了寻找读书写字最有效的方法,人们投入了大量精力。其中一部分人发明了单字拼读片和字卡,另外一部分人,则是把孩子的房间变成了印刷厂。洛克对于孩子们识字的主张是:用字骰。这的确找到了最好的办法,多么不幸啊!事实上,较之上述各种方法,还有一个更为有效但经常被人忽略的办法。这个办法就是:激起孩子们学习的兴趣。只要你把孩子们学习的欲望激发了出来,即便你把那些字卡和字骰放在一边不用,你也可以把他们教得很好。
人最大的动力,是现实的利益。人要想走得既稳妥又长远,这一动力也是唯一可以依靠的。有些时候,爱弥儿会接到一些请柬,这些请柬是他父母或亲朋好友给他的,其内容是邀请他去赴宴、游览、划船或看戏。上面仅有寥寥数语,字写得非常华美,意思也简单明了。这个时候,他想找个人来念给他听。但他当时总是找不到这样的人,就算找到了,这个人也答应得非常缓慢,就像昨天对他一样。一来二去,时间就这样流逝掉了,事情也时过境迁。最终,他还是听到了别人念请柬,但是为时已晚。这让他不禁感叹起来:我如果自己能识字,那该多好啊!又有一些请柬被送到他手里,上面的话语依然那么简洁,所谈到的事情依然那么充满趣味。其中表达的究竟是什么意思呢?这让他很想明白。有时候他能够找得到别人帮助他,有时候他也被拒之门外。他努力地尝试着,最终,请柬上一半的话语都为他明白了,内容大致是:明天请他去吃奶油。但是,在什么地方和什么人吃呢?这些他还没有弄清楚。花费了老大的功夫,他终于认出了余下的几个字!那么他不需要写字桌吗?我认为是不需要的。现在是否应该给他讲怎样写字?我也不打算这样做。在一部论述教育的著作中,涉及这样一些无足轻重的事情,连我都会感到不好意思。
在这里,我只想说:你如果不迫切达到什么目的,那个目的反而可以迅速和有把握地达到。这句话也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原则。爱弥儿之所以在十岁的时候就能读书和写字,就是因为我在他十五岁之前没有重视他读书识字的问题,这一点我完全可以肯定。然而,相较于他学到了一些学问而丢掉了其他一些有用的东西,我还是愿意让他一个字也不认识。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因为,如果他对读书不感兴趣,读书对他来说就毫无用处。“切忌让还对读书不感兴趣的人首先就厌恶读书。为了避免让他在青年时期还害怕读书,切不可让他体味到读书的苦处。[88]”
我有一种看法:对于这种顺其自然的办法,我越是坚持,人们就会反对得越强烈。你要相信,你的学生如果在你身上学不到东西,他就会转而向别人去学习;你如果不能用正确的道理去改正他的错误,他就会拥有许多错误思想。在他的身上,你所担心出现的那些偏见,其始作俑者正是他身边的人。在经过他所有的感官之后,这些偏见就会进入他的内心深处,以至于让他还处于成长期的理性受到损坏。这种影响还包括:他那长期处于休眠和麻木状态的心灵,也会被物欲淹没。思考的习惯如果在他幼年时期没有养成,在他今后整个的人生当中,这种能力都不会再出现。
到了这里,对于人们反对我的观点,我认为自己能够非常容易地回应了。但是,我不想总是去回答反对我的人的问题。对于那些反对意见,如果我的方法能够自动辩解,那么这个办法就是一个非常好的方法,否则它就一文不值。因此,我仍然准备继续陈述下去。
对于你的学生,你如果能够按照一定的方法做,就可以发现他完全具备观察、记忆和推理的能力,这些方法就是:依照我所制定的计划,采取完全不同于一般性的方法去进行教育;让你学生的心灵能够向往遥远的未来;避免因一些完全不同的地方、风俗以及不切实际的想法使他感到迷惑,而是让他认真地按照自己的能力生活,对直接关系到自己的事物保持关注。这些顺序是很自然的。有感觉的生物,只要一活跃,就能够获得和体力相称的辨别能力。它要想用体力来发展自己的思考能力,用于这方面的体力,必须是在总的体力能够保证自身生存的基础上剩下的。因此,你要想培养你学生的智慧,就必须把支配他智慧的体力先培养起来。应该要让他的身体得到持续的锻炼,让他拥有一个强壮的身体,同时兼备智慧和理性,拥有做成事情和不断活动的能力。此外,还应该让他能够按照自己的精力和理性做人。
如果他的行动总是靠你去指点,你总是不断地对他下达命令:“快来这里,到那里去,应该做这个而不是那个……”其结果,只能是让他成为一个愚蠢的人。如果他要做什么总是由你帮他想好,那么就会荒废他的大脑。我们是有过约定的,这一点你千万不能忘记。如果你是一个墨守成规的人,那么我奉劝你最好别看这本书。
有些人存在这样一种错误的看法,让人感到好笑又带有几分愤怒:锻炼身体是不利于思想的运用的,这就好比不能同时进行两项活动,一个活动不能总是去指导另外一个活动。
身体总是在得到锻炼的人只有两种:农民和野蛮人。但是,众所周知,农民非常强壮、粗俗而且愚笨,野蛮人却拥有敏锐的感觉和缜密的心思。整体而言,农民可以称得上最迟钝的人,但野蛮人是非常狡猾的。导致这种情形出现的原因就在于:农民总是按照别人的意思做事情,如模仿他父亲的做法,要么就是周而复始地做小时候就已经在做的事情。他的整个人生就像一部机器,所做的总是同样的事情,他的理性已经被习惯和服从取缔。但是野蛮人却是另外一种情形:他们居无定所,并不需要一定要做哪件事情;除了服从自己的意志外不需要服从任何人以及任何法规;在做每一件事之前,都会先谋划一番,否则就不会轻举妄动。如此一来,随着身体不断地得到活动,思维也变得越来越敏锐,体力和智力于是就都得到了发展。
各位见识广阔的老师,我们不妨来比较一下各自的学生,看看谁的学生更像农民,谁的学生更像野蛮人。你的学生必然是成天服从于别人的命令,感到了饥饿也不敢要食物吃,有了悲喜的感觉也不敢自由表达,做什么事情都要得到你同意。一段时间之后,甚至连呼吸都要遵从你的意愿。试问,如果你什么事都帮他想好,他大脑的价值又在哪里?他既然可以依靠你的谋划来做事情,那么是否还有自己考虑问题的需要?这必然会导致他不去操心任何事情,因为他的生命和幸福已经有你代为料理。他只会放手去做你没有禁止让他做的事情,因为他知道做这件事情是很安全的,若问原因,因为他的判断是依赖于你的判断的。他知道自己不必去猜测今天的天气是晴是雨,因为有你会帮他完成这一工作。他也不需要计算自己的散步时间,因为你一定会叫他准时吃饭。对于所吃的东西,他只吃你没有禁止他吃的东西,而不吃胃想获得的食物。因此,你工作的成果只体现在:迟钝了他的身体,也迟钝了他的思想;同时也损害他对理智的认知,因为他没有发现理智对自己的作用。还有更不幸的情况,这就是:他不会再对自己做错什么事情感到惊奇,因为当他做错的时候,都会被你指出来,次数多了也就正常了。
你或许会有这样一个看法:你的学生是聪明无比的,在同妇女交谈的时候,完全可以展现我前面所讲的那种风度。但我也要告诉你,在一种情况下,你将会发现他的愚蠢要大大超过农民的儿子,这就是当他碰到必须牺牲个人,在某种困难的情况下做出决断。而我的学生,或者说自然的学生更准确,他不会习惯性地求得别人的帮助,更加不会卖弄自己的才学,因为他从小得到的锻炼就是自己依靠自己。他还会评判一切与自己直接相关的事物,对它可能造成的后果和存在的道理进行研究。他不会说大话,而只会采取实际行动;对世界上的事情,他完全不了解,但非常明白哪些事情是自己应该做的。他会认真地观察事物,并对它可能造成的影响仔细考虑,因为他经常进行频繁的活动。在很小的时候,他就已经获得了很多经验,但这些不是从别人那里获得的,而是来自于自然。他反而能把受到的教育效果充分发挥,因为他对教育的目的一无所知。如此一来,他同时锻炼了自己的身体和头脑。他有能力不断地结合自己的身体和头脑的作用,因为他的所作所为是按照自己的想法而非别人的思想进行的。他的身体越是强壮,他的智慧和见识就越多。在以后的人生中,他将因此而拥有一般人所没有的东西,拥有绝大部分伟人所具备的智力和体力,哲学家的理解能力,以及大力士的精力。
年轻的老师,在教你的学生时不按照老套的方法来进行,而要让一切都自然发展,是我对你们的忠告。因为只有让一切自然发展了,一切才能发挥出应该发挥的作用。当然,你会认为这一点难以施行。就你的年龄来说,我不否认这个办法并不适合。不仅如此,如果你按照这个方法去做,在一开始既不能体现你的才华,也不能提高你在孩子们父亲心目中的地位。但要想达到预期的目的,这是唯一的一个办法。你如果不一开始就让孩子变得活泼,那么,想要教出一个聪明的人是绝无可能的。斯巴达人教育孩子所采用的就是这样一种方法。在教育孩子问题上,他们一开始并不是让孩子去读书,而是让他们把别人的食物掠夺来。但即便如此,斯巴达人在长大后也没有变得非常愚钝,他们说话有力、能言善辩是大家都知道的。他们有着非常卓越的战斗能力,在各种各样的战斗中,总是能够把敌人打得毫无招架之力。只懂逞口舌之利的雅典人是畏惧和他们说话的,当然,对和他们打架更是畏惧。
你或许会认为,只要采取严格的教育的方法,由老师调配一切,就能够把孩子管好。但是你错了,这样做的实际情况是:孩子在管老师。对于你强迫他做的事情,他加以了利用,于是,他反而让你不得不去做他所喜欢的事情。他能非常清楚地认识到,他如果认真地学习一个小时,有八天的时间,你就要允许他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于是,几乎是每一秒钟,你都在跟他讲条件,但这些条件却刚好方便了他荒谬的行为。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因为这些条件是你按照自己的方式提出来的,但他们执行的方式却是自己的。当你在条约中愚蠢地加入他不管有没有履行承诺都能够满足的要求时,他的胡搅蛮缠就变得更方便了。就通常情况而言,较之老师了解孩子的心,孩子更能了解老师的心。当然,这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对于一个没有任何约束的孩子来说,他既然可以利用智慧让自己得以生存,就必然会同样利用智慧让自己免于独裁者的束缚,从而让自己的天赋能够自由发挥。但对于老师而言,他是不会去揣度孩子内心的,没有任何切身的利益,可以让他拥有这样做的足够动机。因此,在某些时候,他反而认为让孩子偷懒一下或瞎闹一阵更好。
要束缚住一个人,并且还能够保持表面的自由,最好的办法莫过于:用一个和上面所述完全相反的方法去教导你的学生,让他认为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主宰,但事实上真正做主的人是你。这种方法甚至可以左右他的意志。这样一来,这个不幸的孩子完全落在了你的掌控之中,因为他对一切都不知情,也没有做任何事情的能力。鉴于你和他之间的关系,你因此也就可以把他身边的一切归自己支配。而你这位老师,也就可以任意对他施加影响,并且掌控他的工作和游戏,快乐以及痛苦。他诚然也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但这些事情都是被你所允许的,你能够预先知道他的每一个行动、想说的每一句话。
只要能够这样做,他将能够集中精力去进行适合自己年龄的体格锻炼,思维也就不会迟钝下来。就不会去想尽一切办法,去摆脱那些让他有无限烦恼的管束,而是对身边的一切善加利用,以获得当下的幸福。如此,你也就可以看到一种让你惊讶的情景:他懂得用怎样巧妙的方法,让自己获得可以获得的东西,并且能够在不受别人管束的情形下真正享用。
你如果能让他这样自由支配自己的思想,他就没有可能拥有一个扭曲的个性。用不了多久,你将会发现他已经可以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因为他所做的事情都是适合他的。他虽然在不断地运动着自己的身体,但是一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时候,就会把自己的聪明才智尽量发挥出来,相较于你研究让他怎样发挥,这种发挥的方式要高明得多。
他因此也就不会对你撒谎,因为他发现你并不是存心为难他,而他自己也是无理由地相信你,对你没有什么可以隐瞒的地方。他将会把自己的本色勇敢地展现在你面前。如此一来,你就可以对他从容地进行观察,利用他周围的一切培养他。并且,他也不会对你的教育有反感心理。
从此之后,你拥有怎样的心情,他不会再带着怀疑的态度妄加揣测,你做错了一件什么事情,他也不会在暗地里嘲讽你。一定要避免他猜测或嘲讽你,否则就会带来许多麻烦。刺探管束自己的人的弱点,是孩子们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他所捣的一些乱,这种偏好就是诱因。但导致这种偏好出现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他们天性就是这样,而是他们想逃离欺压他们的对象。对于你强加在他们身上的束缚,他们已经忍无可忍,因此就想要竭尽全力逃之夭夭。当他们发现老师的弱点之后,实现这一目标的最好机会就来了。他因此就会变得非常注意发现别人的弱点,把自己的快乐也建立在这件事情上。在爱弥儿的身上,这种恶习显然是不会出现的,因为它产生的根源已经被堵塞。他也不会挑我在哪里做得不好,因为他根本不打算这样做。当然,他们也不会挑别人的错。
在你的眼里,如果这些方法显得很难做到,那只是因为对它们还不了解。事实上,它们再简单不过了。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的一些假设对你必须成立:你有能力从事自己选择的职业;对于人心的变迁,你也完全了解;你也知道研究人类和独立个人的方法;当你向你的学生展现适合他年龄的有趣事物时,你能够预先知道他偏爱些什么。你如果具备了这些条件,就代表拥有了工具并且懂得怎样运用它们,如此一来,你当然就能够把应该做的事情做好。
你不应该厌恶孩子们乖张的性格。因为并不是自然养成了他们这种性情或导致他们出现这种性情的,是因为没有得到很好的教育。换言之,就是他们习惯听从别人的命令或命令别人。我曾多次说过,小孩子是不应该服从别人和命令别人的。因此,你的学生之所以会有今天的乖戾性情,完全是你自己一手所为,你完全应该为自己所犯的错误付出代价。这个时候,或许你会问我:“那么应该怎样弥补呢?”一如既往地教导他,并且保持足够的耐心,就是弥补的办法。
我曾经管教过一个孩子几个星期。这个孩子已经养成了这样一种习惯: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并且也要别人服从于他的命令。所以,这个孩子可以说是混世魔王[89]。对他的管束还是第一天,他就在半夜起床了,其目的是为了验证我是否对他唯命是从。他在我熟睡的时候跳下了床。穿上衣服之后,他就走过来叫我。我从床上爬起来,并点燃了蜡烛。他要我做的事情,仅止于此。十五分钟后,他打起了盹,看了看眼前,觉得自己的试验和预期的一样,于是就睡觉去了。两天后,他又重复了这一过程。试验同样很成功,而我也表现出了足够的耐心。去睡觉的时候,他吻了吻我,这时我开始平静地告诉他:“不要再来了,小朋友,我已经做得很好了。”因为我的这句话,他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于是,他第二天又在那个时候来叫我,想验证一下我会怎样违逆他的意愿。我问他:“有什么事情吗?”“睡不着。”随后我说:“糟糕极了。”然后便沉默了下来。他让我点燃蜡烛。我只问了他一句:“为什么?”随后又沉默了。碰到这种简单明了的回答方式,他开始感到迷惑起来。在黑灯瞎火中,他找到了打火器,摆出一副要打火的模样。听见他打火弄疼手指发出的声音,我不禁在暗地里窃笑起来。他到最后也没有想出办法,于是只好带着打火器来到我床边。我告诉他:“我打不着。”随即就翻过了身。接下来,他开始整个房间地瞎跑,时而叫出了声,时而又唱起了歌,弄得四面八方都是声音;一会儿打桌子,一会儿又打椅子。当然,为了避免因为疼痛而叫出声,每次打的时候他都是非常小心的。毕竟,他这样做的目的,只是为了让我难以安宁。但这一切最终都没有得到预期的结果。我看得出来,他的意图原是准备让我好好劝他,或者是大发一通脾气,但对于我的这种冷静做法,他感到始料未及。
但他仍然在那里吵闹个不停,似乎已经下决心要让我失去耐心。最后,他终于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我生气了。眼看着就要在不该发脾气的时候抓狂,从而把一切都弄得难以收拾,我改变了行动方针。我从床上爬了起来,一言不发地去找打火器,但是没有找到。于是,我问他要打火器。他以为我终于屈服,高兴地把打火器给了我。我打燃了火石,蜡烛被点亮了起来。然后,我拉着他的手,带着他安静地走到了附近的一间盥洗室。房间的窗子都完好地关着,里面没有什么怕被打坏的东西。我把他留在了里面,没有点上蜡烛,然后安静地锁好了门,回去睡了。在一开始,他仍旧大吵大闹,我安静地等着。最终,吵闹的声音越来越小。我凝神细听,发现他似乎已经开始安静,于是便放下心来。翌日,天一亮我就走进了盥洗室,看到了惊奇的一幕:在一张便床上,那个小小的造反者熟睡着。这是自然的,他毕竟已经精疲力竭。
但如果认为这件事已经结束,那就大错特错了。他一晚上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没有睡觉这件事被他妈妈发现了。好家伙,孩子开始变得像死人一般。既然已经迎来了报复的机会,他索性就开始装病。但令他没想到的是,他自己并没有因此得到任何好处。医生来了,这下可好,母亲就遭了殃,因为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爱开玩笑的医生。为了利用她的恐惧开玩笑,这位医生开始加重他的恐惧心理。但他在这个时候凑近了我的耳边告诉我:“交给我吧,我很快就能帮你把孩子胡闹的病治好。”随后,他对孩子的吃饭和睡觉做了一定的规定,然后把他交到了药剂师的手上。对于那位可怜的母亲,我只能表示同情:她受到了周围所有人的愚弄,却只恨我一个人,恨的原因,恰好是因为我把真相展现在了她面前。
她狠狠地指责了我一顿。随后,她告诉我:“我儿子的身体是很娇贵的,在我们的家里,他是仅有的继承人,他的性命,我是无论如何都要保全的。”接着她又说:“我不希望谁为难他。”她的这些观点,我自然是无条件同意的。但是,我能看出来,她嘴里的“为难他”指的就是我没有听从他的指挥。这样的一位母亲,我发现自己似乎应该以和孩子说话的态度对她,于是,我冷静地对她说:“请原谅我,夫人,我并不懂得怎样培养一个继承人,并且也没有向这方面发展的打算。完全听您的意愿吧。”他们还需要我教一段时间。期间,孩子父亲极力劝解,但是母亲采取的做法却是写信赶紧催原来的老师回来。孩子的状况非常好,他发现打扰我的睡眠和装病都没有任何收获,就一心去睡他的觉,疾病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样的事情——一个小暴君完全无所顾忌地驱使自己可怜的老师,我不知道究竟还有多少。导致这种情形出现的原因就是,老师的教育工作是在母亲的监视下进行的,对于自己的继承人,母亲是严禁任何人对他不服从的。老师不得不经常带着他,或者说跟着他更准确,因为每隔一个小时,他都想出门一次。而他有意选择的时间,又恰恰是老师最忙的时候。在对待我的时候,他准备也采取同样的做法。在晚上的时候,他虽然只能让我休息,但一到了白天,就展开了自己的报复行动。但对于这一切,我都愉快地接受了。并且,在最开始的时候,由于能够让他亲眼看到,让他开心,我的心理也是非常快乐的。但是,当纠正他的胡闹行为成为一个关键问题之后,我的做法就改变了。
第一步需要做的工作,是要让他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这是非常容易的,众所周知,小孩子能够想到的只有眼前的东西。因此,凭借比他更看得远这一点,我就能掌握控制权。我专门让他玩一些他非常喜欢玩的室内玩具。当看到他玩得正兴起,我就对他提出建议:“去散步吧。”他把我推了开去,但我仍然坚持己见。最后,他不再理睬我。于是,我只能服从他的意志。而对于这种屈服,他都看在眼里。
等到第二天,我准备开始拒绝他。他在这个时候已经玩够了,这我早就看了出来。但是我会怎么做呢?我会采取相反的做法:装得非常忙的样子。看到了这种情况,他决意要有所作为。他马上对我提出要求,要我放下工作带他去散步。我拒绝了他的提议,但他依然坚持。我于是告诉他:“不,在昨天的时候,你完全只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到了今天,我也学会了了这种办法。不去。”他接下来就会说:“好吧,那我一个人去。”我回答:“随便你怎么做。”然后继续自己的工作。
他穿好了衣服。看到我无意约束他,他开始有些不安。他准备要出门了。于是,他走过来向我行了一个礼,而我也回了一礼。随后,他把自己的行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我,似乎自己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企图让我感到恐惧。我表情平静,仅仅说了句“一切顺利”。这时,他不安的感觉更加强烈了。但他还是准备要出去,神色如常。他准备带上他的仆人。但是仆人是和我早就通过气的,于是这个仆人告诉他没有时间,我吩咐了许多事情给他做,他应该服从的是我而不是他。事情竟然到了这个地步,孩子开始觉得无计可施。自己这样一个重要性高于任何人的人,并且得到所有关照的人,竟然要独自一人出门,简直无法想象。这个时候,他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弱小,也想到了一个人走在陌生的人群中会面临怎样的危险。唯一还在支持他的,只是一点不服输的心理。他走下了楼梯,神色勉强而困窘,并在心里想:要是我出了什么事情,别人肯定要对我负责。于是,他释怀了,最后来到了大街上。
这正是我希望看到的,因为是我事先准备好的这一切。因为是出现在公共场合,我首先得到了他父亲的许可。他才走出几步路,就发现了一个景象:道路两旁的人都在对他议论纷纷。“大伯,你看看那位孤身一人的俊俏少爷,他这是要去哪里?他准会迷路,我准备把他请到咱们家里来。”“大婶,你可得小心了!这个放荡不羁的小家伙是个四体不勤的人,你还不知道吧,他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被家里赶了出来。”“收留这样的人是不应该的,随他去吧。”“好吧,愿他得到上帝的指引。但我担心会有什么灾难在等着他。”他又向前走了几步。这个时候,他碰到了几个年纪相仿的人。这些人也在嘲讽他,拿他取乐。他走的距离越远,狼狈的感觉就越严重。在那一瞬间,他惊异地发现:孤单的自己不仅没有得到别人的保护,反而还被大家当成了笑料。别人并不会因为他华美的服饰而尊敬他。
我让我的一个朋友负责掌握他的行踪。这个朋友会在保证不被他注意的情况下一路尾随,并且在适当的时候和他交谈。当然,他并不认识我的这个朋友。担任这一角色的人,必须要反应非常灵敏,并且能够很好地解决问题,因为它和《普索涅克》中的斯布里卡尼这一角色非常相似。为了避免让孩子担惊受怕,他一定不能够猛地一下让孩子受到惊吓。同时,他必须还要让孩子有这样一个认识:如此草率地离家出走是一种危险的行为。只要经过了半个小时,小孩就会被他带回来,并且不会带有任何强迫的性质。此时的孩子,已经变得非常窘迫,甚至没有了抬头的勇气。
这次长途跋涉后,他刚走进屋就遇上了下楼来的父亲,真是倒霉透了。父亲好像要出去,在楼梯处遇见他的时候,问他:“你去了哪里?为什么没有看见你的老师?”听到他父亲这样说,他羞愧极了,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父亲非常恼怒,大肆指责了他一番,并且告诉他:“你如果有独自一人出门的想法,最好就是孤身一人。同时,你也要做好不能回来的打算,因为我不想有一个不服管教的人在家里。”
那么我当时的表现呢?我当时并没有批评他,并且也没有进行讥讽,但是较往常更为严肃了一些。我当天也没有带他出去散步,其目的是为了不让他发现自己眼前的一切只是一场骗局。次日我所看到的情景是非常令人振奋的,我们遇见了昨天见他孤身一人就消遣他的人,但是他仍然是昂首挺胸的。想来大家肯定猜到了,以后的日子,他再也没有说过要独自出去、不要我跟他一起这样的话来威吓我。
在和他相处的这很短一段时间里,我通过上述的做法和其他一些相似的办法,终于让他按照了我的意愿行事。在这一过程中,我并没有规定他应该怎么做,也没有对他的行为做出任何限制,又或者大肆勉励或指责他一番,让他被那些没有任何作用的功课所包围。除此之外,他还能够顺从我所说的任何话,在我一言不发的时候感到忧心忡忡。后者的原因,当然是由于他意识到自己是否做错了什么事情,以及自己从这些事情当中要经受的无可逃避的教训。但这并不是我们的当务之急,我们现在最要紧的事情是再次来谈论我们的主题。
那么,人在经过这种大自然单独指导不断地训练之后,会出现怎样的情况呢?答案就是,他的体格得到了增强,思想仍然和原来一样的敏锐,并且还拥有了一种独特的理解能力。这种能力最容易在幼年时期形成,但对于任何年龄段的人来说也都是不可或缺的。经过这种锻炼,我们了解了我们的身体和周围事物的关系,学会了如何对我们的体力加以利用,并且掌握了如何使用适合于我们器官的方法。如果一个孩子一直是由母亲在房间里带大的,那么他是不了解重量和阻力为何物的。他甚至会愚蠢地想要去拔掉一棵大树,或者是想搬开一块巨石。我曾经有过一系列愚蠢的行为:在首次离开日内瓦时想和一匹奔跑的骏马赛跑;用石头去扔萨勒夫山,这座山离我两公里远。当时,村里的孩子也都取笑我,因为在他们眼里,我是一个非常愚蠢的人。对于杠杆,我是直到十八岁才从物理学中对它有所了解的。但是在操作杠杆的事情上,相较于法兰西最杰出的机械师,十二岁的农家孩子都要比他们更加娴熟。你在课堂上给小学生讲的东西,还不如他们校园里彼此间交流学习的知识好,甚至还要差许多。
我们不妨来观察一下一只猫首次闯入一间房子的做法。它无疑会这样做:仔细地观察一番四周的情况,将身边的气味用鼻子嗅一遍,在把一切情况都充分了解后,才会放心去做事情。并且,这些步骤的完成都是非常迅速的。对于一个刚学走路的孩子而言,当他第一次在世界上行走时,他也会采取同样的做法。两者的不同之处只在于:尽管在探查的时候都要用到视觉,但孩子还多出了大自然赋予他的一双手,而猫所多出来的大自然赋予它的工具是敏锐的嗅觉。孩子将来是否变得心灵手巧,是否能够拥有活泼的个性,以及在做事情的时候是否小心谨慎,就在于这种能力的培养。
人一开始研究的东西,可以说是一门用来维持自身生存的实验物理学。其原因在于,人一开始的自然运动就是对周围事物的观察,以及对视线所及的所有东西,自己能够感知的性质和自身关系的探求。因此,在孩子还没有充分了解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是一个怎样的存在时,你没有必要让他去研究一些没有实际意义的理论,而把这种物理学放在一边。此时的他,娇嫩而灵巧的器官能够自动适应一切接触到的物体,感官因此没有受到幻觉的侵袭而非常纯洁。它们要承担的固有的任务,这个时候正是加以锻炼的大好时机,事物同我们之间可以为我们感知到的关系,此时也最便于加以学习。感性的理解,是人最开始所具有的理解,因为当时一切进入人脑的事物,都是通过人的感官而进入的。也正是因为有了这种感性的理解,才有了后来的理智的理解。因此,我们的手、脚以及眼睛,可以说是我们最初的哲学老师。将这些东西抛弃,用书本取而代之,只会起到一种作用:教会我们对别人的思考成果加以利用;坚定不移地相信别人的话,而非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得到答案。
必须要先拥有从事一门职业的工具之后,一个人才能从事好这门职业。而这些工具还必须有着很好的使用性能,因此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利用它们。所以,我们就必须对我们的四肢、感觉和各种器官加以锻炼,因为我们的智慧就是通过它们得以体现的。如此,我们就必须拥有能够使用这些工具的强壮身体,以使得我们能把这些工具充分运用起来。因此,最荒谬的说法莫过于:人类的真正理解力和身体无关。相反,只有具备了强健的身体,人的思想才能保持敏锐和正确性。
到了这里,有些人或许会认为我的行为非常可笑,为了证明在童年时期闲置那样长一段时间的好处,我竟然费了这么多的笔墨。有人或许会这样告诉我:“只要你自己用批判的眼光反过来看,就可以发现有趣的功课都是没有学习的必要的。完全没有必要在这些能够自行理解的功课上花费时间和精力。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他完全知道你想要他学习一些什么,并且也能够学会老师教给他的东西。”
但我不得不说,你们完全搞错了。我要教给我学生的,是一项艺术,这项艺术必须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够学会。至于你们的学生,我可以保证他们无法学到这项艺术。这项艺术就是:保持自己的无知状态,因为任何人的真才实学都非常少。你们的做法是把各种学问教授给学生,这当然非常好。但是我采取的却是不同的做法,我只准备帮他们获得用来获得学问的工具。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天,威尼斯商人向一位西班牙使臣极力地夸耀了一番圣马可教堂的珍宝。但这位使臣的做法是怎样的呢?他只是看了一眼桌子下面,然后对他们说:“下面没有基础。”当我看到老师对自己的学问大肆夸耀时,每次都想对这位老师这样说。
那些对古人的生活方式有过研究的人,一定都会有一种认识:古人之所以会有那样的体力和智力,之所以会有不同于现代人的地方,就是因为他们得到了体育锻炼。这句话是蒙田[90]所说,我们从中可以看出,他对古人的生活方式的理解是入木三分的。同时我们也可以发现,对于这一问题,他从各个方面多次谈到过。在说到一个孩子的教育时,他有过这样的一番言论:“必须要让他有结实的肌肉,只有这样他才能拥有一颗坚强的心;必须让他热爱劳动,只有这样他才可以忍受痛苦;同时还必须让他进行各种艰苦的体育锻炼,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他将来被关节脱落、腹痛和疾病困扰。”在是否要对孩子的身体多进行锻炼的这一问题上,无论是聪明的洛克,还是值得尊敬的罗林,或者学富五车的弗勒里,以及迂腐不堪的德·克罗扎斯,他们都持有相同的看法,尽管他们在其他各方面持有的观点都各不相同。这一主张,可以说是他们所有主张中最正确的一个,同时也是最容易被人们忽视的。对于它的重要性,我已经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我也会阐述其中的理由和方法,但因为在这方面洛克在书中所说的理由比我的更为高明,在阐述前我将先提出我对他的理由和方法的一些看法。
应该给正在发育的身体各部分穿上尽量宽大的衣服。严禁穿过小和紧紧贴住身体的衣服,或者是捆绑什么带子,这样会使得这些部分的活动和成长受到阻碍。法国风格的衣服是不适合给孩子们穿的,它们给成年人穿尚且已经不舒适并且不利于保持卫生,给孩子穿只会非常有害处。体液如果停止不动,就会让循环无法进行。如此一来,体液的性质就会发生改变。再者,休息的时间因为静坐得到大量增加,体液也会受到损害,容易产生坏血病。在我们这些人当中,患这种病的人已经一天多过一天,但对于古代的人而言,他们根本不知道这种病是怎么回事。究其原因,是因为古代的人穿衣和生活的方式,已经保证了他们免于遭受这种疾病的侵害。骑士服也是不适合的,它不仅不能减少不舒适的感觉,反而还会让这种感觉变得更加强烈。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种服装虽然让孩子少捆了几根带子,但是却让他的全身被捆得更紧。让他们多穿袍子是最好的办法,尽量延长穿的时间。完成这一步后,可以拿非常宽大的衣服给他们穿。但是有一点尤其需要注意,这就是严禁用衣服去表现他们的身材,因为这样会对他们造成不良的影响。你想让他们提前成为一个大人,是造成他们身体和精神上出现缺陷的重要原因。
颜色有艳丽和暗淡的区别。孩子们无疑都非常喜欢艳丽的颜色,并且这样的颜色也和他们非常相配。这样一种自然的搭配,我不知道为什么人们在搭配颜色的问题上没有想到。当他们开始选择某种华丽的衣料,就代表着他们已经逐渐变得奢侈,逐渐更喜欢无理由的时尚。可以肯定地说,他们自身并不是这种爱好产生的罪魁祸首。教育受到衣服的选择和进行这种选择的动机的影响是巨大的,但是我却没有办法表述清楚。对于自己的孩子,一些只知道溺爱的母亲竟然同意以一些装饰作为奖励。此外,在要惩罚自己学生的时候,一些鼠目寸光的老师竟然也威胁要给他们穿粗布做的简陋的衣服。老师这样告诉他们:“你如果不认真学习,不能够把自己的衣服保护好,我就要让你穿的衣服像一个农家孩子。”说这样的话,无疑是在非常明白地向他们表达一种意思:“你身上所穿的衣服就是你的价值所在,因为人全都是靠衣服的。”如果这样教育青年人,当他们最终只看重装饰、只从外表去评判一个人,就没那么让人惊奇了。
那么,怎样才能让这样一个被宠坏了的孩子有所警醒呢?如果是我,就会采取如下做法:让他对穿华美的衣服产生一种不舒适的感觉,穿上这种衣服,他总是感到全身被紧紧地绑着,没有任何自由的空间。同时,我还会让他无法从穿华丽的衣服这一过程当中获得自由和快乐,具体的表现是:当他想和衣着朴素的孩子打成一片时,这些孩子就会四下走开。最后我将会致力于让他因为自己表面的华丽而感到非常苦恼,因为自己华美的衣服是那样严重地控制了自己,而把那些衣服看成是自己的阻碍物。如此一来,当他看到别人给准备给他穿华丽的衣服时,他就会感到非常恐慌,其程度甚至超过了身处最黑暗的地牢中所产生的恐惧感。一个孩子,只要我们的偏见还没有影响到他,让生活过得快乐和无所拘束一定是他首先产生的愿望。这个时候的他,眼里最宝贵的服饰也一定是最朴素和宽大的衣服,最让自己不受限制的衣服。
不同的人,对静和动的适应也各不相同。喜欢安静的人,应该要让他的身体免于受到空气变化的影响,因为他的体液流动是均匀的。相反地,如果一个人喜欢运动,那么应该要让他的身体习惯于空气的变化,因为他的身体在不断地受到动和静、热与冷的交替作用。所以,如果一个人喜欢待在家里,为了保证身体的温度总是不发生变化,应该让他始终都穿得非常暖和。而如果是经常走动的人,面临日晒雨淋、大部分时间都在户外活动的人,就应该让他经常穿得单薄。因为只有这样,这个人才会适应空气和温度的各种变化,从而始终处于一种舒适的状态。对于这两种人,我都要给他们一个劝告:不要按季节去变换衣服。在将来,我对爱弥儿也会采取同样的做法。但我也并不是说一定要他在夏天穿冬天的衣服,就像那些不动的人一样,我真正想表达的意思是:像劳动人民那样在冬天穿夏天的衣服。牛顿爵士活到了八十岁,但他在冬天穿夏天的衣服的习惯保持了一生。
尽量不要在孩子的头上戴那么多东西,哪怕是一样东西也不要戴,无论是在什么季节。古代埃及人就总是留着一个光头。至于波斯人为什么从前戴很厚的帽子,现在仍然缠着很厚的头巾,根据沙丹[91]的说法,完全是因为他们国家气候的需要。波斯人和埃及人的头,希罗多德[92]在一个战场上发现两者的区别非常大,这一点我在别的地方[93]已经谈到过。你必须要让你的孩子养成一种习惯,即无论是在什么季节,白天还是夜晚,都不让自己的头有任何附加物。因为只有这样,人才能拥有坚实而细密的头骨,从而让人的大脑能够免于受到伤害,并且还能够不受凉热和空气的影响。在夜晚的时候,你可以拿一种像巴斯克人笼头发用的网一样的镂空薄小帽给他戴,以保证他的清洁以及头发不凌乱。对于大多数母亲而言,我毫不怀疑她们会更加倾向于相信沙丹的话,从而对我的阐述并不那么在意。其原因当然是她们认为任何地方的气候都和波斯一样。但我想说的是,我并不准备把我的欧洲学生变成一个亚洲人。
我们给小孩穿的衣服通常都偏多,这一点尤其体现在给幼童的穿戴上。事实上,我们更应该让他能够经受住的不是炎热,而是寒冷。如果在很小的时候,他们就能够对寒冷很好地适应,即便以后碰到了极度寒冷的天气,就也能够应付如常。而如果不这样做,就会导致他们的皮肤变得苍白柔弱,从而变得很容易出汗,在经历极热天气的时候,他们的精力将无可避免地消耗殆尽。还有一点也值得一提,这就是:较之于其他月份,八月份孩子的死亡率要更高。除了这一点之外,能够经受住酷冷的北方人,通常要比能够经受住酷热的南方人更为强壮。但也要注意一点,即当孩子拥有越来越大的年龄,越来越健壮的肌肉时,就有必要让他们经常晒到太阳,并且随之不断增加晒太阳的强度。这样做的好处是,他们将来可以忍受住热带的酷暑而不危及生命。
洛克为我们提出了许多勇敢而合理的办法,但出乎我们意料的是,即便是严谨如他那样的思想家,也会说出相互矛盾的话。在对待孩子们的问题上,他固然主张让他们在夏天用冷水洗澡,但同时又反对让他们在发热的时候,喝凉水或者躺在冰冷潮湿的地方[94]。其中的矛盾之处是非常明显的:他既然希望孩子们经常穿湿乎乎的鞋子,就不应该又赞同在他们发热的时候应该让鞋子少沾水。他既然从手来对脚进行推论,从脸来对身体进行推论,我们就完全有理由从脚来思考身体。我会这样跟他说:“你既然希望一个人全身都像脸那样健康,就不应该指责我希望他的全身像脚一样的健康。”
他说:“为了避免让孩子在发热的时候喝水,应该要让他们养成一种习惯:在喝水之前先吃一块面包。”为什么要在孩子口渴的时候拿东西给他吃呢?这无疑是一种非常荒诞的做法。当他感到饥饿的时候,是不是又应该拿水给他喝?我们一开始的食欲就必须要这样混乱,从而使得我们不予以满足就会面临危险吗?如果这种说法正确,在还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之前,人们已经毁灭过多次。
如果爱弥儿感到口渴,我就会让人拿水给他喝。这种水,必须是不含任何添加物的清水,甚至都不需要加热。无论是寒冬腊月还是酷暑天气,我都会采取这种做法。水的性质,是我唯一需要注意的问题。如果是让他喝河水,那么在取来的时候就应该立即给他喝,如果是给他喝泉水,那么这种水则要在空气中放置一段时间。因为,河水在夏天是热的,但是泉水因为没有和空气接触,能够让他喝的时间,必须是让它的温度和空气的温度相同的时候。冬天则应该采取相反的做法,因为在那个时候,河水比泉水更冷。但让人在冬天出汗则是一种不自然的做法,也是极其罕见的,尤其是在户外出汗。因为在冬天,汗水通常都因为冷空气对皮肤的不断侵袭被限制在了体内,毛孔没有办法把它自由地排泄出来。让爱弥儿冬天的时候在暖和的火炉旁边运动,这种做法我是不赞成的。在冬天的时候,我会让他去田野、去冰天雪地中去锻炼。当他因为团雪球和扔雪球而感到口渴的时候,我就让他喝水,喝完之后,我又会让他重新投入玩乐,完全不担心他害病。如果导致他出汗的原因是其他运动,我们就拿凉水给他喝,即便是在这样寒冷的大冬天。我们需要做的事情只是:把他缓步带到稍远的地方取水喝。这样做的目的是,让他通过这种缓步的过程受一些冷,等到达目的地的时候,他的身体已经非常凉快。如此一来,他就可以在没有任何危险的情况下喝水了。但我们同时也要注意,不能让他发现我们这种谨小慎微的预防办法。在有的时候,相较于让他老是担心自己的健康,我更愿意让他生一点小小的毛病。
由于孩子们很多的时候都在运动,因此应该让他们拥有尽量长的睡眠时间。这样一来,运动造成的消耗,就可以通过睡眠得到补偿。对孩子们而言,睡眠和运动无疑都是非常重要的。在夜晚休息,也是大自然定下的规律。有一个事实从来就没有改变过,这就是在太阳落下之后,在一切安静下来并且没有那么多阳光照射的时候,我们能够拥有更加好的睡眠。因此,于健康而言,养成一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习惯,好处是巨大的。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相较于在夏天,在乡下生活的人和动物在冬天需要的睡眠时间更多。但是城市生活却是另外一番样子,较之于乡下生活,城市生活的单纯和自然的程度更低,更不能够做到那样免于受到事物的影响。城市生活的人们更难以像乡下人那样,有着固定的作息时间,并且也只能这样去做。人固然应该服从于法则,但是,在必要的时候,并且条件允许,打破法则也是一条更为重要的法则。所以,应该尽量避免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让你的学生不受任何干扰地长睡下去,因为那样会损害他的体质。在一开始,你不要对他施加影响,应该让自然的法则引领他。但需要注意的是,应该让他在我们的环境下脱离这一法则的控制,这就是让他能够晚睡早起,能够猛地一下醒来,也能够站一个晚上也若无其事。只要我们尽早采取这种做法,并且逐步增加施行这种做法的时间,就可以让他的体质逐步适应所处的情况。
要是以后不怕睡不到那么好的床,就必须在一开始就养成能在不好的地方睡觉的习惯。整体而言,人的愉快感会因为已经适应艰苦生活而增加,但是会因为舒适的生活减少,甚至陷入无尽的烦恼之中。一个太柔弱的人,他能睡的只有软床,而一个睡惯了木板床的人,他无论走到哪里都能睡着。一个一躺下就能迅速进入睡眠的人,他也不会害怕睡硬床。
人如果睡的是一张柔软的床,就会如同陷进鸭绒被或者羽绒被当中。那样会让你的身体融入其中,不能自拔。如果将腰的部位弄得太过暖和,人容易发烧,容易引起结石或者其他病症,也会导致人的体质非常虚弱,变得孱弱爱生病。
让人睡能够更好地促进睡眠的床是可以的。我和爱弥儿在白天准备睡的就是这样的床。对于我们来说,要求波斯奴仆来给我们收拾床铺是不需要的,在种地的时候,我们已经整理好了被褥。
一个孩子,只要他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我们根据经验就可以知道,完全可以随时叫他睡或把他叫醒。当保姆对躺在床上不停吵闹的孩子感到不能忍受的时候,她就会告诉孩子:“快睡觉。”这和在他生病的时候保姆对他讲的话是一样的:“你赶快好起来!”让孩子入睡的最好办法莫过于:让他自己感到厌烦。你应该说大量的话,如果已经使得他无话可说,他很快就会入睡了。在各种训练的方法中,不停地说话这种训练办法也并非一无是处。相较于摇他的小床,不停地对他进行说教更加有效果。需要注意的是,这种麻痹他的方法只适合在夜间使用,在白天使用则万万不可。
在某些时候,我也会把爱弥儿叫醒。这样做的目的,当然不是害怕他贪睡,而是让他能够习惯一切,甚至习惯于被人突然叫醒。如果我无法做到什么话也不说就能让他自己醒来并且起床,那么就说明我这种老师并不合格。
如果他没有得到足够的睡眠,那么我就会采取如下办法:让他认识到自己所等待的是一个令人讨厌的清晨。这样一来,他就可以充分地利用能够用来睡眠的时间。反之,如果他的睡眠超过了限度,在他醒来的时候,我就会让他玩一件他喜欢的东西。如果我想要他在一个固定的时间醒过来,我就会告诉他:“我准备在明天六点钟的时候去钓鱼,并且还要到某个地方去远足,你是否愿意去?”他答应了,并且要求我到时候叫醒他。那个时候,我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招呼他。如果他醒来的时间太迟,就会发现我已经出了门。因此,如果他不能迅速习惯于按时醒来,就会因此受到很大的损失。
如果一个孩子懒到了极点(这样的孩子是很少的),就不能任由这种倾向往下发展。如若不然,他将会变成一个迟钝无比的人。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多多鼓励他,从而让他能够及时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已经形成这样一种认识: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怎样强迫他活动,而在于应该让他产生某种欲望。如此,他就会有进行活动的意愿。如果我们能够很好地选择自然的秩序,这种欲望就可以让我们达到双重目的。
在我看来,只要我们运用的方法巧妙,就可以使孩子们对什么事情都产生兴趣,同时避免让他们变得攀比、嫉妒和浮而不实。更有甚者,他们还有可能热爱那件事情。要做到这一点是完全有可能的,因为他们拥有活泼的性情、模仿的心理,尤其是快乐的天性。但是,就是这样一个工具,直到今天仍然没有老师想到过加以利用。任何一个游戏,如果我们能让孩子们在做的时候相信这只是一场游戏,那么对于其中产生的痛苦,他就顺从甚至无比快乐地接受。否则的话,他们就可能因为感到痛苦而涕泪横流。对于野蛮人的孩子而言,挨打、挨饿、挨烫以及让身体极度疲劳反而是一件无比快乐的事情。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痛苦就是一种调料,它可以让其中的苦痛消失。但是,如果你们因此而认为我所表达的意思是,让所有的教师都能够配制这种调料,让所有的学生在体验到这种痛苦时都表现得没有丝毫勉强,那就大错特错了。看吧,稍不留神,我就把话题引到了不相干的事情上。
一个人,如果不敢面对痛苦、疾病、无法预知的事件,以及危险和死亡,那么他就无法承受任何东西。因此,我们越是能让这些观念深入人心,那么存在于这个人心中的不安感觉就越能得到缓解。因为他的苦痛,就是由这种感觉产生的,他之所以没有忍受痛苦的耐心,也是因为这种感觉。像蒙田所说一样,我们越是经常让他遭受有可能遭受的痛苦,那么就越会对那些痛苦不以为然。而他的心灵,也会因为遭受到的痛苦变得更加坚强。他的身体就像一副盔甲,所有射向他的箭,都会被阻挡。这样一来,即便死亡已经悄然降临于他,他也会认为死亡也就是这个样子。于是,死亡和死就不再是同一个范畴了,即便说他不会死也并无不可。反正,于他而言,只能说他死了或是活着,绝不可能存在半死不活的状态。蒙田在谈到一个摩洛哥王子时曾说:“在死之前,他比任何人都尽情地活过!”蒙田就是这样一个人。因此,幼年时期应该学习坚强这一美德,就像这一时期应该学习其他美德一样。同时也要注意,我们向孩子传授这种美德,并非只是让他们知道这种美德的名称,而是让他们在感受这一美德美妙的过程中去学习。
天花可以威胁到我们的学生,既然谈到了死亡,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对待这一问题呢?是在幼年时期给他种痘,还是让他自然而然地得天花?我们必须要找到这一问题的答案。如果这种威胁只是指经过妥善处置的种痘,那么第一个办法是比较可行的。这种办法可以让生命在不那么宝贵的情况下面临威胁,而非在珍贵的岁月当中面临危险。
让孩子在各个方面都由大自然按照自己的方法去照顾是第二个方法,这个方法和我们的总原则也更加相符。为什么在各个方面让大自然去照顾孩子呢?因为人如果施加作用,大自然就不会再按照自己的方法行事。让这位老师给孩子们种痘是最好的选择,因为相较于我们,它选择的时机更为准确,对于一个自然人而言,种痘在任何时候都是可以的。
但是,这样是不是就说种痘是不好的做法呢?并不是这样!因为我不让我的学生种痘,是根据他的情况来判断的,你的学生可能是另外一种情况。因此,如果你的教育方法用得不恰当,将有可能让他们难以逃脱天花的灾难。如果你让他们骤然患上天花,那么他们将可能因此而丧失掉性命。这样一来,我看到的现象就不难理解了:对于某些地方的人而言,他越是需要种痘,反而越是拒绝种痘。所以,我并没有阐述爱弥儿种痘问题的打算。他会根据时间、地点和情况来选择是否种痘,因此可以说,他是否选择种痘的性质都是一样的。我们可以对他采取两种做法,一种是人为地让他得天花,一种是让他自然地得天花。两种做法都各有其好处,前者可以让我们提前知道他会面临怎样的痛苦,后者可以使我们保障他免受看医生的痛苦。
富贵家庭通常都是选择最花钱的科目教给孩子学习,普通的科目他们是不屑一顾的,即使这个科目非常有用。若要问原因,这是由于他们教育的目的意在使受教育的人不同于众人。为什么在精心呵护下成长的年轻人都要学骑马呢?原因就在于这项教育是很耗费金钱的。但是他们之中会游泳的人却一个也没有,因为游泳是不花费一点钱财的。只是,一个工匠也能够拥有出色的游泳水平。即便对骑马的知识没有任何了解,一个旅行家也会骑马,甚至还可以骑着马奔跑起来。但是游泳这门技术就不同了,你如果不去加以学习,你就绝对游不了。何况,这两者还有一个差别:我们可以在艰难的处境中不骑马,但是却不能保证永远不遭遇危险。在以后的岁月里,像在陆地上过的生活一样,爱弥儿在水里也能过同样的生活。应该让他在任何环境下都能生活。如果一个人能够在空中飞翔,我就会让他化身成一只老鹰。同样,如果一个人能够经受住烈火的灼烧,我就会让他成为一条火蛇。
有些人存在一个担心:在学游泳的时候,孩子有可能被淹死。我想说的是,无论他是在学游泳的时候被淹死,还是因为没有学过游泳而被淹死,其罪责都在于你。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我们之所以做事莽撞,都是由于一时的自负,很难想象在没有任何旁观者的情况下我们也会只知道蛮干。爱弥儿就不会犯这种错误,他即便为全世界瞩目,也能够从容地做任何事情。在他父亲庄园的小河里,他将会练习横渡赫勒斯滂海峡[95],这些是很容易理解的,因为练习并不等于冒险。但是,也有必要经常让他遇到一些危险,以免他在遭遇危险是不知所措。我刚才谈到的学习,这一点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我按照让自己得以生存的方法去制定让他生存的办法时,我也不担心他会粗心大意地执行。这是因为,在任何时候,我都是按照他的体力决定他所遇到的危险的程度的,并且许多危险都是我和他一起经历的。
一个小孩和一个大人,这个小孩可能没有大人那样高大,体力和智力也可能比不上这个大人,但是,这个小孩看东西的清晰程度却不一定比大人差,或者大致相当;在味觉方面,尽管他可能不像大人那样灵敏,那样贪图美味,但是也不一定会差到哪里去。本来,在所有的官能中,我们最先锻炼的应该是感官,因为它是最早成熟的。而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人们最容易忽略的,并且也是唯一被遗忘的就是感官。
但也并不是说单单使用感官就是在锻炼感官。真正对感官加以锻炼,是指通过感官学会正确判断,即学会怎样去感受。原因何在?只有在经过学习后,我们才能掌握摸、看和听的技能。
有这样一些运动,它们的性质完全是自然的、机械的。这些运动可以让我们的体质得到增强,但是无益于我们进行判断。游泳、奔跑、跳跃、抽陀螺以及扔石头都属于这类运动。因此,这些运动仍然有一定意义。但是,由于我们并非只有四肢,还有眼睛和耳朵,并且这些器官也有助于手和脚的使用,我们除了锻炼体力之外,还应该对一切指挥体力的器官加以锻炼。测量、计算、称重和比较,这些技能我们都要学会。我们要将我们的体力很好地使用,就必须对阻力有所估计。无论在什么时候,我们决定怎样使用体力,必须先对它预期达到的效果有一个大概的了解。我们要让孩子明白:在使用体力的时候,使用的量必须大小适中。如果他在任何时候都能预先估计自己的动作可能达到的效果,并且能对错误根据自己的经验加以纠正,那么他活动的时间越长,便越能变得聪明。
以将一块巨大的物体撬动为例,如果他用的是一个太长的棍子,那么就必然要使出巨大的力气,反之则力气不够。这个时候,他的经验就会告诉他应该选择多长的棍子。以他那样的年龄来说,拥有这种智慧是完全有可能的。再举一个例子:搬运笨重的物体。如果他完全凭着自己的意愿来决定要搬多重的东西,而你也不提醒他应该先尝试一下,他定然只会用眼睛去估计这样东西的重量。因此,如果他不学会比较,他是没有办法对有着质量相同但大小不同,或者有着相同大小但质量不同的东西加以比较的。我曾经见到一个青年人,他受到过很好的教育,他这样说:一个装满橡木刨花的桶和一个装满水的桶,我必须经过试验后才知道它们哪个轻哪个重。
我们身上的各种官能,并不是平均使用的。比如说触觉这种官能在我们清醒时就一直在起作用。它就像一个只知道工作的哨兵,每当一发现我们的身体可能受到伤害,它就会对我们提出警告。如果没有这种官能,我们是无法通过不断地运用它,并且不论我们愿意与否尽早获得信息的。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我们才不需要特别地训练它。众所周知,盲人因为丧失了视觉能力,只能从触觉去判断我们用视觉判断的事物,所以他们拥有更灵敏和更准确的触觉。所以,我们完全可以像他们那样,行走于黑暗当中,并且在黑暗当中辨别拿到的东西,以及周围的环境。简而言之就是,我们完全可以在不要灯光的黑暗中,去做盲人白天不用眼睛也能做的事情。如果有阳光的照射,我们固然比他们更强,但是在黑暗中我们就不如他们了。在我们的一生当中,视线无用武之地的时间几乎要占到一半。我们和瞎子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知道怎样怎样去引导自己,而我们如果处在黑暗的夜晚,寸步也没有勇气迈出。或许有人这时就要说了:“你完全可以点灯。”但是,你能够随时都有灯笼可用吗?又或者有谁向你承诺过总是会跟随你的左右?我反正是宁愿让爱弥儿的手指上长眼睛,也不愿意让他去卖蜡烛的地方买蜡烛的。
你如果做一个试验,在深夜的时候把自己关在一间屋子,然后拍手,那么你就可以根据回声对那间房子的大小,以及你是站在房子中央还是角落做出判断。如果离墙有半步的距离,你的脸上就会产生一种异样的感觉,因为这个时候四周的空气虽然没有分布得那样匀称,但是反射却更加容易。你在一个地方站定,然后原地旋转,根据一股微弱的风,你就会知道哪一方是门。你如果在船上坐着,船所行驶的方向,甚至在水上走得快还是慢,你完全可以根据迎面吹来的风做出判断。只有在夜晚的时候,我们才能获得这些经验或者许多相似的经验。白天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因为我们在白天见到的景象虽然也帮到了我们,但是我们的心思是被分散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无论我们多么专心,也必然会遗忘掉这些经验。无论是手还是棍子,我们在这里都用不到。单单通过触觉,我们就能获得许多从视觉得来的知识,甚至不需要接触任何东西。
应该多在夜晚做游戏。从表面去看,其重要性虽然很难判断出来,但这一点却非常重要。人是害怕黑暗的,甚至动物在某些时候也害怕[96]。能够凭借自己的理智、判断、勇气和意志免于这种恐惧的,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有一些辩论家、哲学家,以及在白天很勇敢的军人,我发现他们在夜晚的时候竟然与妇人别无二致,当树上掉下一片叶子,他们也会直打哆嗦。为什么会这样呢?有些人存在这样一种错误的看法:之所以会有这种恐惧感,是由于保姆讲的故事所导致的。但事实上,是一个自然的原因导致了这种恐惧的产生,这就是:不了解周围的事物和变化。聋子之所以会猜疑,人们之所以会盲信,也是因为这一点。这并不难理解,我们既然平时习惯于从远处看东西,并且还要估量它带来[97]的影响,当无法看清周围的事物时,自然就会认为自己可能受到数不清的人或事物产生变化的伤害,自然就会想办法保护自己。并且,我即便知道自己所处的地方没有任何危险也于事无补,因为要想让我相信这个地方真的安全,除非亲眼看见。这个时候我的潜在心理是:总是认为什么东西都非常可怕,只有在白天才不会这样。还有一点,我的身体既然被一个外物施加了影响,那么就一定有一些声音发出,所以我的耳朵总是时刻保持警醒的。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而我对它产生的原因又一无所知,自卫的心理就会促使我引起关注。我恐惧正是因为受到这些东西的影响。
我即便没有听到任何声音,也不会因此有任何放松的感觉,要知道,别人完全可以悄无声息地对我予以突然袭击。在那个时候,我必然会以过去一些事物的情景为蓝本展开想象,想象这些景象一成不变。如此一来,我就一定会看到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东西。像演戏一样,随着我一系列想象的进行,我会无法掌控它们。然后,我会想办法让自己平静下来,但越是这样心里越是惊慌。如果当时出现一点响声,我就会认为遭贼了。如果非常安静,我就会认为有幽灵出现在眼前。为了生存,我产生了一种警惕心理,但正是因为这种心理,我想到的才会都是一些可怕的事情。为了让自己保持平静,我竭力用理智去控制,但因为一种更强的本能的存在,这种努力完全是徒劳的。事实上,我们是完全没有必要去害怕它的,因为害怕也没有用,何况它根本不可怕。
要想开出医治疾病的药,就必须找到致病的原因。无论碰到任何事情,我们都会本能地让自己不进行联想,能让我们进行想象的,只有新的事物。事实上,让我们受到每天都见到的事物的影响并不是想象,而是记忆。俗语所说的“见怪不怪”就是这个道理。要知道,情绪只能靠想象去唤起。因此,当你要治疗一个害怕黑暗的人,最好的办法是把他带进黑暗的环境,而不需要对他讲一大堆道理。在所有的哲学论证中,这个办法是最有效果的。很难想象一个盖屋顶的工人会感到头晕。同样的道理,一个经常面临黑暗环境的人也不会害怕黑暗。
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除了前面说的那个好处外,在夜晚做游戏又多了一个好处。但需要指出的是,必须要保证在做游戏时人是快乐的,因为只有这样,游戏才能成功。黑暗是最阴沉的东西,因此你万万不能把你的孩子关进地下室。最恰当的做法是:让他兴高采烈地走进黑暗,等到走出黑暗,他又能再次高兴起来。要让他在黑暗中玩了一通之后,又产生做其他游戏的意愿。如果能这样做,他就不会再有一些荒谬的想法了。
在每个人的生命中,都存在一个时期,当度过这段时间,人就会处于一种在前进的时候又想倒退的状态。这样的一个时期,我想自己已经度过。并且,我完全可以说,又有另外一次经历在等待着自己。我感觉自己已经到了成熟的年龄,在成年时期,我会回想自己幼年时的美好记忆。随着年龄的不断增加,我重新恢复了儿童之身,当到了三十岁,我回忆我十岁时经历的欲望反而更强烈。在这里,我援引了自己的例子,希望得到读者们的原谅,因为我必须怀着愉快的心情才能把这本书写好。
在乡下的时候,我曾寄宿在一个牧师的家里,他的名字叫做郎贝西埃。我有一个比我富裕的表兄,他也是我当时的一个伙伴。在大伙儿的眼里,他是他家名正言顺的继承人。而我的身份,只是一个远离父亲的落魄孤儿。贝纳特是我的大表兄,他的胆子非常地小,尤其是在晚上。他的这种胆怯,也被我一而再再而三地拿来开玩笑。这直接导致了郎贝西埃先生厌烦了我说的大话,想看看我究竟有多大的勇气。他在一个秋天的晚上交给了我教堂的钥匙,要我帮他把他放在讲坛上的《圣经》取回来。这一天的天色非常昏暗,为了让我产生雄心壮志并且不临阵退缩,他对我说了一番鼓励的话。
出发的时候,我并没有拿灯,因为拿灯可能情况更为不幸。墓园是一个必须要经过的地方。我在空旷的地方是不会感到害怕的,因此可以愉快而豪迈地走过去。
正准备开门的时候,几声哗啦啦的声音从圆屋顶上传了出来,听着像是人的声音。这时,我无所畏惧的心理开始发生动摇。门打开了,我准备进去。但是,我只走过几步距离就停了下来。想想吧,在一个如此宽广的地方,出现在我眼前的只有一片漆黑。我迅速被吓得汗毛倒立。我开始往后退,跨出了门,然后颤抖着逃跑。到了院子里,小狗戌尔唐出现在了我的视线中,我的心因为它的亲热开始平静下来。我觉得就这样逃跑实在丢面子,于是便产生了一个想法:带着戌尔唐重新去。但是,这条狗并不愿意和我同去。几乎是一瞬间,我跨过了大门走进教堂。但我刚进去又被惊吓到了,甚至达到了不知如何是好的地步。我清楚地知道讲坛在右边,但是因为没有看见却折向了左边。我寻找了差不多有半天时间,一路上不停地碰到凳子,最终连自己身处何处也弄不清了。因为大门和讲坛都无法找到,我的头立刻开始晕起来,现在想起来,我当时糟糕的样子简直无法形容。最终,我看见了大门,走出了教堂,然后又像上次那样逃跑。从此之后,我便决定不是白天绝不单独去那里。
我快马加鞭地赶回了房间。刚要进去,郎贝西埃先生的大笑声传了出来。他本来就要取笑我,这个我一早就知道。我开始认为就这样让别人看见会颜面尽失,于是踌躇着,不敢打开大门。郎贝西埃小姐的声音这时也传了出来,她表示非常担心我。随后,她让奴仆为自己拿来灯,郎贝西埃先生也准备和我那勇敢的表兄一起来找我。但他很快把这个光荣的任务全权交给了我的表兄。那一瞬间,我完全没有了害怕的心情,很担心在跑的时候被他们逮个正着。于是,我又飞一般跑回了教堂,并且准确无误地走到了讲坛。拿到《圣经》后,我往下一跃,几步就跳出了教堂,甚至连门都没关。我上气不接下气地回到屋里,把《圣经》扔到了桌子上。在这一次经历当中,我诚然也感到了惊恐,但是更多的是感到非常开心。我毕竟在他们派人来帮助我之前完成了任务。
有人或许因此就会有一个疑问,我说这个故事,是不是就是为了告诉大家应该去这样做,告诉大家我在这类锻炼中怎样地获得了快乐?完全不是这样!但是,我也希望通过这个故事告诉大家:安静地听隔壁房间人的谈笑声,是最能让人平心静气的方法。在晚上的时候,我希望大家不要独自一人和一个同学玩,而应该叫上许多的孩子一起玩。在这样做的时候,还应该避免把他们分别地派出,而是要让几个孩子成群结队地出去。如果你不能了解清楚一个孩子是否特别害怕,就不要轻易让他独自一人身处一个黑暗的环境。
这样一种只用一点小计谋就能够让人心甘情愿行事的游戏,我想是最有价值也最有趣的了。在一个大厅中,我用桌子、椅子、凳子和屏风布置了一个迷宫,它有着许多盘根错节的弯曲道路。在这些道路中,我放了八到十个一模一样的盒子,其中的一个装有糖果。我讲了几句话,意在对这些装糖果的盒子的所在地做一个说明,这个说明是足以让某个孩子找到这个盒子的,只要他不是那样的粗心[98]。做完这一切之后,我会叫孩子们抽签,然后让他们一个一个地去寻找,直到找到那个盒子。当他们寻找的方法一次比一次熟练时,我也会让寻找那个盒子的难度相应增加。想象一下这样的场景:小小的赫拉克勒斯[99]远征回来,手里拿着一个盒子,面上带着不可一世的神气。他把盒子放在了桌上,然后小心谨慎地打开了它。当他们发现装在盒子里的只是一只小甲虫或蜗牛,又或者是一块煤、几个橡子[100]、一块芜菁[101]或者别的什么东西,而非他们期盼的糕点蜜饯,这个时候,我听到了一阵欢乐的笑声。
另外一次是这样的一件事情:我把几件玩具或小用具挂在了才粉刷过不久的房间的墙壁处,然后让他们去寻找。寻找的要求是:不能碰到墙壁。任何一个人,只要拿到一件东西之后就马上回来,让我检查他们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则。只要他们弄白了帽子,或者是让白粉沾上了鞋子、衣边或袖子,就说明他们非常愚钝,不符合玩这个游戏的条件。我已经用了很多话来向大家阐明这种游戏的精神。但我想我还会讲得更多。只是我不能全部讲完,否则你就没有看这本书的必要了。
一个人如果得到了这种训练,他在夜晚一定比别人更占优势。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他可以自由地活动,因为他的脚已经习惯坚实地行走在黑暗中,他的手也可以毫不费力地摸出身边的事物。他将会对恐怖的东西看都懒得看一下,因为童年时期夜间游戏的情景已经充满了他的记忆。当一阵阵笑声传入他的耳朵,他只会认为有什么旧时的伙伴,而不是什么妖魔鬼怪。当他看见一群人,绝不会把这些人看成半夜的鬼怪,而只认为是聚集在老师房间的同学。黑夜将不会让他感到害怕,而只是唤醒了他愉快的回忆。更有甚者,莫说他不害怕黑夜,甚至还会喜欢上它。他在行军的时候将会始终整装以待,不论是独自一人还是与队伍同行。当他走进扫罗[102]的军营,能够在整个营房中间行走而不迷路。他会在不惊扰任何人的情况下走进国王的营帐,然后又悄无声息地回来。你如果想让他去偷雷苏士[103]的战马,你只管让他去。但如果不用这一种方法,你很难培养出一个尤利西斯[104]。
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种情况,为了培养孩子能够不害怕黑夜的习惯,有些人用突然惊吓他们的方式加以训练。没有什么做法比这更糟糕了,因为它不仅不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甚至还会让孩子更加胆小。当一个人对自己面临的危险一无所知时,他是没有办法安下心来的,无论是想通过理智还是习惯来做到这一点。因此,一个人如果经常受到惊吓,要想让他保持镇定是很困难的。如何让你的学生在碰到这类意外时能够从容应对呢?我认为最好的办法是,说我对爱弥儿说的一样的话。我会这样告诉爱弥儿:“如果碰到这样的情况,你应该实行正当防卫。你要认识到,袭击你的人已经让你没有时间判断他是来害你还是吓你,并且你在当时也无法逃脱,因为他已经占据了优势。所以,如果夜里有什么东西攻击你,你就应该毫不犹豫地将其擒获,无论是人还是野兽。你应该竭尽全力把他掐紧,倘若他有攻击行为,你就应该不停地用拳脚招呼。在你无法确定他的身份之前,无论他有着怎样的言行举止,你都不应该轻易放手。当弄清事情的原委之后,你或许就这样认为:这也并没有那么可怕。如果你这样对待开你玩笑的人,他当然不敢再造次。”
无可否认,触觉是在我们所有感官中用的时间最长的一个,但较之于其他感觉,它所得出的判断不全面。原因在于,我们通常是把它和视觉一起加以运用,而眼睛又最先观察到物体。这样一来,要对它做出判断,根本不需要手,仅仅凭借心灵就能做出判断了。因为触觉的判断涉及的范围最小,这种判断也是最准确的。当我们用手触摸到某样东西,就能够纠正其他感觉的错误。因此就有这样一种事实:其他感觉虽然能在更广范围内感知事物的能力,但是感觉到某样事物的准确度却不如触觉。如果有必要,我们还可以把神经和肌肉的力量结合起来共同感知,通过温度、大小和形状对重量和硬度做出判断。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在外界事物接触到我们的时候,较之于其他感觉,触觉获得的信息要更为准确。这直接决定了我们使用它的频率更高,以及它最能为我们提供让生命得以生存的直接的知识。
我们都知道,声音在发音体中可以产生能够被感知的振动。既然如此,触觉就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代替听觉。如果我们在小提琴上放一只手,要想判断它发出的是低音还是高音,发出的声音是基音弦还是高音弦,只需要凭借音箱的震动就能够加以判断,根本不需要借助于眼睛或耳朵。只要我们对这种辨别差异的能力不断地加以锻炼,在经过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我毫不怀疑我们仅凭手指就能了解整个曲子。如果这个假设并非臆想,那么和聋子顺畅的交流将成为可能。因为,既然音调和节拍通过结合后能够像清音和浊音那样为人所感知,那么把它们作为语言的元素也并无不可。
触觉固然可以因为一些练习不断地变得迟钝,但是也可以因为另外一些练习不断地变得灵敏。前者会让触觉失去自然的感觉能力,因为在进行这种练习的时候,由于不断地被大量的动作和力量促使去感受坚硬的物体,皮肤就会变得粗糙,同时长满厚厚的茧。后者却可以让触觉获得一种能力,即在心灵注意到不断出现的印象时,判断这些印象产生的各种变化。在使用乐器的时候,这种不同之处就可以体现出来。比如说,当你使劲地抚弄小提琴、大提琴和低音提琴的弦的时候,你的手指固然会变得灵活无比,但是指尖也会变粗糙。大键琴柔和的指法可以说有两种作用:一是让手指变得非常灵活,一是让它们拥有更灵敏的感觉。所以,如果你要对这方面展开练习,最好选用大键琴。
让皮肤能够经受住空气的侵袭,能够适应空气的各种变化,也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因为,皮肤是身体其他各个部分的保护者。我反对任何总是用手去做一成不变的工作,这会让手变得僵硬不堪。我同样反对让手上的皮肤非常干枯,因为这样会让手无法再拥有敏锐的感觉。我们之所以能够分辨出手接触到的事物,能够在黑暗中经常改变接触的方法以获得各种感受,就是因为这种感觉的存在。
因此,要求学生在脚底下穿一块牛皮是没有必要的。在需要的时候,如果他的皮肤能够代替鞋底,是最好不过的事情。脚底的皮肤如果太娇嫩,无疑只会产生许多坏处。在隆冬的时候,日内瓦人被敌人惊醒,最先想找的不是他们的鞋子而是长枪。如果所有人都无法不穿鞋走路,那么日内瓦难保不会被敌人攻陷。
要让人拥有一种能力:在遇到任何意外事件时都能武装起来抵抗。无论是哪个季节,我都希望我的爱弥儿能每天早晨赤脚跑出房间,然后走下楼梯,在花园中奔跑而过。如果他能这样做,我不但不会怪罪于他,还会向他看齐。我只需要不让路上有玻璃。用不了多久,我将会谈到体力劳动。但目前最主要的任务,仍然是要让他学会有利于身体成长的步伐,以及能够用任何姿势稳稳地站立。此外,还应该让他学会跳远跳高、爬树翻墙;能够在任何情况下保持平衡;当对静力学还一无所知时,能够按平衡的法则对自己的所有动作和姿势进行调整。让他能够单单凭借脚站在地上的样子,以及身体和腿的姿势,就能够判断自己是否站得稳当。最赏心悦目的样子莫过于从容的举止以及稳如泰山的姿势。倘若我的身份是一名舞蹈家,我定然不会像马赛尔[105]那样,乱蹦乱跳地像个猴子。因为只有在适合表演的地方,那样的跳法才有用武之地。因此,我会严禁我的学生那样胡乱地扭动。此外,我还会把他带往一个悬崖,教授他如下的一些技能:怎样在岩石上站稳自己的身体并且抬起头;怎样向前运动;在蜿蜒曲折的小路上,怎样才能用手和脚轻松地行进;在上下坡的时候,怎样才能实现自由地跳跃。我要让他与山羊比赛,而非和舞蹈家较量。
触觉产生作用的范围,仅局限于一个人的周围。但视觉就不同了,即便是在很远的地方它仍然能够发生作用。然而,一个人一眼就能把地平线上半个圆圈内的东西尽收眼底这一点,也决定了视觉会经常出现错误。这是可以理解的,在某一个时刻的感觉和凭感觉做出的判断既然那样多,完全可能产生一两个错误。视觉在我们的所有感觉中之所以容易发生错误,正是因为它发挥作用的范围太广。其他感觉也没有办法纠正它产生的错误,因为它总是第一个接触到物体。事实上,这种景物搭配的错觉也不可或缺,因为只有这样人才可以认识那样大的空间,并且对其中的各部分加以比较。要想看到远处的事物,没有假象是办不到的;要想对距离做出预测,或者更准确地说要让我们产生有距离的观念,就必须有大小和光度的层次。两棵同样大小的树,一棵距离我们一百步,另一棵距离我们只有十步,如果它们在我们视线当中的大小和清晰程度都别无二致,我们就会认为它们是并排的。我们看到的任何事物,如果它们的大小等同于真实尺寸,那么我们将不知道空间为何物。这个时候,我们就会有一个感觉:所有东西都好像紧挨着我们的眼睛。
物体在我们眼中形成的角度,是视觉在判断它们的大小和距离时的唯一标准。这个角度,是由许多因素综合形成的。因此,我们没有办法根据视觉区分出这许多原因特殊的某一个,如若不然,就会出现错误的判断。这一点就决定了一个事实:我们从这个视角看见一个物体小于另一个物体,我们没有办法一眼就把它们区分开来,因为它可能原本就要更小,或者是距离较远。
因此,必须采用和前面那个方法完全相反的做法。这就是进行双重的感觉,而非把感觉简化,以及把用这种感觉去验证那一种感觉变成一种常态,从而使视觉器官受制于触觉器官。换一种说法就是,对前一种器官出现的草率,用后一种器官所具有的稳重去克服。倘若不进行这种练习,我们就不能对高度、长度、距离和深度做出准确的估计。这也就是相较于我们,工程师、测量师、建筑师、泥水匠和画家的眼力更准确,对频率大小的估计更准确的缘故。如果这样做依然发生错误,那么这种错误就不是由视觉本身造成的了,而是对它运用的失当。与我们相比,这些人因为自身的职业获得了更特殊的经验。因此他们可以矫正视觉上的错误。
我们很容易就能让孩子去进行各种能够让身体得到运动,同时让身体不受束缚的活动。要让他们对测量、观察和估计距离产生兴趣,也有许多个办法可以实现。比如说:怎样把那棵樱桃树上的樱桃摘下来,它是那么的高,是否可以用梯子;怎样才能过那边那条很宽的河流,是否可以把院子里的一块木板搭在上面过去;要把这个护城河里面的鱼钓上来,需要多长的钓丝;只用一根两英寸长的绳子,是否可以在这两棵树之间做一个秋千;有人建议我把另一栋房子的卧室设为二十五平方英尺,这样的大小是否足够我们用,它是否大于房子;我们已经十分饥饿,突然发现有两个村庄在那边,我们去哪个村庄吃饭更近?诸如此类的问题。
有一个非常懒惰的孩子,已经安排他以后进入军队了,他本来是应该练习跑步的,但他不愿意这样做,并且也不愿意进行其他练习。他的想法令我感到费解:以我这样的身份,是没有必要做任何事情和学习做任何事情的,我的高贵已经足以代替我的手脚,代替各种成绩。一个这样的绅士,要想把他训练成一名四肢敏捷的阿喀琉斯,即便有西隆[106]的妙法,也是很难做到的。再加上我们并不准备强迫他,做到这一点就更困难了。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我既然不准备以自己的权威训诫他,也不准备让他做出什么承诺,或者是进行威胁,和他进行一番比赛,又或者把自己的本事在他面前展现一番,怎样才能一言不发地让他练习跑步?让自己先跑的方法无疑是很难奏效的,并且也不那么适合。还有一个问题也不得不面对,这就是怎样才能从这种练习总结出一些可能教育他的东西,以使得他能有机地调和自己的身体和心灵。以这个事例做阐述的人,也就是我是按如下的办法做的。
当和他下午去散步时,我偶尔会把两块他喜欢的点心放在衣袋里。散步的途中[107]我们会每个人吃一块,然后兴高采烈地回去。突然在某一天,他发现我居然有三块点心,对他来说,这种点心是多多益善的。于是,为了能吃到那第三块点心,他三两口就吃完了自己的那块。但这时我却告诉他:“我不会把它给你的,何况我自己也还想吃,唯一的可能是我们就一人吃一点。不过我还有一个想法,这就是叫那边的两个小孩过来赛跑,谁快给谁吃。”我叫了那两个小孩过来,并给他们看了点心,同时也向他们讲述我的办法。他们表示非常赞同。我把点心放在一块作为比赛终点的大石头上。定好了路线之后,我坐了下来观看。当信号发出后,几个孩子开始奔跑起来。最终,胜利的孩子获得了点心,当着那两个失败的孩子的面,他抓住点心就吃了起来。
点心的美味,毫无疑问是比不上这个游戏的趣味的。但在一开始的时候,这个游戏的效果并不明显。但我仍然保持着足够的耐心和信心,因为我知道一个道理:要想把孩子教育好,浪费一些时间是为了争取更多的时间。我们的散步仍然继续着。点心我也经常带,或者三块或者四块,更有甚者,我还会为赛跑的孩子准备一两块。我非常清楚,奖品的分量如果不够,争夺的人就不会那么有动力,必须要把一切办得非常得体,才能让获奖的人得到赞誉和欢迎。我尽量把路线定得更长,并且让几个孩子同时参加,其目的是为了让他们多跑以及更感兴趣。在比赛开始的时候,会有路过的人驻足观看,为了鼓励这些孩子,他们会鼓掌和叫喊喝彩。当看到我的爱弥儿就要赶上或者超过另一个孩子,这个时候我就会非常激动,并且起身大喊大叫。这样的一场比赛,在他的眼里无疑已经相当于一场奥林匹克运动会了。
有的时候,这些赛跑者也会运用计谋:他们会相互拉扯,或者弄得都摔跤,又或者弄一块石头挡住对方的去路。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我就会分开他们,然后让他们在不同的地方跑。至于这些地方到终点的距离,当然是完全相同的。我为什么要这样安排呢?你马上就会明白其中的缘由。因为,我正准备详细论述一下这件重大的事情。
由于经常看到别人吃点心,这位小骑士终于馋得无法忍受了。他终于意识到:跑步很厉害也并非一无是处。因为同样拥有双腿,他开始在暗地里去练习。对于这一切,我当然装作视而不见,我知道自己已经实现了目的。他终于假装问我要那块点心,这时的他已经认为自己足够厉害(我一早就看出了他有这种想法)。我当然不给他,但他仍然问我要。到了最后,他终于极其不耐烦地对我说:“既然如此,你就把那块点心搁在石头上,然后定出路线。定好后让我参加比赛,看谁能吃得上。”这时我会笑着告诉他:“非常好!很难想象一个骑士也会跑步,你终归无法得到想吃的东西,因为你会越跑越饿。”听到被人取笑,他非常愤怒,然后铆足劲跑起来。他在这个时候会更容易得到奖品,因为我会把他的路线定得很短,并且不让跑得最快的孩子参加。我想大家已经可以明白,当完成了这最开始的一步,后面让他继续参加赛跑就不那么困难了。在不久的将来,在没有我袒护的情况下,即便是很长的路线,他也可以轻而易举地地胜过其他孩子,因为他对这种练习已经非常感兴趣。
取得这个理想的结果后,一个我以前从没想到过的结果也会随之产生。当他还只有很少几次得到奖品,也会采取和其他孩子相同的做法,一个人独自享用。然而,当能够获得越来越多的胜利,他就会变得慷慨。这个时候的他,通常会和其他孩子把得到的点心共同分吃。通过这件事,对于道德,连我也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并且对慷慨的原理也更加明白。
赛跑仍然继续着。但是我也做了一点改动,即在不同的地方设起跑点时,避免让他看见我所定的距离并不一样。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那个想要达到终点必须跑更多路的人居于劣势。但在这个时候,尽管我仍然让这个学生自由选择,但他对这点好处已经不屑一顾。他对距离的不以为意,直接决定了他挑选的路总是最平坦的。这使得我可以预先知道他选择哪条线路,从而决定是否让他获得点心。我原本是为了达到几个目的才采取这种做法的。于是,我竭力让他明白这一点,以便让他看出其中的不同之处。但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即便我投入全部精力,也无法让他明白自己受到了欺骗。个中原因,一是因为他玩起来太活泼了,尽管他在安静的时候是那样懒惰,二是因为他已经非常相信我。但是即便他愚钝得过分,我最终仍然让他明白了我在欺骗他。这时他开始怪我为什么要欺骗他?“你是没有理由抱怨的,”我告诉他,“奖品既然是由我拿出来的,我就有规定条件的资格。你要知道,我并没有强迫你来跑,也没有和你说过所有的路线是一样的。何况,你完全可以自己挑选,没有人不允许你挑选最短的路线。我非常纳闷,你为什么没有看出我在袒护你?你完全可以对不等的距离加以利用,但是你却只知道对这一点抱怨个不停。”话已经说得再清楚不过,而他,我想也已经非常明白:必须要仔细观察过后,才能进行选择。他起初是准备用脚步去测量的,但对于一个小孩而言,用脚步去量距离总是不那么准确。这一点,再加上我在那天又准备举行多次赛跑,就使得这种游戏变得让人心急如焚了,何况用赛跑的时间来测量路线未免太可惜。这种缓慢的方法注定为孩子们所不喜,因为他们有着活泼的性情。如此一来,他们就会想到应该好好练习用眼睛测量距离。这样,只花费了少量的精力,我就让他们产生了这种兴趣。我让他试验几个月,并且在过程中不断地纠正他测量的错误。当完成这种训练之后,他的眼睛几乎就成了一个目测仪。即便我随便在很远的地方放上一块点心,他也能用眼力准确地判断出距离,其准确的程度,已经相当于测量师用测链进行测量。
视觉有别于其他感觉的一个地方是它很难和心灵的判断分开。所以,要想熟练地观察形状和距离之间的关系,必须要花很长的时间学习观看,并且经常比较视觉和触觉之间的区别。即便是最厉害的眼睛,如果没有触觉以及前进的运动,也无法让我们明白自己所处的是怎样的一个空间。在蛤蜊的眼中,宇宙仅仅是很小的一个点。就算有人告诉它这个宇宙很大,它仍然不会改变这种看法。我们要想对某个物体做出准确的估计,只能通过行走、抚摸、计算和测量等途径实现。但是,总是用测量的方法也有其弊端,即导致感官依赖于仪器,从而丧失正确的感知能力。可是也不能让孩子们猛地一下就开始估计,而对测量方法弃之不用。正确的做法是:如果他们无法一次就比较出全部,就让他分开进行比较,以估量出的数字取代准确的数字。但需要注意的是,切不可让他们总是用手去测量,而是应该养成用眼睛测量的习惯。为了便于孩子们改正自己的错误,我认为可以实地地检验一遍他们最初的几次目测。这样一来,如果仍然有一些错误存在于视觉当中,他就能更好地改正错误,从而能够更好地进行判断。我们的脚步、伸直的两臂以及身躯,完全可以作为一种天然的尺度,它们几乎可以应用于任何地方。如果一个孩子想要对一座房子的高度进行估量,他的老师就是一把完美的尺子。如果他想估计出一个钟楼的高度,他完全可以用房屋加以比较。如果他要知道一条路的长度,只需要走上几个小时,然后进行计算。在做这些的时候,他已经不需要我们的帮助而能独立完成,这一点是最重要的。
一个物体,如果我们想要对它的大小和宽窄做出判断,就必须对它的形状有一个认识,甚至还需要描绘出它。原因何在?因为要想估计它距离的远近,就必须掌握描绘物体这项能力,而要想做到这一点,就必须遵从配景的法则。我也准备让我的这位学生学习这门艺术,因为孩子们都擅长模仿,并且想画一切视线所能及的东西。我并不是为了让他学习这门艺术而这样做的,而是为了让他能够正确的观察,并且能够拥有一双灵巧的手。整体而言,他是否懂得进行各种练习并不重要,唯一重要的是:让他能够灵巧地运用自己的心灵和眼睛,同时获得一些良好的身体习惯。这些习惯,我们必须要经过练习才能获得。我不愿意请这样一位教图画的老师来教他:只知道让他临摹一些仿造的东西,图画上怎样画,就叫他也怎样画。大自然才是我希望请来的老师,这样他就能以一切看到的东西作为描摹对象。我不愿意看到他只是在画纸上的图形,我希望他在画房子、树木、人的时候,都可以按照原物来进行。这样一来,他就会养成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从而避免在画画的时候只是一成不变地临摹,转而根据实物来绘画。如果没有那样东西在眼前,我甚至不愿意让他根据记忆来描绘。我的做法是,让他对每次的观察进行描绘,以确保能够在心中留下准确的印象。这就可以避免事物真正的形象为一些荒谬的外在模样所取代,造成比例的观念以及对自然美的鉴赏能力的丧失。
如果他采用这种方法,我非常明白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他所画的东西都会很不像,甚至可能混乱不堪。我也非常清楚,即便他画了很长一段时间,可能仍然没有办法像画家那样,把对象的轮廓和线条清晰地画出来,甚至连逼真的效果和图画的感觉也丧失殆尽。但是,他也可以通过这种练习有一个收获,这就是对动物、植物和其他各种物体的大小、模样的真正比例有所了解。如此一来,当他配景作画的时候,就能更加熟练和从容。以上所述的一切,就是我想达到的目的。我并不准备让他明白怎样描绘东西,而只是想让他对那些东西充分认识。他在画大门柱上莨菪[108]叶形的装饰画,只要他能够分辨出这种植物是莨菪,即便画得并不是那么好,我也会非常高兴。
我也会注意到,不能让我的学生在这个练习和别的练习当中,认为是自己一个人在玩。游戏当中的乐趣,我希望和他一起不断地分享,从而让他喜欢上这种练习。我希望我是他唯一的竞争者,并且不会阻碍到他。这样他就可以在练习的时候更有乐趣,从而使我们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和他开始时一样,我也会拿着铅笔,并且装作不会使用。我非常希望成为一个艾佩尔[109],但发现画出来的东西无比低劣。于是,我开始画一个人。这个人和小孩子在墙上画的人别无二致:腿和胳膊各画一笔,画出来的是个指头,其粗细程度赛过胳膊。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发现这件作品根本就是失真的。这些方面包括:有一条腿太粗了,并且粗的程度还各处不一;胳膊的长度,应该和身体保持一定的比例等等。如果按照这样的进度进行下去,我只会面临两种情形:要么和他并驾齐驱,要么稍快于他。这就可以使得他追上我没有那么困难,或许还有可能经常超过我。颜料和画笔我们都具备,这就让尝试描绘各种物品的色彩、样子和状态变为可能。我们蘸上颜色,然后开始绘图,想怎么画就怎么画,但在自由描绘的时候却依然在不断地观察自然。我们唯一画的对象,就是出现在大自然这位老师眼前的东西。
在以前,我们还担心房间没有装饰物,但是现在你看,一切都齐备了。为了避免别人乱动我们的图画,我们又为它们装上了框子,并且镶嵌了很好的玻璃。我们这样处置图画的时候,心中都不约而同地产生一个想法:不如自己的图画也这样放上去。为了能对作者的绘画进度一目了然,我们把这些画挂在了房间的四面墙上,并且每幅画都画了不下二十到三十次。我们画出来的房子,开始只是一个四方形,再简单不过,但是现在已经发生了改变:无论是正面、侧面、比例或者投影,都已经画得活灵活现。因为有这样的稳步提高,我们不断地画出了许多图画。这些图画都非常有趣,在别人眼里,它们或许只能让人感到惊异,但在我们看来,这些画却可以更好地让我们经常比赛。那些我们最初画的简单图画,为了让它们看起来更加漂亮,我们给它们安上了金光闪闪的边框。但越是后来的画,我们越只是给它们安上简单的黑框。这样做的原因在于:这些画的逼真度已经逐步提高,并且确实也已经非常好,它们本身的美决定了它们已经不需要其他装饰。何况,如果让边框分散人的注意力,图画就不再那样耀眼,而这无疑是一种损失。对于自己所作的画,无论是谁,我们两个人都希望用简朴的框子装饰。当一个人说要给另一个人的画装上金框子时,只能说明这幅画已经不能入这个人的眼。这样持续几天之后,在我们之间,金框子或许已经成为笑料。我们另一方面也希望,当大家在选择用什么框子来装饰自己的图画时,也用这种以图画的好坏来选择配框的方法来决定。
孩子们是无法理解几何学的,这一点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但我们之所以仍然这样做,完全是由于我们不具备正确的认识。我们没有认识到,他们和我们所用的方法并不相同,我们可以通过几何学培养推理能力,但他们通过几何学却只能培养观察能力。因此,我们教他们应该根据他们自己的方法来进行,而不是引用我们的方法。要知道,在学习几何学的时候,我们通常既把它当成一种推理,也把它当成一种想象。一项定理,如果已经被提出来,就应该想方设法对它进行论证。换种说法就是应该确定得出它的是哪一种已知定理,以及如何对在那种已知定理下得出的结论进行总结。
即便是最严谨的推理家,如果不具备创造的才能,在这样做的时候也立即会不知道怎么办。这就决定了论证的方法只是由他告诉我们的,而不是我们自己寻找到的,即老师不是在教我们推理,而是在代我们完成这一过程,他所做的只是练习一下我们的记忆力。
要想学会初等的几何学,只需要画一些很准确的图形,然后拼连或者重叠起它们,反复观察,再对它们的关系展开研究,根本不需要讲什么定义、命题或者论证的方法。我不会教爱弥儿几何学,甚至还会采取相反的做法:让他来教我几何学。我会把那些关系体现出来,但是发现的任务则交给他。他之所以能发现那些关系,当然是因为我在体现那些关系的时候,运用了他能够发现那些关系的方法。举个例子,在画圆周的时候,我会用一个线系住一根笔尖来画,而不是用圆规。当这种圆周完工以后,我会逐一比较它的半径。这样一来,爱弥儿就会讥笑我,然后告诉我:如果绷紧那根线,就不会画出半径不相等的圆。
如果我要量一个六十度的角,采取的做法将会是以这个角的顶点为中心画一个圆,而不是画一个弧形。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对于孩子们而言,任何极其容易理解的含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画好之后,我发现这个角的两条线之间的部分,是整个圆的六分之一。接着我又以这个角的顶点为中心画一个更大的圆,并且仍然发现弧形的比例占这个圆的六分之一。用同样的方法,我又画了第三个圆,并且重复了同样的过程。看到我竟然这样笨,爱弥儿惊呆了。于是他就会告诉我,无论大小,以这个角取得的每个弧形,都占所处圆形的六分之一,诸如此类的话。于是,我们就立即知道如何用圆规了。
为了证明三角形三角之和相当于两个直角,别人通常会先画一个圆,然后再进行论证。但我会采取相反的做法。我先把这一点在圆周内表现给爱弥儿看,然后告诉他,如果去掉圆周只留下这几条直线,这几个角的大小是否发生了改变等等。
大多数人作图是不怎么追求准确性的,而只会把精力集中在怎样对题目进行求证,他会假定这个图形很准确。我们采取的做法则恰好相反,对怎样求证没有那么在意,相反会很在意要把线画得笔直、匀称而准确,画圆和方都力求逼真。我们会从各个方面去检验图形画得是否准确,只要这些方面能够感觉得到;这就使得我们每天都有可能发现新的特征。我们会把一个圆按照直径对折,把一个正方形按照对角线对折,然后比较这两个图形哪一个折得更准确、更好。我们也有可能讨论平行四边形和不等边四边形是否也能够分得这么平均,以及其他的一些问题。
几何学在我的学生眼里,仅仅是一门如何使用尺子和圆规的艺术。我不会在它和图画之间画上等号,并且在他画图的时候,我会把这种两种器具拿开。最好是用一把锁锁住它们,从而让他无法轻易用到。为了不让他拥有乱画的机会,即便让他用也不能用太长时间。在两个人散步的时候带上所画的图画是可以的,这样彼此就可以谈论应该怎样画或者如何画得更好。
有这样一件我永远无法忘记的事情。在都灵,我看到过一个年轻人。在还是幼年的时候,他的老师每天都会拿出有着各种形状的奶油薄饼,然后要求他挑出其中边长相等的薄饼。他的老师希望通过这样的做法,让他明白周长和面存在怎样的关系。于是,为了多吃几口饼,这个小馋鬼就精细地研究了一番阿基米德[110]的艺术。
让小孩子玩羽毛球,可以让他看东西的准确度得到锻炼,还能让他的手打得更稳。而如果是让他抽陀螺,固然可以让他的力气得到提升,但是无法让他学到知识。有的时候,我会这样问别人:“你为什么不让你的孩子玩大人玩的需要技巧的游戏,比如说网球、台球、槌球以及足球?”他们的回答是:“他们还不具备玩这些游戏的体力。”或者是另外一种回答:“他们的五官和四肢发育还没有完全。”在我看来,这些理由都不恰当。如果认为这些理由正确,就好比是在说一个身高不及大人的孩子不能穿大人的衣服。事实上,我也仅仅是要让他们在窗户被东西挡起来的大厅里玩,先只给他们软球玩,然后循序渐进给他们木拍子、皮拍子,然后玩用肠线绷的拍子。我完全无意让他们在一个三英尺高的台子上,拿我们玩的大棍子去打弹子,无意让他们到我们的运动室里去打台球,以及要求他们用小手去使用网球拍。你的这两个理由无疑都是错误的。你或许会认为,最好让他们玩羽毛球,因为羽毛球不会那么容易让人疲劳,玩起来也没那么容易受伤。但我想说的是,你的这个看法是错误的,因为羽毛球是妇女玩的东西,当见到皮球滚向自己,所有的妇女都会避之唯恐不及。这取决于她们白嫩的皮肤很难经受住摩擦,她们必须保证自己的脸不受到伤害。但是身为男子的我们却不同。从一出生开始,我们就是奔着让自己强壮的目的而去的。如果不经历这些苦楚,就没有办法成为那样的人。一个人,如果没有受到过任何打击,很难想象他会拥有抵抗打击的能力。即使再笨的人,如果只是那样绵弱地玩,也不可能出现任何意外。谁都不可能因为掉下一个羽毛球而被砸伤。在用手去保护自己的头时,我们的手就会因为这种锻炼而变得非常灵活。我们的眼睛之所以能够看得那样准确和明白,也是因为受到了这种保护行为的锻炼。有这样一些游戏,它们让人在大厅里不断跳跃,与此同时判断在空中的球将会落向何处,在判断准确后,再用力准确地将球击打出去。这类游戏虽然不宜大人来玩,但是用来培养小孩的本领是完全可以的。
人们或许会说,这个孩子的筋骨太娇弱。但是,他的筋骨虽然差,并不代表他不灵活,他的胳膊虽然缺乏力量,但终归是一条胳膊。因此,对于这样的孩子,应该也要锻炼他们的器官,不过在锻炼的时候,应该要比较其他器官进行。人们可能会说,孩子掌握的技巧还太少。但是,我们之所以要让他们学习一些技巧,不就是因为他们缺乏技巧吗?一个大人如果和他们一样,也没有经过很多锻炼,那么相较于他们,这个大人动作的灵巧程度并不见得更高。我们要想知道怎样运用自己的器官,唯一的办法是充分使用这些器官。我们要想把自身的能力充分发挥出来,只能从长期的经验中去学习。而以上的经验,恰恰是我们真正应该学习的。要学,就应该越早越好。
可以教他们一切我们能做的事情。一个敏捷的孩子,做起事来手脚肯定和大人一样灵活,这一点我想谁都知道。他们所表演的那些金鸡独立、双手走路以及花样跳绳,我想我们也都在集市上有看过。把观众吸引到意大利喜剧院去看自己的芭蕾舞的儿童剧团,这些年不可谓不多。大名鼎鼎的尼克里尼哑剧团,在意大利和德国可以说没有人不知道。但即便如此,也没有谁说过那些儿童的动作不如成年舞蹈家熟练,他们的姿势不如成年舞蹈家优美,耳朵也没有那样灵敏,舞蹈的柔和程度也略逊一筹。那些儿童粗短的手指尽管没有那样灵巧,手也过于肥大,拿什么东西也晃晃悠悠的,但这并不会导致其中的一些人无法写字和画图。我敢这样说,别人在他这般大的时候,甚至还不知道如何拿笔。有一个英国女孩子,虽然年龄只有十岁,但是弹钢琴的本事却非常出色[111]。这件事情,我想巴黎的所有人现在仍然没有忘记。我曾在一个市长家里见到过这样一种景象:在用过餐并且吃过茶点之后,这位市长让一名非常俊俏的八岁大的男孩在桌子上演奏大提琴。他像雕像一样站在桌子中央,大提琴几乎和他等高,但即便如此,他仍然能够进行美妙的演奏,演奏出的乐曲甚至让提琴家吃惊。
上述这些事例,以及其他的一些例子,我认为都证明了一点:我们认为孩子们因为愚钝且缺乏力气而不适合做我们所做的运动,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倘若你们还没有看见过他们做成功这些运动,只能证明你们从没想过让他们这样做。
有些人或许就会说了:“你在这里谈到儿童的身体时,又犯了一种错误,即你在谈到儿童的心灵时,曾经反对过过早的培养。”但我想说的是,这两种讲法并不相同,其原因在于:它们虽然都可以称之为一种进步,但一种是知识表面的,一种却是真正的进步。有一个结论已经被我证实:从表面来看,孩子们似乎有想法,事实上其实没有,反过来却不同,从表面看他们能做的事情,他们是有能力做到的。我们还不得不始终保持一种认识:尽管这一切都是游戏,并且也许只能是游戏,但也是大自然要求孩子们能够自由舒展身体的办法。只有通过这种办法,才能让孩子们的玩乐变成一门充满趣味的艺术,从而让他们心甘情愿地进行这种玩乐,而不至于认为是在忍受一种痛苦。为什么要这样认为?因为如果我们没有能力让他们认为游戏是在教育人,就不能够让他们认为游戏是一种享受。此外,就算我们没办法做到这一点也没有关系。因为,只要他们能够愉快地玩耍,不至于让身体受到伤害,并且也打发了时间,并不一定要要求他们在各方面都取得进步。如果你们一定要求他们学习各方面的知识,只能让他们认为自己受到了束缚,从而产生怨恨和烦恼的心理。
我们经常使用的最重要的两种器官,我曾就怎样锻炼它们说过一番话。我们怎样对其他器官锻炼,这番话也同样适用。无论是静止还是运动的物体,视觉和触觉对它们都能起到同样的作用。但如果世间所有的事物都静止不动,会让我们永远处于一片静寂之中,要知道,我们的听觉是靠空气的振荡而触发的,能发出声音的只有运动的物体。只有在心情愉悦的情况下,我们才愿意在夜间活动。这也就说明,我们是害怕所有运动着的物体的。这就对我们提出了一项要求:要有非常灵敏的耳朵,能够仅仅从声音就判断出发声物体的大小和远近,以及它振动的强弱程度。我们之所以能够多次听到一种声音,认为发声体不在它本来的地方而在其他地方,是因为振动的空气一般会被反射,而一反射就会产生回声。如果身处一片平原或一个山谷,只要我们把耳朵贴紧地面,较之于我们站立的时候,能听到更远的脚步声和马蹄声。
我们已经把视觉和触觉比较了一番,似乎也应该比较一番视觉同听觉的关系,这样做就可以了解产生于同一物体的这两种印象,最先到达接受印象的器官是哪一种。当大炮的火光出现在我们的眼前,我们或许还可以躲避。但是,如果我们已经听到了爆炸声,我们要躲避或许就为时已晚。其原因在于,这时的炮弹可能已经到了我们的眼前。这些经验,你无疑应该让孩子们充分了解。此外,你还必须要让他们以自己的能力去获得这些经验,并且根据这些经验得出其他经验。当然,对于我而言,我并不希望你去告诉他们这些经验,而是希望他们永远对这些经验一无所知。
我们身上有一个器官和听觉器官是相对应的,这就是发声器官。但对相于视觉器官而言,我们身上却没有一个相对应的器官。声音可以反复出现,颜色却不能。当然,我们也有办法培养听觉器官,这就是让主动器官和被动器官相互锻炼。
说话、唱歌和哀伤的声音,是人身上具备的三种声音,它们也可以分别称为音节清晰的声音、有旋律的声音和嘹亮的声音。哀伤的声音是情感的体现,人的歌声和话语之所以会那样充满生气,就是因为有情感的存在。这三种声音小孩也同样具备,但他们也一样不知道如何结合这三种声音。和我们一样,他们也具备欢笑和哭泣,喟叹、喊叫以及哀号的能力,但又不知道如何改变这些声音,以配合另外两种声音。只有能完美结合这三种声音的音乐,才能称之为好的音乐。但孩子们没有表现这种音乐的能力,因此他们的歌声并不具备情感。他们说话的声音并没有声调。与这一点相同,他们喊叫的声音也是模糊的,音量也没那么高亢。我们学生讲的话还要更乏味。因为情感还处于隐藏阶段,他还不能把想表达的情感和语言很好地结合起来。让他们去背诵剧本的台词也是没有必要的,无论是悲剧还是喜剧。在我看来,甚至不应该让他去接受某些人的建议——朗读。即便他有再卓越的大脑,也无法把自己一点也不了解的事情讲得绘声绘色,也无法把自己完全陌生的情感热情洋溢地抒发出来。
在教他说话的时候,应该遵循一些原则:运用清晰而匀称的声调,发出的音节不能模糊不清,吐字不能够装模作样而要干脆准确;发音遵从语法规定的重音和韵律进行,其声音大小要能够让人听得清楚,但要切忌超过限度(这个缺点在公立学校受到教育的学生普遍都有)。必须要知道,任何事情都不能超过限度。
教他唱歌也应该遵循同样的原则,即发出的声音要稳且准,同时还具备柔美和嘹亮的特点。此外,还必须要让他拥有一对能分辨出节拍和音韵的耳朵。事实上,需要他做到的也仅仅只有这些。以他那样的年岁,还不需要唱拟声音乐和舞台音乐。并且,如果可能,歌词我甚至也不希望他唱。同他的年纪相符,并且歌词像他思想一样简单的音乐,才是他应该唱的。
有些人存在这样的一个看法:我既然教他认字没那么着急,那么教他识谱也不需要那么着急。这是正确的,我们不应该让他的大脑因为过度劳累而受到损害,也不能火急火燎地让他在那些刻板的符号上倾注全部精力。我不否认,像不认识字也能说话一样,不识谱的人也能唱歌,只是做到这一点不那么容易。但它们仍然有不同之处:说话是表达自己的思想,而唱歌是表达别人的思想。这就要求你必须认识谱,否则就不能很好地表达。
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即使我们对乐谱完全陌生,也可以听出是什么音乐,较之于用眼睛去学音乐,我们用耳朵听音乐还要更加准确。除了这些,我们还要认识到,仅仅会唱是无法很好地理解音乐的,要想理解好音乐,必须还要有作曲的能力;要想对音乐非常在行,这两方面的学习必须要双管齐下。你们可以这样去教你们的小音乐家:在一开始,拿一些非常通顺并且念起来非常流利的句子让他练习。然后,你再给这些句子加上一些音调,最后再把这些句子不同的关系用正确的音符标出来。想要达到这一目的,仅仅需要合理地选择一下音调和休止的时间。但切忌把歌写得非常怪异,也不能把忧伤的词句蕴含在其中。一般说来,一段曲调要称得上优美,必须具备朴实和容易唱的特点,并且起唱的总是主弦音,低音也要表达得非常清晰。只有这样的音调,听起来才不困难,才更容易让人唱出来。所以,以大键琴伴奏演唱,是训练嗓音和耳朵的最好方法。
在发音的时候,必须吐音清晰,才能够把音发得更好。正是由于这一点,我们才采用一些表示音节的字音来唱歌。必须把音阶以及它们固定的间隔定出名称,才可以把音阶区别开来。正因如此,才会有标明琴键的字母和标示音阶的音符,以及各种不同的音程。两个始终不变的音——A和C,发出它们的键固定的,但ut和la两个音却有着不同的情况:发出ut音的,可以是大调的主音,也可以是小调的中音;发出la音的,可以是小调的主音,也可以是大调的第六音。这就表明:我们乐谱中各关系之间固定的间隔,是由字母表示的,而不同音调相似关系的相似间隔,由音节表示;表示键盘上的键的是字母,表示调式的音阶的是音节。但这些区别在法国的音乐家那里就不那么清晰了,在他们那里,音节和字母的意思完全是混用的。他们进行了一项画蛇添足的工作:在琴键上使用双重符号。如此才导致了表示音弦的符号没有安放之地。而造成的不良影响则是:他们认为ut和C是同一种东西。这是于理不合的,因为如果它们是同一种东西,那么C就丧失了价值。他们的字音唱歌法也非常难以掌握。不仅如此,这种歌唱方法也不具备任何作用。原因在于:如果采用这种歌唱方法,ut和mi两个音节就拥有了能够同时表示大小三度以及增减三度的能力,这样一来,我们的内心便不能获得一个准确的概念。我非常诧异,为什么正是在这个产生了许多优秀音乐著作的国度,学习音乐反而更困难。
在教学生音乐的问题上,我们应该采用最简明的办法。这种方法就是:只教他学两种调式关系始终不变的调式,并且代表它们的音节也保持不变。除此之外,还要让他在唱歌和弹奏乐器的时候,以十二个音当中的一个音作为调子的基音,以及按照不同的调式,在转调到D调、C调、G调和其他音调时,以ut或la作为结尾。你想要让他明白的东西,他只有这样做了才能真正理解。只有这样做,他才能明白,心中必须要反复想到调式的主要关系,才能唱得或弹得准确,才能有完美的演唱和快速的进步。法国人嘴里的“自然唱谱法”可以说是一种极不靠谱的学音乐的方法。这种方法,不仅会让事物的真实概念无法体现,而且还会导致产生许多让人费解的荒诞概念。学习音乐最自然的方法,只有改变调式的“变调法”。关于音乐问题,以上陈述已经不少。在遵循把教音乐作为一项娱乐的前提下,你可以用任何方法来进行。
在上文,对于我们的身体和外界物体的重量、形状、大小、距离、温度、颜色、硬度以及静止还是运动之间的关系,我们已经了解得非常清楚。为了让我们不受到阻碍或者伤害,我们已经知道能接近的物体有哪些,应该远离的物体有哪些。然而,我们的体力是在不断降低的,这就需要我们对它不断地予以补充,因此仅仅知道这些还远远不够。尽管我们可以把其他物质变为我们自身的物质,但仍然需要对物质有所选择。这决定于人并不能吃所有食物,因为个人体质、居住的地方、性情以及职业不同造成的生活方式的不同。因此,一个人只能吃适合自己的食物。
在选择食物的问题上,如果我们一定要等到具备了分辨和选择的能力之后再开始,那么我们只能等着被饿死或毒死。可以感受到的生存的乐趣,已经被最善良的造物主变为保存生命的工具。通过它,我们可以根据我们的胃选择应该吃哪些食物。食欲,可以说是一个人在自然状态下最称职的医生。只要他按照自己的食欲来选择想吃哪些食物,这些食物对他的健康一定是最有好处的。
造物主为我们提供的食物,既有为了满足它赋予我们的需求的一部分,也有为了满足我们自身产生的需求的一部分。我们的口味之所以会不断随着我们生活方式的改变而改变,就是因为它经常使我们的欲望适应需求。我们同自然的状态距离越远,我们的口味便越会缺少自然性。说得更恰当就是:我们的第二天性将成为习惯,这种习惯将会逐步取缔第一天性。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一种口味越是自然,也就会越简单。原因在于,想要改变这种口味最容易。但如果这种口味经常受到奇怪味道的刺激,当它最终定型之后,想要改变就没有那么容易了。在还没有形成一个固定地方的口味时,一个人很容易就能适应任何其他地方的口味,反之,他就做不到这一点。
在我看来,这一点就感觉来说是正确的,尤其是从味觉这一感觉上来看。奶,可以说是我们的第一种食物。但对于这种味道强烈的食物,我们的适应过程也是逐渐的,在一开始,它并不受我们的喜爱。蔬菜、水果、草以及烤熟的牛肉,虽然没有调料也没有盐,但在原始人眼里却已经是美味佳肴[112]。酒这种饮料,一个原始人如果是第一次喝,一定会紧蹙双眉,然后把它吐出来。就算是我们这些人,如果有谁到二十岁时仍然没有喝过发酵过的饮料,也定然再无法养成喝酒的习惯。因此,如果我们在幼年的时候没有别人给我们酒喝,我们或许一生都不会喝酒。食物口味越是简单,喜欢的人就越多,那些色香味俱全的食物,反而是人们讨厌的。没有人会不喜欢水和面包,这是自然造就的一种现象,也是我们认可的一种规律。因此,对于孩子们来说,我们应该让他原始的口味尽量保留。我们应该拿一些最简单和最常见的食物给他吃,从而让他的嘴经常和一些清淡的味道接触,以保证他不过分喜欢浓重的口味。
只是在此处,我并不打算讨论这种生活方式是否对健康更有益。对它的研究,我不是从这个角度出发的。我想做的只是证明这种方式是最可行、最自然、最容易和其他方式相适应的一种生活方式。有一种看法认为,应该拿孩子们长大后才吃的食物给他们吃,以让其逐渐习惯这类食物。但在我的眼里,这完全是一种荒谬的观点。孩子们既然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就没有道理一直吃相同的食物。成人之所以需要吃种类丰盛的食物,完全是因为他们的工作太耗费精力,以及脑力的消耗非常巨大,需要这些食物来为大脑补充能量。经常蹦跳的小孩子不同,因为他们正处于长身体的时期,需要的应该是营养丰富的食物,因为这类食物能够产生许多乳糜。况且,成年人和小孩还有不同的地方:成年人的社会地位、职业和家庭已经固定,但是小孩将来的命运却还是一个未知数。这就要求我们不能让他在任何事情上墨守成规,从而导致在将来改变的时候要花费九牛二虎之力。同时,也要避免让他养成不随时有一个法国厨师就活不了的习惯,以免使得在不久的将来,他只说法国人做的食物最好吃。好吧,我这种夸张的讲法只是在说笑,真实的情况刚好相反,最懂得吃的人,我认为只有法国人。因为要想满足自己的胃,他们做的食物必须要经过一种特殊的方法处理。
味觉是我们各种感觉当中对自身影响最大的一种。我们关心哪些食物更有益于我们的身体,之所以要超过关心我们身边的环境,也是因为这一原因。被我们摸到、看到或听到之后不以为意的东西,可以说有成百上千,但还从来没有一样东西,在我们尝到之后仍然无动于衷。味觉对想象的依赖也是最小的,因为它的活动涉及的几乎清一色的是肉体和物质。最起码也可以说,味觉是我们所有感觉当中最不需要想象发挥作用的一种。它不同于模仿和想象,后两者通常使得其感觉夹杂精神的成分。一个人如果心肠柔软或爱好情色,性格急躁或生性敏感,他整体而言受感觉的影响是最深的,但同时也最不重视味觉体验。初看这一点,似乎会得出结论:相比于其他感觉,味觉是最不重要的,贪图味觉享受的人最低劣。但我从这一点得出的结论却不同。在我看来,通过饮食来教育孩子是抚养孩子最理想的方法。与其拥有虚荣心,倒不如拥有贪吃的心理。因为贪吃的心理只是一个自然的欲望,它直接决定于感觉。而虚荣心则来自于风俗,决定它的是人的各种轻佻行为和不良习惯。贪吃的欲望是不能和其他欲念相提并论的,因为它只是幼年时期的一种欲念,当有其他的欲念与它相冲突,它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我说的这番话,请诸位读者一定要相信。只需要经过很短的一段时间,孩子对吃花费的心思就不会再有那么多。当许许多多的事情困扰着他的时候,他就会无暇考虑吃的问题。等到他长大成人,他贪吃的心理就会被许多其他的欲念所取代,这些欲念可以让他滋长虚荣心。在各种欲念当中,虚荣心可以说是唯一能够依靠其他欲念滋长的欲念。到最后,它却可以吞掉其他的一切欲念。对那些喜欢吃美食的人,我曾展开过一番研究。研究的结论是:这些人每天眼睛一睁开,考虑的问题就是今天吃些什么。在描述自己所吃的一顿饭的时候,其详细程度甚至超过波利比[113]对一场战争的描述。这些所谓的成人,在我看来不过是一些四十岁的儿童,因为结实的身板和充盈的体力都不具备,他们只能算是一种浪费大地资源的人。只有不具备坚强意志的人,才会养成贪吃的恶习。一个只想让自己的味蕾得到满足的人,是愚钝而没有能力的。他所在意的只有自己的一张嘴,只有在饭桌上,他才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并且能做的只有品评食物。品评食物这一工作,我们应该毫不犹豫地交给他去办。因为让他来做这件事情是最为适当的,对他和我们都有好处。
只有目光短浅的人,才会担心一个有出息的孩子沾染上贪吃的恶习。在还很小的时候,吃无疑是我们人生的一个主题。但到了少年时期这种情形就发生了变化。少年时期的我们,已经认为一切食物都非常可口,况且等着我们去做的还有许多事情。贪吃只是一个非常原始的想法,我不希望它被愚蠢地借题发挥。同时,我也不希望美味佳肴被用来鼓励良好的行为。童年既然是或者只能是玩乐和嬉戏的一段时期,那么单纯的身体锻炼就有理由获得适当的物资补偿。马略卡岛上的一个小孩,看到有一个篮子挂在树上,如果他用石弓打下了这个篮子,完全可以因此而得到奖励,完全可以用一顿美味的早餐来弥补完成这一工作所耗费的精力。一个年轻的斯巴达人,悄悄地去厨房偷了一只活蹦乱跳的狐狸,他很可能因此而挨一百皮鞭的惩罚。他把这只狐狸藏在衣服里带出厨[114]房,并且还被狐狸抓咬而鲜血淋漓,但因为不想被家人抓现行而丢脸,自始至终都不发一言,脸色如常,那么他完全有理由任意支配自己虏获来的东西,在被狐狸咬了之后吃掉它。但是要注意,不能把获得美食当成达到一个目标的奖励。爱弥儿绝不会认为,我放在石头上的那块点心是为跑得最快的人准备的奖品,他只会认为,只有比别人先到达那块石头,才能获得那块点心。
初一看,这似乎和我刚才讲的菜肴要怎样简单的一番话相矛盾。但实际上不是这样,因为想让孩子们有更好的食欲,关键不在于怎样刺激他们的食欲,而在于满足他们的食欲。只要我们不让他有挑食的习惯,那么即使是最普通的食物也能满足他的食欲。随着身体的成长,他的胃口会保持在一个很好的水平。这完全可以作为一种调料,只要有了这种调料,其他调料已经可有可无。如果要带许多孩子出去,只要水果和乳制品齐全,同时还有较之于面包更好一些的糕点,特别是拥有能够很好制作这些食物的配方,那么无论把他们带到多远的地方,这些孩子都不会偏好吃口味浓厚的食物,味觉也不会变得迟钝。
人并非一出生就喜欢吃肉,孩子们并不那么喜爱肉食,若要说到证明,他们更爱吃蔬菜类的食物就是明证。因此,万不可把他们这种原始的口味改变,让他们变得喜欢吃肉。这样做不仅于他们的健康无害,而且还会有助于他们获得一个良好的性情。谁都没有办法否认,无论在哪个地方,喜欢吃肉的人要比其他人更为凶狠、残暴。谁都知道[115],英国人是最富有侵略性的,但高卢人[116]却最温和[117]。所有的原始人都非常酷虐,但这并不是因为他们有这样的性情,而是因为食物的影响。他们以打猎看待打仗,以熊来看待人。在英国,屠夫和外科大夫就不能当作证人[118]。一些大的歹徒之所以拥有一颗冷酷的心,就是因为他们不仅要杀人,而且还会杀了人之后喝血。在荷马的笔下,食肉的独眼巨人是非常吓人的,但以忘忧树的果子为食的人却非常可爱。无论是谁,只要接触到后者,就会忘记自己的家乡,而只想和他们一起生活。
普鲁塔克说:“你问我毕达哥拉斯为何不吃兽类的肉?那么我问你,一个人把打死的兽类的肉放到嘴边,把那奄奄一息的动物的骨头用牙齿咬碎,在有已死的动物摆在眼前的情况下吃那些死尸,吞下刚刚还活蹦乱跳、东张西望、不断吼叫的动物的肢体,需要多大的勇气?毫无疑问,他在用手往一个有知觉的生物的心脏插进一块铁器时,是非常痛苦的。在眼睁睁看着一场残杀,看着陷入绝望的动物流血、皮毛被剥落、四肢被瓜分以及那些颤动的肉时是不忍心的。他会非常厌恶那些动物的气味,在清除它们伤口上的污秽以及把上面的污血洗净时,也会感到讨厌和害怕。”
地上跳跃着剥落的皮,
悲鸣的肉在火上烧烤着,
吃肉的人在颤抖,
这些肉在他们的腹中悲泣、控诉。
“这样的情景,在他头一回违背自然做出这样一顿恐怖的食物时,一定会出现在他的心里。这样的感受,当他要把那些还在吃草的动物吃掉,或者要求别人杀死那只正在舔着他手的羔羊,并且切成一片片烹煮的时候,也一定会出现在他的心里。那些拒绝食用这种食物的人并不让我们感到害怕,我们真正害怕的,是那些最先享用这种极端残酷的食物的人。或许最先享用这种食物的人的野蛮还情有可原,但是我们只能说我们要比他们还野蛮得多,因为他们那些能被原谅的理由,我们并不具备。”
吃这种食物的野蛮人可以向我们倾诉:“比较一下我们当时情况和你现在的情况吧,为神所钟爱的人!然后,你就能发现自己多么幸福,而我们的命运多么悲惨!我们所处的环境,季节还无法号令新形成的土地以及烟雾弥漫的空气。河水也没有固定的流向,以至于把堤坝也冲毁,地上四分之三的土地都是池沼、湖泊和大沼泽,而贫瘠的树木和丛林则占据了剩下的四分之一,也没可口的果实生长在地上。我们不知道种地的方法,同时也缺乏种地的工具,而不播种的人是不可能有收获的。因此,饥饿可以说时刻都包围着我们。苔藓和树皮,是我们冬天吃得最多的食物。在我们的眼里,慈姑和石楠树的绿根已经是最好的食物。每当我们找到榉子、胡桃和橡子,就会无比高兴,围着一棵橡树或榉树唱着通俗易懂的歌曲,翩翩起舞,并且还会给大地一项称呼——养育我们的母亲。在我们的一生当中,除了这个时候充满了节日的欢乐,其他任何时候都是充满艰难困苦的。”
“当我们无法再从贫瘠的土地获得丝毫东西,为了生存,我们只能违背自然,用我们那不幸的同伴果腹。这是没有办法的,因为我们若不这样做,所有人都会死亡。但是你们这些残忍者的情况并不相同,没有人逼着你们去剥夺别人的生命。你们身边有着富饶的生存资源,大地为你们产出了数不清的果实,还有无数的牛羊用自己的奶来帮助你们生长,用自己的皮毛做衣服给你们。那么,你们还想拥有什么?我不明白,你们已经吃也有,穿也有,为什么还那么残暴,去杀那么多的人?我不明白,你们为什么责备我们的大地母亲欺骗了你,没有给你们食物?我不明白,你们为什么要对创立神圣法则的塞丽丝[119],对安慰人类的人——直爽的巴克斯[120]极尽侮辱。让人类得以生存,难道他们丰饶的馈赠还不够?如果已经够了,你们为什么还要把他们甘甜可口的果实和那些骨头搬上自己的餐桌?为什么在喝奶的同时还要喝产这些奶的动物的血液?那些被你们称为猛兽的狮子和豹子,它们只是为了保存自己的生命,凭借自己的本能去伤害其他动物。但是你们呢?你们在违背自己的本能,剥夺其他动物的生命不是为了需要,而是为了享受,你们比它们凶猛多了!那些被你们当作食物的动物,它们并不吃其他动物。但是你们却不吃食肉的动物,不仅不吃,你们还要效仿它们。你们所吃的,只是那些温顺的没有任何罪过的牲畜。它们不仅没有给任何人造成伤害,而且还总是陪伴在你们左右。它们辛勤地为你们工作,但得到的结果却是葬于你们之腹。”
“你们是与自然背道而驰的刽子手。如果你一定坚持认为,大自然造就你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你去吃掉自己的同类,让你吃掉和你一样骨肉齐备的鲜活生命,那么你不妨干脆这样做:彻底丢掉你对大自然里让你感到害怕的食物的恐惧,亲自去结束那些动物的生命。这并不是让你用刀斧去杀那些动物,而是采取和狮子以及熊一样的做法,把它们的皮用你的指甲撕下来,用嘴把一头牛咬成碎块,把手指插入它们的皮毛,在一只羊羔的肉还冒着热气的时候,就把它吃下去,并且一同吃掉它的血液和灵魂。但这个时候你却瑟瑟发抖了,没有勇气用牙齿去咬那尚在颤动的新鲜的肉,你真是一个可鄙的人!你让那个动物死了两次:先剥夺了它的生命,然后吃了它的皮肉。但是因为你厌恶死肉,你的肠胃也不能接受,你觉得这样做还不够。于是,你用火烹煮和煎烤它,用药材改变它的样子,让它的味道变得更可口。这样做你仍然不满意,你还要求屠夫、厨工和烤肉的师傅帮你消除自己在它身上留下的,令人害怕的痕迹,要求他们烹调那丧失生机的躯体,以求让烹调的技术消除味觉对那些奇特味道的厌恶,从而使你能够有声有色地品尝那样狰狞的尸体。”
这段话无关乎我论述的问题,但我还是决定把它抄录下来,我相信读者也会认同我的这一做法。
你只要已经让孩子习惯吃最常见和最简单的食物,对他们的摄食量就可以完全放任,无论你要求孩子采用哪种摄取食物的方法;你尽管让孩子去玩耍,无论他采取哪种玩耍的方式。他们绝对不会摄取过量的食物,也不会有消化不良的问题。但如果你让他们一半的时间都在饥肠辘辘的状态,并且还有办法逃离你的看管,那结果就非常糟糕了:为了把自己的损失尽量补回来,他们会发狠地吃东西,直到有想吐的感觉,直到把自己吃撑。造成我们吃东西太多的缘故,完全是因为我们没有以自然的法则来对待食欲。我们自己吃的东西,经常被我们任意地增加或减少,但这项增加或减少的工作,又是由我们的手来完成的,衡量增加或减少的量的多少,也并没有取决于我们的胃而是我们的估计。我经常会举出一些自己看到的事例。农民家的菜柜和果箱经常都不关,但家里的大人或孩子都不会有消化方面的问题。
如果有一个孩子非常贪吃(假如采用了我的办法,我认为这种情况并不会出现),那么只需要让他玩一些自己钟爱的游戏。在游戏的过程中,他贪吃的想法就会被分散。而他营养不良的情况,也会在这一过程中不知不觉地被消除。但几乎所有的老师,都没有想到这样一个有效而容易的方法,这让我感到非常迷惑。希罗多德曾描绘了一番吕底亚[121]人极度缺乏食物时的情景。在极度饥饿的情况下,那些人发明一些游戏和其他的娱乐方式来让自己感觉不到饥饿,从而能够一整天都想起不吃饭[122]。这段记载,可能被你们这些博学的老师多次看过,但你们就是没有想到把它应用到孩子身上。你们有些人或许会告诉我:“一个孩子不会在没有被约束的情况下离开餐桌去学习功课。”老师们,你说得非常对,但是我说的并不是他们的功课,而是他们的游戏。
同视觉先于触觉一样,嗅觉也是先于味觉的。味觉要知道一样东西将对自己造成的影响,从而能告诉我们应该寻找或躲避哪样东西,都是通过嗅觉达到目的的。有一种说法:较之于我们的嗅觉感受,原始人的嗅觉感受完全不同。这种说法我是很相信的。气味本身只能给人很轻微的感觉,与其说它触动了人的感官,不如说它唤醒了人的想象力。人对通过它而闻到的气味的感受,远远不如对通过它品尝到的味道的感受。如果这种说法正确,当一个人因为生活方式拥有的味觉和别人不同,那么对味道的判断也会不同。如此一来,这个人对表现味道的气味的判断也完全不同。一个鞑靼人嗅到一匹死马身上一块臭烘烘的肉所产生的感受,和猎人在闻到一只腐烂了一半的松鸡时的感受是一样的。
那些忙于走路和虽然没有那么多工作但没有空闲时间的人,并不会在意那些细微带花香的东西。同样的道理,经常忍饥挨饿的人也不会对与食物无关的香味感兴趣。
嗅觉是一种想象的东西。它之所以能使大脑处于一种兴奋状态,是因为它能够强烈地刺激神经。这也是我们一开始会感到兴奋,然后这种兴奋又会慢慢减弱直至完全消失的原因。在我们的各种爱好当中,嗅觉起到的作用是非常显著的。不同于人们的想象,化妆室里的香味作用其实是巨大的。一个聪明但感觉不敏锐的人,他竟然对情人胸前佩戴的花的香味无动于衷。对此,我不知道是应该称赞还是应该叹惋。
在童年时期,想象力因为还没有受到欲念的刺激,所以不那么容易受到情绪的影响。嗅觉在童年时期之所以不能够活动得太过分,原因就在这里。何况,在这一时期,我们还缺少由一种感觉的印象知道另一种感觉的足够经验。我们是经过研究而得出这一事实的。就大多数孩子而言,他们的嗅觉是非常迟钝的,甚至接近于没有。这倒不是因为孩子们没有大人那么灵敏的嗅觉,而是因为他们的思想和嗅到的气味不产生关联。他们不像我们一样,嗅觉轻易就能被一种快乐或痛苦的感觉影响,从而产生相应的感觉。如果我们能够研究自己的身体,我毫不怀疑我们能够发现女子感受气味的能力要强于男子,这甚至不需要解剖两者的身体进行比较。
有人曾认为:从青年时期开始,加拿大的原始人就已经通过训练拥有了非常灵敏的嗅觉。这让他们可以在打猎的时候,即便有猎狗也能不用,因为他们具备和猎狗同样的本领。因此,对于我们的孩子,如果我们能够让他们像猎狗分辨饮食那样分辨自己的食物,那么我认为他们的嗅觉无疑也可以和猎狗一样灵敏。只是这其中也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这样做必须是为了让他明白嗅觉和味觉的关系。但这所有的关系,大自然已经认识到应该让我们注意:为了让味觉和嗅觉器官的活动相互联系,大自然把嗅觉器官和味觉器官安排在了一起;为了让我们在品尝到某种味道的时候,也能够同样闻到相应的气味,大自然为嗅觉器官和味觉器官在口中安置了连接的通道。这种自然的关系,我希望大家不要为了哄骗一个孩子而去轻易改变,例如,用借助香甜的东西来让药物显得不那么苦。你是没有办法瞒住他的,因为这两种感觉是相违背的,其中强烈的那种感觉,终将会取代另一种感觉,他吃药也因此变得更加艰难。这样一来,他所有的感官将都会感受到难吃的味道。从此之后,只要他稍微接触到这种味道,就会联想到别的什么感觉,从而使他连可口的香甜味道也觉得难吃。这就造成了这样一种局面:由于我们采取的办法并不周全,因此削弱了我们愉快的感觉,反而让不愉快的感觉得到增长。
对第六感的培养,将是我在后面要论述到的东西。我以“共同的感觉”来称呼这一感觉。这样命名,并非是因为这种感觉所有人都有,而是因为它产生于其他感觉完美的配合当中,以及能够通过结合事物的外表而让我们明白事物的实质。所以,这个感觉只在人的大脑里存在,并没有一个独立的器官,并且是一种内在的东西。我们可以用“看法”或“认识”来命名它。这种感觉是多是少,决定了我们知识范围的广狭。它是具体缜密,还是模糊粗放,决定了那个人思想的对和错。我们说人的智力,就是通过比较这种观念得出来的。我们说一个人看问题太感性或者太孩子气,也就是说这个人是以一种简单的观念在组合集中感觉。反之,我们说一个人能够理性地看问题或者像一个大人,也就是说这个人能够复杂地看待几个简单的观念。
我们假设这样一种情况成立:我的方法是一种自然的方法,在应用的过程中,也能始终不出现错误。这样一来,我们就已经带着自己的学生跃出各种感觉的范围,进入了理解的阶段。从这一刻开始,我们走出的每一步都已经是成人的步伐。但我们要先把才走过不久的地方回顾一番,再进入那个新的领域。不同年龄段,有着不同的完善程度与之相适应,即有着特定的成熟时期。“成人”这一说法,对我们来说已经司空见惯。现在让我们来对“成熟的孩子”展开讨论。我们或许还不至于厌恶这样的一个人,因为它毕竟是新鲜的。
生命是非常虚无而短暂的,这让我们不得不感动于它当前的情景。我们经常给真实的东西披上幻想的外衣。其原因是我们如果不用想象力为那些触动我们感官的事物添加光彩,便无法为我们从其中得到的乐趣找到存在的价值。如果是一种这样的情况,我们得到的仅仅是感觉器官上的享受,心灵依然是毫无温度的。到了秋天的时候,我们尽管能够观赏大地由各种宝物呈现出来的美丽景色,但不能够说获得了感动,因为欣赏只来自于人的思想,与人的情感并没有关系。但到了春天,尽管田野里空无一物,树林也不产生投影,草地上长出来的都是一些刚冒头的叶子,我们的情感却能够被这一切唤起。眼见大地再次恢复生机,我们的生命似乎苏醒过来。因为身边的一切,我们感觉是那么快乐。我们的眼角充满了欢乐的泪水,其中既有欢乐,也有温柔。但在收葡萄的时候,尽管也不乏欢乐和热闹的气氛,并且我们也看在眼里,但是却不会流一丝一毫的眼泪。
导致出现其中的区别的原因在于,春天的时候,当我们看到当时的情景,同时也会想象到这种景色背后的季节;当那柔嫩的芽儿出现在我们眼里,我们会迅速联想到它的花和果实,以及绿荫,甚至还会联想到绿荫下可能出现的奇妙景象。我们的想象,会把这一系列景象联系起来,从而使得我们看到的只是这些景象以后的情景,而非眼前的真实样子,因为我们的想象力完全可以自由选择这些景象。但在秋天,我们只能看到眼下的真实情景,因为如果我们要想到春天,有冬天这一道阻碍横贯在我们眼前,寒冷的天气会抹杀我们并不活跃的想象力。
童年的绚烂正是因为具备这种让人倾倒的光彩,才会让我们对它的沉思比对成年的圆融的思考更多。我们要想怀着愉悦的心情观察一个成年人,必须要在我们回忆他曾经做过什么事情的时候才能做到。因为只有在那个时候,我们才会重现他年轻时的情景。我们如果依照他目前的境况或将来的老年时光去观察,所有欢乐的情绪都会被消灭殆尽。没有人会认为一个人昂首阔步走向坟墓是一件开心的事,因为死亡给一切都披上了丑陋的外衣。
然而我绝不会想到一个年龄在十到十二岁之间,拥有一个健壮的身体,并且发育也和年龄相适应的孩子会感到不开心。当我看到他活蹦乱跳的,没有焦虑和对未来的担忧,在好好把握当下,充分享受自己充盈的生命时,只会感到无比喜悦。让我感到喜悦的时候,也包括在看到他不断发展的体力每时每刻在增加,将他看成一个孩子的时候。当我将他看成一个成年的人,我的这种喜悦的心情还要更强烈。我们的血液从他沸腾的血液中获得了温度,我毫不怀疑他可以恢复我的生命,这活泼的景象可以让我重新拥有青春。
但正在这个时候,钟声突然响了起来,这对他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变。他的双眼没有了光辉,他脸上欢乐的表情也不复存在,欢乐的游戏也开始离他而去。他的双手,被一个严肃而愤怒的人攥在了手里,这个人郑重地对他说:“该走了,孩子。”随后,这个孩子被他带着离开了。我依稀看到了一些书在他们进入的房间放着。就他那样的年龄来说,书完全是多余的物品。那个人拉着那个不幸的孩子的手,孩子则是一脸顺从的表情。最后,这个孩子环顾了一番周围的东西,一言不发离开了。在他的眼里,有许多不敢流出来的泪水,在他的心里,也有许多不敢表露出来的怨气。
你是这样对一切都不感到害怕,生命中没有一分一秒感觉到烦恼,始终能保持开心快乐,快来我们这里吧,离开那个满腹忧虑的人,来我们这里给我们带来安慰。快来吧!他终于向我走来,当他靠近我的那一刻,我感到无比快慰。而他,也有着同样的感受。在这里等待他的不是别人,而是他的朋友和玩伴。当看到我的时候,他也坚信自己即将迎来快乐。信赖和和谐气氛充盈在我们之间,我们之间的友爱,超越和其他一切人之间能产生的亲密。
他快乐而充满信心,从他的举止神态和面貌就能看出来;他的周身都洋溢着向上的气息,并且拥有一个非常健康的身体;无疑他也有着旺盛的精力,否则不会有那样沉稳的步伐。此外,他还拥有娇嫩、光滑而结实的皮肤,上面布满了男人专属的印记,这些印记是空气和阳光刻上的。他还有着充盈的肌肉,说明他正在不断地生长。他的眼睛,尽管没有激情的火焰,但是纯真[123]的安宁却从不缺少,并且也总是明亮的,即便经历了一段相当长时间的忧伤。他的脸上,也从来不会总是泪痕斑斑。他有着他那个年岁特有的活泼,以及对自己的绝对相信和各种通过锻炼得出来的经验,这一点从他那矫健而沉稳的动作中就能看出来。他也完全不目中无人和轻佻,他豁达和开放的态度就是最好的证明。他也绝不会在胸前低垂着头,因为我们从来没有让他埋头看书。我们不需要要求他抬起来,而他并不会把头低下,因为他并没什么令自己感到害羞和恐惧的事情。
我们此刻不如让他出现在众人面前。同时,我们也欢迎大家来测验他。有什么问题你们尽管问他,不需要担心他强迫你帮他做各种事情和提出什么不合理的问题,也不需要担心他会向你说一堆胡话。你也不需要担心他会死缠着你不放,以及担心他想让你为他一个人服务,从而让你不知道应该如何是好。
不过,他也不可能对你们说什么好话,或者把我教他的话告诉你们,他唯一会对你们说的是一些实话,但这些实话是经过他加工和更改过的天真话语。他会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像无所顾忌地告诉你他做了什么好事一样,把自己做过的坏事也坦诚地告诉你,绝不会顾忌到这些话会对你造成什么影响。
有一部分人有一个爱好:钟情于预测孩子的将来。但他们难过的时候最多,由于经常听到孩子说了大量不怎么高明的话,他以前通过和孩子一些愉快交谈所产生的希望,也因此而破灭了。但我的孩子不会这样,他只会说有用的话,而不会没完没了地说让别人不乐意的话,即便不能满足别人的这种愿望,但也不会让别人感到非常难过。他并没有太多的思想,但这些思想都非常清晰;他也记不住很多事情,但却可以从做过的事情中汲取很多营养。他读书的成绩也不如其他孩子,但却比其他孩子更能理解书本的知识。他的聪明从来都只存在于他的大脑中,而非言语上。他的判断力要强于记忆力,并且只会说自己理解的语言。他或许不能说出比别人高明的话,但是做事的能力却远远超过别人。
规矩和习惯,在他的观念里是不存在的。他绝不会让今天要做的事情,受到昨天的事情的影响[124]。他做事情不会墨守成规,并且会按照自己的意愿说话,不惧怕任何权威以及已经存在的先例。因此,你能听到他说的,只能是完全忠于自己的话,你能看到他做的,只能是完全忠于他自己的行为。
在他的观念中,你或许能够找到一些与他目前情况有关的道德观念,但绝不能找到关乎他成年之后的道德观念。而事实上,于这样一个还不属于社会当中一员的小孩子而言,这些观念是没有任何用处的。他可以理解什么是自由、财产和契约,知道物品为什么是和为什么不是他的,但是也仅仅知道这些。你如果要告诉他什么是义务和服从,他是不懂的,并且也不搭理你要求他去做什么事情。但是在一种情况下,他也可能马上满足你的意愿,这就是你告诉他:“如果你能把这件事情做得令我满意,那么等到将来有机会,我也会把事情做得令你满意。”其原因是他会认为这是一件很好的事,因为他可以在被保证不受到破坏的前提下,扩大自己的活动范围。或许还会出现一种情况:为了让你充当一员,他也会让你加入,把你作为一个不可忽略的角色。但这种情况的出现,也代表着他受到了世俗的影响,你没有能很好地防止他产生虚荣心。
他如果需要帮助,定然会求助于第一个碰到的人,并且不管对方的身份,是国王还是仆人。在他的眼里,所有人都是无差别的。他也不会认为你对他的帮助是应该的,这一点你从他的请求的态度中就可以看出来。他知道要想得到你的帮助,必须要你欣然应允。当然,他无疑也知道要做到这一点,需要付出感情。但他绝不会拐弯抹角地说话,无论别人答应还是拒绝他的要求,他都能够平静如常,你从他的声音、眼光和态度就能看出来。在这样做的时候他不会有偏向,既不是一种奴隶般的害怕和服从,也不是一种主人姿态的咄咄逼人,完全只是一种对朋友的信赖,一种一个人要求另一个人时应该有的高尚而平和的态度,一个不受约束、充满智慧但没有强壮身体的人,在寻求另一个同样不受约束但亲切而强壮的人的帮助。如果他的要求得到满足,他也只会觉得自己欠了一笔债,而不会对你表示感谢。而如果是被你拒绝,他也不会怨恨或死皮赖脸,因为他知道这样做于事无补。他会和你说的,绝不会是“我被别人拒绝了”,而是“这根本不可能”。只要他认为那件事无法完成,他就不会硬要去做。
你就让他独自待着好了,然后默默地观察他会做些什么,以及如何把事做成。他不会为了表明自己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去做某件事,而草率地去做一件事情,因为没有必要证明自己是自由的,他知道自己始终都是自己的主人。他是机敏的,也是容光焕发的,他的活动始终洋溢着与他年龄相符的活力,并且始终保持着目的性。由于通过测验已经对自己的力量有充分的认识,他尽管会只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但是也不会做自己能力范围之外的事情。他能够把自己的想法和做法很好地结合,如果想做一件事情,就说明这件事已经绝对有把握成功。他绝不可能去问别人一个愚蠢的问题,因为他的眼睛是密切注意着一切的,如果要问,他一定已经事前进行了观察,并且已经了解清楚自己想知道什么。当遭遇困境,他也不会烦恼得像别人那么厉害,当生命受到威胁,他也能够从容面对。他能看到的,只能是存在于现实当中的景象,预测危险,也只能按照危险的真实程度去做,从而能够始终冷静应对。这取决于他的想象力还没有活动,以及我们也没有让它活动起来。他无疑只能承受自然的需要带给他的压力,以及从出生那一刻开始就受到的需求的约束。他现在终于能够坦然面对这些,并且始终充满信心。
在他的眼里,工作和游戏并无差别。他做每一件事情都会充满激情,并且动作极具张力,无论是谁见到了都会感到开心并且欢笑起来。他有着怎样的心理状态,以及知识范围的大小,已经从他所做的事情当中得到了体现。当一个眼灵手巧、满面笑容且有着沉稳态度的漂亮小孩,在你的面前做最重要的事情,或者一心一意地玩耍,你看到之后,无疑也会感到高兴。
现在,你不妨将他和别的孩子对比一番,让他和其他孩子在一起任意活动。这样一来,你立即就能发现他们谁成长得最理想,谁的完善程度最接近他们那个年纪应该有的样子。你将会发现,与那些城里孩子相比,他行动的敏捷程度是最高的,身体也是最强壮的。和乡下孩子相比,他的力气可能并不见得更大,但是手脚绝对要更灵活。他会比其他孩子更能理解孩子们能够理解的东西,比他们更善于决定、思考和预测。如果让他去蹦蹦跳跳、摇晃和搬运东西、对距离做出预测、发明游戏以及赢得比赛,他会比谁都厉害,因为他知道怎样用意志控制所有事物,甚至连大自然也不得不听他的号令。带领和管理同伴,就是他受到的教育,他的权力和威望,完全可以由他的能力和经验取代。随便你拿什么衣服给他穿,也随便你为他取什么名字,因为这些都不重要。无论是在什么地方,他都是超群的,他可以成为别人天然的领导者,而这些人也同样认同他比自己突出。因此,他即便不发出任何命令也是所有人的领头羊,这些人没有认为自己是在服从他,但确实是在服从他。
他长成了一个成熟的儿童。但他走到这一步,是把自己的童年生活完整地过完的,而非以牺牲欢乐的时间为代价。在他成长的过程中,这两者是并驾齐驱的。当他收获了和自己年岁相符的理智,也同样收获了自己体质允许的开心和自由。如此,即便我们在他身上倾注的爱和希望为致命的错误所消灭,我们也不会感伤于他的生命,为他生命的丧失而哭泣。因为我们并没有带给他痛苦,我们完全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没有剥夺大自然赋予他的东西,他起码享受到了自己的童年。”
但要完成好这样的儿童教育,其间会出现诸多困难。这种教育具有的意义,只有拥有卓越见识的人才明白。花同样多的精力,一般的人培养出来的孩子也许只是一个顽劣之徒。即便是老师,他考虑得最多的也是自己的利益,学生会怎样是被他放在次要地位的。他在意的只是自己的时间是否被浪费,拿了别人的钱是否做好了相应的事,能否让他的学生掌握自己那些很容易表现的本领,以便于让他们随时拿出来显摆。但这些本领有没有用并不那么重要。他只让学生不加审慎地记住一堆乱麻似的东西。等到考试,他就叫他们拿出这些东西加以表现,大家感觉都很好,然后他就收拾好一切离开了。而我的学生是贫乏的,除了自己,他没有一样东西可以表现,也没有什么能够拿出来给别人看。没有人可以一下就看透一个大人或一个小孩,因此想找到一个能一下就看出别人的独特之处的人几乎没有。即便有也极少,在众多的父亲中也许很难找出一个。
任何人被问太多的问题都会感到抓狂,尤其是小孩子。一个小孩如果被问太多问题,只需要几分钟,他就会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对你多次问到的问题敷衍了事,回答得也非常随便。你想从他身上获得自己想知道的东西,用这样俗套的方法是不会有任何效果的。有的时候,相较于他口若悬河地讲一通,他下意识说出的一句话通常更能表达他自己的想法和感受。但是你也要注意,他这句话有可能是别人教的,也有可能是非常偶然说出来的。你想要对孩子的判断力做出估计,自己必须也有很强的判断力。
已经去世的海德爵士曾告诉过我一件事。他的一个朋友在意大利住了三年,回来之后,想测试一下他那十岁左右的儿子学习的进步情况。他与他儿子的老师,以及一些孩子,在某一天晚上散步了一番,地点是一个空旷的地方,有一些小学生在那里放风筝。散步过程中,他问他的儿子:“风筝的影子在这里,那么风筝在什么地方?”孩子的回答非常迅速,甚至都没有抬头:“大路的上空。”海德爵士说道:“嗯,说得好极了!我们和太阳的中间就是大路。”听到儿子的回答后,那位父亲吻了吻他。测试完后,父亲一言不发地离开了。次日,他把一张支票给了老师,其中除了他的薪资之外还有一笔年金。这位父亲无疑非常开明,他的儿子也非常出色[125]。以那位儿子那样年龄的孩子来说,问那个问题实在是再适合不过,尽管他回答得非常简单,但是你会发现他的判断准确无比。亚里士多德的学生之所以能够驯服那匹任何骑师都无法驯服的名驹,也是因为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