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秦明:万象卷(套装4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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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这不需要专业人员也可以判断出来。枪口因为制作粗糙,压成了椭圆形,而死者裤子上的枪口印痕也呈现出椭圆形,直径和枪口完全一致。

看完枪口印痕,我和大宝合力把尸体的裤子小心翼翼地脱了下来,放进物证袋里保存。裤子一脱下来,就看见死者膝盖上方有一个椭圆形的、黑洞洞的创口。创口周围发黑,是火药的灼伤。尸体体位一发生变化,就有血液从这个黑洞洞的创口里流淌出来。

“打中腿了。”我说,说完,皱起眉头开始思考。

“哟,我知道你们法医学上有一种说法叫什么弹后空腔效应。”陈诗羽说,“但没想到弹后空腔效应这么厉害啊,打中腿都能打死人。”

大宝炫耀一般地发问:“你知道弹后空腔效应的形成机制是什么吗?弹后空腔效应是因为子弹旋转而产生的,那只有膛线枪才能形成,这自制枪可是滑膛枪,滑膛枪怎么转?怎么空腔?”

大宝说得没错,弹后空腔效应是子弹致伤的主要机制,但是这种效应只有在膛线枪发射子弹后才会产生,这也是膛线枪比滑膛枪杀伤力大的原因。采用X射线胶片高速摄影技术,可以观察到模拟体被弹头击中后,在弹头通过的组织中会形成一个空腔。这是因为弹头在机体中穿行时,不仅会使软组织撕裂,更重要的是会将弹头上的旋转动能释放给周围组织,使软组织以弹道为中心向四周放射状移位,从而形成比弹头体积大数倍的空腔。弹后瞬时空腔虽然持续时间短,但可以造成创道(2)周围的软组织向外伸展、撕裂以及血管撕裂。组织常会因为移位超出了弹性极限而发生破裂,呈现爆炸样改变,在机体上留下严重、复杂的复合性损伤。空腔经过扩展、收缩,再扩展、再收缩等反复多次的改变后,逐渐消失,最后留下一个容积比空腔小得多的创腔,就是我们法医最后可以发现的枪弹创创道。

而滑膛枪形成损伤的主要机制就是弹头的损伤。弹头打破血管就会导致失血死亡;弹头打破器官,就会导致器官失血、衰竭死亡。接触射击的滑膛枪,因为弹丸还处于密集阶段,所以形成的创道只有一条,这条创道是所有弹丸共同作用形成的。

“我告诉你吧,”大宝对陈诗羽说,“其实这一枪并没有多大杀伤力,看死者的下肢没有畸形,就知道他的腿骨都没折。之所以会流出这么多血,是因为人的大腿内侧有一条非常重要、非常粗大的动脉——股动脉。如果弹丸打进腿里,打断了股动脉,那可不得了。这么粗的动脉是无法自凝的,如果没有及时按压住,让血这样哗哗地流,很快就会出现休克症状,造成昏迷,再不立即抢救,就会死亡了。死者应该就是这样死的。”

“酒精过量,血管扩张,加速了血液循环,也会加速死者的死亡。”杨法医在一旁补充道。

他们说话间,我已经从勘查箱里拿出了一根钝头探针。

探针的主要作用,是探测创道的长度和走向。死者的致命伤是一条创道,很显然,这条创道打断了股动脉,但是创道的走向,我们不得而知,只有靠这根细细的探针了。

我小心地把探针的一端插进创口,然后向着各个方面探寻,很快,我就找到了创道。创道是从膝盖上的创口往上,最终到达会阴部下方约五厘米处的大腿内部。我沿着创道把探针插进了死者的大腿里,留了个探针柄在外,招呼陈诗羽前来照相。

这样,从照片上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创道的行走方向了。

“你们看出什么问题了吗?”我看着大宝和林涛。

两人一脸茫然。

我对派出所所长说:“麻烦联络殡仪馆的同志,去解剖室进行尸体解剖。”

如果通过调查、尸检,可以确定死者是走火导致死亡,属于意外,属于非正常死亡事件,尸体解剖是要经过家属同意的。但如果有命案的可能,公安机关就可以强行解剖。

“家属不同意解剖啊。”所长为难地道。

“开具解剖通知书,强行解剖。”我说,“因为这是一起命案。”

“命案?”这出乎所长的意料,他的头发都要竖起来了。

我微微一笑,说:“你们看,创道是从下往上的。你们再看看这支枪,有一米二长。加之这是接触射击,现在我们来还原一下现场。”

说完,我拿过透明物证袋里的枪,把枪口顶在死者膝盖上方的创口处,说:“子弹往上,那么枪托就应该在膝盖下面。你说,这样怎么走火?”

如果是走火,这么长的枪,应该打中死者的腰部以上,或者弹道是往下的。如果是打中膝盖,而且创道往上,这样摆放枪支不合理,而且死者是够不着扳机的。即便是死者坐在地上,用枪顶住膝盖,扳机的位置也在他的脚尖以外,柔韧性再好,也够不到扳机。

“有道理!”在场几人异口同声地说。

“所以,只可能是别人拿着枪,对着他的膝盖开了一枪。”我说,“现在我们需要对尸体进行解剖。”

程城市公安局法医学尸体解剖室里,陈诗羽仍然默默地站在一边。这是她在两天内看到的第三个现场、第七具尸体解剖,真可谓“填鸭式”教育。她现在不仅完全适应了尸检工作,而且已经可以清楚地说出尸体的解剖位置,这让我们不禁感叹她适应能力、接受能力的强大。我也尽自己所能进行规范化操作,好让这个白纸一样的大学生,对法医的工作有个规范性的认识。

我们对尸体进行了全面的尸表检验,除了左侧膝盖上的一处枪创以外,我们还在他的后枕部摸到了一块不小的血肿。血肿的表面还有一些浅淡的擦伤。头皮没有创口,只有血肿和擦伤,用法医的眼光来看,这是一个具有一定平面、一定质量、表面粗糙的钝性物体形成的损伤。可能是摔跌倒在地面,也可能是工具形成的。

“你看,果真还有其他外伤吧。”我兴高采烈地说。

大宝拿出手术刀,准备剃除死者的头发。我说:“等等。”

我们把尸体翻了个身,暴露出枕部,然后细细地拨动死者的头发,很快,找到了几个黄色的小颗粒。

我用镊子把小颗粒钳出来放进物证袋,说:“致伤工具已经清楚了,是砖头。”

大宝赞许地点点头,说:“开颅看看,排除是他中枪后摔跌,跌倒在砖头上形成的损伤。”

摔跌导致的损伤,会在颅脑内形成对冲伤(3),而直接打击所致的损伤不会有对冲伤。

打开死者的颅骨,他的枕部果真有一小块脑挫伤,而对侧的额部则没有发现。

“没有对冲伤,可以肯定是有人用砖头袭击了他。这一处损伤有生活反应,说明他是在中枪前被打击的。”我说,“这么小的一块脑挫伤,不足以致死也不足以致晕,但是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方向,寻找可能存在的物证的方向。”

开完颅,大宝和杨法医按常规对死者的尸体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解剖检验。大宝动刀的时候,可能是因为疲劳,一不小心用手术刀戳破了死者的胸腔。

“哎呀,小心点儿。”杨法医说,“尸检过程是要录像的,别给当事人家属看见了,非说这一处创口是凶手形成的就完蛋了。”

大宝用手抹了抹被他用手术刀刺出的小创口,说:“没事的,这创口这么小,这么薄,看不出来啦。而且没有生活反应,检验前我们也拍了尸体照片,不碍事,不碍事。”

我笑着说:“杨哥,你现在被信访案件闹得草木皆兵啦。法医在尸检过程中不慎对尸体造成损伤是常有的事情,不用大惊小怪的。”

杨法医尴尬地笑了笑,继续和大宝对尸体进行系统解剖。除了在打开死者胃部的时候,一股呛人的酒精味扑鼻而来以外,并没有其他特殊的发现。

在他们进行解剖的时候,我拿起死者的双手,仔细观察了一下,没有说话。

检验完尸体后,我提出要去现场村落附近的小店吃牛肉面。除了满足我的嗜好以外,我还有别的意图。路过现场的时候,警戒带已经撤去,只留下路面上的片片血迹。我叫韩亮停了车,下车在现场周围转了一圈。不一会儿,我就用物证袋拎了一块砖头上车。

“林涛,一会儿你去看看这块砖头。”我说,“这是凶器。”

大宝好奇地朝车窗外张望了一下,说:“你看这路边好多砖头,你怎么知道这是凶器?”

我哈哈一笑,说:“因为这块砖头上黏附着血迹、毛发。”

熬夜加之旅途的疲劳突然袭来,我们在吃完中午饭后,找了个宾馆美美地睡了一觉,等待着其他实验室的检查结果出炉。

下午四点,我们一起来到了专案组,汇报工作的同时,也听取其他刑事技术专业的检验结果。

“死者系被霰弹枪打中了大腿,导致股动脉破裂。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失血过多死亡。”我说,“除此之外,死者的枕部还有一处钝器伤,是凶手在开枪前打击所致。这是一起命案。”

“有点儿奇怪。”侦查员说,“经过我们的调查,死者昨天晚上和几个狐朋狗友喝酒喝到九点多,有人骑摩托车带他到现场附近,他下了车。九点半左右,死者回到家里,问他老婆要钱,他老婆不给,他踹了他老婆几脚,然后硬抢了几百块钱离开家。过了大约二十分钟,死者重新回到家里,摇摇晃晃、骂骂咧咧的,从地窖里拿出枪就离开家了,然后十点钟就出事了。”

“嗯,是这样的,在他的裤子里发现了四百六十块钱。不过,他这不就是要去和人约架吗,怎么奇怪了?”大宝说,“肯定是他和谁吵架了,然后去打架,结果打不过人家,所以被人抢了枪,打死了呗。”

侦查员摇摇头,说:“这个人平时喝多了酒,就喜欢寻衅滋事,这是事实。但是每次都是带着棍子带着刀,吵着喊着要去打架,一旦真的和人家遇上了,又了。而且,附近有人打麻将,并没有听见吵架或打架的声音啊。”

“你们说,会不会是这样,”我说,“死者喝多酒以后,想去和他们一起打麻将,所以去家里要钱。打麻将的时候,发生了纠纷,死者就回家里去取枪,在重新往打麻将的地方走的时候,遭到了袭击。因为是这几个打麻将的人干的,他们当然不会说听见什么声音了。”

专案组沉寂下来,都在思考这一可能性。

不一会儿,专案组组长拍了桌子,说:“这是最有可能的!你们去抓人吧!其他专业继续介绍情况。”

几名侦查员应声出门。

理化室的负责人清了清嗓子,说:“我来介绍一下理化检验的情况。死者的心血中,每100毫升血液的酒精浓度高达280毫克,达到80毫克就算醉酒了,他这个数值都接近致死量了。这说明死者是严重醉酒。在这个酒精浓度下,死者的自控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应该都非常差了。如果真的是打架,他没有多少反抗能力。”

“严重醉酒,也是加速他失血死亡的一个因素。”大宝补充道。

“另外,”理化室的负责人接着说,“从死者头发里提取的微量颗粒,和现场提取的砖头,认定同一。”

“可惜,”林涛一脸惋惜,“砖头表面太粗糙了,只有指印痕,没有指纹,没有获取证据、线索的条件。”

“那枪支检验怎么样呢?”我问。

林涛说:“我进行了整体分离比对,死者家的残余材料和枪支认定整体,也就是说,这把枪确实就是他自己做的那把枪。另外就是,对枪支表面进行了检验,因为表面不光滑,没有发现有比对鉴定价值的指纹。”

这着实是个不好的消息。既然是谋杀,射击的人很有可能在枪支上留下指纹,可惜,没有条件。我接着问:“那枪弹射击实验做了吗?”

这是涉枪案件中必须进行的实验,在实验室中进行。把枪放在枪托上,用线牵引扳机射击,射击固定目标。进行枪弹射击实验,可以了解枪支的性能,从而对枪支射击进行比对认定,是法庭判案的一个依据。

“枪里没子弹,我让派出所所长去家里搜了。”林涛说。

所长接过话茬儿:“死者家里人情绪很激动,开始很不配合,后来我做了很多工作,他们才让对地窖进行了搜查,找到了几枚做好的弹药。喏,在这里。”

说完,他从警服口袋里摸出了几枚自制枪弹。

“那我现在就去做实验。”林涛说。

“明早再说吧。”我说,“一方面,看看今晚对那四个打麻将的人的审讯结果。另一方面,你赶紧先陪我去看看那块砖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