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注杜诗》与诗史互证方法(修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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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杜甫诗歌是中国文学史上注本最多的一家,宋代诠释杜诗成风,号称“千家注杜”,自此以后各代均有注释成果,若论其集大成者,则首推清人仇兆鳌的《杜诗详注》。仇兆鳌在康熙三十二年(1693)所作《序》中说道:

论他人诗,可较诸词句之工拙,独至杜诗,不当以词句求之。盖其为诗也,有诗之实焉,有诗之本焉。孟子之论诗曰:“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诗有关于世运,非作诗之实乎。孔子之论诗曰:“温柔敦厚,诗之教也。”又曰:“可以兴观群怨,迩事父而远事君。”诗有关于性情伦纪,非作诗之本乎。故宋人之论诗者,称杜为诗史,谓得其诗可以论世知人也……是故注杜者必反覆沉潜,求其归宿所在,又从而句栉字比之,庶几得作者苦心于千百年之上,恍然如身历其世,面接其人,而慨乎有馀悲,悄乎有馀思也……夫亦据孔孟之论诗者以解杜,而非敢凭臆见为揣测也。[1]

仇兆鳌于杜诗的特质,首先断定其为“诗史”,即认为诗人对时事寄托了讽喻的情志,因此杜诗反映了时代现实。“诗史”成为解释诗歌的一个先设观念,在这个先设观念的指导下,注者需选择一套“知人论世”的诗歌解释方法。然而,仇兆鳌的《杜诗详注》重点在于对前人注杜资料的总结梳理与编辑,并未在研究方法上体现出自己的特色,倒是明末清初的钱谦益成了这一研究领域中“诗史”研究方法的先驱。

明清两代杜诗注本层出不穷,在今人周采泉的《杜集书录》中,仅“全集校刊笺注类”就著录有清人注本27种,还远非清人注杜之全部。在明清人的注本中,《钱注杜诗》是其中最重要的注本之一。

《钱注杜诗》二十卷,钱谦益撰。谦益(1582—1664)字受之,号牧斋,晚年自号蒙叟、绛云老人等,常熟(今属江苏)人。生于明万历十年(1582),卒于清康熙三年(1664),享年八十三岁。万历三十八年中进士,授编修之职,隶东林党。崇祯元年(1628),官礼部侍郎,后因与温体仁争阁臣事削籍还乡。李自成陷京后,福王立于南京,由马士英引为礼部尚书。清顺治三年(1646),多铎镇江南,钱谦益率文官迎降,即授以礼部侍郎管秘书院事,冯铨充修《明史》馆正总裁,以钱谦益副之。当时,钱谦益声名远播天下,但清廷却并未加以重用,钱氏于是称疾乞归。顺治五年,黄毓祺反清起义失败,凤阳巡抚陈之龙获黄毓祺,钱谦益坐与交通罪,被捕入狱,经家人多方奔走诉辩,总督马国柱以钱谦益与黄毓祺素不相识判定,钱氏才得以放还。归家乡常熟后,钱谦益唯以著述、佛事为业。他反省思过,痛悔降清之举,并积极投身反清活动,如策反总兵马进宝、参与郑成功“通海”等,并将晚年诗文集命为《投笔集》。综观钱谦益一生,其行为明显随时代环境而变化,其思想感情十分复杂,陈寅恪在《柳如是别传》中论及时说:“钱谦益降清,乃其一生污点,但亦由其素性怯懦,迫于事势所使然。[2]”可谓平心之论。《钱注杜诗》二十卷,是钱谦益晚年心力所注。钱氏从明崇祯六年(1633)开始,到清康熙三年(1664)去世前夕,历时三十馀年之久,才完成全书的笺注,花费了很大的功夫和心血,钱谦益颇引以为自豪,认为其注杜“凿开鸿蒙,手洗日月”,具有鲜明的特色与创新性,对后世注杜方法影响至巨。因此,《钱注杜诗》一书虽在乾隆年间编纂《四库全书》时遭遇官方严厉禁毁,但民间仍有流布。

细究《钱注杜诗》内容,与此前其他杜诗注本显为不同,钱谦益并未对每首杜诗逐一做注,而是对有感想和特殊体会的作品进行重点注释。全书收录杜甫诗1471首,有笺释者913首,无笺释者558首,笺注诗占全部诗歌的62%。其注释特点乃在于以唐代史事与杜甫诗歌互相参证,考察杜甫所处之社会环境,深刻体会杜甫思想之微妙变化,澄清史实,阐明诗意。钱谦益注杜所用之方法乃是传统的诗史互证方法。这种方法从古代学者开始尝试到其确立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历史阶段,他建立在中国古代诗史关系之上,属于中国传统的诗歌笺释方法。然而,不仅钱谦益的运用取得了成功,现代学者也在发展和开拓这种方法的过程中使之发扬光大。

对于《钱注杜诗》的价值,自来称赞者大有人在,如史学家陈寅恪在其《柳如是别传》中所说:“牧斋之注杜,尤注意诗史一点,在此之前,能以杜诗与唐史互相参证,如牧斋所为之详尽者,尚未之见也。[3]”不过,对此书提出贬责者也不乏其人,如邓之诚在《清诗纪事初编序》中就批其为“事事征实,不免臆测”[4]。无论是褒扬还是批评,他们的着眼点都在于《钱注杜诗》中所运用的方法,即诗史互证方法。因而,对诗史互证方法本身的探讨即显得十分必要。

诗史互证方法包括以诗证史和以史证诗两个方面。在古代诗歌研究中,以史证诗的传统由来已久,如研究诗人的创作背景及诗歌的创作年代,这种“知人论世”的观念成为古代人文研究中的优秀传统。其实“知人论世”即是以史证诗,这种方式在汉代即已出现,并且被广泛运用。而以诗证史的诗歌注解传统却相对产生得较晚,因为以诗证史是通过发掘诗歌中所反映的历史事实说明当时社会上的重大事件及其背景和细节。这种方法首先是伴随着注释学的发展而产生的。中国古代从《诗经》出现以后直到魏晋南北朝,对《诗经》的注释始终是经疏方式在起主导作用,到魏晋时代因为赋的兴盛,赋注受到注视,但内容不外是对字音、字义、名物、地理等的训诂,直到南朝才真正出现了重在探求诗旨的注释方式。《文选》李善注所引的阮籍《咏怀诗》颜延之与沈约注,已完全摆脱了博物类事的赋注方式,是最早将诗歌与历史背景联系起来的诗歌注释。然而,这种传统的托讽兴寄的诗歌创作手法运用到诗歌注解中形成的钩深抉隐、寻求寄托的方法并不合于南朝至唐的文学研究风气。宋代以降,才真正出现了钩沉史事、发抉诗歌深意的注释风气。

这种方法的运用首先是以杜甫“诗史”之说为根据的,宋人以杜诗直陈时事、反映现实称之为“诗史”,并以此展开杜诗诠释。宋人注杜诗的特点是:将杜诗与杜甫本人生平及其时代结合起来,重视与杜诗有关环境材料的阐发,以“比兴”来发现杜诗中的寄托。在诸多宋人杜诗注本中以赵次公《杜诗先后解》与黄希、黄鹤父子的《补注杜工部诗史》最为典型。显然,宋人解释诗歌的方式较前人有很大突破,但是,由于受儒家“诗教”观的影响,宋人尤其是南宋人对杜诗常以自己的意志进行曲解,离开诗歌的艺术特质,过分夸大诗歌的社会功用与意义,所以宋人注杜诗穿凿之处甚多。到明末清初的钱谦益,本着还原杜诗的目的,对杜诗进行重新诠释,他运用的是诗史互证方法,一方面是对宋人注释方法的继承,另一方面也与清初“经世致用”思想及讲求实学的风气有关。钱谦益将考证诗歌本事与阐释、发挥作品的思想意义相结合,以诗证史、以史证诗,既体现了时代学术风气,又开创了清代诗歌诠释方法的新途径。所以,《钱注杜诗》的产生标志着诗史互证方法的正式确立。

钱谦益的诠解杜诗具体包括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字词及典故注释,属于传统注释的范畴;另一部分则是笺释诗意,以考证本事即史实与诗歌间的联系为主,这一部分是作者最用力的部分,也正体现了钱氏的诗史互证方法。在第一部分中,钱氏引书繁富、准确,考证精详,具有极高的文献价值。尤其详于官制与地理的注解考证,对乾嘉以后的考据之学产生了一定影响作用。在第一部分中,钱氏的诗史互证方法也偶有体现,具体分三种情况,即以诗补史之阙、以诗正史之误及诗史互相证明。钱注的真正价值主要体现在第二部分,即“笺”的部分,他以史实探揣诗人之心迹,阐明诗歌的旨意,同时也据杜诗探寻唐代史实,将以史证诗与以诗证史有机地结合起来,对杜诗做出独特的诠释。

钱谦益一生主要学术活动共有三项:修撰《明史》、编撰《列朝诗集》及注释杜诗。前两项分别代表了钱氏的史学和文学成就,唯独《钱注杜诗》以诗史互证研究方法体现出了他博通文史的学术修养及整体的学术水平。所以,《钱注杜诗》一书是他将文史融合起来所进行的一项诠释研究。

《钱注杜诗》在以诗证史时,多取第一手材料,比如说他在笺释《冬日洛城北谒玄元皇帝庙》诗时,所据文献如两《唐书》《唐会要》《唐国史补》《封氏闻见记》、康骈《剧谈录》及程大昌《雍录》等,全都是有关唐史的重要材料。他利用这些历史文献,再用考据的方法加以分析、判断,最后得出结论,认为这首诗的主旨在于讽谏唐玄宗过分推崇道教。结合当时实际来看,这个结论应该是符合历史事实的。当然,钱注的实证方法也有因求之过深而失于穿凿之处,比如说他过分专注于安史之乱后唐玄宗与唐肃宗父子的关系,并作了深入挖掘笺释。这主要集中在对《洗兵马》《杜鹃行》《诸将五首》等诗的诠解中。潘耒、浦起龙等人认为钱氏的笺注过于穿凿附会。不过,钱氏以其史学家与政治家的敏锐眼光看出这些杜诗中隐含的讽剌与批评意味确是独具慧眼的。最重要的是,在对杜诗诗意的笺释中,钱氏成熟运用了诗史互证的诠释方法,为后代诗歌注释开创了方法,也指明了一个方向。

钱谦益的以诗证史观念,首先来源于传统的“六经皆史”理论。从《庄子》提出“六经,先王之陈迹”,到明代王守仁(阳明)的“五经皆史”说,基本上形成了文、史不分的观念。至钱谦益时提出诗、史同源理论,正式确立了诗、史关系。清章学诚不仅提出“六经皆史”,而且认为一切文字的东西皆是史,包括诗歌在内。中国古代咏史诗的大量出现即是一个例证,它以历史文化为观照,并含有强烈的价值判断。咏史诗虽然反映了诗与史的有机联系,但是,真正将诗史关系确定下来的是诗歌的比兴手法与史乘褒贬功能的整合。因为史书的褒贬笔法与诗歌的美刺作用大体相吻合。诗歌的表现手法与史籍的修撰方法一旦整合,诗史界域自然会被打破,因此,诗歌完全可以反映历史。钱谦益据此认为:“千古之兴亡升降,感叹悲愤,皆于诗发之。”[5]他借宋人对杜甫的“诗史”之誉以及杜诗中大量运用“比兴”艺术手法的特点,指出杜诗是反映唐代中期社会现实的最好史料。

杜甫“诗史”之说起于五代孟棨《本事诗》,但使杜诗真正享有“诗史”之誉,并赋予现实意义者是宋人。宋人对杜诗直陈时事的“诗史”称誉使诗史距离愈近。但是,二者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宋人为此受到明人的批评,杨慎是其中的代表人物。杨慎认为诗不可兼史,因此他试图明确诗与史的界线,但他却忽略了诗史之间的内在联系这一事实,所以其理论存在极大的片面性。清初的王夫之也持同样看法,当然,他比杨慎的理论要严密得多。至钱谦益,他甚为赞同宋人之说,认为“驯至于少陵,而诗中之史大备”,以为杜诗是诗、史合一的典型。钱谦益在看重杜诗现实性风格的同时,也为杜诗中充满的忧患意识所感染。钱氏作为一个中国古代正统文人,尽管他由于性格怯懦而降清[6],成为其一生的污点,但在民族存亡之际他也有杜甫那样的民族精神和爱国情怀,尤其是到晚年,他痛悔自己的过失,较常人具有更为复杂的心态和思想,所以,他选定杜诗作为研究对象,表达其对明朝的感情与心曲。钱谦益经过考察,总结出宋人注杜诗的八种失误,即:伪托古人,伪造故事,附会前史,伪撰人名,改窜古书,颠倒事实,强释文义,错乱地理[7]。因此,钱氏晚年下定决心笺注杜诗,以恢复杜诗的真面目为目的。宋至明代的注杜各家,大体上多着重词语汇释及诗意串解,在解释评论杜诗诗意时,或重视作品的艺术表现,或本着杜甫“忠君”思想解杜,并且多沿袭前人陈说,甚少创见,对杜诗造成很深的误解和曲解。至《钱注杜诗》出,始对杜诗有了全面、客观、深入的认识和较为准确的理解,这确是钱谦益的贡献。清人认为钱谦益注杜求新太过,失于穿凿。一般来说,诗歌注释中出现穿凿附会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诠释者的学养不够,尤其是历史与文学功底欠缺;二是诠释态度不够严肃,存在极大随意性;三是主观性太强,对文本之意求之过深。对于钱谦益来说,第一个原因完全可以排除,关于第三个原因,因为作者心理的复杂与历史背景的复杂性始终是存在的,而诗史互证又要发掘诗人心迹,钩深抉隐,所以,难免求之过深。至于第二个原因,即有关诠释态度问题,需要在此做一些考察。

钱谦益从崇祯六年(1633)开始笺注杜诗,在此之前,他是采取非常谨慎的态度考虑此事的,他曾在几篇文章中反复强调注杜殊非易事。但后来因其友卢德水(世)、程孟阳(嘉燧)的再三劝说与促动,钱氏才开始着手笺释工作。顺治七年(1650),绛云楼失火,钱氏藏书焚毁殆尽,然而杜诗笺注原稿尚存。由于钱氏年老体弱,因此他决定请其门客朱鹤龄完成注杜大业,钱氏将其资料及原稿提供于朱氏。康熙元年(1662),钱氏见到朱氏笺注之杜诗,但大失所望,决定舍弃朱注,亲自注杜,于是两人各于常熟、吴江两地潜心注杜。二人在完成注释的过程中及完成之后,都惟恐对方书稿的质量超过自己,或其中失误遭到对方诘难,均采取了十分谨慎的态度,在引用材料、笺释诗意时也都经过仔细考证,完成后又迟迟不肯刻印行世。康熙三年,钱谦益去世,至康熙六年,《钱注杜诗》二十卷才由泰兴季振宜梓行,原稿则得自钱谦益侄孙钱曾(字遵王)。《钱注杜诗》问世后,朱鹤龄《辑注杜工部集》才予刊行。朱注的具体刊刻年代无法确知,但刻于《钱注》问世之后是确定无疑的。那么,钱谦益为何拒绝承认朱注的成就呢?这固然是由两种方法的分歧所造成。钱氏曾说:“不谓其(指朱氏)学问繁富,心思周折,成书之后,决非吾本来面目。”[8]钱氏所指“本来面目”即是在实施其最初计划的基础上,以诗史互证的方法诠释杜诗,力图还原杜诗的本来面貌,如其《读杜小笺》与《读杜二笺》之体例,重在杜诗本意的挖掘与发明。然而,朱鹤龄则认为钱氏于“托物假象,兴会适然”之处“不可解而强解之”。因此,朱注着重典故成语的注解,并大量采用宋人成果,朱注所引材料也多取最原始文字,考据精详,极见功力,它对清代的注本如杨伦《杜诗镜铨》等产生过很大影响。然而,由于朱注采用的方法仍是传统的训释方法,所以缺乏新意是其书最大的缺点。因此,从方法学上讲,朱注的价值略逊于钱注,但是二人以极其严肃的态度完成这一事业,所以,二书都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质量,堪称杜诗学中的精品。钱谦益花三十馀年工夫,费尽周折才完成了一部《钱注杜诗》,为此还与朱鹤龄结下冤仇,可以看出钱氏对待这一事业的态度是非常认真的。

《钱注杜诗》的产生,掀起了清朝大规模笺注杜诗的风气,洪业即指出:“钱、朱二书既出,遂大启注杜之风。”[9]仅康熙一朝就作者如林,著名者如卢元昌《杜诗阐》、张溍《读书堂杜工部诗集注解》、吴见思《杜诗论文》、黄生《杜诗说》、张远《杜诗会稡》、仇兆鳌《杜诗详注》等,代表了清代杜诗学的高度成就。雍正朝以后也陆续产生了不少杜诗注本。但只此一斑,已可见清代在《钱注杜诗》带动下杜诗诠释学的盛况。另外,《钱注杜诗》所确立的诗史互证方法几乎渗透到清代诸家杜诗笺注之中,说明他们对钱氏方法的认同,同时也反映出考据学风对清代杜诗诠释学的影响。自清初顾炎武提倡“经世致用”始,考据学风遂渐盛行起来,《钱注杜诗》的考据方法及讲求实证的治学途径对清代考据学又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清代不仅文字、音韵、训诂等专门学问异常发达,就连地理、职官之学的研究也随之兴旺起来,《钱注杜诗》的影响也是其中一个原因。尤其杜诗研究方法受钱笺影响最大。然而,钱谦益在《钱注杜诗》中所运用的诗史互证方法由于于诗意求之过深,略失穿凿附会,清代许多注家意欲对钱笺矫枉过正,以体现自己的诠释学理论,因此,与钱氏注杜商榷之著颇多,如张远《杜诗会稡》、浦起龙《读杜心解》等,当然也有因服膺钱注而颇多效法者,如张溍《读书堂杜工部诗集注解》、黄生《杜诗说》之类。他们采用的笺释方法大都也是借重杜诗中的“比兴”成份并发挥“以意逆志”传统而进行诗史互证。所有这些无疑都是受《钱注杜诗》启发。《钱注杜诗》除对清代杜诗学具影响之外,更重要的是对清代整个诗歌诠释学的发展做出了贡献。考察清代诗歌诠释史,用诗史互证方法进行诗歌笺释者大有人在,如乾隆时冯浩的《玉谿生诗详注》,后人认为他明确采用儒家“以意逆志”及“知人论世”的传统诠释方法。其实,这种古老的诗歌研究传统即是诗史互证方法的具体表现。在清代凡是内容上被认为具有反映或讽喻社会现实性质的作品都几乎被称为“诗史”,也都差不多用诗史互证方法被阐释过。李商隐、陆游等人的作品自不必说,连成书于顺治年间的姚文燮《昌谷集注》,注者也自称“必善读史者,始可注书。善论唐史者,始可注贺”[10]。所以,姚文燮注李贺诗也运用了诗史互证方法。在有清一代的诗歌诠释史中,诗史互证方法占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反之,这种方法的运用也发展和推进了清代诗歌诠释学的进程。《钱注杜诗》之功尤不可没。

陈寅恪是中国现代史学大师,他自觉融汇诸学科于一炉,打通文史界线,为20世纪学术研究方法树立了一种典范。综观陈氏著述以及他在研究中所运用的方法,最成体系的即是诗史互证,笔者以为这是直接受到了钱谦益的影响,也就是说陈氏的研究方法对《钱注杜诗》有着明显的承继性。早在20世纪50年代,陈寅恪即撰成《书杜少陵〈哀王孙〉诗后》一文,将杜甫诗歌与唐中叶历史结合起来进行研究。不仅如此,陈氏还将其学术视点投向整个唐诗研究领域。他从《钱注杜诗》中得到启发,他首先注意到唐诗中“比兴”手法的大量使用,尤其是中唐元稹、白居易等人的诗歌,较为注重诗歌的“美刺”“比兴”传统,创作出了现实性较强的一些作品。陈氏对这些作品中所提供的大量时事、人物、地理等历史材料加以关照,以为唐诗异常广泛的作者群所反映出的生活层面及思想十分丰富,因此,唐诗可以与唐史互相引证、互相发明。所以,从30年代开始,陈寅恪即将学术视角转向唐诗研究领域,相继写成《李德裕贬死年月及归葬传说辩证》《韦庄〈秦妇吟〉校笺》等文,1950年,完成《元白诗笺证稿》,通过元稹、白居易诗中所反映的历史事实,说明当时社会上的重大事件和文化环境,突出二人诗歌的艺术特色。陈氏晚年完成的《柳如是别传》更是他对诗史研究领域的继续和拓展。他以清初钱谦益与柳如是二人的诗歌作品为研究对象,用诗史互证方法分析二人在明末清初所处的特殊社会环境以及当时的历史事实,发前人未发之覆。陈氏着眼于用钩通文史的方法进行古代诗歌的历史笺注和阐释。当然,其所运用的方法和体例都较钱谦益有极大超越和突破,他在实践基础上还建立起了一套理论体系。陈氏理论体系大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融”与“通”的诗史研究观念;二是“古典”与“今典”结合的诗歌诠释理论。他指出对古人学说与观点要具了解之同情,这样才不至于犯穿凿附会的错误。陈氏之所以能在研究中避免穿凿附会,是因为他已将其学术研究纳入了科学轨道。陈氏学术方法的科学性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充分占有资料,并且用审慎的态度与细密类比的方法加以整理分析,决定取舍。第二,以实事求是的著述态度对待研究工作。陈寅恪在学术研究中强调新方法的运用,这使其学术研究体现出现代学术意义。陈寅恪的新方法较多,但他应用最为成熟的是比较法。他对元、白诗的研究大部分运用了比较分析法。通过比较研究,得出了许多令人信服的结论。

综上可见,陈寅恪的学术研究既继承了《钱注杜诗》的方法,又有很大的开拓性。他将现代学术理论运用于传统文史研究之中,将文与史紧密结合,融会贯通,表明其研究已明显具有现代学术特质。因此,可以说,陈寅恪给传统诗史互证的诗歌诠释方法增加了新的学术意义,并由此影响到现代学术的发展走向。

《钱注杜诗》作为一部体现诗史互证方法的诗歌阐释学著作,它是如何从立意到完成的?它的笺注特点究竟体现在哪些方面?钱谦益作为《钱注杜诗》的作者,他持何种著述态度?诗史互证传统是如何产生、发展演变和确立的?诗史互证方法的运用及其价值如何?《钱注杜诗》笺释方法对近代乃至现代学术之影响如何?诗史互证方法的当代学术意义如何体现?等等。关于这些问题,学术界也曾有单篇文章涉及,但尚缺乏全面、系统的讨论、研究。本书主要从方法论的角度,对《钱注杜诗》一书的价值进行比较全面地探讨,试就《钱注杜诗》笺释理论的产生、诗史互证方法的成立、特点、发展,以及《钱注杜诗》笺释方法及其对后代学术的影响等问题展开具体讨论。其目的是试图获得对《钱注杜诗》一书的正确理解,更重要的是通过《钱注杜诗》研究,对中国传统的诗史互证方法进行一次具体地、历时性地检讨,并寻求这种方法在当代学术研究中的实际意义。有人认为诗史互证作为一种古老的治学传统,它只能适合过去,远远不能适用于当代学术研究。本书试图通过考察陈寅恪等现当代学者的研究成就,对诗史互证方法的运用过程及其影响做出探讨,并准确把握诗史互证方法的本质特点,揭示出这种传统阐释方法运用于现代学术研究中的重要意义。

本书充分吸收前人有关研究成果,以文史结合、考论结合的方法对《钱注杜诗》及其诠释方法进行系统研究,一切从基本材料入手,认真分析,但在具体写作中,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读者与同道在阅读时提出宝贵批评意见!


[1] 仇兆鳌《杜诗详注序》,载《杜诗详注》卷首,中华书局1995年版。

[2] 陈寅恪《柳如是别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024页。

[3] 陈寅恪《柳如是别传》,第993页。

[4] 邓之诚《清诗纪事初编》卷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

[5] 《胡致果诗序》,载钱谦益《牧斋有学集》卷十八,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800页。

[6] 参见陈寅恪《柳如是别传》之《复明运动》。

[7] 钱谦益《钱注杜诗·略例》,载《钱注杜诗》卷首,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2页。

[8] 钱谦益《与钱曾书》,载《钱牧斋先生尺牍》卷二,日本昭和四十五年(1970)影照虞山如月楼刊本。

[9] 洪业《杜诗引得序》,《杜诗引得》卷首,第69页。

[10] 《昌谷集注自序》,载《昌谷集注》,清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