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对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及理解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问题及宗教工作有着系统、科学的论述,是我们做好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特别是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2016年4月22日至23日)上,习近平总书记做出了重要指示:提出在新形势下,我们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分析我国宗教工作形势,研究我国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提高宗教工作水平,更好地组织和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这一重要指示是我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工作的新的思想指导和行动纲领。因此,系统、深入地学习和科学、准确地把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是我们当代宗教学研究的当务之急。
一 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核心精神
1. 宗教工作在党政工作中的定位
宗教工作在中国共产党整体工作的定位在这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得以明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这一定位之高,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将之作为党政工作的重点之一来抓好。对以往宗教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此亦给予充分肯定,指出我国宗教工作形势总体是好的,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得到贯彻,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巩固,宗教工作法治化明显加强,宗教活动总体平稳有序。实践证明,我们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对以往宗教工作的肯定,澄清了一些模糊认识,对我们认清方向、正确判断形势非常及时,对我们继续沿着这一正确方向阔步前进也是极大的鼓舞。
2. 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重申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重要性,强调做好宗教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指出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从我国国情和宗教具体实际出发,汲取正、反两方面经验制定出来的。这一基本方针由四个层面所构成,其核心要义就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这是对党的宗教政策最基本原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精神的肯定和重申。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就确定了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原则;自1954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四部宪法除“文革”期间的第二部宪法受到极“左”思潮的影响之外,都强调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尊重和保护。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对宪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落实,体现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强调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必须依法、合法、守法,不可违背宪法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条例。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则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的宣示,强调中国宗教不受境外任何势力的干涉或掌控。这也是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原则基础。
上述这三个层面是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举措及管理内容,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则是我党宗教工作的目的,及由此而力争达到的理想效果。对于宗教要不要积极引导,过去曾有一些争议,党中央对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重申和对积极引导的强调,有着一锤定音的重大意义。
3. 理解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
信仰宗教的群众是不是我们的基本群众,宗教问题是人民内部矛盾还是敌我矛盾,以前有人曾有糊涂认识。而敌视信教群众的思想和做法,也会给我们党和政府的工作造成极大干扰,给我们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带来意想不到的阻挠和损失。在这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最大限度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要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依法管理;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这些重要阐述把相关问题已经说得极为清楚,在对待信教群众的占位上也有着明确表态。因此,把信教群众看作我们的基本群众,宗教工作就是做群众工作,处理宗教问题乃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这些清晰的划分至关重要,能为我们今后处理好宗教问题把好关,指引明确的方向。
二 习近平总书记论宗教的基本要点
1. 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深入研究和妥善处理宗教领域各种问题,结合我国宗教发展变化和宗教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用以更好指导我国宗教工作实践。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宗教理论适应中国国情的有机结合和辩证发展,体现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中国化及创新发展,因而既接当代中国的地气,又能与世界在21世纪新的发展与时俱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提出是结合中国宗教的实际和中国宗教工作的实践而得以奠立的,是最新版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理论体系,因而是理论联系实际在新时代党的工作中的一个典范。
2. 重申“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体现出鲜明的爱国意识和强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责任感,也是对我们国家主权意识的宣示,对我国宗教的独立自办指明了方向。而对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具体落实,一是要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我国宗教得到中华悠久、丰富文化的滋润、熏染;二是要与时俱进、跟上时代发展,积极适应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社会。
3. 要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
中国的宗教关系究竟涉及哪些方面,过去并无清晰的勾勒。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宗教关系有着具体而客观的分析:在我国,各种宗教关系概括而言包括:(1)党和政府与宗教的关系,(2)中国社会与宗教的关系,(3)国内不同宗教之间的关系,(4)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之间的关系,(5)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为此,要想真正促进宗教关系的和谐,那么这些关系都要处理好。
针对这些复杂情况,习近平总书记还提出了处理好我国宗教关系的如下具体举措:
其一,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党的领导是处理好各种宗教关系的关键所在。这也就要求我们党的各级领导都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抓好宗教工作。
其二,必须坚持政教分离,这种“分离”在中国社会处境中则有着比较具体的内容:
(1)坚持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实施;在这些领域,政、教明显有别,不可相混淆。
(2)坚持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而在这种管理中,一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二要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三要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提高法治观念。在此,则明确宣示国法大于教规,任何宗教的规定、规矩都必须服从、遵守国法。
4. 要加强宗教团体建设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对宗教团体的定性、定位在理解上有明显的创新性发展,对之有如下界说:“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就是说,宗教团体与我们党和政府是有关联的,是“相关”而不是“无关”。但在社会主义国家没有成立、无产阶级政党没有掌权的政教关系中,列宁却认为“这些团体应当是完全自由的、与政权无关的志同道合的公民联合体”[24]。从这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对宗教团体的如上界说,就已经充分说明新中国的政教关系与以往是本质不同的,因此要正确对待宗教团体在我们社会中的作用,发挥其积极性,要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而决不可把宗教团体看作异于我们党和政府的另类,不要在我们的社会中出现“断桥”“飘带”等不利于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信教群众的现象。
具体而言,在加强宗教团体建设上,一要尊重和发挥他们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二要努力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三要坚持用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来培养宗教界的领军人物,支持宗教界搞好人才队伍建设。从中国共产党对宗教界人才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来看,我们的党和政府并没有把中国社会中的宗教看作“另类”或“异己”力量,而是把其宗教团体视为能够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宗教工作的有力助手。在建设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培养宗教精英及领袖人才上,亦有我们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指导。
此外,加强宗教团体建设还需要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宗教团体及信教群众。这也体现了我国宗教坚持独立自办、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基本原则。
在信息时代、网络时代这种新形势下,我们党和政府已经意识到宗教传播与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这是宗教存在与发展前所未有的新状态。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其论述中还专门提到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宗教问题,强调应该注意在互联网上大力宣传党的宗教理论和方针政策,传播正面声音。
5. 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新形势下,宗教工作范围广、任务重,既要全面推进,也要重点突破。要结合各宗教情况,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以做好重点工作推进全局工作。为此,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各级党委要提高处理宗教问题能力,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落实宗教工作决策部署。这一思想明确了各级党委在宗教工作中的重要职责,为了做到敢抓会管,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委及党员干部要加强对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对宗教基本知识的学习,把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使各级干部尽可能多地掌握。这种学习非常重要,所以党组织要抓好两个方面的培训学习,一是党员干部特别是主管宗教工作的同志相关学习教育工作,二是宗教界骨干人员的培训教育。党政干部只有懂政策、有知识,才会防止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或胡乱管的现象发生。而宗教界人士也只有深入了解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相关法规,才能真正做好爱国爱教,积极适应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此指明宗教工作要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机制,有一支精干的从事宗教工作的干部队伍,这样来做好对宗教工作的引领、规划、指导、督察。
为了抓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党政机关对宗教工作应该有着明确的分工合作:其中统战部门要负起牵头协调责任,形成组织宗教工作的核心,宗教工作部门则要担负起依法管理责任,做好具体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人民团体要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宗教工作。这些机构从事宗教工作的基本内容就是:要广泛宣传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宣传与宗教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宗教方面宣传舆论引导。习近平总书记还特别提醒,党的基层组织特别是宗教工作任务重的地方基层组织,要切实做好宗教工作,加强对信教群众的工作。
6. 指明宗教工作的宣传教育内外有别,各有侧重
这种宣传教育应该分为三个层面来展开,一是在党内,我们要进行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强调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二是对于青少年,我们要加强对青少年的科学世界观宣传教育,引导他们相信科学、学习科学、传播科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是对待信教群众,其宣传教育的重点则应落实统战工作、群众工作的基本精神,尊重其宗教信仰,搞好政治上的团结合作。
7. 凸显出统战工作的意义
这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也是对我党统战理论及实践的一次深化。习近平总书记根据我党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与实践(“统一战线”是我党所总结的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这“三大法宝”之首),进一步强调要保持并发扬这一“法宝”,指出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同宗教界结成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处理宗教问题的鲜明特色和政治优势。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成功的重要经验之一,就是我党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的卓越体现。而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我们从事社会主义建设这一伟大事业,同样需要我们坚持并发扬革命战争年代行之有效、取得成功的统战理论与实践。在新时代的新形势下,我们对宗教界仍然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对信教群众要多接触、多谈心、多帮助,在宗教工作中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并通过解决实际困难来吸引人、团结人。
三 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系列论述的重要意义
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及其核心精神上,有关中央领导也有着具体指导,而且还特别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的特殊重要性,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更好把握宗教自身规律,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增强做好宗教领域重点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团结引导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增进社会和谐,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这就体现了对宗教工作要全党重视、齐抓共管的基调。中央领导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科学分析了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深刻阐述了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我们党对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是指导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纲领性文献。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体现出全党对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而且,这种重视不只是理论意义上的提升,更重要的还是实践工作中的落实。
为此,根据中央指示精神,我们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的论述上,关键要做到“两个深入”:一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坚持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关键所在;二要深入领会讲话中关于宗教问题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这里,进一步强调了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重要意义,强调在宗教理解及宗教工作上要有创新思维、开拓精神。
而要真正把握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的科学论述,按照中央领导的精神指导,则必须做到如下六个深刻理解:
一是深刻理解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当前处于改革开放深入发展之际,社会转型使我国宗教亦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挑战和新机遇,为此我们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
二是深刻理解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信教群众是中国社会人民群众的有机构成,与所有群众一样有其社会存在的共性,但也有其信仰领域的特性,对之我们应该善于用群众工作的思路和办法来开展工作,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在对待信教群众上更需特别关心群众。
三是深刻理解我国宗教的社会作用,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这两个“最大限度”充满辩证意义,其中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则是首要的、主要的,只有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才能有效减少其消极作用。
四是深刻理解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不断提高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广度和深度;坚持“中国化”方向,就是要有中国文化自知、自觉的意识,就应积极适应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达到与之有机共融。
五是深刻理解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使宗教关系和谐真正能落到实处。为此,我们的宗教工作不是形成紧张的宗教关系、不是要扩大与宗教的张力,导致一种病态或不正常的关系,而是要朝着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这一方向来努力,对此应该抓落实,有举措,体现出其实际效果。
六是深刻理解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依法正确处理宗教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这也就是重申依法管理宗教,做宗教工作要学法、懂法、用法、依法,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这样才能将宗教治理有效拉上法制化建设、依法治理的轨道。对待宗教问题,不仅政府主管部门要懂法、依法,而且还应对整个社会广大民众进行法律知识教育,使之在对待宗教问题上有着清醒的法律意识。
随着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召开,我们的宗教工作已经进入了一个新时代。所以,我们要切实做好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重要论述的贯彻落实,加强学习宣传,切实解决问题,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真正得以深入学习、落到实处。中国宗教在当代中国社会已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而正被人们重新认识、重加评价。不可否认,由于当今开放世界的多元性和复杂性,中国宗教的当代走向也不是单一的,而乃多元的,其社会作用的如何发挥也基于其“处境化”的适应、“中国化”的坚持。因此,我们一定要结合世情、国情,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的科学论述,突出对宗教的积极“引导”,认识到关键在“导”。
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召开后,习近平总书记以及相关中央领导在党的十九大、全国人大第十三次会议上都重申了对宗教的积极引导和发挥宗教界人士的积极作用。我们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问题的最新指示精神,以此为指导而不断努力,在宗教领域抓好关键少数,团结绝大多数,打击极端少数,以实事求是、创新发展的精神来真抓实干,迎来中国宗教工作发展的全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