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中国共产党的宗教工作随着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党的十七大继往开来、发展创新的一个重大突破,就是根据全球化发展的新趋势和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新形势,确立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党的十七大报告和新修改的党章都首次写入“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这充分说明我们党高度重视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我国国情相结合,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提出了指导思想,指明了前进方向。可以说,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推出,是我党在宗教认知发展上和解决宗教问题的工作上非常重要的理论创新。
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对于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十七大确定的新党章中,“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被写入了“总纲”。这些重要论断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之“中国特点”的具体体现,充分说明我们党对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的复杂性有着深刻的认识,对我国宗教工作的实践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切实推动宗教健康发展,积极引导宗教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我们党在处理宗教问题、开展宗教工作的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并达到完善的。这一基本方针就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其丰富的科学内涵和有机相连的整体构思,反映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我国的最新发展和系统表述,是我们党对宗教工作长期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和科学总结。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党宗教政策基础所在,体现出我们党关心群众利益、维护基本人权、尊重多元信仰、促进和谐共存的胆识和气派。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我们党坚持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说明我们党在处理宗教问题上坚持民主法治,坚持在宗教事务管理上保护合法,制止非法,确保宗教活动有序进行。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表明我们党坚决维护国家主权,捍卫民族尊严。唯有如此,方能使广大信教群众增强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我国宗教方能摆脱外国势力控制。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则是我们党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根据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实践而提出的新创见。其特点是以“适应”“引导”来积极调整宗教与社会主义的共存关系,推动和谐社会及和谐文化的建设。我们必须正确理解与把握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的长期存在,使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上发挥积极作用,团结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总之,要在宗教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党的十七大胜利闭幕后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在2007年12月18日就安排了以“当代世界宗教和加强我国宗教工作”为内容的集体学习,使积极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在宗教工作上得到进一步体现。胡锦涛同志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重要讲话,更加详细、全面、系统地谈到了我国当前宗教工作的现实意义和重要性。胡锦涛同志指出,“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切实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我们要从这样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全面认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全面认识宗教问题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因素相交织的复杂状况,全面认识宗教因素在人民内部矛盾中的特殊地位,努力探索和掌握宗教自身的规律,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水平”。这一重要讲话非常透彻地说明了当前我国宗教工作的任务和特点,同时也为宗教研究指明了方向。
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落实,需要宗教研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积极配合。可以说,我国宗教学正面临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也会迎来许多新的挑战。在新形势下,我们对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的贯彻落实,首先应体现在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认真学习和重新认识上,并使之在不断中国化的过程中展示中国特色和时代精神,由此构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中国理论体系和思想学说。为此,我们既要有思想传承,也必须理论创新,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开辟的正确道路上继续往前走,并使之有新的拓展。其次,我国宗教学在全球化的发展中应是一个开放体系,善于吸收世界宗教学的优秀成果和科学方法,“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在学习和比较中异军突起,独树一帜,体现出中国风格和中国特色。这样,我国宗教学在基础理论和学科体系建设上将会有更大的发展和出现质的突破。此外,我国宗教学还必须关注并参与“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注重实践,联系实际,深入一线,发现新情况,提供新思路,解决新问题。这样,我们的宗教研究就应该调整“学究式”“书斋式”的传统模式,面向现实问题,理论研究与对策研究并重,以正确的理论指导实践,用科学的方法解决问题,积极为党和政府的现实宗教工作建言献策,发挥好思想库和智囊团的重要作用。宗教学可以其知识积累、历史观照来服务于现实工作中对宗教问题的正确对待及处理,在对之是“引”还是“堵”、是“拉”还是“推”、是“管”还是“打”、是“团结”还是“放弃”等选择上做出客观、正确的判断。在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的指引下,宗教工作势必获得更多的重视,而我国的宗教学同样也获得了重要的发展机遇。作为宗教研究工作者,我们应结合宗教在当代社会中呈现的复杂现象来探究宗教的本质,洞观其发展走向,抓住其内在规律,正确认识宗教的存在根源及其社会意义,由此达到理论认知和研究上的升华与突破。我们要抓住这大好时机,促进宗教学的理论创新和发展突破。而这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也势必会使我们的宗教研究获得丰硕成果,使我国的宗教学迈上一个全新台阶,迎来更加光明的前景。
(原载《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8年1月17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