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族、士绅与社会:明清河南归德府地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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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学术史回顾

本书的研究课题,涉及明代的卫所、屯田与军户以及明清的士绅、望族及河南区域史等学术领域。在此试从问题意识、研究方法及学术积累的角度,对前人的相关研究成果略作简要回顾。

一 明代卫所、军屯与军户研究

卫所是明朝军队的基本组织形式,前人最早是从军制史的角度研究卫所问题的。早在20世纪30年代,吴晗就撰写《明代之军兵》一文,全面讨论了明朝卫所制、军户、军屯制以及募兵制的发展情况。[5]其后,解毓才在《明代卫所制度兴衰考》一文中,对卫所制度进行全面阐述,系统地探讨了卫所的编制、类别、军饷来源及卫所成立的历史意义等问题。[6]

20世纪80年代,顾诚先生在吴晗、解毓才等前辈研究的基础上,超越了军制史的研究范畴,从帝国疆土管理的高度重新审视卫所问题。他认为明代军事系统的卫所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同行政系统的基层组织——州县一样是一种地理单位,管辖不属于行政系统的大片明帝国疆土,包括军士的屯田和代管民籍人口耕种的土地,也管辖着不属于军籍的大量民户。[7]换言之,明代的卫所不再是一种单纯的军事机构,而是明帝国对整个国家疆土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顾诚先生的这一观点,对明代卫所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使卫所成为一个研究地域社会演变的重要视角。

在顾诚先生这一思路的指导下,邓庆平从地域社会史的角度,通过对蔚州的个案考察,探讨了明清时期府—州—县与都司—卫所两套帝国疆土管理体制的实际运作及二者的复杂关系。她的博士论文《州县与卫所:政区演变与华北边地的社会变迁——以明清蔚州为中心》,生动呈现了卫所制度兴废与基层社会变迁的互动关系,为研究华北卫所与地域社会的关系提供了一个非常细致的个案。[8]

军屯是明朝政府在和平时期用以维持庞大军力,又不至于给国家财政带来巨大压力的一项重要制度,因而也成为学者们的研究重点之一。20世纪60年代,一批学者开始对明代军屯进行大量宏观的研究 [9],其中以王毓铨所著的《明代的军屯》最为著名。他在书中对军屯的历史渊源、建置、组织、管理、经营、军屯的生产关系以及军屯的破坏等问题都进行了详细考察,所提出的问题基本确定了后来学者研究军屯的讨论框架。

进入20世纪80年代,军屯研究曾掀起一个小高潮,但是很快又沉寂下来。[10]20世纪90年代,台湾学者于志嘉采用区域研究的方式,通过对江西卫所屯田的考察,详细分析了卫所与州县的关系。她在《明代江西卫所的屯田》一文中指出,由于江西卫所地处腹里,屯田或是有主荒地,或是与民田错杂,或位于邻省,给管理带来很大不便,也造成了军民之间的冲突,这使州县官员日渐介入卫所事务,军事系统与行政系统的严格分界开始变得模糊。[11]这一研究方向体现了卫所军屯研究的新视野。

明代的军户是特殊社会阶层,在政治制度和社会结构中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早在20世纪50年代,王毓铨就撰写《明代的军户——明代配户当差之一例》一文,集中讨论明代军户的来源以及承担的封建义务,并提出了“明代军户地位低下”的观点。[12]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研究成果最为丰富的当数于志嘉。她的学术专著《明代的军户世袭制度》,主要是围绕军户展开的,另外又撰写了大量有关军户的学术论文,对军户世袭、军役纠纷、军户家族、军户户籍、原籍军户与卫所军户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13]

于志嘉对明代军户的研究,主要是以原籍军户为主。她撰写的《再论族谱中所见的明代军户——几个个案的研究》一文,利用族谱资料,对两个军户家庭在事业、婚姻上的发展,军役负担对家族的影响和实际分担情形进行了个案分析,指出随着家族的繁衍,赴卫所服兵役的人数在族中所占比例极小,军役负担对家庭的影响较明初已大为减轻。原籍军户通过不同途径积累财富或跻身上层,间接提高了军户的社会地位。关于卫所军户,于志嘉撰写的《试论明代卫军原籍与卫所分配的关系》《明清时代军户的家族关系——卫所军户与原籍军户之间》两篇文章,主要讨论了卫所军户与原籍军户的关系。近年来,于志嘉开始较多关注卫所军户与地方社会的关系问题,其撰写的《明清时代江西卫所军户的管理与军役纠纷》《从〈辞〉看明末直豫晋交界地区的卫所军户与军民词讼》两篇文章即体现了这一学术走向。总之,于志嘉的一系列研究,尤其是利用族谱资料,对军户进行微观的个案研究,逐渐将军户研究引向深入。

另外,张金奎在《明代卫所军户研究》一书中,对卫所军户的来源、组织管理、粮饷、职业选择、后勤保障等问题做了宏观研究,并对军户地位低下这一观点提出质疑,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14]

综上所述,学界对卫所问题的研究,已经从军制史逐渐转向区域社会史。一些学者认识到,明代卫所在各个区域的地方实践对明清社会变迁具有深远影响,邓庆平的博士论文即代表了这一研究趋向。但是,多数学者的出发点仍是卫所制度本身,并没有将卫所制度放在地域社会的发展脉络中进行讨论,尤其是对卫所军户与地方社会的内在联系分析不够。即使是于志嘉对卫所的区域性研究,也主要是从军役的变化讨论卫所制度的演变,没有把卫所制度的演变与地方社会的变迁有效结合起来。有关卫所在不同区域社会演变机制中的作用,仍是值得深入探讨的论题。

二 明清士绅与望族研究

在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士绅阶层历来是国内外学术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早在20世纪40年代,国内学者就已经开始研究中国传统社会的士绅阶层,主要代表人物有吴晗、费孝通、潘光旦等。[15]随后,一批在美的华裔学者也对士绅进行了广泛探讨,如张仲礼、瞿同祖、萧公权、何炳棣等。[16]这一时期的国内外学者,一般都强调士绅与科举制度及官僚政治的密切关系。

20世纪60年代以后,日本学者田中正俊、小山正明、滨岛教俊等,分别从赋役制度、土地制度、水利制度等角度,提出了“乡绅土地所有论”,认为明末清初,随着里甲制的解体,形成一个可以称为“乡绅阶层”的掌权者。[17]20世纪70年代,在“乡绅土地所有论”的基础上,日本学者重田德又提出了“乡绅统治论”,认为乡绅统治不仅是对佃户的支配,而且也是对自耕农为核心的其他诸阶层的支配,从而构成社会统治的基础单位。[18]

进入20世纪80年代,日本学者不仅把士绅地主视为政治、经济的支配者,而且把士绅视为地域社会的领导者。森正夫的《明代的乡绅——关于士大夫和地域社会关联的记录》一文,即代表了这一学术研究走向。自此之后,越来越多的日本学者开始从地域化、微观化角度解读士绅的社会特质,对士绅的存在形态、士绅与地方公共事务的关系、士绅与民众的关系等问题做了深入探讨。

关于士绅的存在形态,高林公男探讨了明代士绅享有的“优免”特权。[19]和田正宏阐释了明代优免条例和明末举人的法律地位,认为士绅所享有的优免特权导致“诡寄”的产生,里甲各户间徭役负担严重不均。[20]

关于士绅与地方公共事务的关系,夫马进通过考察明清时期“同善会”“放生会”“救生船”“恤嫠会”“育婴堂”等慈善组织,揭示了绅士在“善会”“善堂”的兴建和组织管理中的作用。[21]森田明通过研究清代水利社会史,揭示了士绅在水利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22]

关于士绅与民众的关系,夫马进分析了明末江南引人注目的“士变”(生员暴动),认为这是由一县“公议”支持的反对知县“独裁”的行为,从中可以看到明末中央和地方的乖离现象。[23]日本学者山根幸夫探讨了士绅与农民“反乱”的关系,揭示了上层士绅与下层士绅的矛盾斗争。[24]森正夫通过考察明末清初太仓州沙溪镇乌龙会的叛乱,分析了士绅在叛乱中的动向,指出乌龙会的叛乱不是历来所认为的单纯奴变,而是由奴仆、佃户、生员等所主导的对沙溪镇原有社会秩序存在方式的反叛,换句话说,是试图完全推翻原来以乡绅、士大夫为顶点的等级社会秩序。[25]

对于著姓望族,中外学者也多有论述。早在20世纪40年代,国内学者潘光旦就以文献结合社会调查的方法,根据一些官僚家族的家谱,撰写《明清两代嘉兴的望族》一书,着重从社会学的视角探讨了明清两代嘉兴地区望族兴起的原因。[26]20世纪90年代以来,吴仁安和江庆柏更多地从社会文化史的角度,分别对江南和苏南地区的著姓望族进行考察,分析了望族在地方社会经济和文化中的作用。[27]此外,范金民在《江南进士数量、区域分布及特色分析》一文中,从望族与科举的关系出发,考察了江南进士与世家望族的内在联系。范金民认为,明清时期江南进士在全国数量极显,但其在全国的比重是不断变化的,区域分布也不均衡,主要集中在苏、松、常、杭等府及附郭县的一些世家望族,显示了大族与某些地区不寻常的竞争力。[28]

与国内学者相比,日本学者大多从地域社会的角度,以族谱资料为中心,通过个案分析的方法,探讨了明中叶以后江南望族的地域支配过程。如奥崎裕司详尽地剖析了浙西望族袁氏的家系,系统地考察了袁了凡、王阳明、张履祥等人的生平和思想。寺田正隆通过研究明代宰相马自强的宗谱,力图说明绅士、家族、国家的联系。[29]川胜守考察了江苏昆山徐乾学、徐元文、徐秉义三兄弟的仕宦生涯及其与地方社会的关系。他指出,作为一方豪绅的徐氏兄弟及其家族,不仅在官场声名显赫,而且在地方上处于绝对支配地位;作为一种地方权力的绅权,是通过宗族、姻戚、奴仆、棍徒、门生清客、地方官、胥役等社会关系来控制地方的。[30]西川喜久子对于明清广东顺德县罗氏宗族的研究,也得出类似的结论。她认为,罗氏自明代中叶以后长期维持“乡官宦族”的社会地位,其原因就在于形成了严密的组织系统。[31]佐藤仁史则以江南望族曹氏为研究对象,探讨了曹氏家族的婚姻网络及社会活动的扩大和发展等问题,并由此论证了明末清初以来江南地区社会行政权逐渐为地方望族和绅士所控制。[32]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术界对士绅阶层的研究,已从早期关注士绅与科举制度及官僚政治的关系,逐渐转向关注士绅的社会存在形态与地方性策略;对望族的研究,也从早期关注望族与血缘、文化的关系,逐渐转向关注望族与士绅及地域社会的关系。不过,目前的研究在区域分布上很不平衡,关于江南地区的士绅和望族研究成果较为丰富,而华北地区的研究成果相对薄弱。尤其是有关士绅、望族与河南区域社会变迁的内在联系,仍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论题。

三 明清河南区域史研究

国内学者有关明清河南区域史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经济史领域。傅衣凌先生在《明代经济史上的山东与河南》一文中,对河南在明代经济史上的地位给予高度重视。他指出:“明代山东和河南两省的经济发展,当不弱于江南和沿海各省,他的工农业生产很具规模,并在明代社会经济上占有一定的地位。”[33]张民服等通过对明代河南经济的考察,认为明中期以后,河南商品经济发达,城镇经济繁荣,但总体看,其发展表现出较大的不平衡性。[34]许檀则另辟蹊径,利用山陕会馆碑刻资料,对清代河南几大著名商镇的发展脉络、流通概况分别进行了考察,并对其商业规模进行了估算。[35]此外,王兴亚和邓玉娜也分别对河南的集市庙会会馆和集镇展开讨论。[36]

另外,对明代河南的政府迁民、科举书院、土地垦殖、土地丈量等问题,王兴亚、李永芳、赵广华、王洪瑞、马雪芹等也做了初步探讨。[37]对于明清时期的河南望族,目前只有《中国文化世家》(中州卷)一书有所涉及,而且主要是从文学的角度进行讨论。[38]

近几年,明代河南的卫所也引起了一些学者的关注。彭勇通过对嘉靖《商城县志》的个案研究,对明代河南州县军户的数量、户籍管理、来源、应役卫所的分布,以及与卫所军户的关系进行了初步考察。[39]另外,李永菊和申红星分别对河南归德卫和宁山卫的军户与宗族进行了个案剖析,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卫所军户宗族的全貌。[40]

与国内学者相比,国外学者较多关注河南的士绅问题。日本学者山根幸夫在《河南省芮城县绅士层的存在形态》一文中,分析了芮城县乡绅、士人各阶层的比例与居住分布,指出上层绅士居住在接近县城的地方,下层绅士则分散在全县各地。[41]谷口规矩夫在《明末华北农村的危机和一个乡绅——以吕坤为中心》一文中指出,导致明末华北危机的优免问题是乡绅所不能根本解决的,他把很多举人参加农民政权看作是秩序的动摇。[42]佐藤文俊在《关于明末河南永城县刘超之乱》一文中,对抗击李自成军队的武装自卫集团因县城士绅阶层内部的对立所招致的叛乱,以及社会秩序崩溃时期民众的结合情况,作了初步的分析。[43]

美国学者也对河南士绅问题有所关注,戴福士从政治文化史的角度,对明清之际河南东北部地方精英的政治动向进行了深入研究。根据对明清之际社会变迁的态度,戴福士把河南东北部的知识群体分为五种类型:一是,以唐朝中叶为前例而支持明朝,反对李自成。二是,以过去朝代末年起义为模范,而同情李自成。三是,以两晋文人为范例,而不服务于清朝政府。四是,以周、北魏为榜样,而服务于清朝。五是,以晋、隋等历史为教训,对辗转在明、清和农民军政权下作过官的文人,采取比较宽容的态度。[44]

美国学者裴宜理在《华北的叛乱者与革命者》一书中着眼于19世纪中期到20世纪中期淮北地区的农民反抗运动,将捻军、红枪会和共产主义革命联系起来,探索中国革命的起源问题。裴宜理认为,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疏离和国家控制能力的削弱是淮北地方叛乱的重要原因,并强调生态环境在引发和形成淮北农村动乱的重要性。[45]对于这一点,笔者十分赞同,而且裴宜理笔下的淮北地区与本书要讨论的豫东地区毗邻,淮北地区事实上也包括归德府的部分地区,因而对笔者的启发很大。这本书引导笔者不断追问近代淮北动乱的历史根源究竟是什么?明清时期的地方社会控制问题与近代河南动乱有什么样的内在历史联系?

以上有关河南区域史的研究,从不同侧面揭示了明清时期河南社会的某些特征,对于笔者继续从事本地区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借鉴意义。但是,由于民间文献较为稀少的缘故,河南区域未能像华南地区那样,成为历史人类学的田野基地,只有个别学者对一些具体问题作了初步探讨,尚缺乏整体研究和深入讨论。尤其是明清河南区域社会史,还有很多空白领域有待进一步研究。具体到归德府的研究成果,目前只有个别学者讨论黄河水患、集市贸易及婚姻习俗等问题,缺乏深入细致的整体史研究。[46]因而,本书试图从地域社会史的视角,通过对河南归德府长达500多年的演变进行长时段的个案分析,将明清时期归德的军事权贵和士绅阶层放在独特的生态环境中,并结合明初的移民垦荒、卫所屯田等一系列制度进行讨论,以期揭示明清河南社会变迁的内在脉络和演变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