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希腊记忆”:苏格拉底之死
人及其生活的终极问题或终极追问是什么?学界似乎已经在哲学思辨和文本考证中形成某种共识:“人应当如何生活?”并且认为,这一追问始源于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于是,苏格拉底便是讨论这一问题绕不过的话题。然而,由于历史的久远和文本的不确切,苏格拉底到底因何又如何提出这一问题,乃至这一问题到底由谁提出,可能还有待严密考证。不过,毋庸置疑的是,这一问题是西方学术在古典时期发现的人的世界的最重要的问题。如果在思辨与文本两种传统方法之外尝试第三种路径,即哲学尤其是道德哲学的历史叙事,也许会有新的推进。这里以西方文明史上最为重要的伦理事件即苏格拉底之死为重心,将它与古希腊文化史上乃至日后西方文明史上的其他重大伦理事件和道德哲学文本相关联,在历史叙事中进行哲学还原,以试图接近“人应当如何生活”这一古老问题的历史真相。
1.苏格拉底为何“死”?
“苏格拉底之死”到底是何种文明事件或文化事件?回眸两千多年的文明历程,解释无疑是多维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不只是一次法律事件,作为一次法律审判即便是开天辟地的第一次审判,其历史记忆不会如此深刻和广泛,乃至即便在今天还常常在人文和社会科学的诸学科研究中被唤醒;也不只是一种政治事件,即便这一事件体现古希腊平民政治的缺陷,并且这种缺陷在后来的法国大革命中频繁地重演。苏格拉底之死如此深刻而广泛地植入世人的文化记忆,更有解释力的假设是:它本质上是一次伦理事件,是事关人类生存意义和生存方式的伦理事件。“伦理事件”的判断不是基于苏格拉底被判死刑,而是基于这一更具文化意义或人文意义的史实:苏格拉底因何死?为何死?我的观点是:苏格拉底因伦理而死,也为伦理而死。
我们回到柏拉图的记载。苏格拉底因受迈雷托士、赖垦、安匿托士三位原告的指控或错告,在参与雅典审判的501名法官投票中以281对220的微弱优势被判死刑。罪名有二:(1)慢神;(2)蛊惑青年。撇开这些罪名,至关重要的问题是:苏格拉底为何选择了死。
第一个问题是,苏格拉底为何在审判中不请求免死?依据柏拉图的《苏格拉底的申辩》,苏格拉底至少有三种途径可以免死:带着妻儿向法官求情,这是当时免死的常例;表示悔改之意,或追述战功,以求将功赎罪;自认充分罚款。严群先生认为,“苏氏的这种行为纯出于烈士气概,烈士之所以为烈士,就是临难之际,生路排在面前,只要稍屈,尽可免死,然而烈士宁死不屈”[1]。在《苏格拉底的申辩》中,他向投票判他死刑的人陈述不请求免死的理由:带妻儿向法官求情免死不是他这种人应当做的,因为它丢自己的脸,更丢国家的脸;这是让法官徇私的不虔敬行为。同时还安慰投票赦免他的人:这是神的旨意,做好人总不至于吃亏。而他的托孤方式更特别:不托朋友,反托仇人;如果孤儿没出息,就处罚他们。严群在译后记中认为,“本篇(引者注:指《苏格拉底的申辩》)在历史上,是人类最光荣的历史一页;在艺术上,是一幅绝技的烈士图像;在文学上,是一篇一流的传记;在伦理学上,是一种道德的基型”[2]。苏格拉底宁死不屈,诠释的是一种西方式的道德范型和道德烈士的形象。
第二个问题是,苏格拉底为何不逃死?这是苏格拉底之死在历史上最为夺目之处。根据柏拉图《克力同》记载,临刑前,好友克力同黎明前便疏通狱卒来到床前等候他从酣睡中醒来,最后一次力劝并安排他逃走,由此引发了苏氏与克力同的著名讨论或辩论,最后苏格拉底以“神所指引的路”为论辩的结论慷慨地选择赴死。苏格拉底完全有可能逃死而不逃死,他自己陈述的理由有二。(1)在个人道德上,逃跑是以恶报恶。国家虽然对他有不公判决,但他不能以怨报怨,以逃跑的手段报复国家。(2)在个人与国家的伦理关系和公民的责任上,国家之于公民等同于父母之于子女,国家高于父母,对父母不能报复,对国家更不可报复,而且,国家的威信重于个人的曲直,公民对国家有履行契约的责任。
可见,苏格拉底无论不乞免死,还是临刑前不逃死,根本上都是基于个人与国家关系的“正当”,这是一种伦理的正当。“未得国家许可而擅离此地,我们是否负了最不应负的人——以恶对待他们了?我们践诺留在此地是否正当?”他批评和开导克力同道:“你难道智不及见,国之高贵、庄严、神圣,神所尊重,有识者所不敢犯,远过于父母和世世代代祖先?国家赫然一怒,你必须畏惧,对他愈益谦让、愈益奉承,过于对父母;能谏则谏,否则遵命……”[3]表面看,苏格拉底不乞生、不逃死是基于个人道德,但这种个人道德的基础和根据却是个人与国家关系的伦理。个人与国家关系的伦理上的“正当”,即对国家伦理实体的神圣性的承认和尊重,才是他做出这一道德选择的根本原因。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苏格拉底是为伦理而死。
第三个问题是,苏格拉底因何被判死?如果说苏格拉底不乞免死,不逃死已经是一种伦理崇高,是为伦理而死,那么,雅典的错误审判则不仅意味着苏格拉底是因伦理而死,而且使他的死在崇高之外更有一种悲壮的精神魅力。原告指控他的两大“罪状”即慢神与蛊惑青年归根结底都与伦理相关。在申辩中,苏格拉底极力辩白自己既非不信神,也没企图创造新神,相反处处以神意为根据;《克力同》的最后结论便是赴死乃“神所指引的路”。苏格拉底确实因不满于宗教太不道德化而批评过宗教,但这绝不像原告所说的那样是要诱惑青年怀疑雅典国家神而信奉新神。他常说有一种神兆在心里监督自己的行动,这事实上只是隐喻良知的作用。所以,苏格拉底申辩自己不是自然哲学家,也不是智者。前者怀疑神的绝对性,后者则可能挑战国家的伦理权威。古希腊智者学派的名言是普罗泰戈拉提出的“人是万物的尺度”。这一具有相对主义性质的著名命题,不仅将判断的标准从神还给了人,而且这里的人绝非实体性的国家或城邦,而是个体性的。“事物对于你就是它向你呈现的样子,对于我就是向我呈现的样子。”[4] 雅典法庭对苏格拉底判死的两大罪名,核心是他动摇神的绝对权威并因诱惑青年可能瓦解国家的权威。苏格拉底不仅在申辩中一再表白自己对神的尊奉,而且以慷慨赴死证明自己认同和维护国家的伦理实体性。在这个意义上,苏格拉底因伦理而死,雅典对苏格拉底的审判,是一个伦理的历史冤案。
为伦理而死,因伦理而死,于是结论便是:苏格拉底之死是一种伦理事件。这一伦理事件的巨大历史意义在于:苏格拉底为何既可请求免死也可逃死,最后却选择了死?回答是基于伦理的正当!在《克力同》中,苏格拉底说出了一句对人类精神影响极为深远的话:“追求好的生活远过于生活。”生活是重要的,但好的生活才有价值,好的生活重于生活。这就是孟子所说的:“生,我所欲也,义,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什么是好的生活?好的生活就是正当的生活。“生活得好、生活得美、生活得正当是同一回事。”[5] 问题在于,到底是何种“正当”?苏格拉底在生死之际关于人的生命和生活意义的这个第一次启蒙,引出了此后西方文明中“人应当如何生活”的终极追问,也许这就是人们认为这一追求始源于苏格拉底的根据吧。但是,我们对这一终极追问的讨论,往往忘记或忽视了苏格拉底因伦理而死、为伦理而死的历史境遇,由此,人的生活之“应当”便可能成为事实上也已经成为脱离伦理实体或伦理认同的无规定的价值思辨和道德抽象。
2.“伦理事件”
苏格拉底之死,不仅是古希腊的一次伦理事件,而且日后也成为西方文明史乃至整个人类文明的一次伦理事件。历史还原发现,这个伦理事件处于人类文明演进的因果链之中,并且是这个因果链的纽结。
如果以苏格拉底之死为坐标,那么,希腊精神的发展史可以分为前苏格拉底时代和后苏格拉底时代。苏格拉底的时代,一定意义上依然是“后英雄时代”,它在相当程度上还遗留着从自然实体中分离或剥离出来并与之抗争的那种英雄史诗般的文化气息。奥林匹斯山的神话世界是希腊也是西方文明的源头。这是一个“力”的世界,各种自然力,从宙斯的绝对权力到雅典娜至美的“魅力”,在这里都以神的非人格化形态呈现和活跃着,由神谕所宣示的“力”的必然性力量是这个世纪的唯一逻辑,在无伦理的原初状态中,诸力与诸神都获得了完全的自由,大力神俄狄浦斯杀父娶母而不负伦理责任就是这种绝对自由的诠释。于是,作为“力”的质料和根源的神便具有实体乃至终极实体的意义。苏格拉底时代,诞生于奥林匹斯山的神话世界中的这种神与力的必然性,已经内化为一种文化信念,这种转化的文化过渡以及所呈现的人与神的伦理关系,可以从苏格拉底所信奉的镌刻于德尔斐神庙(一说是阿波罗神庙)上的那句著名的教训获得启迪:“know yourself。”“认识你自己”,一般将它解释为人要有自知之明。问题在于,“自知”什么?“明”了什么?从当时特殊的历史文化语境分析,其真正含义是告诫人们要认识到在神面前的渺小,匍匐于神的脚下,听从神的安排,挣脱神的掌心的任何企图都是徒劳的。如果将它理解为唤醒人的自主意识,那么在神庙上镌刻这句话无疑是一个自嘲的悖论。苏格拉底时代,包括苏格拉底本人,继承了神话时代尊崇神力和命运的传统,神既是终极力量,也是终极实体,因而具有伦理的哲学意义。他在法庭上一再表白自己没有慢神,并以神意作为选择的根据,就是对神的承认的见证。但是,既然雅典法庭以慢神之罪判他死刑,不仅宣示神的绝对权威,而且表明,在那个时代,神的绝对性已经受到质疑,虽然可能不是来自苏格拉底。
重要的是,这一伦理事件的深远影响并没有因苏格拉底饮鸩告终,而是通过他的学说的承继者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扩展为西方历史上的文明事件。苏格拉底的学生柏拉图不仅通过历史记载使这一伦理事件成为哲学文本,而且以系统的理论演绎和推进了老师的思想。柏拉图的“理念”说尤其是“众理之理”,不仅像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有中世纪基督教“上帝”的影子,而且是古希腊“神”的终极实体的传统的哲学表达。“神”的这种理性化或哲学化演绎以及与日后基督教“上帝”的勾连,是否与苏格拉底被指控的“慢神”或创造新神的企图存在某种不易发现的秘密联系?当然,“众理之理”也使神获得一种新的形态和理性的生命力,这应当也与苏格拉底在申辩中一再表白的对它的承认和尊重有关。苏格拉底之死表明,在人类发展史上,古希腊人的精神形态或精神发展的阶段是伦理形态,古希腊人的精神世界,就像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所说的那样,是一个伦理的世界。伦理形态和伦理世界的特征是出现了个体与实体的两种自我意识,但个体与实体不分,个体以实体的普遍性为意识的真理和行为合法性的依据。但是,苏格拉底之死也昭示着这种实体状态已经出现内在否定性,它导致了日后希腊精神的自我否定。虽然苏格拉底之死是一个伦理冤案,虽然苏格拉底一再表白自己对神这个终极伦理实体、对国家这个世俗伦理实体的认同和尊崇并以死证明,但是,无论是他对国家批评中所表现出的对“人民”这个实体的轻慢,还是他的学生参加的推翻平民民主政治的活动,事实上都预示着他对伦理状态下个体意识的某种启蒙。
也许,正因为这个伦理冤案,或由对国家行为的伦理正当性无条件服从所导致的伦理冤案,导致苏格拉底的再传弟子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科伦理学》中对伦理的德性和理智的德性的两种区分。“德性分为两类:一类是理智的,一类是伦理的。理智的德性主要由教导而生成、由培养而增长,所以需要经验和时间。伦理德性是由风俗习惯沿袭而来,因此把‘习惯’一词拼写方法略加改动,就有了‘伦理’这个名称。”[6] 亚里士多德主张理智的德性高于伦理的德性。亚里士多德对理智德性的偏重,显然能从苏格拉底对不逃死的“理智”的思辨中找到其传统的渊源,但是也可以做出新的假设:正是苏格拉底之死的伦理冤案推动了亚里士多德对伦理德性的反思和对理智德性的偏重。与苏格拉底不同,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科伦理学》显然更强调对国家合理性的诉求。但是,亚里士多德两种德性的理论并不意味着希腊伦理形态或伦理世界的终结,毋宁是标示着古希腊伦理传统的某种转向,即由伦理形态向后来希腊化时期的道德形态的转向,至少对“理智的德性”的推崇,内在着由实体性的伦理认同向基于理性反思的个体道德的转向。在这个意义上,亚里士多德处于西方伦理形态和伦理传统的转换点上。
3.“希腊记忆”
苏格拉底之死,既宣示希腊文明的精神形态,也宣示它的内在否定性。其一,苏格拉底慷慨赴死,根据他自己的申辩和与克力同的对话,主要根据有二:一是对国家伦理实体的认同与尊重;二是出于理智尤其是道德理智,譬如逃亡会连累朋友犯罪,余生永无扬眉吐气之日,而且希腊其他城邦也一样灰暗甚至更加不合理等。其二,苏格拉底为伦理而死,死于伦理,但苏格拉底之死作为一个伦理冤案,也触发后人尤其是它的承继者的伦理反思。它说明,内在于苏格拉底申辩和教导中的理智便成为日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哲学的重心。其三,古希腊人的精神世界是一个伦理世界;古希腊人的精神形态是伦理形态。作为日后西方哲学终极问题的“人应当如何生活”之“应当”,诞生于这个伦理世界,也面向伦理世界。在这个世界中,“应当”是伦理的正当,是由伦理实体决定并且在伦理实体中获得的正当或应当。“应当的生活”是苏格拉底所说的“好的生活”,它高于“生活”本身,“好”的标准完全取决于生活之于伦理的正当性,苏格拉底之死就是为这个伦理性的“应当”或伦理性的“正当”而死。但是,无论苏格拉底在国家伦理认同中对理智的注重,还是由苏格拉底之死的伦理冤案所引发的对伦理神圣性的反思,无论苏格拉底为伦理而死还是因伦理而死,都内在着希腊精神的某种自我否定,它以伦理悲剧的形式表明:“应当如何生活”的追问,必须以另一种伦理表达为其具体内容:“我们如何在一起?”
苏格拉底之死,不仅成为“希腊记忆”,也以深远的影响力植入西方文明的童年记忆。苏格拉底之死作为伦理事件,苏格拉底所处的希腊时代之为伦理时代,可以从另一方面得到佐证。柏拉图记载苏格拉底与克力同讨论是否应该逃死的文献《克力同》,其另一个篇名便是《论义务——关于伦理的》,所以这个文献的全名为《克力同(或论义务——关于伦理的)》。这个伦理事件给希腊留下了什么记忆?它对希腊文明产生了何种影响?在苏格拉底之死的伦理事件中始终存在一个悖论:苏格拉底誓死与雅典的“我们”“在一起”,以至最后为伦理而死,但雅典的“我们”判他死刑,意味着国家拒绝与苏格拉底“在一起”;苏格拉底不乞免死、不逃死的“应当”选择基于个人与国家关系的伦理,但冤案也生于这个伦理;苏格拉底死于伦理,但也生于伦理,最后他以自己的死与希腊精神永远地“在一起”。在这个意义上,苏格拉底之死是一场“在一起”的伦理纠结。纠结的不是“应当”,而是“在一起”;它“应当”于“在一起”,悲剧于“在一起”。在这个事件中,自始至终纠结和缺场的不是“应当”的理智,而是“在一起”的伦理。雅典法庭判死苏格拉底,这个错案和冤案使苏格拉底之死更具一种伦理性的悲壮和崇高,也引发了世人对伦理绝对性和神圣性的怀疑。最后,伦理认同与道德理智、“人应当如何生活”与“我们如何在一起”之间的紧张,导致了亚里士多德关于“理智的德性高于伦理的德性”的道德哲学觉悟和道德哲学转向。但是,这一转向并不意味着对希腊精神和希腊传统的背离,甚至不意味着对它的超越,毋宁说是对希腊精神的伦理形态或希腊伦理世界的总结,只是在这个总结中,蕴含着某种内在否定。由此,开启了西方精神由伦理形态向道德形态的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