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尊严与社会和谐良性互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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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政府和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奋斗理念。随着我国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广大民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逐步得到明显的改善,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社会矛盾与冲突也一直存在,同时也有不少人内心失去宁静与和谐。当前究竟是什么原因引发各种社会冲突和个人内心的冲突?学界从不同的视角给出了不同的答案。当代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在其需求层次理论指出,随着人们的生存、安全、情感归属需求的满足,个体对“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将日趋强烈,后两者属于人的尊严诉求的范畴。尊严诉求作为人的一种高级精神需求,具有主体差异性、内源性、敏感性和促动性。当个人认为自己的尊严诉求得到很好满足时,将可能体验到强烈的自豪感、幸福感,并进而产生对社会和他人的感恩和回报意识,从而促进社会走向良性运转与和谐;当个人尊严诉求失败时,个人可能体验到强烈的沮丧感和屈辱感,并进而采取极端行为来挽救自身的尊严,从而引发各种社会冲突。因而课题组认为,个人的尊严诉求及其满足状况对社会和谐有着重要影响。本书一个重要观点是:中国当下由于种种原因,部分民众的尊严没有得到有效的捍卫与促进,导致其尊严感不高,从而诱发了诸多社会冲突。现实中人们对财富、权力等资源的争夺,对平等、自由、合法权利的重视与捍卫等诸多社会现象都可以从人的尊严诉求的角度得到说明。正是由于深刻意识到这一状况,2010年时任国家总理温家宝将“让人们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作为政府执政理念而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所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乃至一系列治国理政方略也包含了“全体民众都能过上更有尊严的生活”这一基本目标,“尊严”构成个人视域中美好生活的必备要素。

根据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存在辩证统一的关系,个人尊严与社会和谐之间也存在密切的互动关系:个人发展构成社会发展的基本途径,个人尊严的保障与促进将极大促进社会和谐的实现;社会发展是个人发展的前提与基础,社会和谐将为个人尊严的保障与促进提供必要的外界条件,包括物质基础、制度保障、伦理秩序等。“社会和谐”与“人的尊严”自21世纪以来一直是我国学界关注的两大热点问题。但一方面,目前学界虽然关于如何构建和谐社会的研究成果如汗牛充栋,但对个人尊严与社会和谐之间互动关系的关注却不够充分,很少有人从个人尊严的视角来深入探讨社会和谐的构建路径;另一方面,虽然学界对人的尊严问题的理论研究兴趣与成果都随着政府将之作为执政理念的提出而日益增长,但也很少有人从社会和谐的视角来深入探讨人的尊严的实现路径。本书将以学界关于和谐社会构建路径的探讨,学界对尊严问题研究的兴起及其中所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着力探讨个人尊严与社会和谐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二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具体路径,以期为同步推进社会和谐与个人尊严的实现提供新的理论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