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动力理论
历史唯物主义在论述社会形态发展一种自然历史过程时,还要研究推动历史前进的力量有哪些,这些推动力量是如何转变成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体系,如何形成一种历史合力。列宁关于群众、阶级、政党和领袖的理论就是在论证这些问题。列宁提出,社会历史发展是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坚持生产力的客观决定作用前提下,他还十分重视主观因素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其中就包括群众革命自觉性的提高,先进阶级及先锋队组织纪律性的增强,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坚持正确的政策和策略的革命政党的形成等。列宁指出:“马克思主义和其他一切社会主义理论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出色地把以下两方面结合起来:既以完全科学的冷静态度去分析客观形势和演进的客观进程,又非常坚决地承认群众(当然,还有善于摸索到并建立起同某些阶级的联系的个人、团体、组织、政党)的革命毅力、革命创造性、革命首创精神的意义。”[89]
1.把人民群众视为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民粹派把个人作用同群众和阶级作用对立起来,夸大“英雄”的个人历史创造作用,忽视广大劳动群众的推动社会发展作用。民粹派虽然声称要依赖农民跨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但是他们将农民当作等待“具有批判思维能力的个人”的恩赐的“乌合之众”,是被动消极的力量。自由主义民粹派还认为无产阶级进行的阶级斗争是“凶残的学校”,根本不能改造世界等。他们既不会从社会机体的结构及其运动发展的机制方面来看待劳动群众的主体作用,更看不见劳动群众的历史主动精神,看不到他们在社会变革中的巨大影响。列宁指出,民粹派之所以犯这种错误,是他们“从来忽视居民群众的活动”,只注意英雄人物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作用,他们怎样也不能了解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提出的一条重要历史哲学原理:“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90]列宁根据这条原理指出:“随着人们历史创造活动的扩大和深入,作为自觉的历史活动家的人民群众在数量上也必定增多起来。”[91]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主体性力量。列宁继承了马克思的“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思想,把革命看作被剥削人民群众的盛大节日。自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来,人民群众不仅创造着社会财富,还改造着社会关系,是社会革命的主力军。虽然生产力的发展最终决定了社会历史的发展。但是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不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自动实现,人民群众必然要参与其中。
但是,针对人民群众的主体动力作用,还有一种意见认为,人民群众在社会变革中只起消极的破坏作用,而建设新社会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任务只能由占人口少数的有产者来完成。列宁指出,人民群众在社会变革中的作用受到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例如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资产阶级“能够不顾工人和贫苦农民的反抗而比较容易地完成这种任务,原因不仅在于受资本剥削的群众由于自身的涣散和不成熟,当时的反抗极其微弱,而且还在于自发地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的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是在无政府状态中建立起来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组织力量”[92]。在社会主义革命中,人民群众经过社会化大生产的锻炼,通过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的灌输教育、无产阶级政党的正确领导,大多数人民群众进行积极的、创造性的工作,人民群众能够发挥推动社会发展的主力军作用。列宁这样写道:“这种革命,只有在人口的大多数首先是劳动群众的大多数进行独立的历史创造活动的条件下,才能顺利实现。只有在无产阶级和贫苦农民能够表现充分的自觉性、思想性、坚定性和忘我精神的情况下,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才有保障。”[93]所以,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只有依靠群众,带领群众进行斗争,才能有力地推动社会发展进步。他还进一步指出,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俄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同样需要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科学地认识阶级斗争是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人民群众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列宁认为人民群众内部划分为不同阶级,他指出:“谁都知道,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只有把不按照生产的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区分的大多数同在生产的社会结构中占有特殊地位的集团对立时,才可以把群众和阶级对立起来。”[94]这样列宁为我们提供了一条在人民群众内部划分阶级的标准。那么什么是阶级呢?他按照唯物史观的观点给“阶级”下了一个定义:“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同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归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95]根据列宁这个定义,人民群众虽然与不同的生产方式相联系,所从事的职业也不同,但是,他们一般不占有或很少占有生产资料,他们的部分劳动成果被别人占有,在社会生产体系中却处于被统治、被剥削的地位,正是这些被剥削者构成了人民群众的主体。而那些在生产的社会结构中占有特殊地位、凭借占有的生产资料剥削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剥削者与人民群众处于对立面。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基本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作用,必然会通过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的矛盾和阶级斗争表现出来。因此,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一条重要原理: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而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主体力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剥削阶级起不同的历史作用。如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资产阶级还处于上升时期,他们充当了社会变革的领导者或参与者,对当时的生产发展和历史的进步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他们这时属于人民群众的范畴;一旦他们确立自己的统治地位后,他们逐渐站在人民的对立面,就不再属于人民群众的范畴。列宁还针对俄国无产阶级革命时期的阶级状况指出:“以实现社会主义制度为目标的活动,应当怎样吸引群众参加才能取得重大的成果?显然,这个问题的解决,直接取决于对俄国社会力量的配置的看法,对构成俄国现实的阶级斗争的看法。”[96]他要求具体地、灵活地把握人民群众这一概念,客观地考察某一社会内部各个阶级之间的关系及这个社会和其他社会的相互关系,并从中发现代表时代发展方向的阶级,然后团结带领群众推动社会前进。总之,列宁的阶级斗争理论“十分确切而肯定地规定了把个人因素归结为社会根源的方法”[97],还揭示了被系统化为阶级以至进而汇集成为人民群众的社会力量的内容、构成及其发挥作用的特殊方式。它是发现社会发展规律的指导性线索,“使我们能在这种看来扑朔迷离、一团混乱的状态中发现规律性”[98]。
3.论述了政党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科学地认识群众和阶级基础上,列宁还提出政党、领袖和群众、阶级之间关系的理论。他指出:“在通常情况下,在多数场合,至少在现代的文明国家内,阶级是由政党来领导的;政党通常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担任最重要职务而被称为领袖的人们所组成的比较稳定的集团来主持的。”[99]在帝国主义时代,无产阶级是最先进、最有前途的阶级。它要实现推翻资本主义、实现共产主义的历史使命,就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领导,同时还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这些领袖来自人民群众并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了促进俄国革命运动的正确发展,批判党内的机会主义,列宁论述了建立无产阶级新型政党的理论。他认为,无产阶级的新型政党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只有以先进理论为指南的党,才能实现先进战士的作用”[100]。党的纲领应该符合历史发展的方向,反映出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它必须明确指出党要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实现道路是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革命。党纲制定时要符合本国实际,要向资本主义宣战;党的基本策略是无产阶级要争取领导民主革命,应该将以农民为主体的人民反对沙皇专制制度的斗争和无产阶级革命结合起来,既要重视最近的目的和利益,又要牢记自己的最终目的,既不能像机会主义者那样将改良绝对化,也不能将革命视为恐怖斗争。党应该承认多种斗争手段,要善于根据不同的形势灵活运用斗争形式和方法;党不仅要坚持思想上的统一,而且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能够成为坚如磐石的战斗堡垒。根据列宁的建党学说,无产阶级新型政党是在科学社会主义和工人运动相结合的过程中产生的,它应该把科学社会主义思想灌输到工人群众中去,不断提高广大工人的政治觉悟,使无产阶级反对剥削者、压迫者的自发的分散的斗争,变成自觉的整个阶级的斗争。
对于无产阶级政党、工人阶级和群众之间应建立什么样的关系,列宁指出:“我们是阶级的党,因此,几乎整个阶级(而在战争时期,在国内战争年代,甚至是整个阶级)都应当在我们党的领导下行动,都应当尽量紧密地靠近我们党,但是,如果以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论在什么时候,几乎整个阶级或者整个阶级都能把自己的觉悟程度和积极程度提高到自己的先进部队即自己的社会民主党的水平,那就是马尼洛夫精神和‘尾巴主义’。”[101]无产阶级政党是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先进的、有战斗力的部队,党员必须是工人阶级中的先进分子,它必须是无产阶级阶级利益的表达者和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的自觉发动者。这样的党只能包括本阶级中真正觉悟了的少数人,不可能是整个阶级。“把作为工人阶级先进部队的党同整个阶级混淆起来,显然是绝对不行的。”[102]无产阶级政党不能抹杀靠近党的分子和加入党的分子的区别,“忘记先进部队和倾向于它的所有群众之间的区别,忘记先进部队的经常责任是把愈益广大的阶层提高到这个先进的水平,那只是欺骗自己,无视我们的巨大任务,缩小这些任务”[103]。同时,无产阶级党又必须获得本阶级的支持,并且获得被剥削的全体人民群众的支持。列宁经常强调加强党的领导就是必须密切联系群众、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反对那种认为单靠党的力量就能完成革命事业的幼稚想法。列宁曾经提出,工会是“一个由若干齿轮组成的复杂体系”,“没有一些把先锋队和先进阶级群众、把它和劳动群众连结起来的‘传动装置’就不能实现专政”。[104]党要加强对工会和其他联系群众的这些“传动装置”的领导,才能有效地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在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仍把党与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之间的分裂看成是最危险的事情,并经常强调要警惕无产阶级政党脱离群众。
4.分析了领袖个人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唯物史观既承认人民群众在历史中的创造作用,也不否认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根据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可以把个人分为普通个人和历史人物。在历史发展进程中,杰出人物比一般人站得高、看得远。先进阶级的革命领袖能够正确反映阶级和群众的意志,所提出的思想能够成为社会变革的先导,他们能领导和组织群众前进,在革命斗争中起着领导核心的作用。无产阶级领袖不同于其他阶级的杰出人物,他们代表历史上最革命、最先进的阶级,是革命和建设事业胜利的基本保障。在无产阶级领袖的问题上,列宁反对两种错误倾向。第一,否认领袖作用、将群众专政和领袖专政根本对立起来的倾向。一些人拘泥于“由政党定期举行的代表大会自由地正常地选举领袖”的成规,认为在革命和内战时期采用“不方便的和非民主的”推选的领袖集团“不合法”;或者在帝国主义战争时期“工人贵族”脱离群众,投靠资产阶级,使“领袖”和“群众”相分离。列宁指出这些人表面上反对领袖,实际上却在觊觎领袖的职位。他们可笑的是“在‘打倒领袖’这一口号掩饰下,实际上竟把一些胡说八道、满口谬论的新领袖拉出来代替那些对普通事物还能持常人见解的老领袖”[105]。第二,神化领袖、抛开历史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来单独强调领袖作用的倾向。列宁指出:“历史早已证明,伟大的革命在其斗争过程中会造就伟大人物,使过去看来不可能发挥的才能发挥出来。”[106]根据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社会历史的发展受着必然性的支配。领袖必须遵循社会历史发展规律,顺应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要求。时势造英雄,革命领袖虽然在革命斗争中发挥重大作用,但他们是人而不是神,其思想和行为要受到一定历史条件的限制。只有他们的思想和活动符合历史发展的规律才能有所成就,只有他们的思想和活动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与群众力量的汪洋大海融为一体,才能起到推动历史发展的积极作用。
总之,列宁在对俄国革命斗争经验的哲学总结基础上,既肯定人民群众在推动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也论述了政党、领袖在阶级和群众中的作用,把群众、阶级、政党和领袖有机地统一在一起,深化了历史发展的动力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