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节 21世纪初年的新进展[21]
进入21世纪以后,总的说来,晚清政治史研究仍没有脱离20世纪90年代以来逐渐形成的轨迹,多数研究者的研究重心仍明显偏重于清朝统治一方,而相对冷落革命运动方面的研究,其中清朝最后十年所推行的所谓“新政”改革更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因此,21世纪初年,晚清政治史研究所取得的重要进展,也大多集中在这个领域。
自20世纪90年代出版侯宜杰的《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清末立宪运动史》(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和朱英的《晚清经济政策与改革措施》(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等书之后,这时又先后出版了关晓红的《晚清学部研究》(广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李细珠的《张之洞与清末新政研究》(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版)、苏全有的《清末邮传部研究》(中华书局2005年版)等多部颇有分量的研究清末新政的专著,至于报刊发表的相关论文就更不胜枚举了。这些论著分别就清末的政治制度、财政制度、法律制度、科举制度和教育制度的变革及相关人物展开了广泛的研究。现依次择要简介如下:
关于政治制度的变革。《晚清学部研究》一书从政治制度的演变、晚清人脉关系、晚清教育行政体制和学务的发展,以及中学和西学的传承等方面,对学部的意义及其存在的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探讨。指出1905年学部的设立是晚清中央行政体制的重大调整和新政变革的重要一环,其诞生的历程、运作及其复杂的人脉关系,相当典型地反映了新旧体制转换的艰难和曲折。学部作为清廷的一个职能部门,在新旧、官民、中外等矛盾冲突激化,危及统治秩序之际,往往牺牲科学规律以顺从朝廷意旨,结果成为清王朝的殉葬品。此外,本书作者还先后发表了一系列的专题论文,分别对晚清州县考绩制度的演变、督抚衙门行政体制的改革过程、直省会议厅的设置与运作、官制改革与行政经费及直省公费与吏治整顿间的关系,以及晚清外官改制的试办与实质、成效与困境,晚清府厅州县改制的成效和意义等,作了深入的考察和分析,揭示了晚清政体变制和社会转型的复杂性。[22]《清末邮传部研究》一书对1906年设立邮传部的背景及其官制、机构、经费、规章管理、职掌等制度作了系统、全面的探讨,重点论述了该部在发展中国交通事业和回收利权方面的事功,并对其政策决策作了深入检讨和重新审视。另有学者对晚清官员的俸禄制度进行了探讨,指出清政府在改革旧有俸禄制度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只是官制改革的辅助措施,最终并未完成,与官制改革一样不可避免地失败了。[23] 还有学者对清末新政时期的平满汉畛域问题作了专门探讨,指出在清廷平满汉畛域的措施中,地方官特别是东三省改制后的地方官,多任用汉族人,而中央核心层仍由满族亲贵控制。宣统年间,平满汉畛域的措施推行趋缓,尤其出现“地方平而政权中枢不平”的局面,这种情形加剧了社会的不满,加速了清廷的覆亡。[24] 有学者考察了晚清的课吏馆,认为它是一个集官吏培训、考核和甄别为一体的官方非编制内机构,最初只为个别地方官员自行设置,1902年后作为新政的一部分而遍设于各地,不久又多被法政学堂取代,性质发生异化。另有学者认为它为清廷整顿吏治而设,但地方政府则把它当作一种缓解仕途压力的办法。在管理上,清廷虽力图注重实务、实学,但课吏之举依旧流于虚文,仍然没有解决官员队伍问题。[25]
关于财政制度的变革。有学者对清末新政时期的财政体制进行了研究,认为清末新政时期的财政体制也发生了某些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清末新政时期政治、财政上所发生的近代变革,新组建的度支部权力进一步加强,而银库的权力也有进一步加强的趋势,使从前纷乱复杂的外省分头批解京师各衙门的制度趋于简化,国库制度似乎已呼之欲出。[26] 另有学者对光绪中叶以来引介近代西方预算制度及清季的财政改革作了较为系统的考察和论述,并具体揭示清朝中央政府在推行财政制度改革过程中所遭遇的困境。[27] 还有学者对晚清鸦片厘金的起源和各省税率的沿革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指出晚清鸦片厘金的征收实际上始于咸丰四年(1854),至咸丰七年(1857)实际上已为咸丰帝所默认。洋药厘金自《烟台条约》生效后归海关统一征收,此后内地土药厘金税率也大幅提高。庚子以后,土药厘金陆续改征统捐,收入激增,但为响应禁烟舆论和支持万国禁烟会议,清廷在倍增鸦片厘金的同时,取消了鸦片厘金统捐。[28]
关于法律制度的变革。有学者从社会史角度对晚清的讼狱制度进行了系统考察,从积案、待质、京控、狱政、刑讯及讼狱制度影响下的社会心理等方面阐述了晚清讼狱制度的严重危机,认为这一危机是社会危机的先兆和表现,也是社会变革的重要契机,讼狱制度在晚清的运行状况深刻说明了中国法制近代化必须依赖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29] 另有学者具体考证了清末《刑事民事诉讼法》的修订情形,认为该法的修订本是为了回应守旧大臣的批评,适应当时改革的即时之需,因而被定位为暂行章程,具有简单、务实性。不过,与此不协调的是,立法者又试图引入一些时人并不熟悉的西方制度。这次立法虽以不了了之的方式告终,但作为法典编纂的一个失败案例,却给后人留下了有益的启示。[30] 也有学者对晚清刑部皂役收入变化及影响做了专门研究,指出皂役收入的多寡和构成直接影响清代基层行政的运作;晚清皂役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普遍化,既有人事的原因,更有制度的弊端。[31] 有学者考察了清末提法使的设立过程及其在晚清官制和法制改革中的意义,强调提法使作为承上启下衔接司法与行政的枢纽机构,在清廷法制改革的制度设计中具有重要的位置。[32] 有学者对清代自新所的演变作了较为系统的考察,认为清代自新所的流变说明“晚清狱制转型并非仅为西方新式狱制的简单移植”[33]。还有学者在考察晚清洗心局、迁善局的出现与演变之后指出:受西方教养院制度和社会形势变化的影响,晚清洗心局、迁善局,不同于传统慈善事业,只偏重于生活救助,而且注重思想改造,表现出拯救灵魂的努力,不但对后来的刑狱制度改革产生深远影响,而且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史上也具有重要意义。[34]
关于科举制度和教育制度的变革。有学者以刘大鹏、朱峙三两位乡村士子的日记为基本史料,对所谓科举制度废除与四民社会解体及知识分子“边缘化”的观点提出了修正意见,认为众多士子在诸多渠道中经过重新分化组合,再度融入并服务于社会,不仅基本能够维持原来的社会地位,而且在权力向基层延伸的过程中成为地方精英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掌握着各种权力资源,占据社会权势的重要位置。[35] 但是,也有学者认为,晚清“废科举,兴学堂”,在清廷眼里仅仅是一个教育制度的改革,实则导致了中国社会三维共构中的文化之道统、政治之王统、社会之族统的全面散构与转型。[36] 有学者对晚清科举经费从“福利教育”到“缴费教育”的转变过程作了颇有学术价值的考察,认为晚清地方政府对于科举经费的筹支活动,既维持了科举制的运作,延续着“福利教育”的道路,同时又推动了科举制的废除,促成了从“福利教育”到“缴费教育”的转变,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37] 另有学者以直隶为例,对晚清查学和视学制度作了深入考察,经与日本比较研究后指出:近代中国地方视学制度虽源于欧美、日本,但省视学的职权范围又超出监督的一般定义,体现了清廷试图通过地方视学对地方教育加强控制的意旨。[38] 还有学者于重新考察清末立停科举制的过程和后果后指出:在张百熙、端方、袁世凯等人的推动下,清政府采取断然措施,终结科举制,但也遗留诸多问题。[39] 在对清末留学日本热潮的研究中,有学者对清末“五校特约”留学计划的形成背景、过程及内容、实施状况进行了探讨,指出这一计划的实施,实现了由以速成留学为主的混乱阶段向以高等专门学校为中心的有序留学阶段的转变,直接导致了归国留学生学业水平的提高。[40] 另有学者针对鲜有人研究留日学生群体在清末新政中的作用的缺陷,具体考察了留日学生在清末筹备立宪、教育改革、编练新军、法制变革等方面的种种活动,认为留日学生对于清末新政改革发挥了广泛的影响,起了重要作用。[41]
关于相关人物的研究。这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三人,一是张之洞,二是袁世凯,三是光绪帝。有学者具体考察了清末新政的重要文献《江楚会奏变法三折》出台的前因后果,认为“三折”由张之洞主稿,其主要思想来源于他以《劝学篇》为中心的变法思想主张。“三折”不但推动了清末新政的开展,对于确立张之洞在新政过程中的角色和地位也有重要意义。[42] 如上所述,该文作者随后还推出专著《张之洞与清末新政研究》一书,对张之洞推行新政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另有学者考察了袁世凯的幕府,揭示袁如何广泛网罗人才,利用这一传统机构帮助自己在直隶总督任上举办各项新政,对直隶和全国的新政推行发挥了重大作用。[43] 还有学者对1909年1月2日摄政王载沣驱袁事件产生的背景及经过做了再研究,说明载沣驱袁事件既是清廷内部的权力斗争,也与当时中、美、日三国之间的外交有着十分微妙的关系,在载沣驱袁权力斗争的历史背后,同时浮现出日、美两国较量的影子。[44] 此外,不少学者还就光绪帝的死因展开了热烈讨论。有学者依据若干清廷重臣的传世日记,考证光绪、慈禧之死的种种迹象,认为光绪应系病死,并非被害而死。[45] 但更多学者根据现代精密仪器在光绪帝头发中发现大量砒霜,并结合相关档案和文献资料,认为光绪帝不是正常病死,而是被人谋害,死于砒霜中毒。[46] 而另一些学者则根据宫中光绪皇帝脉案资料,依然坚持光绪帝为正常病死,对他人谋害说持审慎态度,认为此说尚有诸多疑点,不可率尔作为定论。[47]
此外,边疆地区的新政研究历来是一个薄弱环节,这一时期也有了良好的开端。有学者对东北、蒙古、新疆、西藏与川边地区在清末新政时期有关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改革举措及其经验教训,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探讨,为学界的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基础。[48]
这时的晚清革命史研究,虽然较晚清新政研究相对冷落,但也并非毫无佳绩可言。事实上,这方面的许多研究领域都取得了不俗的进步,只是程度不等而已。其中进展最为显著的是戊戌变法的研究。主要表现在:首先,在戊戌变法的“史实重建”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先后出版了茅海建的《戊戌变法史事考初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从甲午到戊戌:康有为 〈我史〉 鉴注》(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版)、《戊戌变法史事考二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版),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见。前者主要涉及戊戌政变的时间、过程与原委,中下层官员与民众对变法的建策,张之洞调京主持朝政与机会错失,光绪帝的对外观念,日本政府对戊戌变法的观察与反应,等等。中者就康有为所著《我史》从甲午(1894年)至戊戌(1898年)的5年记录,逐条进行厘定,鉴别真伪,并分析康有为作伪的原因,为读者澄清了以往许多似是而非的说法,也为研究者正确使用《我史》乃至其他戊戌变法史料奠定了坚实的基础。[49] 后者主要关注其中的许多细节,如“公车上书”的背后推手,戊戌前后的“保举”及光绪帝的态度,康有为与孙家鼐的学术与政治之争,下层官员及士绅在戊戌期间的军事与外交对策,张元济的记忆与记录,康有为移民巴西的计划及其戊戌前入京原因,康有为及其党人戊戌真奏议之补篇,康有为《我史》手稿本之考察,等等。与此同时,茅海建还就戊戌变法期间的张之洞的动向推出5 篇专题论文,深化了张之洞和戊戌年间政局的研究。[50] 其次,对梁启超《戊戌政变记》的史料价值,有学者提出了新认识,认为此书与康、梁师徒1898年末至1899年初流亡日本时的政治活动密切相关,其中有关戊戌变法的宏观陈述和关键细节在形成过程中受到了作者政治活动与当时舆论的影响,是康、梁等人为达到争取外援、反击舆论的政治工具,“实为康梁应急的政治宣传品,而非纪实的信史”[51]。再次,对维新派的“围园”密谋和袁世凯的“告密”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有学者对维新派的“围园”密谋提出了修正意见,认为“康有为等确有利用袁世凯派兵围颐和园的计划”,但对以往学界考证围园密谋的重要证据——毕永年《诡谋直纪》的真实可靠性提出了质疑,认为是毕永年依据“八月初三日后甚至戊戌政变后听到的密谋事而编写的”[52]。关于袁世凯“告密”问题,有学者认为缺乏根据,荣禄才最有可能是告密者。也有学者考察了袁世凯通过荣禄“电庆邸达之”向慈禧告密而引发戊戌政变的全过程,认定袁是告密元凶。[53] 最后,对戊戌时期的一些人物进行了深入研究。如有学者撰文揭示百日维新后期光绪帝任命黄遵宪为驻日特命全权公使的直接原因,并非出自维新派的推荐,而是由于日本方面的主动邀请,指出此举引发了光绪帝亲自书写上谕、国书,并派遣军机与总署大臣联络日本公使,试图推行联合日本,大举新政,以此来寻求变法的出路。[54] 另有学者就戊戌时期李盛铎与康、梁之间的关系做了一些有价值的补正,指出李盛铎、陈炽与梁启超等人曾有过合作创办日报《公论报》的计划,以及李盛铎在戊戌保国会前与康、梁积极策划开会事宜过程中的一些具体细节等。[55]
与此同时,辛亥革命研究也取得了多方面的进展,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清王朝迅速崩溃的原因进行了多层次多角度的研究。有学者全面考察长沙抢米风潮中官、绅、民三者的角色及相互关系之后指出:这场严重的社会冲突是官、绅、民三者共同酿成的,是清朝统治迅速走向崩溃的重要表征。[56] 另有学者论述了清政府在清末舆论和军队控制,应对诸如丁未黄冈起义、长沙抢米风潮、武昌起义等危机和“苏报案”问题上的失策,以及在对付康、梁维新派和国内立宪派政策。[57] 二是对立宪派在辛亥革命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了更深入的研究。有学者采用社会学、经济学、文化学等理论和方法,对立宪派重要人物张謇与近代中国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行了全面研究;并通过对张謇与另一个立宪派代表人物汤寿潜交谊关系的研究,提出了新的认识:辛亥革命时期的东南地区和东南精英在全国政局变化中已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其总体实力还不足以一举取代北方的传统政治中心地位,而在实际上主导社会潮流的东南精英乃是半新不旧的过渡时代英雄,所以辛亥革命只有以南北妥协宣告结束。革命派的英勇斗争是导致君主专制制度崩溃的最重要的冲击力量,然而以张謇、汤寿潜为代表的立宪派在各项革新事业中的贡献,对国民政治觉醒也起了一定的推波助澜作用。另有学者对各省咨议局联合会的来历,尤其是其第二届会议的内容及其政治影响进行了新的探讨,认为各省咨议局联合会的最大议题是反对皇族内阁和广练民兵。这次会议是大多数议员及其所代表的立宪派开始在政治上与清廷决裂的征兆,也是清朝统治的政治基础开始塌陷的重要标志。[58] 三是对某些众所周知的革命事件提出了新的看法。如有学者对发生在1903年的“苏报案”进行了再研究,披露许多鲜为人知的细节,揭示了章太炎、邹容这两位英雄人物在法庭上的表现,并对该案发生后100 多年间中外各种传媒对其英雄形象的建构过程进行了系统梳理,从而说明“苏报案”这一历史事件是如何被赋予各种政治意义并被意识形态化的,事件的主角章太炎、邹容又是如何被神圣化的。这一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内地史学界对苏报案的固化认识。[59] 四是触及了革命派、立宪派在革命过程中的一些失误。如有学者认为由于革命派以恢复建立汉族国家为目标,明显存在狭隘的“民族国家主义”,这就在客观上为日本黑龙会等外国侵华势力提供了可乘之机,也导致了国内满、蒙、回、藏等民族对革命充满疑惧而产生离心倾向,国家面临领土分裂和由此引起大规模民族仇杀的巨大危机。后以江浙一带象征五族共和的“五色旗”取代武汉军政府象征十八省汉族铁血团结的“十八星旗”,作为中华民国的国旗,标志着五族共和被确立为国策。这一转变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也有学者实事求是地指出辛亥时期知识界的民族国家认同观念并非一致,革命派与立宪派在满汉关系问题上的看法和见解皆有正确和谬误之处。[60] 有学者系统考察了南京光复至清帝退位数月内同盟会、湖北集团、江浙集团三方的政治关系,指出三方虽有反清共同点,但各有利益取舍,无法形成合力,因此,当袁世凯加入反清阵营后,只能与之妥协。革命党人虽有美好的愿景,却心有余力不足,无法确立民主宪政的基石。还有学者直言革命党人利用会党是一个失误,认为会党不仅没有帮助革命党联系群众,还给革命事业造成了损失。各省独立后,会党成了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甚至成了反对民主共和的反动势力。[61] 等等。
太平天国、义和团运动等领域的研究成绩虽远不及以上两个领域,但也有一定收获。在太平天国方面,有学者对太平军北伐时是否用强制性“裹胁”手段补充兵员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认为北伐军最终败亡,与“裹胁”不无关系。有学者重新研究《天朝田亩制度》后指出,所谓“平均分配土地”,只是对《天朝田亩制度》误解的说法。对于所谓“圣库制度”,有学者认为并不是绝对平均的“军事共产主义”;圣库是已经在朝内和军中建立的一种机构,《天朝田亩制度》中提出的国库是打算将来在每个社会基层组织建立的仓库,二者在“级别”、性质、职能和物资来源等方面都截然不同,且没有必然联系,用国库来解释圣库是不妥的,说国库来源于圣库亦纯属推测。但另有学者认为太平天国既然一直将所有公共拥有的仓库称为“圣库”,那么,将公共生活必需品的供给制度称为“圣库制度”,是可以成立的。《天朝田亩制度》中的“国库”就是“圣库”。而以往学者们认为圣库制度是一种“军事共产主义式的分配制度”,也仍是说得通的。[62] 还有学者通过对太平天国时期苏州三县、常熟和江西农村政治实情进行研究,指出其政治实践即使是不完善的,也仍然因其艰难的尝试和摆脱旧习惯的愿望而具有自身的历史价值。[63] 等等。在义和团运动方面,有学者从中央统治集团内部和地方督抚两方面探讨了义和团运动爆发的原因。有的认为1900年发生的“庚子事件”与戊戌政变后清朝统治阶级内部崛起的一个新的政治集团——以端王载漪为首的“大阿哥党”的疯狂活动有着密切的关系。有的认为在枝强干弱的晚清,直隶、山东督抚对义和团的态度、政策,不仅影响着义和团运动的发生、发展,也影响了清朝中央统治集团对义和团的决策。[64] 另有学者就庚子年张之洞的动向及其有无帝王思想展开讨论。有的根据日本史学界新发现的宇都宫太郎日记及张之洞的表现,认为张之洞庚子年在内心深处存在独立称王思想。[65] 有的则提出商榷意见,认为张之洞庚子年的活动不足以证明他有谋异动的野心,所谓张之洞庚子年的“帝王梦”之说难以成立。[66] 此外,他们还就义和团运动中亲庆王奕劻和时任巡阅长江水师大臣李秉衡二人的评价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讨。[67]
当然,任何事物都是复杂的,21世纪初年的晚清政治史研究固然取得不少进展,但也不能说它已完美无缺,毫无改进余地了。以下三个问题,或许值得我们重视。
第一,不能仅仅止步于模糊不清的“合力”研究。改革开放以来,在包括晚清政治史研究在内的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盛行着一个别开生面的“合力”说。如在辛亥革命研究中,几乎都以“合力”说评价康、梁立宪派的历史作用,认为它与孙中山革命派目标一致,都要在中国建立民主政体,实现国家的独立富强,只是在实现的手段上存在分歧。二者都主张扩大民权,只是一个要限制君权,一个要彻底取消君权。因此,康、梁立宪派也是推翻清王朝的“合力”之一。有人甚至认为除革命派、立宪派外,袁世凯也应列入革命的“合力”之中。这里不讨论“合力”是不是历史前进的动力问题[68],也不讨论袁世凯应否列入“合力”之中,仅就尽可能“还原”历史真实而言,这类研究似乎也是不够的,甚至是有缺陷的。诚然,由于立宪派与革命派同属资产阶级营垒,将其列入推翻清王朝的“合力”,无可厚非。但是,要想真正“还原”历史的真实,似乎不能仅仅到此为止。因为它只“还原”了历史真实的一半,而没有打破砂锅问到底,进一步解决立宪派与革命派到底谁的作用大、谁的作用小,大到什么程度、小到什么程度等问题,因而仍然是不准确的,模糊不清的。唯有继续深入研究,走完研究过程的另一半,才能给出较为准确、精当的答案。
第二,不能忽视历史“不变性”的研究。历史总是发展变化的,这是一定的。近代中国历史因为遭遇“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所呈现的最大特点就是一个“变”字。经济基础在变,上层建筑在变,统治阶级在变,被统治阶级也在变,可以说整个社会都在变。晚清政治史研究者以主要精力,甚至全部精力,对这种“变”的历史进行持久的研究,当然是必要的,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因为它们毕竟是晚清政治史的主流。然而,历史的辩证法从来就是有主流必有支流,有“变”必有不“变”,或者暂时未“变”的一面。如帝王思想、特权思想、迷信思想之类的形形色色的封建专制主义思想,不但晚清时期大量存在,即便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中国共产党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以后也还若隐若现地继续残留在人们的头脑中,或多或少地影响着历史的进程。这已是被历史充分证明了的事实。遗憾的是长期以来,对于这种历史“不变性”的研究,如它的主要表现是什么,是怎样形成的,为什么能形成,何以能够长期不变,有什么影响,该如何清除它等问题,却基本没有研究者问津,不能不说是一大不足。其实,这种研究同样是必要的,必须引起重视。
第三,要加强宏观研究。与中国近代史其他研究领域一样,大多数研究者对晚清政治史的研究都停留在一些个案的具体史实的真假对错的研究上,而少有研究者做长时段的全方位的研究和思考,基本属于就事论事,“碎片化”的研究。厘清史实是必要的,这是历史研究的第一步,也是历史科学的第一要求。史实不清,真假不分,是非对错,无从谈起,在此情况下作出这样那样的判断,得出这样那样的结论,不但荒唐,而且荒谬。但是,历史研究的根本任务,不全是为了“纪勋”,也不全是为了“揭丑”,更为根本的是为了今天,为了未来,为了让今人和后人了解在什么历史条件下做事能够成功,怎样做事才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才是推动社会进步,才称得上成功。一句话,就是为了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走好、走正今天和未来的路。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光有辨别个案具体史实真假对错的微观研究是不够的,必须同时甚至更多地从事综合的宏观研究,获取被历史实践反复证明为正确的规律性认识才有可能。因为历史经验不止一次地告诉过我们:凡事此时真实,彼时未必真实,局部可行,全局未必可行,唯有经过综合的宏观研究,才能获得真正符合事实的启人智慧的规律性认识。
不过,这些都是前进中的问题,只要我们沿着实事求是的道路继续向前迈进,就一定能够在前进中逐步解决,晚清政治史研究也一定能取得更多的进展和更大的成就。
[1]毛泽东:《改造我们的学习》,《毛泽东选集》(横排合订本),人民出版社1967年版,第594页。
[2]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横排合订本),第1358页。
[3]《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毛泽东选集》(横排合订本),第594页。
[4]范文澜:《中国近代史的分期问题(一)》(1955年),《范文澜历史论文选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117页。
[5]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毛泽东选集》(横排合订本),第595页。
[7]按:以下引文均摘引自《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各种资料的“序言”“叙例”或“题记”,不再一一注明。
[8]按:这套丛刊中的另一种《第二次鸦片战争》(计6 册约250万字)迟至1979年方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10]参见历史研究编辑部《中国近代史分期问题讨论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
[11]郭沫若:《致刘大年》(1962年8月26日),载刘潞、崔永华编《刘大年存当代学人手札》,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1995年印制。
[12]丁名楠等:《帝国主义侵华史》第1卷“弁言”(1957年12月),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
[13]徐立亭、熊炜编:《中国近代史论文资料索引(1949—1979)》,中华书局1983年版。
[14]参见刘大年为张海鹏的《追求集——中国近代历史进程的探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所写的序言。
[15]胡绳:《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序言》,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16]张海鹏:《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回顾》,《追求集——中国近代历史进程的探索》,第116—117页。
[17]孙守任:《中国近代历史的分期问题的商榷》,《中国近代史分期问题讨论集》,第21—22页;并参见姜涛《“中外同心以灭贼为志”新释》,《光明日报》1986年6月18日。
[18]见刘大年为张海鹏的《追求集——中国近代历史进程的探索》所写的序言;并参见刘大年《抗日战争时代》,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3、15、125页。
[19]据《〈历史研究〉目录索引》整理。按:1954—1983年的索引原系按专题排列,1984—1993年的索引则系按时期排列。现已尽可能地作了归并,以利对比。
[20]马丁·加德纳:《灵巧的宇宙》,转引自伊·普里戈金《从混沌到有序:人与自然的新对话》,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284页。
[23]参见鞠方安《清末官制改革中官员的俸禄改革》,《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1年第5期。
[24]参见迟云飞《清末最后十年的平满汉畛域问题》,《近代史研究》2001年第5期。
[25]参见肖宗志《晚清的课吏馆》,《清史研究》2006年第1 期;田涛《清末课吏馆述论》,《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
[26]参见任智勇《试述晚清户部银库制度与庚子之后的变革》,《清史研究》2005年第2期。
[28]参见周育民《清季鸦片厘金税率沿革述略》,《史林》2010年第2期。
[29]参见赵晓华《晚清讼狱制度的社会考察》,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0]参见吴泽勇《清末修订 〈刑事民事诉讼法〉 论考——兼论法典编纂的时机、策略和技术》,《现代法学》2006年第2期。
[31]参见谢蔚《晚清刑部皂役收入研究》,《史学月刊》2009年第4期。
[33]陈兆肆:《清代自新所考释——兼论晚清狱制转型的本土性》,《历史研究》2010年第3期。
[34]参见黄鸿山《拯救灵魂的努力:晚清洗心局、迁善局的出现与演变》,《史林》2009年第4期。
[35]参见关晓红《科举停废与近代乡村士子——以刘大鹏、朱峙三日记为视角的比较考察》,《历史研究》2005年第5期。
[36]参见高钟《废科举:中国儒家社会全面散构的多米诺骨牌》,《江苏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
[37]参见徐毅《晚清科举经费研究——兼论从“福利教育”到“缴费教育”的转变》,《历史档案》2010年第1期。
[38]参见汪婉《晚清直隶的查学和视学制度——兼与日本比较》,《近代史研究》2010年第4期。
[39]参见关晓红《议修京师贡院与科举制的终结》,《近代史研究》2009年第4 期;《终结科举制的设计与遗留问题》,《中山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
[40]参见吕顺长《清末留日学生从量到质的转变——关于清末“五校特约”留学的考察》,《浙江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
[41]参见尚小明《留日学生与清末新政》,江西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42]参见李细珠《张之洞与 〈江楚变法三折〉》,《历史研究》2002年第2期。
[43]参见李志茗《袁世凯幕府与清末新政》,《史林》2007年第6期。
[44]参见崔志海《摄政王载沣驱袁事件再研究》,《近代史研究》2011年第6期。
[45]参见马忠文《时人日记中的光绪、慈禧之死》,《广东社会科学》2006年第6期。
[47]参见王开玺《关于光绪帝死因的思考与献疑》,《晋阳学刊》2009年第6 期;朱金甫《再论光绪帝载湉之死》,《历史档案》2010年第4期。
[49]参见茅海建《从甲午到戊戌:康有为 〈我史〉 鉴注》及其《康有为与他的〈我史〉》(《广东社会科学》2009年第1期)。
[51]戚学民:《〈戊戌政变记〉的主题及其与时事的关系》,《近代史研究》2001年第6期。
[52]房德邻:《维新派“围园”密谋考——兼谈 〈诡谋直纪〉的史料价值》,《近代史研究》2001年第3期。
[53]参见刘路生《戊戌政变袁世凯初四日告密说不能成立——兼与郭卫东先生商榷》,《清史研究》2005年第1期;孔祥吉《蔡金台綮密札与袁世凯告密之真相》,《广东社会科学》2005年第5期。
[54]参见孔祥吉、村田雄二郎《一个日本书记官见到的康有为与戊戌维新——读中岛雄 〈随使述作存稿〉 与 〈往复文信目录〉》,《广东社会科学》2009年第1期。
[55]参见马忠文《戊戌期李盛铎与康梁关系补正——梁启超未刊书札释读》,《江汉论坛》2009年第10期。
[56]参见杨鹏程《长沙抢米风潮中官、绅、民》,《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3期。
[59]参见王敏《西方列强与苏报案关系述论》,《历史研究》2009年第2 期;《反清·抗俄·反帝——苏报案英雄形象的建构》,《史林》2009年第4 期;《苏报案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61]参见张皓《无法和谐的奏鸣曲——论同盟会、湖北集团和江浙集团之间政治关系的演变》,《民国档案》2007年第3 期;欧阳跃峰《利用会党:辛亥革命的一个误区》,《史学月刊》2007年第2期。